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照明灯具认证技术要求》
CQC3127-2016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CQC3127-2016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Energy conservation certification criteria for LED productsfor road & tunnel lighting2016-11-02发布 2017-03-01实施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前言本技术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代替CQC 3127-201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与CQC 3127-201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范围,去掉对LED道路照明产品只能用于次干道和支路的限制;增加了光伏电源供电的LED道路照明产品;——规范性引用文件,根据相关国标和IEC标准最新制修订情况进行更新,增加GB/T 24827《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性能要求》——术语和定义,增加“光伏电源供电的LED道路照明产品”;——取消规格分类;——对额定光通量步长进行规定,对光伏电源供电的LED道路照明产品最大额定光通量进行规定;——提高初始灯具效能要求;——3000小时光通维持率和6000小时光通维持率限值均改为整数;——增加初始显色指数要求;——删除质量要求;——将安全要求合并至4.2.3;——修改相关色温测试方法。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提出并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郑雪生,陈松。
本技术规范于2010年首次发布,2013年进行第1次修订,本版是第2次修订。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1.范围本技术规范主要针对道路和隧道照明,规定了LED道路和隧道照明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AC 220 V、频率50 Hz交流供电的LED道路和隧道照明产品,以及光伏电源供电的LED道路照明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DB12T 484-2013 LED 道路和街路照明灯具技术规范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 12/T 484—2013
目
次
前言 ................................................................................ II 1 2 3 4 5 6 7 范围 ..............................................................................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术语和定义 ........................................................................ 1 产品分类 .......................................................................... 2 技术要求 .......................................................................... 3 试验方法 .......................................................................... 6 检验规则 ......................................................................... 10
路面亮度 级别 道路类型 平均亮度 Lav(cd/m ) 维持值 Ⅰ Ⅱ 快速路、主 干路(注5) 次干路 1.5/2.0 0.75/1.0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111术规范标准

《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4(申请备案稿)编制说明1.背景半导体照明是人类照明领域的第三次革命,相对传统光源来说具有发光效率高、节能潜力大、寿命长、绿色环保等优点。
半导体照明具有巨大的技术创新空间和广阔的市场发展潜力,被认为是21 世纪的战略性产业。
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已经提出淘汰白炽灯计划,将半导体照明产业作为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
我国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推动半导体照明产业的发展,先后启动了绿色照明工程、半导体照明工程,2009 年10 月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半导体照明节能产业发展意见》(发改环资[2009]2441 号),确定照明产品为重点发展领域,并将替代白炽灯、卤钨灯等节能效果显著、性价比高的半导体照明定型产品以及停车场、隧道、道路等性能要求高、照明时间长的功能性半导体照明定型产品作为近期开发和推广的重点。
作为促进节能减排、扩大消费需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措施,半导体照明产业正迎来重要的发展机遇。
在我国,城市道路照明路灯有2000多万盏,年增量200 万盏,隧道照明灯具160万盏,道路照明占整个照明用电量的25%-30%,节能潜力巨大。
为此,政府首先将LED道路照明产品、LED隧道灯等LED市政照明产品列为重点发展对象,在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等16 个省(直辖市)共计21个城市开展“十城万盏” 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试点工作,支持道路照明、隧道照明、地铁车厢及站台、地下停车场、加油站照明、室内照明等产品的示范应用,并希望以此促进半导体照明核心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的提高,带动整个半导体行业的发展,迅速提升我国半导体照明产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LED节能产品的成功推广,必须有相关技术标准及节能认证提供技术保障。
