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的本性的争论
“光的本质”之争

“光的本质”之争“光的本质”问题是一个古老而又深奥的物理问题,自古以来就困扰着众多科学家和哲学家。
这个问题涉及到光到底是一种粒子还是一种波动,这个争论一直延续到了现代物理学的领域。
在科学的发展过程中,曾经有许多科学家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观点,而这些观点中的一些观点在不同时期内还是得到了相应的实验证据支持。
本文将从历史、实验和理论三个方面来阐述这一复杂的问题。
我们来看一下光的本质之争的历史。
在古代,人们对光的本质和性质一直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看法。
在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和柏拉图等人认为光是一种由无数微小的粒子组成的物质,而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光是一种具有波动性质的物质。
这两种理论在古代的哲学界引起了相当大的争论,但是最终波动理论占据了上风,成为了当时的主流观点。
但是随后在17世纪,光的本质之争又重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当时,荷兰科学家惠更斯对光的传播和折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提出了一种以波动理论为基础的光传播的数学模型,这一模型被广泛认可,并成为了当时的主流理论。
但是在19世纪,关于光的本质之争再次恢复活跃。
科学家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发现了一些似乎无法用波动理论来解释的光的性质,这些性质包括光的散射、光电效应以及光的干涉等现象。
这些现象的出现打破了当时的波动理论,推动了新的理论的产生。
而在20世纪,爱因斯坦提出了光是由一种离散的粒子组成的观点,并通过光电效应实验证实了这个假设。
这个假设被后来的量子力学理论所证实,并成为了新的物理学的主流理论。
在实验方面,光的波动性和粒子性都得到了验证。
例如双缝实验是用来验证光的波动性的重要实验,通过这个实验可以观察到光在通过两个狭缝后的干涉和衍射现象;而通过光电效应实验可以验证光的粒子性质,这个实验也成为了光的粒子性的重要证据。
在理论方面,量子力学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描述光的物理本质的框架。
量子力学认为光既是一种波动,又是一种粒子,把光的波动性和粒子性都统一到了一个理论框架中。
关于光的本性的争论

关于光的本性的争论关于光的本性的探索可追溯到古希腊时代,毕达哥拉斯学派和原子论派认为光是物体所发出的粒子,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光是透明介质中的运动和变化,这些都可认为是微粒说和波动说的萌芽。
近代微粒说由笛卡儿首先提出的,他认为光由大量的微小弹性粒子所组成,并用此假说解释了光的反射和折射。
意大利物理学家格里马第(Francesco Maria Grirnaldi,1618~1663)首先从实验上观察到光的衍射现象,这是光的波动学说的佐证。
牛顿的分光实验以及牛顿环的发现使他意识到,光本质上是运动的微粒,他不能正确地解释由他自己做出的伟大发现。
与牛顿同时代的胡克和惠更斯主张光是一种波动,由此展开了近两个世纪的光的本性之争。
1、牛顿倡导的光的微粒说在自然界里,光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熟悉的一种现象,光能使世界上一切物体呈现出它们的形状和颜色我们赖以生存的氧气和食物的产生,也是以植物的光合作用为基础的。
总之,人类的生活离不开光。
多少世纪以来,科学家们为探索光的本性作了大量的实验,提出了许多理论,但是至今还没有能得出最终的、根本性的回答。
