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的定义及区别
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持有100%股权控制的公司,旨在发挥国家在经济领域的主导地位。
国有独资公司在中国经济体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优势。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定义与特点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独自投资或以国有资本为主要投资起点,以国有资本全额控股的公司。
相对于其他形式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全面控制,国家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决策权和控制权。
这种特点使得国家能够通过国有独资公司实现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推动国家战略和政策的落地。
其次,国有独资公司在某些领域具有自然垄断或核心竞争力。
国家通过成立国有独资公司,可以更好地保障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公共利益,同时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
最后,国有独资公司具有财经资源的集中优势和合理配置能力。
国家通过国有独资公司可以统筹规划和调配资源,推动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发展与演变国有独资公司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公司,在中国经济改革开放过程中经历了不断的发展与演变。
早期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以国家经济核心部门和战略性产业为中心。
这些公司在国家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国家提供稳定的支撑。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国有独资公司的范围逐渐扩大到更多的领域,涉及到了更多的行业和领域。
同时,国有独资公司在经营管理上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逐渐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注重市场效益,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提升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目前,国有独资公司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国家通过相关法规和政策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运行和退出等进行规范。
三、国有独资公司的优势与挑战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国家在经济领域的主导力量,具有一系列的优势和挑战。
首先,国有独资公司在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国家通过国有独资公司可以控制关键行业和重要资源,保护国家的核心利益。
其次,国有独资公司在发展国民经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方面具有优势。
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的区别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刘荣光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在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推进开展国有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宝钢、中国建材集团等十余家企业试点后由全民所有制法人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
笔者根据近年来工作积累并查询相关资料,就国有独资公司概念及其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不同简述如下,抛砖引玉,共同探讨。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基本概念2005年10月人大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章第四节对国有独资公司做出特别规定。
明确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它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特征: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同时国有独资公司又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特殊表现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国家。
这是《公司法》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2004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鉴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特点,其董事会成员(包括外部董事、非外部董事及职工董事)由出资人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任命等方式产生,同时要求董事会下应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也可设立法律风险监控委员会等董事会认为需要的其他专门委员会。
独资公司是什么意思独资公司

独资公司是什么意思独资公司一、我国现有的国有独资公司有哪些我国现有的国有独资公司广义上的国有独资企业(即全民所有制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其他国有企业。
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结构有许多独特之处。
因为国有独资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属于全体人民(由政府代表行使),并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国有资产的监管权,即对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但不得干预企业经营权;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后,企业经理人员便拥有了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国有资产等经营管理权,从而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
如此有些类似公司制企业,但事实并非这样简单。
首先,虽然企业所有者只有一个-全体人民(其代表是政府),很像个人独资企业,然而它却是虚置的,在没有人格化的出资者形成前,它的所有权只能是名存实亡;其次,即使有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然而由于它既非所有者,也没有剩余索取权,因此,缺乏根本的利益机制驱动,并且它还不干预企业经营管理权的行使,由此产生的结果只能是监督的低效和有限性,促使其经营管理者有足够的胆量为个人利益而损害国家利益,特别是在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完全分离的情况下。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国有独资企业中出现内部人控制是有足够根源的。
所以,我们从一般意义上讲,当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存在着利益目标差异,由于内部人与外部人在交易信息上的不对称,也由于企业合约既不可能预料到所有的情况,也不可能规定各种情况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内部人控制不仅仅是理论演绎上的潜在可能,现实中已是不可避免。
名义上国务院国资委属下的各大集团公司都是国有独资企业,比如电-信行业三大集团、**石化集团、电力集团等,各地方国资委也有很多自己的国有独资企业,只是这些集团公司的实体多数都实行了股份制,纯粹的国有独资企业相对少多了。
二、独资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有什么法律常识:1、投资主体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有一个人,就是自然人。
全民企业是什么意思?

全民企业是什么意思?问题一:全民企业是什么意思啊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但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国有企业的一种。
问题二:“全民”单位是什么意思?全民单位就是全民所有制单位全民所有制: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
是同加工工业、采掘工业、交通运输业等部门中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
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包括属于全社会劳动者所有的工厂、农场、铁路、公路、银行、邮电等,以及矿藏、河流、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
全民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导力量。
由于它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实行公有化的经济,因而能够在全国范围集中资金、生产资料、劳动力,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生产经营,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
它拥有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掌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
它拥有现代化的工业、交通运输、邮电设施,具有扶助其他经济和用先进技术改造国民经济的物质力量。
它还是保障集体经济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保证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决定性条件。
中国的全民所有制采取国家所有制形式,即由社会主义国家代表社会全体劳动者占有属于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中国 ...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改变了过去过于集中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了一种国家集中统一领导与企业自主经营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实行两权分离,即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开。
国家作为全民所有制经济的中枢,管理经济全局的重大事项,控制国民经济的主要比例和发展方向,协调地区、部门、企业之间的关系,管理财政骇税收,管理货币发行和货币流通等。
地方、部门、企业对各自管辖的人、财、物和供、产、销有不同程度的自 ... ,并有权享有由此得到的物质利益。
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将会不断地得到巩固和完善,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企业事业单位区别以及公司性质

