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一致性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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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1.目的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确保认证产品持级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3C、CRCC、节能、UL、CSA、CE等认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认证产品的结构、认证产品的铭牌、标识等识别、检验,及认证产品发生变更时的申请、批准和执行。

3. 职责●品保部负责认证产品一致性的控制运行及审核,并负责在认证产品的关键器件、材料、结构等因素变更时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检查科负责:认证产品关键元器件、材料的检验或验证。

对认证产品的结构、铭牌和标记一致性进行检验。

按照工艺、技术文件与产品设计要求对认证产品与适用技术作业文件的一致性和符合性进行检验。

○研究院负责将《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明细》中材料列入技术资料,并对标识的施加和技术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采购部负责按认证产品《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明细》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

○原材料库负责对关键部件和材料的保存。

4. 一致性要求4.1产品一致性控制是指:本公司实施认证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获证产品的一致性控制。

4.2确保认证产品“三个一致”:认证产品的标志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表明的一致;认证产品的结构与型式试验检测的样品;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元器件与材料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一致。

4.3 认证标志的一致性公司制订并实施《认证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确保认证产品的标志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与认证证书要求保持一致,确保不合格品及变更未得到认证机构批准的认证产品不加施认证标志。

4.4 认证产品变更的一致性要求当认证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结构等因素发生变更时,在变更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认证产品变更的申请报告由品保部负责编制,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送认证机构。

4.5 认证产品一致性审核1)品保部在每个核查期要按照相关产品《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明细》对所列关键元器件、材料进行一次一致性审核,审核内容有:生产厂家、产品规格、型号和性能等。

产品一致性控制管理办法

产品一致性控制管理办法

产品一致性控制管理办法1.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严格控制产品从零部件和半成品到产品的环境满足认证及顾客要求。

本程序适用范围是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出库的全过程。

2.职责2.1品保部负责对产品一致性的验证和控制。

2.2购品课负责依照生产任务单及相关要求文件采购产品零配件。

2.3制造部负责产品严格按工艺要求执行。

2.4研发部、工程课负责对产品实现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程序3.1产品一致性控制依据品保部依据以下内容对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a认证资料b研发部、工程课提供的技术要求c顾客提供的技术要求d《产品检验卡》e《外贸生产要求》f签核认可的实物样品3.2产品一致性的控制方法3.2.1品保部负责对产品所涉及的原材料及零配件进行检验,检验依《进货检验管理办法》执行。

3.2.2品保部负责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一致性进行验证,依《首件确认管理办法》、《过程检验管理办法》执行。

3.2.3品保部负责对成品的一致性进行验证,依《最终检验管理办法》执行。

3.2.4品保部应对所验证产品及相关资料留下记录和相应样品。

3.3产品一致性的定期验证3.3.1由品保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检查,如电源线、各类开关、电容等,并对检查结果做好详细的记录,检查频次为1次/年。

3.4产品变更产品变更时,研发部需提供详细的书面更改原因及样品送CQC检测,经CQC认可并备案后,各相关部门依照《产品变更管理办法执行》。

3.5相关的质量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4.质量文件4.1《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4.2《记录控制程序》4.3《产品变更管理办法》4.4《进货检验管理办法》4.5《过程检验管理办法》4.6《最终检验管理办法》4.7《封样管理办法》4.8《检验规程汇编.4.9《产品检验卡》5.质量文件5.1《工序检验单》5.2《首件确认报告》5.3《巡检记录表》5.4《不合格品报告单》5.5《过程信息反馈单》5.6《成品出厂检验单》6.本程序自2007年4月10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品保部。