究竟光是什么?即关于光的本性这个问题的认识,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是不断变化着的,甚至在同一历史时期,也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十七世纪,为了解释这些基本规律,形成了两大学派:一派是以牛顿为代表的“微粒说”,另一派是由胡克、惠更斯为代表所倡议的“波动说”。
1664―1668年,牛顿独立地对色和色散进行了实验研究,1669―1671年间,在剑桥大学授课时阐述了他的研究结果:他让太阳光通过一块三角棱镜,经棱镜射出的光束是一条按红、橙、黄、绿、蓝、靛、紫顺序排列的彩色光带。
这种光带就称为“光谱”。
白光就是由这几种光混合而成的。
为了解释这些光学现象,牛顿提出了光的微粒说;他认为:光是由弹性微粒流组成,由光源发出,以高速作直线运动。
牛顿以此为论据,阐明了光沿直线传播的性质及反射定律,也解释了光的折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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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的波动说:某种振动,以波的形式向四周围传播。
代表人物:是荷兰的物理学家惠更斯。
易解释:(1)光的反射、折射、光的反射和折射可以同时
发生。 发生 。 例如:水波在传播时,反射与折射可以同时 (2)两束光相遇后,为何仍能沿原方向传播这一 常见的现象。例如:水波在传播时,一列水波在与另一列 水波相遇时,可以毫无影响的相互通过 。(演示) 难解释:光的直进性和影的形成。 返回
或波谷与波谷相遇时振幅变大,说明此点为振 动加强点 。 (2)两列波在波峰和波谷相遇时 振幅变小,说明此点为振动减弱点。
下一步
(2)一列波由近及远每隔T/2,传播λ/2时,波峰、波 谷示意图
(3)二列波每隔T/2,传播λ/2时,峰谷情况(讨论)
(4)下面我们来演示一下杨氏干涉中明暗相 间条纹的形成过程(示意图) 下一步
下一步
结论二:(1)当屏上某处与两个狭缝的路程差 是波长的整数倍时,在这些地方,由S1和S2发 出的光就互相加强,产生亮条纹;
(2)凡路程差等于半波长的奇数倍的 位置,产生暗条纹。 表达式:
亮纹:光程差 暗纹:光程差 δ =kλ( k=0,1,2,等) δ =(2k-1)λ/2 (k=1,2,3,等)
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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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亮(暗)纹间距的公式推导(x=lλ/d)
下 一 步
杨氏实验 人物:英国物理学家托马斯· 杨 实验装置:双缝干涉仪
下一步
各色光在真空中的波长和频率的范围见下表:
光的 颜色 波长λ(μm) 频率 f (1014Hz) 光的 颜色 波长λ(μm) 频率 f (1014Hz)
红
0.77~0.62
四、波长和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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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干涉条纹的间距与哪些因素有关 (一)通过实验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光的本质”之争

“光的本质”之争光的本质之争是一个长期以来引发了众多科学家的争论的问题。
一方认为光是一种粒子,另一方则认为光是一种波动。
这个争论的核心是光的性质到底更接近于粒子还是波动。
下面我将从历史、实验和理论三个方面来介绍这个争论。
我们来看历史。
在17世纪,牛顿提出了光的粒子说,他认为光是由小颗粒组成的。
在19世纪末叶,麦克斯韦的电磁理论和荷兰物理学家惠更斯的干涉实验却支持了光的波动说。
这使得波动说在当时成为了主流观点。
20世纪初爱因斯坦的光电效应实验和康普顿散射实验却再次让光的粒子说占据了上风。
这种情况下,科学界在波粒二象性的理论框架下开始重新审视光的本质。
