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及其内在化研究经济法范文.doc
论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内在化

论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内在化一、概述经济法作为调整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规范,其制定与实施不仅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在经济法的实际运作中,其外部性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经济法效能充分发挥的关键因素。
所谓经济法的外部性,是指经济法在实施过程中,对除直接当事人以外的其他经济主体或社会整体产生的非直接性影响。
这种影响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负面的,但无论是哪种情况,都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设计,将其内在化,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经济法的积极作用,减少其负面影响。
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内在化,旨在通过明确经济法的价值目标、完善经济法的制度体系、强化经济法的实施机制等方式,将经济法的外部性影响转化为内部激励机制,促进经济法律规范的有效执行。
这一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尊重经济主体的自主权利,同时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经济法的外部性内在化问题愈发复杂多样。
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以期为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提供更为科学、合理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本文将从经济法的外部性表现入手,分析经济法外部性内在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相应的制度设计和实施策略,以期为我国经济法的完善和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1. 阐述经济法的定义、作用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作为法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指国家为了调整、干预和管理经济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涵盖了诸如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财政金融、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它有助于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
通过制定和实施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经济法能够有效遏制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
中国经济外部性政策研究

中国经济外部性政策研究随着全球化和经济互相关联的加强,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重要。
在这种环境中,外部性成为了经济政策的战略考虑因素之一。
外部性是指一个人的行为对其他人产生的非市场效应。
在一个市场经济中,外部性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学概念,因为它影响到定价和市场供求关系。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外部性政策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因为他们要在发展和保护本国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
中国的经济外部性政策也是如此。
中国经济外部性政策的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政府需要考虑如何平衡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和工业的快速发展,中国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
因此,中国政府需要提出一些政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例如,中国政府提出了环保政策以减轻污染和保护环境。
此外,中国政府还制定了能源政策,以减少能源消耗和降低能源浪费。
此外,中国政府还制定了各种法律和政策,以推动经济发展。
一些政策包括减税和降低对外贸易壁垒。
中国的外部性政策取得了一些成就中国政府的外部性政策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
例如,污染物排放量大大降低,干淀粉糖厂排污利用率从60%提高到90%以上。
同时,中国环境保护署还推出了一项计划来提高污染检测和治理,以确保环保政策的实施。
在能源政策方面,中国已经开始转向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和风能。
2017年,中国宣布计划在2020年前将太阳能产能提高50%。
此外,政府财政刺激政策的实施在短时间内推高了中国经济增长的水平。
外部性政策仍需进一步深化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果,中国的外部性政策仍需要进一步深化。
例如,中国的污染防治仍然需要更多投资和技术。
政府和企业都需要更多地参与到这个领域,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来降低污染和延缓气候变化。
