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房屋验收标准模板
房屋查验及验收标准

房屋查验及验收标准合同书甲方:(详细填写甲方信息)乙方:(详细填写乙方信息)鉴于甲方拟出售/租赁房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查验及验收标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房屋查验责任与义务1.1 甲方应提供完整、真实的房屋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屋面积、房屋结构、房屋费用等,并做到如实告知乙方。
1.2 甲方应确保房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承诺在出售/租赁之前完成房屋维修、清洁等必要工作。
1.3 甲方应允许乙方进行房屋查验,乙方有权检查房屋有无损坏、漏水、通风、电器设备是否正常等问题,并及时提供相应的修复与解决方案。
第二条房屋验收标准2.1 房屋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
2.2 房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1) 房屋结构完好无损,墙体、地面、天花板等装修材料无异味、无脱落。
2) 室内空气清洁,通风良好,无明显潮湿、霉变迹象。
3) 供暖、供水、供电等设备正常运作,无明显故障。
4) 水管、电线等设施无漏水、漏电等安全隐患。
5) 安装可视对讲、安防等设备并保证正常使用。
6) 卫生间、厨房等使用设施完好,无水、电、气等泄漏情况。
7) 窗户、门锁等安全设施完好,能够正常开启、关闭,并保障住户的人身安全。
第三条质量保证与保修3.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房屋信息真实有效,并确保房屋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不会出现质量问题,如有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修复费用。
3.2 如乙方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修复,确保房屋质量符合本协议约定。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如甲方提供的房屋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存在质量问题,将视为违约行为,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4.2 如乙方在验收过程中故意损坏房屋或其他设施,将视为违约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引言房屋接管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完成房屋工程的全部任务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将房屋交付使用单位并接受使用单位的验收工作。
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是对房屋接管验收进行规范和指导,以确保房屋工程的质量达到标准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房屋接管验收的目的房屋接管验收的目的在于确保房屋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通过验收工作,可以发现和整改房屋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质量隐患,保障房屋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
二、房屋接管验收的程序房屋接管验收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建设单位提交房屋接管验收申请;2.接管方组织验收人员进行验收;3.验收人员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4.验收人员填写验收报告和验收记录;5.建设单位整改存在问题;6.接管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验;7.接管方签署房屋接管验收通知书;8.建设单位交付房屋使用单位,并签署房屋接管证书。
三、房屋接管验收的内容房屋接管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房屋结构验收房屋结构验收是对房屋的承重结构进行检查,包括房屋的基础、墙体、屋面、楼板、梁柱等部位的质量和稳定性。
2. 房屋内部装饰验收房屋内部装饰验收是对房间的地面、墙面、天花板、窗户、门等部位进行检查,确保装饰材料的选用和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 房屋给排水系统验收房屋给排水系统验收是对房屋的供水、排水和雨水系统进行检查,包括水龙头、下水道、下水管等设施的安装和性能测试。
4. 房屋电气设备验收房屋电气设备验收是对房屋的电气系统进行检查,包括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 房屋环境验收房屋环境验收是对室内环境进行检查,包括通风、采光、噪音等方面的要求是否满足。
四、房屋接管验收的标准房屋接管验收的标准应参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并根据具体的房屋工程项目进行具体确定。
五、房屋接管验收的注意事项在进行房屋接管验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验收人员应持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并具有丰富的验收经验;2.验收人员应认真仔细地对房屋进行检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3.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质量隐患,建设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接管方进行复验;4.接管方和建设单位应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5.接管方应保留好房屋接管验收的相关记录和资料,以备后续使用和维护。
建设部房屋验收标准