同时,在各项政策的鼓励下,各类企业纷纷转向LED照明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产品标准进行规范,企业研发、生产处于盲目状态,出现了投资过热、低水平建设的现象,导致产业无序竞争,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严重影响了用户对产品的选择和使用者的信心,市场也亟需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行业竞争秩序、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cjj 45-201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 45-201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摘要:1.引言2.CJJ 45-2015 的背景与意义3.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内容与要求4.标准的实施与对我国城市道路照明的促进作用5.结论正文:1.引言城市道路照明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城市形象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CJJ 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是我国城市道路照明设计领域的重要技术规范,对指导我国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CJJ 45-2015 的背景与意义CJJ 45-2015 是根据我国城市道路照明设计现状和需求,结合国际先进经验制定的。
该标准充分体现了绿色、节能、环保的理念,对于提高我国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水平,指导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建设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内容与要求CJJ 45-2015 涵盖了城市道路照明设计的基本原则、设计方法、设计内容、技术要求等方面。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设计基本原则: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设计原则,满足道路照明功能要求,提高照明质量。
(2) 设计方法:采用亮度、色温、显色性等指标进行照明设计,充分考虑道路的特点和功能需求。
(3) 设计内容:包括光源、灯具、线路、控制器等设备的选型与布置,以及照明配电系统设计。
(4) 技术要求:对光源、灯具、线路等设备的性能、寿命、安全性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4.标准的实施与对我国城市道路照明的促进作用CJJ 45-2015 的实施对于规范我国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市场,提高城市道路照明设计质量,推动照明行业技术进步具有积极的作用。
该标准有利于实现城市道路照明的节能减排,提高城市道路照明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水平,为我国城市道路照明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5.结论CJJ 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我国城市道路照明设计市场,提高城市道路照明设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道路照明灯具性能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性能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气体放电灯及LED为光源的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以下简称灯具)的性能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使用场所是城市道路与街路。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指导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设计、生产及运用,使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在满足灯具安全要求的前提的下,进一步达到道路与街路照明光度性能、电和机械性能及能效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不覆盖隧道照明灯具。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适用下列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7000.1 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5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GB 17743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625.1 电磁兼容限制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IEC 61547 一般用途照明设备EMC抗扰度要求IEC 61000-3-3 EMC电磁兼容限值设备不受制于有条件连接并且额定电流每相≤16A,在公共低电压电源系统中电压波动和闪烁的电压变化的限值GB/T 9468 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GB/T 2423.17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GB/T 15042 放电灯(管型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性能要求GB/T XXXX 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性能要求GB/T 15144 荧光灯电子镇流器性能要求GB 10682 管形荧光灯用镇流器性能要求GB/T 19655 灯用附件启动装置(辉光起动器除外)性能要求CJJ 4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IE 140 道路照明计算GB/T 13259 高压钠灯GB 18661 单端金属卤化物灯GB/T 21093 高压汞灯性能要求GB/T 17262 单端荧光灯性能要求GB/T 17263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性能要求GB 18489 管型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线路用电容器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3一般试验要求3.1按照本标准中的试验为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的定义见本标准第4章。
