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点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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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医院处方点评是指对医院医师开出的处方进行审核、评价和指导的工作。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医院处方点评小组或者设立处方点评专职部门,负责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四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权威的原则,依据临床实践指南、医学文献和经验进行评价和点评。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处方点评工作记录和档案,保存医院处方点评的相关资料和情况。

第二章:医院处方点评的范围和内容第六条:医院处方点评的范围包括门诊和住院患者的处方。

第七条:医院处方点评的内容包括:药物的适应症、用药剂量、用药频次、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禁忌症等。

第八条:医院处方点评的重点是对危险药物和高危药物的处方进行点评。

第九条:医院处方点评还可对医院临床路径、抗菌药物使用、门诊复诊率进行点评。

第三章:医院处方点评的程序第十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由医院处方点评小组组织实施,医院处方点评小组由相关科室和专家组成。

第十一条:处方点评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有问题的处方进行点评和讨论,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二条: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向医务部门汇报每月的工作情况,包括点评的药品、问题及解决情况。

第十三条: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及时向开具有问题处方的医师反馈点评结果,指导医师合理开药。

第十四条: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建立与药房的联动机制,及时通报药品的点评结果,确保药师正确发药。

第十五条:对于频繁开出问题处方的医师,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及时发现并沟通,指导医师改进开药行为。

第四章:医院处方点评的绩效评价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医院处方点评的绩效评价体系,对医院处方点评工作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医院处方点评的绩效评价指标包括:处方合理性评价率、医师处方点评反馈率、社会满意度等。

第十八条:医院应以处方合理性评价率达到一定要求为绩效目标,对不合格的医师进行课程培训和指导。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制度和实施细则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处方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开具处方的医师、审核处方的药师、执行处方的护士等相关人员。

三、制度内容(一)处方点评的定义处方点评是指药师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专业性、合理性、规范性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以及对执行处方的护士进行操作规范、用药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和指导。

(二)处方点评的分类1. 前置点评:指药师在处方送达药房前,通过电子信息系统或其他方式对处方进行预先审核,并及时与医师沟通反馈,对不合理或不规范的处方进行调整或撤销。

2. 后置点评:指药师在处方送达药房后,通过电子信息系统或其他方式对已执行的处方进行回顾性审核,并及时与医师沟通反馈,对不合理或不规范的处方进行记录或追责。

3. 实时点评:指药师在护士执行处方时,通过现场观察或其他方式对护士的操作规范、用药安全等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及时与护士沟通反馈,对不合理或不规范的操作进行纠正或教育。

(三)处方点评的内容1. 处方是否符合诊断;2. 处方是否符合治疗原则;3. 处方是否符合临床指南或循证医学;4.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基本药物目录;5.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6.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精神药品临床应用管理规定;7.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管理规定;8.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毒性强、副作用大、有特殊用法或禁忌症的药品临床应用管理规定;9.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药物相互作用、药物过敏、药物禁忌症等药物安全管理规定;10.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药物剂量、给药途径、给药频次、给药时间等用药规范管理规定;11.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药物配伍、制剂、保存等药物质量管理规定;12.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处方书写规范管理规定;13.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处方审查、执行、记录等流程管理规定;14.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处方费用控制管理规定;15. 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或地区的处方监测、评价、反馈等质量管理规定。

处方点评制度

处方点评制度

处方点评制度1、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2、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病情,合理选择药品用法用量,不得滥用抗菌药物。

3、对于高危药品和易滥用药品,医师应当特别注意用药安全,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4、医师应当对用药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及时调整用药方案,确保用药效果和安全性。

二、评价方法一)处方审核1、药师应当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书写规范、药品选择合理、用法用量准确。

2、对于存在问题的处方,药师应当及时向医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3、药师应当记录处方审核情况,留存备查。

二)处方评价1、医院应当建立处方评价制度,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处方书写、药品选择、用法用量等方面。

2、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医师,帮助其提高处方质量。

3、医院应当定期对处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三、处方管理1、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处方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处方管理规范、有效。

2、医师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合理开具处方,确保用药安全。

3、药师应当对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审核,确保处方书写规范、药品选择合理、用法用量准确。

4、医院应当加强对医师和药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处方管理和用药安全意识。

处方应当严格控制用量,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并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药品剂量与数量。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如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不同类型的药品剂型有不同的单位,如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一、背景介绍处方点评是医院对患者处方进行审核、评价和反馈的过程,旨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为了规范医院的处方点评管理工作,制定本规范,以保证处方点评工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二、处方点评管理流程1. 处方提交:患者将处方提交给医院药房,并留下联系方式。

