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43号令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2015年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应当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不得有损害党和国家利益以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二)敬业爱生。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献身教育事业、引领学生思想和服务学生成长为己任。
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
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在职责范围内,不得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三)育人为本。
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尊重学生独立人格和个人隐私,保护学生自尊心、自信心和进取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党和人民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四)终身学习。
坚持终身学习,勇于开拓创新,主动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方法及相关学科知识,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参与社会实践和挂职锻炼,不断拓展工作视野,努力提高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五)为人师表。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的比较探析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的比较探析1. 引言1.1 介绍《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都是教育部颁布的关于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定,旨在规范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43号令和24号令在内容上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也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通过比较分析这两个规定,可以更好地了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和管理措施,为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提供参考和指导。
在接下来的内容中,将对这两个规定的背景介绍、目的和要求、内容与条款、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比较探析,以期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建议。
2. 正文2.1 背景介绍《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的比较探析正文辅导员在高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是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引导者和帮助者。
对于辅导员队伍的建设规定至关重要。
43号令和24号令都是涉及到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定,但在制定背景和内容上仍有一些区别。
43号令的制定背景更加突出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对高校辅导员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他们具备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的工作能力。
而24号令则更注重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强调推动高校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43号令和24号令在内容和条款上也存在一些差异。
43号令更加注重辅导员队伍的结构和构建,强调建立完善的选聘制度和培训机制。
而24号令则更着重于对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和评价,要求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措施。
43号令和24号令在背景和内容上存在一些差异,但都旨在提高高校辅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素质。
在深入比较分析之后,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两者的优势和不足,为今后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
2.2 目的和要求比较《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在目的和要求方面有一些共同之处,也有一些差异之处。
43号令对辅导员的要求

43号令对辅导员的要求作为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辅导员是高校学生课程学习、专业发展和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依靠和指导者。
新一年度的43号令,对辅导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旨在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为学生提供更加全面、优质、健康的教育环境和服务。
下面,就43号令对辅导员的要求进行具体阐述。
第一步:学业指导首先,根据43号令,辅导员需要在学期初对班级学生的学业进行调研和评估,制定出面向不同学生的个性化学业指导方案。
在学期期间,辅导员要全程关注学生的课业进度和成绩变化,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学生学习问题,并定期组织学习笔记、试卷以及成绩分析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学科素养和学习兴趣。
第二步:心理健康服务其次,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是高校关注的重点,辅导员要具有一定的心理教育知识,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辅导员要尽可能多地与学生沟通交流,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和情绪波动,并灵活运用不同的心理疏导技巧,帮助学生解决各类问题。
第三步:课外活动组织此外,43号令还要求辅导员将课外活动作为学生素质拓展的重要途径,组织并参与学生各种形式的课外活动。
辅导员在组织课外活动时,不仅要考虑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还要注重活动的指导和引导,让学生在参与活动中获得知识、技能和经验的积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交能力。
第四步:家长沟通合作最后,43号令提出了辅导员应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合作,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并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系统化、持久化的关注。
