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分担比例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看过来!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比例看过来!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2、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车祸伤残赔偿责任划分

车祸伤残赔偿责任划分一、车祸伤残赔偿责任划分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和承担: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的依据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的依据是怎样的在出现交通事故后,广大的司机朋友们最关心的,可能就是交警对此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因为这其实会影响到后续的一个赔偿问题。
由此可知,有交通事故认定就一定会有责任划分比例,赔偿就会按照这个比例进行。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的依据是怎样的?对于这个大家都关心的问题,下面将由我为您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的依据是怎样的其依据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5、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10%。
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和承担: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责任划分比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比例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比例如何划分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2、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广东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是多少

广东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是多少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使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疑惑的是在这场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比例应当如何划分呢?在广东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是多少呢?在此过程中还需要公安机关介入进行勘察和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接下来,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在广东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比例的相关内容。
一、广东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是多少在交通事故中,由于主体的不同又分为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和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故在交通事故责任比例上也会有所差异。
关于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1、公安机关认定为全部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100%。
2、公安机关认定为主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80%。
3、公安机关认定为同等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60%。
4、公安机关认定为次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40%。
5、公安机关认定为无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10%。
关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一)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1、公安机关认定为全部责任和无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100%:0%。
2、公安机关认定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70%:30%。
3、公安机关认定为同等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50%:50%。
(二)三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1、公安机关认定为全部责任:无责任:无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100%:0%:0%。
2、公安机关认定为主要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40%:40%:20%。
3、公安机关认定为共同主要责任:次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70%:30%。
4、公安机关认定为共同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各占1/3。
5、公安机关认定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次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60%:20%:20%。
交通事故五五分责任如何赔付

交通事故五五分责任如何赔付发⽣交通事故的时候,⾸先要对事故的责任进⾏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可以分不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和将要责任等,同等责任就是双⽅的责任承担是相同的,那么交通事故五五分责任如何赔付?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交通事故五五分责任如何赔付同等责任也分情况:1、如果双⽅都是机动车,赔偿⽅式是,双⽅⽤各⾃的交强险赔偿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赔偿50%,⾃⼰承担50%,如果双⽅谁有保险,就可以⽤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是机动车⼀⽅是⾮机动车或⾏⼈,机动车损失⽅50%由对⽅赔偿,另50%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
机动车⼀⽅先⽤交强险赔偿对⽅,超出部分各⾃承担50%。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六条机动车发⽣交通事故造成⼈⾝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过错的⽐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驾驶⼈、⾏⼈之间发⽣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机动车驾驶⼈、⾏⼈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机动车驾驶⼈、⾏⼈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何认定1、机动车追撞前⽅同车道⾏驶的机动车尾部的;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驶的机动车正常⾏驶的;机动车在没有中⼼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未让⽆障碍的⼀⽅先⾏的;但有障碍的⼀⽅已驶⼊障碍路段,⽆障碍⼀⽅未驶⼊时,⽆障碍⼀⽅未让有障碍的⼀⽅先⾏的。
2、机动车在没有中⼼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的;但下坡车已⾏⾄中途⽽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的;机动车在没有中⼼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线的狭窄⼭路上会车时,靠⼭体的⼀⽅未让不靠⼭体的⼀⽅先⾏的;机动车超越前⽅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机动车超越前⽅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怎么划分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10%。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拥有了自己的车辆,但是,就是因为车辆的增多,或者驾驶员的一个不小心就会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而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就会在勘察事故现场的时候依照相关的规定来判定事故双方的责任多少。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的说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是怎么划分的。
一、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种类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二、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三、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划分73责任是什么意思

交通事故划分7:3责任是什么意思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赔偿规定如下:交通事故划分7:3责任: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如果机动车占主要责任,主次责任按8:2分担,如果机动车占次要责任,主次责任按6:4分担;3、双方均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所有损失按7:3比例分担。
保险赔偿方式如下: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损失,商业三责险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商业车损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辆损失,商业车上人员险赔偿对方赔偿完以后不足部分的已方车上人员受伤损失。
赔偿比例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赔偿比例划分:(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通常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二、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四)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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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分担比例
在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时,因责任主体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所谓主体性质不同,是指引起交通事故的车辆不同,而在责任上有所区分。
在承担责任的主体上,机动车作为一类,非机动车与行人作为相对的另一类。
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承担的责任要大于非机动车和行人。
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对上述区分有深入的了解。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划分
在全国,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比例的划分是一样的。
即: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责任的比例为30%;负同等责任的,承担责任的比例为50%;负主要责任的,承担责任的比例为70%;负全部责任的,承担责任的比例为100%。
二、非机动车、行人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划分
(一)、通行做法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责任的比例为20%;负同等责任的,承担责任的比例为40%;负主要责任的,承担责任的比例为60%;负全部责任的,承担责任的比例为80%。
这种做法被全国多数省份采用,其中广东、福建最具代表性。
(二)、特殊规定
1、浙江省有关规定1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十至二十的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五万元;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三十至五十的赔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七十至九十的赔偿责。
2、江苏省有关司法解释2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至90%;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至70%;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30%至40%;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至30%。
4、北京市有关司法解释3
非机动车一方当事人、行人负交通事故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分别减轻80%至90%、60%至70%、40%至60%、10%至20%。
1见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之第59条。
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若干意见(一)之第11条。
3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之34。
三、责任不明时
交通事故责任不明的原因很多,主要是事实无法查清、驾驶员无法认定、事故各方没有过错、红绿灯运转不正常、意外事件等。
在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时,全国各省的做法大致相同,但也有例外。
(一)、通行做法
1、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各方承担同等民事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3、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各方承担同等民事责任。
在办案过程中,碰到比较多的还是责任不明或无法查清事实等问题,答案非常简单,如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不明,如是行人或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车方负全责;如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各负50%责任。
(二)、例外规定
福建省法院在处理责任不明时,与其它大多数省份法院处理规则有区别4,是按照民法通则中公平原则来处理的。
即:“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
北京的法院判例一般判定由肇事机动车一方承担50%~70%的责任。
4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之37“道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公安机关作出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
四、承担责任的前提
基本上每辆车都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称“交强险”)。
所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 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 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 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 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 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
额为100 元。
在交强险范围内伤者或死者只要不是全责,都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所以,如果伤者的赔偿款低于交强险12.2万元的,则无须考虑责任的分担问题。
简单地说,肇事车辆有没有交强险,在承担责任上是有区别的。
有交强险的,先由交强险承担责任,交强险不够赔偿的,才由肇事车方按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的,法院判例各不相同,一是由肇事车方按过错责任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二是由肇事车方先在交强险限额12.2万元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超过交强险最低赔偿限额的,再按过错情况,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5。
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交强险赔偿部分未超出赔偿限额(12.2万元),但医疗费超出交强险医疗费限额(1万元)的,医疗费超出交强险医疗费限额部分应按责任分担。
简单一句话,交强险能够赔偿的,当事人无需按责任分担原则承担赔偿责任。
只有在赔偿金额超出交强险赔偿金额时,当事人才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
5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48条倒数第一款规定: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