我们来看实验。
实验是验证理论的重要手段。
实验中,科学家们使用了各种仪器和技术来研究光的性质。
双缝干涉实验和单缝衍射实验都显示出光的波动性,因为在这些实验中,光会表现出干涉和衍射的现象。
同样的实验中也发现光的粒子性,比如在光电效应实验中,光将会被物质吸收,而某些频率的光可以将电子从金属中释放出来。
这些实验结果表明光既具有波动性,又具有粒子性,这再次加深了光的本质之争。
我们来看理论。
理论是解释实验结果的基础。
根据经典的物理学理论,光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经典的电磁波。
这种解释无法解释光的一些实验现象,比如光电效应。
为了解释这些现象,爱因斯坦提出了光的微粒说,也被称为光子说。
他认为光是由光子组成的粒子流,每个光子具有能量和动量。
而爱因斯坦的理论也得到了后来实验证实。
量子力学理论也提供了光既是波动又是粒子的解释,即波粒二象性。
光的本质之争是一个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
历史、实验和理论都为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些线索,但是迄今为止,科学界还没有对光的本质达成一致的解释。
无论是粒子说还是波动说,它们都能解释一些实验结果,但同时也存在无法解释的现象。
光的本质之争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需要更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光的本质”之争

“光的本质”之争光的本质之争是一个源远流长的科学问题,涉及到对光的本质和性质的探讨和理解。
在历史上,关于光的本质的争论一直存在,不同的学派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并进行了实验证明其观点的正确性。
在17世纪,笛卡尔和伽利略等科学家主张光是一种有质量的粒子,即粒子说。
笛卡尔提出了“光的最小作用时间原理”,认为光以直线传播,并在短时间内通过最短路径传播。
伽利略进行了实验证明了光传播的直线性。
这种观点在当时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接受。
在19世纪初期,干涉和衍射等实验结果的出现,对粒子说提出了严重的挑战。
托马斯·杨和奥古斯特·菲涅耳等科学家提出了波动说,认为光是一种波动现象。
杨进行了双缝干涉实验,观察到干涉条纹的出现,这表明光具有波动性。
菲涅耳进一步研究了衍射现象,并解释了光通过小孔传播的原理。
这些实验证明了光的波动性,并引发了对光本质的新的争论。
随着实验和理论的不断发展,科学家们开始深入研究光的本质并尝试解释光的性质。
20世纪初,阿尔伯特·爱因斯坦提出了光量子说,即光既有粒子性,又有波动性。
他的研究表明光在与物质相互作用时具有粒子性,但在传播过程中表现出波动性。
这一理论为之前的争论提供了一个妥协,被广泛接受,并对后来的量子力学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除了粒子说、波动说和光量子说,还有其他一些学派提出了不同的观点。
爱德华·伍尔斯顿和亨利·穆列尔等科学家主张“光子波动说”,认为光本质上是一种电磁波,但具有粒子特性。
尽管这一观点在电磁理论框架下解释了光的行为,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待解决。
光的本质之争是一个复杂而多样的问题,在科学领域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和研究。
虽然目前对光的本质问题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但科学家们通过实验和理论的不断发展,为我们深入了解光的本质提供了更多的线索和解释。
“光的本质”之争

“光的本质”之争光的本质一直以来都是物理学家们争论的焦点之一,这个问题的探讨甚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
在现代物理学领域里,这个问题依然引发着激烈的争议。
