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中国历代官制简介

中国历代官制简介“官”,《说文解字》解释为“吏事君也”,有以“宀(mián交覆深屋也)”覆众、治众的意思,它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随着阶级社会的产生,人类有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于是就有了国家机器,有了治理民众的官和不断完善的官僚制度。
从传说中的三皇五帝,到半信史、信史时代的夏、商、周和春秋、战国时代,中国的官僚制度一步步从简单走向完善。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建立了严密的中央和地方行政组织,制定了完善的官制。
在其后的两千余年里,各个朝代设官分职,和秦代大体上一脉相承。
一、丞相、内阁和军机处秦汉以丞相为辅佐皇帝的最高行政长官,以太尉、御史大夫为丞相之副。
太尉掌军,御史大夫负责监察。
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三个职位大致相等,有互相制约的作用。
汉初称丞相为相国,后复改称丞相。
有时置左、右丞相各一人,有时不分左右,只置一人。
丞相、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合称三公(一说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为三公,一说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
西汉末年改称丞相为大司徒,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有此称。
魏文帝曹丕时置中书监和中书令,政事归台阁总揽,中书监和中书令成为实际宰相。
此后,魏晋到南北朝三百余年间,皆以中书监、侍中、尚书令、仆射诸官掌机密,而丞相则只作为优礼大臣的崇高官位,不假事权。
隋代设三师三公及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三师“不主事,不置府僚”,三公“参议国之大事……无其人则阙”,属于优礼大臣的虚衔。
五省当中,秘书省职务优闲,内侍省全是宦官,内史省掌决策,长官为内史令;门下省掌审议,长官为纳言;尚书省掌行政,长官为尚书令和左、右仆射,下辖吏、礼、兵、工、度支(户)、都官(刑)六部。
尚书、门下、内史三省职同宰相,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唐初基本沿袭隋制,但改称内史省为中书省,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二人),门下省长官为侍中(二人),尚书省长官为左、右仆射。
尚书省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三省长官位高权重,但不一定全置,皇帝往往指定品级较低的官员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预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也是宰相。
中国各朝代的官职是怎么设置的

中国各朝代的官职是怎么设置的中国历代职官由于夏朝到秦朝2000多年间的关于职官的资料很少,而且真伪难辨.很长一段时期研究职官要么完全依据《周礼》,要么忽略不谈.但是《周礼》成书较晚,其中内容和铜器铭文相比多有不符,许多学者都认为不能完全依据此书来研究西周的职官.如果忽略,则这段时期的职官完全是个空白.现在一般以甲骨文、金文以及比较可靠的文献来研究秦朝以前的职官制度.夏商时期夏商时期国家规模比较小,机构也简单,没有明确的职务分工.在这个时期,国家的君主称为“后”或“王”.在王以下权力最大的是“史”,也称为“巫”.他们是上帝与人间的沟通者,上帝的旨意由他们传达给君主,再由君主来执行.甲骨文中很多都是进行这种行为的纪录.夏朝的职官如羲和(主管历法)、大理(主管诉讼)等都是由巫史担任的.巫史的职务一般是世袭的.此外,王的亲属子女也经常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但是大都没有明确的职务名称.商朝后期,王族的长老有称为“父师”、“少师”的,对王负有辅佐、指导的责任,如箕子、比干.这一时期的国君还有一些管理家务的奴仆,称为臣、宰等.他们本来是一些奴隶,由于得到君主的宠信,有时也参与一些政事.西周-春秋时期这一时期国家的最高君主成为“王”,又称“天子”、“天王”.王位一般由嫡长子(参看宗法)继承,预定的王位继承人称为太子.王的正妻称为“后”.此外,诸侯的封地称为“国”,大夫的封地叫做“邑”.他们都是天子的臣民.王室机构是中央政府,诸侯和大夫的机构是地方政府.军政大权掌握在王室和外戚的手里,巫史的地位大大降低.王以下地位和权力最大的是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三公).在王年幼或缺位时,可以代行王的权力.这一时期形成了以卿士为首的政务部门,是最高的政务官,兼掌军事、行政、外交等事,一般由2、3人担任.