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腐败现象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内容提要:腐败产生的原因、危害及惩治腐败的对策

内容提要:腐败产生的原因、危害及惩治腐败的对策一、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根源:1.初始形态商品经济。
市场经济与原有的经济形态相交汇。
是产生腐败想象的客观原因。
2.政府官员经不起腐败思想的侵蚀和金钱物质的引诱是产生腐败现象的主要原因。
3.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是产生腐败现象的重要条件。
二、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1.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非法致富。
2.一些党员干部拿原则,拿权利做交易。
3.歪曲按劳分配原则,搞金钱至上,个人至上。
三、腐败现象产生的主要危害:1.腐蚀了干部,破坏了干部形象,降低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2.败坏了改革开放的声誉,妨碍了改革开放和四化建设的大局。
3.使经济建设遭到了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了重大损失。
四、清除腐败现象,搞好廉政建设的对策:1.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抗拒腐败能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
2.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从机制的建立健全入手,不给腐败分子可乘之机。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提拔干部着手。
防止品质不良的坏分子钻进党内和政府内。
4.依法从严治党治国,是保证廉洁政治的关键。
5.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做廉政的带头人,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条件。
五、对风清气正社会环境的展望。
腐败产生的原因、危害及惩治腐败的对策既要繁荣市场经济,又要实行廉政,这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标志之一。
目前党内、政府及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存在的腐败现象破坏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们都在思索这个问题,本文试对这个关系人心向背、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从根源、表现、危害及采取对策诸方面进行一次探讨。
一、腐败产生的主要根源第一,初始形态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与原有的经济形态相交汇,是产生腐败现象的客观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从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但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法制和管理机制还需要一个过程,这中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空隙和漏洞,客观上给消极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以可乘之机。
当前腐败现象的表现、成因与对策

理论探讨一、当前腐败现象的表现思想政治方面。
有些党员干部丢掉理想,背弃宗旨,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方向不明,视线不清,表现出极端的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
经济方面。
有些党员干部利用掌握的经济管理权,以组织的名义为本单位、小团体及个人谋取私利。
组织纪律方面。
有些党员干部各行其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甚至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组织人事方面。
有些党员干部不遵守组织人事原则,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凭个人好恶、恩怨取人,拿原则搞交易,甚至出现买官卖官现象。
生活作风方面。
有些党员干部奢侈腐化。
如公款宴请、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娱乐,甚至公款吸毒贩毒、赌博嫖娼。
工作作风方面。
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工作脱离群众,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主观武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
二、当前腐败现象的成因1、封建主义残余思想影响我国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虽说建国后消灭了剥削制度,但是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主义思想意识的影响远没有肃清。
加上计划经济时期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权力过分集中乃至个人专权,为滋生腐败现象提供了土壤。
2、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袭我国在对外开放,引进西方国家的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的同时,西方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腐朽的生活方式也乘虚而入。
这些东西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残余思想结合起来,就形成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
3、没有很好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同推进,达到社会的全面进步。
但是在我们党内,有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没有全面理解和引起重视,而片面理解经济建设和其它事业的关系,孤立地抓经济工作,认为抓经济建设是“务实”,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是“务虚”。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一度时期,疏忽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党性修养和改造,在是非面前迷失方向,走上邪路。
中国当今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一当前中国反腐背景近年来,腐败现象迅速滋生和蔓延,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腐败至少导致三方面问题:首先是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下降,腐败问题将严重阻碍政策、法律的执行;其次是社会投资环境的恶化;,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再次是影响社会公正,激化社会矛盾。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
