油品储存,使用及回收管理组织规定

合集下载

油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油品的使用管理制度

油品的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油品的使用,保障设备运行安全,保护环境,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油品的使用和管理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油品使用管理应遵守国家、地方、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五条公司的油品使用管理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生产部门和安全环保部门具体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油品的存储和保管第六条油品应储存在专用的储罐内,储罐应符合国家标准,设置在通风、干燥、避光的地方。

第七条油品存放场所严禁火种、静电,禁止吸烟、施工等可能引发火灾的活动。

第八条油品储罐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确保储罐密封完好。

第九条油品的存储应按照种类、批次等因素分类,建立档案和台账,实行先进先出原则。

第十条油品储罐应定期清洗、检修,确保正常使用,防止泄漏和污染。

第三章油品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一条油品使用前应核对型号、数量等信息,确保使用正确。

第十二条油品使用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标准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油品的取用和使用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严禁私自取用和挪用。

第十四条油品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油品使用后应及时清理设备和场地,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六条油品使用完毕后应做好记录,包括日期、数量、型号等信息,供日后查阅。

第十七条油品的使用管理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第四章油品的废弃处理第十八条油品废弃物应按照国家、地方规定进行分类、存放和处理。

第十九条油品废弃物应交由专业的废物处理公司处理,不得私自倾倒或弃置。

第二十条油品废弃物的处理过程中应做好防护工作,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第二十一条油品废弃物的处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不得转嫁费用。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停职、辞退。

废油回收管理制度范本

废油回收管理制度范本

废油回收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化废油回收工作,保护环境,确保废油安全处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废油指使用过的油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食用油、工业油、润滑油等。

第三条废油回收包括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

第四条废油回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废油回收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最小化。

第五条废油回收应建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确保废油回收工作的有效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废油回收流程第六条废油回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收集:废油应被及时、安全、有效地收集起来,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二)运输:废油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包装和标识,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泄漏和污染环境。

(三)储存:废油应在专门的储存设施中储存,禁止将废油倾倒在地面、污水管道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地方。

(四)处理:废油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安全、合法的处理,如油脂提炼、再生利用、焚烧等。

第七条废油回收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废油回收流程管理制度,确保废油回收过程的顺畅进行。

第三章废油回收管理措施第八条废油回收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废油回收管理岗位或部门,负责废油回收工作的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废油回收单位应建立废油回收记录档案,包括废油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的相关记录。

第十条废油回收单位应定期组织废油回收工作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废油回收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废油回收设施和设备,确保废油回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废油回收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废油回收单位应制定废油回收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废油回收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废油回收单位应定期进行废油回收设施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废油回收单位应设立废油回收安全专职人员,负责废油回收工作的监督和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废油回收单位应制定废油回收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第五章废油回收监督和评估第十六条废油回收单位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的废油回收工作。

油品储存、使用回收管理办法 精品

油品储存、使用回收管理办法 精品

油品储存、使用回收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加强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促进清洁生产,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减小油品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结合公司生产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中的油品指各类润滑油、润滑脂、煤油等。

2 油品的储存2.1 储存油品理想的地方是室内,储存温度要保持适中,太低或太高的温度皆对润滑剂有不良的影响。

2.2 各类油品应有系统的排列,方便取用,并附有标牌标明其名称。

所有已启封的油桶及配油器材应避免污染,不同的润滑剂不可混用。

油品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用”的原则,降低因存放过久而使油质变坏的机会。

2.3 避免使用镀锌铁桶储运润滑剂,因为有些润滑剂中的添加剂可与锌发生化学作用,产生淤渣,严重污染润滑剂。

2.4 油品尽可能不要存放于室外,避免室外剧烈变化的温度,使铁桶膨胀及收缩,产生真空,吸入存留在桶面的水滴及尘埃,从而使油品变质。

2.5 若由于空间原因必须存放于室外时,则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尽量降低不良后果。

2.5.1 将油桶横放,桶栓应放在最低点。

润滑脂无须横放。

2.5.2 如一定将油桶直放,则应令其轻微倾斜,使水分不会积聚于桶盖而淹盖桶拴。

2.5.3 打开桶盖前,必须将桶盖清洁,以防污染物进入润滑剂中。

3 油品的使用3.1 润滑油品的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润滑管理规定,执行加油前过滤及润滑“五定”等。