卿士以下,开始有明确的职务分工,司徒掌管土地和劳役;司马掌管军事;司空掌管土木工程建设;司寇掌管刑罚.太史的地位很高,与三公、卿士并列,但是其职权范围小了很多,主要掌管历法,起草政府文书,记载国家大事等.御史掌管档案,太卜掌管占卜,宗伯掌管礼仪和祭祀,乐师掌管音乐和教育.相是辅导君主礼仪的临时职位,一般由诸侯、太史或大行人担任.总管王家事务的称“宰”,掌管王家膳食的称“膳夫”,掌管王家车马的称太仆,负责王宫警卫和教习武艺的称为“师氏”,王宫的卫士叫做虎贲.西周开始王宫使用宦官做杂役,称为寺人.诸侯的职官设置与王室大致相同.执政的卿由周天子任命,世代相袭,称为“卿”,但是不能称为“卿士”.战国-清朝末年这一时期长达2300多年.君主地位非常高,权力高度集中.巫史和宗族的地位下降,而君主的臣仆和侍从的地位上升.秦朝以后,国家机构的设置日趋复杂,职务分工越来越细,职官的设置非常复杂.职官的分类中国的职官系统非常复杂,变化也比较多,下面简要介绍了各种类型的职官的沿革.国君国君是一国之主,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是最大的官.战国以前,国君称为“后”或“王”.王是至尊的意思,代表上天统治人民,又称为“天子”、“天王”.春秋之后,诸侯国也开始称王.到了战国,有的诸侯国甚至称“帝”,但是未成定制.到了秦朝建立后,秦始皇才开始使用皇帝的称呼,并一直沿袭到清朝的灭亡.受此影响,皇帝的正妻称为皇后,皇帝的母亲称为皇太后.历史上的一些少数民族政权,国君的称号也不一样,例如:单于(匈奴)昆莫(乌孙)候娄訇勒(高车)可汗(鲜卑、回纥、柔然、突厥、契丹、蒙古)赞普(吐蕃)宰相宰相是国君之下最高的行政长官,历代叫法不一,只是一个通称.参看宰相.中央各部门长官从西周开始,政府部门开始分化.西周分为六个部门,各设长官: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大行人、宗伯.到了秦朝统一后,进行了重大调整,形成了所谓的“九卿”.九卿包括: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和历法、医疗)郎中令(宫廷守卫、议论)卫尉(掌管宫门警卫、朝贡)太仆(掌管皇帝的车马和全国的马政)廷尉(掌管司法)典客(管理少数民族)宗正(管理皇族事务)治粟内史(管理国家财政)少府(管理皇帝的财政,以及国家政务)另外执金吾掌管京城治安,将作大匠掌管土木营建,大长秋管皇后旨意的传达和后宫事务管理.他们与九卿合称“十二卿”.魏晋以后,中央机构又进行了一次大的调整,尚书机构迅速发展.秦朝时的尚书台只是属于少府下面的一个机构.魏晋以后尚书台从少府中独立出来,改名为尚书省,成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尚书省下分为各曹.到了隋唐时期,渐渐演化为六部,一直沿用到清朝.即:吏部掌管官员的任免考核户部掌管全国的土地、财政礼部掌管祭祀、教育和考试兵部掌管军事刑部掌管司法工部掌管土木建筑和交通六部形成后,九卿职权大大缩小了.武官西周时不设武官,官员文武兼管.到了春秋时期晋国设置中、上、下三军,国军任命军队统帅,才开始有了武官的设置,但是三军将领仍然兼管政事.秦汉以后,武官的设置大致可以分为:警卫皇宫和京师的军队将领掌管军事行政的武职领兵作战的将帅西汉时,太尉(后改称大司马,东汉时又改了回来)掌管全国的军事行政,统兵作战的武官有大将军、车骑将军等,还有名目繁多的杂号将军.魏晋以后,大司马、太尉、大将军等成为了虚衔,没有实权.都督中外诸军事或大都督是全国最高统帅.西魏、北周实行府兵制.全国分为100个府,每府以郎将统领.隋朝和唐朝继续实行府兵制.中央禁军设十六卫.都督管数州的军事.唐高宗以后,都督带使持节的,称为节度使.中唐以后,府兵制破坏,从募兵中组成中央禁军,共十个军.其中神策军实力最强,设护军中尉和中护军,为禁军统帅.唐代战时有元帅、副元帅为最高统帅.元帅一般以皇族担任,副元帅为大臣担任.中唐以后又以宦官监军,称都监.唐代还有经略使、招讨使、制置使、团练使等武职,多为节度使、观察使、刺史等担任.五代后周设殿前司,以都点检为禁军统帅.宋朝时,正规军称为禁兵.由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军司分别统领.教练武艺的军官称为都教头,教头.禁军调度权归枢密院,由皇帝亲自指挥.南宋时,禁军已经不存在,收编了诸将所辖部队,称为御前军.出兵时其统兵将领称为“某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辽朝守卫京师的部队称为“御帐亲军”,设侍卫司统领.警卫皇帝的部队称为“宫卫骑军”,设宿卫司统领.北枢密院掌契丹兵马,南枢密院掌汉人兵马.作战时设天下兵马大元帅.金朝的皇帝亲军由殿前都点检司统领.战时设元帅府,由都元帅指挥.元朝成吉思汗的卫队称为“怯薛”.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关.明朝军队实行卫所制.皇帝亲军初为十二卫,后来增至二十六卫,锦衣卫就是其中之一.清朝军队分为八旗和绿营两大系统.临时征召的部队称为勇军,例如曾国藩的湘军就是这种.监官与谏官中国古代职官的一个特点就是监官的发达.监官是监察各级官吏的.谏官则是规劝君主的过失,使其改正.随着专制体制的加强,到了清朝时,监官与谏官已经合并,统称为言官.