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
”二中国前腐败现象的成因首先,人们的道德观念淡薄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当前,在社会转型期,道德行为的失序反映在政治生活方面便是权力的腐败,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现象相当严重。
其次,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能乘隙而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从而致使某些党员干部视党纪为“摆设”,视政令为“白条”。
再次,未能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法律规范机制对腐败现象进行预防、抑制和惩治。
由于我们缺少执法守法的传统,致使法制建设严重滞后,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法律规范机制对腐败现象进行预防、抑制和惩治。
三中国腐败问题对策(一)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首次完整提出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
提出“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等等。
这些重要论述表明了我党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决心,为我们进一步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
而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是要抓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手段的监督。
腐败现象的原因分析及遏制腐败的对策

目录内容提要 (2)一、当前腐败现象的成因 (3)二、当前腐败现象的对策分析 (4)三、总结 (6)参考文献 (7)内容提要近年来,腐败现象迅速滋生和蔓延,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腐败现象根源于剥削阶级腐朽没落的意识形态,它与我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对立,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严重的破坏性。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对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自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学习,使我加深理解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也使我懂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
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必须加强廉政建设,坚持反腐败斗争。
关键词:腐败现象,监督教育,政府。
腐败现象的原因分析及遏制腐败的对策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反映了对权力的失控失监。
改革开放以来,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能乘隙而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从而致使某些党员干部视象的真正遏制。
权力腐败的实质是滥用权力,过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突击搞运动、说服教育和道德规范,通过把外在的价值标准内化为人们的价值取向,对人们的行为有重大影响。
但这种影响带有很大的局限性。
此外,一般象的真正遏制。
权力腐败的实质是滥用权力,过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突击搞运动、说服教育和道德规范,通过把外在的价值标准内化为人们的价值取向,对人们的行为有重大影响。
但这种影响带有很大的局限性。
此外,一般知等数不胜数,腐败之风并无收敛之迹象。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不论说服教育还是道德约束,都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为后盾,一般政策性规定的强制力也十分有限。
当前腐败现象的社会危害及惩治对策

当前腐败现象的社会危害及惩治对策一、腐败的概念“腐败”一词源于《辞海》,在《汉书·食货志上》记载“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
”,此中解释为腐烂、败坏和堕落。
而《牛津法律大辞典》中解释为Corruption 即腐败是“指从原本纯洁的状态中发生的堕落”。
科学界定腐败概念应遵从如下原则:一是必须突出腐败行为主体;二是必须明确腐败行为方式;三是必须强调腐败行为目的;四是必须有后果方面的表述;五是必须具有理论抽象。
按照以上原则,可以这样界定腐败概念:从广义上说,腐败是公共权力行使者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并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从狭义上说,腐败是国家权力行使者利用国家权力谋取私利并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二、腐败的社会危害性对于腐败现象造成的危害,有许多人经常从经济角度看问题。
这种看法是片面的。
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我们应该从更广、更深的层面认识腐败的严重性、危害性。
(一)腐败严重危害社会文化和社会道德当社会各阶层都只关心一己之私而对国家和民族前途漠不关心的时候,整个社会就会丧失它的凝聚力;腐败导致伦理价值观堕落,加剧社会的无纪律状态。
由于腐败现象的大量存在,尤其是受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这种错误的道德认识的感染,使相当部分公民以极端个人主义功利价值观作为行为选择的标准。
(二)腐败严重危害社会经济腐败导致资源人为紧张。
当前,腐败现象已渗透到那些对市场经济的调控作用增大的部门,最终造成经济管理的失衡;腐败妨碍和减少外国投资者的投资。
国际上有一种公认的观点,即廉洁的政府也是一种重要的投资环境。
一个贪污横行、政权腐败的国家是很难吸引外资的,更不可能顺利地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
(三)腐败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而现今的党内的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腐败现象,极大地损害了党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光辉形象,也与党的宗旨背道而驰、如果任由腐败蔓延而不加以制止,那么久而久之,党就回失掉人心。
