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思考
2021年五险一金学习心得与2021年五项教育五项反思心得体会

2021年五险一金学习心得与2021年五项教育五项反思心得体会2021年五险一金学习心得通透学习本周的理财知识,对于五险一金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尤其是养老保险并不足够养老,公积金贷款利率真的很划算。
下面为摘抄笔记,作为以后不时之需。
五险一金,是针对用人单位而言的法定义务,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的。
五险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住房公积金。
在五险中,前三个险种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后两个险种完全由企业承担,即用人单位缴纳五险一金。
1、养老保险。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
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
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基本养老保险一般要缴满___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基本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___年就开始交。
二是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___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___%-___%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
单位给你交的___%会全部划到国家的(范本)养老统筹基金里,为国家做贡献。
第三,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原则;由于社保中断期间不计入工龄,中断时间越长、缴费金额越少,最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少。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可以取出来。
如果你每个月按照___元的最低基数交社保,那么1369____%=___元。
就是国家每个月打给你个人的钱,这个钱可以积累起来直接刷卡去买药或者看门诊。
注意:个人缴纳的___%的医疗保险部分可以随时取出来,如果不取就只能按照活期利率计息,不如取出来。
每个职工的缴费基数一般为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意,非本人平均工资),个人缴费率为___%,企业缴费率为___%。
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一般在年中调整。
退休后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吗?男缴满___年、女缴满___年,在退休之后可以继续享受医疗报销。
从民生角度看失业保险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挪帧%(保*严定的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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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摘要: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
实行的保险制度,主要由政府负责建立失
业保险基金,对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去
工资来源劳动者提供再就业服务与社会
保障制度,是建立和健全服务型社会必经
的道路探索,是建设新时代和谐社会的关
键内容,有助于预防失业无业、支持创业
的能现受到
,失业保险难于帮
助企业稳定岗位、稳 员工就业,失业
保险的存在并没有避免大规模失业现
象的发生% ,完善失业保险制 F 引导就业,将促 企业稳定就业,使就
业岗位处
状态%
四、 健全失业保险对社会稳定作用
的举措
(一)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
围
通过 一
失业保险的
,既能够让自由工作者 民工劳 动者受益,又能够 地发挥失业保险 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 —是在失业
角度出发,探寻失业保险机制对社会稳定
的影响,发现当前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
题,进而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充分发挥
失业保险的调节作用,保障民生,维护社
会稳定%
-、从民生角度看失业保险的功能
失业保险的主要作用表现在发放失
业保险金、提供失业培训支持、促进物资
平衡等,通过保障 生活、维稳定
、进创业业、调节
现兜
底民生底线、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
要通过发放失业保险金、实施业技
补贴、施援企稳岗护航补贴等举措实
施%
(一) 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机对参与缴纳失业保
险 ,依据缴纳年限兑现失业 保
险金发放额度,如参保-~2年在失业
享受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失业2~3
近三年社保工作总结范文(3篇)

第1篇一、前言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转眼间,近三年的社保工作已圆满落下帷幕。
在这段时间里,我在领导的关怀与指导下,在同事们的支持与帮助下,紧紧围绕社保工作中心,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现将近三年社保工作总结如下:二、工作回顾1. 精准扩面,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1)加强政策宣传。
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社保政策,提高群众对社保的认识和了解。
(2)优化参保流程。
简化参保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参保人员能够顺利参保。
(3)拓展参保渠道。
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业务,实现社保全覆盖。
2. 降费缓缴,当好稳定市场减压阀(1)落实国家降费政策。
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认真落实社保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2)实施缓缴政策。
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实施缓缴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3)优化业务流程。
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3. 服务升级,打好社保服务组合拳(1)提升服务质量。
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确保群众办事满意。
(2)创新服务方式。
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开展线上业务办理,提高服务便捷性。
(3)拓宽服务渠道。
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4. 开拓创新,搭建政策宣传直通车(1)开展政策宣讲活动。
邀请专家学者,深入企业、社区、学校等地,开展政策宣讲活动。
(2)制作政策宣传资料。
编制通俗易懂的社保政策宣传资料,发放给群众。
(3)加强媒体宣传。
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社保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工作亮点1. 参保人数持续增长。
近三年,参保人数同比增长20%,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 政策落实到位。
严格落实国家各项社保政策,确保政策红利惠及广大参保人员。
3. 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
4. 创新宣传方式。
人社窗口年度总结(3篇)

第1篇一、前言时光荏苒,转眼间一年又即将过去。
在这一年里,我作为人社窗口的工作人员,始终秉持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兢兢业业,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温馨的服务。
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二、工作回顾1. 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本年度,我始终坚持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通过参加各类培训、学习业务知识,使我更加熟悉人社政策法规,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热情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在窗口工作中,我始终把热情服务放在首位,对待每一位办事群众,都耐心倾听,细心解答,确保他们满意而归。
同时,我还积极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