照明灯具技术要求

照明灯具技术要求(总6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1、照明灯具技术要求一、产品基本要求1)照明灯具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照明灯具的现行标准如下:《灯具的一般要求与实验》GB7000.1-2015《投光灯具安全要求》GB7000.7-2005《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GB7000.10-20082)当灯具发热部件紧贴在可燃材料表明上时,必须采用带有F标志的灯具。
以免采用一般灯具,导致可燃材料的燃烧,发生火灾事故。
3)灯具和光源采用招标书内推荐的合格供应商的产品,必须获得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灯具芯片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使用寿命达到3万小时以上;色容差不得大于7SDCM。
5)防触电保护:I类。
6)结构、电气安全性完全符合EN60598、GB7000标准要求二、D型护栏灯(15W LED灯)序号名称要求1灯具 LED灯功率P=15W;三、壁灯(15W LED灯)四、隧道灯、梁底投光灯、腰灯五、4米庭院灯六、道路路灯2、其他设施技术要求一、电缆穿管1)路灯供电线路采用YJV-1KV电缆穿管敷设,埋设于人行道或绿化带下或沿墙明敷,管线在穿越绿化和树坑时,应尽量避免与树根正交。
2)穿管的导线总截面积(包括外皮),应不超过管内截面的40%;不同电压等级或不同性质的不应穿于同一管内;线管内不允许有导线接头,所有导线接头应在接线箱(盒)或接线井内连接,埋地线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少于直径的10倍,明敷线管则不少于6倍。
明敷线管的固定点间距离;φ20以下为1米;φ25-40为1.5米,φ50以上为2米。
3)为保证线管穿线方便在下列情况应装拉线盒(拉线井),否则应放大管径;线管全长超过30米且无弯或有一个弯曲时;线管全长超过20米且有两个弯曲时;线管全长超过12米且有三个弯曲时;4)凡穿越车道的埋地管深应大于0.7米(路面与顶管距离).二、路灯控制箱1)采用防盗控制箱,控制元件和供电开关电器安装在同一电箱内,电箱适合室外安装,防护等级不小于IP54,具体款式及要求应满足当地路灯管理部门的要求。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一、总则(一)为规范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设计,保障城市照明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公路法》、《环境保护法》、《防雷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JGJ107—2004)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的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路灯架及其配件、灯具、电缆(含光缆)、照明系统(含控制系统)、防雷系统等的设计。
(三)本标准不适用于室内和家庭庭院住宅照明工程、桥梁照明及其它特殊照明工程的设计。
二、设计依据(一)设计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标准要求。
(二)设计应根据道路照明需求,综合道路运行状况,考虑建设成本、能源消耗、维护费用、维护管理费用及其他因素,以确保照明有效率、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尽量节约能源。
(三)设计应确保照明工程的可操作性、可靠性及安全性。
(四)设计应考虑维护方便性,确保照明工程的维护周期长、维护成本低,可靠性高。
三、基本技术要求(一)路灯架及其配件1.路灯架应有足够的刚性和强度,吊塔成形时无明显变形,其管状成件无裂纹。
2.灯具应安装坚固,灯具有效密封应符合要求,不应有过高温度及火花泄漏。
3.路灯架应有足够的地线接地装置,路灯架与管状电力管道的连接应稳定可靠。
(二)灯具1.灯具的光学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反射效率和抗变形能力,灯具的发射角应符合规定。
2.灯具的电气特性应符合本标准及电气安全要求。
3.灯具的电力构造应能够有效地避免电路的短路、过载和电弧发生。
(三)电力系统1.电源系统应满足本标准和有关电力规定的技术要求,保证灯具的正常运行。
2.电力系统应稳定可靠,具有适当的电源容量,动态响应能力强。
3.照明系统应配有足够的电气安全防护装置。
(四)控制系统1.控制系统应具有正确的逻辑控制、程序控制及智能控制能力。
2.控制系统应具备失电报警、故障报警、感应调节及智能控制等功能。
3.控制系统应安装在室外,符合环境湿度及温度等要求,能有效防止雨雪等异物进入。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技术要求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技术要求一、灯具参数指标要求1.灯具光效:≥95 lm/W2.光通维持率:3000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6%,6000h 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2%。
3.光源色温:3500K~4500K4.显色指数:Ra>705.配光要求:灯具为截光或半截光类型。
半峰光束角:C0/180平面≥120°,C90/270平面≥50°。
6.功率因数:PF>0.97.防护等级: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8.绝缘等级:I级9.电源要求:220V(50HZ),电压波动范围±30%,频率波动范围±5%;10.电源模组采用模块化,方便替换,并采用防水插接接头或端子在电器腔内与LED灯板模组灯线连接。
11.工作温度范围:-20℃~60℃二、灯具安全要求1.安全、电磁兼容性能符合GB7000.1、GB7000.203、GB17625.1、GB17743、GB/T18595标准。
2.灯具电器具有浪涌抑制性能(抗雷击),单个灯具防雷设计达到或高于10K级。
3.输入端过电压保护,当电压恢复正常时能恢复工作。
(符合GB18595-2001标准要求)4.灯具具有抗骚扰电压能力,符合GB17743-2007的标准要求。
5.灯具能够有效限制谐波电流,符合GB17625.1-2013的要求。
