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服务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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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服务指南

第一部分单位新参保业务

第一步:请您先与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收款人全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称:海淀社保中心

第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提交的材料:

1、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另:个体工商户雇主(或经营者)若为本市城镇户口,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雇主(或经营者)的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二、应填写的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注意事项:

1、每月5至25日之间受理此项业务。

2、非海淀区注册的企业请到工商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单位新参保业务;

3、提交以上材料后,我中心予以办理社保登记,并返还一张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单位同时将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单位新参保及五险人员参保手续

一、企业版软件操作

1、下载软件: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首信公司网站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及最新升级补丁,或携带512M以上内存的U盘到海淀社保中心单位五险登记岗现场拷贝。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3d10579277.html,或https://www.360docs.net/doc/3d10579277.html,或https://www.360docs.net/doc/3d10579277.html,

企业版软件登陆用户名:Admin 密码:1

2、录入单位信息:(在录入单位信息时,需按照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社保中心打印并返还的一张《北京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上的内容如实录入填写)

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录入→保存并再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两张。

3、录入个人信息:

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保存→不打印报表。

注意事项:

(1)单位在录入“新参保人员”信息时以本人填写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为准;

(2)单位在录入“调入人员”信息时以本人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为准;

(3)“个人身份”指标项必须录入,只能选择“工人”或“干部”。

4、增员操作

个人变更登记→增员→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在增员标识处勾选需增加人员→分别设置四险、医疗个人缴费原因→单击设置→增员→不打印报表

注意事项:

分别设置医疗及四险个人缴费原因:

(1)新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原因选择“新参统”;

(2)曾在本市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或四险的人员,个人缴费原因应选择“本区调(转)入”或“外区调(转)入”。

5、信息报盘

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四个页签分别核对需报盘的信息[单位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

增员(续保)、减员]→报盘→设置存盘路径→确定数据导出成功(五险生成一个文件且为dat格式)

注:信息报盘工作请在单位信息录入、人员新参统及增员业务均操作完毕后,统一生成报盘文件。

6、打印报表

在企业版软件“报表打印”模块中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新参保人员还需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均一式两份且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收取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

收取参保人员填写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参保人员18位公民身份号码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外埠城镇职工还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两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单位留存一份,以备办理社会保障卡使用)。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照片具体要求:

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照片一定要清晰;

②要求照片必须是正规照相馆(部)拍摄冲洗的,不能扫描打印、不能人工修片,相纸表面光滑无纹路;

③应为近期免冠、正面、有肩部、白底、标准彩色1寸照片,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长头发的参保人员要把头发梳到头后、露出两个耳朵和眉毛;

④要求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⑤要求照片上无划痕、斑点、瑕疵、钢印、印墨和胶水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照片背面不要书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免造成凸起;

⑥照片尺寸:26mm(宽)×32mm(高),头像不能超大,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

三、提交的材料:

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社保中心打印并返还的一张《北京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2、参保单位通过企业版软件打印的《北京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3、《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全体参保人员〕;

4、《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首次在本市参加保险的人员需申报此报表且需参保人签字确认〕;

5、存有新参保单位及增加人员报盘文件的U盘;

6、首次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本市城镇、本市农村、外埠农村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外埠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四、定点医院的选择:

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本市的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院、A类医院不用选择,参保人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就医(农民工不适用本条规定)。(19家A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院、中日医院、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协和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中医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健宫医院、良乡医院、朝阳医院、首钢医院、大兴人民医院、石景山医院、天坛医院、世纪坛医院)。

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院后,参保一年后方可申请变更定点医院,变更一年后可再次变更;65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变更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受一年变更的限制。

五、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

1、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

2、新参加工作或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机关或其他企、事业单位调(转)入企业人员,以进入本企业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在本企业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六、城镇户口人员参保:

1、城镇户口人员参加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个人工资基数的20%,个人缴纳8%;失业保险单位缴纳个人工资基数的1%,个人缴纳0.2%;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是根据个人工资基数乘以本单位的工伤缴费比例,个人不缴费;

2、城镇户口人员参加的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医疗保险单位缴纳个人工资基数的10%,个人缴纳2%+3元;生育保险单位缴纳个人工资基数的0.8%,个人不缴费;

3、城镇户口人员参加的五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均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确定,高于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七、农村户口人员参保:

1、农村户口人员参加四险:

(1)农村户口人员参加的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养老保险单位缴纳个人工资基数的20%,个人缴纳8%;

(2)农村户口人员参加的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失业保险单位缴纳上年度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1%,个人不缴费;

(3)农村户口人员参加的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是根据个人工资基数乘以本单位的工伤缴费比例,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缴纳个人工资基数的0.8%,个人不缴费;

(4)农村户口人员参加的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均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确定,高于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2、农村户口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两种方式,单位可自行选择:

方式一:缴费人员类别和医疗参保人员类别均选“本市农民工”或“外地农民工”。

①缴费与农民工享受的待遇:

缴费工资基数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费,不建立个人账户,不累计缴费年限,不享受普通门诊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当期主要享受住院的医疗保险待遇。