3. 强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为了使更多群众了解人社政策,我利用各种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包括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政策讲座、利用网络平台等,提高了政策知晓率,使群众能够更好地享受政策红利。
4. 关注民生,解决实际问题在工作中,我始终关注民生,积极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我认真研究政策,耐心解答疑问,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妥善解决。
5. 加强沟通,增进部门协作为了提高窗口工作效率,我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工作。
通过与各部门的紧密配合,确保了窗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亮点1. 业务办理效率显著提高通过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本年度窗口业务办理效率显著提高。
群众办事时间缩短,满意度明显提升。
2. 政策宣传效果显著通过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使群众对人社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政策知晓率。
3. 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在窗口工作中,我始终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
通过不断改进服务,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存在问题(1)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有时无法准确解答群众疑问。
(2)部分工作流程还需进一步优化。
(3)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还需加强。
2. 改进措施(1)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持续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
失业保险政策(江西省2021年最新)

失业保险政策宣传一、失业保险1、什么是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资帮助的制度。
2、哪些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失业保险?城镇各类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3、如何缴纳失业保险?缴纳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4、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什么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周年;(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
5、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1)重新就业;(2)应征服兵役;(3)移居境外;(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5)被判刑收监或被劳动教育;(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介绍的工作;(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符合领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下载江西人社APP,在电子社保卡界面中申领失业保险金待遇,或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填写失业保险金申请登记表申领。
7、目前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260元/月。
8、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如何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累计缴费时间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可在14个月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应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期间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6.30•【字号】鲁人社发〔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2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厅各处室、直属单位:现将《山东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6月30日山东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山东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未来五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五年来,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稳中求进,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
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创业环境明显改善,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47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覆盖面更加广泛,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4.5%,初步构建起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报告

一、前言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
近年来,我县失业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就业的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现将我县失业保险工作总结如下:二、工作回顾1.参保扩面近年来,我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长,参保单位覆盖面不断扩大。
截至2021年底,全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6万人,参保单位近2000家,其中企业参保人数占90%以上。
同时,我们积极开展事业单位、非公有制单位参保扩面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失业保险的覆盖面。
2.基金征缴为保障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稳定,我县加大了基金征缴力度。
通过加强与税务、地税等部门的合作,强化基金征缴工作,确保了失业保险基金的及时足额征缴。
2021年,全县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总额达到1500万元,同比增长10%。
3.失业待遇发放为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我县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2021年,全县共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200万元,惠及失业人员1.2万人次。
4.失业人员再就业我县积极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通过举办招聘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多种形式,助力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2021年,全县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到80%。
三、主要做法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我县成立了失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失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2.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我们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参保单位和失业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
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