3.2 补油用的容器必须有盖并保持清洁,按时清洗并用布擦干后使用。

漏斗及其它加油用器皿需作同样处理。

不可使用易脱落纤维的棉纱或毛布,避免纤维进入润滑系统阻塞润滑油的流动。

3.3 要加强对润滑部位的点检,特别是减速箱、液压系统等用油量大的部位,发现泄漏、软管松动等异常现象及时报修。

一旦发生油管脱落,要采取措施(例如,关闭截门,堵塞脱落的管口等)避免油液大量外泄,减小对环境的污染。

3.4 使用煤油清洗零部件时,要实现重复利用。

清洗用过的煤油经沉淀后尽可能多次使用。

4 油品的回收4.1 润滑油的更换应执行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或按质换油。

油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油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油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为了确保油品的安全使用,防止油品泄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意识,减少安全隐患,制定油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和储存油品的单位,包括加油站、工厂、仓库等。

二、油品的储存和管理1. 油品储存要求(1)冷静储存:油品的储存区域应该保持适宜的温度,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对油品质量的影响。

(2)分类储存:不同种类的油品应该分别存放,严禁混储。

(3)密闭储存:油品储存容器应该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严禁采用破损或漏气的容器。

2. 油品管理要求(1)进货检验:所有进入单位的油品应该进行检验,确保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标识管理:油品容器应该清晰标注油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避免混淆和误用。

(3)库存管理:建立油品入库和出库记录,每日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量的准确性。

三、油品的使用和操作1. 油品的使用要求(1)操作规范:使用油品的人员应该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使用油品。

(2)防静电措施:在使用油品时,应该采取防静电措施,避免静电引起的火灾。

(3)注意通风:在使用油品时,应该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避免油品蒸汽积聚导致火灾。

2. 油品的操作要求(1)油品加注:加注油品时应该使用专用设备,避免溅洒和泄漏。

(2)油品转运:在油品转运过程中,应该采用合适的工具和容器,避免漏油和事故的发生。

(3)油品贮存:油品在贮存过程中,应该保持容器的密封性,避免油品泄漏。

四、油品泄漏和火灾应急处理1. 油品泄漏处理(1)迅速切断油源:在发现油品泄漏时,应该第一时间切断油源,避免泄漏继续扩大。

(2)迅速处理泄漏物:应该采取措施将泄漏物清除或收集,并进行妥善处理。

(3)注意安全防护:在处理泄漏物时,应该佩戴防护用品,避免接触造成伤害。

2. 火灾应急处理(1)立即报警:在发生火灾时,应该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报警,并迅速撤离人员。

(2)使用灭火器:在火灾初期,可以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但要注意自身的安全。

单位废油仓库管理制度

单位废油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废油储存、管理和使用,确保废油的安全处理,防止环境污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废油的储存、管理、使用和处理。

第三条废油仓库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废油的安全、环保、高效处理。

第二章仓库管理职责第四条废油仓库管理员负责废油的接收、储存、出库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废油仓库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环保意识;2. 掌握废油的基本知识,熟悉废油处理流程;3. 熟悉废油仓库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废油仓库管理员的主要职责:1. 接收、核对废油入库信息,确保废油数量、质量与单据相符;2. 按照规定对废油进行分类、储存,确保储存环境安全、整洁;3. 定期检查废油储存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4. 协助环保部门对废油进行无害化处理;5. 记录废油入库、出库、处理等各项信息。

第三章废油储存要求第七条废油储存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场所,远离居民区、水源地等敏感区域。

第八条废油储存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1. 防渗、防漏、防挥发;2. 有良好的通风、照明设施;3. 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九条废油储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按照废油种类、性质进行分类储存,不同种类的废油不得混放;2. 废油储存容器应密封、标识清晰,防止泄漏、挥发;3. 废油储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4. 废油储存场所应定期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第四章废油处理第十条废油处理应按照国家环保要求,选择具备资质的环保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一条废油仓库管理员应与环保企业签订废油处理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废油处理过程中,废油仓库管理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 协助环保企业对废油进行收集、运输;2. 监督环保企业对废油进行无害化处理;3. 记录废油处理过程,确保废油得到有效处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本单位环保部门负责对废油仓库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油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油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油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规范油品使用行为,有效防范事故风险,特订立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相关合作伙伴,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油品使用活动时必需遵守。

第三条油品使用包含但不限于润滑油、燃油、液态化工原材料等各类油品。

员工在使用油品时必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第二章油品接收与储存第四条全部油品的接收和储存必需有特地的库房或储存区域,确保管放环境清洁、温度适合,防止油品受到污染和燃爆等不安全。

第五条进货油品必需具备合法来源证明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全部油品进出库记录必需认真、准确,并及时报备相关部门。

第六条储存区域内必需设置明显的标识,标示储油区域、油品种类、杂物禁止入内等信息。

严禁在储存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等不安全物品。

第七条储存油品的容器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保持密封完好。

储存区域内设有专人负责巡查,确保油品的安全。

储存油品的库房应定期进行通风换气、温湿度检测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储存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章油品使用与交接第九条油品使用前,必需认真查看油品标识和标签,确保油品种类和规格符合使用要求,严禁使用已过期或失效的油品。

