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制订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模考预测题库(夺冠系列)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模考预测题库(夺冠系列)单选题(共60题)1、建设项目造成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包括:区域地下水()产生的土地次生荒漠化、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海水入侵、湿地退化等。
A.水位下降B.水质变化C.断面垂线变化D.横断面的变化【答案】 A2、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下列区域中,可作为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备选场址的是()。
A.商业区B.工业园区C.风景名胜区D.水源保护区【答案】 B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所列的恶臭污染物中包括()。
A.SO2B.NO2C.COD.H2S【答案】 D4、在进行环境监测时,应按照()规定,确定采样位置和采样频率。
A.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基础标准B.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监测标准C.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D.环境基础标准和环境监测标准【答案】 C5、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可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处置的固体废物是()。
(2009年)A.厨余垃圾B.平板玻璃厂的废玻璃C.电镀厂的含铬渣D.废弃的电子线路板【答案】 B6、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dB(A)。
A.10B.15C.20D.25【答案】 B7、I类和II类建设项目,分别根据其对地下水环境的()、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及其环境影响程度划定评价工作等级。
A.水文条件B.水质条件C.影响类型D.水污染源分析【答案】 C8、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一级评价要求中指出,查明各含水层之间以及与地表水之间的水力联系,同时掌握评价区评价期内至少()个连续水文年的枯、平、丰水期的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
A.1B.1.5C.2D.2.5【答案】 A9、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企业中载有气态VOCs物料、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密封点有()个,应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4.10.12•【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公开征求《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环办标征函〔2024〕31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请于2024年11月12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件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嵇晓燕、毋振海电话:(010)6564 6246邮箱:*******************.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3.《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0月12日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7.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8.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9.中国环境监测总站10.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11.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12.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13.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14.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15.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16.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17.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部内征求法规与标准司、土壤生态环境司意见)。
广东省场地环境调查、采样与评估技术方案

场地环境调查、采样与评估技术方案、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卿工--189—3394--6343一、场地环境评价的内容、程序场地环境评价包含三个不同但又逐级递进的阶段。
场地环境评价是否需要从一个阶段进入到下一个阶段,主要取决于场地污染状况和以及相关方的要求。
场地环境评价的三个阶段为:−第一阶段——场地环境的污染识别;−第二阶段——场地环境是否污染的确认--采样与分析;−第三阶段——场地环境污染风险评估与治理措施。
场地环境评价第一阶段的目的主要是识别场地环境污染的潜在可能。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评价主要通过会谈、场地访问,对过去和现在场地使用情况、特别是污染活动的有关信息进行收集与分析,来识别和判断场地环境污染的可能性。
如果第一阶段评价结果显示该场地可能已受污染,那么在第二阶段评价中将在疑似污染的地块进行采样分析,以确认场地是否存在污染。
一旦确定场地已经受到污染,则将在第三阶段全面、详细评价污染程度及污染范围,并提出治理目标和推荐治理方案,场地环境评价编制程序见图1-1。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图1-1 场地环境评价编制流程二、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9年) ➢ 《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27号)➢《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2相关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5618-2009)(修订)(征求意见稿第四版)➢《场地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别标准》(GB5085-2007)➢《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场地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别标准》(GB5085-2007)2.3相关技术导则➢《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场地环境评价导则》(京环发〔2007〕8号)2.4相关技术规范➢《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地下水污染地质调查评价规范》(DD2008-01)➢挥发性与有机物➢《水文地质钻探规程》(DZ-T0148-1994)➢《场地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别技术规范》(HJ/T 298)➢《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ASTM E1903-97: Guide for Environmental Site Assessments:Phase ⅡEnvironmental Site Assessment Process.➢ASTM D1452-00: Practice for Soil Investigation and Sampling by Auger Borings.ASTM E1527-00: Practice for Environmental Site Assessments: Phase三、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目录第一章总论................................................................................................. 错误!未定义书签。
环境监测与评估的方法与标准

环境监测与评估的方法与标准环境监测与评估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对环境的各项指标进行定量或定性的测定与评价,从而了解环境状况,并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以维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本文将介绍环境监测与评估的常见方法和标准。
