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标准-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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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2023版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2023版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2023版1. 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即将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2023版。

该标准将于2023年生效,适用于所有需要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

2. 标准概述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2023版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的。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安全和环境,确保符合标准的产品可以安全使用且不对环境造成危害。

3. 标准内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2023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1 产品分类本标准对不同类型的产品进行了分类,并为每一类产品制定了相应的认证要求。

常见的产品类别包括电子产品、家居用品、医疗器械等。

3.2 认证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本标准规定了具体的认证要求,包括技术指标、安全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

生产企业需要根据这些要求进行产品设计和制造,并通过相关机构进行认证。

3.3 认证程序本标准详细介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程序和流程。

包括申请材料的准备、实验室测试、审核评估等环节。

同时还规定了认证机构的权责和监督机制,确保认证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4. 标准的意义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2023版的发布对于促进产品质量提升、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符合标准的产品可以获得合法销售许可,提升企业竞争力,同时也可以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

5. 总结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2023版的发布将进一步规范产品市场,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消费者权益。

生产企业应积极适应新标准要求,确保产品合规,并与认证机构合作,共同推动产品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为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2023版的简要介绍,详细内容请参阅正式发布的标准文件。

试行版和正式版评审准则对照表

试行版和正式版评审准则对照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正式版)实施要求各评审员:2015年7月29日,国家认监委发布了新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版),该准则对原《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了颠覆性的改变。

由于试行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从起初到定稿时间比较仓促,并且部分条款内容直接引用ISO/IEC17025:201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出现了标准条文在编排方面存在诸多的不连贯,同时也存在部分重复表述的情况.经过近一年的试运行以及分析总结,2016年6月2日国家认监委正式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正式版),并于2016年6月13日在合肥举办了宣贯会议.及试行版相比,正式版准则主要做了以下六方面调整:一是在条文表述方面更为简练和连贯,并延续了国家法律法规的一贯语言风格,体现资质认定的刚性要求;二是吸收了ISO9001:2015改版中的新元素新亮点,着重强化了最高管理者的责任以及内审和管理评审的策划及实施等三是调整了过于细化的表述方式,合并了相近条款,增强了条款间的逻辑性,将准则正文条文由之前的6大条65款变成6大条50款;四是删除了及163号令管理要求相重复的条款;五是删除解释性条款,同时印发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释义进行具体的解释;六是取消了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性的条文,如4。

5.21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区分检验前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后过程的要求,4。

5.31检验检测机构的活动涉及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领域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应识别、评估、实施的程序等。

根据认监委的部署和省局要求,自2016年8月1日起受理的检验检测机构,应严格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正式版)实施评审.由于该准则是对试行版准则的瘦身和逻辑调整,不是扩充或增加要求,因此对于机构已经按试行版准则完成体系转版的,现场评审时不再要求按正式版准则换版或修订体系;如果机构的体系尚未按试行版准则进行换版或修改,应要求机构按照正式版准则进行换版或修订。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正式版)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正式版)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正式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目录1.适用范围2.对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3.对认证审核人员的基本要求4.初次认证程序5.监督审核程序6.再认证程序7.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8.认证证书要求9.与其他管理体系的结合审核10.受理转换认证证书11.受理组织的申诉12.认证记录的管理13.其他附录A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要求1适用范围1.1本规则用于规范依据GB/T 19001/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在中国境内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1.2本规则依据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相关技术标准,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过程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认证机构对认证过程的管理责任,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规范有效。

1.3本规则是认证机构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中的基本要求,相关机构在该项认证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则。

2对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2.1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取得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资质。

2.2认证能力、内部管理和工作体系符合GB/T27021/ISO/IEC 17021-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2.3建立内部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实现培训(包括相关增值服务)、审核和作出认证决定等工作环节相互分开,符合认证公正性要求。

2.4鼓励认证机构通过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的认可,证明其认证能力、内部管理和工作体系符合GB/T 27021/ISO/IEC 17021-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2.5不得将申请认证的组织(以下简称申请组织)是否获得认证与参与认证审核的审核员及其他人员的薪酬挂钩。

3对认证审核人员的基本要求3.1认证审核员应当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证人员注册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资格。