监官的设置始于战国,最初由御史兼任.直到西汉末年,御史才成为监察官的专称.并一直沿用到清朝.谏官在西周时虽然没有专职,但是公卿大夫都有进谏的职责.春秋初年齐桓公设大谏,为谏官设置的开始.秦汉时有谏官之职但是没有专门机构.隋唐时,门下省逐渐成为谏官的主要机构.辽以后,谏官名存实亡,甚至不复存在.明清时,谏官的性质与监官相近.君主的秘书与文学侍从君主的秘书是从史官中分化出来的.主要负责君主诏令的起草、君主言行的记载、官书的编撰等.在商朝时就已经有太史、内史等富于秘书性质的官职.秦汉时期,御史大夫为秘书之长.魏晋以后,中书省掌管秘书的工作.唐代时,又设翰林院,负责起草诏书和作为文学侍从.又有学士院,最为君主对文人的礼遇,学士的地位往往高于宰相.学官学官又叫教官,指主管教育的官员和政府任命的老师.西周时学校有师氏教武艺,乐正教诗书礼乐.秦朝和汉朝有博士官,教授经学.隋唐以后有国子监作为政府的学校,设有祭酒等职.宫廷事务官宫廷事务官是指为君主及其家属服务的职官.它起源于君主的家臣.战国时期设有少府,到秦汉时成为了九卿之一,其中设有很多官职,都是为君主服务的.魏晋以后,宫廷事务改由门下省负责.隋朝时改称殿内省,唐朝改为殿中省.到了明朝,不设总管宫廷事务的机构,其职责由宦官和女官分掌.清朝则以内务府总管宫廷事务.地方长官另请参看中国行政区划西周实行分封制,地方长官分为诸侯和大夫两级.秦朝统一后,万户以上的县称为令,万户以下的县称长.汉代时,京师所在的郡分为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相当于郡太守.另外,汉武帝时设13州,长官为刺史.京师所在州的长官称为司隶校尉.唐朝时每道设观察使,又有节度使为地方的军政长官.到了宋代,县一级的长官称为知县,府一级的长官称为知府.明朝省级官员称为承宣布政使司负责行政,都指挥使司管军事,提刑按察使司管监察.中期以后,有总督,巡抚纵观一省军政.清朝于明朝大体相同.佐官、属官与胥吏在长官之下,有数量非常庞大的佐官、属官与胥吏,他们有些类似于现代的公务员.其设置也非常复杂,各个朝代的叫法也不相同.比如清朝的师爷就是这种性质的.荣誉性质的官职在中国古代的职官制度中,还有非常复杂的加官、试官、赠官、加职、加衔、兼官等情况.官员的级别中国古代的官职有非常严格的等级制度,表示等级的有:爵位:多根据亲缘关系和功劳大小而定,并且长期不变,可以世袭.勋官:主要用于奖赏有功人员所定的称号.品:是区分官员等级的标志.散官:表示官员实际等级的称号。
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

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陈茂同我国古代自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便出现了阶级,形成了国家,并逐渐建立了一套统治机构。
国家机构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机构的演变历史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因此,研究国家机构的演变历史,对于了解我国古代社会历史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阶级社会中,各级官吏,都是代表统治阶级管理和压迫人民的,各类职官机构,都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奴隶社会中,国家形式是以王为首的奴隶主贵族政体。
王是最大的奴隶主,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全国的土地、奴隶及平民都属王所有,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王把一部分土地、奴隶及平民分给同姓和异姓的贵族,封他们为诸侯。
诸侯是受封区的统治者,但须服从王命,对王承担徭赋义务。
在诸侯封地内,也建立一套掌握政治、经济和军事权力的政权机构和官吏,成为具有一定独立性的地方政权。
诸侯又把土地、奴隶及平民分封给奴隶主贵族卿、大夫。
卿、大夫是其封地内的统治者。
有的卿、大夫担任着王国或诸侯国的重要官职,辅佐王和诸侯进行统治。
商王廷设有百官,辅佐商王治理国家。
百官之中可分为政务官、宗教官和事务官三类。
政务官、宗教官的地位很高,权力很大。
周朝的官制在商朝的基础上更加发展,形成了一套庞大的官僚组织和较完整的官僚制度。
辅佐周王进行统治的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其权力很大,是国家的总管。
协助周王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是六卿,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
太宰是朝廷的政务总管,太宗管宗庙谱系,太史管起草文告、编写史书,太祝是最大祭祀官,太卜是占筮官,太士是神职官吏。
此外,周朝还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官,分别掌管土地、军赋、工程、群臣爵禄、刑罚等。