4.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我们严格执行基金征缴、支付、监管等各项制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推进参保扩面,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
2.加强基金征缴,确保基金稳定增长。
3.优化失业待遇发放,提高失业人员生活水平。
2021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最新政策规定

2021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最新政策规定失业保险费是失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
因此,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以保证基金的支付能力,更多2021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最新政策规定请点击“申请条件”查看。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最新政策规定申请条件1、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且尚未领取完毕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标准1、失业保险金: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80%(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2号),通知要求:“从2018年5月1日起,全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有效期五年。
期满后如继续执行,另行发文明确。
”)2、领取期间,按月为失业人员缴交基本医疗保险二档;3、失业人员领取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300%;抚恤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额×600%(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能重复享受);4、领取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补贴。
失业保险待遇从各国关于失业保险待遇的内容看,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失业救助和补充失业津贴等。
失业救济是对失业者及其家庭成员支付基本生活费和医疗费;失业救助是在失业救济给付期满后,对未能重新就业者给予的救济,其支付水平低于失业救济,有些国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救助;补充失业津贴是对失业者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后,考虑失业者需抚养人数、年龄及健康状况给予的补充津贴,有些国家还针对再就业培训的需要给予补充津贴。
我国规定的失业保险待遇主要有:1.失业保险金,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费,是失业者最基本的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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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思考欧阳光明(2021.03.07)失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建立的失业保险基金,对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它具有普遍性、强制性、互济性等特征,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再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失业保险制度面临着新的形势和重要挑战。
一、失业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及特点(一)国外失业保险制度发展与改革失业保险制度是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产物,自建立迄今已有上百年的历史,有72个国家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
其发展历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初建阶段(20世纪初到二战以前)。
这一时期,失业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满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19世纪末20世纪初,频发的经济危机使失业变得日益普遍和严重,导致了大规模的工人运动。
为了缓解社会冲突,法国、英国等工业化国家率先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
二是扩展阶段(二战以后至70年代初期)。
这一时期,失业保险趋于福利化。
这一阶段发达国家的失业保险制度一直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有些国家社会保障的福利化倾向波及到失业保险制度,出现了过度保护的现象,待遇水平提高过大,期限逐步延长,过分“慷慨”抑制了失业者寻找工作的积极性,产生了消极作用。
三是改革阶段(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
这一时期,运用失业保险制度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功能作用显现。
在石油危机的冲击下,西方国家经济陷入“滞胀”,失业率明显上升并居高不下。
为了促进就业、减少失业,瑞典等发达国家开始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改革,通过新增失业金津贴给付、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形式,赋予其稳定促进就业的功能。
纵观国际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既有失败的教训,也有成功的经验。
其基本规律是从初期只重视保障失业者生活的单纯功能,向既保障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又预防失业的综合功能发展。
具体说,有五个主要特点: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努力将以工薪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并针对就业方式的多样化,逐步重视自雇就业、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障问题。
二是合理确定失业保险待遇,克服过度保障和福利化对市场就业的消极影响,同时根据就业时间和参保期确定待遇期,并对接近退休年龄的失业者有专门照顾,将失业保险与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三是严格享受条件,更加重视与促进就业措施紧密结合,要求失业者正确履行积极求职就业的义务,防止其对失业保险的依赖。
四是通过对提前就业者给予就业补助,为失业人员提供迁居费补贴或在其参加职业培训期间提供书费、交通费,鼓励失业人员创业等形式,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
五是重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的作用。
对企业面临风险采取缩短工时、降低工资办法而不裁员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工资性补贴,或根据企业裁员的情况确定企业缴纳失业保险的费率。
同时,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机制。
(二)国内失业保险制度发展历程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起步较晚,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过程中逐步建立起来并不断地完善。
总体来看,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1、救济性色彩浓厚的建立阶段。
这一阶段以1986 年国务院颁发《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为标志。
《暂行规定》将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限定为“四种人”,并确定以基金制方式筹集保险费,规定企业按全部职工标准工资总额1%缴纳保险费。
将保险待遇定义为“待业救济金”,同时规定了领取救济金的资格条件和待遇水平。
从这些基本内容不难看出,《暂行规定》实际上是一种覆盖范围仅限于国营企业且保障层次很低的失业救济制度,失业者个人并不承担缴费义务,而享受的待业救济金也仅仅是为了解决失业者最基本的生活困难,其实施范围狭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保障能力有限,失业救济性质明显。
2、重生活保障,轻促进就业的过渡阶段。
这一阶段以国务院1993年颁发《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和1998年颁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为标志。
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经济改革的力度加大,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浮出水面。
