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解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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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解读

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解读

不平衡电量转让交易
成交价为加权平均 价的90%
上、下调服务
上调服务:电力交易中心公布月度集中撮 合交易中发电侧的最低成交价和平均成交 价。 下调服务:电厂少发电量由调度机构进行 事后认定,因系统原因产生的少发电量计 入下调服务,因自身原因产生的少发电量 不计入下调服务。电厂事后合约转让交易 结束后,剩余下调服务电量根据交易平衡 账户资金盈余情况,按月进行补偿,补
省内电量市场双边协商交易 省内电量市场集中撮合交易
省内电量市场挂牌交易
分三步进行;我们参与第三步用户挂牌, 电厂摘牌市场化交易
框架协议外西电东送电量挂牌交易
前面三种交易方式均可参与,优先 满足省内月度电量交易
(六)日前电量交易
1、交易规则:市场化电厂中的水电厂、风电场、光伏电厂首先成交;若有电量 缺额,再由市场化电厂中的火电进行成交,非保障系统安全的火电先成交,成交 之后仍有电量缺额,由保障系统安全的火电机组成交。 2、交易主体:竞争性售电主体中的水电厂、风电场、光伏电厂和当前已开机 运行的火电厂。
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 实施方案解读
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 市场营销部 2017年04月18日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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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主体 二、市场交易 三、结算 四、其他事项
一、交易主体
优先电厂:
非竞争性售电主体,暂不参与市场化交易;由地调/县 调调度的并网运行公用中小水电及其他类型电厂、2004 年1月1日前已投产的并网运行公用水电厂(以该电厂第 一台机组投运时间为准,下同)和跨境电厂;
(九)月度平衡机制
月度合约转让交易结束后,对市场化电厂剩 余少发电量(保障系统安全和平抑负荷波动 需要)和市场化电厂的剩余超发电量进行不 平衡电量转让交易(不包含年度、月度双边 协商的合约偏差电量)。 当少发电量小于超发电量时,按超发电量的 比例分配各超发电厂的成交电量。 当少发电量大于等于超发电量时,按少发电 量的比例分配各少发电厂的成交 电量。

电力场化交易授权委托协议书

电力场化交易授权委托协议书

2017电力市场化交易授权委托协议书(云南省版)政府示范文本电力市场化交易授权委托协议书甲方(委托方)名称:电力用户地址: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营销户号:联系人及电话:乙方(受托方)名称:售电公司地址: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交易系统编号:联系人及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电力市场运营规则》、《2017 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电力市场化交易业务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处理电力市场化交易业务有关事宜。

(可根据客户需要、具体情况填写)二、委托参与交易的有效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约定授权委托的具体生效期间以双方在电力交易系统填报的期间为准。

本协议委托期限届满时,甲乙双方未签订新的《电力市场化交易授权委托协议书》,乙方不再具备代理甲方参与本协议电力市场化交易业务的授权,甲乙双方委托事项及本协议终止。

甲方自行申报电力市场化交易业务。

三、结算服务委托期间,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约定由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按第种模式提供结算服务,双方同意以交易系统填报为准。

□模式 1:价差收益型千瓦时):/约定电价(元.比例分成型:价差收益+□模式 2 /约定电价(元千瓦时):价差收益比例(%):3:合同能源管理型□模式):收益比例(%4:代理服务型模式 -1(有约束按度电)□ 4-1 代理服务型 /千瓦时):约定电价(元千瓦时):收益标准(元/□ 4-2 代理服务型-2(有约束按次·月)约定电价(元/千瓦时):收益标准(元/次·月):□ 4-3 代理服务型-3(免费服务)□ 4-4 代理服务型-4(无约束按度电)收益标准(元/千瓦时):□ 4-5 代理服务型-5(无约束按次·月)收益标准(元/次·月):□模式 5:阶梯计费型 A起度(大于)止度(小于等于)收费标准阶梯序号(元/千瓦时)(万千瓦时)(万千瓦时)可保留 1 位小数阶梯 1 1 可保留 1 可保留位小数 1 位小数阶梯 2 2阶梯 3 3阶梯 4 4阶梯 5 5……………四、双方责任义务(一)委托方责任1. 甲方已认真履行云南电力市场主体的准入手续,符合云南电力市场准入条件,并纳入市场主体目录。