建设部房屋验收标准1. 引言建设部房屋验收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房屋项目的验收过程,保证房屋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详细阐述建设部房屋验收标准的要求和流程。
2. 验收范围建设部房屋验收标准适用于住宅、商业、工业等各类房屋项目的验收。
其中,住宅验收标准主要包括新建住宅、二手住宅和保障性住房的验收要求;商业房屋验收标准主要包括写字楼、商业街、购物中心等商业类房屋的验收要求;工业房屋验收标准主要包括工厂、仓库、生产基地等工业类房屋的验收要求。
3. 验收标准建设部房屋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要求:3.1 结构安全房屋的结构安全是房屋验收的基本要求。
验收时需对房屋的承重墙、梁柱、地基等结构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承载能力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3.2 环境保护房屋验收还需要对环境保护进行检查。
包括对室内外噪音、空气质量、放射性污染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房屋的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3 安全设施房屋验收还需要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包括对消防设施、防盗设施、紧急疏散通道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房屋的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能保障居民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3.4 使用功能房屋验收还需要对使用功能进行检查。
包括对房屋的采光、通风、供水、供电等功能进行评估,确保房屋的各项功能正常运行,能满足居民和工作人员的需求。
3.5 配套设施房屋验收还需要对配套设施进行检查。
包括对小区、商业中心、工业园区等房屋项目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评估,确保配套设施的完备性,便利居民和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和工作。
4. 验收流程建设部房屋验收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4.1 提交验收申请房屋完成施工后,开发商或业主需向建设部提交房屋验收申请,申请中需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和报告。
4.2 验收准备建设部收到验收申请后,将组织专家对房屋进行初步评估,确定验收方案和验收时间。
同时,还需准备验收所需的工具、设备和资料。
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随着我国不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房地产行业也在不断蓬勃发展。
然而,随着房屋新建量的增加,同时也随之而来的是建筑质量问题的增多,人们更加追求房屋品质和生活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因此,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的出台,显得尤为必要。
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即房屋交付验收标准,是由建设部负责制定的国务院颁布的强制性标准。
其主要目的是规范房屋交付验收过程,保障消费者买房得到优质服务与优质产品。
房屋交付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房屋交付验收标准要对所交付的住房结构、建筑物安全、建筑物完成、园林绿化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这些方面的建筑物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满足消费者的要求。
其次,检查住房的地基是否稳定,是否会出现地震等安全问题,这十分重要。
此外,房屋交付验收标准还应包括内装修验收,如地面瓷砖、墙壁粉刷、卫生洁具、门窗暖气等方面需要全面检查。
对于开发商而言,执行此项标准也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因为建筑质量问题是出现在房屋建设期间的,因此,开发商应该在建设过程中加强质量控制,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建造。
此外,在营销推广之前,开发商需要对各个环节进行详细的评估,确保房屋建设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质量都能够得到严格控制。
因此,在建设房屋时执行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对于开发商而言,是解决各种问题和提升品牌形象的重要方式。
对于购房者而言,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也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因为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开发商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建造房屋,一旦发现其不符合相关标准,则购房者可以按照市价索赔,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购房者通过验收房屋完成后,不但可以从质量上得到保障,而且可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和安全。
总之,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的出台对于保障公众购房质量和权益、促进开发商专业化管理和提升自身品牌形象,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同时,建设部房屋接管验收标准也是房地产行业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方向。
今后,更应该加强标准的执行以及宣传,营造健康的房地产市场氛围。
建设部房屋验收标准

建设部公布验房收房标准程序总概:1、入住房屋是否为所购买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如果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重新核对,做出说明。
2、在房屋质量检查方面,看发展商有无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其填发时间、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其次,观察房屋外墙、地面有无异样。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开发商(卖方)反映,待维修后方能入住。
3、装修、设备方面要仔细清点。
按购房合同及有关协议的约定,物业管理单位应向购房者提供装修及设备清单,购房者可按清单内容进行清点,检查其是否齐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况,如有不符或缺损,必须要求尽快维修、配齐。
4、查看一下公共设备。
对电梯、消防设备、燃气、暖气、小区环境、停车场、电视接收系统、保安系统等进行检查。
5、对房屋结构、面积进行核查。
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是与发展商签订一份《交屋看房记录表》(或称《物业交付核验单》)。
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
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
《交屋看房记录表》最好自己也要留一份,同时对房屋拍照记录。
有的购房者总是以口头来往,这样就会很被动;有人习惯以电话联系,这对于购房时与发展商就有关事宜接治、特别是一些关键环节也是不可取的。
建设部公布验房、收房标准程序(细节)收房细则:把验收的目光放在隐蔽工程上1、合同(1) 开发商应出示完备合法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这些文件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 查看交付给您的商品房和合同签订的要购买的商品房是否一致,其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
(3) 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
(4) 查看所购商品房整栋楼的《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有此表方能说明该栋楼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一项都不能入住的。
房屋验收标准

房屋验收标准合同书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鉴于甲方与乙方就房屋验收标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验收标准1.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规章进行房屋验收。
房屋验收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空间规划、装修质量等方面。
1.2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完整的验收标准文件,包括详细的验收项目和相应的验收标准说明。
第二条验收程序2.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房屋验收。
2.2 甲方有权在验收前提出书面验收项目清单,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验收标准文件。
2.3 在验收过程中,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个人参与验收,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缺陷整改3.1 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要求乙方尽快进行整改。
3.2 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3.3 甲方有权进行复验,确认整改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如未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得认定整改工作已完成。
第四条保修期4.1 在房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一定的保修期。
具体保修期根据合同另行约定。
4.2 在保修期内,如出现非人为损坏或正常使用情况下的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房屋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进行验收,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5.2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房屋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其他约定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6.2 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的约定,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协议。
6.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
房屋交付时的验收标准