《产品一致性培训》

《产品一致性培训》
为) 1)在证书暂停期限届满,申请人未提出认证证书恢复申请、未采取整改措施或 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2)获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规格和型号,以及涉及整机安全或者电磁兼容的 设计、结构、工艺及重要材料/原材料生产企业等发生变更,导致产品存在严重安 全隐患的; (3)认证机构的跟踪检查结果证明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存在严重缺陷的; (4)认证委托人提供虚假样品,获证产品与型式实验样品不一致的; (5)认证委托人/相关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级或省级监督抽查结果证明产 品出现严重缺陷、产品安全检测项目不合格或一致性存在严重问题的; (6)获证产品出现缺陷而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 (7)对由于5.1(5)、(6)条款被暂停认证证书后,仍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监 督抽样检测,或仍不配合在市场或销售场所抽取样品进行检测的; (8)认证委托人/相关方未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出租、出借或者转 让认证证书、认证标志,情节严重的; (9)弄虚作假,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认证证书,或存 在其他直接影响认证结果有效性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10)证书撤销后,型式报告和工厂检查报告作废,任何认证机构 在6个月内不得受理该产品的认证委托。
3
标志的形式、认证证书、产品的变更
八、标志的型式 S:安全 S&E:安全加电磁兼容 EMC:电磁兼容 F:消防 (不合格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批准的产品、不是认证产品范围内的 产品均不可施加标志) 九、认证证书 1. 禁止伪造、冒用、转让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2.不得利用产品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 十、产品的变更 元件信息的变更:含元件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供应商信息 产品信息的变更:含产品名称,型号,内部结构,电气原理,扩型号 等 工厂信息的变更:含工厂的名称,地址,法人,经营范围等。 执行标准的变更:指国家执行标准的变更。

CCC认证产品一致性管理办法

CCC认证产品一致性管理办法
1.目的:
对批量生产的CCC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使通过CCC认证的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确保最终产品与认证产品一致。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所有通过CCC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管理。
3.参考文件:
3.1《产品检验和试验管理程序》。
3.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权责:
4.1文件签核的拟稿栏﹕品保部﹐审核﹕品保部主管﹐核准﹕品保部上二级主管。
6.7对于认证产品的关键件IQC必须明确标识(标明”CCC关键件”字样﹐内箱外箱均需标识)﹐物料进出记录保存期为2年﹐发放时注意不要混淆﹐应有物料标识卡﹐标识卡和外箱上应有关键件的标志图案﹐针对关键件的变更须经质量负责人审批。
6.8生产单位从物管课领完料后﹐对认证产品的关键件必须保存标识﹐分开堆放﹐备料时注意不要混淆﹔生产过程中﹐对与认证有关的产品关键件要分开摆放﹐不可混淆﹐对与所建立的有关产品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制造方法模式﹐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之规定。
6.2维持产品认证合格时所建立的有关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生产管理﹑制造方法模式﹐生产单位无权自主变更。
6.3相关的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包括名称﹑型号规格﹑用量等﹐必须在关键件的BOM表中予以确定。
6.4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由技朮文件﹑图纸﹑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予以确定。
7.相关记录:
无。
8.附件:
无。
5.定义﹕无。
6.程序内容:
6.1认证产品要求的主要内容有﹕标识﹑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有认证要求时)的结构﹑关键件等。
6.1.1标识﹕认证产品铭牌和包装箱上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朮参数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与型式试验报告和本企业的规定一致。

汽车cop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汽车cop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汽车COP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CCC)1.目的对公司批量生产的产品与型式实验合格的样品一致性进行控制,确保产品持续符合认证原则的规定。

2.使用范畴合用于公司批量生产的汽车门锁产品。

3.引用文献和执行原则CNCA-C11-10:《汽车门锁及保持件强制产品认证明施规则》CQC-C1110-《强制产品认证明施细则汽车门锁及保持件》GB15086-《汽车门锁及保持件的性能规定和实验办法》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献,编号:LYHC-QM/QPM4.职责4.1质量负责人负责公司产品一致性总体管理。

4.2与生产一致性控制有关的各部门职责,见《质量手册》编号:LYHC-QM-55.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规定5.1生产一致性检测(检查、实验或检查)汽车门锁产品一致性控制规定见下表。

