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装置管理制度正式版
化工厂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5篇)

化工厂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1、目的、范围:为加强对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范围内所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2、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3、职责:3.1管理部负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分工,确定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区域的划分,并对承包人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3.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的责任。
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承包本部门范围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控。
3.4管理部负责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登记台账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
3.5管理部负责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程序:4.1责任区域的划分:管理部根据公司领导层的分工和个人职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确定责任人,在责任区域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名称、责任人姓名等在责任牌上注明。
4.2承包人职责:4.2.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4.2.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4.2.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4.2.4督促隐患整改;4.2.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4.2.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化工厂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化工厂的安全运行,规范管理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制度规定。
以下是化工厂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1. 目的和范围:明确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确保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2. 定义: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明确定义,包括具体的设备、设施和场所。
3. 责任和权限:规定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等。
4. 安全管理措施:明确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操作规程、维护计划、应急预案等,确保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运行。
化工装置_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加强化工装置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化工装置,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二、安全责任1.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化工装置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具体负责化工装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化工装置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3.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三、安全教育培训1.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化工装置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员工应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3.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资金、定整改期限、定整改验收)进行整改。
五、安全操作规程1. 严格执行化工装置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2.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安全操作程序和事故应急预案。
3. 严禁违章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六、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企业领导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 事故调查报告应客观、真实、准确,为事故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七、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规定由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
化工装置安全检查管理规定(3篇)

化工装置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装置的安全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生态环境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化工装置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化工装置在设计、建设、改造、使用过程中,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社会共治原则。
第四条化工装置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应坚持责任明确、分级管理、专业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化工装置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应注重防范和应对安全风险,加强安全技术储备和应急管理措施。
第六条化工装置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应开展常态化检查和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第二章安全检查机构和人员第七条化工装置的单位应设立安全检查机构,配备专业化工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化工装置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检查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检查计划,并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九条安全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化工安全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安全检查人员应熟悉化工装置的工艺流程、设备特点、安全操作规程等,并能够有效识别和评估安全风险。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人员应有执法检查权限,能够进行现场检查、查阅相关文件和询问相关人员。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人员应按照职责和程序,及时报告化工装置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督促整改。
第三章安全检查内容第十三条化工装置的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备性和有效性;(二)化工装置的设计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三)化工装置的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四)化工装置的安全防护和监测设备是否齐全并正常运行;(五)化工装置的劳动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六)化工装置的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七)化工装置的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是否到位;(八)其他与化工装置安全相关的内容。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应结合化工装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整改。
化工企业安全装置管理制度范文

化工企业安全装置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化工企业是指从事化学工业生产、生物化学工业生产和石油、天然气、等产品加工的企业。
化工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安全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安全装置作为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在化工企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规范化工企业安全装置的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管理目标是确保化工企业安全装置的良好运行和有效管理,提高安全装置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和效果,保障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化工生产的企业,涵盖所有液态化工品、气态化工品和固态化工品的生产过程。
四、管理要求1. 安全装置的种类和配置(1)安全装置的种类:根据化工企业的生产工艺和工作环境,合理选择和配置适合的安全装置,包括但不限于防爆器、安全阀、压力传感器、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
(2)安全装置的配置:在需要安装安全装置的设备和管道上,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配置,确保安全装置的完善性和可靠性。
2. 安全装置的检修和维护(1)定期检修:按照设备和安全装置的使用寿命、技术要求和法规规定,制定定期检修计划,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检修,确保安全装置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2)故障维修:当安全装置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及时维修,确保在维修期间不影响生产安全。
3. 安全装置的监测和报警(1)实时监测:对于安全装置的工作状态和参数,应安装监测装置进行实时监测,确保随时掌握安全装置的运行情况。
(2)报警联动:当安全装置监测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警,并向生产区域和管理人员发送警报信息,以便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 安全装置的培训和培训(1)工作人员培训:对从事化工生产和运维的工作人员,应进行安全装置相关的培训,使其了解安全装置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具备安全装置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安全演练:定期进行化工安全演练,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正确使用安全装置进行处理。
化工生产装置保运规章制度

