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相关法律规定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促进税收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增值税是按照销售额和进项税额之差额征收的一种税收,适用于境内增值税纳税人从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和转让不动产等应税行为中取得的销售额。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境内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第四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为每月,纳税人应于次月15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第五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增值税开具的专用发票不能随便翻票,否则将受到处罚”的要求,正确开具、托管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章纳税主体和课税范围第六条增值税的纳税主体为境内增值税纳税人。
第七条境内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报送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清单及备查资料。
第八条境内增值税纳税人的销项税额为销售额与进项税额之差额。
第九条境内增值税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为购货额(含税)和应税劳务费(含税)之和。
第十条境内增值税纳税人从国外或中国境外地区购买应税货物或接受应税服务,按照进口环节征税标准在我国境内申报纳税。
第三章税率和计税方法第十一条增值税税率分为一般税率和简易税率。
第十二条一般税率分为17%和11%两档。
第十三条简易税率适用于农业产品和农副产品,税率为13%。
第十四条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第十五条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按照销售额与进项税额之差额计算纳税。
第十六条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纳税。
第四章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第十七条增值税纳税人可以享受以下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1.农林牧渔业纳税人购进农、林、牧、渔产品不征收增值税。
2.残疾人就业单位销售残疾人生活辅助器具不征收增值税。
3.科学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4.城镇低保供养对象销售自产农产品不征收增值税。
5.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销售自产文物和用于保护、研究文物的科研单位提供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法律法规解读

增值税法律法规解读一、增值税的定义和范围增值税是指一种按照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额来征税的一种税种。
它是根据市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环节和金额,对每个环节和每个层次的增值额进行征税,并依法退税,最终将税负转嫁到最终消费者的肩上。
目前我国实行的增值税制度主要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其中一般纳税人适用于销售额超过一定数额的单位或个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于销售额在一定数额以下的单位或个人。
二、增值税的征税方式增值税的征税方式主要有两种:普通征税和简易计税。
普通征税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其征税模式是“计算销项税额、计算进项税额、差额缴纳增值税”。
具体来说,纳税人需要每个纳税期间内按照销售额的计提应纳税额,并根据其购进的物资和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进行减法运算,得出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简易计税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征税方式为“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征税”,一般为销售额的3%。
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这个比例缴纳税款,不需要单独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三、增值税法规的适用为了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我国颁布了一系列的增值税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等。
这些法规主要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适用范围、税率、计税方式、税务登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纳税人以及税务部门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明确。
同时,为了确保增值税的公平公正征收,法规还规定了增值税的税务监督、征收纳税、申报纳税、税务登记等事项的规定,以便税务机关更好地履行税收管理职责,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增值税的优势和挑战增值税的征收方式相对于其他税种来说,具有征收范围广、层次多、税负分摊合理等优势。
它不仅可以保障国家税收的稳定收入,还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然而,增值税的征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既有纳税人逃税、漏税等不合规行为,也有税务部门管理不规范、执法不公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税务部门应加强监测和监管,提高征收效率和公正性。
增值税的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

增值税的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增值税作为我国重要的税种之一,在税收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了规范增值税征收和管理的行为,确保税收公平,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论述。
一、税务登记违规的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税务登记的行为,我国税务机关将采取一定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对于故意不按规定申请税务登记的,将可能面临罚款、追缴税款和滞纳金的处罚,同时可能会被责令改正,甚至注销营业执照。
二、发票管理违规的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发票是增值税征收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违规开具发票或虚开发票等行为,我国税务机关也设立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发票违规行为包括不开具或者少开发票、虚开发票、出售或购买伪造的发票等。
对于这些行为,税务机关可能会对违规企业处以罚款、追缴税款和滞纳金等处罚,同时有可能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税款违规申报的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纳税人有义务按照规定的税期、税种、税率、税额和纳税申报表的填报要求,按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对于不按时、足额申报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会采取一定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例如,对于逾期不申报或逾期不缴纳税款的企业,税务机关可能会处以逾期缴纳税款金额1%至3%的滞纳金,并可能面临罚款、追缴税款等处罚。
四、违规抵扣税款的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后,可以根据法定条件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然而,对于滥用抵扣或违规抵扣的行为,我国税务机关也设立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于违法抵扣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将追缴错误抵扣的税款,并可能面临罚款和滞纳金的处罚。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内容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增值税税率,是指增值税税法规定的应税货物、劳务和技术转让的增值税税率。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纳税人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计税的纳税人。
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享受相应的进项税额抵扣、留抵退税等政策待遇。
第五条增值税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增值税纳税申报、核定、征收等业务管理制度,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有效。
第二章增值税税负管理第六条国家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建立纳税人信用评价制度,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给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七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务辅导和服务,指导纳税人合理避免税收风险,提高自身合规纳税水平。
第三章增值税纳税申报第八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按月、季度、年度等期限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保留相关纳税申报资料和凭证,缴纳完税款后应当及时将纳税申报资料提交给国家税务机关。
第四章调整增值税税额第十条纳税人享受出口货物免税政策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增值税退税业务。
第十一条纳税人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程序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
第十二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相关政策由国家税务机关另行规定。
第五章监控增值税风险第十三条国家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增值税大数据分析系统,加强纳税人资料的管理和分析,及时掌握纳税情况。
第十四条税务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税款清欠催收工作,并合理引导欠税纳税人补齐税款。
第六章增值税特殊业务管理第十五条国家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特定行业领域的增值税征管,规范相关业务。