总之,对腐败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要有足够的认识,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反腐败是关系党心、民心,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的严重政治斗争。
行考1:我国现阶段领导权力腐败的特点、发展趋势及其整治腐败的具体举措

现阶段领导权力腐败的特点及发展趋势一、联系实际例子:审判工作中的腐败人民法院担负着惩处腐败分子、清理害群之马的重要职责,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
但是近些年法院内部违法违纪现象明显增加,反腐倡廉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一、产生腐败的原因(一)内部因素 1.主观方面。
第一,法官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其所承办的案件。
第二,由于案件多,人员少,造成法官整天忙于办案,疏于业务学习和思想政治学习。
第三,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
第四,查处不力。
2.客观方面。
近年来,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呈大幅度上升趋势。
而法院干警的人数几年来变化很小。
案件多、任务重与审判力量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客观上使得法官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往往顾及了结案速度,忽视了案件的质量。
(二)外部因素 1.社会风气的影响。
公款消费屡禁不止,贪污、受贿大案叠起,不少人认为,有钱就可以买法,神圣的法律在他们眼里只不过是金钱的变种。
2.行政干预的影响。
少数行政机关的领导“关心”审判工作,插手法院正常审判工作的情况。
3.地方保护主义。
有些地方的行政机关或法院往往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诿或拒绝配合,甚至有的法院以“为辖区经济保驾护航”为名,阻挠外地法院依法办案。
4.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强。
公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还不能做到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对策反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要确保司法公正,就必须坚决、彻底地清除法官队伍中违法、违纪的腐败分子,只有这样,才能在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是反对司法腐败的思想前提。
反腐败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斗争,反腐败斗争的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成败,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
所以,法院领导要对干警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只有干警自身的政治素质提高了,才能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司法公正。
中国当前官员腐败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未能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法律规范机制对腐败现象进行预防、抑制和惩治。过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突击搞运动、说服教育和道德规范,通过把外在的价值标准内化为人们的价值取向,对人们的行为有重大影响。但这种影响带有很大的局限性。此外,一般政策性规定所起的作用也有限。十几年来,各级党政机关、各行各业发布的反腐倡廉的文件、通知等数不胜数,腐败之风并无收敛之迹象。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不论说服教育还是道德约束,都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为后盾,一般政策性规定的强制力也十分有限。而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规范,它不仅有说服教育和道德规范(不少法律条例本身就是道德规范)的功能,也有内化的特性,可以使只顾个人需要而不顾法律的规范要求的行为受到惩处。但是,由于我们缺少执法守法的传统,致使法制建设严重滞后,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法律规范机制对腐败现象进行预防、抑制和惩治。所以,一方面造成人们思想的极度混乱,对一些现象失去了辨别是与非、罪与非罪、违法与合法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使当前的反腐败斗争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手段。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完善用人机制,以文化反腐。
廉政文化在中华文明史上源远流长。《周礼》曾提出:“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2]意思是说一个官员必须具备善良、能干、敬业、公正、守法、明辨是非等基本品格,六个方面均以“廉”为冠。官员只有经常加强廉政文化的学习,才能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此外在干部任免上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五湖四海,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健全干部管理机制,[1]从而有力的遏制了所谓的“亲情文化”的蔓延,净化干部队伍。
银行业职员腐败事件的原因分析与对策

银行业职员腐败事件的原因分析与对策引言: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核心,具有重要的社会角色和影响力。
然而,近年来,银行业职员腐败事件频发,严重损害了金融体系的公信力和稳定性。
本文将从制度缺陷、危机意识淡漠以及道德观念扭曲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来应对这一问题。
一、制度缺陷导致腐败现象1. 监管不力银行业监管部门在执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到位、惩罚力度不够等问题。
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各家银行的全面检查和评估,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追究责任人。
2. 内控机制不完善一些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存在漏洞,容易被职员利用以谋取私利。
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强化内部审计制度、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并加大技术手段的运用,确保各项控制措施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二、危机意识淡漠的影响1. 利益驱使一些银行职员逐利思维占据上风,追求短期效益,忽视了长远发展和社会责任。
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以及扎实的职业道德教育,能够提升职员对于企业稳定和社会利益的认知,从而减少腐败事件发生。
