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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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服务档案管理制度

招标服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服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招标服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招标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招标服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招标服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应全面、系统地反映招标服务工作的全过程。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毁。

(四)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依法进行保密。

(五)规范管理原则: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二、档案范围及分类第四条招标服务档案范围包括:(一)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等。

(二)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

(三)评标文件: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

(四)合同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补充协议等。

(五)验收文件:包括验收报告、验收证书等。

(六)其他相关文件:包括招标代理协议、委托书、付款凭证等。

第五条招标服务档案分类:(一)按招标项目分类:按照招标项目的名称、编号等进行分类。

(二)按文件类型分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件等进行分类。

(三)按时间顺序分类:按照招标项目的时间顺序进行分类。

三、档案管理职责第六条招标服务档案管理工作由招标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招标服务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招标服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三)对招标服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四)定期对招标服务档案进行清理、鉴定、销毁,确保档案的整洁、安全。

(五)加强对招标服务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招标档案管理制度

招标档案管理制度

招标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招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档案的管理,提高招标工作效率,我们制定了招标档案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保护招标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为参与招标的各方提供便利,以下是招标档案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招标档案的范围1. 招标档案范围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中标文件、废标文件等所有与招标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2. 招标档案应当按照标的物、项目和年度进行归档管理,建立档案库,对招标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

3. 招标档案应当及时归档、整理,并进行编号、盖章和登记。

二、招标档案的保管1. 招标档案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保管室,并由专人进行管理,做到密封、防潮、防火、防盗,并保持干净整洁。

2. 招标档案不得私自带出档案室,不得在档案室以外的地方存放招标档案。

3. 招标档案的保管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试,并严格遵守档案保管的相关规定。

三、招标档案的查阅与借阅1. 招标档案的查阅应当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须填写《招标档案查阅登记表》,并得到相关领导及档案保管人员的签字同意。

2. 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查阅招标档案,更不得擅自将招标档案外流。

3. 招标档案的借阅应当严格控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借招标档案,必须签订《招标档案借阅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如保证金或押金。

四、招标档案的销毁1. 招标档案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销毁,不得随意销毁招标档案。

2. 招标档案的销毁必须由相关部门审批,并经过审查,未经审批不得销毁。

3. 招标档案销毁后,应当填写《招标档案销毁备案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五、招标档案的转移1. 招标档案转移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并办理《招标档案转移手续》,不得擅自转移招标档案。

2. 招标档案转移后,应当及时向接收部门提供相关的转移手续和材料,并做好档案的交接工作。

六、招标档案的备份1. 招标档案应当定期进行备份工作,保存在安全地方,并做好档案备份的标识和管理。

招标档案管理制度原则

招标档案管理制度原则

一、引言招标档案是招标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的总称,是招标工作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

为了确保招标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规范招标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招标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则1. 完整性原则招标档案应全面、真实地反映招标过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招标档案应包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付款凭证、审计报告等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文件。

2. 真实性原则招标档案应真实、准确地记录招标过程中的各种情况,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或销毁档案。

招标档案的编制、归档、保管、利用等环节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真实性。

3. 安全性原则招标档案是招标工作的核心资料,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

招标档案应按照保密等级进行分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档案的泄露、丢失或损坏。

4. 分类管理原则招标档案应根据其内容、性质、用途等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找、利用和保管。

招标档案的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招标项目分类:将招标档案按照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等进行分类,便于查找和管理。

(2)按照档案内容分类:将招标档案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合同等类别进行分类,便于利用。

(3)按照保密等级分类:将招标档案按照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便于保密管理。

5. 信息化管理原则积极推动招标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招标档案应采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6. 利用原则招标档案应充分发挥其作用,为招标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招标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利用:档案的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2)合理利用:档案的利用应满足招标工作的实际需要,不得滥用。

(3)及时利用:档案的利用应确保及时、准确、完整。

7. 保密原则招标档案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招标档案的保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保密:招标档案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执行。

