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小学的中层机构包括教导处、教研处、德育处、学工处、实践教学中心等。
中层干部是指这些机构的负责人和相关职位的干部。
一、中层机构设置根据学校规模和需要,小学的中层机构设置可酌情调整,但必须保证必要的职能部门存在。
1. 教导处: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管理,包括教师培训、评价、改革实践等事务。
2. 教研处:负责教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管理,包括教学大纲的制定、教材的选择、教学方法的研究等事务。
3. 德育处:负责学生德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管理,包括班级管理、学生考勤、评价、教育活动的组织等事务。
4. 学工处:负责学生综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管理,包括学生发展规划、心理健康辅导、社团活动的组织等事务。
5. 实践教学中心:负责学校实践教学与实习实训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管理,包括课外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实习实训的安排等事务。
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1.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应严格按照学校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
通过岗位竞聘、考核等方式确定人选,并经党委或学校领导班子批准。
2. 培训发展:学校应提供适当的培训机会,加强中层干部的专业和管理能力培养。
举办定期的中层干部培训班、研讨会、经验交流等活动,提高中层干部的素质和水平。
3. 监督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的中层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对中层干部的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评价。
对于工作失职、管理不当等情况,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4. 激励机制:学校应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励中层干部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发挥带头作用。
通过提高待遇、给予表彰和奖励等方式,激发中层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以上是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的一般要求,具体的实施办法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在小学的组织架构中,中层机构的设置和中层干部的管理十分重要。
这些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规定对于小学教育的发展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小学中层机构的设置和中层干部的管理规定。
一、小学中层机构的设置1. 教研组:教研组是小学中层机构中最为重要的部门之一。
教研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并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教研组还负责指导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技巧,并组织教师进行教学培训和交流。
2. 学科组:学科组是小学中层机构的重要部门之一。
学科组负责组织学科教师进行学科教学的研究和改进,制定学科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学科组还负责指导学科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并组织学科教师进行学科培训和交流。
3. 教研室:教研室是小学中层机构中的一个重要部门。
教研室负责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进,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班次安排。
教研室还负责教师的培训和发展,统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4. 班主任组:班主任组是小学中层机构中的一个重要部门。
班主任组负责对班级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
班主任组还负责制定班级的教育教学计划和班级管理规定,并组织班级的活动和会议。
5. 学生工作组:学生工作组是小学中层机构中的一个重要部门。
学生工作组负责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
学生工作组还负责制定学生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学生的活动和会议。
二、小学中层干部管理规定1. 干部选拔机制:小学中层干部的选拔应该建立在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上。
选拔干部应该通过综合评定,考核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干部选拔应该注重实绩和能力,注重干部的创新和发展潜力。
2. 干部培养机制:小学中层干部的培养应该从教师中选拔优秀的人才,并给予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干部培养应该注重实践锻炼和理论学习,培养干部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
3. 干部考核机制:小学中层干部的考核应该建立在科学、全面、公正的原则上。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范本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小学中层机构的设置与中层干部的管理,提高组织管理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中层机构设置第一节组织原则小学中层机构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2. 体现层级管理和责权对应的原则;3. 突出教学教研支撑和服务职能。
第二节中层机构设置原则小学中层机构的设置原则如下:1. 教学教研中心:主要负责教学教研工作的组织和管理;2. 学科带头人:主要负责本学科的教学、教研指导和师资培训;3. 行政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学校内行政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4. 学校安全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第三节中层机构设置具体职责1. 教学教研中心的具体职责:(1)组织制定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计划;(2)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活动;(3)组织评估课堂教学质量,推动教师专业成长;(4)指导和支持教师教学中的问题解决。
2. 学科带头人的具体职责:(1)带领本学科教师进行教学设计和教材选取;(2)组织学科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提高教研水平;(3)负责本学科的考试和评估工作。
3. 行政管理中心的具体职责:(1)负责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2)制定和完善相关行政管理制度和流程;(3)监督和评估行政工作的执行情况。
4. 学校安全管理中心的具体职责:(1)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2)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3)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中层干部管理第一节中层干部选拔原则小学中层干部的选拔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确定选拔条件,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选拔;2. 突出业务能力,注重综合素质;3. 综合考虑干部管理经历和业绩。
第二节中层干部管理措施小学中层干部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对中层干部进行绩效评估;2. 提供培训和进修机会,提升中层干部的管理能力和素质;3. 加强沟通与指导,帮助中层干部解决工作中的问题;4. 鼓励创新和团队合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为规范我校中层机构和中层干部管理,深入推进中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依据《城南新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规范我校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一、中层机构设置与职数我校中层机构设置坚持“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
学校中层机构统一设置为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学生处、督导室。
少先队辅导员原则上由学生处成员兼任。
总务主任兼安保处主任。
职数如下:部门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学生处督导室主任副主任学校群团组织根据相关规定设置。
二、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胜任职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教育规律办事,开拓创新,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新任中层干部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区级及以上赛课一等奖。
3.新任中层副职,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应具有担任年级部主任、教研组长或处室干事二年以上经历。
4.新任中层正职,应具有中级职称和中层副职二年以上经历。
