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

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一、规定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业的规模不断扩大,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作为建筑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工程建设、检修和五年检测等重要工作。
为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该规定旨在规范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
2、安全环保的定义安全环保是指在检维修和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环保及安全措施,以及具体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等,是为了减少人员伤亡和对环境的损害。
3、安全环保的原则安全环保原则旨在保护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和环境安全。
主要有以下几项原则:•安全第一原则:在任何情况下,安全都是最重要的;•预防为主原则:优先采取预防措施,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原则: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监管部门要求;•全员管理原则:安全和环保工作是全员责任,每个人都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透明度和公正原则:必须公开披露安全和环保信息,并接受公正监督。
4、安全环保管理体系为了保障检维修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环保,依据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和完善管理体系,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环保管理要求1、安全措施•安全生产措施: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应该遵守对应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意识、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措施: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的环境保护方案,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环保培训和教育,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
2、安全环保实施方案•安全生产实施方案:为了减少人员伤亡和生产事故,在承接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前,承包商应该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以及事故应急预案,全面确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在承接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期间,承包商应该制定环保管理方案,针对每个环节应该制定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控制废水、废气、废弃物等对环境的污染,确保不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承包商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活动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保障施工现场环境安全,预防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的承包商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检维修、防腐等业务。
三、职责与分工1. 公司安全环保部:- 负责制定和完善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对承包商的环保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对违反环保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2. 项目管理部门:- 负责将环保安全管理制度传达给承包商;- 协助安全环保部对承包商的环保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督促承包商落实环保安全措施。
3. 承包商:- 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详细的环保安全施工方案,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配备专职环保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环保安全管理工作;-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四、环保安全管理制度1. 环境保护:- 承包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造成污染;- 施工现场应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振动等应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2. 安全生产:- 承包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应急管理:- 承包商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发生环保安全事故时,承包商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环保部;- 公司安全环保部应组织调查处理事故,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考核与奖惩1. 公司安全环保部将对承包商的环保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承包商评优评先、合同续签的重要依据。
承包商QHSE管理规定(2篇)

承包商QHSE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对承包商的QHSE管理,确保事业部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的公司相关要求并结合事业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依据《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实施细则》(海油服股内控〔____〕____号)3适用范围适用于事业部岸基地、船舶、承包商。
4定义承包商:主要系指承揽船舶事业部船舶及其设备的建造、改造、安装、厂修、航修、检验、测试,以及配件、物料供应、为船舶提供清舱、污油水回收、配餐服务等的施工单位。
5职责5.1船舶事业部5.1.1作业安全环保部1.参与对承包商的资质预审;2.参与事业部级项目评标及承包商的选定;3.对事业部级承包合同中的QHSE条款进行审核;4.参与事业部船舶建造承包商开工前的审核;____组织对事业部级承包商过程控制的审核及监督检查;6.参与对事业部的承包商年度审核及实施的监控;____组织对分包船的检验。
5.1.2物资装备部____组织对建造和修船承包商的资质审核、组织或参与承包商年度HSE审核。
并将审核报告提交作业安全环保部。
____项目HSE条款的拟定、过程监控及检查。
3.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承包商风险分析实施的监控。
4.负责组织对承包商隐患(不符合)的检查、汇总分析和预防纠正措施的跟踪与落实。
每季度将汇总分析情况报作业安全环保部。
5.1.3市场营销部____组织、部署对分包船的检验;____组织对分包船合同HSE条款的审核。
3.跟踪、监控及汇总承包商对HSE条款的实施情况并形成年度评价报告,提交作业安全环保部。
5.2作业(管理)公司5.2.1作业安全环保部5.1.1.每年组织对主要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审核。
5.1.2.审核与承包商签订的年度服务协议、各项服务合同中有关QHSE条款的符合性。
5.1.3.不定期对承包商现场作业进行抽查。
5.1.4.对各作业公司、管理公司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抽查。
5.1.5.各项作业的服务协议或合同由事业部物资装备部负责职能管理,其中垃圾回收、潜水作业、消防救生设备更新维护的服务协议或合同由事业部作业安全环保部负责职能管理。
承包商环保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环保安全,预防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我公司签订合同,承担我公司项目施工、安装、维修、检测等业务的承包商。
