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文件审核管理
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

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文件校审是组织内部对文件进行审核、校对,确保文件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过程。
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文件校审的流程,提高文件质量和效率。
下面是一个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的参考范文,供参考: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设计文件的校审工作,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提高文件质量和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设计文件的校审工作。
三、校审组织(一)设置校审小组,由相关部门或项目组成员组成,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部门、技术质量部门、项目经理等。
(二)校审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充分理解文件内容和要求。
(三)校审小组成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校审工作,确保全面覆盖。
四、校审流程(一)校审工作应在编制设计文件之前进行,确保及时修正和优化。
(二)校审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1.提出校审要求:校审小组根据文件类型和要求,制定校审要求,明确校审的内容和标准。
2.分配校审任务:校审小组根据成员的专业背景和工作负荷,分配校审任务。
3.校审过程:校审小组成员根据校审要求,对文件进行审核、校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并及时沟通讨论解决存在的问题。
4.修改和完善:校审人员根据校审意见和建议,对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5.再校审:校审小组成员对修改后的文件进行再次审核,确保修改的完整和准确。
6.完成校审:校审小组根据校审过程的要求和标准,对校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填写校审报告。
五、校审记录(一)校审小组应及时记录校审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和结论。
(二)校审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文件名称、版本和编制单位;2.校审小组成员及其职责;3.校审过程中的问题、意见、建议;4.文件修改和完善的情况;5.校审结果和总结。
六、校审报告(一)校审小组应根据校审记录,编写校审报告。
(二)校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校审的文件名称、版本和编制单位;2.校审小组成员及其职责;3.校审的过程和方法;4.校审结果和问题总结;5.文件的修改和完善情况;6.校审意见和建议。
设计审查管理规定(3篇)

设计审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计审查管理,保障设计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设计审查的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计审查是指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活动。
第三条设计审查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守法、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加强审核力度,提高审核水平,确保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第四条设计审查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包括新建建筑、扩建建筑、改建建筑等。
第二章设计审查的目标和任务第五条设计审查的目标是确保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合理性,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六条设计审查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审查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验证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审查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和规划。
(三)审查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施工图纸是否清晰准确,工程量是否合理,材料、构件是否合格。
(四)审查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施工方法和工程管理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开展现场检查和验收工作,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