1)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比如说什么工商局了,税务局了,银行,邮局等.都是事业单位. 企业单位就是以盈利为目的公司等以赢利为目的的机构!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
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
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3)股份制企业又称股份公司,它是通过发行股票的形式把分散的资本集中起来经营的企业。
4)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1.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它的特点是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
2.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
它与企业最主要的区别是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拔款。
公司性质:企业法人包括:1)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2)集体所有制企业、3)联营企业、4)三资企业、5)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
国有企业有哪几种类型

国有企业有哪几种类型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或政府控制或拥有一定比例股份的企业,其性质和所有权归属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全民所有制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国家代表全体公民集体所有的企业,它们是国家最高统治权的具体体现。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目标是为了满足全体公民的经济和社会需求,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这类企业通常是社会事业单位、公用事业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国家重点项目。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共同所有并经营的企业。
这些企业通常是农业、林业、渔业等农村经济组织,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等。
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目标是为了增加农民的收入和保障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以劳动者为基础,由国家、集体或其他所有者在企业中投资股权,由劳动者持有和经营的企业。
劳动者通过购买股份形成企业的所有权,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这类企业通常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等,如国有股份制企业、员工持股企业等。
四、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是指国家完全控制并独立出资的企业,国家作为唯一的投资主体。
这类企业通常是行政事业单位、文化艺术机构、卫生医疗机构等,如国家博物馆、国家剧院等。
五、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指由外国投资者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独资或合资设立的企业。
这类企业的所有权归国外投资者或外国企业所有,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通常是外资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如外资银行、外资汽车厂等。
六、混合所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国家、集体和个人以不同形式共同所有并经营的企业。
这类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多个所有者共同控制,各所有者按照约定或法定比例共享收益。
混合所有制企业通常是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如国有银行、上市公司等。
以上是国有企业的主要类型,每种类型都有其特点和功能。
在中国的经济体制中,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不仅是国家利益的重要代表,也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是什么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是什么国有独资公司是指由国家作为唯一股东或所有者控制和拥有的企业。
在这种企业形式中,国家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并对企业的发展与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源于国家对关键行业和领域的控制和干预,以实现国家经济政策目标为主要目的。
这种控制形式可以体现在国家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股权结构上,也可以通过行政干预和政策引导来实现。
国有独资公司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首先,国家对关键行业和企业具有决策权和控制权,可以保障国家核心利益和安全利益。
例如,在国有独资的能源公司中,国家可以控制能源供应和价格,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和稳定的经济发展。
其次,国有独资公司在重要领域中具有市场支配能力,可以通过垄断或竞争优势,保障国家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再次,国有独资公司还可以刺激和引导私营企业的发展,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化改革,促进整个经济体制的发展与转型。
然而,国有独资公司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企业之间容易产生行政干预和政策干扰,导致决策效率偏低和利益冲突。
其次,国有独资公司存在监管和监督机制的问题,容易出现贪污腐败和内部管理不善的情况。
再次,国有独资公司也面临着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的挑战,如如何保持市场竞争力、如何与私营企业竞争等问题。
为了克服这些问题,国家可以通过加强企业治理结构、加强监管和监督机制、推进市场化改革等方式来提高国有独资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例如,国家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激励措施,改善企业绩效和效益,促进国有独资公司的市场化改革进程。
同时,国家还可以通过加强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管和监督,规范企业行为,防止腐败和不当干预的发生。
在国际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有独资公司也需要适应和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国家可以通过加强企业国际化和全球化战略,提高国有独资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同时,国家还可以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推动国有独资公司的国际化进程,实现资源和市场的优化配置。
全民所有制企业设立等有关问题研究

全民所有制企业设立等有关问题研究赵明明2018.11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主管部门、审批机关1、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第16条规定:“设立企业,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报请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企业取得法人资格。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审查。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2、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上述规定来看,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有主管部门,且这一“主管部门”是政府主管部门,是行政机关。
由于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须经“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所以,通常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是同一部门。
3、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不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还适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等。
全民所有制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可能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所以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才规定“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审查”。
4、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内,所有企业都存在“登记主管机关”,且都是工商部门。
5、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经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通常是同一部门,但也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例一。
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1992年《审批设立全民所有制公司暂行办法》(国经贸企﹝1992﹞617号)第8条规定:“公司须有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公司的监督检查,并不得以挂靠、代管等名义设立公司。
”第9条规定:“大型综合性的和对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全国性公司,由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
”第10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设立全国性公司和组建集团,由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组织审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的定义及区别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基本概念
2005年10月人大最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二章第四节对国有独资公司做出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特殊表现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国家。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的基本概念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
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三、国有独资公司与过去的国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不同点
(一)法律依据不同:由遵循《企业法》变为遵循《公司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法》(1988年8月1日开始施行)注册,依照企业法注册的企业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权不明晰的情况;而国有
独资公司是按照《公司法》注册,公司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权分离,权责明晰。
(二)管理体系不同:由注重行政隶属关系变为注重以资产为纽带的产权关系
全民所有制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十六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三)治理结构不同:由“老三会”变更为有机结合“老三会”的“新三会”
全民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中的“老三会”是指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现代治理结构的“新三会”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新三会”是公司制企业治理机构的主体框架,在创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必须坚持的;“老三会”是传统企业制度中的精髓,是我国政治制度在国民经济基层单位的具体体现,在公司制企业治理过程中也不可废弃,应有机结合。
(四)管理者角色不同:由负责人变为执行者
全民所有制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
国有独资公司总
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委托代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