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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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预案

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预案

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社会公共安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灾害应急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破坏性地震灾害,包括地震本身及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2.1 应急指挥部成立破坏性地震应急指挥部,负责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2 事发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事发地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

2.3 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在地震灾害应急处置中的作用。

三、应急处置3.1 预警与响应3.1.1 预警(1)地震监测机构应及时收集、分析地震监测数据,发现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迹象,及时报告。

(2)气象、水利、地质等部门要加强相关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1)启动应急响应,根据地震灾害的严重程度,确定响应级别。

(2)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2 灾害评估与损失统计3.2.1 灾害评估地震发生后,相关部门要及时开展灾害评估工作,查明地震灾害的范围、程度和损失情况。

3.2.2 损失统计统计地震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3.3 灾民安置与救助3.3.1 灾民安置(1)转移受灾群众至安全地带。

(2)搭建临时安置点,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3.3.2 救助措施(1)医疗救护:组织医疗队伍,开展伤员救治工作。

(2)心理援助: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受灾群众度过心理难关。

(3)物资保障:调配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3.4 次生灾害防范与处置3.4.1 次生灾害防范(1)加强对次生灾害的监测预警。

地震等破坏性事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地震等破坏性事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地震等破坏性事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一、事件背景地震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它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鉴于地震的破坏性,制定地震等破坏性事件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措施。

二、应急救援组织和领导机构1.应急救援组织(1)组织成立:地震等破坏性事件应急救援部门应及时组织成立,明确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范围。

(2)人员配备:合理配置应急救援人员,包括现场指挥官、救援队员、医护人员等,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训练与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对能力和救援技巧。

2.领导机构(1)成立地震等破坏性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负责,协调各救援力量和资源的调配。

(2)确定指挥人员:指挥部应设置地震救援总指挥和协调指挥,确保救援工作的统筹和高效进行。

(3)建立联络机制:与军队、警察、卫生部门、交通部门等部门建立有效的联络机制,以便于及时调动各方力量。

三、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根据地震等破坏性事件的严重程度,划分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1.Ⅰ级响应:发生重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Ⅱ级响应:发生较大地震,造成一定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Ⅲ级响应:发生较小地震,造成一定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应急救援措施1.一级响应(1)组织指挥:启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和指导救援工作的展开。

(2)查找救援目标:对受灾地区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重点救援目标和人员伤亡情况。

(3)救援人员进驻:派遣救援人员进驻受灾地区,开展救援工作。

(4)医护支援:调派医疗团队,组织伤员救治和伤亡人员搜救工作。

(5)信息发布:及时发布灾情和救援进展信息,保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2.二级响应(1)救援资源调配:根据情况调配更多的救援力量和物资,尽快展开全面救援工作。

(2)临时安置:建立临时安置点,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提供食宿和基本生活物资。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结合我国地震灾害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1. 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地震应急指挥部,负责地震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 县级地震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地震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3.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成立地震应急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

四、应急响应级别根据地震灾害的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1. I级响应:针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由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

2. II级响应:针对重大地震灾害,由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

3. III级响应:针对较大地震灾害,由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

4. IV级响应:针对一般地震灾害,由县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

五、应急响应措施1. 预警发布:地震发生后,立即发布地震预警信息,提醒公众做好防范措施。

2. 应急救援:组织救援队伍,调配救援物资,迅速赶赴灾区开展救援工作。

3. 疏散安置:组织受灾群众进行疏散,确保人员安全;搭建临时安置点,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4. 伤员救治:组织医疗队伍,对伤员进行救治;开展心理援助,缓解受灾群众心理压力。

5. 损毁房屋和基础设施修复:组织专业队伍,对损毁的房屋和基础设施进行修复。

6. 灾情调查与评估:对灾区进行实地调查,评估灾害损失,为灾后重建提供依据。

7. 信息发布:及时发布灾情、救援进展等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六、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加强培训,提高救援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及时调配。

3. 资金保障:设立地震应急救援专项资金,保障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4. 技术保障:加强地震监测预警技术、应急救援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一、总则为了及时高效的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地震应急工作要在应急小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坚持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具体做好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

二、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成立抗震救灾应急小组。

总指挥为公司总经理兼任,副总指挥为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为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

其职责是: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地震抢险救灾工作。

三、应急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一) 办公室。

主任为安全主管领导。

负责提供震情、震灾等方面的信息和救灾方案,负责传达应急小组的命令、意见、措施,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二)抢险救灾组。

组长由沧口分公司、平度公司主管领导担任。

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防止和减轻火灾、水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地震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运输救护组。

