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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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是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确保建筑物在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具有一定的抗震能力至关重要。

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是中国地震动安全性评价与设计中的基础性规范,对于设计和建造抗震性能优良的建筑至关重要。

一、抗震设计的背景和意义地震是地球上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之一,其破坏性往往给建筑物带来重大威胁。

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能够显著提高建筑物在地震中的抗震性能,降低地震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保障人们在灾害中的生命安全。

因此,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对于提高城市抗震标准、提升建筑品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 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主要内容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包含了地震危害性分区、场地分类、工程地震动参数、结构抗震性能要求、抗震设计原则和规范等一系列内容。

其主要包括:1.地震烈度和场地分类:规范根据地震烈度和场地情况的不同,将地震危险性分为多个等级,并对不同地区进行分类,以满足不同地区的抗震需求。

2.工程地震动参数:规范详细规定了工程地震动参数的确定方法,包括最大可能地震、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等,这些参数是进行建筑物抗震设计的基础。

3.结构抗震性能要求:规范明确了建筑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性能要求,包括构建的稳定性、变形能力、耗能能力等。

4.抗震设计原则:规范强调了在建筑设计中应该遵循的抗震设计原则,例如合理布置结构抗震构件、避免单一抗震体系、重要设备的抗震设计等。

三、抗震设计规范的应用和实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应用不仅限于抗震构件的设计与构造,同时也应涉及建筑的地基与基础设计、物料选择、施工质量管理等方面。

只有全方位的、系统化的抗震设计工作,才能最大程度地确保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的安全性。

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需要建筑设计和施工人员的共同努力,要求在建筑工程的各个阶段中,都要考虑地震影响因素,采取有效的抗震设计措施。

附录A:《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附录A:《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附录A:《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省份抗震参数区域广东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该项目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汕头(金平、壕江、龙湖、澄海),潮安,南澳,徐闻,潮州广东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该项目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揭阳,揭东,汕头(潮阳、潮南),饶平广东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该项目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广州(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番禹、南沙、萝岗),深圳(福田、罗湖、南山、宝安、盐田),湛江、霞山、坡头、麻章),汕尾,海丰,普宁,惠来,阳江,阳东、东,阳西,茂名(茂南、茂港),化州,廉江,遂溪,吴川,丰顺,中山,珠海(香洲、斗门、金湾),电白,雷州,佛山(顺德、南海、禅城),江门(蓬江、江海、新会),陆丰广东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该项目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

韶关(侦江、武江、曲江),肇庆(端州、鼎湖),广州(花都),深圳(龙岗),河源,揭西,东源,梅州,东莞,清远,清新,南雄,仁化,始兴,乳源,英德,佛冈,龙门,龙川,平远,从化,梅县,兴宁,五华,紫金,陆河,增城,博罗,惠州(惠城。

惠阳),惠东,四会,云浮,云安,高要,佛山(三水、高明),鹤山,封开,郁南,罗定,信宜,新兴,(江门)开平,恩平,台山,阳春,高州,翁源,连平,和平,蕉岭,大埔,新丰北京天津1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第一组:北京(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丰台、石景山、海淀、房山、通州、顺义、大兴、平谷),延庆,天津 (汉沽),宁河。

北京天津2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第二组:北京(昌平、门头沟、怀柔),密云;天津(和平、河东、河西、南开、河北、红桥、塘沽、东丽、西青、津南、北辰、武清、宝坻),蓟县,静海。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解析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解析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4. 明确区分框架与抗震墙组成的结构:少框架属于 抗震墙结构范畴;少墙体属于框架结构范畴;一般 的框架抗震墙结构,墙体分配的倾覆力矩≥ 50%总 地震倾覆力矩。 5. 提高框架-筒体结构的多道防线:其框架按刚度分 配的最大楼层地震剪力不宜小于10%结构总地震剪 力;否则,框架承担15%总地震剪力并加强筒体地 震作用和构造。 6. 增加板柱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高度不大于12m 时,不要求墙体承担全部地震作用。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第 3 部分
框架结构抗震设计
含框架结构和其他结构中的框架 不含异型柱框架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框架结构] 设计要求提高的汇总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序 号
项目
高度(m) 跨数 尺寸边长(直径)