一、环境监测方法环境监测方法主要包括现场监测和远程监测两种。
1.现场监测现场监测是指在实际环境中,采用设备和仪器对污染物浓度、噪声水平、辐射程度等进行直接测量的方法。
常见的现场监测设备包括气体采样器、水质分析仪、噪声测量仪等。
通过现场监测可以获取真实的数据,判断环境是否达标。
2.远程监测远程监测是指利用无线传输技术,通过远程传感器对环境参数进行监测和数据采集的方法。
远程监测可以实现对较大范围或难以直接接触的环境进行监测,提高监测的效率和准确性。
常见的远程监测设备包括遥感传感器、无人机等。
二、环境评估方法环境评估是根据环境监测结果,对环境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的过程。
常见的环境评估方法包括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两种。
1.定性评估定性评估是基于专家判断和经验,对环境质量进行主观评估的方法。
评估结果通常为优、良、中、差等级别,用于指导环境保护工作和决策制定。
定性评估具有快速、经济、适用于大范围的特点,但主观性较强。
2.定量评估定量评估是基于数学模型和数据分析,对环境质量进行客观评估的方法。
通过对环境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计算各项指标的浓度或值,并与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比对,得出环境质量的定量评价结果。
定量评估具有准确、科学、可比性强的特点,但需要较多的数据和专业知识支持。
三、环境监测与评估的标准环境监测与评估的标准主要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个层面。
1.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颁布的,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监测与评估标准。
国家标准通常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源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
各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在进行环境监测与评估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2.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指由各行业协会或组织制定的,适用于某个具体行业的环境监测与评估标准。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HJ □□□—20□□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SiteInvestigation(征求意见稿)20□□-□□-□□发布 20□□-□□-□□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场地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1)5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3)6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4)7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7)8 报告编制 (8)附录A(资料性附录)场地环境调查报告格式 (9)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场地环境调查过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场地环境保护标准系列标准之一。
场地环境保护标准系列标准,包括下列4项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场地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参加。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场地中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场地环境现状调查、污染风险评估和场地修复的环境调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T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关于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新标准相关问题的复函-监测函〔2019〕4号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关于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新标准相关问题的
复函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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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新标准相关问题的复函
监测函〔2019〕4号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实施环境监测方法新标准相关问题的请示》(渝环〔2019〕19号)收悉。
经研究,现就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实施标准相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关于在环境监测工作中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10〕90号)是原环境保护部依法对标准作出的解释,与已发布标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目前仍然有效。
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应规范使用,若新发布的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与指定的监测方法不同,但适用范围相同的,也可以使用。
因此,在分析地表水中铅项目时,应根据监测目的、监测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科学选择《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7475-87)、《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00-2014)或《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HJ 776-2015),新发布的地表水中铅的监测方法标准也可按上述原则使用。
特此函复。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2019年2月12日
——结束——。
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编制说明

《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编制组二一〇年一月〇项目名称:污染场地监测技术导则项目统一编号:1230承担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等编制组主要成员:邵春岩、陈辉、张广鑫、孙俊、王鑫、陈刚等 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武婷标准处项目负责人:谷雪景目录1 项目背景 (1)1.1 任务来源 (1)1.2 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1)1.3 编制过程 (1)2 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2)3 标准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 (2)3.1 基本原则 (3)3.2 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3)3.3 技术路线 (3)4 国内外相关标准研究 (5)4.1 国外场地监测相关标准概况 (5)4.2 国内与场地相关的监测标准概况 (5)5 主要技术内容解释 (7)5.1 适用范围 (7)5.2 术语和定义 (7)5.3 监测目的、原则、内容及工作程序 (7)5.4 监测计划 (8)5.5 采样点布设 (9)5.6 样品采集 (10)5.7 样品分析 (11)5.8 监测报告编制 (11)6 参考文献 (11)《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编制说明1项目背景1.1任务来源为进一步完善环保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科学确定环境基准,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了《“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其中标准名录包括编制《污染场地监测技术导则》,本标准是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场地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是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场地环境管理与监督,规范场地全过程管理各环节的环境监测,2009年环境保护部在《关于开展2009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09]221号)下达了制定《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的任务,项目统一编号为1230,项目承担单位为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与本标准同时开展编制工作的系列标准还有《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场地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制度、标准汇总