第十条油品使用必需依照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严禁随便调整、更改操作流程。

操作人员必需穿着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油品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常气味、泄漏等),必需立刻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进行紧急处理。

第十二条油品使用完毕后,必需及时关闭相关设备,并将残余油品妥当存放,严禁滥倒、乱扔,防止造成火灾、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油品交接环节必需由专人负责,接收方必需核对油品种类、数量和质量,做好认真记录,并经过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油品交接记录应当保管至少三个月,有效管理油品的使用和流向,加强对油品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掌控。

第四章突发情况处理第十五条发生油品泄漏、火灾等突发情况时,员工必需立刻依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确保人员安全并尽力减少事故损失。

企业油品存放管理制度

企业油品存放管理制度

企业油品存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油品存放管理,保障工作安全,保证油品的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企业油品存放的部门和人员。

三、油品存放要求1. 油品存放必须设有专门的存放仓库或区域,要求干燥通风、防潮防爆,避免阳光直射。

2. 不同种类的油品应当分开存放,严禁混合存放。

3. 油品存放区域应当设有明显的标识,标明存放油品的种类和数量。

4. 存放容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密封性好,不得有任何破损或漏油现象。

5. 存放区域应当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洁。

四、油品存放管理1. 油品进出库必须经过专人负责登记,严格核对数量和种类。

2. 油品存放负责人应当每日巡视一次存放区域,查看存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整改。

3. 油品存放区域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油品容器是否完好、存放区域是否干净整洁、防火设施是否完善等。

4. 油品存放区域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可用性和有效性。

5. 油品存放区域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油品安全管理1. 油品存放区域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告知相关人员注意安全。

2. 油品存放区域应当配备专业防火设施,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的扑灭火源。

3. 油品存放区域应当配备专业物资,如防漏油垫、隔油墙等,确保在发生泄漏情况时及时处理。

六、油品质量管理1. 对存放的油品应当定期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油品质量符合标准。

2. 对存放的油品应当进行保质期管理,严格控制存放时间,避免过期使用。

3. 对油品存放区域环境温度和湿度要求应当进行监测,确保油品存放环境符合要求。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涉及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进行撤职处理。

2. 对于违规操作导致的油品损失,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经企业负责人签署后生效,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修改。

2. 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负责人所有。

以上是企业油品存放管理制度的内容,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遵守,确保油品的安全和质量,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

用油的安全管理制度

用油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用油安全,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用油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油品的部门、岗位及人员。

三、管理制度1. 油品储存管理(1)油品应储存在专用油库内,油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2)油品储存时应按照不同品种、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3)油品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禁止烟火。

(4)油品储存量不得超过油库容量,避免超量储存。

2. 油品运输管理(1)油品运输车辆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2)运输过程中,车辆应保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

(3)油品装卸时应穿戴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4)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

3. 油品使用管理(1)使用油品前,应了解油品特性,遵守操作规程。

(2)使用油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如防油手套、防油服等。

(3)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流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禁止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添加、更换油品。

(5)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油污,保持设备清洁。

4. 油品回收管理(1)油品回收应使用专用容器,防止油品泄漏。

(2)回收的油品应分类存放,便于后续处理。

(3)回收的油品不得随意丢弃,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5. 油品安全教育(1)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油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油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油品安全操作技能,确保生产安全。

四、监督检查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应依法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修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Q/HS G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文件
Q/HS G 15.AH.05-2015 油品储存、使用及废油回收管理规定
版本号:A / 0
编制:杨传亮
审核:张卫东
审定:张巍
批准:丘永桂
2015-08-12发布2015-08-12实施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现场成品油、废油、油沾染物(如油手套、油棉纱、油泥等)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杜绝和避免油污染及油着火事故的发生,为生产现场营造一个良好的操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华塑公司各基层厂油品的储存、使用、废油及沾染物的回收、设备及大型机组厂房内的清洁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职责:
(一)基层各厂是本单位油品储存、使用、废油及沾染物的回收利用、设备及大型机组厂房内的清洁管理等工作的责任主体,应确保做到现场清洁文明生产。

其主要负责人对油品的储存、使用、废油及沾染物的回收、设备及大型机组厂房内的清洁等工作负责。

(二)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及润滑油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三)公司物资部负责按照国家“三废”处理相关规定对废油及时规范处理。

(四)技术中心负责废油及其沾染物规范化贮存厂房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和建设工作。

(五)健康安全环保部对润滑油污染环境及着火事故进行追查和处理,并对废油的及时处理工作进行督办。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四条成品润滑油的领用、存放及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
《润滑油管理制度》。