化工生产装置保运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工生产装置的运行管理,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生产装置的保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规范、操作流程要求、应急处理程序等。
第三条保运工作是化工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得到全体工作人员的重视和支持,确保生产安全和稳定。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生产部门制定,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第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设备保养与维护第六条设备保养与维护是保运工作的基础,各单位负责人要定期制定保养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设备保养包括设备定期检查、润滑、清洗、更换易损件等,具体操作流程应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八条设备维护包括设备故障处理、紧急修复、设备改造等,对于设备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九条对于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操作人员要及时向设备维护人员报告,确保及时处理。
第十条设备维修过程中要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做好对设备的隔离、停电、减压等工作,确保维修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操作流程要求第十一条操作流程是保运工作的核心,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不得擅自操作。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流程,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的安全。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操作,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五条对于关键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操作设备的资质。
第四章应急处理程序第十六条应急处理程序是保运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演练,保障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对于设备故障、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操作人员要立即向应急处理人员报告,并按照应急处理程序处理。
第十八条应急处理程序包括事故报警、疏散安全、组织施救等内容,各单位负责人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化工安全装置管理制度范本(2篇)

化工安全装置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化工企业安全装置的管理,确保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化工生产的部门和岗位。
二、安全装置管理责任1.公司领导班子负总责,设立安全装置管理岗,负责安全装置管理的日常工作。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安全装置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3.员工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装置管理制度,并配合公司开展安全装置管理工作。
三、安全装置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提前预防事故的发生,追求零事故目标。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根据工艺流程和设备特性,合理规划安全装置的位置和数量。
3.全面覆盖,有效保护。
确保所有安全隐患都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和保护。
4.合理可行,充分利用。
在安全装置设计和选择过程中,要注重合理可行性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
四、安全装置管理流程1.安全装置设计与选型1.1.根据化工工艺的特点,确定需要配置的安全装置类型和数量。
1.2.安全装置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1.3.选择合适的安全装置供应商,确保产品质量可靠。
2.安全装置的安装和调试2.1.安全装置的安装应按照相关设计方案和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2.安装完成后,需进行调试和检查,确保安全装置正常工作。
3.安全装置的运行与维护3.1.每日巡检:各部门应每天对所负责的安全装置进行巡检,检查其工作状态和运行情况,及时消除异常情况。
3.2.定期维护:按照设备厂商要求和企业相关规定,对安全装置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长期稳定的工作状态。
3.3.故障修复:对于发现的故障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和修复,确保安全装置的持续有效性。
4.安全装置的检验与评估4.1.定期检验: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对安全装置进行定期的检验和评估,检测其运行情况和功能可靠性。
4.2.安全装置的检验和评估结果应及时汇报给公司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生产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1.1、生产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
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对于运行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1.2、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要求。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签字。
2.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项目在设备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和可靠性、设备运行中灰尘的产生情况等。
2.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安全。
2.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建立对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制度,禁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2.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公司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以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可靠的、科学的依据。
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 确定公司领导层对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的整体责任和目标;2. 确定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负责人,明确其职责和权限;3. 安排足够的专业人员负责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4. 建立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化工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二)来源:作者:【章名】第七章防火与防爆第一节生产装置第二节第八十四条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1987年12月16日七部一委规程),以及《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第八十五条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第八十六条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汇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第八十七条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第八十八条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向阀。