组长由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和灾害发生地单位分管领导到担任。

负责统一调度指挥车辆,抢救伤员。

四、应急对策4.1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灾害发生地单位要立即将震情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应尽快研究部署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4.2 应急小组责成有各部门组成工作队赶赴灾区,协助受灾单位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并及时将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3 各工作小组各尽其责,确保保证抗震救灾行动及通讯部门和指挥不间断。

4.4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受灾部门要立即关闭站场所有阀门。

并组织抢修和施工部门对损坏的燃气设施进行抢修。

4.5 如果发生燃气泄漏或火灾,立即转入执行《城市供气系统突发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和消防应急预案。

外部以及内部各部门联系电话报警服务:110急救中心:120公用事业热线:12319总经理办公室:84991958经营部办公室:84991222工程部办公室:84992317物流部办公室:84991187总务分机:8000预算分机:8006。

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一、前言地震作为一种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

为了有效应对破坏性地震,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减灾、社会共治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积极作用,确保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三、组织体系(一)成立地震应急指挥部地震应急指挥部是地震应急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地震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立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公安、卫生、电力、交通、通信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队伍,负责地震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工作。

四、应急响应(一)预警响应1. 当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2. 播放地震预警信息,提醒公众做好避震准备。

(二)应急响应1. 震灾发生后,立即启动地震应急响应,按照地震灾害等级和应急响应程序,组织救援力量投入救援。

2. 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灾区,开展救援工作。

3. 组织医疗救护、物资供应、心理疏导等救援工作。

4. 加强对灾区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抢修和维护。

五、恢复重建(一)制定灾区恢复重建规划1. 评估地震灾害损失,制定灾区恢复重建规划。

2. 优先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二)开展灾区恢复重建工作1. 修复受损基础设施,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 帮助灾区群众重建家园,改善居住条件。

3. 加强地震灾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社会和谐。

六、保障措施(一)物资保障1. 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2. 加强应急救援物资的生产、调拨和供应。

(二)资金保障1. 建立地震应急救援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应急救援工作资金充足。

2. 积极争取国际援助和社会捐赠。

(三)宣传教育1. 加强地震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破坏性地震应急救援预案

破坏性地震应急救援预案

破坏性地震应急救援预案一、预案目的为确保地震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1.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3级及以上破坏性地震的应急救援工作。

2. 本预案适用于地震引发的其他自然灾害(如火灾、水灾、毒气泄漏、瘟疫等)的应急救援工作。

3. 本预案适用于地震发生后的次生灾害应对工作。

三、预案预警条件1. 当地方地震台网测定地震参数达到以下条件时,预警条件成立:(1)地震级数达到3.0级及以上;(2)震中位于本行政区域内;(3)震源深度小于50公里;(4)地震烈度达到6度及以上。

2. 当地震预警条件成立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组织机构本预案设立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组成。

2. 应急组织职责(1)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地震应急救援计划,协调各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专家对地震灾害进行评估,及时报告灾情和救援进展情况。

(2)救援队伍:负责组织救援人员、设备、物资,开展现场救援工作,协助地方政府组织群众转移和疏散,参与搜救工作,救治伤员,保障灾区基本生活需求。

(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救援车辆、船只、飞机等交通工具,保障救援物资和人员的运输。

(4)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协助地方政府组织群众转移和疏散。

(5)医疗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开展现场医疗救治,防疫工作,保障灾区医疗卫生需求。

(6)民政部门:负责组织救助物资,保障灾区基本生活需求,协助地方政府组织群众转移和疏散。

(7)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参与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五、处置程序1. 应急预警当地震预警条件成立时,指挥部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向相关部门、单位发布预警信息,组织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地震是一种极具破坏力的自然灾害,可能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带来巨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破坏性地震,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破坏性地震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指挥部下设多个工作小组,各小组职责明确,协同作战。

1、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抢险救援力量,营救被困人员,转移伤员,清理废墟等。

2、医疗救护组组织医疗队伍,对伤员进行救治和医疗救援,设立临时医疗点,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3、治安保卫组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4、物资保障组负责筹集、调配和发放救灾物资,确保灾区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5、通讯联络组保障灾区与外界的通讯畅通,及时传递灾情信息和救援进展。

6、交通疏导组负责疏导灾区的交通,确保救援车辆和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到达灾区。

7、宣传报道组及时、准确地发布灾情信息和救援工作进展,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情绪。

二、预防与预警机制1、地震监测加强与地震监测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地震监测信息,做好地震预测和预报工作。