第十六条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代开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纳税人违反本细则的规定,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税务机关在增值税征管活动中泄露纳税人商业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违规转移、隐匿、伪造、销毁、隐瞒有关增值税纳税基础和纳税申报资料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增值税的税务法律和法规解读

增值税的税务法律和法规解读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
为了确保税收的公平与透明,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税务法律和法规,对增值税进行详细的解读和规定。
本文将对增值税的税务法律和法规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增值税基本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是我国增值税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增值税的纳税人、纳税义务、税率以及申报和缴纳等方面的基本内容。
根据该法,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和计税办法,对其增值税销售额进行纳税。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国家对于部分行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
2.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是对增值税法进行具体细化的法规,对于特定行业的增值税纳税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政策和措施。
该条例规定了不同行业的计税方法、税率、税务登记、进项税抵扣、减免税政策等内容,为纳税人提供了操作指导。
二、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1.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是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重要法规,对于发票的开具、领购、使用、作废和报销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根据该办法,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应符合相应规定的格式与内容,同时还规定了发票的保存和查询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2.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针对特定行业和特殊情况,我国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例如,对于建筑业、金融业等行业,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与一般增值税发票有所不同,纳税人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三、增值税优惠政策法规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化完善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例如,减征率为3%的适用税率,即减少了一般纳税人税率17%的差额税款;减按1.5%的应税销售额计征,即减少了一般纳税人全额增值税税负。
2.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政策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增值税政策,以促进跨境贸易的发展。
十八种税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形式。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
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共有十八种税,本文将详细阐述这十八种税的法律规定。
二、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的法律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了增值税的纳税人、税率、计税方法、征收管理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和解释。
三、消费税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或者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法律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了消费税的纳税人、税率、计税方法、征收管理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和解释。
四、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的法律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了营业税的纳税人、税率、计税方法、征收管理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和解释。
五、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的法律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税率、计税方法、征收管理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细化和解释。
六、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率、计税方法、征收管理等内容。
增值税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增值税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增值税采用税款抵扣制度,即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可以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第四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事项。
第二章税率与征收管理第五条增值税税率分为以下几档:(一)基本税率:13%;(二)低税率:9%;(三)零税率:适用于出口货物、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和劳务等。
第六条纳税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计算应纳税额:(一)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二)进口货物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第七条纳税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申报纳税:(一)按月申报的,应当在次月15日前申报;(二)按季申报的,应当在次季15日前申报;(三)按次申报的,应当在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申报。
第八条纳税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增值税:(一)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二)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委托代征、委托代扣、委托代收等方式征收增值税;(三)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增值税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税法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纳税人应当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具虚假发票;(三)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按照规定保管,不得擅自销毁。
第三章进项税额的抵扣第十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等合法有效凭证的,可以按照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中国税制中的两种主要税种,它们的法律制度对于国家宏观调控、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法律制度,包括其法律依据、税率、征税范围、纳税人义务和税收管理等方面。
一、增值税法律制度1.法律依据中国的增值税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16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和细则,以及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一系列规定和通知。
2.税率中国增值税的税率包括17%、13%、9%和6%,其中17%适用于一般纳税人,13%适用于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部分行业,9%适用于小微企业,6%适用于部分生活必需品。
3.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货物和应税服务的交易额、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价款等。
同时,增值税也规定了一系列免税、减免税、简易征收等政策,比如,文化艺术、教育、医疗等非营利企业可享受免税待遇。
4.纳税人义务中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更为重大。
纳税人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各类资料、票据等,如实反映纳税情况。
同时,纳税人应将增值税打入国库,并遵守国家税法、税务机关的各项规定。
5.税收管理中国的增值税税收管理主要由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规范纳税人的申报、缴款、清算、退税等纳税行为。
同时,税务机关也应加强对逃税、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保障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消费税法律制度1.法律依据中国的消费税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通知。
2.税率中国的消费税税率依照不同的消费品种类有所区别,比如烟草制品、酒类、汽车、化妆品等各有不同的税率。
同时,消费税也规定了一系列减免税、豁免税等政策,以鼓励节约资源和环保等行为。
3.征税范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烟草制品、酒类、汽车、化妆品、珠宝首饰、高档手表等消费品。
什么是增值税,有哪些具体规定
什么是增值税,有哪些具体规定税是政府为了维持其运转以及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对个⼈和法⼈强制和⽆偿征收实物或货币的总称。
那么,什么是增值税,增值税⼜有哪些规定呢?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增值税的含义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种流转税。
实⾏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货物的单位和个⼈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个税种。
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增值税的收⼊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的税种。
