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维权说明书
针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的答辩

原告:[原告名称]被告:[被告名称]案号:[案号]法院:[法院名称]答辩人因与原告[原告名称]就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一事,现提出如下答辩:一、答辩人基本情况答辩人[被告名称],住所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二、答辩请求1. 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2. 请求法院判决答辩人无罪;3. 请求法院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三、事实与理由1. 专利权合法性答辩人认为,原告所主张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存在以下问题:(1)专利申请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具体违法情况描述,如未履行公示程序、未及时答复审查意见等]。
(2)专利申请文件存在缺陷:[具体缺陷描述,如权利要求不清楚、说明书不完整等]。
(3)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存在相同或相近之处:[具体比对分析,如通过图片、技术参数等进行对比,证明原告专利与现有技术相似或相同]。
2. 侵权判定错误答辩人认为,原告的侵权指控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具体理由如下:(1)原告所主张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已超过保护期限:[具体说明专利权保护期限已过,如已过10年或20年等]。
(2)答辩人的产品与原告的专利产品存在明显区别:[具体说明答辩人产品与原告专利产品在形状、图案、色彩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如通过图片、技术参数等进行对比]。
(3)答辩人的产品在市场上早已存在,原告的专利产品不具备新颖性:[具体说明答辩人产品在原告专利申请之前已在市场上销售,具有明显先于原告专利产品的事实]。
(4)答辩人产品与原告专利产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说明答辩人产品与原告专利产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的不同,如通过产品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进行说明]。
3. 被告行为合法性答辩人认为,答辩人的行为具有合法性,具体理由如下:(1)答辩人产品在设计过程中,充分关注了市场需求和用户需求,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
(2)答辩人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好的口碑和销售业绩,深受消费者喜爱。
法律专利权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智能穿戴设备的创新型公司。
2015年,科技公司研发了一款名为“智能健康手环”的智能穿戴设备,并申请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2017年,科技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一款与“智能健康手环”外观设计相似的智能穿戴设备,由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公司”)生产、销售。
科技公司认为创新公司的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创新公司的产品是否侵犯了科技公司的专利权?2. 如果侵犯了专利权,科技公司应如何维权?三、案件审理过程1. 法院受理科技公司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
2. 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本案,科技公司、创新公司双方当事人出庭参加诉讼。
3.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创新公司的产品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在整体外观设计上具有显著区别,不属于等同侵权。
因此,法院判决驳回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
四、案例分析1. 创新公司的产品是否侵犯了科技公司的专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享有独占实施权,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的,构成专利侵权。
在本案中,法院认为创新公司的产品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在整体外观设计上具有显著区别,不属于等同侵权。
具体分析如下:(1)外观设计相似性:法院经比对,认为创新公司的产品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在外观设计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似性,但并非完全相同。
(2)功能、技术特征:创新公司的产品在功能、技术特征上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存在明显差异,不属于等同侵权。
(3)市场影响:创新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形成了竞争关系,但并非直接替代。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创新公司的产品不构成对科技公司专利权的侵犯。
2. 如果侵犯了专利权,科技公司应如何维权?如果创新公司的产品确实侵犯了科技公司的专利权,科技公司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1)与侵权方协商:科技公司可以与侵权方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从专利维权视角浅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制度

从专利维权视角浅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制度发布时间:2021-08-17T07:51:45.401Z 来源:《科技新时代》2021年5期作者:陆佳[导读] 该修改方向与主流国家申请制度相匹配,经过此次修正,我国相对全面构建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体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201616)摘要:第四次《专利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正耗时13年之久,相较于前3次修正,时间最长,改动最大,从申请维度,维度维度均进行了较大修正,本文主要以外观设计修正进行详细论;此次《专利法》中针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要突出三大修正,该三大修正具体如下:新增局部申请,国内外观专利优先权以及保护期限延长至15年,该修正方向与主流国家申请制度相匹配;专利的价值体现在多个维度,不管是从法律角度,申请角度还是维权角度,为了平衡专利权人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在《专利法》的基本框架内,对《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中外观设计的相关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但是在实践中,外观设计面临新的问题,本文从专利维权视角浅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制度,更优化外观设计申请制度。
关键词:局部外观设计;转用;保护时间;公众利益国内统一刊号:CN11-3750/N,国际连续出版物号:ISSN1006-981X引言第四次《专利法》修正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首部《专利法》自1985年实施,在1992年、2000年、2008年和2020年分别进行了修正,此次修正历时13年实施成型,相较于前3次修正,时间最长,改动最大,从申请维度,维度维度均进行了较大修正,本文主要以外观设计修正进行详细论;此次《专利法》中针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要突出三大修改方向,该三大修改方向具体如下:新增局部外观设计,新增6个月的外观专利优先权,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延长至15年,该修改方向与主流国家申请制度相匹配,经过此次修正,我国相对全面构建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体系。