简析云南省电改与电价

简析云南省电改与电价

简析云南省电改与电价杨玺;茹毅;张明宇;苏丹;石皓元;黄孟阳【摘要】深化输配电电价改革,进一步降低用电价格,有效解决云南水电富余、弃水严重的问题是我省电力改革与发展的目标要求,文章对云南省电力体制改革与电价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在电改中进一步降低我省电价的建议.【期刊名称】《云南科技管理》【年(卷),期】2018(031)006【总页数】4页(P13-16)【关键词】云南;电改;电价【作者】杨玺;茹毅;张明宇;苏丹;石皓元;黄孟阳【作者单位】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599;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599;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599;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599;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599;云南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599【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426.610 云南电力体制改革的现状经过两年多的电力体制改革试点,云南省电价已位居全国较低水平,改革成效显著。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2018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

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措施降成本,倒逼云南省要进一步降低用能、用电成本,巩固清洁能源资源优势。

根据《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云南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三部分组成。

其他没有参与直接交易和竞价交易的上网电量,以及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执行政府定价[1,2]。

根据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制定的《云南电力市场2018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绝大部分发电企业为市场化电厂(除中小水电企业),除优先发电计划电量外,其余电力全部通过市场化竞争获得。

这意味着,云南省发电环节基本实现市场化,发电环节价格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电力的供求关系。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电力工业管理【发布部门】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4.06【实施日期】2016.04.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各州、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现将《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2016年4月6日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精神,做好全国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省工作,缓解云南电力生产和消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大力拓展电力市场,促进云南电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电力普遍服务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我省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

一是促进了电力行业快速发展。

2014年,全省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257万千瓦,发电量达到2550亿千瓦时,以水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占到七成以上,西电东送电量达到1013亿千瓦时,电网220千伏及以上线路回路长度达到27万千米,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达到7961万千伏安,初步形成了内联南方、华东电网,外接越南、老挝、缅甸等周边国家的跨省区、跨国电力系统。

二是提高了电力普遍服务水平。

通过农网改造和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农村电力供应能力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农村供电可靠性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云南电力市场发展情况

云南电力市场发展情况

云南电力市场发展情况
云南电力市场的发展情况如下:
1. 电力市场主体数量增长迅速:云南电力市场的注册用户数在近年来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根据数据,全省注册的各类电力市场主体数从2014年的不足107户跃升至2023年底的313501户,增长了近3000倍。

2. 市场化交易电量大幅增加:云南电力市场的市场化交易电量也在逐年增长。

从2015年的178亿千瓦时到2023年的1850亿千瓦时,增长了近10倍。

同时,清洁能源交易电量在市场化交易电量中的比重达到了90%,保持全
国领先水平。

3. 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稳步增长:根据今年1至10月的数据,云南省内的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这一数字占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超过70%,显示出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的稳步增长态势。

4. 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试点:云南作为全国首批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省份,组建了昆明电力交易中心,这是全国唯一的电网公司相对控股多方参与的电力交易中心。

这一改革为云南电力市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动力。

总的来说,云南电力市场在过去几年中取得了显著的发展,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清洁能源的比重逐渐增加,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试点也在稳
步推进。

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云南电力市场有望继续保持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态势。

2015云南电力市场交易实施细则(最终版)

2015云南电力市场交易实施细则(最终版)

2015年云南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细则1 总则为促进富余电力消纳,优化资源配置,规范云南电力市场交易工作,实现电力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云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化总体方案》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电网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参加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交易的市场主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但鼓励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2.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2.3《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年第8号)2.4 《2015年云南省电力市场化总体方案》2.5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3 定义3.1省内电量交易市场是指云南省内工业企业与发电企业的市场化电量交易。

