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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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中级考试专业代码

医师中级考试专业代码

医师中级考试专业代码301全科医学347麻醉学302全科(中医类)348康复医学303内科学349推拿(按摩)学304心血管内科学350中医针灸学305学351病理学306消化内科学352临床医学检验学307肾内科学353口腔医学308神经内科学354口腔内科学309内分泌学355口腔颌面外科学310血液病学356口腔修复学311结核病学357口腔正畸学312传染病学358疼痛学313风湿与临床免疫学359重症医学314学360计划生育315中医内科学361疾病控制316中西医结合内科362公共卫生317普通外科学363职业卫生318骨外科学364妇幼保健319胸心外科学365健康教育320神经外科学366药学321泌尿外科学367中药学322小儿外科学368护理学323外科学369内科护理324整形外科学370外科护理325中医外科学371妇产科护理326中西医结合外科学372儿科护理327中医肛肠科学373社区护理328中医骨伤学374中医护理329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375口腔医学技术330妇产科学376放射医学技术331中医妇科学377核医学技术332儿科学378超声波医学技术333中医儿科学379临床医学检验技术334眼科学380病理学技术335中医眼科学381康复医学治疗技术336耳鼻咽喉科学382营养337中医耳鼻咽喉科学383理化检验技术338皮肤与性病学384微生物检验技术339中医皮肤与性病学385消毒技术340精神病学386心理治疗341肿瘤内科学387心电学技术342肿瘤外科学388肿瘤放射治疗技术343肿瘤放射治疗学389病案信息技术344放射医学390输血技术345核医学391神经电生理(脑点图)技术346超声波医学。

医师资格证书代码说明

医师资格证书代码说明

医师资格证书代码说明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医师资格证书编码规定1.医师资格证书编码由24(27)位数字组成,其中,第1-4位是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年度代码,第5-6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第7位是执业医师级别代码,第8-9位是执业医师类别代码,第10-24位(27位)是居民或公民身份证代码。

2.1998年6月26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认定资格的年度码填1998;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资格的,年度码按考试年度填写。

3.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六。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规定1.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由15位数字组成。

其中,第1位是执业医师级别代码,第2-3位是执业类别代码,第4-5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第6-7位是市代码,第8-9位是县代码,第10-15位是证书流水码。

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证的,市级编码填00,县级编码填00,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发证的,县级编码填00.3.流水码由执业注册机关按000001-999999顺序填写,以便统计。

整理者注:“医师资格证书编码规定”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规定”分别为《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卫医发[2000]447号)的附件5和附件6;在上述规定的类别一栏中增加的“傣医46、朝医47、壮医48”是引自《关于增加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198号)和《关于在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中增加朝医和壮医识别码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4号)。

在“医师资格证书编码”级别一栏中增加的“乡镇执业助理医师X(试点)”级别是引自《关于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33号);但由于看到在“医师执业证书编码”中级别一栏并没有沿用“医师资格证书编码”级别中将“师承或确有专长执业医师3”和“师承或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4”列入,因此也就不敢貌然将“乡镇执业助理医师X(试点)”补充填进入“医师执业证书编码”中级别一栏中。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全称及代码教学文案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全称及代码教学文案
380
对应助理医师
480
师承和确有专长傣医执业医师
390
对应助理医师
490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全称及代码
执业医师报考类别全称
代码
执业助理医师
代码
临床执业医师
110
对应助理医师
210
对应助理医师(乡镇)
215
口腔执业医师
120
对应助理医师
220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130
对应助理医师
230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
140
对应助理医师
240
对应助理医师(乡镇)
245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医师
141
对应助理医师
241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
142
对应助理医师
242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150
对应助理医师
250
具有规定学历蒙医执业医师
160
对应助理医师
260
具有规定学历藏医执业医师
170
对应助理医师
270
具有规定学历维医执业医师
180
对应助理医师
280
具有规定学历傣医执业医师
190
对应助理医师
290
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
340
对应助理医师
440
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医师
341
对应助理医师
441
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
342
对应助理医师
442
师承和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医师360来自对应助理医师460
师承和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
370

医师执业范围代码

医师执业范围代码
附件2
医师执业范围代码表
代码
专业
101
内科专业
102
外科专业
103
妇产科专业
104
儿科专业
105
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106
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107
精神卫生专业
108
职业病专业
109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110
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111
全科医学专业
112
急救医学专业
113
康复医学专业
114
预防保健专业
11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
注:本代码表参照《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关于修订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6〕52号)设置。
116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199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201
口腔专业
299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301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399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401
中医专业
402
中西医结合专业
403
蒙医专业
404
藏医专业
405
维医专业406ຫໍສະໝຸດ 傣医专业407全科医学专业
499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代码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代码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代码医师资格考试是一个重要的考试,是衡量医学人才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的重要标准。

为了方便考生报考,考试机构设立了不同的报考类别代码。

在本文中,将探讨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类别代码,并提供相关的信息和解释。

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类别代码是由考试机构制定的,表示考生所报考的具体类别。

根据不同地区和考试机构的制度,报考类别代码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

一般来说,报考类别代码可以用于辨别考生的报考科目和考试范围。

在我国,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类别代码通常以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形式出现。