外观设计定义《专利法》中关于外观设计的定义,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申请须知和专利维权须知

专利申请须知和专利维权须知一、什么是专利?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专利行政机关依据专利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它是一种财产权,是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现有市场、抢占潜在市场的有力武器。
二、为什么要进行专利申请?一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尊重发明人、设计人所付出的劳动,另一方面是为了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和经济的发展。
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价值具有商品性,并可以进入交换领域,这就要求有一种法律制度《专利法》,将这种发明创造及其价值进行保护。
三、专利的类型包括哪些?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它又分为产品发明和技术方案的方法发明。
产品发明是指一切以有形形式出现的发明,即用物品来表现其发明,例如机器、设备、仪器、用品等。
方法发明是指发明人提供的技术解决方案是针对某种物质以一定的作用、使其发生新的技术效果的一种发明。
方法发明是通过操作方式、工艺过程的形式来表现其技术方案的。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和方法以及单纯平面图案为特征的设计不在此保护之列。
实用新型专利及申请具有无需进行实质审查、审批周期短、收费低的特点。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即产品的样式。
它也包括单纯平面图案为特征的设计。
四、专利权的特点是什么?1、专有性: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
也就是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
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2、地域性: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指一个国家依照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
专利说明书范文内容(必备6篇)

专利说明书范文内容(必备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合同协议、条据文书、策划方案、句子大全、作文大全、诗词歌赋、教案资料、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for everyone, such as work summaries, work plans, contract agreements, doctrinal documents, planning plans, complete sentences, complete compositions, poems, songs, teaching material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专利说明书范文内容(必备6篇)专利说明书范文内容第1篇一、专利申请文件的概念专利申请文件是个人或单位为申请取得专利权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的一系列文件的总称。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情况汇报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情况汇报根据最新的市场调研和专利侵权情况调查,我们发现了一些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情况。
以下是我们的汇报:首先,我们发现一家竞争对手公司推出了一款外观设计与我们公司专利保护的产品非常相似的产品。
经过比对,我们发现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我们公司的专利产品存在明显的相似之处,包括整体外观、细节设计等方面。
这明显违反了我们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其次,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小型厂家在生产的产品外观设计与我们公司的专利产品非常相似,甚至有些产品直接复制了我们的外观设计。
这些侵权行为严重影响了我们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
另外,我们还注意到一些跨境电商平台上有一些外观设计侵权产品的销售情况。
这些产品大多来自于一些不法厂家,它们对我们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漠视不顾,直接在网上销售侵权产品,给我们的市场形象造成了严重的冲击。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已经着手采取了一些措施。
首先,我们已经联系了专利律师团队,对侵权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制定了相应的维权计划。
其次,我们已经向相关的行政部门举报了侵权行为,希望能够得到有效的支持和保护。
另外,我们也已经开始了对侵权厂家和销售商的法律诉讼,坚决捍卫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行政部门和专利律师团队的合作,争取更多的支持和保护。
另外,我们也将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和维权意识的宣传,希望通过多方面的努力,能够有效地减少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情况,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情况对我们的公司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我们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进行维权。
我们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情况会得到有效的遏制,我们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形象也会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提升。
外观设计专利全解

外观设计专利全解一、引言外观设计专利是一种保护产品外观设计的专利类型。
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同,外观设计专利主要关注产品在外观方面的创新,包括形状、图案、颜色等方面的设计。
本文将全面解析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关内容,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流程、保护范围以及维权方式等。
二、申请条件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1. 设计具有独创性:即所申请的外观设计在现有设计中没有相似的设计,具有新颖性和非常态性。
2. 可以被应用于产品:外观设计必须是产品的一部分或者能够被应用于产品上,不能是独立存在的艺术品或装饰品。
3. 不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冲突:申请人需要对现有外观设计进行调研,确保自己的设计与已有设计没有冲突。
三、申请流程1. 编写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说明书以及设计图样等材料。
申请书应明确说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设计的类别和适用范围等。
说明书需要详细描述设计的特点和技术方案。
设计图样则是对设计进行可视化展示。
2. 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可以通过专利审查协作网上系统或前往当地知识产权局递交申请材料。
递交后,申请人将获得一个申请号,并开始正式审查程序。
3. 审查程序:申请人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将进入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阶段。
形式审查主要是针对申请材料的完备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
实质审查则会对申请的独创性和可被保护性进行评估。
4. 发布与权益确认:如果申请获得通过,外观设计专利将在专利公报上发布,并正式颁发专利证书。
申请人可以享受到外观设计专利所提供的一系列权益和保护。
四、保护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外观设计特征: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特征,包括形状、图案、颜色搭配等方面。