辅导员需要与家长建立良好关系,及时向家长汇报学生的学习情况、活动情况以及突发事件处理情况等,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学生在校表现,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
在综合上述步骤后可以发现,43号令对辅导员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是提高高校教育管理质量和水平的有效手段。
辅导员身为学生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应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使命,尽职尽责,履行好高等教育管理工作,为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基于教育部43号令和教育部24号令的文本比较研究

2006年9月,教育部颁布实施《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 力和专业化水平出现了大幅度 的 提 升。为 进一步促 进 辅
队伍建设规定》(以 下 简 称 教 育 部 24 号 令),迄 今 已 有 12 导员队伍建设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需求,自教育部24
年,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已经初见成效。伴 随 号令实施以来,国 家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的 政 策 和 制 度 来 保 障
为高校思 想 政 治 工 作 提 供 了 重 要 的 制 度 依 据 和 理 论 保 生活的知心朋友。”辅导员在大学 生 成 长 成才 过 程 中需 要
障。教育部43号的出台,就是在 进 一步加强和改进高 校 扮演好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 的双重 角 色,角色 更 加 清 晰,
思想政治工作的 大 形 势 下,对 于 推 动 新 时 代 辅 导 员 的 职 表述更加规范。
育工作的队伍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
会议精神和《意 见》,为 高 校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做 出 了 新 的 定 长的知心朋友。”43号 令 在 24 号 令 的 基 础 上 将 其 修 订 为
位,由过去的条块思路转变为整体思维和制度推进,从而 “辅导员应当努 力 成 为 学 生 成 长 成 才 的 人 生 导 师 和 健 康
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度 的 出 现。2017 年 10 月,《普 通 高 等 2008年到2010年,全国高校辅导员研究会成立,《高校辅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下简称教育部 43 号令)由 导员》、《高校辅 导 员 学 刊》相 继 创 刊,同 时 教 育 部 人 文 社
教育部再次修订 颁 布 实 施,对 于 促 进 新 时 代 辅 导 员 队 伍 科专项开始设立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和辅导员专项。
辅导员43号文件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43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已于2017年8月31日经教育部2017年第32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
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公布,自2017年10月1 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2017年9月21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依据《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第三条高等学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保证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五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关于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基本情况报告

关于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基本情况报告第一篇: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基本情况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43号),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学校关于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及学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环资学院高度重视,不断优化学生工作队伍,坚持狠抓优良教学学风,全面促进人才培养工作,具体如下:一、辅导员配备与聘任环资学院现有本科生2388人,研究生274人;按照1:200师生比配备辅导员,目前辅导员共计12人(不含学办主任、分团委书记)。
其中,专职辅导员10人(含彭熙在读博士,未聘岗位,但从2023年开始暂代休产假辅导员王娇工作),兼职辅导员2人(含2023年学校公招分配的新近人员王岩,暂代休产假辅导员尹春燕工作,实际上是7月正式到岗,现提前上岗工作);向香源新聘三类兼职辅导员,本院研二1+3学生,接手转岗辅导员王琳琬工作);12名辅导员中担任本科生的辅导员11人,研究生辅导员1人(其中事业编制1人,人事代理7人,合同制4人;具有副高职称1人,讲师职称3人,其余助教及以下;聘辅导员专业技术岗6级(副高级)1人,专业技术岗9级(中级)2人)。
目前辅导员基本满足工作需要,但随着李春林(大四辅导员,借调到学校党校办兼职2年)将在6月份带完毕业生后调入党校办,王婧怡带完一届后现带大一拟调入图书馆,如果同意2人调离,就面临着下半年还得补充1-2名辅导员接任工作(彭熙下半年博士毕业回教研室的话,就缺2人),如果没有补充得再聘任1-2名三类兼职辅导员。
二、辅导员工作条件、待遇学院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院中心工作来抓,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保证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学院近年来积极改善辅导员工作条件与待遇。
第一,改善美化辅导员工作环境。
从“24号令”到“43号令”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进展与导向

作者开展工作的阵地,新媒体技术以其互动性强、
势而新”,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形势下做好高校
开展思想政治教 育 活 动,对 于 青 年 学 生 实 行 引 导
好高 校 思 想 政 治 工 作,要 因 事 而 化、因 时 而 进、因
形式多样的特点 深 受 学 生 喜 爱,利 用 互 联 网 载 体
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方向.高校辅导员要在全程
.
第 10 卷 第 5 期
职业化、专业化研究
高校辅导员学刊
2018 年 10 月
□ 职业化、专业化研究
DOI:
10.
13585/
cnk
i.
f
dyxk.
2018.
05.
006
j.