5.2核心零部件或原材料的控制5.2.1核心零部件或原材料的识别汽车门锁产品核心零部件或原材料控制表见下表。

5.2.2核心制造过程的控制核心制造过程:核心制造过程的控制按有关产品的《控制计划》编号:LYHC-QR09.15-A/0,详见汽车门锁产品《控制计划》LYHC-QR09.15-A/0。

质量部严格按照《检查和实验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14 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23 执行。

生产过程所使用的工装设备按照《设备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06和《工装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07 执行。

5.2.3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规定检测人员必须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对进货零部件和材料的检查和实验统计必须填写真实、笔迹完整、清晰可辨,统计人应在统计上签字、注明统计日期。

人员资质规定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编号:LYHC-QPM-05 的规定执行。

为确保生产过程工序质量,生产和检测设备必须校准或检定,质量部按照《计量器具和实验室管理程序》编号 LYHC-QPM-17 对使用的仪器设备(检具)进行检定或校准。

制造业ISO9001体系文件056生产一致性控制管理办法(B3版)打印稿(带附件)

制造业ISO9001体系文件056生产一致性控制管理办法(B3版)打印稿(带附件)

1.0目的规范公司工厂一致性保证能力要求管理,满足法律法规对于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要求;确保公司批量生产的认证汽车产品符合一致性的控制要求。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已获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的控制及产品发生生产不一致情况的追溯处理。

3.0术语和定义3.1 生产一致性:保证生产和销售的车辆产品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与《公告》批准的车辆产品、用于试验的车辆样品、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车辆上传信息中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一致,并持续符合国家政策和管理规定以及强制性标准、法规要求。

4.0 引用文件4.1 《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4.2 BAICYX/QP009《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4.3 BAICYX/QP011《设计与工程变更控制程序》4.4 BAICYX/QP012《生产过程控制程序》4.5 BAICYX/QP013《市场质量信息处理程序》4.6 BAICYX/QP014《客户投诉处理程序》4.7 BAICYX/QP015《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程序》4.8 BAICYX/QP 022 《工装管理控制程序》4.9 BAICYX/QP024《整车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4.10 BAICYX/QP03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4.11 BAICYX/QP034《市场问题快速响应管理程序》4.12 BAICYX/QP037《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4.13 BAICYX /QW008《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出厂车辆合格证管理办法》4.14 BAICYX/QW020《工艺文件管理办法》4.15 BAICYX /QW040《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4.16 BAICYX /QW042 《入厂检验规程》4.17 BAICYX/QW055《特殊过程确认管理办法》、4.18 BAICYX/QW062 《3C认证标志管理办法》4.19 BAICYX/QW065 《产品认证管理办法》5.0职责5.1 质量管理部5.1.1负责本办法的归口管理。

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5.1.3 品质部在进货检验时需仔细核对产品铭牌和包装上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认证委托人、生产者(制造商)、生产企业等信息经核对一致性无误后,其它执行《进料检验管理规范》。
5.1.4 如因特殊原因,需对包装、铭牌、标贴进行变更时,先由产品部验证其是否会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由认证联络员向认证机构申报,在得到认证机构的批准之后再实施更改。在得到认证机构的批准之前,不允许在此产品上加贴强制性认证和CQC认证标志,由质量负责人授权人员对此进行检查。
Hale Waihona Puke 4. 职责4.1质量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妥善保管好证书和标志,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及未经认证的产品,不加贴认证标志。
4.2 认证联络工程师(员)负责有关产品变更在实施前向认证机构申报、联络,保存变更批准的相关记录。
6. 参照文件
6.1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6.2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6.3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6.4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6.5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6.6 《关键元器件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6.7 《CCC认证产品变更管理程序》
5.3 结构控制
5.3.1 工程部采用编制工艺文件、图纸、封样等方式,对产品结构做出详细的规定;
5.3.2 品质部在过程检验中实施对认证产品电气结构以及涉及的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有认证要求时)的结构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等一致性进行检查。
5.3.3 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改产品的结构时,先由产品部验证其是否会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由认证联络工程师(员)向认证机构申报(如认证机构要求送样品则送样品检测),在得到认证机构的批准之后再实施更改。在得到认证机构的批准之前,不允许在此产品上加贴强制性认证和CQC认证标志,由质量负责人授权人员对此进行检查。