2. 采用相似设计:即使产品采用的是与申请人专利相似的设计,也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停止侵权或索赔。
3. 效用部分:外观设计专利还可以保护产品外观设计中的某些效用部分,如便于制造、使用、维修等方面的创新。
外观设计专利说明书范文

外观设计专利说明书范文
外观设计专利说明书范文
申请人:XXX
专利名称:XXX外观设计专利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外观设计,尤其是关于XXX的外观设计。
背景技术
在现代社会,外观设计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
优秀
的外观设计可以提高产品的可识别性和吸引力,使其在市场上更具竞
争力。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XXX的外观设计,其主要特征如下:
(在这里详细描述设计的特征,包括形状、纹理、颜色等方面的
特点。
可以结合附图进行描述,从不同角度和视角展示设计的特点。
)
附图说明
图1为XXX外观设计的正面视图。
图2为XXX外观设计的侧面视图。
图3为XXX外观设计的背面视图。
(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添加更多附图,来展示不同视角下的设计特点。
)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本发明具体实施的方式:
(在这里描述具体的实施方式,包括制作材料、工艺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
效果
通过该外观设计,我们可以明显提高产品的可识别性和吸引力,增加其市场竞争力。
结论
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了一种XXX的外观设计,其具有明显的创新和实用价值。
该外观设计将为相关产品带来更好的市场表现和用户体验,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附图说明
(在这里列出所有附图的标题和编号。
)
附注
(在这里添加任何适用的附注信息,如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等。
)以上就是本发明的外观设计专利说明书,是为附图的一部分,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它除了作为专利权的保护文件外,亦供技术参考之用,其内容与附图共同定义本发明的范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观设计专利维权说明书摘要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诉讼案件具有主观性较强的特点,本文在研究大量典型案例的基础上,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诉讼的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希望能对权利人的维权有所帮助。
关键词外观设计专利诉讼维权一、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类别确定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第一、应当首先审查被诉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
第二、应当根据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
确定产品的用途时,可以按照下列参考因素综合确定:1.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2.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3.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4.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
如果外观设计产品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状态)没有共同性,则外观设计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不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
下面是两种比较特殊的情形:1、独立产品形态的外观设计产品具有独立产品形态的外观设计专利,与不具有独立产品形态的相同或相似设计相比,如果产品的用途不同,则不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的产品。
举个案例说明:弓箭国际与义乌市兰之韵玻璃工艺品厂、深圳市鑫辉达贸易有限公司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涉案专利产品是“餐具用贴纸(柠檬)”,其用途是美化和装饰餐具,具有独立存在的产品形态,可以作为产品单独销售,被诉侵权产品是玻璃杯,其用途是存放饮料或食物等。
虽然被诉侵权产品上印刷有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相近的设计图案,但该图案为油墨印刷而成,不能脱离玻璃杯单独存在,不具有独立的产品形态,也不能作为产品单独销售。
被诉侵权产品和涉案专利产品用途不同,不属于相同种类产品,也不属于相近种类产品。
2、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也是重要参考因素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诉侵权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相近,产品的功能和实际使用情况往往更具有参考价值。
举个案例说明:福建省晋江市青阳维多利食品有限公司与漳州市越远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被诉侵权产品除供食用外,消费者购买后也可以将其作为贡品和摆设,达到装饰的效果,也就是说,尽管被诉侵权产品的果实中盛装了果冻,具有食用的功能,但由于其与涉案专利产品具有相同的装饰用途,因此应当认定为相近种类产品。
二、外观设计侵权的对比对象在与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上,采用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进行外观设计侵权判定,应当用授权公告中表示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与被诉侵权外观设计或者体现被诉侵权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进行比较。
1、专利产品不是侵权比对的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因此在判断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即应将被诉侵权设计与表示在照片中的涉案专利设计进行比对,而不是与涉案专利产品实物进行比对。
举个案例说明:天津威科真空开关有限公司、张春江与洛阳晨诺电气有限公司、天津市智合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晨诺公司购买的产品实物无论其是否与涉案专利设计外观一致,均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使用。
2、经过公正的被诉侵权产品照片可以作为比对对象举个案例说明:四川省正伟照明有限公司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再审案件中,作为对比基础的被诉侵权产品照片依法经过了公证,一审、二审法院依据民事证据规则对该照片是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进行审查后认定了其证据效力,可以作为被诉侵权产品的比对基础。
三、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是判定外观设计产品是否侵权的重要一环。
1、确认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的基本原则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外观设计专利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专利权人在无效程序及其诉讼程序中的意见陈述、应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要求在专利申请程序中提交的样品或者模型等,可以用于解释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
对整体视觉效果不产生影响的产品的大小、材料、内部结构,应当排除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之外。
2、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时,应当区分使用状态参考图与变化状态产品的使用状态视图使用状态参考图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对在简要说明中未写明外观设计产品使用方法、用途或功能的新开发的产品,或者在一些使用方法、用途或功能不明确的产品无法进行分类时,为了便于对该产品正确分类而要求专利申请人提供的视图。