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统治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
春秋时期由于诸侯间强凌弱,大并小,互相间进行无休止的兼并争霸,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力,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官制度也因而发生了变化。
中国古代官职沿革

古代官职沿革官职的设置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原始社会没有官,当时民族和部落的首领,和现在官是不同的概念。
随着阶级的出现、国家的形成、官职制度也随之产生。
中国官职雏形是夏商时期的王、史、巫和臣、宰、尹。
周朝开始,才有现在意义上的官职。
《周礼》提出了”惟王建国、辨方正位、设官分职、以为民极”的设官目的,官职名正言顺,官位有职有权。
西周时期国家君主称王和天子,王位继承人称太子或东宫,王妻称后。
诸候的封地叫”国”,大夫的封地叫”邑”。
中央官制主要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六卿(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
三公是天子的顾问,坐而议政。
三孤为常任官,系有德之人担任。
六卿分掌管国事、民政教育、礼乐祭祀、军事征伐、刑法狱讼、百工土木。
官员的爵位分为卿、大夫、士三级。
这就是”三公九卿”。
地方官制是在王城之外划分出”乡”和”遂”,乡即五家为比,五比为闾,五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
遂即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五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分别设长。
春秋时期王室衰微、诸候势力增强,各国均有一套官制。
通常国君之下设相和将军,又设司徒、司马、马空、司寇等众卿,分掌民政、军事、土建、刑狱。
战国时期各国在地方大多确立了郡、县两级制,郡的长官为郡守,下设郡尉,管理军务。
郡下设县,长官为县令,下设县丞、县尉,分管财政和军务。
秦汉时期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统治,官职制度中央采取”三公九卿”制,地方继续实行郡县制。
确定”皇帝”为新的国君称号,一直沿袭。
并采取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分立。
丞相管理全国政务、太尉掌管军事、御史大夫司监察掌文书。
中央部门开始由家臣组织发展为国家机构,分为九卿:奉常(太常)管宗庙礼仪;郎中令(光禄勋)管宫庭掖门;卫尉管警卫奏章;太仆管皇车马政;廷尉(大理)管刑罚讼狱;典客(太鸿胪)管少数民族、藩属国来朝;宗正管皇族事务;治粟内史管租税钱谷和财政支出;少府即皇廷总管。
中国历代官职及历代官职解释

中国历代官职及历代官职解释中央职官:商王廷设有百官,辅佐商王治理国家。
百官之中可分为政务官、宗教官和事务官三类。
政务官、宗教官的地位很高,权力很大。
周朝的官制在商朝的基础上更加发展,形成了一套庞大的官僚组织和较完整的官僚制度。
辅佐周王进行统治的有太师、太傅、太保),其权力很大,是国家的总管。
协助周王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是六卿,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
太宰是朝廷的政务总管,太宗管宗庙谱系,太史管起草文告、编写史书,太祝是最大祭祀官,太卜是占筮官,太士是神职官吏。
此外,周朝还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司,分别掌管土地、军赋、工程、群臣爵禄、刑罚等。
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统治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
春秋时期由于诸侯间强凌弱,大并小,互相间进行无休止的兼并争霸,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力,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官制度也因而发生了变化。
秦灭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确定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并建立了“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
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
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