此外,能源政策也需要更多的投资和理念创新。
中国能源消耗占世界的一半以上,我们需要更多的投资在研发和创新新型能源技术上,以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影响。
结论外部性政策是中国发展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
它影响到经济政策的定价和市场供求关系。
论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及其内在化

论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及其内在化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探讨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及其内在化问题。
外部性,作为经济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指的是一个经济主体(个人、公司或政府)的行为对其他经济主体产生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并未通过市场交易或价格机制得到反映。
在经济法领域,外部性表现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对市场经济环境、社会公共利益、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本文将分析经济法制定过程中的外部性问题。
经济法的制定是政府对市场行为的规范和引导,其目的在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等。
然而,在制定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利益集团影响、立法技术限制等因素,可能导致法律法规的制定偏离社会最优状态,产生外部性。
例如,过于严格的监管可能抑制市场创新,过于宽松的监管则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
本文将探讨经济法实施过程中的外部性问题。
经济法的实施需要政府机构的监管和执法,但监管和执法行为本身也可能产生外部性。
例如,监管过度可能导致市场僵化,抑制企业活力;监管不足则可能导致市场失序,损害公共利益。
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等行为也可能引发外部性,影响法律的公信力和效果。
本文将研究如何实现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内在化。
外部性内在化是指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将外部性内部化到经济主体的决策过程中,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在经济法领域,实现外部性内在化需要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程序、提高监管和执法的透明度与公正性、加强市场主体的自律和责任感等措施。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降低经济法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外部性,提高法律制度的效率和社会认可度。
二、经济法制定外部性的分析经济法的制定过程中,外部性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
外部性,又称为外溢效应或外部效应,是指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另一个经济主体的福利产生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并没有通过货币或市场机制反映出来。
在经济法制定过程中,外部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经济法制定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和外部性密切相关。
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分析

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分析提要外部性普遍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中,是伴随着人们的生产和消费而产生的“副作用”,这种“副作用”往往是相关行为者非自愿的结果。
本文通过对某小区用电产生的外部性内部化的分析,主要分析了“庇古税”和“科斯手段”,并对两种方法做了简要的对比,提出了认为较为合理的方法。
一、外部性基本内涵人们的经济活动总是发生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关联之中,相互之间的外部经济干扰是必然存在的,形成经济过程中的外部性问题。
据考证,最早对外部性问题进行研究的是剑桥学派的两位奠基者亨利•西奇威克和阿弗里德•马歇尔。
尤其是马歇尔,他在1890年问世的巨著《经济学原理》中首创了“外部经济”和“内部经济”这一对概念。
自马歇尔之后,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对外部性问题进行了研究。
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经济学家庇古出版了《福利经济学》一书,补充了“外部不经济”和“内部不经济”这一对概念。
对外部性的认识有许多种: 1、“个人收益或成本与社会收益或成本之间的差异,意味着有第三方或者更多方在没有他们许可的情况下获得或者承受一些收益或者成本,这就是外部性。
” 2、“当一个或者一些人没有全部承担他的行动引起的成本或者收益时,反过来说,只要有人承担了他人的行为引起的成本或者收益时,就存在着外部性。
” 总的来说,外部性是指“一种经济力量对另一种经济力量的‘非市场性’附带影响”,“这种非市场性的附带影响使价格机制不能有效地配置资源。
” 外部性可以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