三、其他技术要求1.LED灯具必须通过具有国家认可的LED灯具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的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原件,且检验报告中的委托单位、受检单位、标称生产单位等栏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2.其他未在本节列出的技术指标要求应符合或优于《半导体照明产品技术要求》(2010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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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照明灯具系统认证技术规范》编制说明起草工作小组二○○九年三月编制说明参照原中国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之规定:标准从起草阶段转入征求意见阶段前,负责起草单位应对所订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
应按GB/T1.1的要求起草标准征求意见稿,同时编写“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其内容一般应包括:——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等。
一、工作简况——任务来源节约能源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也是全世界共同关注的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大课题,2006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强调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也对用能产品的节能质量认证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中国政府大力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007年上半年度,中标认证中心(CSC)提出了“室外照明系统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制定”的工作计划,(CSC)经与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协商,委托公司组织协调有关各方先行研究制订《道路照明灯具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协作单位为了使各生产企业积极参与“认证技术规范”的起草、制订;结合各自产品的技术特点,对项目的设置、检测方法的确定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使其更具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及合理性。
组织起草单位组建了起草工作小组。
目前,起草工作小组的组成单位有: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标认证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主要工作过程1、2007年3月上旬组成了起草工作小组,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007年5月完成了“道路照明灯具行业的调研报告”和“道路照明系统国际标准调研报告”。
3、2007年7月上旬完成“认证技术规范”(讨论稿)的起草。
4、2006年7月在北京中国标准化院召开了标准制订工作会议,中标认证中心主任、中标认证中心技术部部长、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专家、北京电光源研究所专家、以及起草单位的1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标准的需求和开发原则;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探讨和确定该技术要求的框架及包括的核心要素。
会后中标认证中心和起草人以文件“关于对《道路照明灯具系统内涵的认识》”确定了标准涉及的核心问题,道路照明系统的内涵。
5、根据第一次会议和中标认证中心确定的标准制定原则,起草人在修改标准的同时,就其中涉及的道路照明灯具的性能质量水平,对我国5个制造厂生产的11个道路照明灯具的性能质量进行了测试摸底,测试结果使我们得到了道路照明灯具光度质量的基础数据,为我们确定标准中规定的照明质量标准值和LPD 判定值提供了依据。
6、经过多次修改和补充,2007年12月初,起草人完成了“道路照明灯具能效技术规范”修改稿,在给出单元划分原则的同时,修改稿确定了道路照明灯具节能评价的技术途径是:-在得到灯具光度数据的基础上,计算按照安装条件安装的灯具所能达到的照明水平;-在照明水平达到道路照明相关标准值的条件下,计算灯具的LPD值;-当计算的LPD值不超过标准规定时,灯具达到节能技术要求;为了使计算过程与CIE标准的规定一致,并使计算过程标准化,标准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道路照明质量计算”和“规范性附录B照明功率密度的计算”;7、2007年12月12日在上海召开了标准修改稿讨论会,上海照明学会理事长章海骢教授、北京电光源研究所高工杨小平、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副秘书长窦林平、飞利浦照明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照明设计师姚梦明、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教授级高俞安琪、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赵跃进参加了会议,中标认证中心韩炜和蔡敏、会议对标准接受了标准的基本框架,同时提出将标准名称改为“道路照明灯具节能认证技术要求”,并删去了范围对光源类别的限制,并提出在测试报告章节中,除了给出文字规定以外,增加一个报告格式的规定等等。
起草人根据会议形成的意见,对标准再次作了修改,2008年1月初,修改完成后的标准草案报给了中标认证中心。
8、2008年8月,作为ELI技术规范要求,标准的英文稿征求了国际专家的意见,根据意见修改了英文稿。
9、中标认证中心提出在标准中加入认证方面的内容,起草人加入了相关的第8章和第9章。
10、2008年11月,起草人根据中标认证中心收集到的对标准的意见汇总,修改标准。