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
“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财政税收?r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r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r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r少府,掌管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r卫尉,掌管宫廷警卫?r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宗正,掌管皇帝宗族事务。
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
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亦称“三公”(又称“三司”)。
原来御史大夫的属官“中丞”保留下来,专司监察,以后称为“御史台”,中国历史上专职的监察机构,从此正式建立起来。
到了东汉,正式发号施令的是尚书台,三公的权力削弱,只能办理一些例行公事。
东汉末,曹操为了掌握大权,自任丞相,并一度恢复御史大夫等官职。
中国古今官职对照表

中国古今官职对照表01、太守。
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
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
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
02、刺史。
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
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03、京兆尹。
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
相当于北京市市长。
04、太尉。
秦至汉均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
相当于国防部长。
05、越骑校尉。
汉武帝时设置,禁军长官。
相当于卫戍区司令员。
06、廷尉。
执掌法律、主审要案的大臣。
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
07、史部尚书。
掌管全国文武官吏考核赏罚。
相当于人事部长。
08、光禄大夫。
皇帝身边顾问之臣。
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09、中书令。
掌管皇帝命令发布。
相当于“两办”秘书长。
10、尚书令。
参议大政,综管政务,百官之长。
相当行政院长。
11、车骑大将军。
地位尊崇,多加重臣。
相当于元帅军衎。
12、行军总管。
统领军队出征的主将。
相当于前沿总指挥。
13、都察院御史。
古代最高监察机构。
相当于监察部长。
14、知府。
地方行政长官,总管州、县事务。
相当于省长(或省辖市长)。
15、知州。
地方行政长官。
相当于省辖市市长。
16、知县。
地方行政长官。
相当于县长。
17、通判。
府之副职。
相当于副省长(或省辖市副市长)。
18、兵马指挥。
明清兵马司主官。
相当于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19、推官。
掌刑名,赞计典。
相当于最高法院政策司处长。
20、都事。
掌出纳文移。
国防部、监察部等部委内设机构局长。
21、给事中。
皇帝禁中寄禄官。
相当于元首生活或政治秘书。
22、经历。
部委所属机构主官。
相当于部委二级机构负责人。
23、行人。
供差遣出使。
相当于外交部工作人员。
24、典宝。
协司宝掌玉玺。
相当于两办负责印章的副处级干部。
25、县丞。
协助县令治理一县之事。
相当于副县长。
26、主薄。
掌钱粮、户籍。
相当于粮食局长或户籍局长。
27、检校。
代理官职。
秘书级。
28、教授。
府掌训导考核学生。
相当于省教育厅长。
29、教谕。
县掌教学。
历代职官制度的沿革

历代职官制度的沿革夏、商、西周的设官夏朝的官僚机构已初具雏形(车正,牧正,庖正,军队·六卿,监狱,乐官);商朝,由商王直接统治的中心区域叫内服,内服以外的诸侯统治区域称为外服。
在商朝,没有五等爵制度;西周,内服的职官分为公、卿、事务官;外服被分封的诸侯,在爵位上有公、侯、伯、子、男,在自己的封国内按周王朝设立职官;另外还有监国制度。