②选医院:

单位统一选择海淀区辖区内的2家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单位农民工的医疗定点医院。不对个人发放《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单位从社保领取《农民工住院就医卡》供要住院的农民工使用(就医卡上盖钢印)。

方式二:缴费人员类别选择“本市农村劳动力”或“外埠农村劳动力”。

①缴费与享受的待遇:

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上限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单位缴纳个人工资基数的10%,个人缴纳2%+3元;享受的待遇与城镇人员一样。

②选医院:同“第四步中定点医院的选择”。

八、注意事项:

1、非本市户籍职工如已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企业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在办理该项业务时,无论其本人之前是否参加过生育保险,均需提供该职工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复印件一份;

2、患有恶性肿瘤进行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以及进行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等不具有劳动能力的外地来京人员,不属于本市基本医疗参保范围;

3、选择“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到咨询台领取“农民工选择医院名单”,并在办理完农民工新参保手续后,到指定窗口领取就医卡;

4、农民工看病时,需要填写就医卡上的所有信息,并且单位加盖公章。就医卡使用完毕后,在领取新的就医卡时,须将已使用的就医卡交回;

5、医疗保险缴费人员类别由“农民工”变更为“农村劳动力”或“城镇职工”时,需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变更,并需同时核定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6、农村户口人员以“本市农村劳动力”或“外埠农村劳动力”身份参加医疗保险,缴费高,享受的待遇也高,允许调整为“本市农民工”或“外地农民工”身份,但不退费;

7、农村户口人员的缴费人员类别由农村劳动力转为农民工时,需将劳动力本年度发生的门、急诊医药费报销后,再填

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变更信息;

8、办理人员新参保手续后需领取《北京市医疗手册》和条形码;以前参加过医保的调入人员使用原存折、原手册、原条形码,需重新打印手册贴纸;

9、单位如有新参保人员的,须在次月登录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3d10579277.html,)查询是否需个人信息二次采集,并请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第四步: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上述业务全部办理完毕后,需次月持五险银行托收单原件到社保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第五步:统一领取和发放医保存折

一、单位必须及时统一领取、发放医保存折,确保参保人员能享受待遇。

单位经办人在单位初次缴费的次月(即办理新参保手续两月后)的25日至月底,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到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海淀双榆树东里甲22号,双安商场对面往东200米)领取新参保人员医保存折。曾经在单位参保过,之后又调转单位的人员使用原存折。农民工没有医保存折。

银行联系电话:8211.6611 存折密码:000000

二、在职长期驻外职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此两类人员不发放存折,社保中心将以邮寄汇款的方式按季度每季度末邮寄给本人。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通过汇款单的方式领取,参保人必须提供正确的居住地地址和邮编;二是通过邮政储蓄的存折领取,参保人可在当地邮局开立一个结算户的邮政储蓄存折(如需更改,请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做变更)。

邮储开折要求:

1、在邮局开存折时,必须使用18位身份证号码;

2、存折必须为结算户存折;

3、存折账号必须为“60”开头;

4、办理存折之后个人需申请入账汇款标识。

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构成:

在职: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计算退休人员

35周岁以下 2.8% 70周岁以下 97元/月

35-45周岁 3%

45周岁以上 4% 70周岁以上 107元/月

第二部分单位信息变更业务

一、企业版软件操作

1.单位信息变更

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修改→选择单位名称→查询→内有四个页签(分别为:五险共有信息1、五险共有信息2、四险专有信息、医疗专有信息)→直接在需变更信息处进行修改→保存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如无人员增减业务请进行信息报盘。(如有人员增减业务请操作完人员增减后将所有业务一同报盘)2.信息报盘

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四个页签分别核对需报盘的信息[单位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增员(续保)、减员]→报盘→设置存盘路径→确定数据导出成功(生成文件为dat格式)

二、提交的材料:

1、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项目变更的,单位须提供社保登记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办理变更手续;

2、涉及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等相关项目变更的单位应提供与开户银行重新签订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复印件办理变更手续。

3、《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注意事项:

1、每月5至25日之间受理此项业务。

2、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收款人全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称:海淀社保中心

3、如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发生变更,请按单位新参保流程重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4、对变更单位名称的单位,还需领取职工新的医疗手册贴纸。

第三部分单位整体转出、转入业务

参保单位因为工商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于当月的23-25日办理单位整体转入或转出。

一、整体转入

(一)提交的材料:

1、由转出区县审核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一份;

2、转出区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区转移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与开户银行重新签订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复印件。

(二)应填写的表单:无

(三)注意事项:

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收款人全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称:海淀社保中心

二、整体转出

(一)提交的材料:

五险最后一个月银行托收单复印件

(二)应填写的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一式三份

(三)注意事项:

1、在单位无欠费、医药费报销完毕的情况下方可办理整体转出手续;

2、手续齐全后由社保中心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区转移证明》。

3、当月25日之前到转往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转入手续。

第四部分单位注销业务

一、提交的材料:

1、企业提供工商局出具的注销证明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3、五险最后一个月银行托收单复印件

4、事业单位提供上级批准撤销批文的复印件或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应填写的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注意事项:

单位于每月23日至25日办理注销手续。

第五部分建筑企业办理工伤保险一次性趸缴业务

一、提交的材料:

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单)复印件【加盖总包公章】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复印件【加盖总包公章】

【以上材料须经建委备案,《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单》要有招标结果受理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要有合同备案章】

二、应填写的表单: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总包公章】

2、《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一次性趸缴汇总表》(表四—4)一式三份【不填写,加盖总包公章】

三、注意事项:

1、现金缴费:每日下午15:00以前缴费,凭财务开具的缴费收据,可当时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2、刷卡缴费:每日下午16:30以前缴费,凭财务开具的缴费收据,可当时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3、支票缴费:每日下午16:30以前缴费,四个工作日之后,到财务换取缴费收据,凭缴费收据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特别提示:以上涉及的所有报表、单位提交材料复印件均须为A4规格并加盖单位公章,预留3.5厘米装订线;涉及需手工填写的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如有涂改表格无效。

办事地点:

区中心地址: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号海淀社保大厦一层

上地分中心地址: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9号商服中心三层

万寿路分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5号金盾出版社三层

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之间。

相关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12333

业务咨询:82071188转8101(区中心一层)

82071188转8301(区中心三层)

62960228(上地分中心)

68249896(万寿路分中心)

社会保险政策及相关表格可登陆以下网址查询、下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www.360docs.net/doc/3d10579277.html,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www.360docs.net/doc/3d10579277.html,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一、人员增加 (一)单位收取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 收取参保人员填写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参保人员18位公民身份号码的证件复印件二份和两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照片单位留存一份,以备办理社会保障卡使用,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照片具体要求: 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照片一定要清晰; ②要求照片必须是正规照相馆(部)拍摄冲洗的,不能扫描打印、不能人工修片,相纸表面光滑无纹路; ③应为近期免冠、正面、有肩部、白底、标准彩色1寸照片,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长头发的参保人员要把头发梳到头后、露出两个耳朵和眉毛; ④要求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⑤要求照片上无划痕、斑点、瑕疵、钢印、印墨和胶水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照片背面不要书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免造成凸起; ⑥照片尺寸:26mm(宽)×32mm(高),头像不能超大,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 (二)提交的材料: 1、未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本市城镇、本市农村、外埠农村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外埠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2、存有增加人员信息的U盘。 (三)应填写的表单: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全体参保人员填写〕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首次在本市参加保险的人填写、需参保人签字确认〕 (四)定点医院的选择: 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

新型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及注意事项

新型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及注意事项 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是国家统一规划,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 二、社会保障卡具备哪些功能? 社会保障卡在单一芯片上同时实现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 (一)社会保障功能 身份识别:通过社会保障卡卡面印有的持卡人姓名、照片、社会保障号码等信息,作为持卡人参保缴费、待遇领取等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身份凭证。 社会保障号码即为公民身份号码。 信息记录:社会保障卡可记录持卡人的参保信息、就业状况等相关信息。 信息查询:持卡人可通过社会保障卡查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信息。 费用结算:持卡人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就医和购药,并实现即时结算。 (二)金融功能: 社会保障卡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银行借记卡功能。 随着社会保障功能的不断完善,将逐步通过金融功能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缴纳及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 三、哪些人应该申领社会保障卡?怎样办理社会保障卡? 凡需要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的个人,均可申领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可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也可个人到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办。 四、到哪里办理社会保障卡启用、挂失、解挂、补卡、换卡等业务? 为保证持卡人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指定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受理社会保障卡的启用、挂失、解挂、补卡、换卡等业务。 五、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发现卡面信息有误如何更改? 持卡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若发现卡面所印姓名、照片、社会保障号码等信息有误,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申领社会保障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修改换卡。 六、社会保障卡如何启用? 为保证持卡人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必须由持卡人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有效身份证件相应的“人社部门服务网点”办理启用手续后,社会保障卡才能正常使用。 启用分为社会保障功能启用和金融功能启用。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流程