正外部性就是个人收益不等于社会收益,负外部性就是个人成本不等于社会成本。
在福利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看来,无论是正外部性还是负外部性,都会导致资源配置不当。
因为,在正外部性的条件下,经济主体的私人收益小于社会收益,但社会从私人经济活动中所得到的额外利益,并未通过一定的手段或途径转移到该经济主体手中,这使该经济主体不会增加生产或消费。
在此情况下,从社会福利的角度看,该经济主体对资源的使用不足。
论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及其内在化_郑鹏程

人们希望通过经济法矫正经济领域中的外部性, 却未曾料到经济法自身会为外部性问题所困扰。 依常理, 包括经济法在内的所有法规范都是由国家制定或确认、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纯公共物 品0。这种公共物品由纳税人的税收所形成的公共财政提供, 其所产生的价值如秩序、正义、自由、效率 等将由纳税人享有。因此, 无论是法的制定, 还是法的实施, 都不会产生外部性问题。然而, 经济法的制 定与实施, 常出现对他人产生额外成本或收益的情形。本文借用经济学中的/ 外部性0概念, 称这种情形
第一, 地方立法的外部性。地方立法的外部性, 指地方政府制定经济法规范( 如地方性法规、规章) 时对他人主要是其他地方政府产生额外成本的情形。这种外部性, 缘于地方利益的相对独立性与竞争 性。地方利益的相对独立性, 指构成国家的各地方政府具有不同于中央政府及其他地方政府的相对独 立的排他性利益, 如独立的地方财政、独立的地方公共服务体系, 等等。地方利益的竞争性, 指地方政府 只能在一个统一、开放的竞争性市场中获取地方利益。美国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布坎南, 在研究什 么是新世纪最适合于民族国家的政治组织这一问题时, 认为竞争性的政治组织是最合适的政治结构。» 可见, 地方利益的独立性与竞争性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地方利益的相对独立性, 意味着地 方政府具有最大化地方利益的激励。而地方利益的竞争性, 意味着一个地方政府最大化本地方利益的 行为肯定会对其他地方的利益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当地方政府通过立法保护本地区利益, 并对其他 地方政府产生影响时, 地方立法就产生了外部性问题。美国著名经济分析法学家波斯纳曾描述这种外 部性。他说: / 每一个州都会有一种征收那些尽可能使其负担落到外州居民身上的税金的经济激励。这 样的税收不仅会使各州不再寻求一种能将效率最大化的征税方法, 并将在整体扭曲全国的分配准则, 而 且由于它能使各州将其公共服务的成本外在化而导致全社会的过度政府开支。各州还可能在用税收增
《2024年环境外部性的经济分析》范文

《环境外部性的经济分析》篇一一、引言环境外部性是一个广泛存在的经济现象,指一个经济主体的活动对其他经济主体产生的影响,这种影响没有通过市场价格体系得到反映。
由于环境资源的公共属性,外部性的存在往往导致市场失灵,进而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环境外部性的经济分析进行探讨,旨在揭示其内在机制、影响及应对策略。
二、环境外部性的定义与分类环境外部性是指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对环境质量产生影响且未在市场交易中反映的成本或收益。
根据影响方向,环境外部性可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
正外部性指经济活动对他人产生积极影响而未获得相应报酬;负外部性则指经济活动对他人产生消极影响而未承担相应成本。
三、环境外部性的经济分析(一)负外部性的经济分析负外部性主要表现在工业生产、生活污染等方面。
以工业生产为例,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破坏,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但这一成本并未在企业成本中反映。
这种情况下,企业倾向于过度排放污染物,导致环境污染严重。
从经济角度分析,负外部性的存在导致市场失灵。
由于污染物排放的边际社会成本高于边际私人成本,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会过度排放。
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需采取措施,如征收排污费、设立环保标准等,使企业承担更多的成本,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正外部性的经济分析正外部性主要表现在环保行为、绿色产业等方面。
例如,企业投资环保设备、开展绿色生产,不仅提高了自身形象,还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
然而,这些正面的影响往往没有在市场价格中得到充分反映。
从经济角度分析,正外部性的存在可能导致“市场短视”。
由于环保行为带来的收益往往难以量化并反映在市场价格中,企业可能缺乏投资环保的动力。
为鼓励正外部性的产生,政府需采取激励措施,如提供税收优惠、补贴等,使企业从中获得收益,从而激发其投资环保的积极性。
四、应对策略针对环境外部性问题,应采取以下策略:1. 政府应加强环境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确保企业承担相应的环境成本和责任。
《2024年环境外部性的经济分析》范文

《环境外部性的经济分析》篇一一、引言环境外部性是一个广泛而重要的经济学概念,指的是某个经济活动对其他非参与者产生的影响,且这种影响未能通过市场机制充分反映出来。
近年来,随着全球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环境外部性的经济分析逐渐成为研究热点。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环境外部性的经济分析,为政策制定和环境保护提供理论支持。
二、环境外部性的定义与分类环境外部性是指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这些影响未能通过市场机制反映出来,进而影响其他个体或整体的经济效益。
