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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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户籍制度改革内容

2023户籍制度改革内容

2023户籍制度改革内容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框架基本完成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界限,破题城乡二元壁垒;特大城市可积分落户,北京等地将出台相应政策;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引导人口“梯度转移”;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促进政策精准有效;充分尊重农业转移人口意愿,力保合法权益……日前,备受关注的中国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得以面世。

在外界看来,这一酝酿数年、着眼新型城镇化的新政,至少在如上五方面有所突破。

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起跑之年,户籍新政如何落地收效,仍有诸多难题待解。

亮点一: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界限,破题城乡二元壁垒“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是以往所没有的。

”正如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所言,这一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制度,正在新型城镇化的浪潮之下,谋求力度空前的改革。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在“泛二元化”格局凸显的当下,此次改革着眼于创新人口管理,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备受关注。

官方文件对此的具体表述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在解决城乡二元壁垒的问题上,这确实是比较大的突破。

”中国社科院经济与社会建设研究室主任钟君对中新网记者谈道。

在钟君看来,作为户籍改革的一大进步,取消城乡之间的户口界限,不仅有形式上的意义,还有消除农村歧视等实质意义。

盘古智库理事长、国际金融论坛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易鹏对此表示,需要警惕的是,有些地方即使形式上取消农业与非农界限,但户籍背后的公共服务差距并没有取消。

“也就是说,统一户口登记制度之后,公共服务的差距要补齐,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实现群体间基本公务服务均等化。

”易鹏说。

亮点二:特大城市可积分落户,北京等地将出台相应政策此次户籍改革明确“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并指出,“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黄明在3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北京等地会根据中央的精神,认真贯彻、及时出台本地的积分落户制度。

2020重庆户口落户政策最新内容

2020重庆户口落户政策最新内容

2020重庆户口落户政策最新内容调整优化主城落户条件本市籍转移人口,在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务工经商5年,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登记主城区常住户口。

其中,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经商年限可放宽至3年。

所谓“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包含:集成电路、液晶面板、物联网、机器人、石墨烯和纳米新材料、新能源及智能汽车、页岩气、MDI一体化、生物医药、环保装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城乡统一为“居民户口”在创新人口管理制度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的第一条措施就是,“重庆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即,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全市城乡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按照统一城乡户口登记要求,我市将逐步取消与户口性质挂钩的政策标准设置,清理完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体系。

分区居住条件都市功能核心区与都市功能拓展区:本市籍转移人口,在都市功能核心区与都市功能拓展区务工经商5年,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登记主城区常住户口。

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经商年限可放宽至3年。

城市发展新区城区:本市籍转移人口,在城市发展新区城区务工经商2年,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登记城市发展新区城区常住户口。

对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不受务工经商年限限制。

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在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区县城务工经商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农业转移人口,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等,可申请登记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区县城常住户口。

对与市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企业签订有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不受务工经商年限限制。

河北取消农业户口的政策是什么

河北取消农业户口的政策是什么

河北取消农业户⼝的政策是什么对于取消农村户⼝,城乡统⼀登记为居民户籍研究“随⼈搬家”户籍政策;实⾏居留许可制度、居留许可持有⼈依法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存取款和使⽤住房公积⾦的权利、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扩⼤居住证持有⼈享受的公共服务范围、逐步提⾼服务⽔平等根据《省⼈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不再区分户⼝的“农业”与“⾮农业”的性质,统称为“居民户⼝”了。

农业户⼝与⾮农业户⼝农业户⼝的释义:指靠⾃⼰⽣产⼝粮的农业⼈⼝。

改⾰变化:计划经济时代划分为农业户⼝和⾮农户⼝。

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步推进户籍制度改⾰的意见》,意见中的最⼤亮点,莫过于建⽴城乡统⼀的户⼝登记制度。

这意味着以“农业”和“⾮农业”区分户⼝性质的城乡⼆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的蓝印户⼝等户⼝类型也将作古,今后每⼀位中国公民的户⼝均统⼀登记为居民户⼝,体现户籍制度的⼈⼝登记管理功能。

取消⾮农业户⼝的意义:国务院公布《关于进⼀步推进户籍制度改⾰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实⾏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农业”⼆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此次取消农业和⾮农业户⼝的区分,⽐之前两项政策,更有社会学意义。

前两项政策蕴含了经济学成分,因为经济发展⽽促进了社会进步。

取消户籍区分,则纯粹是基于法理和社会伦理准则上的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昭彰。

对社会结构和运⾏机理将会产⽣颠覆性的改变。

⾮农业户⼝可否申请,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作住宅基地⽽占有、利⽤本集体所有的⼟地。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可以申请宅基地:(⼀)因⼦⼥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外来⼈⼝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或者防御⾃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条农村村民需要使⽤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决定》(佛发[2004]6号)的配套文件《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为进一步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推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促进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规范社会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改革户籍管理制度。

一、明确改革目标。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目标是改变现行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模式,统一全市户籍管理,本市户籍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条件成熟时实行本市居民户口五区互通。

二、积极稳妥,逐步推进。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充分考虑我市当前的区域差异和城乡差异,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保证改革稳妥推进、目标逐步实现。

三、统一政策、统一管理。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的原则,坚持综合协调、配套改革的原则,充分考虑相关社会管理制度的现实需要。

全市户籍实行统一管理,各区原来自行制定的有关户籍管理规定和办法,不符合市统一规定的,自本决定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四、统一户口性质,统一准入标准。

从2004年7月1日起,本市户籍人口统一登记为“佛山市居民户口”,取消原有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等户口类别。