招标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可控,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招标公司的档案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信息化管理,注重保护和传承档案信息,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招标公司内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和归档第四条招标公司的档案应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等。

第五条项目档案按照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归档,分为前期准备、招标、合同执行等阶段。

第六条人事档案应按照员工的部门和职务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招聘申请、合同、绩效评估等。

第七条财务档案应按照会计科目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支出、资产等。

第八条审批文件、会议纪要等文档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归档。

第三章档案的保存和处理第九条招标公司的档案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存,严禁私自销毁或外借档案。

第十条档案保存期限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并按照分类进行存放。

第十一条档案保存期满后,应根据文件的重要性决定是否继续保存或销毁,销毁应经过合法程序。

第十二条档案借阅应经过审批程序,并严格控制借阅人员的权限,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第十三条档案借阅后应及时归还,并记录借阅情况。

第四章档案的电子化管理第十四条招标公司应推行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建立信息化系统,确保档案的可追溯性和可查询性。

第十五条档案电子化管理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电子档案应使用合法的电子证据技术加密和保护,防止非授权人员的篡改和泄露。

第十七条电子档案的备份和恢复应按照公司的备份策略进行定期操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第五章档案的安全保密第十八条招标公司的档案应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实行严格的权限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档案室应设置门禁系统和监控设备,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

第二十条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严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查阅、复制和传播档案信息。

招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招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确保招标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招标资料的范围1.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招标信息资料;2. 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等投标资料;3. 开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开标、评标、中标资料;4. 招标投标过程中的往来函件、会议纪要、照片、录音、录像等辅助资料;5. 其他与招标投标活动相关的资料。

三、招标资料的管理职责1. 招标部门负责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2. 档案部门负责招标资料的接收、审核、分类、编目、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标资料的保密工作。

四、招标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招标部门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应按照规定收集招标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准确、真实;2. 招标部门应在招标投标活动结束后,将收集到的招标资料按照分类、编目、整理的要求,及时提交给档案部门;3. 档案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收集到的招标资料进行分类、编目、整理,确保资料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五、招标资料的归档与保管1. 招标资料归档应当遵循“一标一档”的原则,对每个招标项目建立独立档案;2. 档案部门应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招标资料进行归档、编号、编制目录;3. 档案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招标资料进行分类、存放,确保资料的保管安全;4. 档案部门应定期对招标资料进行清点、检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招标资料的利用1. 招标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依法、合规、便民、高效”的原则;2. 档案部门应根据单位内部规定和法律法规,对招标资料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利用进行审核、登记;3. 档案部门应定期对招标资料进行整理、更新,确保资料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七、奖惩1. 对在招标资料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招标资料管理制度,造成档案资料丢失、损坏、泄露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招标办档案管理制度

招标办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办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招标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招标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标办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二)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三)分级管理,明确责任;(四)科学利用,服务招标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及内容第三条招标办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招投标活动相关材料;(二)招标办内部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总结等内部管理材料;(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等参考资料;(四)其他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材料。

第四条档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一)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二)档案的保管、修复、鉴定、销毁;(三)档案的检索、借阅、利用;(四)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招标办领导层应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档案管理责任,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修复、鉴定、销毁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负责档案的保管、修复、鉴定、销毁工作;(三)负责档案的检索、借阅、利用工作;(四)负责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建设;(五)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和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档案收集:档案管理员应按照规定及时收集各类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立卷、编目等工作。

第九条档案归档: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归档规定,将整理好的档案及时归档。

第十条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一条档案修复: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损坏的档案进行修复,延长档案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档案鉴定: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招投标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招投标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投标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保障招投标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招投标活动的文件档案管理。

第三条招投标文件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二)统一管理原则;(三)安全保密原则;(四)完整、准确、及时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招投标文件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招标文件;(二)投标文件;(三)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四)中标通知书;(五)合同;(六)其他与招投标活动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招投标文件档案的收集:(一)招标文件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由招标人及时收集;(二)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提交;(三)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应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由招标人及时收集。

