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美容院化妆品店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美容院化妆品店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顾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美容师、前台接待、销售员、仓库保管员等。
第三条本店坚持“以人为本,顾客至上”的原则,努力为顾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仪容仪表与着装第四条员工上班前应保持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得体,佩戴工牌。
第五条女员工应化淡妆,保持妆容自然、大方;男员工应保持面部清洁,发型整洁。
第六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佩戴与工作无关的首饰、手表等饰品。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八条员工应坚守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第九条上班时间不得在店内大声喧哗、吵架、睡觉。
第十条上班时间不得在店内吃早餐、吃零食。
第十一条上班时间无紧要事情,不得多次接听私人电话,每次接听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第十二条上班时间,不得将手机带进操作室,玩手机、发短信和接听手提电话。
第四章顾客服务第十三条员工应主动、热情、耐心地为顾客提供服务,微笑服务,文明用语。
第十四条员工应尊重顾客,虚心听取顾客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店长或经理。
第十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员工应妥善保管顾客资料,不得泄露顾客隐私。
第五章仓库管理第十七条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确保库存准确。
第十八条仓库物品应分类存放,标签清晰,便于查找。
第十九条仓库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二十条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员工违反本制度,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或辞退等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店长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店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化妆品公司市场部KPI绩效考核表

填表日期 入司日期 年 月
自我考核
直接领 部门领 导考核 导考核
满分 10.0 10 8 10 10 10 9 9 8 8 8
合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7、灵活性 8、创造性以及潜力 9、良好组织能力和协调管理能力 10、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 11、职业操守 合计 1、出勤状况 0.0 0.0 0.0
0 0 0 0 0 0 0 0 0
2、能正确理解上级安排的工作,在执行过程中能 工 主动调动各方资源以达成目标 作 能 3、能准确地表达出自己的看法,在工作中善于沟 力 通并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 整 4、对承担的工作熟练掌握,有成功完成的经验
体 权 重 2 0 % )
5、工作认真、细致,考虑问题深入 6、对问题认识全面,有系统性 7、在承担工作上有发展潜力 合计 0.0 0.0 0.0
市场部员工绩效考核表(KPI考核用)
被考核人 所在部门 考核区间 个人编号 岗 位 年 月至 考核标准以及分数 杰出(95分) 优秀(90分) 良好(80分) 一般(70分) 差(60分) 较差(50分及以下) 考核得分 考核项目 1、品德修养、礼貌礼仪、个人仪容仪表 2、有团队合作意识,能以集体利益为重 3、沟通能力和亲和力 个 4、学习、总结能力 人 素 5、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能力 质 6、责任心 (
直接领导评价 您最欣赏被 考核人哪些 方面?
Hale Waihona Puke 0 0.0 0.0 0.0 0.0
您认为被考 核人哪些方 面需要改 进?
评语
100
1、连续6个月单一模块达到杰出者,且其他模块均达到良好及以上,公司将给予300元现金奖励 2、连续12个月单一模块达到杰出者,且其他模块均达到良好及以上,公司将给予500元现金奖 K 励,直接上级将给予提交晋升或加薪申请 P 3、有1次出现单项差分将给予部门警告处理;总分出现差分试用期员工不予以通过试用,正式 I 员工给予公司内部警告 奖 惩 4、连续3次考核任一模块出现差分提交公司人事部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说 5、连续6次考核任一模块出现差分提交公司人事部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理 明 6、员工的升职与加薪每月KPI考核不得低于一般且一般不得超过3次 合计 总计
化妆品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化妆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化妆品生产部门、车间、员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化妆品生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车间主任为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员工转岗、复岗、调岗时,应重新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九条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3.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条安全生产设备与设施1. 公司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设备与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 员工应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设备与设施,不得擅自拆卸、改装。
第十一条应急管理1. 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2. 员工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3.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
第四章奖惩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化妆品品质管理奖罚制度

化妆品品质管理奖罚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化妆品的高品质,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保障消费者权益,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参与化妆品生产、检测、质量管理等环节的员工。
三、奖励机制1. 品质卓越奖:对于在化妆品品质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金、荣誉证书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2. 创新改进奖: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化妆品品质的创新意见或方案,一经采纳并实施有效,给予相应奖励。
3. 安全生产奖:对于长期无安全事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的团队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惩罚机制1. 品质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因个人疏忽或违规操作导致化妆品品质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记过、降职、解雇等处分。
2. 违规操作惩罚:对于违反操作规程、忽视品质管理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3. 隐瞒不报惩罚:对于发现品质问题隐瞒不报,导致问题扩大化的员工,将给予严厉的惩罚。
五、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质量管理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议后执行。
2. 所有奖罚记录将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一部分,并影响其晋升、培训等机会。
六、申诉与复审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诉,公司将组织复审。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八、制度修订本奖罚制度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细节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化妆品销售管理制度范本