三、职责与分工1. 公司环保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本制度的执行,对承包商的环保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管理。
2. 承包商:负责执行本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环保安全。
3. 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协调施工现场的环保安全工作,对施工现场的环保安全负责。
四、环保安全管理要求1. 承包商应具备相应的环保安全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承包商应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制度。
3. 承包商应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4. 承包商应制定环保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环保安全警示标志,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安全教育和培训。
6. 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对环境造成污染。
7. 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爆炸、坍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 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报告,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 安全生产奖惩:对在环保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对违反环保安全规定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处罚。
六、监督与检查1. 公司环保安全管理部门对承包商的环保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 承包商应积极配合公司环保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3. 对违反本制度的承包商,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规定_条例

1基本要求1.1本规定所称承包商是指承担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以下统称油田)所属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油田外单位,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商、施工总承包商、工程分包商以及监理公司等。
1.2油田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改扩建工程、检维修、维护保养、石油工程作业以及污染治理等项目。
1.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引入谁负责” 、“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承包商HSE 管理纳入建设单位HSE 考核。
1.3.1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安全环保监管职责,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环保负有监管责任。
1.3.2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要承担对分包单位安全环保监管职责,对分包单位实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环保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工程的安全环保负有监管责任。
1.3.3承包商发生的安全环保事故与油田内部事故同样对待、处理和考核,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相应责任。
1.4承包商分类与分级。
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内容,承包商分为i类、n类、川类;按照承包商安全环保年度评审结果,各类承包商分为A、B、C 三级。
1.5各级各单位要对i类、n类承包商的市场准入重点把关,对i类、n类和C级承包商的施工过程实施严格监控。
要求承包商建立与油田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和审核。
2分工与职责2.1石油工程管理处、采油工程处、基建处、设备管理处、科技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本系统承包商油田市场队伍准入初审工作,经营管理部负责承包商油田市场准入审批与复审工作。
2.2安全环保处负责承包商油田市场队伍准入安全环保条件审核,负责《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的审批与复审,对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负有监管责任。
2.3建设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考核细则,负责承包商施工资质、技术水平、安全保证条件审核以及《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相关材料初审。
2.4建设单位负责对承包项目安全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整改问题,进行承包商HSE 业绩评价,组织承包商年度HSE 评审。
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承包商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建设单位)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
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包商是指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担工程建设、工程技术服务、装置设备维修检修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分为内部承包商和外部承包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总部监督、专业分公司监管、建设单位负责的体制。
建设单位也称业主或者甲方,是承包商的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应当严把承包商的单位资质关、HSE业绩关、队伍素质关、施工监督关和现场管理关,做到统一制度、统一标准、文化融合,承包商相对固定。
第五条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直线责任、属地管理;(三)谁发包、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四)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替代。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承包商安全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二)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三)检查、指导、考核建设单位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四)协调解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集团公司总部机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业务范围内的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检查执行情况;(二)组织开展权限范围内承包商安全准入的评审和审批工作;(三)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业务归口企业承包商选择、使用、评价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四)协调解决本专业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本专业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的定义环境保护工程监理是指在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工作。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监督和评估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情况,确保工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环境保护工程技术标准。