使用状态参考图不能用于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但是可以作为确定产品类别的因素。
变化状态产品的使用状态视图,应当作为确定产品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依据。
对于变化状态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变化状态图所示各种使用状态下的外观设计均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设计缺少其一种使用状态下的外观设计或者与之不相同也不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未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3、外观设计专利权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将请求保护的色彩作为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要素之一即在侵权判定中,应当将其所包含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与被诉侵权产品相应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进行综合对比。
4、相似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各个独立的外观设计分别确定。
基本设计与其它相似设计均可以作为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
对于成套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其一项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相似外观设计,是指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
在多项相似外观设计中,应当指定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相似基本设计与某一相似外观设计之间具有相同或者相似的设计特征,并且二者之间的区别点在于局部细微变化、该类产品的惯常设计、设计单元重复排列或者仅色彩要素的变化等情形。
成套产品的整体外观设计与组成该成套产品的每一件外观设计均已显示在该外观设计专利文件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其权利保护范围由组成该成套产品的每一件产品的外观设计或者该成套产品的整体外观设计确定。
成套产品设计,是指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作为一件外观设计申请提出并获得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
5、组件产品外观设计专利对于组装关系唯一的组件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其组合状态下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对于各构件之间无组装关系或者组装关系不唯一的组件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被诉侵权设计与其全部单个构件的外观设计均相同或者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设计缺少其单个构件的外观设计或者与之不相同也不近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设计未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6、在保护范围基础上增加特征仍落入保护范围举个案例说明:陈纯彬与兰溪市长城食品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中,涉案专利图片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只有形状,没有图案。
虽然被诉侵权产品的罐体有图案,涉案专利的罐体没有图案,但鉴于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为形状设计,且被诉侵权产品的罐体形状设计与涉案专利形状设计相近似,因此被诉侵权设计落入了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7、透明材料对外观设计的影响应区别对待将不透明材料替换为透明材料,或者将透明材料替换为不透明材料,且仅属于材料特征的变换,未导致产品外观设计发生明显变化的,在判断外观设计的相同相近似时,应不予考虑。
但是,如果透明材料使得该产品外观设计的美感发生了变化,导致一般消费者对该产品的整体视觉发生变化的,则应当予以考虑。
被诉侵权产品系将不透明材料替换为透明材料,通过透明材料可以观察到产品内部结构,则内部结构应当视为该产品的外观设计的一部分。
举个案例说明:韩璐与深圳市基本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中,虽然涉案专利没有排除使用透明材料,但被诉侵权产品由于局部使用了透明材料,使得透明部分与其他非透明绿色部分形成视觉上的对比进而导致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与涉案专利明显不同,因此基本生活公司关于即使被诉侵权产品使用透明材料也落入到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的主张不能成立。
8、设计要点不等同于保护范围设计要点是申请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自行作出的关于申请专利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设计所在的声明。
记载在简要说明的设计要点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但设计要点不等同于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举个案例说明:韩璐与深圳市基本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中,虽然涉案专利简要说明载明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整体形状,但并不意味着在确定其保护范围时,除了整体形状之外的其他外观设计要素均不予考虑。
本案中,涉案专利图片中提手处的条文线与杯盖表面的十字交叉线均属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基本生活公司关于图案和色彩不属于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9、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并销售的,应当认定属于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在另一产品中仅具有技术功能的除外。
仅具有技术功能,是指该零部件构成最终产品的内部结构,在最终产品的正常使用中不产生视觉效果,只具有技术功能作用。
四、侵权比对判定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当以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为标准,而不以是否构成一般消费者混淆、误认为标准。
1、应从一般消费者的角度进行侵权比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根据该规定,作为外观设计侵权判断主体的一般消费者,应对该类产品的外观设计及其常用设计手法具有常识性的了解,对于外观设计产品之间在形状、图案以及色彩上除微小变化之外的区别具有一定的分辨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在认定一般消费者对于外观设计所具有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时,一般应当考虑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授权外观设计所属相同或者相近种类产品的设计空间。
设计空间较大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一般消费者通常不容易注意到不同设计之间的较小区别;设计空间较小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一般消费者通常更容易注意到不同设计之间的较小区别。
举个案例说明:天津威科真空开关有限公司、张春江与洛阳晨诺电气有限公司、天津市智合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威科公司和张春江认为,涉案专利设计产品的使用者不是一般的消费者,而是具有高压电器操作使用技能与资格的特殊群体,因而会对诸如极柱顶部、极柱中部的接线端子、极柱与箱体的连接形式、箱体表面的具体设计施以特别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