房屋交付时的验收标准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买方姓名/单位名称]地址:[买方地址]联系电话:[买方联系电话]乙方:[卖方姓名/单位名称]地址:[卖方地址]联系电话:[卖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与乙方就房屋交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交付时间1.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的 [交付时间] 内将房屋完工并交付给甲方。
第二条房屋交付标准2.1 房屋交付时应符合以下标准:- 基础设施完备:包括供水、供电、供暖、通风等设施应齐全并能正常运行。
- 房屋结构安全: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无明显裂缝、渗水、渗漏等问题。
- 空气质量合格:房屋内部应无有害气体超标现象,室内空气质量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 窗户、门等设施完好:窗户、门等应完好无损,能够正常使用,密封性良好,不应有松动、漏风等问题。
- 水电设施正常运行:供水、供电设施应能正常运行,且水质、电质按相关标准提供给甲方使用。
- 卫生清洁:房屋内外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明显污渍、垃圾及杂物。
2.2 如果房屋交付时存在上述问题,乙方应在 [交付时间后的指定期限] 内协商解决,并承担维修责任和费用。
第三条验收程序3.1 甲方应于乙方通知的房屋交付日期前两天提前预约验收。
3.2 房屋验收应由双方共同参与,并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双方共同到达房屋现场,对房屋内外进行仔细检查。
- 对房屋标准和交付标准进行对比,确保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交付标准。
-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共同商讨解决办法。
3.3 如乙方未按时通知甲方交付房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房屋质量保证4.1 乙方向甲方提供 [质保期限] 的质量保证期限。
4.2 在质保期限内,如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或更换责任和费用。
第五条合同变更5.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应支付对方相应的违约金。
房屋质量验收和验收标准

房屋质量验收和验收标准合同书甲方:[委托方名称]乙方:[承建方名称]鉴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屋建设工程,并且需对房屋质量进行验收,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概述1.1 甲方承担对乙方所建房屋的质量验收工作,包括房屋结构、外墙、屋面、电气设备、暖通设备、给排水设备等的验收。
1.2 乙方完成房屋建设工程并交付给甲方,甲方对房屋质量进行验收。
第二条质量验收标准2.1 房屋质量验收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2 房屋质量验收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房屋结构: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存在裂缝、渗漏等明显质量问题。
b) 外墙:完好无损,不得存在开裂、起砂等影响使用安全的问题。
c) 屋面:材料完好,无渗漏,屋顶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d) 电气设备:各种电气设备安装合理,接线正常,电路配电符合规范。
e) 暖通设备:安装合理,管道无渗漏,温度调节正常。
f) 给排水设备:管道畅通,水泵工作正常,排水顺畅。
第三条质量验收程序3.1 乙方完成房屋建设工程后,应立即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3.2 甲方将派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完成后应出具验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结论、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整改要求等。
3.3 如验收结果合格,甲方将签发合格证明,验收工程进入决算阶段。
3.4 如验收结果不合格,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3.5 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修期4.1 房屋质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一定的保修期。
保修期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4.2 在保修期内,如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请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解决。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终止6.1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6.2 经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后,本合同即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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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房屋验收标
准
【颁布单位】建设部
【颁布日期】 19910204
【实施日期】 19910701
【文号】建设部建标(1991)第69号
1991年2月4日国家建设部以建标( 91) 69号文发布了ZBP30001-90《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并于1991年7月1日起实施。
《标准》全文如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确保房屋住用的安全和正常的使用功能。
明确在房屋接管验收中交接双方应遵守的事项, 特制定本标准。
1.2凡按规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 应按本标准执行; 依法代管, 依约托管和单位自有房屋的接管, 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3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一般民用建筑的接管验收, 工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建筑及某些有特殊设备和使用要求的建筑的接管验收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J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J10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206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7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4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1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本标准提及的”接管验收”, 主要是指地方政府设置的房屋管理部门( 以下简称”房管部门”) 接管建设单位移交的新建房屋和实行产权转移的原有房屋进行的验收。
3.2本标准提及的”凡按规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 主要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投资建造并决定由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
市、县政府用收取的住宅建设配套费建造的房屋。
征( 拨) 地拆迁安置中按规定把产权划归政府的房屋。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没收并通知接管的房屋, 以及其它应由政府接收并决定交房管部门接管的房屋。
3.3新建房屋
建成后未经确认产权的房屋。
3.4原有房屋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并已投入使用的房屋。
4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
4.1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 是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 以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使用功能为主要内容的再检验。
4.2接管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a.建设工程全部施工完毕, 并业经竣工验收合格;
b.供电、采暖、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备和设施能正常使用;
c.房屋幢、户编号业经有关部门确认。
4.3接管验收应检索提交的资料
4.3.1产权资料:
a.项目批准文件;
b.用地批准文件;
c.建筑执照;
d.拆迁安置资料。
4.3.2技术资料:
a.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
b.地质勘察报告;
c.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d.工程预决算;
e.图纸会审记录;
f.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 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 g.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h.沉降观察记录;
i.竣工验收证明书;
j.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k.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l.水、电、采暖、卫生器具、电梯等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 m.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n.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4.4接管验收程序
4.4.1建设单位书面提请接管单位接管验收。
4.4.2接管单位按”4.2”和”4.3”条进行审核, 对具备条件的, 应在15日内签发验收通知并约定验收时间。
4.4.3接管单位会同建设单位按”4.5”条进行检验。
4.4.4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 按4.6.1和4.6.2条处理。
4.4.5经检验符合要求的房屋, 接管单位应签署验收合格凭证, 签发接管文件。
4.5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
4.5.1主体结构
4.5.1.1地基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GBJ7的允许变形值;不得引起上部结构的开裂或相邻房屋的损坏。
4.5.1.2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 不得超过GBJ10的规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