化妆品销售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概述1.1 本制度的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化妆品销售过程,确保销售活动能够高效有序进行,同时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销售绩效。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妆品销售的员工,包括销售人员、店长等。
第二章岗位职责2.1 销售人员职责 - 负责向顾客介绍公司产品,并提供专业化妆咨询。
- 按照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积极开展销售活动,提高销售额。
- 负责完成销售报表,及时报告销售情况。
2.2 店长职责 - 负责制定销售计划,确保店铺销售目标的实现。
- 督促销售人员履行销售管理制度,加强销售人员培训。
- 负责店面陈列和产品推广。
第三章销售管理流程3.1 销售流程 - 顾客咨询:接待顾客,了解顾客需求。
- 产品介绍:提供产品信息,根据顾客需求推荐合适产品。
- 购买决策:引导顾客进行购买决策,并完成交易。
3.2 销售记录 - 每日销售报表:销售人员填写每日销售报表,包括销售额、顾客数量等信息。
- 销售台账:店长负责汇总销售情况,定期汇报销售数据。
第四章业绩考核4.1 考核标准 - 完成销售额:销售人员需按时完成制定的销售额目标。
- 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反馈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4.2 奖惩制度 - 达成销售目标的销售人员可获得相应奖金。
- 未达标销售人员将接受相关处罚措施,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其他规定5.1 商品陈列 - 店内商品陈列应整齐清晰,确保产品展示效果。
- 定期更新陈列,减少滞销货物。
5.2 价格政策 - 店内价格标签清晰,不得私自调整价格。
- 及时通报价格变动信息。
结语本制度旨在提高化妆品销售效率,规范销售流程,确保销售活动有序进行。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认真遵守该制度,共同努力,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化妆品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激励员工不断进步,树立良好的企业文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惩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严格、合理、有效的原则;
3.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四、奖励制度
1. 业绩奖励:根据员工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和晋升机会;
2. 荣誉奖励: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
3. 奖学金奖励: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和考试,对通过考试并获得证书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学金;
4. 优秀员工奖励:每月评选优秀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5. 鼓励创新奖励:对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员工,给予奖励。
五、惩罚制度
1. 违纪处罚: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
2. 工作失误处罚:对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或影响公司声誉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赔偿、罚款等处罚;
3. 违法行为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员工,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奖惩程序
1. 奖励程序:
(1)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提出奖励建议;(2)人力资源部对奖励建议进行审核,确定奖励名单;
(3)公司领导审批后,对获奖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2. 惩罚程序:
(1)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罚建议;(2)人力资源部对处罚建议进行审核,确定处罚决定;
(3)公司领导审批后,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奖惩制度同时废止。
公司内部奖惩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奖惩管理制度公司内部奖惩管理制度1一、奖励的内容:(一)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做出贡献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__元。
(二)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于本年度结束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元。
(三)开展社会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最满意工作人员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300元。
(四)在工作中,遇到服务对象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五)遇到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单位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六)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0元。
(七)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八)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为单位献计献策被采纳,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0~500元不等。
(九)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单位空白或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惩处细则一、惩罚的内容:(一)无故脱岗,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二)集体观念不强,以个人利益为重,与同事闹不团结,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三)服务态度差,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顶、推”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对情节较严重的给予系统通报批评。
化妆品仓库规范管理制度

化妆品仓库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妆品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化妆品的安全、质量和数量,提高仓储物流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化妆品仓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是化妆品仓库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和规范,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仓库管理制度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
第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严格执行仓储安全管理规程,杜绝一切违章操作。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勤勉尽职,为保障化妆品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条以下情况不得存放及管理于化妆品仓库:易燃易爆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危险品,以及其它不符合安全规程的物品。
第八条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各项统计数据。
第二章化妆品仓库的管理组织机构第九条化妆品仓库的管理组织机构包括仓库经理、仓库管理员、库房管理员。
第十条仓库经理是负责化妆品仓库管理工作的领导者,负责仓库的全面工作,对仓库的各项事务负全面责任。
第十一条仓库管理员是直接负责化妆品仓库的管理工作的执行者,全面负责仓库日常运行和管理。
第十二条库房管理员是负责具体存放化妆品的管理人员,负责对于化妆品的具体操作工作。
第十三条化妆品仓库管理工作中,应严格区分岗位责任,履行各自岗位的职责。
第十四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岗位职责,不得擅自越权操作。
第十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的统一指挥。
第十六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以保障化妆品的安全和质量。
第三章化妆品仓库的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化妆品仓库应按照生产日期、批号等标准对化妆品进行分类存放。
第十八条化妆品入库前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对商品进行质量检查,确认商品达到入库标准。
第十九条化妆品的入库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确保入库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十条化妆品的出库必须按照规定的手续进行,严格杜绝擅自取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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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
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
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