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管理制度(2021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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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 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在上下班期间的行为和活动。

3. 所有职工必须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按照企业规定的安全生产制度进行操作。

4. 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对职工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落到实处。

二、安全管理职责1. 企业领导(1) 坚持安全生产优先原则,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

(2) 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并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

(3) 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做出整改措施。

2. 部门负责人(1) 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

(2) 确保本部门的工作场所安全和防火措施到位。

(3) 及时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3. 职工(1) 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不得擅自改动设备、机器等。

(2) 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给上级。

(3) 接受企业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要求1. 人员安全管理(1) 上下班期间,所有职工必须佩戴工作证,并随身携带证件。

(2) 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下班。

(3) 不得跳过围栏、攀爬建筑物,不得从窗户、阳台等危险位置出入。

(4) 不得长时间单独留在办公室或其他密闭场所,如需外出应告知相关人员。

2. 设备安全管理(1) 严禁擅自改装、拆卸、修理设备,必要时需向技术人员申请。

(2) 使用设备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设备。

(3) 注意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3. 交通安全管理(1) 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闯红灯、横穿马路等危险行为。

(2) 正常上下班时间内,严禁酒后驾车或者醉酒上班。

(3) 正常上下班时间内,不得超速行驶,不得违反交通管理规定。

四、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1. 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安全管理制度实施记录

安全管理制度实施记录

一、背景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办公环境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安全管理制度。

现将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记录如下:二、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实施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临时用工、实习生等所有在岗人员。

四、实施内容1. 安全教育培训(1)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开展安全警示教育,通过案例分析、事故通报等形式,让员工深刻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2. 安全生产检查(1)每月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2)针对重点岗位、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无死角。

(3)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责任部门立即整改,并跟踪复查。

3. 安全防护设施(1)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3)对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其正确使用。

4. 应急预案(1)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洪水等突发事件。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确保应急物资充足,并定期检查、更新。

五、实施效果1. 员工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安全事故发生率显著下降。

2. 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3. 应急预案得到有效执行,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总结本安全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员工安全意识仍有待提高,部分安全设施需进一步完善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为公司的发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员工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执行。

第三条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公司负有对员工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管的责任,公司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员工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报告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并配合处理。

第八条各级领导应当定期检查员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九条员工应当加强自我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第一。

第十条员工应当配合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接受安全培训,逐步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将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员工应当正确佩戴并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防护措施、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规定操作。

第十四条员工在使用设备时,应当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维修。

第十五条员工在发现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

第四章安全教育第十六条公司将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不得缺席。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公司将组织安全演练,员工应当积极参与,熟练掌握各类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条公司将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员工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员工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员工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安全、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制定本员工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二条公司负责人是全公司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条公司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四条公司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员工安全工作的宣传,培训,并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确保每位员工都有安全自救的能力。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五条公司应当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第六条公司应当对岗位操作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第四章安全检查评估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公司的安全风险。

第九条公司应当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和事故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第五章安全防范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防范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购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材,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应急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保障员工的安全。

第六章安全奖惩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员工安全行为评价和奖惩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对安全管理不到位、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对在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员工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由公司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负责人所有。

本员工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共计1206字,以上为正文内容。

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在上下班期间的安全,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在上下班期间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的安全义务、企业的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和安全教育等方面。

第二章职工的安全义务第五条职工应当遵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装备,严禁擅自解除或更改。

第六条职工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规驾驶车辆或违反交通规则。

第七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应当保持良好的行为素质,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八条职工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当根据安全预案及时报警或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第三章企业的安全责任第九条企业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类安全设施,保障职工在上下班期间的安全。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保持上下班通道的畅通,确保职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疏散。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确保职工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三条企业应当设置标识牌、标线等设施,引导职工按规定通行。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上下班通道的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管理和监督,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的安全培训。

第五章安全教育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提高职工对安全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职工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依据企业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企业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2021年最新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

2021年最新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

2021年最新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6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目的:建立奖励、惩罚方法2﹑范围:全体员工3﹑责任者:安全部4﹑程序:4.1奖励4.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1.1.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奖励程序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4.2.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4.3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4.3.1事故责任者。

4.3.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3.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3.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3.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3.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3.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3.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4惩罚类型4.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工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工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工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企业任职的工人,包括正式工、临时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工人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共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秩序。