?作废
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HJ 332-2006
土壤质量监测方法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4-1997
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6-1997
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5-1997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
HJ 25.5-2018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部令 第3号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部令 第42号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部令 第46号
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
公告 2017年 第72号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工作手册的通知
HJ 695-2014
土壤 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滴定法
HJ 658-2013
土壤 氧化还原电位的测定 电位法
HJ 746-2015
土壤 水溶性和酸溶性硫酸盐的测定 重量法
HJ 635-2012
土壤 水溶性氟化物和总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873-2017
土壤 氰化物和总氰化物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污染地块修复技术指南-固化/稳定化技术(试行)(征求意见稿)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阻隔技术(试行)(征求意见稿)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 964-2018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二次征求意见稿)
已经出
土壤质量评价标准温室蔬菜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HJ 333-2006
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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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制订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HJ □□□—20□□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SiteInvestigation(征求意见稿)20□□-□□-□□发布 20□□-□□-□□实施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 (II)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场地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2)5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5)6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12)7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20)8报告编制 (21)附录A(资料性附录)场地环境调查报告格式 (24)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规范场地环境调查过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场地环境保护标准系列标准之一。
场地环境保护标准系列标准,包括下列4项标准: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场地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本标准规定了场地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参加。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场地中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场地环境现状调查、污染风险评估和场地修复的环境调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T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场地site某一地块范围内一定深度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以及地块内所有构筑物、设施和生物的总和。
本标准中的场地仅限于某一地块内一定深度的土壤和地下水。
3.2场地环境调查environmental site investigation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场地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
3.3地下水监测井ground water monitoring well用来监测地下水且能够提供获取地下水水样的通道,包括井管、过滤管、滤料等组成部分。
3.4敏感目标sensitive targets指污染场地周围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住宅、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地点。
3.5土壤质地soil texture根据土壤的颗粒组成划分的土壤类型。
4场地环境调查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4.1基本原则4.1.1针对性原则根据场地的特征,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为场地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4.1.2规范性原则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场地环境调查的行为,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1.3可操作性原则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经费等,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4.2工作程序场地环境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调查的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
4.2.1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
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化工厂、农药厂、加油站、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图1 场地环境调查的工作内容与程序化学品储罐等可能的污染源,则场地环境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4.2.2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若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表明场地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则需进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确定污染种类、程度和范围。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是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
若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的结果表明,场地的环境状况能够接受,则场地环境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4.2.3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若第二阶段调查确认污染事实,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或污染修复时,则要进行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满足风险评估和土壤及地下水修复过程所需参数。