3.2认证人员应当遵守与从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认证审核活动及相关认证审核记录和认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初次认证程序4.1受理认证申请4.1.1认证机构应向申请组织至少公开以下信息:(1)可开展认证业务的范围,以及获得认可的情况。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正式版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正式版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正式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目录1.适用范围2.对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3.对认证审核人员的基本要求4.初次认证程序5.监督审核程序6.再认证程序7.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8.认证证书要求9.与其它管理体系的结合审核10.受理转换认证证书11.受理组织的申诉12.认证记录的管理13.其它附录A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要求1适用范围1.1本规则用于规范依据GB/T 19001/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在中国境内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1.2本规则依据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相关技术标准,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过程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认证机构对认证过程的管理责任,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规范有效。

1.3本规则是认证机构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中的基本要求,相关机构在该项认证活动中应当遵守本规则。

2对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2.1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取得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资质。

2.2认证能力、内部管理和工作体系符合GB/T27021/ISO/IEC 17021-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2.3建立内部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实现培训(包括相关增值服务)、审核和作出认证决定等工作环节相互分开,符合认证公正性要求。

2.4鼓励认证机构经过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可机构的认可,证明其认证能力、内部管理和工作体系符合GB/T 27021/ISO/IEC 17021-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2.5不得将申请认证的组织(以下简称申请组织)是否获得认证与参与认证审核的审核员及其它人员的薪酬挂钩。

3对认证审核人员的基本要求3.1认证审核员应当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证人员注册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资格。

3.2认证人员应当遵守与从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认证审核活动及相关认证审核记录和认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初次认证程序4.1受理认证申请4.1.1认证机构应向申请组织至少公开以下信息:(1)可开展认证业务的范围,以及获得认可的情况。

ISO14001标准正式版

ISO14001标准正式版

GB/T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及使用指南目次ISO前言引言1 范围2 引用标准3 术语和定义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4.1 总要求4.2 环境方针4.3 策划4.3.1 环境因素4.3.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4.3.3 目标、指标和方案4.4 实施与运行4.4.1 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4.4.2 能力、培训和意识4.4.3 信息交流4.4.4 文件4.4.5 文件控制4.4.6 运行控制4.4.7 应急准备和响应4.5 检查4.5.1 监测和测量4.5.2 合规性评价4.5.3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4.5.4记录控制4.5.5内部审核4.6 管理评审附录附录A(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使用指南附录B (资料性附录)GB/T 24001与GB/T 19001之间的联系文献 III引言现在,各种类型的组织都越来越重视通过环境方针和目标来控制其活动、产品或服务对环境的影响,以实现并证实良好的环境绩效。

这是由于有关的立法更趋严格,促进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和其他措施都在相继制定,相关方对环境问题包括可持续发展的关注也在普遍增长。

许多组织已经推行了环境“评审”或“审核”,以评定自身的环境绩效。

但仅靠这种“评审”和“审核”本身,可能还不足以为一个组织提供保证,使之确信自己的环境绩效不仅现在满足,并将持续满足法律与方针要求。

要使评审或审核行之有效,须在一个纳入组织整体的结构化的管理体系内予以实施,并将其纳入全部管理活动的整体。

环境管理标准旨在为组织规定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要素,这些要素可与其他管理要求相结合,帮助组织实现其环境目标与经济目标。

如同其他标准一样,这些标准不是用来制造非关税贸易壁垒,也不增加或改变组织的法律责任。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组织能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重要环境因素信息来制定和实施方针与目标。

本标准拟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并适用于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条件。

其运行模式如图1所示。

ASME标准简介---ASME认证及取证(正式版)

ASME标准简介---ASME认证及取证(正式版)