3.2清洁能源交易市场是指为保证水能充分合理利用而进行的水电与火电电量置换交易。

3.3 清洁能源交易最小置换电量是指在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可靠供电的情况下,清洁能源最大化吸纳时需要进行的水火置换电量。

3.4 西电东送增量交易市场是指除西电东送框架协议外增送电量的市场化交易。

4 职责4.1售电主体主要职责:4.1.1售电主体执行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4.1.2 售电主体组织好电厂生产,保障市场化交易电量的完成;4.1.3按本细则进行电力市场化交易。

4.2 购电主体主要职责:4.2.1购电主体执行《云南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管理办法》等安全用电规章制度;4.2.2购电主体组织好生产,保障市场化交易电量的完成;4.2.2按本细则进行电力市场化交易。

4.3输配电主体的主要职责: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输配电主体,以电网安全稳定为前提,公平、无歧视开放电网,为云南电力市场交易主体提供输配电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探索大客户如何利用现有电价政策降低电费成本

探索大客户如何利用现有电价政策降低电费成本

探索大客户如何利用现有电价政策降低电费成本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深入,部分客户需要适应新形势优化调整生产结构,短期内出现了开工不足,电费成本占比高的现状。

大客户如何充分利用现有电价政策降低电费成本,目前大客户电费主要由基本电费、电度电费、力调电费、各项基金费用构成。

在不发生违约用电、窃电和按时缴费的前提下,大客户可充分利用现有电价政策降低电费成本,可从减少基本电费、电度电费、力调电费入手。

关键词:降低电费成本;减少基本电费;减少电度电费;减少力调电费1 引言在现有经济形势下,企业的生产和生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这挑战下企业如何坚持下去,降低成本、获取利润是企业面临的首要问题。

电费是客户主要成本支出之一,探索如何利用现有电价政策降低电费成本势在必行。

2如何减少基本电费对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工业电力用户以及电气化铁路都应执行两部制电价。

两部制电价就是将电价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以客户接入系统的用电容量或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另一部分是以客户计费表所计的电量来计算电费的电量电价(电度电价)。

为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促进用户合理使用用电设备,同时改善用电功率因素,提高设备利用率,压低最大负荷,减少电费支出,使电网负荷率也相应提高,减少了无供负荷,提高了电力系统的供电能力,使供用电双方从降低成本中都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使用户合理负担电力生产的固定成本费用,两部制电价中的基本电价是按用户的用电设备容量或最大需量用量来计算的,用户的设备利用率或负荷率越高,应付的电费就越少,其平均电价就越低,反之亦然。

2.1合理选择和变更基本电价计收方式,确认按容量计收还是按需量计收。

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583号)中“放宽基本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的规定,做好基本电价计收方式选择和变更2.1.1 315kVA及以上的大宗工业客户,正常用电情况下,当实际最大需量小于变压器总容量的72.97%时,在合理约定合同约定需量的情况下,选择按需量计收基本电费比按容量计收基本电费划算,反之亦然。

云南电网2017年全力以赴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云南电网2017年全力以赴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138凝土施工与下部拦污栅槽、叠梁门槽金结制安与二期混凝土同时施工的安全隔离问题,为进水塔赶工施工创造了有利条件,赢得了十分宝贵的施工时间。

7 质量与安全管理7.1 质量控制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措施及相关文件进行作业,按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作业,实行定人、定点、定岗施工,各自负责其相应的责任。

施工现场设置标志牌,标明施工段桩号、施工组、现场施工技术及行政负责人,接受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整个施工作业过程,贯穿工前交底、工中检查、工后验收的“一条龙”操作管理方法,切实保证标准化作业质量。

7.2 安全管理针对电站进水塔的施工特点,从技术角度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在进水塔施工过程中,针对每个高程段不同的结构特点,分别制定专项排架搭设方案及施工措施,利用标准化安全旋转爬梯,设置全范围覆盖的安全施工通道,制定相应的特种设备运行维护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各类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通过技术、质量、安全及现场生产部门及作业队伍的通力配合,进水塔安全管理取得了圆满成功。

