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供电的保护措施(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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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中对作业规程、措施要求(2021版)

煤矿安全规程中对作业规程、措施要求(2021版)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煤矿安全规程中对作业规程、措施要求(2021版)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make mistakes煤矿安全规程中对作业规程、措施要求(2021版)除第三编井工煤矿中第五章冲击地压防治(225~245条)、第九章第二节立井提升(393~407条)、水力采煤、放顶煤开采、连续采煤机、柔性采煤法等和第四编露天煤矿(510~636条)以外有19条对“作业规程”进行要求第四条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2.第八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第三十八条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无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4、第五十八条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架棚巷道只有出矸时需要用金属前探梁对当班开挖进尺进行临时支护,永久支护当班跟拢碛头,本条主要针对锚喷巷道)5、第六十一条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桩及其孔深和牢固程度,必须根据岩性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在使用耙装机、反井法掘进煤仓时)耙装机作业时,其与掘进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允许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主要是根据耙装机的容绳量,还有必须和锚喷巷道临时支护长度一致)6、第八十条开凿或者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跑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作业规程中明确。

保证井下安全用电的措施

保证井下安全用电的措施

保证井下安全用电的措施
地下矿井生产动力电气设备众多,保证井下安全用电是矿山生产保障的重要内容。

以下是保证井下安全用电的措施:
1. 矿井电力系统的接地
矿井生产用电设施均应接入地线,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气设备安全
标准,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确保矿井电气系统的完好性。

2. 监控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
矿井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应定期进行检查,记录现场数据,如设备温度、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定期进行电气线路维修
矿井电气线路作为重要的工作环节,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电气线路
的正常使用。

4.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安全标识和防护措施
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安全标识和防护措施,如警示标志、绝缘板等,提高使用人
员的安全意识。

5. 进行电气设备安全保护措施
安装过流、过载、保护继电器等保护装置,确保电气设备在过载、短路等突发
情况下自动断电,保证使用人员的安全。

6. 实施定期检查和维护
对矿井电气系统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建立主题清单,落实问题的整改和解决,确保矿井电气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总之,保证井下安全用电是矿山生产保障的重要内容,对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维护与检查必须要达到规范和标准,才能确保矿井电气系统的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之煤矿供电的保护措施

安全管理之煤矿供电的保护措施

安全管理之煤矿供电的保护措施前言在煤矿生产中,供电系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保障煤矿正常生产运行。

但供电系统也存在一些安全风险,如供电电压过高、短路、漏电、火灾等。

因此,在煤矿生产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措施,以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煤矿供电保护措施1. 电气防护在煤矿供电系统中,主要采用绝缘、接地、隔离、保护等措施实现电气防护。

电气防护旨在减少电气伤害的发生。

具体措施如下:•绝缘:在对电器或电气设备进行维护时,一定要检查绝缘情况,以确保绝缘性能良好。

在现场作业时,必须使用带有绝缘的工具进行作业,以防止发生电气事故。

•接地:接地是减少电气伤害的有效措施之一。

在煤矿中,应对供电系统进行接地保护,如对输送电缆、设备箱体等进行接地,以确保煤矿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隔离:对于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类型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适宜的隔离措施,以防止电器短路或其它事故。

•保护:在煤矿供电系统中,应配备适用的保护装置,如短路保护、过电压保护、漏电保护等,以及对电气设备进行促动式维护,以确保供电系统稳定运行。

2. 火灾预防火灾的发生对煤矿供电系统构成重大威胁,因此,在供电系统的使用中,需要采取预防措施,以降低火灾的发生概率,保证煤矿供电的安全。

具体措施如下:•接地保护:通过接地保护、带电体绝缘保护、电磁兼容等技术手段,降低皮托管、油类、油机等设备的自燃风险,降低设备故障与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

•系统监测:利用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远程监控等技术手段,实现对供电系统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消除供电系统中潜在的火灾隐患。

•集成管理:将施工安装、运行管理与预防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完整的预防、管理机制,实现供电系统的正确使用、有效维护、科学管理。