ASME取证的程序与过程
• 取证准备工作
– 建立体系 • 编制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 – 贯彻体系 • 设计示范产品 • 编制示范产品制造工艺文件 • 人员资格评定 • 焊接工艺评定 • 制造示范产品 • 焊接演示 • 记录的保存
ASME取证的程序与过程
• 确定联检日期
– 收到通知 – 传真回复 – 变更罚款
ASME取证的准备工作
– NDE工艺规程 • 演示报告及申明-UT,PT,MT • 光照度验证-PT,MT • 黑度计校验-RT • 黑度校验片有效期验证-RT • 磁轭提升力验证-MT • 探伤材料离子含量控制-PT用于奥氏体不锈钢等
ASME取证的准备工作
• 无损探伤(NDE)
– 无损探伤操作 • 定位 • 探伤报告编制,评定,审核 • 提交AI审核
ASEM锅炉及压力容器标志钢印及其证书
U 钢印 • 仅在工厂所在地制造压力容器 • 仅在工厂所在地制造压力容器(此授权包括重复生产相同的压力容器) • 仅在工厂所在地制造压力容器(此授权不包括焊接或钎接) • 在工厂所在地和该地点控制的工地现场制造压力容器 • 在工厂所在地和该地点控制的工地现场制造压力容器(此授权不包括 焊接或钎接) • 在工厂所在地控制的工地现场制造压力容器 • 在工厂所在地控制的工地现场制造压力容器(此授权不包括焊接或钎 接) • 仅在工厂所在地制造压力容器(仅为铸铁)
(除移动式压力容器)(以下简称ASME规范)已被几乎所有美国的州, 加拿大和墨西哥的省(除南卡以外)采纳为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法规。 这就意味着所有在北美使用的,在ASME规范规定的范围内的锅炉和 压力容器必须要按ASME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并且要打 上ASME钢印------这是强制要求。 • 在ASME规范规定以外的,或不在北美地区使用的锅炉和压力容器并 不强制要求打ASME钢印。但有下列情况: – 1.用户要求(通常是为了降低保险费); – 2.使用地的锅炉和压力容器的政府检验机关有要求的(如澳大利 亚和南美一些国家) – 如果这些锅炉和压力容器是严格按照ASME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制 造和检验的,也可以打ASME钢印。

认证标准-正式版

认证标准-正式版

口腔医学专业认证标准指标体系
(修订稿)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评分标准评分一办学宗旨与目标(10分)
1 办学宗旨与目标
(10分)
学科定位
办学理念
贯彻力度
教育目标
查阅相关学校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
定位科学合理,办学理念明确;
教育目标合适,并得到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
准;
相关信息全院师生知晓,并贯彻始终;
二教学队伍(20分)
1 师资建设(10分)师资政策
师资培养
师资配比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相应财务支出等
所聘任教师应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教师聘
任制度,同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和义务;
具有教师队伍建设计划,保证教师的培养、考核
和交流,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机会;
满足专业课教师数与本专业在校学生数(含毕业
实习生)之比为1:6-1:8;专业课教师中,本校
专、兼职教师不少于80%;
2 师资结构(10分)年龄结构
学历结构
职称结构
查阅有关资料、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老中青层次分明,结构合理;
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70%;
高级、中级、初级人员占教师总数比例为3:4:3;
(民族地区比例可适当下调)。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正式版)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正式版)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正式版)2)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或营业执照等法定证明文件。

3)质量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

4)内部审核报告和管理评审报告。

5)其他认证机构要求提交的资料。

4.2初次审核4.2.1认证机构应当组织审核组进行初次审核,包括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

4.2.2文件审核应当确认申请组织的文件是否符合GB/T /ISO 9001标准的要求。

4.2.3现场审核应当确认申请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GB/T /ISO 9001标准的要求。

4.3作出认证决定4.3.1认证机构应当根据初次审核结果,作出是否发放认证证书的决定。

4.3.2认证机构应当向申请组织发放认证证书,证书应当符合本规则要求。

5监督审核程序5.1认证机构应当定期进行监督审核,以确认申请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符合GB/T /ISO 9001标准的要求。

5.2监督审核应当包括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

5.3认证机构应当根据监督审核结果,作出是否继续发放认证证书的决定。

6再认证程序6.1认证机构应当在认证证书到期前进行再认证审核。

6.2再认证审核应当包括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

6.3认证机构应当根据再认证审核结果,作出是否继续发放认证证书的决定。

7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7.1认证机构应当根据以下情况,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1)申请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再符合GB/T /ISO 9001标准的要求。

2)申请组织违反认证规则的要求。

3)其他认证机构要求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的情况。

7.2认证机构应当在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后,及时通知申请组织和相关机构。

8认证证书要求8.1认证证书应当符合本规则要求,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组织的名称、地址和范围。