5.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中层干部的聘用及管理1.实行报批制度。
选拔聘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在规定的机构设置和职数限额内进行。
选拔聘用前,学校应向区社事局报送中层职位空缺情况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经局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实行竞岗制度。
学校中层职位出现空缺,应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竞聘上岗程序一般包括制定方案、公布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测评、公示结果及上报区社事局备案等环节。
3.实行试用期制度。
学校新任中层干部试用期为一个学年。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试用期内享受相应岗位职务待遇。
4.学校中层干部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三年(含一年试用期)。
5.实行任职年龄限制制度。
凡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2周岁,原则上不再担任学校中层干部职务,但可享受相应待遇。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模版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模版一、引言本文旨在探讨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的规定模版。
中层机构的合理设置和中层干部的有效管理对于小学教育管理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中层机构的设置原则、中层干部的选拔与培养、工作任务分配和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中层机构设置原则1. 专业性原则中层机构的设置应以专业化为原则,根据学校的特点和需要设立相应的专业机构,以提供专业的支持和指导。
2. 分工协作原则中层机构的设置应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合理分工协作,避免冗余和重复,确保各项工作的高效进行。
3. 层级适度原则中层机构的设置应适度,既要充分发挥各级机构的作用,又要避免机构过多导致的管理混乱和效率低下。
三、中层干部的选拔与培养1. 能力素质原则中层干部的选拔应以能力和素质为基础,注重综合素质的考察,包括专业知识、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
2. 培训提升原则中层干部的培养和提升应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不断提高他们的管理、领导和教育教学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求。
3. 激励机制原则中层干部的激励机制应合理设计,既要给予他们足够的权利和自由,又要明确目标和考核标准,确保激励的公正和有效。
四、工作任务分配1. 工作目标明确原则中层干部的工作任务应明确具体的目标和要求,包括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成果评估等,以能够有效推动工作的完成。
2. 任务分配合理原则中层干部的工作任务应根据各自的能力和特长进行合理分配,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和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协同配合原则中层干部在工作任务分配中应注重协同配合,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凝聚团队的力量,共同完成学校的目标任务。
五、考核评价机制1. 绩效考核原则中层干部的考核应以绩效为导向,注重对工作成果的评价和量化,以及对工作方法和态度的评价,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和客观。
2. 多维度评价原则中层干部的考核评价应从多个维度进行,如教育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专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评价,形成全面的评估结果。
中小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中层干部的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中层干部,包括校长助理、教导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等。
第三条中层干部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中层干部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发展规划,确保学校各项工作与国家教育要求保持一致;2. 参与学校重要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学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3. 组织实施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4. 负责本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和总结,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5. 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激励,提高员工素质;6. 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第五条中层干部权限:1. 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对本部门工作有决定权;2. 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3. 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有选拔、考核、奖惩的权限;4. 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
第三章选拔与任用第六条中层干部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等方式产生。
第七条中层干部任用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3.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4.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学校应定期对中层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中层干部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考核,注重实际工作能力;2. 定期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3. 公开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公正、公平。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条中层干部应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 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严格执行学校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3. 严守工作秘密,保守学校利益;4. 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小学干部分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加强我校小学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小学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干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促进干部队伍的合理配置和有效运作。
二、分级管理制度1. 分级原则(1)根据干部职责和工作性质,将小学干部分为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和班(组)级干部三个层级。
(2)各级干部应根据自身职责和工作要求,合理分工,相互协作,形成高效的管理体系。
2. 级别划分(1)校级干部: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后勤主任等。
(2)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少先队辅导员等。
(3)班(组)级干部:班长、学习委员、劳动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等。
3. 职责与权利(1)校级干部职责: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权利:对中层干部和班(组)级干部进行考核、评价、任免;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中层干部职责:负责所分管的工作,组织实施校长、副校长的工作部署,协调本部门内部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权利:对班(组)级干部进行考核、评价、任免;对本部门工作进行决策。
(3)班(组)级干部职责:负责班级或组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完成各项工作。
权利:对本班级或组内事务进行决策,提出建议。
4. 任免与培训(1)校级干部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中层干部由校长任命,班(组)级干部由班主任或辅导员任命。
(2)各级干部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
5. 考核与评价(1)各级干部的考核与评价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业绩。