生产一致性管理办法

生产一致性管理办法

管理体系文件生产一致性管理办法文件编号发行日期版次修改状态2019年 5月 13日A0日期章节修订内容版本制/修订人核准人会签单位 / 部门会签人会签单位/部门会签人编制:标准化: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日期:1目的为确保工厂生产的认证产品的结构及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以及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工厂生产的认证产品的结构及技术参数和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以及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的控制。

3术语3.1 本程序采用 CNCA-02C-023《机动车辆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标准中的有关术语与定义。

3.2 认证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相关文件:产品认证的实施规则及标准,型式试验及各项报告,经认证机构审查通过备案的《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以下简称《车辆结构与技术参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以下简称《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与《车辆一致性证书》的格式及其打印参数与使用规定和《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报告》,与认证产品配套的零部件检验 / 试验报告、认证证书(含附件)、认证标志使用规定,认证产品的认证证书。

4职责4.1集团汽车工程研究院产品管理部认证科负责协助工厂编制《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及其变更,并向认证机构申报备案。

4.2 事业部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产品设计和开发的控制 , 对设计开发结果或输出进行评审、验证、确认,保证产品开发阶段的法规符合性和一致性,负责设计更改的评审、验证、确认,确保更改后的产品结构和技术参数与型试验样品的一致性 , 负责公司产品的 CCC认证,监督公司生产的获证产品的一致性,并配合认证机构完成获证后监督的相关工作。

4.3工艺技术部负责将产品文件转化为工艺文件, 确保与产品文件的一致性,负责配置满足生产工艺条件的设备和工作场所,负责关键工序的识别和工艺的制定;负责编制/ 更新认证产品生产的操作文件并确保与《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一致。