根据影响的性质和范围,环境外部性可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
正外部性指的是某个经济活动产生的正面环境效益外溢;而负外部性则是指经济活动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如污染、生态破坏等。
三、环境外部性的经济影响分析1. 负外部性的经济影响:负外部性对经济活动产生显著影响。
首先,它会导致资源配置不当,造成过度使用公共资源。
其次,由于环境损害的代价未能内部化,企业可能不会主动承担环境保护的成本。
此外,长期的环境污染还会影响社会健康和经济发展。
2. 正外部性的经济影响:正外部性可以带来环境改善和社会效益,如生态保护、节能减排等。
正外部性可以带来长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等。
然而,由于正外部性的难以计量和政策激励不足等问题,其实施效果往往难以达到预期。
四、环境外部性的经济分析方法1. 污染权交易:通过设定排放标准和排污权交易市场,使企业承担环境污染的代价。
这种方法可以激励企业减少污染排放,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
2. 税收政策:政府可以通过征收环保税或补贴环保产业,使企业承担环境保护的成本。
同时,政府还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采取环保措施。
3. 公共物品定价:对于具有正外部性的公共物品,政府可以通过合理定价机制使消费者承担相应的成本,从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五、政策建议1. 加强环境法规建设:政府应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法规,明确企业应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并加大执法力度。
法与经济学视野中的外部性及其解决方法分析

文章编号:1001-2397(2007)06-0128-08·国际法与比较法论坛·收稿日期:2007-07-23作者简介:胡元聪(1974-),男,四川南江人,西南政法大学讲师,经济法专业博士生。
法与经济学视野中的外部性及其解决方法分析胡元聪(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重庆400031)摘 要:对于外部性的含义,学者们多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界定;而对于外部性的解决方法,学者们又多从制度的角度加以寻求。
从法律视角即权利和义务的角度,也可以对外部性进行界定,并由此提出法律解决的方法。
在解决外部性方面,经济法机制优于民法和行政法机制,但经济法解决外部性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关键词:法与经济学;外部性;内部化;经济法中图分类号:DF0-05 文献标识码:A 一、外部性的法与经济学①视角 (一)外部性形成及含义的经济学视角关于外部性的认识,最早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在论述经济人的利他性时的观点。
他认为,经济人“在追求他本身利益时,也常常促进社会的利益”[1],由此涉及到了正外部性的问题。
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外部经济”的概念;其大致内容是:一个厂商的生产成本既取决于该工业的规模,也取决于各个厂商本身的规模。
马歇尔提出的“外部经济”这个概念,为正确分析外部性问题奠定了基础。
自马歇尔以后,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从成本、收益、经济利益、非竞争性等角度,对外部性的形成和含义进行了研究;在这些经济学家中,著名的有庇古、诺斯和奥尔森。
关于外部性形成的原因,庇古在《价值与财富》中,从“公共产品”入手,分析了厂商生产过程中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的问题,认为两种成本的差异构成了外部性。
奥尔森在其《集体行动的逻辑》中,从“集体行动”入手进行研究,认为任何个人都不可能排他性地消费公共产品,即“外部性具有不可分割性”,由于大部分环境因子和自然资源都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在公共物品的使用中会产生“搭便车”行为,即免费享用公共物品而不付费,使供给方无法获得其优化配置生产的收益指标,而需求者又不愿意真实表达自己对公共物品的主观需求,使生产者的需求曲线无法确定,从而形成外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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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经济法制定与实施的外部性及其内在
化研究,经济法-
摘要:经济法在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通常会带来一定的收益,而这些收益就称之为经济法的外部性,一般情况下,经济法的外部性都是来自于经济法中的本位利益。
经济法的外部性带有以下几种特征,一方面是经济活动外部性中,很难会受到外部的影响,同时,经济法的外部性的内在化需要用类一种明显的方式来界定中央和地方中的经济立法权,进而不断的完善经济立法的程序和制度。
关键词:经济法;外部性;内在化;研究;制定
一、经济法与外部性
外部性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负外部性,一种是正外部性。
也就是说,在不计回报的情况下,为别人带来一些预想不到的利益被称之为正外部性,另外一种是在没有经过别人主管意识同意的前提下,强行给别人带来的不必要的成本称之为负外部性。
外部性的存在,让资源在配置的过程中失去了有效性,所以,如果让外部性不断的内在化,将是未来整个经济学界必须要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内,经济法的外部性还是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侵权行为法受到外部性的影响。
在侵权法中,外部性的影响还是比较明显的,其最为主要的作用就是将原来的责任原则转变为了严格责任原则。
在侵权行为法过去的规则原则中,明确规定了有加害行为并且是加害行为十分明显的,并且给单一