gx
从“
24 号令 ”到 “
43 号令 ”: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进展与导向
∗
李 辉
(西北政法大学 党政办公室,西安 710122)
文件的颁布,此后 各 地 不 断 地 出 台 相 关 的 政 策 措
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提供 制 度 保 障.在 教 育 部 24
施,在这些制度保障措施的激励和推动下,辅导员
«普通高等学校辅 导 员 队 伍 建 设 规 定»(征 求 意 见
建设体现出 新 的 发 展 诉 求.与 此 同 时,思 想 政 治
政治工作会议召开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新的
政策导向,对于辅导员增强工作发展的导向性,促
要求,会议指出“思想政治工作从根本上说是做人
进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的工作,必须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不断
提高 学 生 思 想 水 平、政 治 觉 悟、道 德 品 质、文 化 素
(2020年编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应当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一)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四)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五)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五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二)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三)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九)理论和实践研究。努力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相关 学科知识,参加相关学科领域学术交流活动,参与校内外思想政治教 育课题或项目研究。
6
要与院(系)党委(党总支)共同做好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院(系)党委 (党总支)负责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要根据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制定辅导员工 作考核的具体办法,健全辅导员队伍的考核评价体系。对辅导员的考 核评价应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组织人事部门、院(系)党委(党总支) 和学生共同参与。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的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
第十五条 省级教育部门、高等学校要积极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 国内国际交流学习和研修深造,创造条件支持辅导员到地方党政机 关、企业、基层等挂职锻炼,支持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 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研究。高等学校要鼓励辅导 员在做好工作的基础上攻读相关专业学位,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等相 关课程的教学工作,为辅导员提升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提供条件保 障。
第十九条 教育部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中对 高校优秀辅导员进行表彰。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 建立辅导员单独表彰体系并将优秀辅导员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 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中。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其他类 型高等学校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或思想政治工作其他队伍建设可以参 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要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 则,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原《普通高等 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同时废止。
5
第十四条 辅导员培训应当纳入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培 训整体规划。
建立国家、省级和高等学校三级辅导员培训体系。教育部设立高 等学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开展国家级示范培训。省级教育部门 应当根据区域内现有高等学校辅导员规模数量设立辅导员培训专项 经费,建立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承担所在区域内高等学校辅导员 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高等学校负责对本校辅导员的系 统培训,确保每名专职辅导员每年参加不少于 16 个学时的校级培训, 每 5 年参加 1 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
4
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经过笔试、面试、公示等相关程序进行 选拔。
第九条 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 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高等学校要鼓励新入职 教师以多种形式参与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
第四章 发展与培训 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制定专门办法和激励保障机制,落实专职 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要求,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 设。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结合实员可按教师职 务(职称)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 务(职称)。 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应更加注重考察工作业绩 和育人实效,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将优秀网络文化成果 纳入专职辅导员的科研成果统计、职务(职称)评聘范围。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可以成立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 任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任工作。 聘任委员会一般应由学校党委有关负责人、学生工作、组织人事、教 学科研部门负责人、相关学科专家等人员组成。 第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当制定辅导员管理岗位聘任办法,根据辅 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管理岗位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7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第六条 高等学校应当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 1:200 的比例设置 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 专职辅导员是指在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 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 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高等学校 应参照专任教师聘任的待遇和保障,与专职辅导员建立人事聘用关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2017 年 9 月 21 日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 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依据《高等教育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 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 友。 第三条 高等学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辅导员队 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整体规划、统筹安 排,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保证辅导员工作有条件、 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2
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积 极传播先进文化。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积极培养校园好网民,引 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工作路径, 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 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七)校园危机事件应对。组织开展基本安全教育。参与学校、院 (系)危机事件工作预案制定和执行。对校园危机事件进行初步处理, 稳定局面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掌握危机事件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参与 危机事件后期应对及总结研究分析。
1
第五条 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 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 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 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 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二)党团和班级建设。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 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 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三)学风建设。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激发学生学 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指导 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四)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开展入学教育、毕业生教育及相关管理 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学生军事训练。组织评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 指导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学生困难 帮扶。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开展 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初步排查和疏导,组织开展心理 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学生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健康心态。 (六)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章 要求与职责 第四条 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 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 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 品质、文化素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 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 抱负和脚踏实地,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要积极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条 件,应根据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在岗位津贴、办公条件、通讯经费等 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管理。 学生工作部门牵头负责辅导员的培养、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同时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 43 号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已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经教育部 2017 年第 32 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 的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公布,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3
系。 高等学校可以从优秀专任教师、管理人员、研究生中选聘一定数
量兼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工作量按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 定。
第七条 辅导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 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 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 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 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 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 规知识;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 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 力; (五)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 风正派,廉洁自律。 第八条 辅导员选聘工作要在高等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 学生工作部门、组织、人事、纪检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根据辅 导员基本条件要求和实际岗位需要,确定具体选拔条件,通过组织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