二、监理责任1.环境保护工程监理人员应明确工作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监理职责。
2.监理人员应对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
3.监理人员应参与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评审、质量验收等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监理人员应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
5.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提出可能影响环境保护工程实施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监理管理措施1.设立专门的监理机构或监理小组,负责环境保护工程的监理工作。
监理机构或监理小组应具备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监理设备。
2.建立健全的监理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权责和工作程序。
监理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监理水平。
3.制定监理规范和操作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的要求和标准。
包括施工现场的巡视频次和内容、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等。
5.建立监理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监理报告和资料的归档,为以后的评估和纠纷解决提供依据。
四、监理评估和考核1.对监理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和绩效评估,评价其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对监理人员进行相关奖惩和技术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3.定期组织监理人员交流研讨会,分享工作经验和技术成果,促进监理工作的优化和改进。
4.建立监理信用评估机制,追踪和记录监理人员的工作记录和信用情况,为以后的项目合作提供参考。
综上所述,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对于确保环境保护工程的合理实施和有效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监理责任,提高监理水平,为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质量和效果保驾护航。
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

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规定1. 背景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也得到了极大的推进,在建筑、交通、能源等领域占有重要地位。
然而,在建筑工程或设备检维修过程中,如果安全和环保措施不得当,不仅对施工现场造成损害,还会带来对人员和环境的安全隐患。
因此,建立一套可行的规定,对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管理进行全面监管,对于保障施工现场和整体环境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以确保其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实现高质量的工程建设和现场安全生产。
3. 安全环保管理的责任主体3.1 企业负责人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的企业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环保管理职责,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环保管理措施和计划,并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3.2 安全生产管理员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应当配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宣传等宣传工作,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现场安全状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3 安全环保管理小组为保障项目安全环保顺利进行,检维修和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应当成立安全环保管理小组,在项目实施前,制定符合安全生产法规的检修、建设、维护计划,配备足够的安全环保人员以确保现场的安全性,环境卫生以及现场噪声和污染的控制等。
4. 安全环保管理的具体措施4.1 安全生产方面的措施(1)确定责任人,明确部门职责,确保现场安全。
(2)制定现场安全工作计划,宣传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保持施工现场的整体安静,保持相应的医疗设施,及时管理事故处理。
(4)搭建好施工现场,将所有施工管理都专门管控,以便很快的调整管理和纠正建设项目的相关问题,并贯彻施工安全检查。
4.2 环保方面的措施(1)熟悉国家与相关环保法规,开展环境方面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培训员工环保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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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管理总公司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修订稿)
1 基本要求
1.1 本细则所称承包商是指进入电力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从事新(改、扩)建工程、检维修、维护保养等任务,具有《承包商安全资格证书》、《油田市场准入证》的油田外单位,主要包括总承包商、分包商和监理公司等。
1.2 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入、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将承包商纳入总公司HSE 管理。
1.3 承包商的分类与分级按油田标准执行。
2 分工与职责
2.1 项目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2.1.1 负责对承包商项目承包资质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企业承包资质等级、人员持证及主要设备设施情况等资料;
2.1.2 负责与承包商签订HSE协议;
2.1.3 负责组织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核;
2.1.4 组织对承包商进行总公司级HSE教育,监督承包商落实班组级HSE教育;
2.1.5 召开HSE例会;
2.1.6 检查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督促查出问题的整改;
2.1.7 协调处理其他职能部门(单位)在承包商管理中遇
到的各类问题;
2.1.8 负责对承包商HSE业绩及表现做出评价。
2.2 安全监督部门主要职责
2.2.1 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核,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证件、油田颁发的《承包商安全资格证书》和集团公司或油田颁发的承包商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及安全部门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等资料;
2.2.2 负责对承包合同中的HSE内容进行审核;
2.2.3 组织对承包商应急预案进行审核;
2.2.4 负责对承包商的HSE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2.5 组织对承包商进行年度HSE评审。
2.3 经营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2.3.1 负责对承包商的市场准入资质进行审核,主要包括油田《队伍准入证》等资料;
2.3.2 组织对承包合同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签订合同。