办理登记所需资料及相关要求 一、所需资料 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中右上角有登记交易号);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执业证书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或负责人(以执照为准)身份证件:中国国籍的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的提供护照复印件及机打翻译件;港澳台人员的使用《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使用一般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还另需提供一般账户的《开立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等单位还需提供财政局出具的相关账户确认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缴费协议(“银行缴费”方式提供,“社保缴费”方式无需提供): ①在网上预约登记申报完毕后需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及《单位银行信息》一式两份(此为用人单位与社保中心签订的协议); ②与开户银行签订的《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或《银行代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此为用人单位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协议); 7.外资企业提供《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总公司在国内的外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8.总部机构或总公司在国内注册的各类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在办理登记业务时,必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部机构或总公司出具的《全权委托授权书》,此件必须是原件; 《全权委托授权书》格式如下: 全权委托授权书 XXX公司北京分公司是XXX公司在京设立的分支机构,我公司全权委托XXX 公司北京分公司为其在京工作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事宜。 XXX总公司 X年X月X日 (总公司公章) 9.遇特殊情况请咨询登记业务窗口,根据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二、所需资料的相关要求 1.法人或负责人二代身份证按1:1比例原件正反面复印,清晰,有边框和底纹。 2.所需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A4规格纸张复印,不能使用重复利用的纸张和传真纸(热敏纸)。复印件要求清晰、完整,不能随意添加批注内容;所有复印件加盖申请登记单位公章,由多页内容组成的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公章必须完整、清晰,不能使用骑缝章。 3.相关证明材料和授权必须使用原件,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不能使用复印件和传真件。 4.网上登记录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时,只录入《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中的前八位“代码”。非必录项参统方式“新成立”、所属行政区县“朝阳区”也须录入,其他非必录项请参照填写指导。录入完毕后与各项资料核对是否一致,如有错误,需在网上申报栏内修改、保存、提交。 三、温馨提示 1.审核登记时请携带公章,避免往返。 2.选择银行缴费的参保单位为员工申报社会保险增员后,于次月5-20日之间由银行进行社会保险费扣缴。若社会保险费当月未扣费,请及时向银行询问未扣费原因。并于20日之前选择银行柜台缴费或网银转账缴费,22日之后只能通过月报补缴的方式进行缴纳(尽量于22日至26日间),以免对以后的托收缴费和连续缴费记录造成影响。次月1日后仍未缴纳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 选择社保缴费的参保单位为员工申报社会保险增员后,应于次月13日前向银行查询单位托收缴费情况。若社会保险费当月托收不成功,请于当月13日至20日之间及时到社保中心财务窗口交款,缴费的同时请向财务部核对退票原因。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 说明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由登记单位填报一份,经审核后,登记表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1.缴费单位名称(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全称,要求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 准的名称一致。 2.电话(必录指标):如实自填(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 3.单位地址(必录指标):填写目前单位办公室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 如工商注册地址与通讯不一致,此项须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 4.邮编(必录指标):用人单位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自填。 5.工商登记执照种类: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其他 6.工商登记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应与工商登记内容一致,如工商登 记此项内容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7.批准成立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如果单位的批准成立信息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必录指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写其法 定代表人姓名,无法定资格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如实自填。其中,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电话为必录指标。 10.单位类型(必录指标):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一律选择 填写“企业”,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机关批准文件内容填写,其中事业单位要求详细填写事业单位的类型,即: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23—自收自支事业。 10—企业 20—事业 21—全额事业 22—差额事业 23—自收自支事业 30—机关 40—社会团体 50—民办非企业单位 60—城镇个体工商户 70—再就业服务中心 90—其他 11.12.隶属关系(必录指标):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按照以下类别选 择填写。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选择填写“其他”。 1—中央 2—省 3—计划单列市 4—市 5—区(县) 51—街道 6—乡镇 7—部队 9—其他 13.组织机构代码(必录指标):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代码为准,如用人单位无组织机构代码可不填写。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服务指南 第一部分单位新参保业务 第一步:请您先与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收款人全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称:海淀社保中心 第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提交的材料: 1、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另:个体工商户雇主(或经营者)若为本市城镇户口,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雇主(或经营者)的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二、应填写的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注意事项: 1、每月5至25日之间受理此项业务。 2、非海淀区注册的企业请到工商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单位新参保业务; 3、提交以上材料后,我中心予以办理社保登记,并返还一张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单位同时将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单位新参保及五险人员参保手续 一、企业版软件操作 1、下载软件: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首信公司网站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及最新升级补丁,或携带512M以上内存的U盘到海淀社保中心单位五险登记岗现场拷贝。 网址:或或 企业版软件登陆用户名:密码:1 2、录入单位信息:(在录入单位信息时,需按照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社保中心打印并返还的一张《北京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上的内容如实录入填写) 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录入→保存并再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两张。 3、录入个人信息: 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保存→不打印报表。 注意事项: (1)单位在录入“新参保人员”信息时以本人填写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为准; (2)单位在录入“调入人员”信息时以本人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为准; (3)“个人身份”指标项必须录入,只能选择“工人”或“干部”。 4、增员操作 个人变更登记→增员→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在增员标识处勾选需增加人员→分别设置四险、医疗个人缴费原因→单击设置→增员→不打印报表 注意事项: 分别设置医疗及四险个人缴费原因: (1)新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原因选择“新参统”; (2)曾在本市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或四险的人员,个人缴费原因应选择“本区调(转)入”或“外区调(转)入”。 5、信息报盘 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四个页签分别核对需报盘的信息[单位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