4.4事业部采购部负责关键供应商的选择和日常评价管理,负责供应商生产厂及设备工装、工艺方法、作业人员等变更的信息管理和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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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桥
2005010104149108
5013.4-2008
接线帽
CE1、CE2、CE5、CE8
105℃600V
金笔
CQC03003004134
5.2相关产品涉及上述电气零部件的,均在生产图单中予以显示,方便PMC下单采购﹔
5.3供货商与我司品管部均有保存一份经确认之样办,作为生产、验货之依据﹔
5.4品管部做好相关的产品检验与试验并保存记录,确保产品标识与结构跟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一致。
金弘
CQC03004008094
开关
304
2A 250V AC
汇聪
CQC03002004502
303
2A 250V AC
汇聪
CQC07003021402
317
2A 250V AC
汇聪
CQC03002007901
电线
227IEC52(RVV)
300/300V 0.5-0.75mm2(2.3芯)
携威
2002010105000826
7)生产厂名称更改,地址名称变化,生产厂没有搬迁;
8)生产厂名称不变,地址名称更改,生产厂没有搬迁;
9)生产厂搬迁;
10)申请人名称更改;
11)产品认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或者认证实施细则发生了变化;
12)明显影响产品的设计和规范发生了变化,如获证产品的安全性更换;
13)生产厂的质量体系发生变化(例如所有权,组织机构或管理者发生了变化)
亚飞
2006010105199021
A047967
227IEC52(RVV)
300/300V 0.5-0.75mm2(2.3芯)
东聚
2002010105021011
A009860
227IEC 52 (RVV)
300/300V 0.5-0.75mm2 (2.3芯)
世唯
2002010105022911
A006071
A004064
227IEC52(RVV)
300/300V 0.5-0.75mm2(2.3芯)
顶立
2004010105125283
A036162
227IEC52(RVV)
300/300V 0.5-0.75mm2(2.3芯)
高划
2003010105097406
A025621
227IEC52(RVV)
300/300V 0.5-0.75mm2(2.3芯)
4.3工程开发部
负责将产品的国别要求注明于BOM中。
4.4供应课:
4.4.1负责按生产图单上所注明的要求进行采购,保证物料的及时供货,具体运作参照COP7.4-002《采购作业控制程序》。
4.5 PMC部物料课:负责订购回厂之货品的点收、送检与退货作业。
4.6生产部:负责根据COP7.5.1-001《生产运作管理程序》组织安排生产,并对品部提出之质量异常或生产问题的对策改善。
4.2.2对3C和出口欧洲的产品,OQC负责对生产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产品型号和结构等进行一致性检查、核对,确认产品与认证证书和型式试验报告中所申报的完全一致,以确保产品与认证产品一致。并将检查结果填写《OQC出货检验报告》中。
4.2.3负责将变更后有效的产品修订至5.1中(认证产品电气零部件列表)。
A047967
灯头
E27-G
4A 250V
金弘
CQC03004008100
A-29 / A-30
4A 750V
金弘
CQC03004008100
E14-G(塑料灯座)
2A 250V
金弘
CQC03004008101
E14#(塑料灯座)
2A 250V
金弘
CQC03004008091
E14#(瓷灯座)
2A 250V
227IEC 06 (RV)
300/500V 0.75mm2 (单芯)
昌琦
2003010105029430
A006814
227IEC 06 (RV)
300/500V 0.75mm2(单芯)
立达
2005010105162978
A037564
60245IEC 57(YZW)
300/500V2×0.75mm2
14)其它
5.5.2申请更改程序
5.5.2.1质量负责人申请认证变更需填写“产品认证变更申请书”。对于5.5.1产品认证更改的类型1)-11)所列的认证更改,质量负责人向产品认证处提出认证申请;对12)所列的认证更改,质量负责人向进行型式试验的检测机构提出申请;对于13)所列的认证更改,质量负责人向检查处提出申请。
5.5.2.2质量负责人除需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和必要的技术数据外,还需按下列条款提交适用文件:
4.0职责
4.1质量负责人
4.1.1负责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与认证标准的要求一致﹔
4.1.2负责认证产品变更的申请及对变更评价和批准的跟进。
4.2品管部
4.2.1负责根据COP8.2.4-001《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管理程序》要求对所有外购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安全标入厂时的检验、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从而确保经检验和试验合格后的产品(物料)才能流转或放行。
1.0目的
本公司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一致性加以控制管理,以确保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2.0范围
我司所生产的国标(3C认证)及欧洲(CE认证)之产品
3.0定义
3.1产品一致性
a.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应一致﹔
b.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时的样机一致﹔
c.认证产品所用的安全件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一致。
5.0内容(3C认证)
5.1认证产品电气零部件列表
物料名称
型号规格
技朮参数
制造厂
证书号
备注
插头
TY-017
10A 250V
统元
2003010201034411
A015684
TY-010
6A 250V
统元
2003010201034409
A025684
HP25
6A 250V
高划
2004010201105636
A025621
HP24
6A 250V
高划
2004010201105635
A025621
YF-C06
10A 250V
亚飞
2006010201198796
A047967
YF-C07
10A 250V
亚飞
2006010201198804
A047967
YF-C10
10A 250V
亚飞
2006010201198796
5.5认证产品的变更
5.5.1产品认证更改的类型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商标更改;
2)由于产品命名方法的变化引起的获证产品名称、型号更改;
3)产品型号更改、内部结构不变(经判断不涉及安全和电磁兼容问题)
4)在证书上增加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5)在证书上减少同种产品其它型号;
6)生产厂名称更改,地址不变,生产厂没有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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