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耐用年限
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

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一、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8、简易结构:10年。
二、残值率:1、钢筋混凝土结构:0;2、砖混结构一等:2%;3、砖混结构二等:2%;4、砖木结构一等:6%;5、砖木结构二等:4%;6、砖木结构三等:3%;7、简易结构:0。
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建筑物价值转移的年限,它与耐用年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折旧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或称为经济寿命;耐用年限是由结构、质量等决定的自然寿命。
目前,一般是将建筑物的自然耐用年限作为折旧年限,不考虑物价上涨、人为损耗等因素。
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内、外企有不同规定:内企,国税发[2003]70号文“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外企,国税发[2003]127号文“其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经批准可少留或不留”。
除此外其实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国税函[2003]1401号文第五条,“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前的预留残值,可统一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执行”。
1401号虽是针对联通公司的,但可以理解该规定是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的。
127号和1401号同样都是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而且1401号文颁布又在127号文之后(前者是十二月份,后者在十月份),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海外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虽然属于外资企业,但这些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可以不按照国税发[2003]127号文的规定“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而单独按3%执行。
普通房屋和构筑物的年限

普通房屋和构筑物的年限
普通房屋的年限指的是建筑物的使用寿命,通常为50年或者更长
时间,而构筑物的年限则是指大型的建筑或者桥梁等公共设施的使用
寿命,通常为100年或者更长时间。
普通房屋的年限会受到房屋建设时使用的材料、建筑工艺、维护
保养等因素的影响。
如果在建筑时使用了高品质的建筑材料,并进行
了适时的维护保养,普通房屋的年限可以延长。
相反,如果使用的是
低品质的建筑材料或者没有适时的维护保养,年限则会缩短。
在构筑物方面,由于其规模较大,通常会使用更加坚固的材料,
如钢结构、混凝土等。
而且,为了确保其使用寿命,也需要定期进行
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总之,普通房屋和构筑物的年限都是建筑物使用寿命的相关概念。
不同的建筑所使用的材料和维护保养等因素会影响其年限,因此在选
择房产和建筑时,一定要仔细考虑这些因素。
建设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建设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使用年限。
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的规定,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分为四类:
1.对于临时性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
2.对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3.对于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4.对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此外,对于专业建筑工程,则应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则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筑等级、重要性来确定。
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工程承包人应当对该工程的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进行保修。
在填写设计使用年限时,设计人应当注意其与土地使用年限的区别。
我国土地实行有偿、有期限使用的制度。
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其他用地五十年。
可见,土地使用年限与土地使用用途有关,与建筑物建筑等级和重要性没有关系。
房屋构筑物耐用年限表

二、构 筑 物
构筑物分类 1、各种棚厦 2、室外硬化地面 3、围墙 4、管道 5、挡土墙 6、露天框架 7、水塔 8、蓄水池 9、污水池 10、储油罐、池 11、水井 寿命年限 (年) 10 15 30 30 30 30 30 30 20 20 30 含钢筋砼、砼及水泥地面、公路 、各种堆场地坪等 含砖、砖混、砼、钢筋砼
索引号:G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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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 用 年 限 表
一、房 屋
房屋分类 1、钢结构 其中:生产用房 非生产用房 2、钢筋混凝土结构 其中:生产用房 非生产用房 3、砖混结构 其中:生产用房 非生产用房 4、砖木结构 其中:生产用房 非生产用房 简易砖木 5、夹心板房 6、简易结构 30 40 30 30 10 指砖墙一面坡屋面的简易房 指三角形木屋架简易屋面(彩钢 瓦、石棉瓦等) 40 50 50 60 50 55 指有严重腐蚀性车间或有剧烈震 动的,下同 寿命年限 (年)
房屋、构筑物经济寿命年限参考表

16
16
30
20
30
30
15
30
30
30
8、蓄水池
9、污水池
10、储油罐、池
11、水井
其中:深水井
12、破碎厂
13、船厂平台
14、船坞
15、修车槽
16、加油站
17、水电站大坝
18、其它建筑物
30
20
20
30
30
20
20
30
30
30
60
30
三、与房屋有关的各类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参考表
名称
寿命年限(年)
50
其中:生产用房
30
受腐蚀生产用房
35
受腐蚀生产用房
20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25
非生产用房
40
非生产用房
60
5、简易结构
10
二、构筑物经济寿命年限参考表
构筑物分类
寿命年限(年)
构筑物分类
寿命年限(年)
1、管道
其中:长输油管道
长输气管道
其它管道
2、露天库
3、露天框架
4、冷藏库
其中:简易冷藏库
5、烘房
6、冷却塔
运杂费率参考表(按设备价值计)
序号
生产地
费率
1
当地生产
1%—2.5%
2
运输距离100—1000公里
1.5%—3.5%
3
运输距离1000—2000公里
2.0%—5.5%
4
运输距离2000—2800公里
2.5%—6.5%
5
运输距离大于2800公里
3%—7.5%
备注
房屋耐用年限