第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为工人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工人应当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应急处置方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第六条工人不得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改变作业程序和工艺,不得擅自拆卸设备和机器。

第七条工人在发现安全隐患或者事故危险时,应当及时上报,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八条工人应当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

第十条企业应当配备适当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并对工人进行操作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普及。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指定应急处置人员,组织定期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三条工人在作业期间应当佩戴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切勿随意取下或改变。

第十四条工人应当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机器,杜绝操作失误和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工人不得擅自乱动设备、机器和电气线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工人在必要时应当配合企业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和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五章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十七条企业将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成绩的工人给予奖励,对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和造成事故的工人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工人如发现有造成危害的安全隐患或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主动上报,如发生事故隐瞒或者推卸责任者,将给予相应处理。

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 上下班交通安全:
a. 职工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闯红灯、不酒驾等。

b. 提供安全的停车场或者停车位,避免车辆被盗或者损坏。

c. 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共享出行方式。

2. 职工出行安全:
a. 职工在上下班期间应当穿戴安全设备,如反光背心,在夜间或者低能见度环境下行走。

b. 鼓励职工携带急救包或者药品以备不时之需。

3. 工作场所的安全:
a. 提供清洁、整洁、无障碍的工作环境,确保走道畅通无阻。

b. 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防止设备故障引发意外事故。

c. 提供紧急逃生通道和灭火设施,并确保职工熟悉其位置和使用方法。

4. 疲劳驾驶管理:
a. 定期开展疲劳驾驶防范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对疲劳驾驶的认识和警惕。

b. 安排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避免长时间连续驾车。

5. 保障工作时间的安全:
a. 防止劫持和非法侵入,采取必要的安保措施和监控措施。

b. 提供紧急求助电话或者按钮,确保职工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报警求助。

6.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a.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b. 组织定期演练和培训,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以上是一个典型的职工上下班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根据不同行业和工作环境的需求进行相应的补充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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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安全管理制度(2021新版)员工安全管理制度(2021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组长:总经理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第三条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一)责任划分:(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动力设备部负主要责任,生产部门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生产部门负主要责任,动力设备部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配电房、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两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动力设备技术人员必须定期对生产、工程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特种设备、设施、压力容器必须到当地技术监督局备案,定期进行年检,确保车间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六)动力设备技术人员必须对车间设备、压力容器、用电等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整改。

(七)动力设备技术人员必须对车间员工提供设备操作规范培训以及及时纠正违章操作。

(八)对于叉车工、电工、制冷、电梯操作工、行车工等特殊岗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操作。

(九)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消防安全事故预防:(一)责任划分:EHS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及时更换并协助EHS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

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

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十一)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每月不少于两次)。

(十二)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条驾驶安全事故预防(一)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麻醉药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工伤事故划分及认定第九条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伤害程度分为:(一)一般安全事故:工伤:9-10级、7-8级、5-6级、3-4级、1-2级。

(以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二)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发生重伤(工伤级别:3-4级、1-2级)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条工伤的认定(一)工伤的认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与人力资源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第六章工伤的申报程序第十一条申报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二条申报范围:(一)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二)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三)申报内容: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四)受理部门及责任:1、人力资源部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人力资源部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2、报告对象是“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3、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七章工伤事故医疗补偿第十三条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公司安全消防小组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按分别以下标准给予补偿:(一)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1、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2、轻伤:一般为皮外伤,1)7天以内,承担100%的治疗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2)7-30天,享受80%的基本工资;3)30天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资3、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1——2个月,承担100%的治疗、住院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2)2个月—6个月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享受8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3)6个月以上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费用,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4、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并参照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二)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1、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间、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2、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1)7天—30天,享受60%的基本工资;2)30天-60天,享受40%的基本工资;3)60天以上不计,并解除劳动关系;3、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1——2个月,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2)2—6个月,享受6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3)6个月以上,并解除劳动合同。

4、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60%)的抢救费用,并参照市社保局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第八章工伤事故的处理与医疗费用报销第十四条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及规定:(一)工伤安全事故的处理:1、所有的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公致伤的先予以处理;2、处理原则是尽快安抚和救治伤者,预防类似事件再发生;3、工伤安全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1)按个人的责任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医疗费用;2)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3)凡过失所致的公司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员工,公司予以辞退;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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