一方面,有些科学家认为光是一种波动,属于电磁波谱的一部分;也有一些科学家认为光是由粒子构成的,即光子。
这两种观点都有着理论和实验上的支持,因此光的本质之争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对于光是波动还是粒子这个问题,早在17世纪,英国科学家牛顿提出光是由微小粒子组成的假设。
他利用这个假设解释了一系列光的现象,比如折射、反射等。
在18世纪后期,波动理论逐渐被提出并获得了更多的支持。
法国物理学家亚当·让·德·朗贝尔提出了光是一种波动的假设,并通过实验验证了这一观点。
随后,光的波动理论成为了主流观点,直到19世纪末才被因特能量的发现所改变。
19世纪末期,德国物理学家马克斯·普朗克和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的工作成为了推动光的粒子理论的重要里程碑。
普朗克提出了量子理论,解释了黑体辐射现象,认为辐射的能量是以一个个离散的量子形式出现的,而不是连续的波动。
爱因斯坦则在对光电效应的研究中提出了光子的概念,认为光是由一系列不同能量的粒子组成的。
这一理论解释了光电效应的现象,同时也为量子力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光的波动性在某些实验中也得到了证实。
比如双缝实验就展示了光具有干涉和衍射的特性,这与波动的性质相符。
这两种理论对于光的本质进行了不同的诠释,因为光既表现出波动性,又表现出粒子性。
在20世纪,随着实验技术的进步,科学家们开始通过更精确的实验来探究光的本质问题。
比如双缝实验的改进版——量子双缝实验,能够观察到光的粒子性和波动性同时存在的现象。
光的量子论和波动论也被统一在量子力学的框架下,这表明光具有双重性质,既可以用波动来描述,也可以用粒子来描述。
除了实验上的证据,现代物理理论也提供了对光本质的更深层次的理解。
量子电动力学理论成功地将光和物质的相互作用描述为光子和电子的相互作用。
“光的本质”之争

“光的本质”之争
光的本质是一个长期以来引发哲学和物理学争论的问题。
在物理领域,一直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光是粒子,另一种观点认为光是波动。
这两种观点之间的争论已经存在了几个世纪,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统一的结论。
在古代,人们普遍认为光是物体释放出的一种东西,相信光是由眼睛接收到的。
而在14世纪,伽利略·伽利莱首次尝试用科学方法解释光的运动。
他发现光速在空气和水中的传递速度不同,这个发现成为后来关于光速的研究的基础。
这也启发了光是波动的想法。
然而,特别相对论以后,爱因斯坦等人认为光应该由粒子组成。
他们认为光是由离散的能量微粒(即光子)组成的,而这些光子的行为和物质粒子非常相似。
爱因斯坦的理论广泛接受,但是许多物理学家并不同意光是粒子的观点。
在现代量子物理学中,人们更倾向于将光作为波动和粒子相结合的现象来解释。
这种解释方法被称为波粒二象性。
据此理论,光既可以看作是一种能够分散的波动,也可以看作是由多个离散的光子粒子组成的。
总之,关于光的本质的争论不断发展,但到目前为止,似乎没有一种观点能够完全解释光的本质。
然而,尽管我们对光的本质还有许多疑问和不解,我们已经成功地掌握了光的许多特性和用途,并且这些发现还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和掌握自然界中的其他事物。
“光的本质”之争

“光的本质”之争“光的本质”之争是一个关于光的性质和本质的争论。
虽然人类对光的研究已经有几个世纪的历史,但至今仍有不同的学派和学者对光的本质存在不同的观点和理解。
在17世纪的光学研究中,牛顿提出了粒子说,即光是由一种微小的粒子组成的。
他通过实验证明,光具有传播速度和遵循反射和折射规律等特性,这些特性可以用粒子模型来解释。
牛顿的粒子说在当时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并成为光学的主流观点。
18世纪的波动理论的提出,对光的本质提出了挑战。
杨氏干涉和菲涅耳的衍射实验证明,光波在传播过程中会发生干涉和衍射现象,这些现象无法用粒子模型解释。