附录六:
运杂费率参考表(按设备价值计)
序号
生产地
费率
1
当地生产
1%—2.5%
2
运输距离100—1000公里
1.5%—3.5%
3
运输距离1000—2000公里
2.0%—5.5%
4
运输距离2000—2800公里
2.5%—6.5%
5
运输距离大于2800公里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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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寿命年限(年)
备注
屋面
10—25
外培水刷石
15
木门窗
25
铁窗沙
5
白铁自来水管
20
铸铁下水管
30
室内暖气管
20
暖气片
30
内装修
8
强电系统
23
包括变配电、照明、动力配线(电力)、防雷(避雷)
电线
25
弱电系统
10
包括电话、电视、防灾报警广播音响、保安监视等
卫生设备
30
电梯
10
锅炉及附属设备
20
其中:快装锅炉
4、砖木一等、二等结构
其中:生产用房
50
其中:生产用房
30
受腐蚀生产用房
35
受腐蚀生产用房
20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25
非生产用房
40
非生产用房
60
5、简易结构
10
建筑物的残值率因不同建筑结构而不同,其参考值一般为:1、钢筋混凝土结构:0;2、砖混结构一等:2%;3、砖混结构二等:2%;4、砖木结构一等:6%;5、砖木结构二等:4%;6、砖木结构三等:3%;7、简易结构:0。
房屋或建筑物使用年限

房屋与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和折旧来源: 作者:日期:10-12-31一、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8、简易结构:10年。
二、残值率:1、钢筋混凝土结构:0;2、砖混结构一等:2%;3、砖混结构二等:2%;4、砖木结构一等:6%;5、砖木结构二等:4%;6、砖木结构三等:3%;7、简易结构:0。
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建筑物价值转移的年限,它与耐用年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折旧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或称为经济寿命;耐用年限是由结构、质量等决定的自然寿命。
目前,一般是将建筑物的自然耐用年限作为折旧年限,不考虑物价上涨、人为损耗等因素。
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内、外企有不同规定:内企,国税发[2003]70号文“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外企,国税发[2003]127号文“其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经批准可少留或不留”。
除此外其实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国税函[2003]1401号文第五条,“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前的预留残值,可统一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执行”。
1401号虽是针对联通公司的,但可以理解该规定是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的。
127号和1401号同样都是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而且1401号文颁布又在127号文之后(前者是十二月份,后者在十月份),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海外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虽然属于外资企业,但这些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可以不按照国税发[2003]127号文的规定“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而单独按3%执行。
房屋构筑物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2、露天库 20
3、露天框架 30
4、冷藏库 30
其中:简易冷藏库 15
5、烘房 30
6、冷却塔 30
7、水塔 30
8、蓄水池 30
9、污水池 20
10、储油罐、池 20
11、水井 30
其中:深水井 30
12、破碎厂 20
13、船厂平台 20
14、船坞 30
15、修车槽 30
16、加油站 30
房屋、构筑物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
一、房屋
房屋分类 寿命年限(年)
房屋分类 寿命年限(年)
1、钢结构
其中:生产用房 70
受腐蚀生产用房 50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20
非生产用房 80
2、钢筋混凝土结构
其中:生产用房 50
受腐蚀生产用房 35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5
非生产用房 60
3、钢筋混凝土砖混结构
其中:生产用房 40
受腐蚀生产用房 30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5
非生产用房 50
4、砖木结构
其中:生产用房 30
非生产用房 40
5、简易结构 10
6、办公、居民用房装修10
7、宾馆、饭店、商场、
公共娱乐场所等装修5
二、构筑物
构筑物分类 寿命年限(年)
构筑物分类 寿命年限(年)
1、管道
其中:长输油管道 16
长输气管道 16
5、铁窗沙5
6、白铁下水管207Fra bibliotek铸铁下水管30
8、室内暖气管20
9、暖气片30
10、内装修 5—8
11、强电系统23
12、电线25
13、弱电系统10
14、卫生设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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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物经济耐用年限(参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构筑物名称 室外框架、管架 冷切塔 水塔 水池 油池、油罐、污水池等 水井(含深水井) 道路 围墙 长输油管道 长输气管道 其他管道 露天库 冷藏库 简易冷藏库 烘房 破碎场 参考年限 30 30 30 30 20 30 20 30 序号 构筑物名称 船厂平台 船坞 修车槽 加油站 水电站大坝 其他建筑物 参考年限
包括电话、电视、防灾报警广播音响、保安监视等 包括变配电、照明、动力配线、电力、防雷
备注
房屋经济耐用年限表(年)
序号 1 2 3 房屋结构 钢结构 钢筋砼结构(框架、剪力墙、筒 体、框剪) 砖混一等 砖混二等 砖木一等 4 砖木二等 砖木三等 5 简生 产用房
非生产用房 80 60 50
残值率
50 35 30
0% 2% 2% 6% 4% 3% 0%
与房屋有关设备经济耐用年限
名称 屋面 外墙水刷石 木门窗 铁窗纱 白铁自来水管 铸铁下水管 室内暖气管 暖气片 内装修 强电系统 电线 弱电系统 卫生设备 空调设备 小型空调器 电梯 锅炉及附属设备 快装锅炉 耐用年限 10-25 15 25 5 20 30 20 20 8 23 25 10 30 18 15 10 20 16 700大卡以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