第三章设计审查的程序和要求第七条设计审查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报审查:申请人提交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到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二)初审:审查部门对提交的设计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核实文件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三)技术评审:根据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技术评审工作,评估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四)现场检查:对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五)审查结果:审查部门根据审查情况,出具审查意见和审查报告。
(六)审查结论:根据审查意见和审查报告,做出审查结论,决定是否批准设计文件。
第八条设计审查要求:(一)设计文件应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合理性和合规性。
设计文件审核管理办法

设计文件审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LXTJ4 标三工区二项目队设计文件审核工作,根据铁道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依据公司标准化管理文件,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设计文件审核的一般规定第二条审核工作应在开工前系统、全面地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补充审核。
第三条审核工作应与施工技术调查、施工复测相结合,通过对书面文件的全面阅读与现场核对,把握其准确性、完整性、可实施性。
有条件的可以邀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第四条审核目的:熟悉设计文件、理解设计意图、发现纠正设计文件中的疏漏与错误,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优化施工方案与设计变更提供依据。
第五条审核方法: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先总体后局部,先原则后细节,先分专业后沟通衔接。
第六条审核重点:重点工程与项目总体平、纵断面的相对关系,构造物、特殊路基的技术安全要求及其设计图纸与施1 工方案的正确性;工程数量;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可行性;大临工程设计等。
第七条设计文件“已审核” 章由各工区根据需要刻制,并由专人统一管理与使用,其它人员不得使用。
具体格式如右,“已审核”为宋体小初红字,“记录编号”为宋体小四红字,具体审核记录编号用手写黑字。
印章尺寸5cm*3cm,其中上部5cm*2cm,下部2cm*1cm+3cm*1cm。
第八条已审核记录编号设计文件审核记录样表格式附后,建设单位有格式要求的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办理。
第三章组织分工第九条核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
收到设计文件与图纸后,由项目总工程师制定审核计划,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并明确审核目的、方法、内容与重点、审核任务的分工。
现场项目工程部,负责设计文件与图纸的具体审核工作。
1. 技术人员按照任务分工、审核计划、审核要求进行审核;2. 一名技术人员审核后,填写“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 并签字确认,再由另一名技术人员进行复核,复核后在“设计2 文件审核记录表” 中填写复核记录并签字确认;3. 审核没有问题的,在设计文件上加盖“已审核”章,交由技术负责人在“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上签字认可后将设计文件交付使用。
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

京沈客运专线辽宁段TJ-9标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经理部设计文件(施工图)的审核管理,根据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京沈客运专线辽宁段TJ-9标工程建设的需要,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点以及现场施工技术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1.2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核工作是项目经理部按照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工程投资、建设工期组织施工的必须程序,要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
1.3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核是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文件进行阅读、分析、研究,熟悉设计内容,理解设计意图,将存在的问题消除在施工之前,并结合现场施工调查提出改善设计、变更设计的建议,为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创造基础条件。
2、机构、分工及职责2.1 机构项目经理部成立施工图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项目部副总工、工程部长、工区总工、精测队、试验室负责人组员: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精测队、工区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测量人员、试验人员2.2 分工2.2.1总工程师:组织、领导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核工作。
2.2.2项目部副总工、工程部长负责进行对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核、指导、监督、检查。