2001规范 60, 55, 45, 25
无规定
2010规范 60, 50, 40(35), 24 H>24m不应单跨 ≥400mm(450) (一~三级且n>2)
Vj
jb M b
' hb 0 as
' hb 0 as (1 ) H c hb
一级框架结构和9度的一级框架可不按上式确定,但应 符合下式要求:
Vj
1.15 M bua
' hb 0 as
' hb 0 as (1 ) H c hb
jb —— 强节点系数;对框架结构,一级宜取1.5,二级宜取
(1)对框架结构的轴压比限制适当从严;对框剪结构、筒体结构,
框架为第二道防线,对延性要求稍松,因此轴压比适当放松;对部
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框支柱必须提高延性,其轴压比从严。 (2)国内外试验表明,增加柱配箍率;采用复合箍螺旋箍,连续复 合螺旋箍;截面中配置芯柱,均能增加柱的位移延性,可对轴压比 适当放松,但其箍筋加密区的体积最小配筋率,应满足放松后轴压 比的箍筋配筋率要求。 (3)6度设防区,允许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其轴压比计算,可取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
hb0 Hc
as' ) hb
jb —— 强节点系数;对框架结构,一级宜取1.5,二级宜取
1.35,三级宜取1.2;对于其它结构类型中的框架,一级宜 取1.35,二级宜取1.2,三级宜取1.1。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9. 楼梯间 6.1.15
6.1.15 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本次修订增加了楼梯间的抗震设计要求。对于框架结构, 楼梯构件与主体结构整浇时,梯板起到斜支撑的作用,对结 构的刚度、承载力、规则性的影响比较大,应参与抗震计算; 当采取措施,如梯板滑动支承于平台板,楼梯构件对结构刚 度等的影响比较小,是否参与整体计算差别不大。对于楼梯 间设置刚度足够大的抗震墙的结构,楼梯构件对结构刚度等 的影响较小,也可不参与整体抗震计算。
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框支柱必须提高延性,其轴压比从严。
(2)国内外试验表明,增加柱配箍率;采用复合箍螺旋箍,连续复
合螺旋箍;截面中配置芯柱,均能增加柱的位移延性,可对轴压比
适当放松,但其箍筋加密区的体积最小配筋率,应满足放松后轴压
比的箍筋配筋率要求。
(3)6度设防区,允许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其轴压比计算,可取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0.6 0.7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增加了四级抗震等级的各类结构的框架柱、框支柱的轴 压比限值。试验表明,受压构件的位移延性随轴压比的增 加而减小。结合震害经验作如下修订:
(1)对框架结构的轴压比限制适当从严;对框剪结构、筒体结构,
框架为第二道防线,对延性要求稍松,因此轴压比适当放松;对部
框架节点核心区剪力设计值的计算公式基本与02规范 相同,仅对剪力增大系数作了部分调整。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稿 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稿 GB50011-2010
表 6.4.5-3 抗震墙约束边缘构件的范围及配筋要求 项目 一级(9 度) λ≤0.2 lc(暗柱) lc(翼墙 或端柱) λv 纵向钢筋(取较大值) 箍筋或拉筋沿竖向间距 0.20hw 0.15hw 0.12 λ>0.2 0.25hw 0.20hw 0.20 一级(7、8 度) λ≤0.3 0.15hw 0.10hw 0.12 λ>0.3 0.20hw 0.15hw 0.20 二、三级 λ≤0.4 0.15hw 0.10hw 0.12 6φ14) 150mm λ>0.4 0.20h
w
hc
0.15h
w
0.20
0.012Ac, 8φ16 100mm
0.012Ac, 8φ16 100mm
0.010Ac, 6φ16(三级
注: 1 抗震墙的翼墙长度小于其 3 倍厚度或端柱截面边长小于 2 倍墙厚时,按无翼墙、无端柱查表;端柱有集中荷载时,配筋构造尚应 满足与墙相同抗震等级框架柱的要求; 2 lc 为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长度,且不小于墙厚和 400mm;有翼墙或端柱时不应小于翼墙厚度或端柱沿墙肢方向截面高度加 300 mm; 3 v 为约束边缘构件的配箍特征值,体积配箍率可按本规范式(6.3.9)计算,并可适当计入满足构造要求且在墙端有可靠锚固的水 平分布钢筋的截面面积; 4 hw 为抗震墙墙肢长度; 5 为墙肢轴压比; 6 Ac 为图 6.4.5-2 中约束边缘构件阴影部分的截面面积。
表 3.4.3-2 竖向不规则的主要类型 不规则类型 侧向刚度不规则 定义和参考指标 该层的侧向刚度小于相邻上一层的 70%,或小于其上相邻三个楼层侧向刚度平均 值的 80%;除顶层或出屋面小建筑外,局部收进的水平向尺寸大于相邻下一层的 25 % 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 楼层承载力突变 竖向抗侧力构件(柱、抗震墙、抗震支撑)的内力由水平转换构件(梁、桁架等)向下 传递 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小于相邻上一楼层的 8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 适用最大高度( 新增 0.30g)
结构类型 框架 框架-抗震墙 抗震墙 框支抗震墙
2001 规范
45 100 100 80
2010 规范(0.2g)
40 100 100 80
核心筒-框架
100
100
筒中筒
120
120
板柱抗震墙
30
55
竖向和水平均不规则结构,最大高度宜减少 10%
总高度指地面至主要屋面板板顶高度
框架结构
0.65 0.75 0.85 0.90
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 0.75 0.85 0.90 0.95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0.6 0.7