东周春秋中央——执政,司徒司空司马等众卿,内务官地方——国野制勋爵——卿、大夫作为爵称战国中央——以国君为首,下有将相分掌文武(楚国为令尹、司马)地方——设置郡(守,下设郡尉)县(令),由国君任免官吏秦汉中央——三公九卿制、加官地方——郡(守)县(令)制、东汉州郡县勋爵——官秩以石区分;20等爵制度;服饰(冠绶、颜色)魏晋南北朝三国中央——魏国:设置丞相,总领百官;中书省、尚书台、侍中寺(御史台),初具三省制模型;蜀汉;孙吴地方——州(刺史/州牧)郡(太守)县(令/长)三级两晋南北朝中央——两晋南朝:丞相/司徒,加“录尚书事”领大权;“八公”虚衔;中书省、尚书台(分曹)、门下省;北朝:三师、二大、三公、三省;御史台地方——州(刺史/牧)郡(太守/尹)县(令/长)三级勋爵:魏晋:九品九等,六等及更多爵;北魏:九品30等,六等爵;北周:九命最高,五等爵;南北朝:勋十二转隋中央——三省六部制、三师、三公【隋:内史(内史令)、门下(纳言)、尚书(尚书令);八座;秘书省、内侍省;九寺五监;御史台】地方——州县二级,总管府,行台省勋爵——职事官与散官;九品30阶(官的品阶);十一转勋;九等爵制唐中央——三省长官为宰相;三省: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侍中);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尚书、侍郎)‘御史台;九寺五监地方——道(节度使)州县二级(安史之乱);都督府;都护府勋爵——职事官与散官;九品30阶,文散官29阶,武散官31阶;十二转勋;九等爵制五代十国中央——三省六部为主干,枢密院地位提高地方——州(刺史)县(县令)两级;府宋中央——中书门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枢密院(枢密使,枢密副使)分掌政军大权的二府制;三师三公,赠官;三省六部名存实亡后恢复;三司;台谏地方——路(四个部门)州县勋爵——九品29阶(寄禄官、差遣制)辽金元辽:南北两院(南北宰相)金:一省制;路(兵马都总管)府(府尹)州县四级制元:一省制,中书省总领朝政,枢密院、御史台;宰相(左右丞相、平章政事);行省【下有路(总管)府州县】、行台明皇帝之下的最高行政官西周时周王下地位最高的是太师、太保、太宰。
中央官制的演变

汉武帝
设立中朝(内朝)
构成:亲信侍从(尚书、常侍等)
作用:与三公、外朝相制衡
汉武帝强化皇权的措施
建立中朝
中朝 尚 书 令 侍 中
皇
帝 外朝
常 侍 有事上报
丞 相
御 史 大 夫 九 卿
太 尉
决策机构 执行机构
专题:中国古代政治制度
东汉、魏晋南北朝
三省制出现萌芽 东汉:形成尚书台取代三公的权利
魏晋南北朝:尚书台改尚书省,设立中书省和门下省
三省六部制特点(三省之间的关系):
1、三省长官都是宰相 2、三省之间互相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 高办事效率
三省六部制的作用:
1)既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 率 2)完整地相权被分割,有利于皇权加强
三公九卿制与三省六部制比较
三公九卿制 三省六部制
应用时代 丞相职权地位
确立于秦,盛行于汉 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 国政事,有相对独立 的决策权、审议权和 行政权
二、安史之乱与唐末藩镇割据
专题:中国古代政治制度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1)权力高度集中 2)各项制度不断走向成熟和完善
3)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压制
4)注重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强化中央集权
专题:中国古代政治制度
专制皇权加强的评价:
专制皇权的不断强化是传统官僚体制 发展的产物,虽然有可能提高决策效 率,但却导致了一人独尊,将国家的 命运系于一人之手,最终成为社会发 展的桎梏
刘邦分封诸侯,郡国并行
诸侯王势力膨胀,威胁中央
景帝采纳晁错建议,削夺诸侯王封地
吴王刘濞联合六国诸侯,发动“七国之乱
专题:中国古代政治制度
公元前140年,汉武帝即位,为加强皇权,采取 了一系列 集权措施,来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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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史中国历代职官
中国官制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国家性质的演变而不断变化发展。
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一个官本位的国家,这是一个事实,官僚占有最多的社会资源,也占据着社会最多的荣耀。
国家出现以后,作为统治阶级要建立政府来管理这个国家。
政府实际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的执行者,政府是为了国家而产生,而存在的。
为了治理国家和管理政府事务,在人类历史上,无论什么类型的政府,都需要建立起一套管理国家事务的职业官吏,官吏是政府的代表,政府则是国家的权威性代表形式。
中国的君主制政府与职官之发展,经历奴隶制政府和封建制政府
前后两个历史阶段,长达四千余年的历史。
夏建立了第一个国家,从而产生了国家机构与职官,氏族首
领的职能被国家官吏所取代,并赋以新的形式与国家强力统治内
容。