2.2.3专业工程师、精测队、工区总工、技术、质检、测量、试验人员负责具体的图纸核对工作。
2.2.4各工区总工:具体进行各自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图审核工作。
2.3 职责2.3.1制定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核工作计划。
2.3.2解决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3.3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核结束后,形成施工图审核记录,并将存在的问题集中提出,上报建设单位及设计院解决。
3、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核内容施工图审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施工图本身审核,另外一部分为施工图与施工现场核对,结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施工图审核内容如下:3.1 施工图本身审核3.1.1 线路及轨道(1)线路及轨道设计文件组成。
设计院下发的线路及轨道施工图由哪些文件组成,是否有遗漏的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我院《设计文件校对、审核、审定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规范设计、校审人员行为,全面提高设计质量,明确设计质量责任主体,特制定本制度。
1.1、国家、地方有关的现行规范、规程1.2、建设部2003 年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3、建设部2004 年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4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5 、《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6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7、《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质量特性和质量评定实施细则》 (HNJY-ZY-2005-2)1.8 、《设计文件校对、审核、审定实施细则》 (HNJY-ZY-2005-3)1.9、《对不合格产品认定及处罚的规定 (暂行)》(湘建筑院技[2007]11 号)2.1、政府职能部门的有关批文(如业主已提供)、规划设计基础资料、评审会议纪要和资料。
2.2、设计图纸、计算书、规划设计文件,概算书(造价专业)。
2.3 、设计统一技术条件和工种之间的互提资料单。
2.4、地质勘察报告(结构施工图阶段)、工艺设备安装导图(水厂施工图阶段)、地质记录、原位测试记录等原始记录(勘察)。
2.5、自查记录、校对记录(审核阶段)、校对、审核记录及质量评定记录(审定阶段)。
2.6、用不同颜色笔记录图面差错的校审白图(核对、审核、审定分别为红、蓝、黑)。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设计文件、地质勘测报告、概预算成果;规划设计成果、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参照院有关制度要求执行。
质量评定,主要依据其质量特征是否满足要求,将设计文件的差错分为设计差错和校审差错两部分。
该准则对内部审查及外部施工图审查同样适用。
4.1.1、擅自改变主管部门或业主已审批的主要原则、重大方案、建设标准和主要设备选型。
4.1.2 、未满足设计合同或协议书明确规定的要求。
4.1.3 、设计不合理,造成明显浪费或有关经济指标明显偏高。
4.1.4、违反强制性条文1 条。
设计审核管理制度

设计审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优化设计审核流程,提高设计审核的效率和质量,我们制定了本管理制度,以规范设计审核的程序、要求和责任。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设计项目的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平面设计、工程设计等。
二、审核流程设计审核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 提交审核申请:设计人员在完成设计后,向审核负责人提交审核申请,申请应包括设计文件、说明书、设计要求等相关材料。
2. 审核初审:审核负责人对审核申请进行初审,审核内容包括设计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及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
3. 分配审核人员:审核负责人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分配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4. 设计审核:审核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主要内容包括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可靠性及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标准等。
审核人员应当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进行审核,并做好审核记录。
5. 审核总结:审核人员提交审核总结报告,包括审核结果、审核意见、审核建议等。
6. 设计修改:如果设计审核中发现问题,审核人员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7. 最终审核:设计人员按照审核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提交最终版设计文件,审核人员进行最终审核。
8. 审核确认:审核人员确认设计文件符合审核要求后,进行审核确认,并签署审核文件。