8 结语锦屏一级水电站进水塔混凝土施工,通过进行精心的施工组织与安排,有针对性的、积极主动的与工程参建各方沟通协商,成功克服现场施工条件诸多制约、诸多变化带来的施工困难,在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不断优化完善施工工艺,大幅度提高施工工效,节约了施工时间,保证了施工质量与安全,如期完成调整后合同约定的施工目标,取得了突出成绩,可为类似工程提供参考。

云南电网2017年全力以赴促进清洁能源消纳记者2月17日从召开的云南电网公司2017年系统运行及调度工作会上获悉,去年,云南电网公司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充分发挥云南电源结构优势,抓优化、挖潜力、创空间、促消纳,提升经济运行水平,全年纳入省调平衡水电同比增发116.66×108kW·h,全网绿色、经济运行水平显著提升。

去年,在云南发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电力生产消费呈现需求减缓、结构调整,主要流域来水普遍偏好的形势下,云南电网全面发力,积极促进富余电力消纳,全年累计弃水电量较年初预判减少154.44×108kW·h,全年弃风率仅4.18%、弃光率仅1.13%,风电平均年利用小时数达到2 29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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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电量市场双边协商交易 省内电量市场集中撮合交易
省内电量市场挂牌交易
分三步进行;我们参与第三步用户挂牌, 电厂摘牌市场化交易 前面三种交易方式均可参与,优先 满足省内月度电量交易
框架协议外西电东送电量挂牌交易
(六)日前电量交易
1、交易规则:市场化电厂中的水电厂、风电场、光伏电厂首先成交;若有电量 缺额,再由市场化电厂中的火电进行成交,非保障系统安全的火电先成交,成交 之后仍有电量缺额,由保障系统安全的火电机组成交。 2、交易主体:竞争性售电主体中的水电厂、风电场、光伏电厂和当前已开机运 行的火电厂。
不平衡电量转让交易
成交价为加权平均 价的90%
上、下调服务
上调服务:电力交易中心公布月度集中撮 合交易中发电侧的最低成交价和平均成交 价。 下调服务:电厂少发电量由调度机构进行 事后认定,因系统原因产生的少发电量计 入下调服务,因自身原因产生的少发电量 不计入下调服务。电厂事后合约转让交易 结束后,剩余下调服务电量根据交易平衡 账户资金盈余情况,按月进行补偿,补
(一)数据申报
购、售电主体申报电量的最小单位为 0.1万千瓦时,申报电价的最小单位为 0.001元/千瓦时; 合约转让交易中,电厂各月申报电量的最小单位为 0.0001万千瓦时,申报 电价的最小单位为0.00001 元/千瓦时。 除年度和月度双边协商交易外,为保证有序竞争,考虑2017年供需关系, 设置申报最低限价和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暂定为O.13元/千瓦时,最高限价 暂定为O.42元/千瓦时。 火电厂增加申报最小开机电量(单台机组按照最低技术出力运行 7天电量)。
(八)清洁能源交易机制
1、非输电阻塞区域风电场和光伏电厂,在不造成水电厂未按交易计划(包括市 场交易合约电量、优先发电量及其他分配电量)安排发电产生弃水的情况下其 发电量全额收购。 2、输电阻塞区域风电场和光伏电厂的发电量,统筹优先收购同一区域内优先 发电量后的剩余通道能力、同一区域内市场化电厂市场化交易电量、风电场 和光伏电厂发电能力,遵循公平、充分利用电力外送通道送电能力原则消纳 。 3、调度机构在实际调度过程中考虑保障系统安全、优先吸纳清洁能源、减少 系统弃水等因素,安排火电厂、有调节能力的水电厂等电厂少发,采用清洁 能源交易机制对电厂间的不平衡电量进行转让。 清洁能源交易机制主要通过月度平衡机制实现。
(七)月度合约转让交易
1、交易规则:市场化电厂间存在少发和超发的电厂间开展。 2、交易方式: 合约协商转让交易
市场化电厂间超发电量的与少发电量的自愿 协商进行合约转让交易,优先转让自身原因 少发电量;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同一发电集团合约 转让交易
隶属于同一发电集团的少发电量和超发电量 进行合约转让交易,优先转让自身原因少 发电量;价格为自身各类电量的加权平均价
购电主体பைடு நூலகம்