(3)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晋升、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与监督1. 各级干部应认真执行本制度,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2. 学校成立干部考核小组,负责对各级干部进行考核、评价。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小学中层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范文一、中层机构设置为了更好地管理小学教育工作,提高学校管理效能,小学中层机构的设置是至关重要的。
充分发挥中层机构的作用,有助于加强学校管理层次感,推动教育教学的深入开展。
因此,小学中层机构的设置应符合实际情况,并以服务教育教学为宗旨。
1.教学管理部门(1)教务部门教务部门是小学中层机构中的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学校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工作,指导教师教学,协调教学教研活动等。
教务部门应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教师组成,具备一定的教学管理能力。
(2)教研部门教研部门是小学中层机构中的关键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组织研讨会、教研活动等。
教研部门应由研究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3)考务部门考务部门是小学中层机构中的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考试工作,监督考试过程的顺利进行,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和分析等。
考务部门应由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严谨工作态度的教师组成,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管理服务部门(1)综合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门是小学中层机构中的核心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的综合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推动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综合管理部门应由资历深厚、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组成,具备协调、沟通和决策能力。
(2)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是小学中层机构中的专业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人员招聘、选拔、任免和培训等人事工作,协助管理服务部门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人事部门应由人事管理专业背景的人员组成,具备一定的人事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3)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是小学中层机构中的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账务核对、经费监管等。
财务部门应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人员组成,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二、中层干部管理规定中层干部是学校管理层中的重要力量,他们对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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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皇镇第四小学关于加强对中层管理人员管理的
实 施 意 见
为实现学校中层干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切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东皇镇第四小学关于加强对中层管理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五带头”的要求,建立科学全面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层管理人员的杠杆作用,激励管理人员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努力推进我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管理对象
学校全体校级、中层领导干部(含各处室的工作人员和功能室的管理人员)。
三、学校中层人员的任职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正派,敬业爱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岗位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
3、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强,工作思路清晰。
4、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主人公意识强,爱校如家,不诋毁学校声誉。
6、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工作。
7、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四、管理考核办法
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管理,主要结合工作态度、管理和协调能力、基础工作、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制定本办法。
对管理人员实行单独一条线考核和月考核制度,基础分为100分,考核实行加减分,教学常规考核分按照核定任课量与一线教师平均工作量比例(整数百分比)计入考核总分。
1、对上级部门、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的工作安排不推诿,不讲条件,不找理由,积极服从和接受,凡无理推诿的每次扣考核分10分。
2、对上级教育部门、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安排的工作任务(如上交表册、计划、总结等)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导致不良影响的每次扣考核分5分。
3、中层干部要带头讲团结、树正气,形成团结协作、相互补台的良好风气。
凡搞小团体、诋毁他人的每次扣考核分5分。
4、有主人公意识,爱校如家,不诋毁学校声誉。
凡有损学校声誉和班子形象的每次扣考核分5分。
5、保持领导风范,注意个人形象,坚持工作中的组织性和原则性。
凡徇私偏袒和利用工作打击报复的每次扣考核分5分。
6、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树立角色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全局意识。
管理人员要不分假日地确保手机畅通;要记住校长和办公室人员的电话,便于手机没电时告知其联系方式;若有校长或办公室人员的未接来电时要及时回拨。
否则,每次扣考核分5分,对工作造成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考核分10分。
7、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缺席、迟到、早退。
因公外出要与领导或行政值周协调沟通,因私外出要按相关规定请假。
否则,每次扣考核分5分,造成工作找不到人的每次扣考核分10分。
8、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能独挡一面。
凡是平时不积极主动完成本职工作,到后来需要其他部门或一线教师攻坚完成的(即所谓的“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式的工作态度),每次扣考核分10分。
9、做好行政值周工作,规范做好《学校日志》记载。
若因公不能组织“两操”,要协调他人负责。
违反本条规定一次扣考核分5分。
10、及时收集整理自己分管的档案资料,各种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完整。
考核小组检查时资料零乱的每次扣考核分5分。
11、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批评,凡有违纪违法行为遭群众举报并经查实每次扣考核分10分。
12、对分管或负责的工作落实或监督不到位,经校长查实后每次扣考核分5分。
13、管理人员因工作完成不好被处罚,不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反而消极怠工者,无条件免职,被免职人员三年内无评优评先和晋职晋升资格。
中途被免职或辞职的,不足工作量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兑现。
14、教务处、教研处工作人员如全学校教学质量在全镇(一、二、
三、四、五小比较)提升一名加考核分20分,下降一名或连续保持第五名扣考核分20分。
15、因分管的工作落实不到位,被上级领导、检查小组或考核小组
否定,并要求整改的每次扣考核分5分,扣分管领导考核分2分(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16、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分管的工作被上级领导、检查小组或考核小组肯定的亮点工作,每个两点加考核分5分,分管领导每次加3分。
所管工作有创新意识,在全镇推广的一次加考核分20分,在全县推广的一次加考核分40分。
17、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部门组织人员和辅导教师同等加分。
18、教师参加各类竞赛获奖,部门组织人员和获奖教师同等加分。
19、创卫、综治、党建、安全、“三关”等专项工作如得到上级表彰的,负责人员镇级加考核分10分,县级加20分。
20、综合考核获奖(指教科局年终考核):部门负责人(含后勤人员)给予加分。
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其余管理人员分别加25分、15分、5分。
21、带兴趣小组或负责专项演出活动:带兴趣小组验收合格,每人次加0.1分;组织专项演出活动获奖指导人员县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后勤服务人员按15分、10分、8分计加。
22、校长有权在学校预算外经费中对管理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予以奖励。
东皇镇第四小学
201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