波动理论认为,光是一种电磁波,它是由振动的电和磁场相互作用而产生的。
随着量子力学的发展,光的本质之争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量子力学认为,光既有波动性又有粒子性。
根据爱因斯坦的光电效应理论,当光与物质相互作用时,光可以看作是由光子(光的粒子)组成的粒子束。
这一观点在实验中得到了验证,并对光的本质提供了新的解释。
近年来的光学研究也推动了对光的本质的重新认识。
非线性光学、量子光学、光学信息处理等领域的发展都涉及到对光的新的理解和认知。
可以说“光的本质”之争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而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演变和丰富。
多年来的研究和实验表明,光既具有波动性又具有粒子性,这一观点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光的波动和粒子的特性是相互补充的,它们在不同的实验和观察条件下,会展现出不同的性质。
将光的本质仅仅局限于波动还是粒子是不准确的。
在未来的研究中,我们应该以开放的心态继续探索光的本质,并借助新的理论和实验技术不断深化我们对光的理解。
这将有助于对光的应用和技术发展的推动,同时也有助于推动整个科学领域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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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的本性的争论关于光的本性的探索可追溯到古希腊时代,毕达哥拉斯学派和原子论派认为光是物体所发出的粒子,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光是透明介质中的运动和变化,这些都可认为是微粒说和波动说的萌芽。
近代微粒说由笛卡儿首先提出的,他认为光由大量的微小弹性粒子所组成,并用此假说解释了光的反射和折射。
意大利物理学家格里马第(Francesco Maria Grirnaldi,1618~1663)首先从实验上观察到光的衍射现象,这是光的波动学说的佐证。
牛顿的分光实验以及牛顿环的发现使他意识到,光本质上是运动的微粒,他不能正确地解释由他自己做出的伟大发现。
与牛顿同时代的胡克和惠更斯主张光是一种波动,由此展开了近两个世纪的光的本性之争。
1、牛顿倡导的光的微粒说在自然界里,光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熟悉的一种现象,光能使世界上一切物体呈现出它们的形状和颜色我们赖以生存的氧气和食物的产生,也是以植物的光合作用为基础的。
总之,人类的生活离不开光。
多少世纪以来,科学家们为探索光的本性作了大量的实验,提出了许多理论,但是至今还没有能得出最终的、根本性的回答。
究竟光是什么?即关于光的本性这个问题的认识,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是不断变化着的,甚至在同一历史时期,也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十七世纪,为了解释这些基本规律,形成了两大学派:一派是以牛顿为代表的“微粒说”,另一派是由胡克、惠更斯为代表所倡议的“波动说”。
1664―1668年,牛顿独立地对色和色散进行了实验研究,1669―1671年间,在剑桥大学授课时阐述了他的研究结果:他让太阳光通过一块三角棱镜,经棱镜射出的光束是一条按红、橙、黄、绿、蓝、靛、紫顺序排列的彩色光带。
这种光带就称为“光谱”。
白光就是由这几种光混合而成的。
为了解释这些光学现象,牛顿提出了光的微粒说;他认为:光是由弹性微粒流组成,由光源发出,以高速作直线运动。
牛顿以此为论据,阐明了光沿直线传播的性质及反射定律,也解释了光的折射现象。
他认为光的传播速度决定于媒质的密度,媒质的密度越大,光在其中传播的速度也越大。
根据他的假设,光在水、玻璃中的速度大于空气中的速度。
但以后的实验结果与此恰恰相反,证明牛顿的这一结论是错误的。