天津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

天津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 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是按照国家《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标准和银联标准卡规范、为持卡人办理劳动保障和金融服务及参保人员持卡就医购药等事物的电子凭证。 社会保障卡卡样 社会保障卡正面以蓝色或绿色为底色,印有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印有持卡人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 银行卡号、有效期限、头像等)、发卡机关、服务银行标志、银联标志、序列号、服务电话等。 社会保障卡种类 成年人卡(卡面为蓝色):成年人卡为集成电路和磁条复合卡,从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年满十六周岁的城乡居民申领成年人卡。 未成年人卡(卡面为绿色):未成年人卡为单一磁条卡且不加印头像,不满十六周岁的城乡居民申领未成年人卡 社会保障卡功能 成年人卡 (一)凭证功能:通过识别持卡人的合法身份,支持持卡人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请参加就业再就业培训和劳动能力鉴定等个人劳动保障事务,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及再就业优惠待遇的申领,同时支持持卡就医、购药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例如:持卡人持卡到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时,可通过读取个人参保缴费信息,确定享受医保待遇标准,进行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二)记录功能:记录持卡人劳动保障各项业务信息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信息; (三)金融功能:为持卡人提供银行借记卡金融功能,并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完成社会保险和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各项待遇支付; (四)查询功能:持卡人可在区(县)、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查询就业和个人参保缴费等劳动保障专业信息。 未成年卡: (一)凭证功能:通过识别持卡人的合法身份,支持持卡人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同时支持持卡就医待遇结算等。例如:持卡人持卡到定点医院就医时,可通过读取个人参保缴费信息,确定享受医保待遇标准,进行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二)金融功能:为持卡人提供银行借记卡金融功能,并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完成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支付;

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格含说明

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格含说明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填报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单位负责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单位经办人:社保经(代)办机构(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办理日期:年月日

注:此表为参保单位职工专用。表格中带*号的项目为必录项,其他有前提条件的必录项请参考指标解释。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指标解释 1.姓名: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2.公民身份号码:参保人员填写经公安机关核发的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内容 为准),为必录项。 3.出生日期:应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一致,为必录项。 4.性别、民族: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外国籍人员选择“其他族”,为必录项。 5.婚姻状况: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未婚、已婚、离婚、丧偶、其它) 6.文化程度:是指参保人员受教育程度的分类,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填写,为必录项。 博士、硕士、大学、大专、中专、技校、高中、职高、初中、小学、文盲或半文盲 7.户口性质:依据居民户口簿登记的内容,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为必录项。 城镇(非农业户口)农村(农业户口) 8.户口所在区县街乡:填写参保人员户口所在地的所属区县、街道、乡镇的名称。 9.户口所在地地址:与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10.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户口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11.居住地(联系)地址: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详细通讯地址,为必录项。 12.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填写参保人员目前居住地的邮政编码,为必录项。 13.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可选择所在单位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或居住地(联 系)地址的任意一个做为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的地址,为必录项。

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操 作 手 册 2013年01月

目录 第1章系统简介 (3) 第2章安装环境 (3) 2.1系统运行需求: (3) 2.2登陆准备: (4) 2.3软件登陆: (4) 第3章使用说明 (6) 3.1系统登陆 (6) 3.2单位管理 (6) 3.2.1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6) 3.3个人管理 (10) 3.3.1个人新参保登记 (11) 3.3.2个人信息变更申报 (18) 3.3.3个人停保申报 (20) 3.3.4个人续保申报 (23) 3.4年度申报 (27) 3.4.1年度工资申报 (27) 3.5数据申报 (33) 3.5.1数据申报 (33) 3.5.2申报审核查询 (37) 3.5.3预约登记 (38) 3.5.4我的预约 (41) 3.5.5缴费预核定查询 (42)

第1章系统简介 《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通过计算机和互联网之间的通讯技术,来实现参保企业的各种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的管理以及和经办机构之间的数据传递,确保企业的参保信息安全、准确、快速的传输给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在审批完企业上报的参保信息后,能在24小时内准确、及时、自动更新至参保单位网上服务平台。 《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以其操作简便、便捷、使用成熟、通用性强等特点,获得了企业和经办机构的认可,并在很多省、市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系统主要包括单位管理、个人管理、年度申报、数据申报、统计查询、系统管理等功能。企业经办人员使用该系统,通过浏览器进行业务操作,将参保信息以及人员移动数据向经办机构申报,经办机构审核后再反馈给企业,显示在网上服务平台系统。使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减少了企业和经办机构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2章安装环境 2.1系统运行需求: 硬件环境 A.PIII1.2处理器(推荐P IV或者更高级的CPU); B.512MB内存(推荐1GB或更大容量); C.700M的空闲硬盘空间(推荐1.0G以上的空闲硬盘空间); D.VGA或分辩率更高的监视器; E.CD-ROM; F.Microsoft鼠标或兼容的定点设备;