5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5.1主要工作内容本阶段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开展调查,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
5.2资料收集与分析5.2.1资料的收集收集的资料主要包括:场地利用变迁资料、场地环境资料、场地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场地所在区域自然社会信息五部分。
5.2.1.1场地利用变迁资料包括:用来辨识场地及其邻近区域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航片或卫星照片,土地管理机构的土地登记资料,场地的土地使用和规划资料,其它有助于评价场地污染的历史资料如平面布置图、地形图等。
场地利用变迁过程中的场地内建筑、设施、工艺流程和生产污染等的变化情况。
5.2.1.2场地环境资料包括:场地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记录、场地内危险废弃物堆放记录、场地与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的位置关系等。
5.2.1.3场地相关记录包括:产品、原辅材料和中间体清单、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地下管线图、化学品储存和使用清单、泄漏记录、废物管理记录、地上和地下储罐清单、环境监测数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环境审计报告、地勘报告等。
5.2.1.4由政府机关和权威机构所保存和发布的环境资料,如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公告、企业在政府部门相关环境备案和批复、生态和水源保护区和规划等。
5.2.1.5场地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经济信息包括:场地所在地的自然地理信息,如地理位置图、地形、地貌、土壤、水文、地质、气象资料;场地所在地的社会信息,如人口密度和分布,敏感目标分布,及土地利用的历史、现状和规划等;区域所在地的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等。
5.2.2资料的范围当场地与邻近地区存在相互污染的可能时,须调查邻近地区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5.2.3资料的分析调查人员应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识别资料中的错误和不合理的信息,如资料缺失影响判断场地污染状况时,应在报告中说明。
资料收集应注意资料的有效性,避免取得错误或过时的资料。
5.3现场踏勘5.3.1安全防护准备在现场踏勘前,调查人员应根据场地的具体情况掌握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知识,并装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5.3.2现场踏勘的范围以场地内为主,并应包括场地周边区域,在勘查场地时,除非受环境或障碍物所阻碍,或其它无法克服的原因,应尽可能勘查场地的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如罐、槽、沟等,同时观察是否有敏感目标存在,并在报告中说明。
5.3.3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包括:场地的现状,场地历史,相邻场地的现状,相邻场地的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地质、水文地质、地形的描述,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或设备的描述。
5.3.3.1场地的现状: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或处理以及泄漏状况,都应观察和记录。
5.3.3.2场地历史:场地过去使用留下的任何迹象及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处理应观察和记录。
5.3.3.3相邻场地的现状:相邻场地的使用现况及可能存在的污染应尽可能观察和记录。
5.3.3.4相邻场地的历史情况:相邻场地利用历史及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应尽可能观察和记录。
5.3.3.5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对于周围区域目前或过去土地利用的类型,如住宅、商店、工厂等,应尽可能观察和记录;周围区域的废弃和正在使用的各类井,如水井等;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地面上的沟/河/池;地表水体、雨水排放和径流及道路和公用设施都应识别和描述。
5.3.3.6地质、水文地质、地形的描述:场地及其周围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与地形应观察、记录,并加以分析,以协助判断周边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调查场地,以及场地内污染物迁移到地下水和场地外。
5.3.4现场踏勘的重点一般重点踏勘对象包括: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或生产,储槽与管线,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遗迹,各种储罐与容器,排水管与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废弃物,井,污水系统,其它可供评价场地状态的对象。
5.3.5现场踏勘的方法调查人员可通过对异常气味的辨识、异常痕迹的观察等方式判断场地污染的状况。
5.4人员访谈5.4.1访谈内容应包括资料分析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问题,由调查人员提前准备设计。
5.4.2访谈对象受访者为场地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应包括:场地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官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官员,场地过去和现在的不同阶段使用者,场地所在地或熟悉当地事物的第三方,如邻近场地的工作人员、过去的雇员和附近的居民。
5.4.3访谈方法可采取当面交流、电话交流、电子或书面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5.4.4内容整理应对访谈内容进行整理,并对照已有资料,对其中可疑处和不完善处进行再次核实和补充。
6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6.1工作程序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通常可以分为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两步分别进行,均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现场调查采样、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等步骤。
6.1.1初步调查在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布设采样点,进行采样分析,按照GB 15618和HJ/T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判断土壤污染是否超标;按照GB/T 14848 ,采用单因子指数评价法判断地下水污染是否超标。
如均未超标,则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如超标,则须进行详细调查。
6.1.2详细调查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密采样和分析,确定污染物的浓度水平、空间分布、迁移状况等详细情况。
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不一定在一次采样分析中完成,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实施,逐渐减少调查的不确定性。
6.2初步调查工作计划调查人员应根据前期收集的资料和信息或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结论制定工作计划,计划包括核查已有信息、判断污染物的可能分布、制定采样方案、健康和安全、检测方案、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程序等主要任务。
6.2.1核查已有信息对已有信息进行核查,从而识别场地及其周边的环境状况,包括:核查那些构成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中重要的环境信息,如:土壤和地下水;查阅污染物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或者场地周围环境的可能分布和迁移信息;查阅污染物排放和泄漏的信息。
应核查上述信息的来源,以确保其真实性和适用性。
6.2.2判断污染物的可能分布通过场地的具体情况、场地内外的污染源、污染物的迁移和转换等因素判断场地污染物在土壤和地下水中的可能分布,为采样方案制定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