本市户籍居民以合法固定住所为条件,按实际居住地登记和管理。

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我国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在特大城市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据新华社电“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3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上述改革举措。

这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四川提出,改进成都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湖北提出,科学控制步汉市人口规模,合理设置落户积分分值,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是前所未有的。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同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这一重大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不再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之后,如何逐渐剥离与户籍相挂钩的诸多社会福利,将是改革的焦点和难点所在。

《意见》对此进行了阐释: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根据《意见》所明确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将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解读北京等特大城市将建积分落户制新快报讯国新办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等部委负责人介绍《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改革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前所未有18日上午,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涉及户籍管理、且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就行了详细说明。

辽宁省户籍管理规定

辽宁省户籍管理规定

辽宁省户籍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城市化进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省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实行“一元制”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公民的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第三条凡在居住地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准予在居住地落户。

?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宅,或者单位分配给职工长期居住未出售产权的住宅。

第四条没有合法固定住所,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落户:?1被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人员,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2就读于我省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或者省外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毕业后在我省就业的,凭单位录用证明直接将户口迁移到就业单位所在地落户。

?3夫妻间相互投靠,或者父母与子女间投靠的以及赡养孤寡老人的,在被投靠方或者赡养人的合法居住地落户。

?4外商、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我省投资、兴办实业或者引进资金技术具有一定规模的,可安排其一定数量的国内亲属在城市落户;外埠人员来我省投资、兴办实业的,在工作所在地落户。

有关具体标准,由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条依法取消暂住证制度,在全省建立和实行《居住证》制度。

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的居民,应当申领《居住证》。

在暂住地办理工商登记、务工就业、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计划生育、房屋租赁等事项时,应当使用《居住证》。

第六条省内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跨统筹地区省辖市,下同流动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同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金。

参保人员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保险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基本养老保险金每年年终由迁入地与迁出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结算。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第七条省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从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或者省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跨统筹地区户口异地迁移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予以转移,在迁入地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山西户籍新政正式实施 农户与非农户口区分取消

山西户籍新政正式实施 农户与非农户口区分取消

山西户籍新政正式实施农户与非农户口区分取消2015年04月10日08:41:56 来源:黄河新闻网【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据黄河新闻网04月10日)《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出台,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登记为居民户口4月9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并下发实施。

今后,我省将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如何立户户主向当地派出所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规定》明确表示: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房屋产权所有人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般不担任户主。

户主负责申报与本户有关的户口登记,督促户内其他成员申报户口登记。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如何落户上集体户:非直接用工单位可设立集体户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要如何落户呢?《规定》指出,今后,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人才服务中心、劳动力资源市场等非直接用工单位均可设立集体户。

集体户设立须符合5个基本条件:在上述单位工作、生活或进行人事代理且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公民;其办公、生产经营场所的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为本单位所有;有法定的组织机构代码、工商营业执照等;人数达到10人以上;有协助公安机关管理集体户的专(兼)职户口协管员。

此外,符合相关落户条件,居住在租赁房屋的人员,可在租住房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记为社区集体户口。

婴儿落户:父母为学生集体户可随祖(外祖)父母婴儿出生后,应在一个月内,由户主或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户籍人口城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户籍人口城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户籍人口城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30•【字号】庆政办发〔2022〕44号•【施行日期】2022.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户籍人口城镇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7〕158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9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有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其他常住人口和各类人才向我市城镇转移,实现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市民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零门槛”城镇落户迁移政策,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不断健全完善财政、社保等配套政策,促进城市实有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庆阳老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

立足我市实际,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进一步优化完善各类优惠政策,有序推进人口迁移迁转,推进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升。

——坚持以人为本。

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落户意愿,通过宏观调控、分类引进、消化存量、引导增量的方式,优先解决已经在西峰城区、各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建制镇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切实保障合法权益。

——坚持统筹配套。

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与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创新,持续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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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同为居民户口农业人员权利不变
市发改局公布了《关于实施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规定,自2012年4月1日起,中山将取消城乡户籍划分,所有户籍居民及其新生子女、市外新迁入户人员统一登记为“中山市居民户口”。

(一)实行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
征求意见稿规定,取消我市原有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地方城镇居民户口”和“区镇包销户口”的户籍类别,本市所有户籍居民及其新生子女、市外新迁入户人员统一登记为“中山市居民户口”,统一换发《居民户口簿》。

(二)原“农业人员”权利不变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原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不改变其身份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并且要保持计划生育政策的连续性。

在《居民户口簿》中标注为“农业人口”的中山居民,继续适用《条例》规定的农村居民生育政策(行政事业单位人员除外);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其社会抚养费征收以统计部门公布的农村人均纯收入为计收标准。

除此之外,其他所有中山市户籍人员的生育政策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条例》中城镇居民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原农业户口人员标注“农业人口”字样
改革前为我市农业户口的人员,换发户口簿时,统一登记为
“中山市居民户口”,并标注“(农业人口)”,确认其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前的“农业户口”身份;改革后,市外新迁入人员、本
市户籍居民新出生或收养子女,统一登记为“中山市居民户口”。

(四)符合人才引进政策可优先办理入户
对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非本市居民,可优先办理入户。

如其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产权住所的,可单独建立家庭户;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公共户的,其配偶、直系亲属户籍暂缓随迁。

实施流动人口积分制政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流动人员入户,其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我市拥有合法产权住所的,可申请迁入中山市户籍。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下,户籍附随的利益很多,人为造成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福利待遇差别化。

推进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有利于使全市人民共享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逐步实现全市社会福利公正公平,也有利于全市户籍居民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和民主管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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