的对方或者多方带来实质性伤害的,才能归结为责任原则,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如果实施侵权一方没有主观上的恶意过失,则不需要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在正常情况下,过失责任原则的主体是较为固定的,就是指社会中市场的经济条件之间互相联系的,在判定责任界限时,是十分公正和合理的。
但是,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工业发展或者企业的发展排放出了大量的污染物,容易污染空气和水源,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带来严重伤害,按照原有的经济法中的责任原则,要想准确的判定责任权限,是非常困难的,很难追求到个人的加害行为,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各个国家都对侵权进行进行了完善和修改,让其转变为严格责任原则。
(二)经济法和外部性的产生。
在完善和修改了侵权行为的责任原则之后,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原来外部性的责任原来的漏洞,但是依然存在着许多不充分的地方。
因此,严格责任严责的作用依然受到局限,基本上只能在负外部性上发挥作用,对于正外部性中发生的问题,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在部分公共场所中,有些损害的产生是由一些无法确定的人群所产生的,因此,无法确定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加害者,该向谁追求加害责任。
当前,各个国家都在对自身的情况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来完善和修改紧急领域内的外部性。
二、经济法中的外部性
(一)经济法领域中的外部性。
什么是经济法中的外部性,实际上就是在立法主体的范围之内,制定出关于经济法的过程中出现的外部性。
在当今社会环境当中,一个国家的立法权通常是由地方和中央进行共同分享的,但是,中央立法权责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这二者来共同分享的,所以,经济法中的立
法带来的收益也就有两种,一种是社会收益,另一种是个体收益。
一般来说,国家会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来干预经济,该法律就称之为经济法,该法律的作用是用来干预或者调控经济关系的,在执行的过程中,十分容易和别的法律产生连带性。
经济法立法在当前也在不断的转变,转变为外部性的经济活动。
(二)经济法实施的外部性。
(1)经济法公共实施的外部性。
通常情况下,在相关的法治能源或者经济法机关在实施经济法的过程中,在部分情况下,当发生额外的成本后者收益的情况。
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受经济法在公共区域实施的过程中,也会时常发生外部性情况。
负外部性就是指相关的执法人员或者经济法执法机关给别人早期证明时产生的一些成本的现象,而这些都必须以公共利益和服务的准。
但是,通过分析也能发现,其中存在一些不正常的情况,比如:在实施经济法的过程中,不按照相关的规定和制定来执行,就十分容易出现经济法公共实施的负外部性情况。
(2)经济法私人实施的外部性。
私人实施的经济法的出现的外部性情况。
在一个国家的法律法规中,经济法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是在相关制定的基础上,通过公共机构在执行的,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也会有很多的缺陷,存在着大量的负外部性,所以,在许多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只要是一个正常的公民,都有权利对和自己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经济违法主体进行控诉,其外部性特征十分的明显。
三、经济法外部性的内在化
(一)经济法立法中的外部性内在化。
(1)通过界定的方式来防止或者预防在立法权属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外部性问题,在二十一世纪的经济社会环境中,利益的分割措施很多,但是立法是最为直接也是最为有效的一种手段,不管是哪一个部门都需要
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在法律程序框架内开展工作。
所以,立法权的归属争夺也就十分的激烈。
在部分法律法规完善的国家,立法权的划分是非常清晰的。
(2)不断完善经济法立法的制定和程序。
行政、立法、诉讼三者的程序大致上是一样的,其特点都是公平与民主,在立法程序对外部性的内在化其有一些作用的,在完善和修订经济法的立法程序的过程中,可以将相关的利益主体都考虑进来,让不同的主体表发出自身的利益诉求,这样就尊重了每一个主体的利益,通过协调、谈判的方式将经济法的立法外部性内在化。
(二)经济法实施外部性的内在化。
(1)不断优化经济法公共实施要求。
经济法在的实施机构基本以公共机构为主,完善公共实施制度,是经济法公共实施外部性的内在化的根本任务。
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中,基本上都含有内在化经济实施外部性特征。
(2)完善和构建经济法私人实施制度。
其根本任务就是不断完善和构建举报制度与公益诉讼制度,在当前的国内,是没有相关的公共诉讼制度的,但是,在当前的经济社会中,已经有许多的公共诉讼有关联的案件,由此可以看出,目前的国内是十分有必要构建公共诉讼制度,同时也为设立该制度提供了动力和条件。
四、总结
综上所述,上文重点对经济法中的外部性内容做了简要的探讨与分析。
就当前国内的法律来说,是具有揭发违法行为的义务的,也是有该权利的,但是,国内尚未建立一项举报条例的制度,因此,对相关的举报制度必须加以完善,因为完善了举报制度之后,可以推动经济法私人实施外部性的内在带来不可替代的意义。
为国内的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同时也完善国内
的法律措施和法律制度。
(单位:山东赫鑫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