到商代,国家机构与职官有了进一步发展,根据社会发展与国
家统治的需要,增加了一些新的机构和职官。
至周,国家机构与职
官设置已基本规范。
但就夏商周三代而言,国家机构与职官设置比
较简单、凌乱,缺乏系统性,分职设官随意性较大,一职一官,许多机构与职官界限不清,往往一个职官就是一个机构,职官分工既不明确也不固定。
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统治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
在春秋战国时期,适应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在国家机构与职官设置上有了很大突破。
在用人制度上,更是出现了飞跃,传统的世袭管制被打破,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利,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
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
官制度因而发生变化。
秦灭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
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确立了
以皇帝为核心,以三公九卿为主体的新型
封建官制。
这种新型管制既有流过管制的
综合借鉴,又有秦始皇本人的发明独创。
秦官制在中国官制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就整个封建社会官制而言,都是秦官制的继承发展和完善。
由于秦王朝的速亡,只建立起了国家机构,官职设置体系,而官吏管理制度缺乏系统的规章。
汉代继承巩固了秦官制,为其二千余年的历史奠定了基础,并建立了一套官吏选拔任用制度。
在官吏任用上以汉武帝最为开放,独具特色。
汉武帝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打破商人不得做官禁令,重用商人为官,实行以商沿商的皇帝。
开放的用人思想造就了一
个人才荟萃的时代。
汉武帝还将朝廷中枢官员做了调整,把秦的丞相、御史大夫、太尉改为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将御史大夫属官“中丞”保留下来,专司监察,成为独立的监察机构。
汉武帝为了便于处理政务,常通过内廷机构—尚书台发布政令,到了东汉,尚书台成为主要政务机构,而三公权利大大消弱,成为备员而已。
东汉末年,曹操掌握大权,自任丞相,并一度
恢复御史大夫等的官职。
曹丕称帝后,认为东汉尚书
台权利太大,便另设中书省,掌握机要,起草和发布
政令,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府。
尚书台自此成为执
行机构,其事务日益繁忙,开始分曹治事,设侍郎,
郎中等官,综理各曹工作。
到了晋代,门阀氏族统治
进一步加强,吏治也就更加腐败,晋代又将侍中改为
门下省,至南北朝,门下省成为国家机构重要部门。
隋唐时期,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同为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政务,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各部长官称尚书,隋唐三省六部的确立,是秦汉以后封建国家中央官制变化的结果。
其组织教完整,分工教明确。
从隋唐至明清,六部基本相沿未改。
但是原来分立的三省到唐太宗以后却逐渐起了变化,由于唐太宗在即位前曾当过尚书令,故当他做皇帝以后,大臣多不敢任其职,于是这个职务就不再授人,尚书省的长官就只设左右仆射,但不久,左右仆射成了听令执行的官员,不能参加大政,至高宗时,则用其他官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头衔参与朝政。
执行丞相职务,中书令、侍中就不常设了。
五代除沿袭唐制外,又设枢密院(管理军事机密、边防、军马等事)。
参与大
政,长官称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
宋代地方机构比较复杂,州上之
“路”由监察区变为一级政权。
路有转运
司、提刑司、提举常平司、提举学事司
(徽宗时,不久废),经略安抚司等机
构,置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提举常平
茶盐公事,提举学事,经略安抚使等职
官。
各司自由其责,互不统属,自行其政。
城市所在地设府,长官为知府,与州平行。
州本来管县,而在州之下又设军与监,二者均高于县。
元代废门下尚书省,中枢大政统一于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往往以太子充任。
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
此外,又在地方设行中书省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因此,元代的中书省职权极重。