2. 官僚主义一些银行内部存在官僚主义现象,决策权过于集中且不透明。
改革银行内部组织结构,提高透明度和层级之间的沟通效率,同时加强内外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可以有效避免腐败问题。
三、道德观念扭曲引发腐败1. 道德约束缺失一些银行职员在道德观念上出现了滑坡现象,以个人利益为中心,不顾自身行为对组织和社会造成的影响。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建立完善的职业道德评价体系以及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可以有效降低腐败事件的发生率。
2. 缺乏良好的榜样作用银行领导层在管理上存在弱化道德的问题,或者对职员廉洁自守缺乏正确引导。
银行应该从领导层做起,树立起良好的榜样效应,通过相应政策和措施让职员深刻认识到廉洁自律对个人、组织和社会的价值。
四、针对银行业职员腐败事件提出的对策1. 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加强银行业监管部门对各家银行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并建立科学评估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追究责任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当前腐败现象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近年来,腐败现象迅速滋生和蔓延,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
腐败现象根源于剥削阶级腐朽没落的意识形态,它与我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对立,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严重的破坏性。
一、当前腐败现象的成因
首先,人们的道德观念淡薄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当前,在社会转型期,由于道德理想的迷失、道德观念的错位、道德准则的失范,引起道德行为的失序。
这种失序反映在政治生活方面便是权力的腐败,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现象相当严重。
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固然很多,但人们的道德观念淡薄是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政治伦理建设,就是要以德倡廉,强化人们的道德观念,筑起“不想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从而抑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其次,对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是腐败现象滋生和蔓延的重要原因之一。
实践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没有有效的监督,就不会有对腐败现象的真正遏制。
权力腐败的实质是滥用权力,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反映了对权力的失控失监。
改革开放以来,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能乘隙而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从而致使某些党员干部视党纪为“摆设”,视政令为“白条”,把中央的三令五申当成耳边风,你禁你的,他干他的。
再次,未能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法律规范机制对腐败现象进行预防、抑制和惩治。
过去,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突击搞运动、说服教育和道德规范,通过把外在的价值标准内化为人们的价值取向,对人们的行为有重大影响。
但这种影响带有很大的局限性。
此外,一般政策性规定所起的作用也有限。
十几年来,各级党政机关、各行各业发布的反腐倡廉的文件、通知等数不胜数,腐败之风并无收敛之迹象。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不论说服教育还是道德约束,都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为后盾,一般政策性规定的强制力也十分有限。
而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规范,它不仅有说服教育和道德规范(不少法律条例本身就是道德规范)的功能,也有内化的特性,可以使只顾个人需要而
不顾法律的规范要求的行为受到惩处。
但是,由于我们缺少执法守法的传统,致使法制建设严重滞后,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法律规范机制对腐败现象进行预防、抑制和惩治。
所以,一方面造成人们思想的极度混乱,对一些现象失去了辨别是与非、罪与非罪、违法与合法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使当前的反腐败斗争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手段。
最后,缺乏俸禄养廉的经济条件。
俸禄养廉是一个有异议的话题,但这是回避不了的。
许多亚非拉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出现严重的政府腐败,重要根源之一就是那些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因为收入太低无法维持一般的生活水
平而不得不利用其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从表面上看,低工资政策好像缩短了
政府官员与人民之间的距离,达到了反对特权和实现公正的目的。
其实则正好相反,它反而助长了特权思想和各种不公正行为。
在大多数亚非拉发展中国家,政府官员滥用特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行为正好成为低工资的一种合理而不合法的补充。
而反腐败比较成功的一些国家,如新加坡政府则坚决摒弃了许多发展中国家那种貌似反对特权,实际产生更多特权的低工资政策,对政府工作人员实行比较优惠的工资政策,让他们得到比私人部门稍高的收入。
二、当前腐败现象的对策分析
(一)构筑“以德倡廉,不想腐败”的道德防线
在加强政治伦理建设时,我们要弘扬优良的德政传统,唤醒权力主体的自律意识,培育廉洁自律的政治氛围。
要弘扬儒家“民贵君轻”、“民为邦本”的为民富民的民本意识,继承我们民族、我们党的公正、廉洁、自律等观念,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朴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公仆”,从而淡化权欲,诚心为民。
加强政治伦理建设,目的是要以德倡廉,强化公职人员的廉政、勤政意识,引导公职人员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塑造一批廉政、勤政的道德楷模,发挥榜样的影响和辐射作用,通过树立公职人员廉洁公正的道德形象来形成全社会廉洁的风气,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
(二) 建立“监督保廉,不能腐败”的权力运行机制
近年来,我们围绕加强监督机制建设作了大量的工作。