2. 处方审核:药房工作人员对处方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3. 处方点评:由专业的药师或者医生进行处方点评,包括药物配伍、用量合理性、患者过敏史等方面的评估。

4. 处方反馈:医院将点评结果反馈给患者,包括对处方的修改建议、用药注意事项等。

5. 处方存档:医院将点评后的处方进行存档,作为后续用药指导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三、处方点评管理要求1. 专业人员:医院应配备专业的药师或者医生负责处方点评工作,确保点评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2. 审核标准:医院应制定明确的审核标准,包括药物禁忌、用药剂量、配伍禁忌等方面的内容,以保证审核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3. 反馈准确性:医院在反馈处方点评结果时,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清晰度,以便患者正确理解和使用。

4. 保护隐私:医院应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不得将处方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

5. 存档管理: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处方存档管理制度,确保处方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以便后续的质量评估和用药指导。

四、处方点评管理的意义1. 提高用药安全性:通过处方点评,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处方中存在的问题,减少患者因用药错误而产生的不良反应和并发症。

2. 提升医疗质量:处方点评是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点评结果的统计和分析,可以发现医疗质量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3. 优化服务体验:通过对患者处方的点评和反馈,可以提供个性化的用药指导和注意事项,提升患者对医院服务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五、处方点评管理的挑战与解决方案1. 人员培训:医院应加强对处方点评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知识更新,提高其点评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药剂科、医政科等部门。

第三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二)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三)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处方点评专家组,由主管院长任组长,医疗质量处处长、药剂科科长任副组长,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共同组成。

第五条处方点评专家组职责:(一)制定处方点评工作计划;(二)组织开展处方点评活动;(三)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四)定期对处方点评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向医院领导汇报。

第六条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处方点评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医疗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处方点评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二)药学部门:负责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审核、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并对处方点评工作进行技术支持。

第三章处方点评内容与方法第七条处方点评内容主要包括:(一)处方书写的规范性;(二)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三)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

第八条处方点评方法:(一)随机抽样点评;(二)重点监测点评;(三)针对特定问题专项点评。

第四章处方点评结果处理第九条对不合理处方,由处方点评专家组提出改进建议,并责成相关科室进行整改。

第十条对整改不到位的科室或个人,由医院领导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持续改进与监督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对处方点评工作进行总结、评估,不断完善处方点评制度。

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对处方点评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处方点评及合理用药制度

处方点评及合理用药制度

处方点评及合理用药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特制定《处方点评及合理用药制度》。

二、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3.《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7〕53号)4.《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三、名词定义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四、内容(一)门诊处方点评1.每月由药剂科处方点评小组抽查当月门诊处方100张,对中成药、抗菌药物、精麻药品进行专项点评。

2. 药剂科处方点评小组依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中的要求,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

3.处方点评依据处方项目填写的完整性、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剂量的准确性以及处方限量以及临床诊断,从药物的选择、用法用量、疗程、给药途径、联合用药、相互作用、配伍禁忌、潜在的不良反应等方面,分析用药的安全性、合理性及经济性。

4.要求处方合格率≥95%,每月公布处方点评结果,对于处方开具不合格的医师或未按照规定审核处方的药师,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中相关办法予以处理。

(二)住院病历点评1.每月由药剂科处方点评小组点评病历不少于30份。

2.药剂科处方点评小组在医院处方点评专家组的指导下,对病历进行点评,并对重点患者撰写药历。

3.具体点评内容参照“门诊处方点评”。

4.病历点评结果以适当形式反馈给院领导、相关临床科室及医院职能部门。

5.经医院相关职能部门干预后,药剂科再随机抽查该临床科室病历30份,评价合理用药干预效果,并上报药事会。

医院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制度

医院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制度

医院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制度一、医院处方管理处方是医院医生开具的诊疗行为的书面体现,是指医生依据患者的临床情况和需要,在合理用药的前提下,开具的用药建议,包含药物名称、用量、用法等详细信息。

为了保证医院处方管理的规范化、安全化和信息化,我院制定了如下的处方管理制度:1.处方开具(1)医生资质要求:医生必须持有有效执业证书,并且在规定范围内习惯开具处方。

(2)处方要求:处方必须写明医生的姓名、职称、执业医师证书号码等个人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患者的姓名、性别、病历号、病情等信息。