3. 应急措施在煤矿供电故障或事故跳闸的情况下,应急措施的重新供电压力是极大的。

因此,在供电系统的设计、维护和应用中,应特别注意应急措施的可靠性和持久性。

具体措施如下:•备用电源:配备备用电源以保持煤矿的正常供电。

浅议煤矿井下供电短路保护

浅议煤矿井下供电短路保护

浅议煤矿井下供电短路保护摘要:煤矿安全问题一直是煤矿企业的关注重点,尤其是煤矿井下的供电安全更为重要。

在煤矿井下的供电系统中,偶尔也会出现短路的现象,所以短路保护作为保证煤矿井下安全供电的其中一种保护方式,对于煤矿的安全生产和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方面的作用不容小觑。

主要对煤矿井下常用的短路保护方法进行阐述,同时提出相应的供电系统短路保护方面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煤矿井下;供电短路;保护对策引言短路保护是确保井下生产安全的一个非常有效的途径,如果井下生产的过程中出现了短路故障而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的时候,短路电弧就可能会将防爆外壳击穿,这样也就使其防爆性能受到极大的影响,甚至是完全丧失,这对井下生产的安全会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但是电气设备运行的过程中还是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而出现短路的故障,如果漏电保护装置无法正常运行的时候,就可能会出现短路的故障,针对这样的现象,我们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加以处理,确保井下短路保护的可靠性。

1 煤矿井下供电短路的危害与成因分析1.1 短路的危害矿井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环境,这种特殊性具体体现在井下作业环境恶劣、巷道和采掘作业面空间狭窄、存在大量的瓦斯煤尘、电气设备分散且移动频繁等等,故此在具体运行中,很容易出现各种问题,短路则是其中最为典型的问题之一。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中,相与相之间或相与地(或中性线)之间发生非正常连接(即短路)时流过的电流,此时的电流值要远远大于额定电流,并取决于短路点距电源的电气距离。

煤矿井下高压供电系统的安全运行与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方式关系密切,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要求,矿井下的变压器严禁采用中性点的接地方式。

由此可知,井下的短路故障主要是指相与相之间或相对地以及三相同时相连的情况。

当供电系统出现短路故障之后,系统的阻抗便会有所下降,而电流则会显著增加,短路时产生的电流相当于正常工作电流的十几倍,有时甚至会达到上百倍,如此之大的短路电流会对煤矿井下的各种电气设备以及矿井安全生产作业造成危害。

煤矿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及保护

煤矿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及保护

煤矿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及保护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煤矿供电有着电压越来越高、负荷功率越来越大、线路越来越复杂、供电保护越来越精确的趋势。

那么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电网的安全性、可靠性、合理性和经济性。

尤其煤矿井下采掘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生产工作面不断向前延伸、扩大,给煤矿井下安全供电带来了许多不利的影响。

文章首先对井下特殊环境进行了分析,然后对煤矿企业井下供电提出了基本要求,最后就预防井下电气火灾的安全检查措施给出了一些措施。

关键词:煤矿井下;低压供电;保护措施引言:煤炭资源在我国各种能源中占据相当高的地位。

我国的煤炭资源存储量相较于其他能源要多的多,因此,煤炭的需求很大。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我们对煤炭的需求量日益增加。

需求量的增加必然导致煤矿开采量的增加。

煤矿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

对于一个煤矿矿井而言,它的结构非常复杂,开采煤矿也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

而低压供电系统的复杂性更多,难以安全稳定运行。

因此对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进行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

低压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是煤矿正常开采的保障条件。

目前,我国对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的保护措施的研究还不够成熟,导致煤矿发生火灾的情况问题频发。

为此,相关部门专门拨款用于研究低压供电系统的保护措施。

一、供电系统的现状电力是煤矿生产的主要能源。

对煤矿井下进行可靠、安全、经济合理的供电,对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及保证安全生产等方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确保安全和正常生产的需要,合理优化井下供电系统就显得更为重要。

当今,随着矿井供电电压等级的不断提高,井下低压供电系统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对于供电路径而言,由地面110kV(或35kV)变电站到井下中央变电所,再由井下中央变电所到采区变电所,再由采区变电所到采掘工作面移动配电点。

