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医疗废物贮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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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3篇)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3篇)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1.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废物的安全、环保处理,减少对环境和人员的伤害。

该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

2. 责任与义务2.1 医疗机构应成立医疗废物暂存管理的专门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医疗废物的暂存工作。

2.2 医院管理层应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确保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3 医院员工应接受相关的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培训,熟悉并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3. 医疗废物分类暂存3.1 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危险程度和处理要求进行分类,分别暂存于相应的容器或区域内。

3.2 在医疗废物暂存区进行必要的标识和标注,明确标示废物种类和暂存时间等信息。

4. 医疗废物暂存设施4.1 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应建立在相对封闭、易清洁、无污染风险的地方。

4.2 设施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渗漏、防腐蚀等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 医疗废物暂存操作5.1 所有参与医疗废物暂存操作的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设备,遵循操作规程,并使用专门的工具和设备进行操作。

5.2 暂存容器应具备密闭性能,废物暂存过程中应避免碰撞、挤压以及暴露在高温、湿度等影响废物稳定性的环境中。

6. 医疗废物暂存记录6.1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暂存记录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废物暂存的种类、数量、收集时间和处理方式等信息。

6.2 暂存记录应按要求保存一定期限,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整理。

7. 废物转运和处置7.1 暂存的医疗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进行转运和处置,确保达到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要求。

7.2 废物转运过程中应注意防止废物泄漏、污染和交叉感染的风险,采取必要的防护和措施。

8. 监督检查与处罚8.1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8.2 违反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制度的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纪律处罚和法律追究。

医疗垃圾储藏室规章制度

医疗垃圾储藏室规章制度

医疗垃圾储藏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垃圾的管理和处置,保障医疗机构的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储藏室的管理,包括医院、诊所、卫生院等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垃圾是指医疗废物、废弃药品、注射器具以及与医疗有关的一切废弃物品。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垃圾储藏室,并设立专人负责医疗垃圾的管理和处理。

第五条医疗垃圾储藏室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证医疗垃圾的安全储存和有效处置。

第六条医疗垃圾储藏室应当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保持环境整洁,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二章医疗垃圾的分类和包装第七条医疗垃圾应当按照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分为感染性医疗垃圾、化学性医疗垃圾、放射性医疗垃圾和一般医疗垃圾。

第八条医疗垃圾应当采用不可透明、密封、耐腐蚀的包装袋进行封装,避免漏出和污染。

第九条散落的医疗垃圾应当立即清理,并投放到相应的分类垃圾桶中,不能随意丢弃。

第十条医疗垃圾应当在指定时间内送往医疗垃圾处理站或专业单位进行处理,不能私自处理和倾倒。

第三章医疗垃圾的储藏和堆放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专门的储藏室,保证医疗垃圾的安全储存和管理。

第十二条医疗垃圾储藏室应当设置锁门设备,保证医疗垃圾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

第十三条医疗垃圾应当按照分类进行储存,不同类别的垃圾应当放置在不同的区域。

第十四条医疗垃圾应当避免直接接触地面,应当放置在台架或吊挂设备上,以便清洁和查看。

第四章医疗垃圾储藏室的清洁和消毒第十五条医疗垃圾储藏室应当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干燥,防止细菌滋生。

第十六条清洁和消毒应当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消毒剂和设备进行,保证储藏室的卫生环境。

第十七条清洁和消毒应当由专人负责,保证操作规范和有效。

第五章医疗垃圾的处置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医疗垃圾交给专业的医疗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垃圾处理台账,对每一次的处理过程进行记录,保留备查。

2021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2021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欧阳光明(2021.03.0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内容包括:(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3篇)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3篇)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有害性、致病性或其他特殊性质的废弃物。

医疗废物的不当处理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对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和暂存需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以下是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收集管理1. 废物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根据特点和危险性分为不同类别,包括感染性废物、血液和血制品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药物包装废物等。

医疗机构应根据废物分类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并在收集容器上标识废物类别。

2. 废物容器选择:医疗机构应选择密封性能好、耐腐蚀、易清洗的废物容器,确保容器的密封性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避免废物泄漏。

3. 废物收集时间和频率:医疗机构应根据废物产生量和废物的特性,制定科学合理的收集时间和频率,确保废物不堆放过久,减少废物带来的风险。

4. 废物收集区域: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存放区域,区域内应设置固定的废物存放设施,保持清洁卫生。

5. 废物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对处理废物的工作人员进行废物分类、收集、暂存的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其了解并熟悉废物管理制度。

二、转运管理1. 转运工具选择:医疗机构应选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专用车辆用于医疗废物的转运,保证转运过程中废物不泄漏。

2. 转运设备清洁消毒:转运设备在每次转运前应进行清洁消毒处理,以防止交叉污染和感染传播。

3. 转运人员装备:转运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避免废物带来的危害对人员健康造成损害。

4. 转运记录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转运记录,记录转运时间、废物类别、数量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监管。

三、暂存管理1. 暂存区域设施保障: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暂存区域应设有专门的存放设施,如密封罐、垃圾桶等,以保证废物暂存的安全性。

2. 温度和湿度控制:医疗废物的暂存区域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避免废物受潮、发霉或变质。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3篇)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3篇)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疗废物的暂存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卫生和环保处理,保护员工和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参考相关国内外标准和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产生的所有医疗废物的暂存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 医疗废物:指医疗机构内产生的所有废弃药品、废弃包装、废弃手术器械、废弃血液制品、废弃生活垃圾等。