1672年2月6日,牛顿送交皇家学会的一封信“关于光和色的新理论”一文,这是牛顿第一篇认真的科学论文。
他利用13个命题阐述了他的颜色起源学说,“颜色不象一般所认为的那样是从自然物体的折射或反射中所导出的光的性能,而是一种原始的、天生的、在不同光线中不同的性质。
”“通常的白光确实是每一种不同颜色的光线的混合,光谱的伸长是由于玻璃对这些不同的光线折射本领不同”。
牛顿说出了自己关于光的物质性的见解,认为“光线可能是球形的物体”,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光的微粒说。
牛顿用这种观念。
很容易解释光的直线传播,同时也能解释光的反射和折射。
牛顿倾向于微粒说且反对波动说的,他在1704年出版的《光学》中,陈述了波动说的几种不足。
第一,波动说不能很好地解释光的直线传播现象。
如果光是一种波动,它就应该有绕射现象,就象声音可以绕过障碍物而传播一样,但我们并没有观察到光有这种现象。
第二,波动说不能令人满意地解释方解石的双折射现象。
第三,波动说依赖于介质的存在,可是没有什么证据表明,天空中有这样的介质,因为从天体的运行看不出受到介质阻力的迹象。
基于这些理由,牛顿怀疑波动说,而提出光是一种微粒的看法。
不过,牛顿也不完全排斥波动思想。
比如,他就提出过光粒子可能在以太中激起周期性振动。
但这些思想被后人有意无意地忘记,牛顿成了坚持微粒说的一面旗帜。
部分由于惠更斯波动说的不完善性,部分由于牛顿的崇高威望,微粒说在整个18世纪占据主导地位。
但是,在折射问题的解释上,波动说和微粒说之间出现了一个判决性的实验。
微粒说认为,密介质中的光速大于疏介质中的光速,波动说则认为,密介质中的光速小于疏介质中的光速。
可是当时,在实验室中测定光速还不可能,这个判决性实验也起不了判决性作用。
但胡克是竭力反对牛顿对于光的本性是微粒的见解的人。
牛顿“关于光和色的新理论”的论文刚一发表,就招致了各种不同的批评,最为棘手的是胡克;胡克持着光是一种物体的学说来责难他,同年2月15日在写给皇家学会的信中提出“我不能认为它是唯一的假设,??但是,要承认他的第一个命题:光是一个物体,会有这样多颜色或等级,会有这样多种物体,全混合在一起成为白色??。
”牛顿在答复胡克的信中说,根据我们的理论,我主张光的粒子性,但他也存在着摇摆不定。
随着频繁的信件往来,牛顿乘机更充分地说明他关于光的本性的观点,纯微粒说遇到障碍后,他开始尝试用光和光激起的以太波的相互作用来说明反射、折射现象;他说道:“我认为光既非以太也不是它的振动,而是从发光物体传播出来的某种与此不同的东西??另外一些人可以设想光是一群难以想象地细微而运动迅速的大小不同的粒子,这些粒子从远处发光体那里一个接一个地发射出来,但是在它们相继两个之间我们却感觉不到有什么时间间隔,它们为一个运动本原所不断推向前进”。
牛顿以惊人的直觉提出光是粒子性与连续性的古怪混合的思想。
在对薄膜颜色的考察中,通过精确的测量和计算,提出了光的周期性的概念,这表明牛顿的光学思想已发展到将粒子说与波动说调和与结合的地步。
2、胡克和惠更斯的光的波动说胡克主张光是一种振动,他举出金刚石受到摩擦、打击或加热时,在黑暗中会发光的例证来说明光必定是一种振动。
同时他还以金刚石的坚硬特性,提出这种振动必定是短促的。
当讨论了光的直线传播和光速有限之后,胡克认为,在一种均匀煤质中,这一运动在各个方面都以相等的速度在传播,于是发光体的每一个脉动或振动都必将成一个球面。
这个球面将不断地扩大,就如同把一石块投入水中后,在水面一点周围的环状波膨胀为越来越大的圆圈那样(尽管肯定要快得多)。
由此可知,在均匀媒质中扰动起来的这些球面的一切部分都与射线交成直角。
由此可见,胡克实际上已接触到了波前和波面的概念了。
胡克与牛顿争论时,提出不少问题,特别是微粒说所不能解释的一些事例。
为了回答胡克提出的问题,牛顿又进一步研究,想办法如何来完善自己的假说和理论。
由于牛顿对振动和波动过程有一个严格的了解,并有一个严整的数学原理,所以他在与胡克争论过程中,认为在自己的关于光的粒子结构的理论中做出的结论是正确的。
1675年12月 9日,牛顿在送交皇家学会的一篇论文――“涉及光和色的理论的假说”―文中,提出了一个把光的微粒和以太的振动相结合的新假说。
论文中写道:“以太的振动在这一假说和那一假说中都是一样有用的和不可缺的。