明代将“行中书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省作为地方一级最高机构保留并确立下来,其内部机构得到进一步完善。
省下是府和直隶州,长官为知州和知府,再下为县和散州,长官为知县和知州。
实际,明地方行政体制为省一府,直隶州一县,散州三级制。
为了加强对官吏的监督和军事的控制,明又建立巡抚与总督制度。
到了清代,巡抚成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总督则往往主一省或数省之政,省下为道,府(直隶州,少数名族地区则设直隶厅),县(散州、散厅)》道员原为省之派出官员,以后演变为掌军掌民的重要官员。
这样,清代地方行政体制就成为省、道、府、县级四制。
随着中央官制的演变,地方官制也不断发生变化。
秦朝地方行政体制是郡县二级制,郡行政长官为首,下置尉与监御史尉主军事,监御史主官吏监察,县分大小等,长官为县令。
汉承秦置,实行郡县二级制,汉武帝将全国分成十三州(部),各设刺史一人,奉命巡察郡国。
到汉末,州发展成为一级地方政府,州长官由刺史改为州牧,郡县二级制成为州、郡、县三级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仍实行州、郡、县三级制,所不同的是州行政长官权利加强,不但主政,而且主军。
隋改州为郡,唐又改郡为州,均为二级制。
唐处理州、县外,还没有监察区一道。
道伟中央派出机构,道长官先后有黜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等名称,由朝廷从京官中派任。
隋唐还将数州合为一军区,设总管或都督主军事,在边远地区,唐又设节度使,主数州乃至十州之政,最后演变为地方割据势力—藩镇。
宋代鉴于唐五代藩镇之祸,为加强中央集权,消除藩镇,节度使成为空衔,并因地而置州、府、军、监、均有属县。
仍然是二级制。
州、县政务由中央派遣京官带原衔出任,称“知某州军州事”,“知某县事”,简称“知州”、“知县”。
此外又设监察区,称为“路”,路设都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某路常平公事等官,负责一路的吏治,民刑事件及财政事务。
此外,又设经略安抚使或安抚使,掌一路的地方军事,通常以本路的知州或支府充任。
清代的府、州、县制与明代略同,唯在一些情况特殊的地方设厅,厅的行政级与州相似,也有直隶厅与散厅之分。
府以上的道依然存在,并成为一级行政机构,道员也成为专职的官职,俗称“道台”。
省级制则由总督或巡抚综理军民要政,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
布政使名义虽然保留,但已成为总督或巡抚飞属员,专管税收、民政,称为“藩台”,又设按察使,管一省之司法。
府的长官称知府县的长官称知县,厅的长官称同知或通判。
这便构成省、道、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的四级地方官制。
无论在古代还是当代,中国政治体制,包括其等级安排,在塑造社会形态上都显示了巨大的权重。
由它的发生形态到形成为一个完整的体制,以至在现代的变形,其间经过了种种变化,我们要指出它的特点,至少应就过去官僚政治与现代政治两方面来说。
中国文化对特权体系的认同感,不仅表现在统治阶级---官僚阶级身上,也表现在统治阶级候补---底层知识分子身上,甚至也表现在被统治的底层平民身上。
中国自古没有人人平等的观念,人
分三六九等似乎为天经地义,底层平民对悲惨生活只能“认命”,而少数人因某种机缘巧合则是因为“天命”。
这与西方近现文化中的自由与民主观念截然不同。
官僚政治文化以及其核心特权观的确是中国传统文化无法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官僚政治的形成具有其历史必然性,首先中国自秦以来形成大一统的专制国家,治理这样的大面积、多民族国家需要很高的治理资源,秦制采取绝对中央集权,未几崩溃,汉代在其失败基础上反思创新,以儒家伦理道德为意识形态,以实质上的层层特权支撑起中央皇权,为后续2000余年的官僚政治模式奠下基础。
这种模式,将绝对皇权的一部分分散为官权,以官权的稳定来维系皇权的稳定,并以儒家的家族伦理来维系君与臣、臣与官、官与民的局域社会关系,以局域稳定维系全局稳定,从而形成了短中期之内稳定的社会关系。
历史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在前代官制的基础上,都建立了有利于自己统治的官制,但封建的混战,使各种专门人才成为急切的需要,并且直接动摇了整个社会制度,削弱了和抹杀了旧有的阶级划分,并在新的调子上重新划分阶级。
封建上层阶级社会地位的一般不巩固,是愈来愈加厉害,常使封建诸侯依靠官僚。
这种历史的继承性,构成了中国官制发展史,没有历史就没有今天,我们研究前代官制,正是为了今天能有所借鉴。
中国古代官制,无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如汉唐那样的地方分权时代,抑或明清那样的高度中央集权时代,都没有改变帝王的独裁专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