指一产用电,三产中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 行业用户、以及居民生活用户等优先购电用户和符 非竞争性购电主体:合市场准入条件但未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非竞争 性购电主体的用电量统称为优先购电量,由电网企 业统一代理购电, 暂不参与市场化交易。
限制条件:符合准入条件且在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的用户一旦选择某个售电公 司,三个月内不能进行更改,不能退出市场。电费未按时缴清的用户、保 证金和电费未按时缴清的售电公司,不得参与市场交易。
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 易实施方案解读
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 市场营销部 2017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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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主体 二、市场交易 三、结算 四、其他事项
一、交易主体
优先电厂:
非竞争性售电主体,暂不参与市场化交易;由地调/县 调调度的并网运行公用中小水电及其他类型电厂、2004 年1月1日前已投产的并网运行公用水电厂(以该电厂第 一台机组投运时间为准,下同)和跨境电厂;
(二)年度多年交易(火电厂不参加)
1、交易方式:双边协商、每年12月份开放、交易主体双方可签订一年或多年 双边交易合同。 2、交易主体:竞争性用户,竞争性售电主体中的水电厂、风电场、光伏电厂。
(三)优先电量月度平衡
优先发电量>优先购电量,偏差部分由框架协议内西电东送电量进行平衡; 优先发电量<优先购电量,偏差部分由交易中心组织省内优先购电量挂牌交 易。
售电主体
竞争性售电主体,须在电力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参与 市 市场化电厂: 场化交易。由风电场、光伏电厂、火电厂、2004 年1月 1日及以后投运由总调调度、省调调度、省地共调电厂。 新投电厂按上述原则划分电厂类别。
竞争性购电主体: 电力交易中心已进行注册等条件,参与市场化交易;
满足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参与市场化交易用户、在
(九)月度平衡机制
月度合约转让交易结束后,对市场化电厂剩 余少发电量(保障系统安全和平抑负荷波动 需要)和市场化电厂的剩余超发电量进行不 平衡电量转让交易(不包含年度、月度双边 协商的合约偏差电量)。 当少发电量小于超发电量时,按超发电量的 比例分配各超发电厂的成交电量。 当少发电量大于等于超发电量时,按少发电 量的比例分配各少发电厂的成交 电量。
售电主体发电量分类
优先发电量 市场化发电量
风电、光伏 电厂 优先发电量
1、优先电厂的发电量; 2、滇东、昆明、宣威、 曲靖、阳宗海、巡检司 电厂; 3、风电场和光伏电厂保 居 民政策补贴电量; 4、镇雄、威信政策性电 量。
给 予部 分 基数 电 量
优先发电量之外的所有 发电量,通过市场化方 式进行交易、结算。
根 据市 场需 求安 排电 量
部上网电量为优先电量; 2、枯平期风电、光伏电厂 按照上年度当月全网风电、 光伏电厂平均利用小时数的 1/ 4 折算的上网电量为优 先电量,全年统筹平衡,剩 余上网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
根 据市 场需 求及 季节 安排 电量
1、汛期风电、光伏电厂全
二、市场交易
总体原则:省内需求优先、外送消纳次之。
(四)框架协议内西电东送电量分配
框架协议内西电东送分配电量需进行事后调整。与实际电量比较存在偏差的, 对电厂分配计划进行调整。
(五)月度交易
1、交易方式:双边协商、集中撮合、挂牌等方式进行。
2、依次交易:
省内优先购电量挂牌交易
电网企业统一代理购电;竞争性售电主 体中的水电厂、风电场、光伏电厂;挂 牌价格0.235元/千瓦时 竞争性用户;竞争性售电主体中的水电 厂、风电场、光伏电厂 竞争性购电主体;竞争性售电主体中的 水电厂、风电场、光伏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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