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

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 社会保障卡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同时具有银行借记卡功能的复合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权益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 1.社会保障卡的主要功能 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制作,具有信息查询、缴纳社会保险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等主要功能。持卡人可以通过社会保障卡在自助终端上或者登录网站查询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障信息。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领取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定期待遇、医疗报销费用和面向个人的各类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等。社会保障卡还是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享受各项服务的身份凭证。 社会保障卡还是具有特殊性质的银行卡,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汇款、消费结算、理财等一般银行借记卡可以实现的金融功能。 2.怎要申领社会保障卡 有单位的参保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申领(农村地区参加新农保的人员由行政村村委会统一组织申领),无单位的城镇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到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窗口办理申领手续。申领社会保障卡需要填写《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二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医保卡复印件等材料,未成年人需要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和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3.申领社会保障卡收费吗 目前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不向个人收取任何费用,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保留对社会保障卡申领人收取社会保障卡工本费的权力。如果因社会保障卡遗失或损坏等情况需要补换卡时,补换卡费用按照物价、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式二份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式 二份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单位名称(章):单位负责人: 单位编号: 单位经办人: 20 年月日

社保局审核人:社保机构(章) 社保局复核人:受理日期:20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此表由用人单位填报,在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使用。 2.变更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或上次变更登记时已登记的内容。 3.变更后:填写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化后的内容。 4.单位名称(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中的名称一致,并在此处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类型:根据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填写(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其他)。 6.组织机构代码: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填写。 7.主管部门名称: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全称。 8. 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填写 9.隶属关系:按中央、省、计划单列市、市、县、乡镇、部队、其他分类填写。 10.缴费方式:缴费方式有托收和转账2种,一般要求单位选择托收方式缴费,有特殊情况才能选择转账,但要文字说明并经社保局同意。 11.参保险种变化:变更前填写原参保险种,变更后填写新增险种。 注意事项 1、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审核(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可以不提供原件)。 2、变更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帐号,必须按标准内容作详细填写。缴费方式由转帐变更为托收时,必须填写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帐号栏。 3、其他栏目的的变更,在该栏目内如实填写变更前后的内容即可,有特殊情况请附加说明。 4、不变更的栏目请不要填写。

湖南省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端

湖南省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 (企业端) 操 作 手 册 长沙创智和宇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

目录 1系统介绍 (2) 2企业端操作流程 (3) 3系统登录 (3) 4参保单位信息预览 (6) 5人员信息合并 (7) 6人员信息调出 (10) 7人员信息调入 (10) 8打印人员确认表 (11) 9单位人员照片导入 (15) 1系统介绍 本系统主要完成各单位(街道社区、乡镇村组)参保人员个人信息的补充完

善和修改确认。 包括各单位(街道社区、乡镇村组)的参保人数,参保人身份证、姓名、联系方式,参保人照片等信息。 单位经办人负责操作本系统,对单位参保人信息补充修正,并由个人签字确认后在系统中进行信息申报,并将纸质确认表提交人社局社保卡服务中心。 2企业端操作流程 3系统登录 功能描述:企业端用户登陆系统. 操作步骤: 1、联系人社局社保卡服务中心,下载社保卡专用浏览器(HygieaBrowserSetup.exe)并安装(安装过程中,请关闭360以及杀毒软件),在服务器中输入http://218.75.198.36/登录系统。 2、向人社局社保卡服务中心申领本单位的【登录名】和【密码】。输入登录名、密码、

点击登录。 3、成功进入系统后可见到如下界面

4、首次登录请在窗口上角点击“用户工具”—>“修改密码”进行单位密码修改。 常见问题: 1、无法打开登录,请首先检查您的网络是否连接到外网了,如果其他网站可以打开,请联系人社局社保卡服务中心。 2、忘记或未领取登录名、密码请联系人社局社保卡服务中心。 3、登陆后打开菜单模块(如下图),请确认您是用社保卡专用浏览器打开。如果是社保卡专用浏览器打开,请点击页面右上角“安全退出”,在重新打开社保卡专用浏览器,并输入正确网站地址 http:/218.75.198.36/后重新登录系统。

社会保险登记表(模板)

社会保险登记表(模板)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单位编码: 缴费单位公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制