字母部分常用来表示不同的专业领域,而数字部分则常用来表示不同的报考层次或档次。

例如,A类代表临床医学,B 类代表口腔医学,C类代表中医学,D类代表中西医结合,E类代表中药学等。

根据不同的类别代码,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科目和考试范围也会有所不同。

以临床医学为例,该类别的报考科目通常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伦理学等。

而对于其他的类别,报考科目则可能会有所调整和变化。

考生在报考时需要仔细阅读考试规定和说明,确保选择正确的报考类别。

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类别代码对于考生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通过报考类别代码,考试机构可以准确识别考生所报考的类别,确保考试的公平和规范。

其次,对于考生来说,选择正确的报考类别可以更好地针对自身的专业特长和兴趣进行备考,提高考试的准备效果。

在选择报考类别时,考生应该根据自身的专业背景和兴趣进行选择。

不同的类别代码涉及到不同的领域和专业知识,在备考过程中需要有针对性地准备相关科目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考生还应该关注各类别的报考要求和报考限制,确保自己满足相应的条件。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该仔细核对报考类别代码,确保填写正确。

错误的报考类别代码可能会导致报名不成功或者报考信息错误,影响正常的考试流程。

因此,务必在填写报名表时仔细核对,并在需要的情况下咨询相关机构做出正确的选择。

总之,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代码是考生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时需要关注的重要信息之一。

医师执业范围代码

医师执业范围代码

医师执业范围代码医师执业范围代码
代码专业
101内科专业
102外科专业
103妇产科专业
104儿科专业
10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10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107精神卫生专业
108职业病专业
10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1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111全科医学专业
112急救医学专业
113康复医学专业
114预防保健专业
1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
1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199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201口腔专业
299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301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399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401中医专业
402中西医结合专业
403蒙医专业
404藏医专业
405维医专业
406傣医专业
407全科医学专业
499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医师资格证书编号(编码)规定

医师资格证书编号(编码)规定

医师资格考试类别分为临床、中医、⼝腔、公共卫⽣四⼤类,其中类别为“中医”的包含中医专业、民族医专业、中西医结合医专业。

根据原卫⽣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发放⼯作的通知》规定: 1.医师资格证书编码由24(27)位数字组成,其中,第1-4位是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年度代码,第5-6位是省、⾃治区、直辖市代码,第7位是执业医师级别代码,第8-9位是执业医师类别代码,第10-24位(27位)是居民或公民⾝份证代码。

2.1998年6⽉26⽇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员,认定资格的年度码填1998;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资格的,年度码按考试年度填写。

3.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年 度省、⾃治区、直辖市 级 别类别居民或公民⾝份证号码代码位数41-4位25-6位1第7位28-9位15(18)10-24位(10-27位)代码取得医师资格的年度11 北京市12 天津市13 河北省14 ⼭西省15 内蒙古⾃治区21 辽宁省22 吉林省23 ⿊龙江省31 上海市32 江苏省33 浙江省34 安徽省35 福建省36 江西省37 ⼭东省41 河南省42 湖北省43 湖南省44 ⼴东省45 ⼴西壮族⾃治区46 海南省50 重庆市51 四川省52 贵州省53 云南省54 西藏⾃治区61 陕西省62 ⽢肃省63 青海省64 宁夏回族⾃治区65 新疆维吾尔⾃治区执业医师1执业助理医师2师承或确有专长执业医师3师承或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4乡镇执业助理医师 X(试点)临床10⼝腔20公共卫⽣30中医41中西医结合42蒙医43藏医44维医45傣医4 6朝医4 7壮医4 815个数的是第⼀代⾝份证代码(18个数的是第⼆代⾝份证代码)。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须知医师资格考试为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1998年6月26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我国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一、考试方式与分级分类医师资格考试分为医学综合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两部分。

医学综合笔试采取标准化考试方式并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由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市州的考试基地具体承办。

各级各类的考生必须通过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考试分为两级四类,即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

⑴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06年7月1日~15日实践技能考试地点:临床类和中医类(中西结合和师承除外):市卫生局中西结合类:长沙市四医院公共卫生类: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口腔类:中南大学湘雅口腔医学院师承类:湖南中医药大学⑵医学综合笔试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于9月23日~24日举行,执业医师考试时间2天,分4个单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为1天,分2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半小时。

(一)报名资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卫医发[2006]125号)、《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和《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问题的紧急补充通知》(湘卫传电[2004]21号)等文件为依据。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⑴报名时间:2006年4月10日~25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⑵报名地点: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

⑶考生工作(试用)单位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地区分离的,由试用单位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手续考生报名时提交如下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⑵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⑶试用机构由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⑷3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⑸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⑹持2005年毕业的各类成招(“五大”)和自考文凭报考的无助理资格者,应出示毕业学校所在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入校时间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如录取审批表、自学考试考籍注册证、学生档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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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具有规定学历维医执业医师
180
具有规定学历维医执业助理医师
280
具有规定学历傣医执业医师
190
具有规定学历傣医执业助理医师
290
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
340
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440
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医师
341
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
441
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
附件3: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类别代码
执业医师报考类别全称
代码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类别全称
代码
临床执业医师
11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210
口腔执业医师
120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
220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130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
230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医师
140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240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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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规定学历中医(朝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
241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
142
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
242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150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250
具有规定学历蒙医执业医师
160
具有规定学历蒙医执业助理医师
260
具有规定学历藏医执业医师
170
具有规定学历藏医执业助理医师
490
342
师承和确有专长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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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承和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医师
360
师承和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助理医师
460
师承和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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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承和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助理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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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承和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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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承和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助理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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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承和确有专长傣医执业医师
390
师承和确有专长傣医执业助理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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