药物名称必须使用通用名称,避免使用拼音或简写。

对于特殊病情的处方,如疫情期间的药物处方,要加注医院的章。

2.处方审核(1)处方审核人员:医院设立专门的处方审核岗位,由具有丰富医学临床经验的医生担任。

审核人员应对处方的合理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并记录审核结果。

(2)审核内容:审核人员应对处方的药物选择、剂量、用法用量进行审查,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对于存在问题的处方,审核人员应及时向医生提出意见和建议。

3.处方点评(1)处方点评要求:医院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定期对处方进行点评,纠正医生开具处方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生用药合理性和质量。

(2)点评方式:医院可以利用电子病历系统,对处方进行记录和点评。

点评人员根据处方的合理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点评,并向医生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点评标准(1)合理性:处方是否符合药物治疗的相关指南和规范。

包括药物选择的合理性、剂量的合理性,以及联合用药是否合理等。

(2)准确性:处方是否准确填写了药物的名称、用量、用法等信息,避免拼音或简写的使用,以免出现药物的混淆或理解错误。

(3)规范性:处方是否按照医院规定的格式填写,是否包含必要的个人信息和病情描述,是否加注了特殊病情下的药物处方。

2.点评程序(1)点评周期:医院制订处方点评周期,一般为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点评。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处方(如急救药物处方),应及时进行点评。

医院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制度

医院处方管理和处方点评制度
二、处方点评制度
2.1点评范围
(1)医院应定期对具有处方权的医生开具的处方进行点评。
(2)点评内容包括处方的合法性、规范性、合理性等方面。
2.2点评方式
(1)医院可采用随机抽取、重点监控等方式进行处方点评。
(2)点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医生,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2.3点评结果运用
(1)医院应对点评结果进行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1)处方开具:系统应具备规范的药物字典,方便医生开具处方。
(2)处方审核:系统应对处方进行自动审核,提示医生修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
(3)处方调剂:系统应实现药物库存管理,确保药物供应及时、准确。
(4)处方点评:系统应具备处方点评功能,对处方质量进行实时监控。
4.3医院应定期对处方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8.3医院应制定明确的处方法律责任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九、患者教育
9.1医院应积极开展患者教育活动,提高患者对药物治疗的认知和自我管理能力。
9.2患者教育内容包括:
(1)药物的基本知识,包括药物名称、作用、副作用等。
(2)正确用药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3)药物存储和运输的正确方式。
(4)不良反应的识别和应对措施。
十、处方费用管理
10.1医院应合理控制处方费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患者提供经济合理的医疗服务。
10.2处方费用管理措施包括:
(1)定期分析处方费用结构,对不合理费用进行调控。
(2)对高价药物的使用进行严格审批,确保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3)开展药物经济学评价,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
十一、数据统计分析
(3)建立职业发展路径,为医务人员提供成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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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点评管理规定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医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第四条医院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务部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处方点评专家组成员名单:
组长:邹小广
副组长:丁汝新张健
成员:宋瑞民、吴源泉、杨莉、王怀振、阿不力肯(骨二科)、艾尼瓦尔(心胸外)、杜希利、安英、胡育英、单平联、热夏提(儿科)、迪力夏提(泌尿外科)、林洋、迪丽努尔(神经内科)、阿不力肯(传染科)、梅尼沙(妇科)、米仁沙(检验科)。

第七条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药剂科处方点评小组成员名单:高亚敏、加米拉.沙依木、朱宝平、赵波、高玲、艾尔肯、阿不都艾尼、古尼沙、洪建湘、巴哈尔、努尔比亚、吾买尔、努尔墩。

第三章处方点评的实施
第八条医院每月点评处方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绝对数不少于2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第九条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第十条医院建立健全专项处方点评制度。

专项处方点评是医院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处方点评。

第十一条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第十二条处方点评小组在处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应当及时通知医务部和药剂科。

第四章处方点评的结果
第十三条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

第十四条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九)处方修改未签名、未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的;
(十五)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一)适应证不适宜的;
(二)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三)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五)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六)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七)重复给药的;
(八)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九)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超常处方:
1.无适应证用药;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第五章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
第十八条医院药剂科会同医务部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第十九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根据药剂科会同医务部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十条医院将处方点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十一条医院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院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3个月;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医务部取消其处方权;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三条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医院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四条医师因不合理用药对患者造成损害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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