增加了四级抗震等级的各类结构的框架柱、框支柱的轴 压比限值。试验表明,受压构件的位移延性随轴压比的增 加而减小。结合震害经验作如下修订:
第 3 部分
框架结构抗震设计
含框架结构和其他结构中的框架 不含异型柱框架
[框架结构] 设计要求提高的汇总
序 号
项目
1
高度(m)
2
跨数
2001规范 60, 55, 45, 25
无规定
3 尺寸边长(直径)
≥300mm(350)




4
轴压比
0.7 0.8 0.9 —
5
柱 纵
中柱、 边柱
1.0
0.8
二(三) 一(二) 一


≤35m
>35m




调整了混凝土抗震等级:
(1)框架结构抗震等级加严,高度以24m为界,并使各烈 度分级一致。明确规定框架结构不包括异形柱框架。 (2)与抗震规范一致,板柱 — 剪力墙结构的适用高度有 所增大,其抗震等级划分相应调整。 (3)低、多层框架 — 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和部分框 支剪力墙结构以24m为界,不大于24m的降低一级,但四级 和框支层框架不降低。 (4)框架 — 核心筒结构的高度低于60m,并符合框架— 剪力墙结构的有关要求时,其抗震等级按框架—剪力墙结 构确定。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修订介绍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修订介绍
建筑抗震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规范GB50011-2010的修订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多个单位组成修订编制小组共同完成。修订依据包括原建设部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以及技术标准如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修订过程经历了从2007年第一次全体工作会议到2010年发布公告的多个阶段,期间进行了初稿编制、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发布、试设计开展和送审稿审查等工作。汶川地震的经验为规范修订提供了重要启示。最终修订后的规范包含14章、12附录、613条,相比2001版有所增加,特别是新增了大跨屋盖建筑、地下建筑等章节,同时删去了内框架房屋相关内容。整体修订旨在提高我国抗震设计水平,更好地应对地震灾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有关要求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有关要求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有关要求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1.01.10
•【文号】建办标函[2011]12号
•【施行日期】2011.01.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有关要求的通知
(建办标函[2011]1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以下简称新版《规范》)已经我部批准发布,于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以下简称旧版《规范》)同时废止。

为做好新版《规范》与旧版《规范》实施的衔接,保障建筑抗震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新版《规范》实施日之后,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工程项目,应按新版《规范》执行。

二、在新版《规范》实施日之前,已经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工程项目,鼓励按新版《规范》执行。

三、执行新版《规范》的同时,可提前执行已批准发布但尚未正式实施的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等新标准,确保抗震措施和要求全面落实;并应执行其他相关现行标准。

四、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上述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新版《规范》的实施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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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轴压比
0.7 0.8 0.9 —
5
柱 纵
中柱、 边柱
1.0
0.8
0.7
0. 6
筋 角柱 1.2 1.0 0.9 0. 8
6 强柱弱梁ηc 1.4 1.2 1.1 —
7
柱强剪 ηvc
1.4 1.2 1.1 —
8 强节点 ηjb 1.35 1.2 — —
9
楼梯间
无详细规定
2010规范
60, 50, 40(35), 24
H>24m不应单跨
≥400mm(450) (一~三级且n>2)