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中75%为中央财政收⼊,25%为地⽅收⼊。
进⼝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全部为中央财政收⼊。
⼆、增值税的规定(⼀)征收范围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1、改⾰之后,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改交增值税,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范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根据上海试点的经验,改⾰之后企业的税负有所降低。
营业税是按收⼊全额计算缴纳税⾦的,改成增值税之后,可以扣除⼀些成本及费⽤,实际上可以降低税负。
改⾰试点⾏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
对现⾏征收增值税的⾏业⽽⾔,⽆论在上海还是其他地区,由于向试点纳税⼈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也将相应下降。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参考内容:
1. 增值税纳税人的范围
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和缴纳。
2. 免税(应税)项目的认定
应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有免税项目待遇的,在认定范围内免征增值税。
免税项目的认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食品、书报、文化、体育、教育、医疗保健等行业在免税项目的范围内。
3. 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增值税纳税人应当依法申报增值税税款,按期缴纳增值税税款,并按照规定保管会计凭证及财务会计档案,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
4. 代征增值税的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代征增值税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代征税款上缴财政,同时应当按照规定报送相关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并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
5. 缴纳增值税的具体办法
增值税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实际销售额和应税项
目金额计算应交增值税税款,再按照规定的税率和税额缴纳增值税。
6. 税务登记
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7. 税务检查
税务机关可以随时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纳税申报、账务核算、票证使用等方面。
纳税人应当配合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财务核算资料。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细细则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岀售
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现将《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全文
为正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依法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犯罪,现就适用《决定》的若干具体问题解释如下:
一、根据《决定》第一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
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
用发票。
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千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虚开税款数额10万以上的,属于的税款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
他严重情节”:(1)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以上的;(2)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虚开税款数额5 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
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 0万元以上的;(2)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术的;(3)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村口退税10 0万元以上的,属于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家家税款损失5 0万元以上信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基本内容。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分子与骗取税款犯问罪分子均应当对虚开的税款数额和实际骗取的国家税款数额承担刑事责任。
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的,应当依照《决定》第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以其他手段骗取国家税款的,仍应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二、根据《决定》第二条规定,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 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百元版以每份10 0元,千元以每份1 0 0 0元,万元版以每份1万元计算,以此类推。
下同)累计10万元元以上
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 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5 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1)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
元以上的;(2)律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30万元以上的;(3)造成严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违法所得数额
5万元以上的;(2)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 0 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20 0万元以上的;(3)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接近数量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
节的;(4)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普的。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1000万元以上
的,属于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1院)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以上的;(2)因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00万元以上的; 3)给国家税造成实际损失50万元以以民上的;(4)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对于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达到特别巨大,,又具有特严重情节,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应当依照《决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伪造并出售同一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或者票面额万不重复计算。
变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版处理。
三、根据《决定》第三条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按照本解版释第二条第二、三、四款的规定执行。
四、根据《决定》第四条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10
万元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有罚。
非法购买真、伪两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数量累计计算,不实行数罪并罚。
五、根据《决定》第五条规定,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构成
虚开专用发票罪,依照《决定》第一条的规定处罚。
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可以用于申请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
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运输发票、废旧物品收购发票、农业产品收购发票等。
六、根据《决定》第六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
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构成非法制造专用发票罪或出售非法制造的专用发票罪。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5 0份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 0 0份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伪造造、擅自制造
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0份以上的,
属于数量特别巨大”。
七、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 5份以上,
或者其他发票5 0份以上的;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5 0份以上,或者其他发票10 0份以上,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盗窃增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扣税款的其他发票250份以上,或者其他发票5 0 0份以上的;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低扣税款的其他发票500份以上,或者其他发票1000份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
定处罚。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发票情节特别重的,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盗窃、诈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发票后,又实施《决定》规定的虚开、出售等犯罪的,按照其中的重罪罪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