第八十九条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 第九十条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
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第九十一条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
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CD90A3-)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十二条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第九十三条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第九十四条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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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化工安全装置管理制度正
式版
化工安全装置管理制度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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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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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和分类
1.1定义:
凡配置在机械、设备上,用于保护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所有装置,称为安全防护装置。
1.2分类
1.2.1检测装置——压力计、真空计、温度计、分析仪器、气体检测器及报警装
置等。
1.2.2泄压装置——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放空阀、回流阀、减压阀、放空管等。
1.2.3防止火灾蔓延装置——阻火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火堤、防火墙等。
1.2.4紧急处理装置——紧急切断电源,紧急切断阀、紧急排液、紧急冷却、安全联锁装置等。
1.2.5防护装置——防护罩、防护屏、电气过载保护装置;防静电、防雷电、防
噪声、防暑降温、通风除尘等装置;限制器、限速器、制动装置等。
1.2.6灭火装置——消火栓、泡沫灭火装置、泡沫枪等。
2管理和职责
2.1各类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由责任部门分工进行管理。
2.1.1凡机械、设备、电气上的安全防护装置均由动力、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1.2凡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均由仪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1.3凡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灭火装置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1.4各类安全防护装置、设施由使用车间、部门负责维护保养。
2.2各类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要与生产设备等同看待,岗位操作人员要懂得本岗位安全装置及设施的结构、原理、使用与维护方法。
2.3各种安全装置由所属车间、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4各类安全装置的管理责任部门,对主管的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
2.5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2.6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必须与主机同时投产运行,发生故障,车间部门应立即组织抢修,使其恢复正常。
3安装与拆除
3.1新建、扩建、改造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安全防护装置与设施。
3.2安全防护装置及设施不准随意挪用、废置和拆除。
3.3选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有通过主管部门的技术鉴定方可使用。
3.4认为有必要拆除安全装置及设施时,需提出申请经设备、动力、安全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方准拆除。
4维修与校验
4.1安全防护装置要由专业技术部门和人员负责校验(检验)与维修,除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随意拆装。
4.2安全装置的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与校验档案,纳入设备管理进行考核,编入设备检修计划。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检验结果记入档案。
4.3工艺、设备及施工条件发生变动,安全防护装置作相应调整,应经设备、动力、安全管理部门审定认可。
5安全装
置
5.1安全阀
5.1.1选型安装,开启压力不准超过容器设计;排气能力必须大于容器的安全泄放量。
5.1.2排气口应在安全位置或装设放空导管。
5.1.3安全阀定期检验,每年至少一次。
5.2压力表
5.2.1压力表的安装、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
5.2.2压力表表面刻度极限值,应根据工作压力选1.5-3倍,最好取2倍选用。
表盘上刻划红线指出工作压力。
压力表表盘直径不小于100毫米,应装设在便于观察、便于稳定和吹洗位置、防辐射热、冰冻和震动。
5.2.3未经检验合格、没有铅封或铅封损坏、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面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以及其它影响压力表准确的缺陷。
均应立即停止
使用与更换。
5.2.4压力表定期检验,每年至少一次,检验合格后应有铅封。
5.3爆破片(膜)
5.3.1爆破片尺寸和材质应根据计算和实验选用,爆破压力不超过容器设计压力。
5.3.2定期更换,每年至少一次,对于超压未爆破的爆破片应立即更换。
5.3.3安装位置必须保证爆破片爆破时
使容器压力迅速泄放,为使爆破时不伤及人与其它设备等,在排放口装设放空导管。
5.4液位计(水位表)
5.4.1应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液位的明显标志,能承受与容器相等的工作压力玻璃管液位计应有防护装置,上下均应装设阀门,以便检修、维护、校验。
5.4.2液位计应装在便于观察的部位和有足够照明或光亮;观察不便时,应装二次远传仪表。
5.4.3盛装易燃或剧毒、有毒介质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应采用板式玻璃液面计或自动液面指示器液面计或指示器要有防泄装置。
5.5温度计
5.5.1安装在便于稳定的位置或采用远传式二次仪表,所测介质温度是具有代表情生的测点。
5.5.2必须做好维护保养,定期校验合格方能使用,失灵或损坏的温度计不准使用。
5.5.3测试温度的仪器仪表也要定期校验。
5.6报警装置
当温度、压力、液面及其他工艺条件等超过正常允许范围而威胁安全生产时,应装设报警装置以便及时发出警报,迅速进行处理,避免发生事故。
5.7进、出口阀
5.7.1进口阀应便于在运行可可随时与其它连通的管道切断,防止超压,确保安全。
5.7.2出口阀是便于在必要时可将内部物料排除和泄压。
5.8静电防护装置
5.8.1在一切设备、管道等可能引起静电的部位,均应装设静电接地和消防装置。
5.8.2定期检查静电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5.8.3当介质为不良导体时,如(苯、二甲苯、汽油、碳四)等不准使用塑料、
橡胶玻璃等材质的管道和设备。
当必须使用塑料或橡胶玻璃管线短距离连接时,则在管内接入导电良好的铜质编带,同时可靠接地导除静电。
5.9防雷
5.9.1装设避雷装置,应按《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规定要求进行设计安装。
5.9.2定期检测防雷设施,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并做好记录,如不符规定要立即解决。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