参保单位经办人:李参保单位负责人:张 社保机构社保机构社保机构 经办人:审核人:复核人: 社保机构(章):受理日期:年月日 一、填表说明

.此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使用。 .登记参保单位名称(公章):按工商登记执照、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单位全称填写,应与单位公章中的名称一致,并在此处加盖单位公章。 .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加险种、缴费方式: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所选择项的括号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打“√”。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需在“是否是参照公务员管理”项内相应打“√”。 .主管部门名称: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全称。 .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参保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人代表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类型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 .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和门牌号码。 . 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填写 .隶属关系:按中央、省、部队、其他分类填写。 .缴费方式:一般要求单位选择托收方式缴费,有特殊情况才能选择转账,但单位要来文申请并经社保局批准同意。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社保机构审核后填写。 二、必备材料 .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险登记表》(附表)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复印件一份;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无国有产权证的国有子公司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电脑咨询单及公司章程或企业验资报告和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或总公司的国有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险种的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及由机构编制委员会、人社厅、财政厅盖章确认的资格确认表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社会保险登记表格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格数据 填写说明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由登记单位填报一份,经审核后,登记表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 1.缴费单位名称(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全称,要求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2.电话(必录指标):如实自填(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 3.单位地址(必录指标):填写目前单位办公室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如工商注册地址与 通讯不一致,此项须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 4.邮编(必录指标):用人单位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自填。 5.工商登记执照种类: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营业执照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6—其他 6.工商登记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应与工商登记内容一致,如工商登记此项内容不详或 无从考据的可空项。 7.批准成立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等)可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如果单位的批准成立信息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必录指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无 法定资格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 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如实自填。其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话为必 录指标。 10.单位类型(必录指标):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一律选择填写“企 业”,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机关批准文件内容填写,其中事业单位要求详细填写事业单位的类型,即: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23—自收自支事业。 10—企业20—事业 21—全额事业22—差额事业 23—自收自支事业30—机关 40—社会团体50—民办非企业单位 60—城镇个体工商户70—再就业服务中心 90—其他 11.12.隶属关系(必录指标):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无上级主 管部门的单位选择填写“其他”。 1—中央2—省3—计划单列市 4—市5—区(县)51—街道 6—乡镇7—部队9—其他 13.组织机构代码(必录指标):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代码为准,如用人单位无组织机构代码可不填写。 14.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在此项中填写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详细名称,无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无须填写。 15.开户银行与行号(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如实填写其缴费开户银行名称和行号。 16.户名(必录指标):用人单位如实填写其缴费开户户名全称。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一、人员增加 (一)单位收取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 收取参保人员填写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参保人员18位公民身份号码的证件复印件二份和两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照片单位留存一份,以备办理社会保障卡使用,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照片具体要求: 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照片一定要清晰; ②要求照片必须是正规照相馆(部)拍摄冲洗的,不能扫描打印、不能人工修片,相纸表面光滑无纹路; ③应为近期免冠、正面、有肩部、白底、标准彩色1寸照片,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长头发的参保人员要把头发梳到头后、露出两个耳朵和眉毛; ④要求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⑤要求照片上无划痕、斑点、瑕疵、钢印、印墨和胶水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照片背面不要书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免造成凸起; ⑥照片尺寸:26mm(宽)×32mm(高),头像不能超大,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 (二)提交的材料: 1、未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本市城镇、本市农村、外埠农村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外埠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2、存有增加人员信息的U盘。 (三)应填写的表单: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全体参保人员填写〕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首次在本市参加保险的人填写、需参保人签字确认〕 (四)定点医院的选择: 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本市的定点中医、定点专科医院、A类医院不用选择,参保人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就医(农民工不适用本条规定)。(19家A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院、中日医院、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协和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中医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健宫医院、良乡医院、朝阳医院、首钢医院、大兴人民医院、石景山医院、天坛医院、世纪坛医院) 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医院后,参保一年后方可申请变更定点医院,变更一年后可再次变更;65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变更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受一年变更的限制。 (五)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 1、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 2、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3、本市及外埠城镇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2009年缴费年度按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4、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1

南京市社会保障卡用户手册

南京市社会保障卡用户手册 目录 一、南京市社会保障卡简介 二、社保卡卡样 三、社保卡管理业务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制作社保卡? (二)社保卡具有什么主要功能? (三)到什么部门可申请制作社保卡? (四)制作社保卡所需电子照片如何采集? (五)申办社保卡需履行什么手续? (六)制作社保卡所需工本费是多少? (七)如何领取社保卡? (八)社保卡的有效期是多少? (九)社保卡如何保管? (十)社保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者已不能在专用设备上读写时,如何处理? (十一)个人基础信息发生变更时是否需要换卡? (十二)社保卡遗失怎么办? (十三)如何申请口头挂失? (十四)如何申请书面挂失? (十五)卡挂失后又找回来,如何处理? (十六)卡挂失后如何补卡? (十七)如何办理补卡领卡手续? (十八)社保卡如何注销? (十九)社保卡可以设密码吗? (二十)用户密码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二十一)密码设置应注意哪些问题? (二十二)哪里能修改密码? (二十三)遗忘密码如何处理? (二十四)持卡人如何取消用户密码? (二十五)密码输入错误超限,卡被锁定如何处理? 四、社保卡服务网点

一、南京市社会保障卡简介 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工程建设是实现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现代化、科学化、信息化,为全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更为规范、优质和便捷服务的一项重要基础支撑工程。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工程系全市“十五”国民经济和信息化重点项目的子项目及南京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中的“两卡一屏”工程。 2007年7月1日前,《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全部采用的是逻辑加密卡。为推进我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扩大卡的使用范围和拓展卡的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建设目标,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卡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我局自2007年7月1日起按部颁标准发行南京市社会保障卡(CPU卡)(以下简称社保卡)。 为保证卡介质调整工作平稳过渡,已发行的《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继续使用,新申请的和遗失、损坏补办的制卡一律发行社保卡(CPU卡),在应用过程中采取《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和社保卡(CPU卡)并行使用的模式。 二、社保卡卡样 南京市社会保障卡(CPU卡)卡样正面:

辽宁省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

填表说明 1、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已经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的单位编码。 2、带“*”的项目由社会保险机构填写。 3、单位名称和地址,必须与工商登记或有关机关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地址一致(地址已变更的除外)。在填写时要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填写法人名称。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要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代码证填写。对于尚未领到统一代码或不属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由社会保险机构从临时码段中直接赋码,待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统一代码后再予以更改。 5、经工商登记并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未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6、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包括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7、单位类型分为四大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企业要填写详细的企业类型,并与工商营业执照上填写内容一致(执行标准为国统字[1998]200号);事业单位要填写事业单位类别(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 8、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即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领导,具体类型为中央直属、省属、地区属、县属和其他等。 9、经济行业按照GB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的规定填写本单位所属的行业类别,填写到大类和代码。 10、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本单位有分支机构并需申领登记证副本的,填写“所属分支机构信息”;分支机构超过三个的,另附页填写。

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相关资料全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会〔2003〕39号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保证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的顺利进行,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联合制定了《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 一、以要约收购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在拟刊登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前一工作日15:00之前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1.收购人以现金支付的,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将不少于收购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履约保证金存入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结算备付金账户中,然后将《要约收购履约资金划付申请表》(见附件1)传真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交收部(传真:0755-25987433),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对于履约保证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在刊登《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当日,收购人应当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传真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交收部。 2.收购人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进行支付的,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其用于支付的全部证券的保管,但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保管范围内的证券除外。 收购人委托的证券公司申请办理用于支付的证券的保管时,应当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一)《证券保管申请表》(见附件2); (二)符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系统技术要求的证券支付方案; (三)收购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收购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复印件)、收购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五)受托证券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证券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上述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用于支付证券的保管,并向收购人委托的证券公司出具《证券保管确认书》(见附件4)。 二、收购人应当在拟刊登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前一工作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公司部)提供以下资料: 1.载明专业机构出具结论性意见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显著位置提示本次要约收购是否以终止被收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为目的,是否已经提出维持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的具体措施; 2.收购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和证券帐户(见附件5和附件6);

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事指南

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事指南 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受理范围:单位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变更、注销登记;单位社保关系成建制转移;参保人员基础信息维护;参保人员增加、减少;缴费信息维护;年度工资申报等。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申报时间:每月1-20日 一、单位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应在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共业务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无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统一到注册地的区县公共业务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一)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 1、证明本单位依法设立的证照、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编办或有权机关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等。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纳税关系的,还应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具有有毒有害工种的企业,应提供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参保职工的体检表。 6、外地驻渝机构、分支机构或企业非法人,还应提供法人机构出

具的《委托授权书》。 7、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 8、《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 9、《重庆市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 10、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11、职工工资花名册或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二)承诺期限:所提交材料齐全,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参保单位变更登记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权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公共业务办公室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手续。 (一)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 1、《重庆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2、与变更登记事项对应的相关证、照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二)承诺期限:所提交材料齐全,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参保单位注销登记 参保单位因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兼并等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共业务办公室申请办理

南京市社会保障卡用户手册

南京市社会保障卡用户手册

南京市社会保障卡用户手册 目录 一、南京市社会保障卡简介 二、社保卡卡样 三、社保卡管理业务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制作社保卡? (二)社保卡具有什么主要功能? (三)到什么部门可申请制作社保卡? (四)制作社保卡所需电子照片如何采集? (五)申办社保卡需履行什么手续? (六)制作社保卡所需工本费是多少? (七)如何领取社保卡? (八)社保卡的有效期是多少? (九)社保卡如何保管? (十)社保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者已不能在专用设备上读写时,如何处理? (十一)个人基础信息发生变更时是否需要换卡? (十二)社保卡遗失怎么办? (十三)如何申请口头挂失? (十四)如何申请书面挂失? (十五)卡挂失后又找回来,如何处理? (十六)卡挂失后如何补卡? (十七)如何办理补卡领卡手续? (十八)社保卡如何注销? (十九)社保卡可以设密码吗? (二十)用户密码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二十一)密码设置应注意哪些问题? (二十二)哪里能修改密码? (二十三)遗忘密码如何处理? (二十四)持卡人如何取消用户密码? (二十五)密码输入错误超限,卡被锁定如何处理? 四、社保卡服务网点

一、南京市社会保障卡简介 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工程建设是实现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现代化、科学化、信息化,为全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更为规范、优质和便捷服务的一项重要基础支撑工程。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工程系全市“十五”国民经济和信息化重点项目的子项目及南京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中的“两卡一屏”工程。 2007年7月1日前,《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全部采用的是逻辑加密卡。为推进我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扩大卡的使用范围和拓展卡的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建设目标,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卡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我局自2007年7月1日起按部颁标准发行南京市社会保障卡(CPU卡)(以下简称社保卡)。 为保证卡介质调整工作平稳过渡,已发行的《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继续使用,新申请的和遗失、损坏补办的制卡一律发行社保卡(CPU卡),在应用过程中采取《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和社保卡(CPU卡)并行使用的模式。 二、社保卡卡样 南京市社会保障卡(CPU卡)卡样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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