三、审核要求设计审核应符合以下要求:1. 审核人员应具有与被审核设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且应当了解产品或项目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2. 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图纸、说明书、设计计算书等相关资料。
设计文件应完整、清晰、准确,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3. 审核应当客观、公正、严谨,审核人员不得在审核过程中有私人偏见或利益冲突。
4. 审核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审核过程和结果,审核记录应完整、清晰、准确,包括审核意见、建议等。
5. 设计审核应及时,按时完成审核任务,对于重大问题或需要长时间审核的项目,需要事先与审核负责人进行沟通和协商。
四、审核责任1. 设计人员责任:设计人员应当认真完成设计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并且配合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第一条设计文件审核目的审查工程设计文件是为了全面领略主要设计意图,了解建设规模、设计标准、工程特点,核对实物工作量,及早发现问题,并结合现场施工调查、核对、贯通复测及工程构筑物定位测量和路基横断面实测情况,及时对设计文件提出审查意见,以便制定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第二条审核的基本要求(1)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全体技术及相关人员参加,要做到室内审核与现场核对相结合;(2)设计文件审核工作普通要求在接到文件后3—15天内完成,建设单位另行要求时,按其要求办理。
(3)审核步骤按照“先整体、后局部,先总体施工方案、后具体施工方法,先专业分工、后沟通衔接”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审查内容(1)设计征用土地界限及拆迁、补偿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2)路基土石方调配及取弃土位置选择是否合理,审核特殊路基设计施工方案的可行性;(3)重点工程、技术复杂工程的地质资料、工程数量、暂时过渡工程及设计施工方案可行性。
(4)对重要结构的合理性、安全性及地基承载力进行评估。
(5)“四电”工程施工、配合方案。
(6)复核工程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建立工程总量台账(1503)及分工号主要物质需用数量明细表(1101);(8)大临工程或者施工措施项目数量和费用。
(9)设计采用的定型图、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是否配套。
(10)路线平、纵断面图,长短链、路线坡度、标高、联锁图表等是否正确;路线平面、纵断面与桥涵建造物位置、标高是否一致;实测路基横断面,计算其数量与设计数量是否相符;(H)不同设计单位设计的相邻工程的结合部控制点是否一致,采用高程系统是否相同。
(12)有无地质钻探资料、基础类型、孔跨(孔径)式样、结构尺寸、主要工程数量是否准确,位置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13)预留构件及预留孔、洞、沟槽的作用及位置、标高、数量是否正确;(14)各专业工程件名、数量是否清晰、齐全、正确;(15)影响安全、质量、工期、效益等方面需要变更的情况。
设计文件审核管理办法

设计文件审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线装修3标项目经理部设计文件审核工作,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设计文件审核管理机制,根据国家、行业及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及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工程开工前,施工所采用的设计文件,都必须进行审核,其目的是了解设计标准、设计规模、设计意图、工程特点,核对设计图尺寸和工程数量,消除差、错、漏、缺,进而完善设计,使之更加符合施工实际情况,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三条设计文件审核领导小组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副组长:副总工程师、工程部长成员:副部长、工程部技术人员、质检人员、测量人员、试验人员第四条管理职责(一)施工设计文件审核是工程建设施工中的重要环节。
经理部总工程师必须认真组织审核,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标准,熟悉设计内容,结合施工实际对施工设计文件提出意见,使其更加完善合理。
对于“重、大、特、新”项目,邀请上级技术管理部门指导协助审核。
(二)由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应汇总并形成审核记录,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联系共同研究解决,未得到书面答复前,不得自行施工或变更。
第三章设计文件审核步骤第五条初审在熟悉设计文件的基础上,在本专业内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专业设计文件的所有细节进行审查。
第六条内部会审经理部内部各专业工种间对设计文件会同审查,其任务是对各专业、各工种间相关的交接部分如设计标文、尺寸、施工程序配合,交接有无矛盾。
施工过程中协作配合施工作业等事宜作仔细会审。
第四章设计文件审核内容第七条设计文件审核的主要内容(一)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经济政策的有关规定。
(二)对各专业图纸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核对装修图纸与各专业图纸间的一致性,包括尺寸、管线、结构等的配合是否正确和一致。
(三)设计图与其设计说明的内容是否一致。