2. 暂存室:指专门用于暂存医疗废物的特定室内空间。

3.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人员:指被授权负责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的员工。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第四条管理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委员会由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医疗废物暂存管理专家、医疗废物暂存管理人员等组成。

第五条职责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制度,并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2. 监督和检查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3. 组织开展医疗废物暂存管理的培训和宣传工作;4. 协调处理医疗废物暂存管理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三章现场管理和操作流程第六条设施设置医疗机构应在医疗废物暂存室内设置足够的储存容器和标识,确保医疗废物的分类暂存和标识的准确性。

医疗废物暂存室应保持清洁、干燥和通风良好的状态,设有足够的照明系统。

第七条暂存管理人员医疗机构应指定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暂存工作,并配备足够的人员。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暂存操作流程1.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2. 暂存室内的医疗废物应按照类别、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暂存。

3. 医疗废物暂存容器应有固定的标识,清晰显示医疗废物的类别、性质和暂存日期。

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制度

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制度

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处置及管理人员应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了解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处理医疗废物。

二、医疗废物处置人员应学习掌握安全防护知识,作好自我防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定期健康查体。

防止自身感染。

三、医疗废物应定时收集、及时运送,运送时应防渗防漏。

四、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在院区内指定的地点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五、医疗废物暂时存贮时间不得超过2天。

六、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登记簿,及时记录焚烧日期、物品种类、来源、签字等。

七、禁止转让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将医疗废物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5篇)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5篇)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一、我院建立的暂时储存点位于单位的后门人流减少处。

二、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储存室内的带盖桶内,不得露天存放。

三、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四、储存室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工人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五、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六、暂存点内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避免阳光直射。

七、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八、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____%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2)是指针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暂时储存和管理的规定和程序。

由于医疗废物涉及一定的危险性和传染性,储存过程需要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以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防止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1. 废物分类:医疗废物根据特性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2. 储存容器:医疗废物必须放入特定的储存容器中,以防止泄露和传播。

储存容器应符合相关标准,如具备防漏、防污染、耐腐蚀等特性。

3. 储存设施:医疗机构应配备专门的储存设施,如储存室、中间搬运站等,以确保废物的安全储存和暂时保存。

4. 标识标记:医疗废物容器应明确的标识和标记,包括废物的分类、处理方式、危险性等信息。

这有助于减少误操作和确保正确的废物处理。

5. 时间限制:医疗废物的储存时间有一定限制,一般不应超过规定的时间。

超过限定时间的废物应尽快进行处理,以避免积存和滋生细菌等问题。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减少污染和传染病的风险,保护医护人员和环境的健康。

同时,也有助于合理使用资源和推动废物的回收利用。

因此,医疗机构应积极落实该制度,加强废物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3)是指医疗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暂存,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医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间)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间)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间)管理制度1、医疗废物暂存间(点)设专人负责管理。

2、医疗废物暂存间,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或人员活动区,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和运送车辆的出入,周围保持清洁卫生。

3、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有严密的防盗及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在房间外醒目位置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入,人员离开房间门应加锁,门口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4、医疗废物分类储存,储存容器必须防渗漏、防雨淋,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

5、落实防渗漏、放鼠、防蝇、防盗、防儿童接触措施,每天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6、存间不得堆放其它无关杂物。

7、暂存间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衣帽整齐,戴口罩,必要时穿防渗防护服和胶鞋,认真洗手、消毒,搞好个人职业防护,禁止吸烟和饮食。

8、对各科室运送暂存间的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科室名称、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9、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医疗废物转运流程图转运人员防护整齐,至医疗废物贮存地取“医疗废物院内转运专用车”n一各部门、病区污物处置间检查污物袋的封口、标签、袋子是否完好收集、称重、登记,与部门、病区交接并双签名Q用“医疗废物贮存地”专用水龙头,清洗、消毒(氯含量IOOOmg/1"医疗废物院内转运专用车”)医疗废物院外交接流程图在“医疗废物贮存地”有专职人员准备与外来转运人员称重、登记、交接Q按医疗废物的分类分别装桶排放,桶盖贴好标签Q清洁、消毒(氯含量IoOOmg/1)打扫“医疗废物贮存地”打开紫外线消毒灯进行消毒,每次60分钟并记一Q交接完毕,打扫“医疗废物贮存地”打开紫外线消毒灯进行消毒,每次60分钟并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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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医疗废物贮存制度
1.
欧阳光明(2021.03.07)
2.专职人员收回的医疗废物,包装袋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
口应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处》。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4.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符合要求。

不得露天存放
5.病理性废物收回后放入冰箱内。

其余废物放入专用收集箱内密
闭保存。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
1.专职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每天使用专车、专用工具、走指定路线,及时收集各科室产生
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有明显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袋或密闭容器内。

3.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五大类医疗废物分开放置。

医疗废物
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4.做好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
施。

5.医疗废物不得买卖,不得交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密
闭存放。

6.每日用紫外线消毒室内空气二次,每次至少半小时。

地面、墙
面、垃圾筒每日用1000PPM有效氯拖、擦二次,每天使用后的运送工具和车辆必须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医疗废物转运出去后,及时对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保持暂存处室内外环境清洁。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每日对全院的医疗废物进行
分类统计,月底总计并留存备查。

8.禁止在非收集地点、非暂存处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医疗
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9.暂存处不得带入或存放与处置无关的用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禁
止吸烟、饮食。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工勤人员都应当接受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
训,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2.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
和管理人员,应掌握废物管理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

3.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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