对于高压来说,所用电压等级35kV/6kV。

井下供电高压采用10kv或6kV。

就高产高效综采工作面而言,若工作面供电电源引自采区变电所6000V分段母线上,则工作面就存在6000V,3300V,1140V和660V等4种动力电压等级。

煤矿供电的保护措施

煤矿供电的保护措施

煤矿供电的保护措施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资源工业,煤矿供电系统是煤矿生产的重要保障。

为保障煤矿供电安全,必须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本文将介绍煤矿供电的保护措施。

煤矿供电系统的结构煤矿供电系统分为输电系统、变电系统和配电系统三大部分。

•输电系统:主要由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组成,输电线路将电力从发电站送至变电站。

•变电系统:主要由变电站和变电设备组成,变电站负责对输入的高压电力进行变化;变电设备包括高压开关、变压器等设备。

•配电系统:主要由配电变电站和电缆、电缆桥架等组成,负责将变电站输出的低压电力,送至煤矿生产现场的各类设备终端。

煤矿供电系统的保护措施外部环境保护煤矿位于山区或平原,生产环境极其苛刻,必须加强对外部环境的保护。

下面是一些具体的措施:1.防雷措施:采用避雷装置、钢管接地等防雷措施。

2.防污染措施:加装保护隔离装置,严禁在煤矿周围倾倒、堆放、燃烧有害物质。

3.防洪措施:对煤矿周围的河流、水库、水塘等进行防洪设施加固。

主电源保护煤矿供电系统的主电源包括发电站和外部电网,需要保证主电源的稳定供电。

下面是一些具体的措施:1.电网电压监测:主电源电压监测是对电压波动的前提监测,可实现对主电源的实时检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防止电压过大过小的突然变化。

2.电流监测:煤矿大型机械设备设备耗电量较大,为了防止功率过载,需要监测电流的变化情况。

3.电源备份:发电站和外部电网之间需要搭建电缆备用方法。

一旦主电源出现故障,快速切换至备用电源,保证煤矿供电的连续性。

供电线路保护供电线路是煤矿系统的重要部分,若出现故障可能造成系统瘫痪,因此需要保护。

下面是一些具体措施:1.电力监测:对输电线路和变电设备进行不间断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漏洞和缺陷。

2.线路铺设保护:电力线路的铺设需要选取合适的路线和适宜的杆塔等,能够承受恶劣天气的考验。

3.防雷保护:电线路存在遭受自然灾害、雷击的风险,因此必须加装配套的防雷装备。

设备保护煤矿供电系统需要有一系列的设备来完成各项功用。

2021年587号文件 关于煤矿的规定

2021年587号文件 关于煤矿的规定

2021年587号文件关于煤矿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煤炭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煤炭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地表或者地下的煤炭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第四条国家对煤炭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方针。

第五条国家依法保护煤炭资源,禁止任何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的行为。

第六条国家保护依法投资开发煤炭资源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保障国有煤矿的健康发展。

国家对乡镇煤矿采取扶持、改造、整顿、联合、提高的方针,实行正规合理开发和有序发展。

第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劳动保护,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国家对煤矿井下作业的职工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开发利用煤炭资源过程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

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
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第十条国家维护煤矿矿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保护煤矿企业设施。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
煤矿井下的安全供电对于矿工和矿井运营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措施:
1. 矿用电缆:使用耐磨、耐压和防爆材料制造的矿用电缆可以保证电力传输的安全性。

这些电缆通常具有较高的耐火性能并能够在恶劣的环境中使用。

2. 防爆开关和电路断路器:煤矿井下应使用防爆型开关和断路器,以避免电路短路和故障引起的火灾和爆炸。

3. 漏电保护装置: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可以及时发现并切断漏电故障,从而有效预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用电培训:矿工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用电培训,了解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这有助于减少因错误操作而引发的事故。

5. 定期设备维护: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6. 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在煤矿井下设置紧急照明和报警系统,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迅速提醒矿工并提供必要的照明。