(四)设计图各组成部分之间、平剖面之间有无矛盾和差错,标注有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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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审核管理制度铁岭项目部2018年2月设计文件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设计文件审核工作,根据股份公司《中国中铁关于切实做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六项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的通知》(中铁股份生产〔2014〕83号)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在接收设计文件、图纸后须及时组织开展全面审核,并在分专业、分单位工程进行审核后组织进行会审。
第二章审核程序第三条审核工作应在开工前系统、全面地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补充审核。
第四条审核工作应与施工技术调查、施工复测相结合,通过对书面文件的全面阅读与现场核对,把握其准确性、完整性、可实施性。
有条件的可以邀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第五条审核目的:熟悉设计文件、理解设计意图、发现纠正设计文件中的疏漏与错误,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优化施工方案与设计变更提供依据。
第六条审核方法: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先总体后局部,先原则后细节,先分专业后沟通衔接。
先由建筑专业与各专业互相对图,后由各专业之间互相对图。
第七条设计文件“已审核”章由项目部根据需要刻制,并由专人统一管理与使用,其它人员不得使用。
具体格式如下,“已审核”为宋体小初红字,“记录编号”为宋体小四红字,具体审核记录编号用手写黑字。
印章尺寸5cm×3cm,其中上部5cm×2cm,下部2cm×1cm+3cm×1cm。
第八条设计文件审核记录样表格式附后,建设单位有格式要求的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办理。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九条设计文件审核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
项目部收到设计文件与图纸后,由项目总工程师制定审核计划,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并明确审核目的、方法、内容与重点、审核任务的分工。
第十条项目工程部负责设计文件与图纸的具体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部技术人员按照任务分工、审核计划、审核要求进行审核。
一名技术人员审核后,填写“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并签字确认,再由另一名技术人员进行复核,复核后在“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中填写复核记录并签字确认。
审核没有问题的,在设计文件上加盖“已审核”章,交由技术负责人在“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上签字认可后将设计文件交付使用。
审核中发现问题的,在“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中对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在设计文件上加盖“已审核”章,并在图上注明存在问题情况,交与技术负责人审查。
审核合格的由技术负责人在“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上签字认可,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安排相关人员提出修正意见,汇总后报至项目总工程师。
第十二条审核结束后,技术负责人负责将汇总的问题及意见统一报至监理、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予以确认,或提出相关设计变更建议,并积极联系以尽快获得处理回复意见。
在问题未获得明确回复前,相关设计文件不得交与施工。
第十三条需要设计变更的建议由技术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报至建设、设计与监理单位。
设计变更后,对原图纸应当加盖“作废”章;设计变更后的图纸,仍需按本章规定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经建设、设计单位确认的修正意见,项目工程部技术人员负责在原设计图上用红笔修改,加盖“订正”章以作标识。
如有新图代替,应当在新图上加盖“有效”章,原图加盖“作废”章予以作废,并及时回收,统一处理。
第十五条技术负责人对“有效”设计文件应及时进行技术交底。
设计文件未经审核无误并签字确认的,不得使用。
第四章审核内容第十六条审核要点(一)施工图纸是否经正规设计单位正式签章、是否通过有关部门评审。
(二)承包范围是否与图纸符合,承包范围内的图纸是否齐全。
(三)在可以满足设计功能的前提下,从经济角度可否对图纸进行修改。
(四)对一些复杂的节点或要花费大量人工的装饰线、角、弧等进行取消或改变,以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生产效率。
(五)建筑与结构构造是否存在不能施工,或施工难度大容易导致质量、安全或加大费用等方面的问题。
(六)关键工序是否可以通过设计进行优化,以增加工程进度,减少工程成本。
(七)建筑施工场地周围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的位置或间距是否合理。
(八)施工图纸是否有特殊要求,施工装备条件能否满足设计要求,如需要采用非常规的施工技术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施工安全。
(九)是否采用了特殊材料或新型材料,其品种、规格、数量等材料的来源和供应能否满足要求。
(十)是否有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第十七条设计说明。
阅读掌握了解建设项目的技术条件、设计原则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相关标准图。