2.4 财务资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2.4.1 负责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核算与收取。
2.5 项目所在单位主要职责
2.5.1 组织对承包商全体人员进行公司级HSE教育、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
2.5.2 参与承包商项目会审;
2.5.3 参与审核承包商应急预案;
2.5.4 对承包商现场进行HSE监督检查和安全监护。
2.6 治安保卫部门主要职责
2.6.1 负责承包商出入证的发放与管理。
2.7 承包商主要职责
2.7.1 建立HSE管理体系,成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职安全负责人;
2.7.2 根据组织设计方案,逐项进行作业风险辨识,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2.7.3 根据现场特点,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2.7.4 遵守总公司HSE管理制度,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2.7.5 落实现场监护制度,接受总公司的HSE监督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
2.7.6 对分包商的HSE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2.7.7 进行全员HSE教育。
3 管理内容与程序
3.1 资质审核
3.1.1 经营管理部门审核承包商市场准入资质;
3.1.2 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承包商项目资质;
3.1.3 安全监督部门审核承包商安全资质;
3.2 签订合同与HSE管理协议
3.2.1 经营管理部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
3.2.2 承包商应按规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
安全风险抵押金为项目合同额的1%~5%(Ⅰ类承包商5%、Ⅱ类承包商3%,
Ⅲ类承包商1%)。
纳入总公司一体化管理的改制企业每年缴纳一次风险抵押金,金额为10万元。
3.2.3 项目管理部门与承包商签订HSE管理协议。
3.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
3.3.1 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3.3.2 会审中提出的问题,承包商应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至项目管理部门。
3.4 HSE教育
3.4.1 对承包商进行总公司级、公司级和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3.4.2 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对承包商进行总公司级HSE教育,重点包括施工注意事项、作业中的主要风险、公司相关HSE 管理规定等,并组织考核。
新进入的承包商总公司级HSE教育不得少于12学时,已在中国石化其他同类企业接受过三级安全教育的承包商和纳入总公司一体化管理的改制企业,不得少于8学时。
3.4.3 项目所在单位组织对承包商全体人员进行公司级HSE教育,主要包括现场危险点(源)和防范措施、作业现场HSE管理规定、应急措施等,并组织考核。
新进入的承包商公司级HSE教育不得少于12学时,已在中国石化其他同类企业接受过三级安全教育的承包商和纳入总公司一体化管理的改制企业,不得少于8学时。
3.4.4 承包商班组级HSE教育由其自身负责组织,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班组级HSE教育不得少于48学时,纳入总公司一体化管理的改制企业不得少于8学时。
3.4.5 已纳入总公司一体化管理的改制企业,HSE教育由其自身负责,每年不得少于20学时。
每次施工开始前,由项目所在单位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HSE教育,主要包括现场危险点(源)、作业现场HSE管理规定、应急措施等,并组织考核。
3.4.6 培训完成后,由项目管理部门出具培训证明。
培训时间不足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出具。
3.5 签订确认手续
3.5.1 开工前,承包商持《承包商开工确认书》到经营、安全、项目等管理部门办理确认手续。
3.5.2 项目管理部门和承包商双方再次确认作业现场具备安全开工条件后,由总公司安全总监在《承包商开工确认书》签字同意。
3.5.3 承包商持培训证明和施工人员名单到治保中心办理“临时出入证”。
3.6 现场管理
3.6.1 施工作业前,由项目所在单位对承包商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后方可进行作业。
安全交底及风险告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交底结束后承包商施工作业班组负责人须签字。
安全交底书面材料要作为承包商管理资料留存备查,谁交底、谁负责、谁保存。
3.6.2 承包商所有作业均要开具作业票。
除中国石化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必须开具票证的作业外(如电力第一、二种工作票、动火作业票等),在生产运行区域的所有其他作业必须开具一般作业票证(附件五)。
一般作业票证由项目管理部门或项目所在单位开具。
3.6.4 直接作业环节和在生产运行区域的所有作业实行“双监护”,项目所在单位和承包商对施工作业准备、施工过程和作业收尾,实行全过程监督。
作业未结束,施工人员没有离开施工区域,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施工现场。
承包商和项目所在单位的作业监督人员要持证上岗。
4 检查与考核
4.1 项目管理部门每周对承包商作业现场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承包商是否严格按照组织设计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和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4.2 项目所在单位每周对作业现场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现场安全管理、票证办理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3 安全监督部门对承包商作业现场进行“四不两直”检查,重点检查承包商对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4.4 总公司对承包商的违章行为,采取经济处罚和停工整顿、清退等方式进行处理。
4.4.1 经济处罚。
依据《电力管理总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实施细则》,对承包商进行经济处罚。
4.4.2 停工整顿。
1年内累计发生2次(含)以上违反《胜
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禁令》行为、3次(含)以上严重违章行为或生产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的承包商,给予停工整顿处理。
4.4.3 清退。
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承包商,取消其总公司市场准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4.4.3.1 发生死亡或1次重伤2人(含)以上工业事故的。
4.4.3.2 发生给总公司造成1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
4.4.3.3 发生给总公司造成一定不良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的。
4.5 安全监督部门会同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对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评审与考核,并建立承包商信用档案。
4.6 现场检查、年度评审检查以及问题整改反馈记录建档保存至少一年。
5 附件
5.1 承包商分类
5.2 承包商分级
5.3 承包商开工确认书
5.4 一般作业许可证
5.5 安全交底与风险告知书
5.6 安全监督证
附件1:
承包商分类
.
附件2:
承包商分级
.
附件3: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电力管理总公司
承包商开工确认书
附件4
附件5
安全交底与风险告知书
——————单位:
1、你单位的施工范围内,下列设备已做好安全措施(断开的开关、刀闸,装设的地线、隔板和遮栏、标示牌等):
2、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3、项目单位交底负责人:施工作业负责人:
时间:
(此件一式三份,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和承包商和一份)
附件6
安全监督证
12cm
主题词:承包商监督实施细则
胜利石油管理局电力管理总公司办公室 2015 年5月27日印发
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