请注意,这些只是一些常见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措施。

实际的煤矿井下安全供电方案可能会因矿井特殊情况和法规要求而有所不同。

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指导文件可能提供更加详细和准确的信息,建议您在查阅相关文件和专业人员的指导时,更好地了解2024年煤矿井下安全供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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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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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供电的保护措施(2021)
煤矿供电的保护措施(2021)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电源
电源是指用电户和用电设备获得电能的来源,如变电所或发电厂。

电源也有它的相对性,对于一个供电系统末端的用户来说,如煤矿的采煤工作面,向它提供电能的是采区变电所,而采区变电所的上一级电源是中央变电所,而向中央变电所提供电能的有可能是矿井变电站。

因此,电源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可以依此类推,直至区域变电站、发电厂。

若供电系统中只有一个电源,当电源出现故障时,整个供电系统必然会全部中断供电,因而供电的可靠性极差。

在煤矿供电系统中具有许多一类负荷,对一类负荷必须设置备用电源,以便在正常的工作电源发生故障时,由备用电源供电,从而提高供电的可靠性。

为此,自矿井供电的电源应取自于电力网中的两个区域变电所或发电厂。

2.供电线路
为保证矿井供电的可靠性,对供电电源线路有如下要求:
①《规程》规定:“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

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年产60000t 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

”“每一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是指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电源不得少于两回线路,并应符合下列要求:在友生任何一种故障时,两个或两个以上电源、线路不得同时受到损失;在发生一种故障,且保护动作正常时,至少应有一个电源不中断供电,并能担负全矿井的负荷;在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主保护失灵,以至所有电源中断供电时,应能在有人值班的变电所,经过必要的操作,迅速恢复一个电源的供电,并能担负矿井的全部负荷。

此外,‘‘矿井的两回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②《规程》规定:“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两回路电源线路中,不运行的备用线路,如果不带电备用,就不能连续监视线路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即使线路完好,也会因倒换线路操作程序复杂而延误时间。

若备用线路在备用期间发生短路、漏电、接地或断线故障,需要备用线路送电时,却送不上电,则起不到备用电源线路的作用。

若备用线路采用带电备用时,对其绝缘可随时监视、发现
故障和排除故障,使线路处于良好的待运行状态。

当运行线路一旦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可在短时间内倒换线路送电,真正起到备用电源的作用。

③《规程》规定:“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的供电。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④《规程》规定:“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负荷定量器俗称电力定量器,它是一种超负荷自动报警并断电的自动装置。

如果矿井电源线路上装设负荷定量器,当矿井用电负荷超定量时,就会造成供电中断,不能保证矿井供电的连续性,对矿井安全和矿工生命造成威胁。

因此,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是十分必要的。

对矿井电力负荷的调控,应从各工作面,即微观的供电设计(变更)开始,加强供电的经济运行管理与合理调节负荷,满足定量要求。

⑤《规程》规定:“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

”自动重合闸,是指当继电保护将故障线路断路器断开
之后,重新将断路器自动投入的装置,简称ZCH装置。

自动重合闸可分为一次重合和多次重合两种。

在自动闭塞线路上一般采用一次重合闸。

自动重合闸有如下优点:动作速度快,保证只能一次重合;配电值班人员手动操作使断路器跳闸,自动重合闸装置不再合闸,人工手动合闸后,线路若存在故障,继电保护动作跳闸,ZCH也不再动作;ZCH 装置能够自动复位,确保下一次动作。

但是,一次重合闸是在线路上发生临时性故障时,断路器能自动跳闸,待故障消除后,由重合闸装置将线路断路器自动合上。

因此,一次重合闸适应瞬时性的故障,且故障点的介质强度在停电后会重新恢复的线路。

如果断路器重合于永久性故障的线路上,继电保护又动作跳闸,虽然ZCH装置不能再合闸,但相对投入备用电源又延长了投入时间;ZCH装置不能鉴别是人身事故还是非人身事故;事故点的位置对井下环境的威胁。

这些不确定因素给井下带来危害。

因此,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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