因为假定光线是从发光物质向各方面发射出去的小的微粒的话,那么当它们碰到任何一种折射或反射表面时,就必然要在以太中引起振动,正象石块被投到水中时要引起振动一样。
我还假定,这些振动将按照激发它们的上述颗粒性光线的大小和速度不同而有不同的深度和厚度。
”当牛顿在皇家学会宣读新的论文、阐述新的假说时,胡克却提出了关于优先权的要求。
于是牛顿在愤慨之下,决定不发表光学著作。
而牛顿的多年来的光学研究成果,只是在1704年间胡克死后的一年发表在他的《光学》著作中。
这一偶然事件,看来是影响了光学的发展。
胡克作为英国波动学说的先驱者是当之无愧的,但最先将它系统化的是荷兰的惠更斯。
惠更斯出生在海牙,年青时在莱顿大学学习,很早就显示出他的伟大的前途;在法国国王路易十四(Louis XIV)的劝告下,他与1666年到1681年间一直迁居在巴黎,他像同时代的伟人牛顿和莱布尼茨一样一生未婚。
在1678年法国科学院的一次会议上,罗默(Roemer Olaus,1644~1710)、卡西尼(Cassini G.D,1625~1712)和其他人出席了这次会议,惠更斯提出了一篇关于光的理论的令人注意的论文《论光》,这篇论文于1690年发表的,它是解释光的波动理论方面最早的重要尝试。
惠更斯发展了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关于波的传播的重要原理――惠更斯原理。
他把振动介质的每一个质点都看成一个中心,在它的周围形成一个波(如图4),如果DCF是从作为中心的A点开始的球面波,那么在这球面内的质点B将是和DCF相切于C点的球面波DCL的中心。
同样,在球面DCL内的每个质点又都形成了它自己的波。
所有这些无数的微弱的子波都是球面波,每一个波都跟DCL相切于一点,并且都有助于DCL的形成。
惠更斯假定存在着无所不在的以太,他用波动论解释光的反射和折射。
他还详细地研究过大气折射和奇怪的冰洲石的双折射现象。
1669年,哥本哈根的巴托林(Bartholin Erasmus,1625~1698)第一次在冰洲石上观察到光线的这种分开现象。
图7-6为惠更斯原理惠更斯还给出了画平常光线和非常光线的路径的方法。
并观察到这些光线是偏振的。
他假定了在以太中的振动是纵向的,如同声音一样,因此,他不能解释奇怪的偏振现象。
他也不能以他的理论解释颜色的起源。
他致力于从波动论推导出光在均匀介质中直线传播的事实。
牛顿所以否定波动说的主要理由是因为惠更斯原理,显然不能满意地解释光为什么直线传播。
3、牛顿《光学》所产生的影响胡克去世后,牛顿《光学》于1704年问世,于1717、1721和1730年多次再版,其中叙述了这些实验和讨论。
这本巨著无疑是欧洲历史上最系统的光学教科书,它是牛顿科学成就的两大支柱之一,并整整统治了欧洲光学界达一个世纪之久,直到19世纪初叶托马斯・扬(T.Yang,1773~1829)的发现才开始动摇它的根基。
在《光学》中对解释薄膜的颜色,他创造了易于反射和透射的突发理论;牛顿以惊人的精确性测量了各个突变之间的间隔,非常接近各种颜色的波长数值。
由于光的某些被片面禁锢起来的特性,使人们在对它认识的过程中获得了两个直接对立的概念:微粒说与波动说,一定要说牛顿只持其一种,那是不正确的,当时的实验事实不允许对此做出一个决定性的选择,而牛顿是和本世纪初面临着这个选择的科学家一样很谨慎小心的。
对牛顿本人来说,《光学》只不过是一个更宏大的使他感到困惑的起点站,对我们来说它却是科学中惊人的综合产物,正如贝尔纳所说“对于科学和科学以外的影响,通过他所用来达到结果的方法,甚至是更有实效”。
牛顿的工作本身就是一个世纪的实验和计算的精华,更重要的是:笛卡儿把数学看作研究和了解自然的钥匙的观点给了他深刻的影响,牛顿推求数学方法,把物理原则转变为可凭观察证实的、可用数量来计算的结果,而且反过来说,要从这样的观察求出物理原则。
《光学》充分显示了理论与实验本领的奇妙结合,是科学创作方法论的典范。
由于牛顿的工作涉及光学、化学、机械、尤其是数学、天文学等当时已知科学的全部范围,已达到显然完美的境界,而他又超越同辈很远。
使得十八世纪的科学表现为主要是对十七世纪的巨大科学进展加以消化和深思熟虑的时期,或称为吸收牛顿遗产时期,其特征倾问是:为了说明各种物理现象而引入了承担各种现象的假想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