11、2008年12月4日,在北京标准化研究院召开了《道路照明灯具节能认证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研讨会,中标认证中心的朱春雁、郑深、邓秋玮、韩炜、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五处的陈松、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的窦林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赵跃进、上海照明学会理事长章海骢、北京电光源研究所王立洪、北京松下电工有限公司的朱鸿斌、飞利浦灯具(上海)有限公司的桑高元、宁波燎原灯具股份有限公司的陈海军,以及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王晔和施晓红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题是对道路照明灯具节能认证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内容进行沟通、讨论,会议同意以照明功率密度(LPD)作为道路照明灯具系统的节能评价指标,同时对标准文本提出了14项修改建议。
希望起草人进一步完善技术要求。
12、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起草人继续修改标准,2008年12月底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
13、2009年2月17日召开《道路照明灯具系统节能产品认证技术要求》审定会。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北京松下电工、飞利浦灯具(上海)有限公司、宁波燎原灯具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专家出席了审定会。
审定组通过道路照明灯具系统节能产品认证技术规范审定。
起草组根据会上提出的意见,对该认证技术规范进行修改。
在最终形成标准送审稿过程了,起草人参考了多个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包括:CIE 132-1999 道路照明设计方法CIE 140-2000 道路照明计算CIE 31-1976 道路照明装置的眩光和均匀度CAN/CSA-C653-94 道路照明灯具性能标准——“认证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本技术要求的主要起草人有: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王晔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施晓红中标认证中心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张方纲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陈颖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陈超中——工作分工中标认证中心负责工作全过程的组织领导,确定技术规范的制订原则。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协助中标认证中心进行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认证技术要求的主要起草和修改工作;负责组织本行业的有关专家进行技术论证,提供本行业相关的标准进行技术支撑。
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组织样机验证检测及数据统计汇总工作。
其他起草单位参与认证技术规范的起草,并负责本企业产品的产品验证检测,提供相关的技术参数。
二、认证技术规范编制原则和确定主要内容的依据根据CSC对节能环保产品认证的要求,参考了CSC已经发布并实施的其他产品的认证技术要求,结合道路照明灯具的产品特点,《道路照明灯具认证技术规范》主要包含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和测试报告等四个方面。
一般要求中规定,申请认证的灯具及灯具中的光源、灯的控制装置和其他部件应符合相关产品的安全标准、性能标准和电磁兼容标准的要求。
在技术规范中,规定灯具应满足道路照明质量的要求,同时达到节能认证的要求。
道路照明质量和节能评价的指标已考虑了我国道路灯具产品质量的现状,并与CJJ 45-200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中的相关规定保持协调。
三、试验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本次参加检测的路灯共20个,涉及了三种光源,包括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和LED,其中高压钠灯路灯15个,金属卤化物灯路灯2个,LED路灯3个。
检测产品是目前主流的高压钠灯路灯,同时也覆盖了使用量不多的金属卤化物灯路灯以及正在蓬勃发展的LED路灯。
路灯中使用的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的功率为70W,100W,150W,250W和400W,使用的LED功率为200W~280W。
(一)本次检验的步骤是:1.测量路灯的空间光强分布;2.按照制造商说明书给出的灯具布置和适用的道路类别、道路表面材料和道路宽度,按照CIE140计算道路照明数据计算道路照明数据,并计算LPD值。
目前,大部分灯具说明书没有灯具布置和适用的道路类别、道路表面材料和道路宽度的信息,或信息不全,所以本次测试时根据灯具的功率和配光形状,设置相关参数,并进行计算。
3.计算结果与标准值比较,评价其道路照明质量与功率密度。
(二)检验数据及其分析根据检测结果,统计灯具的LPD达标情况。
1.检验结果本次检验的方法是,根据灯具的配光数据,选择使道路照明质量达到标准要求道路类别、道路表面材料和道路宽度,然后在这样的道路条件下,计算LPD。
经检验, 20个灯具中LPD合格的13个,不合格的7个,合格率65%。
不同功率和光源的灯具的合格率情况见表1和图1:表1 不同功率和光源的灯具的合格率根据不同的应用情况,合格率情况的分析如下。
-低功率高压钠灯在支路上的合格率较高不同光源类型的路灯在三种道路类型上使用时,LPD合格比例是不同的,低功率高压钠灯路灯在支路上使用时LPD合格率比较高,见图2。
250W和400W路灯用于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70W至150W路灯用于支路,图3显示了三种道路类型LPD的合格比例。
其中,次干路的合格比例最低,支路的合格比例最高。
2.检验结果分析不同道路类别、道路表面材料和道路宽度需要的道路照明灯具的光学性能也各有不同,因此路灯的合理空间光强分布和提供的相应的光通量是其满足各种使用要求的关键。
有了合理的光学性能后,还要有正确的应用。
灯具的标志和说明书对相关的道路照明灯具适用的道路类别、道路表面材料和道路宽度是有正确和完整的说明,是该道路照明灯具达到照明质量和LPD要求的重要条件。
目前,我国生产的路灯能给出完整和正确的应用说明的几乎没有,在这种条件下,如果没有根据现场条件,根据灯具光度学数据选择合适的灯具,那么道路照明灯具被正确应用的可能性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