1993年国务院颁发《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失业保险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缴费比例进行了适当调整,但是较《暂行规定》并没有大的突破和超越。
1998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赋予了失业保险新的功能,即运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确立了财政、企业和失业保险基金“三三制”筹资原则,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3、保障生活与促进就业并进的完善阶段。
这一阶段以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标志。
《条例》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强化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强调失业保险权利与义务的对应、体现失业保险的性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无疑有很大的进步。
这主要表现在:(1)确立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基本目标。
(2)将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3)建立了国家、单位、职工三方负担的筹资机制。
(4)确定了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申领程序。
(5)重新调整了支出项目和支付标准。
(6)提高了统筹层次,实行了市级统筹。
(7)加强了基金管理,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人银行的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以立法为特征的巩固阶段。
这一阶段以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标志。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历经多年探索发展,以立法保障进入了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其中,《社会保险法》对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缴费责任、待遇条件、申领程序、享受期限、标准确定、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对那些拒不参保缴费的单位,采取刚性手段,明确了法律责任,彻底改变了以往《条例》中只授予劳动保障部门依法查处的行政权力的弹性,通过立法的形式有力解决了以往法规政策存在效力低、强制力弱、执行力差等现象。
二、我省失业保险政策特征及面临形势安徽省失业保险制度是伴随着国家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而建立、发展而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视野保险制度体系,并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我省失业保险政策实施情况2010年末,我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4万人,比1998年末(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增加了143.6万人,增长了1.67倍。
失业保险基金总支出达到了9.7亿元,其中支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为4亿元,占基金支出的41.0%,支出规模比1998年增加了近3亿元。
自失业保险启动以来,全省共向300余万失业人员支付88.31亿元失业保险金,累计支出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两项补贴达 3.13亿元,有力保障了参保职工失业后的基本生活,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特别是2009年,为应对金融危机,向困难企业支付岗位补贴 6.4亿元,起到良好的稳定就业效果。
(详见附表)(二)现行失业保险政策面临的挑战自2000年我省颁布的《条例》已实施10年,制度出台时所面临的经济和社会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失业保险正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在保障范围有限,保障水平偏低,促进就业功能不足,预防失业功能缺失的情况下,造成失业保险制度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1、失业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缺乏有序衔接。
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初期,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其主要功能定位于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
近年来,随着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最低工资等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健全和完善,尽管失业保险对失业者生活保障功能有所弱化,但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仍然存在重复交错、缺乏有序衔接,失业保险制度的整体效用受到挑战。
2、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的功能缺失。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经营风险增大,个别企业、行业或地区出现高失业的风险也增大,政府有责任引导和支持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减少失业。
失业保险作为应对失业风险的重要制度,既要为已经失业的人员提供帮助,也要从失业源头上着力,主动支持企业保持职工队伍稳定,提高专业技能,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更好的人力资源保障。
在企业受益的同时,解除了职工怕丢“饭碗”的后顾之忧,增强了安全感,进一步激发他们主动参与企业发展的热情,实现与企业的良性互动。
另外,提高就业稳定性,减少失业发生,是政府就业工作的重要目标,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措施。
可以说,是多方共赢的结果。
而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在这方面缺乏必要的安排,用人单位只有参保缴费的义务,但未能从失业保险制度中受益,影响企业参保积极性。
3、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制度尚不完善。
失业保险不仅具有生活保障、稳定就业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其促进再就业的积极意义,但目前从我省的政策看,失业保险在促进再就业方面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一是促进再就业措施不完善。
《失业保险条例》的主要功能就定位于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而在促进其再就业方面措施明显不够,只有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两种补贴。
此外,传统的失业保险工作的评价标准也往往是看有多少失业者享受了多少失业保险金,而不是失业保险金促进了多少失业者就业。
因此,从根本上来讲,《失业保险条例》及我省出台的《规定》实际上是对失业者进行短期救济的制度。
二是再就业培训流于形式。
在对失业者进行培训的过程中,各地往往是重形式、轻内容,很多失业者难以学到真正有用的技能。
在培训工作中,相关机构也没有建立起激励机制刺激失业者学习技能,各地一般都是在失业者报名参加培训后,不管失业者是否真正参加了培训,最后都可以得到技能证书。
有的再就业政策由于原则性太强,导致实际执行中难免伴随形式主义的做法。
如有的地方政府为了解决下岗失业问题,开办本来并不需要的项目,招聘本来并不需要的劳动力,让他们从事本来就不需要的工作。
三是用于促进再就业资金有限。
从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结构来看,大部分基金用于发放失业保险金。
虽然近年来,失业保险支出用于促进再就业的比例比往年有所提高,但由于《规定》中明确用于两项补贴资金不得超过当年征缴额的12%,导致可用于促进就业的资金十分有限。
同时,由于缺少促进再就业补贴项目、标准、程序等一整套统一的具体实施办法,目前各地实际操作中促进再就业经费大多用于劳动力市场建设经费上,真正意义上的促进再就业功能的开发和利用仍是我省失业保险工作中相对薄弱的环节。
4、参保群体尚未实现全覆盖。
虽然我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加,但与实现动态全覆盖的目标仍有差距,从根本上说,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我国用工制度与人事体制之间的矛盾造成的。
从全省来看,到2008年底,全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和城镇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约为450万人,实际参加失业保险的为373万人,约占83%,仍然有77万人未参加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