凡设计文件注明采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及相关范围都应全部收集,与施工图对照阅读。
第十九条总平面图。
以建筑总平面图为标准,核对各专业图纸的轴线尺寸、柱网、标高、墙体位置、伸缩缝布置、功能分区等是否一致。
第二十条建筑图审核内容(一)核对建筑图和结构图的轴线位置、尺寸是否一致,前后有无矛盾。
(二)检查立面图各楼层的标高是否与建施平面图相同,再检查建施的标高是否与结施标高相符。
(建施图各楼层标高与结施图相应楼层的标高应不完全相同,因建施图的楼地面标高是建筑完成面标高,而结施图中楼地面标高是结构顶面标高,不包括装修面层的厚度,有些施工图,把建施图标高标在了相应的结施图上,如果不留意,施工中会出错。
)(三)检查立面图门窗顶部标高是否与所在层的梁底标高相一致(即使两者标高一致,但两者不在同一竖向平面内,此时应向设计索要梁下挑耳节点构造)。
(四)检查楼梯踏步的水平尺寸和标高是否有错,检查梯梁下竖向净空尺寸(净高)是否大于2m,是否存在碰头现象。
(五)当中间层出现露台时,检查露台标高是否比室内低;检查厕所、浴室楼地面是否低几厘米,若不是,检查有无防溢水措施。
(六)与水电空调安装、设备工艺、装修施工图相结合,检查建筑高度是否满足功能需要。
(七)检查女儿墙砼压顶的坡向是否朝内。
(八)检查砖墙下有梁否。
(九)检查室内出露台的门上是否设计有雨蓬,检查结构平面上雨蓬中心是否与建施图上门的中心线重合。
第二十一条结构图审核内容(一)结构图中轴线、柱网尺寸应与基础平面图和建筑平面图一致。
(二)墙体位置、墙体厚度、门窗洞口尺寸、标高、过梁、圈梁、构造柱应与建筑图一致。
检查砖墙下是否有梁或设计是否采取了加强措施。
(三)各层层高、建筑标高、结构标高是否一致。
(四)结构图部件等大样图及其编号,是否与结构布置图相符。
(五)钢筋配置是否齐全合适,钢筋尺寸、数量、形状与配筋有无遗漏和差错,与板厚是否冲突,是否存在可能的安装问题。
(六)结构平面中的梁,在梁表中是否全标出了配筋情况。
(七)检查主梁的高度有无低于次梁高度的情况。
(八)梁、板、柱在跨度相同、相近时,有无配筋相差较大的地方,若有,需验算。
(九)当梁与剪力墙同一直线布置时,检查有无梁的宽度超过墙的厚度。
(十)当梁分别支承在剪力墙和柱边时,检查梁中心线是否与轴线平行或重合,检查梁宽有无突出墙或柱外,若有,应提交设计处理。
(十一)检查梁的受力钢筋最小间距是否满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十二)检查设计要求与施工验收规范有无不同。
如柱表中常说明:柱筋每侧少于4根可在同一截面搭接。
但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同一截面钢筋搭接面积不得超过50%。
(十三)检查结构说明与结构平面、大样、梁柱表中内容以及与建施说明有无存在相矛盾之处。
(十四)单独基础系双向受力,沿短边方向的受力钢筋一般置于长边受力钢筋的上面,检查施工图的基础大样图中钢筋是否画错。
(十五)楼梯剖面、楼梯宽度、台阶高度、休息平台标高、面层厚度是否与建筑一致,是否碰头。
(十六)楼梯、自动扶梯、消防电梯的相关尺寸留孔留洞、排气扇位置、吊钩位置与样本是否一致,未有样本前,其基本尺寸、高度是否适应基本要求。
(十七)蓄水池、水沟渠、水井、卫生间对结构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安装图审核内容(二)通观整套施工图,核对图纸目录,看是否缺少施工图及其图纸中注明的局部大样图或通用图。
(二)核对建筑总图、系统图、平面图、大样图、通用图及引用图集是否统一。
(三)土建中墙、柱、梁等是否影响卫生器具、消防设备、灯具、电气器具设备及水电管线的安装。
(四)框架结构中,有时候水卫设计未考虑结构柱对卫生器具安装和使用的影响,而实际现场施工时,由于结构柱的尺寸会影响到器具安装应达到的尺寸。
消防箱一般设置在楼梯间,应对照土建结构图,看楼梯梁或构造柱是否会影响消防箱的安装。
电气施工应注意土建结构图中梁的位置是否影响电气器具的对称布置、光照度等,同时要考虑梁是否会影响吊扇的安装。
(五)水电图中设备器具用房设置的位置、尺寸及工艺要求,与土建图中的设计要求是否统一。
如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在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而土建设计中要看门的开启方向是否达到上述要求。
泵房预埋件土建图是否与水卫图中的尺寸、位置一致。
(六)管道的布置是否影响装修效果。
如排水管道,当横管很长时,由于总管与主管之间规范要求有一定的高差,再加上管道坡度,沿管道坡度方向到管道最末端时,高差很大,会因此影响整体装修高度。
(七)土建图中轴线、墙中线、柱中线、梁中线等是否与水电图统一,电气配管、水卫预留洞等必须注意这些尺寸。
(八)卫生间中灯具、电气管路的安装与给排水管道安装有无矛盾,消防箱与配电箱安装位置是否有冲突。
第二十三条设备制作、安装设计图审核内容。
设备的型号、数量、尺寸和标高核对;与动力和电源的匹配;设备之间的匹配;工艺管线的走向、位置、标高、接口位置核对;设备安装与工艺图、强电配置图、弱电配置图、土建设计图核对一致。
第二十四条过渡性工程设计图审核内容。
新建和既有建筑物空间位置关系;过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是否有优化方案;施工方案的安全保障措施;过渡工程不形成实体的建筑及拆除工程是否漏项。
第二十五条工程数量。
对设计图全面复核,汇总后与工程量清单的数量对照,作为项目制定设计变更,调差索赔方案的依据。
工程数量主要分为三类:(一)为工程创造施工条件发生的数量:征地、拆迁工程数量;大临工程项目及数量;改移道路及改沟、改河等。
.. (二)工程实体数量:土石方(含挖基)及其土石成分、运距;排水系统各类沟渠;基础的开挖和圬工;结构圬工和钢材;特殊材料和设备(如锚具等);防排水结构;铁路轨道工程;地基处理;建筑装饰;各专业的设备和工艺管道;四电管线等。
(三)在形成工程实体过程中消耗的数量:排水工程;临时支护;基坑支护;截桩;防洪措施;环保措施;施工过渡工程等。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所有设计文件与图纸经审核确认有效可以使用的,都应当加盖“有效”章并及时交付使用。
第二十七条设计文件审核记录及审核问题上报处理记录应妥善保管,建立设计文件审核记录台账。
第二十八条作废的图纸应当统一保存与管理,建立作废图纸目录清单。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项目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