第六条招投标文件档案的整理:(一)按招投标活动的类别、时间顺序进行分类;(二)对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其完整、准确、真实;(三)对整理好的文件资料进行编号、编制目录,确保查阅方便。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招投标文件档案的保管:(一)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二)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洁、消毒,确保档案的清洁、卫生;(四)对重要档案实行双重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八条招投标文件档案的利用:(一)查阅档案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批;(二)查阅档案时,需填写查阅登记表,登记查阅内容;(三)查阅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四)查阅档案后,需及时归还,并做好归还登记。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九条招投标文件档案的销毁:(一)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经批准后予以销毁;(二)销毁档案前,需编制销毁清单,并由档案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三)销毁档案时,需在专人监督下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采购招标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采购招标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采购招标项目档案管理规定1. 简介本文档旨在规定采购招标项目档案的管理要求,以确保项目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采购招标项目档案是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记录和保存的重要文件,对于后续审计、项目验收和纠纷解决具有重要作用。

2. 档案分类2.1 项目基本信息档案项目基本信息档案包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等。

所有与项目的招标、投标和评标过程相关的文件都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保存,并且分类归档。

2.2 合同档案合同档案包括合同的起草、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合同的拟定、修改、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文件都应当按照合同编号和时间顺序进行保存归档。

2.3 付款档案付款档案包括招标项目中各方的付款记录,包括采购商的支付记录和供应商的收款记录。

不同的支付方式应当有相应的支持文件,如银行转账凭证、支票等。

2.4 项目验收档案项目验收档案包括项目交付验收的相关文件,如验收报告、验收证书等。

项目验收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应当进行保存和归档,以备后续审计和纠纷解决使用。

3. 档案管理要求3.1 档案文件命名规范档案文件应当按照统一的命名规范进行命名,包括项目编号、文件类型、日期等要素。

命名格式应当清晰简洁,便于查找和管理。

3.2 档案的保存和归档所有采购招标项目档案应当按照文件类型进行分类,并定期进行归档。

归档后的档案应当做好防火、防潮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3.3 档案的备份和恢复采购招标项目档案应当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档案数据丢失或损坏。

备份文件应当储存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且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恢复测试,确保备份的有效性。

3.4 档案的查阅和调取采购招标项目档案应当实行严格的查阅和调取制度,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和调取档案。

查阅和调取记录应当详细记录,包括时间、人员、目的等信息。

3.5 档案的保密和限制采购招标项目档案中的敏感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并进行限制和授权管理。

对于核心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信息,应当采取加密和访问控制的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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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档案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招标中心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则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更好的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为建设工程中标后的跟踪管理和咨询服务创造条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招标投标【招标采购】档案存档内容包括:
(一)招标【招标采购】工作全过程资料(参考表格范本目录)
备注:①资料分为一正一副;在资料封皮上标注(正本、
副本、废标和日期)
②日期为招标编号日期
③废标只留存正本
(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备注:标书留存一正两副
三、归档程序
(一)资料移交: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招标工作结束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整理完整的资料一份,上交档案资料员,并由档案资料员清点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

(二)资料归档保存:档案资料员从接收档案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进行分类归档。

四、档案借用规定
1、借用者要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不准涂改、
污损、拆散,丢失和转借。

2、借阅档案、资料必须先完善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归还时清点无误后由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当面销号。

3、查阅档案资料均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查找,任何人员均不能在室内自行查找。

4、未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不可将任何档案资料外借、复印、或发送电子档给外单位人员,如违反本规定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自行承担。

五、档案保密、防范
加强防范,做好档案室或柜的保密工作,注意防止失密、失盗、和火灾事故。

加强对档案室或柜的管理,杜绝腐蚀、潮湿、霉变和虫蛀。

编写:采购部审核:批准: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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