(一)成品油的存放必须集中统一存放,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存放地点符合油品储存安全管理规定;
(二)严禁成品油存放在机组厂房内,更不允许露天存放;
(三)润滑油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润滑油“三级过滤”管理制度;
(四)加油过程中要认真细致注意力集中,防止油品洒落到设备本体外面,如果洒落用棉纱及时擦拭,保证设备的清洁;
(五)严格按照设备规定的加油量进行加油,决不允许润滑油溢出设备本体外面;
(六)加油油壶要定点存放,并保持外观清洁。

第五条废油及沾染物的管理
(一)回收的废油要及时收集到废油桶内,统一集中存放,存放地点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环保管理规定;
(二)为了便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空油桶可以存放在现场指定场所;
(三)严禁把回收的废机油倒入地沟内;
(四)机后冷却器、缓冲罐排放出的油水混合物要集中收集,定期进行分层回收,决不允许直接排放的地沟污染环境;
(五)检修设备或设备保洁擦拭的油棉纱、油手套、油泥、油锯末等油沾染物要集中统一存放处理,禁止随便乱扔乱放;
(六)设备检修过程中洒落在地面的油水混合物,设备检修完毕
后要及时用锯末渗除,不允许直接用水冲洗进入地沟;
(七)设备检修完毕后要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轴见光、沟见底、设备见本色;
(八)废油及其沾染物应于产生当天及时入库贮存;
(九)废油应存放在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贮存场所须落实防火、防雨、防渗、防盗、防流失等措施,厂房内应设置事故围堰或围墙、废液导排渠以及泄漏液体收集池;
(十)废油贮存场所应专人管理并建立进出库管理台帐如实及时记录出入库情况;
(十一)废油及其沾染物应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或处置,并签订委托利用处置合同;
(十二)废油及其沾染物转移出公司前,物资部应按照要求提前3个月办理转移申请手续;(健康安全环保部协助办理)
(十三)废油及其沾染物转移出公司前,应查验转移车辆及其驾驶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

第六条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
(一)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设备双包机制管理制度;
(二)设备检修完毕的保洁工作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
(三)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洁工作由操作人员负责;
(四)设备维修人员日常点巡检过程中要及时消除设备的漏油
点,操作巡检人员发现漏油点要及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五)各厂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严格落实双包机制管理制度。

第七条机组厂房管理
(一)机组厂房内的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设备双包机制管理制度;
(二)机组厂房内要确保设备清洁地面干净;
(三)正常情况下,机组厂房内禁止存放任何杂物,如油桶、检修工具以及与设备维护维修无关的任何杂物。

第八条安全标志管理
(一)成品油和废油存放地点要设置符合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的警示警告标志;
(二)在现场设备的明显处要设置设备标识牌及双包机制牌;
(三)对于大型机组厂房及转动设备要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四)废油及其沾染物贮存容器或包装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三章考核管理
第九条油品贮存场所不符合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规定的,处罚责任单位100-1000元/处·次。

第十条油品未集中统一存放到专用库房的,处罚责任单位100元/桶。

第十一条油品无专人管理或油品管理台账不规范的,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处·次。

第十二条润滑油的使用未落实润滑油“三级过滤”规定的,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处·次;
第十三条加油油壶未定点存放或外观不清洁的,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第十四条未及时处理设备漏油情况的,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处·次。

第十五条机组厂房内随意存放杂物的,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处·次。

第十六条未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轴见光、沟见底、设备见本色的,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处·次。

第十七条废油未及时收集入库分区分类贮存的,处罚责任单位100元/桶。

第十八条油品贮存场所安全环保警示标签缺失的,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处·次。

第十九条擅自向地面、地沟、水渠等区域倾到油品的,每一平方米油污面积处罚责任人200元(0.1平方米以上一平方米以下的按一平方计算)。

第二十条油品泄露到地面当天未及时清理的,每一平方米油污面积处罚责任单位100元(0.1平方米以上一平方米以下的按一平方计算)。

第二十一条油品泄露到地沟或水渠,当天未及时清理的,每一平方米油污面积处罚责任单位100元(0.1平方米以上一平方米以下的按一平方计算)。

第二十二条擅自向园区外转移、倾倒、处置废油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0元/吨,责任人比照十条安全红线处理。

第四章规定的起草、审查、批准与发布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健康安全环保部起草,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

第五章规定的监督、修订与废止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下发后,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认真落实规定要求。

健康安全环保部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修订: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健康安全环保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修订:
1.不适应实际需要及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
2.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标准相冲突;
3.外部监管或内部审计机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重要规定缺陷;
4.在执行中对本规定的不合理性反响强烈的或与其他规定之间有冲突的;
5.应当修改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的废止: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此规定废止:
1.部分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存在根本性或较大冲突的;
2.不适应公司管理需要,已被其他规定替代的;
3.应予废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