但从全局来看,还缺乏一个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完善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 缺乏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和措施。
因此,为了确保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顺利进行,我们必须加强监督机制建设,以监督保廉,从而建立一个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权力运行机制,塑造一个勤政、廉洁、高效的人民政府形象。
当前,我们要完善监督机制,尤其要加强监督机制的总体协调,强化以权力互相制约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性、权威性的监督机构。
要加强监督机制的总体协调。
我们要切实加强人大、政协对党政机关的监督;要重视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使“举报箱”、“举报电话”、“领导接待制度”等监督措施真正发挥作用;要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督,使得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检查名副其实,切实解决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防止个人说了算和个人专断;要全面推广和落实“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把群体监督的威力性与舆论监督的曝光性有机结合起来。
总之,在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们要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人民群众、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我们党的监督,建立健全党内和党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监督制度。
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强有力的监督网络,发挥监督的整体效能。
要强化以权力互相制约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机制。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核心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关键是干部权力不能太大、太集中。
不能把具有相互制约的职责和权力集中于一个部门或一个人,权力应进行适度分解和有效的制约,改变一个人说了算的权力结构。
对掌管人、财、物等容易产生腐败、滋生不正之风的重要岗位、环节和部位,在定期进行岗位轮换的同时,还要加强岗位内部的制约机制建设,强化业务和分工的制约,设计必要的
权力运行程序,不经过有关权力运行的制约程序,权力就不能生效,形成互相
制约的权力格局。
也就是说,要以权制权,即通过在个人、群体和不同机构中合理配置权力,达到权力的相互启动与适度分散及平衡。
要建立具有相对独立性、高度权威性的监督机构。
这一机构应具有相对独立性并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依照法律法规行使其独特的监督使命,才能有效地防止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邓小平同志指出,加强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
(三) 创造“以法护廉,不敢腐败”的法律环境
惩治腐败,建设廉政,是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教育的、行政的、法律的多种手段,才能取得成效。
而在这诸多手段中,法律无疑是最为有效的手段。
要大力加强和完善廉政立法。
也就是说,要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是非,用客观标准确认廉政、腐败的内涵和外延,用法律规定衡量国家公务人员是否违背人民的意志,是否有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等腐败行为。
廉政立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为,这是将廉政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前提条件和重要环节。
要严格执法。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运用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和发展正常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因此,再好的法律,如果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实现,也会失去存在的价值。
一般意义上的法的实施,一方面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必须守法,另一方面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严格执行法律,适应法律,从而保证法的实现。
这就要求我们破除“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的传统认识,坚持教育惩处并重,把惩处腐
败分子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从严治“长”的重要措施来抓。
(四) 提供“俸禄养廉,不愿腐败”的经济条件
为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较高的工资收入和其他福利,一方面,可以促使优秀人才流进政府机构;另一方面,可以使一般公务员能够靠其正当的工资收入来维持中等或中等以上的体面生活,使他们较少有生活上的压迫感和危机感,从而能尽忠职守,比较能够抵制一些物质利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国家公职人员的劳动提供较高的工资收入是符合
市场经济的分配公正原则的。
国家公职人员较高的社会角色地位与较高的薪金收入之间的一致性,有助于在这一阶层中形成“社会公正”的判断。
所以,在一个存在分化的市场经济社会里,没有高薪是难以养廉的。
但高薪只有与严格、完善的法制相结合才能对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行为产生真正有效的影响。
这是因为,高薪与严格、完善的法制相结合,实际上是加大了国家公职人员的成本和风险。
在生活风险日益增加的当今社会,国家一方面给公职人员较稳定、较好的生活福利以及较高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国家又通过有效的法律监督其行为和财产收入,一旦被发现有越轨行为,不仅会失去得到的一切,而且还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以俸养廉,提供“不愿腐败”的经济条件。
综上所述,通过以德倡廉、监督保廉、以法护廉、俸禄养廉,为防范权力腐败筑起一道思想道德防线,提供一定的经济条件,建立一套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从而使为官者、掌权者“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不愿腐败”,进而达到防止权力滥用、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目的。
10国贸2班陈永欢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