0.65 0.75 0.85 0.9
1.1 0.9 0.8 0.7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2 1.0 0.9 0.8 1.7* 1.5 1.3 1. 2 1.5* 1.3 1.2 1. 1 1.5* 1.35 1.2 —
加武强汉大梯学段土和木建填筑充工墙程学院
>35m 一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调整了混凝土抗震等级:
(1)框架结构抗震等级加严,高度以24m为界,并使各烈 度分级一致。明确规定框架结构不包括异形柱框架。 (2)与抗震规范一致,板柱 — 剪力墙结构的适用高度有 所增大,其抗震等级划分相应调整。 (3)低、多层框架 — 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和部分框 支剪力墙结构以24m为界,不大于24m的降低一级,但四级 和框支层框架不降低。 (4)框架 — 核心筒结构的高度低于60m,并符合框架— 剪力墙结构的有关要求时,其抗震等级按框架—剪力墙结 构确定。
3. 改进、细化抗震墙的构造要求,包括墙厚、分布 筋、约束边缘构件和底部加强部位范围等。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4. 明确区分框架与抗震墙组成的结构:少框架属于 抗震墙结构范畴;少墙体属于框架结构范畴;一般 的框架抗震墙结构,墙体分配的倾覆力矩≥ 50%总 地震倾覆力矩。
5. 提高框架-筒体结构的多道防线:其框架按刚度分 配的最大楼层地震剪力不宜小于10%结构总地震剪 力;否则,框架承担15%总地震剪力并加强筒体地 震作用和构造。
6. 增加板柱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高度不大于12m 时,不要求墙体承担全部地震作用。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第 2 部分
适用高度和 抗震等级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1.房屋适用高度变化情况 6.1.1
● 适用最大高度( 新增 0.30g)
结构类型 框架
2001 规范
45
2010 规范(0.2g)
1. 房屋适用高度变化情况 6.1.1
6.1.1 见第1部分 。
2. 跨数规定 6.1.5
6.1.5 甲、乙类建筑以及高度大于24m 的丙类建筑,
不应采用单跨框架结构;高度不大于24m 的丙类建筑 不宜采用单跨框架结构。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3. 尺寸边长(直径) 6.3.5
6.3.5 柱截面的宽度和高度,四级或不超过2层时
框架 结构
框架抗震墙结

抗震墙 结构
框支抗震 墙结构
筒体 结构
板柱-抗震 墙结构
高度
框架(跨度≥18m)
高度 框架 抗震墙
高度 抗震墙
加强(一般)部位 框支层框架
框架(外筒) 核心筒(内筒)
高度 框架、板柱的柱
抗震墙
≤24m 四(三)
≤60 四 三
≤80 四
三(四) 二
三 二
≤35m 三 二
>24m 三
不宜小于300mm,一、二、三级且超过2层时不宜小于 400mm;圆柱的直径,四级或不超过2层时不宜小于 350mm,一、二、三级且超过2层时不宜小于450mm。
❖ 本次修订,根据汶川地震的经验,对一、二、三 级且层数超过2层的房屋,增大了柱截面最小尺寸的 要求,以利于实现“强柱弱梁”。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4. 轴压比 6.3.6
6.3.6 柱轴压比不宜超过表6.3.6的规定。对Ⅳ类场地上较
高的高层建筑,柱轴压比限值应适当减小。
表6.3.6 柱轴压比限值
结构体系
抗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框架结构
0.65 0.75 0.85 0.90
高度
抗震墙结
框架

抗震墙
抗震墙
高度
结构
抗震墙
框支抗震 加强(一般)部位
墙结构
框支层框架
筒体
框架(外筒)
结构
核心筒(内筒)
板柱-抗震
高度
墙结构
框架,板柱的柱
抗震墙
≤24m 二(一)
>24m 一
≤24 25~60


>60m 一


≤24 25~80


>80m 一
二(三) 一(二) 一


≤35m 一
40
框架-抗震墙
100
100
抗震墙
100
100
框支抗震墙
80
80
核心筒-框架
100
100
筒中筒
120
120
板柱抗震墙
30
55
竖向和水平均不规则结构,最大高度宜减少 10%
总高度指地面至主要屋面板板顶高度
2010 规范(0.3g)
35 80 80 50 90 100 40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 抗震等级变化情况 (丙类6度) 6.1.2
框架,板柱的柱
抗震墙
≤24m 三(二)
>24m 二
≤24 25~60


>60m 二


≤24 25~80


>80m 二
三(四) 二(三) 二
一(二) 一


≤35m 二
>35m 二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 抗震等级变化情况 (丙类8度,乙类7度*)
框架 结构
高度
框架(跨度≥18m)
框架-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第 1 部分
条文变化简况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10规范对2001规范的主要改进:
1. 局部调整适用的最大高度、抗震等级的高度分界, 以及裙房和地下室的抗震等级。
2. 提高框架结构抗震能力,从高度、跨数、柱截面 尺寸、强柱和强剪内力调整、轴压比、纵筋配筋 率到楼梯间。
>60m 三
>80m 三
二(三) 二
>35m 二 二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 抗震等级变化情况 (丙类7度,乙类6度)
框架 结构
高度
框架(跨度≥18m)
框架-
高度
抗震墙结
框架

抗震墙
抗震墙
高度
结构
抗震墙
框支抗震 加强(一般)部位
墙结构
框支层框架
筒体
框架(外筒)
结构
核心筒(内筒)
板柱-抗震
高度
墙结构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第 3 部分
框架结构抗震设计
含框架结构和其他结构中的框架 不含异型柱框架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框架结构] 设计要求提高的汇总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序 号
项目
1
高度(m)
2
跨数
2001规范 60, 55, 45, 25
无规定
3 尺寸边长(直径)
≥300mm(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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