2)认证证书的编号、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

3)认证标准和认证机构的名称、标志。

4)认证机构的签名和盖章。

8.2认证机构应当及时更新认证证书,并在认证证书到期前进行再认证审核。

9与其他管理体系的结合审核9.1认证机构应当鼓励申请组织进行各种管理体系的结合审核,如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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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口腔临床实验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
300m2,(仿真教学头模数与年级学生人数比例
不低于 1:3)涵盖各口腔医学专业核心课程;
实验室规模
各实验室有相应的准备室、标本模型陈列室等;
实验仪器 2 实验室建设(5 分)
实验课程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财务支出,实地 具有先进的现代化科学仪器装备实验室,并定期
考察等
口腔医学专业认证标准指标体系
(修订稿)
序号
检查内容
一 办学宗旨与目标(10 分)
办学宗旨与目标 1
(10 分)
学科定位 办学理念 贯彻力度 教育目标
二 教学队伍(20 分)
师资政策 1 师资建设(10 分) 师资培养
师资配比
年龄结构 2 师资结构(10 分) 学历结构
职称结构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评分
查阅相关学校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评分
三 基础条件(20 分)
有足够数量的基础设施(包括各类教室及多媒体
设施数量 1 基础设施(10 分)
设施维护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财务支出等
设备、图书馆、文体活动场所、学生公寓等)供 师生教学活动使用; 对基础设施定期进行更新及添加;
建设有教学网站,学生共享国家精品课程内容;
检查内容
四 教学பைடு நூலகம்量(20 分)
课程设置 1 课程建设(5 分)
教材使用
检查方法
评分标准
评分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课表、教材等
设置合理全面,符合培养要求; 使用最新版的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本科统编教材; 专业外语教材以引进原版教材为基本教材;
课堂教学质量 2
(5 分)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教学互动 教学创新
实地考察听课,查阅相关资料文件
国家级一等奖 4 分,二等奖 2 分,部(省)级一 等奖 4 分,二等奖 1 分; SCI 收录每篇 1 分,统计源期刊杂志 0.5 分; 每项发明专利 2 分,新型实用专利 1 分,外观设 计专利 0.5 分
教学内容充实,讲授娴熟,概念准确,条理清晰, 重点突出; 教学方法能有效地启发学生思维,引导学生探究 性学习; 注意教学反馈,认真听取学生意见并加以改进; 关注学科专业发展,教学内容涵盖最新科研成果
具有学生成绩评定体系及考试结果的反馈程序;
查阅试卷、教学档案、奖学金、课外
成绩评定
具有良好的学风,考风;
进行补充更新;
教学软件
专业课的实验开出率,应达到教学计划和大纲规
定的 90%以上,课程安排合理全面;
有含核心期刊的三种以上专业杂志及专业课教
学所需的挂图、标本、模型、视听教材;
具有稳定的口腔临床教学基地管理与建设体系;
口腔临床教学基地至少获得省级认证,生均椅位
基地建设 3 实习基地(5 分) 基地数量
活动、教案、课件、出勤情况等资料,
3 学生质量(10 分) 在校生情况
90%的毕业生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与
抽取一到两名学生进行口腔专业的临
毕业生情况
技能方面达到基本要求;
床操作考核
毕业生就业率及用人单位意见反馈;
五 教学管理(10 分)
管理建设 1 行政管理(5 分) 管理制度
管理队伍
查阅有关资料文件
定位科学合理,办学理念明确; 教育目标合适,并得到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 准; 相关信息全院师生知晓,并贯彻始终;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相应财务支出等
查阅有关资料、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等
所聘任教师应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教师聘 任制度,同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和义务; 具有教师队伍建设计划,保证教师的培养、考核 和交流,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机会; 满足专业课教师数与本专业在校学生数(含毕业 实习生)之比为 1:6-1:8;专业课教师中,本校 专、兼职教师不少于 80%; 老中青层次分明,结构合理; 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 70%; 高级、中级、初级人员占教师总数比例为 3:4:3; (民族地区比例可适当下调)
教学获奖
科研项目 2 科研成果(10 分) 科研文章 查阅 5 年内有关资料
发明成果
评分标准
定期总结教学工作和检查发展规划; 能不断进行教学、科研、医疗的改革; 定期制定教学未来发展规划;
评分
国家级项目 1.5 分,部(省)级项目 1 分,校级 0.5 分; 主编教材建设 2 分,参编教材 1 分,教改文章 0.5 分 ; 教学获奖国家级 2 分,部(省)级 1 分,校级 0.5 分
实习工作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实地考察等
数不少于 0.5 台,教学医院(直属、非直属医院) 的牙椅数应超过年总实习牙椅数的 50%; 有足够的口腔临床教学基地,满足教学所需; 有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实习大纲规定项目的完
成率应达 90%以上,学校有实习管理组织和完善
的实习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实习工作;
序号
具有口腔医学教育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能及在学 校中的地位; 具有健全完善的教学档案文件; 具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 教学督导及管理队伍构建合理,职责明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定期回顾
2 改革与发展(5 分)
查阅教学档案、文件等有关资料
发展规划
六 教学与科学研究(20 分)
教改项目 1 教学成果(10 分) 教改论著 查阅 5 年内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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