2、抗震设防加强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提高其抗震能力。

3、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向公众普及地震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4、预警发布一旦接到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预警信息,立即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发布预警,提醒公众做好防范准备。

三、应急响应1、地震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小组迅速投入工作。

2、抢险救援组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展开救援行动,尽最大努力营救被困人员。

3、医疗救护组在灾区设立临时医疗点,对伤员进行救治,并及时将重伤员送往医院。

4、治安保卫组加强灾区的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秩序,防止出现哄抢、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

5、物资保障组迅速筹集和调配救灾物资,运往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破坏型大地震应急预案模板

破坏型大地震应急预案模板

一、预案背景为确保在发生破坏型大地震时,应急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应急预案编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发生的破坏型大地震,包括地震本身及由此引发的次生灾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2.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信息收集组:负责收集、整理地震信息,及时上报指挥部。

(2)现场救援组:负责组织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开展伤员救治工作。

(4)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物资供应,保障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5)交通保障组:负责保障救援车辆、人员畅通。

(6)通讯保障组:负责保障救援通讯畅通。

(7)心理援助组:负责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

四、应急处置程序1. 应急预警(1)地震监测部门发现地震前兆,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根据地震信息,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响应(1)现场救援组迅速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救援工作。

(2)医疗救护组组织医疗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开展伤员救治工作。

(3)物资保障组组织物资供应,保障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交通保障组保障救援车辆、人员畅通。

(5)通讯保障组保障救援通讯畅通。

(6)心理援助组对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

3. 应急结束(1)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灾区实际情况,决定结束应急响应。

(2)各工作组向指挥部汇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五、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提高救援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充足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 资金保障:设立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 通讯保障:确保救援通讯畅通,及时传递信息。

六、预案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重大调整,由地震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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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组成
集团公司安全监督委员会组成单位及成员、集团公司百川公司和信息中心的负责人,在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即转为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

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分别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长、副指挥长。

(具体组成单位及人员见附件一)。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厅、安全环保局、炼化部、油田部、销售部的指挥部成员组成。

地点设在集团公司炼化部总调度室(有关人员见附件三)。

2.应急指挥部的职责范围
1)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务院或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

执行有关指示,服从统一领导。

根据要求部署集团公司抗震救灾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涉及的国家破坏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关行动。

3)实施应急工作指挥,调度集团公司系统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消防保卫、物资救援等各方力量和接受援助的单位。

4)负责震情及震后灾情的上报下达工作。

5)负责派出工作组赴受灾单位,协助其抗震救灾工作。

6)负责国务院或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指挥部的内部分工
指挥部组成单位的成员,在集团公司预案启动后,均负有保证指挥部指令畅通、贯彻高效的责任。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人员两小时内到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到。

未在京应急指挥部人员,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2)负责协调集团公司各部门的应急工作。

2)办公厅的职责
(1)负责保持与国务院或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系,保证集团公司指挥部的正、副指挥长及时参加其会议。

(2)接受集团公司系统外其他部门和单位抗震救灾物品支援的请求,并安排相应的应急工作。

(3)必要时请求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援。

(4)负责应急状态下集团公司机关的保卫工
作。

(5)负责对受灾单位的慰问等事宜。

3)炼化部的职责
负责除油田企业、销售企业以外的集团公司隶属单位所在地发生破坏性地震后抗震救灾有关工作。

(1)负责保持集团公司与地震灾区单位的信息联络,及时收集震灾信息。

接受受灾单位的救灾要求,并负责向指挥部汇报;同时将指挥部的救灾指令传达到有关单位。

(2)负责组织调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抢险工作组,参加现场抢险工作。

(3)负责组织受灾单位做好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4)油田部的职责
负责油田企业所在地发生破坏性地震后所辖单位
的抗震救灾有关工作。

(1)负责保持集团公司与地震灾区所辖单位的信息联络,及时收集震灾信息。

接受受灾单位的救灾要求,并负责向指挥部汇报;同时将指挥部的救灾指令传达到有关单位。

(2)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抢险工作组,参加现场抢险工作。

(3)负责组织受灾单位做好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5)销售部的职责
负责销售企业所在地发生破坏性地震后所辖单位的抗震救灾有关工作。

(1)负责保持集团公司与地震灾区所辖单位的信息联络,及时收集震灾信息。

接受受灾单位的救灾要求,并负责向指挥部汇报;同时将指挥部的救灾
指令传达到有关单位。

(2)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抢险工作组,参加现场抢险工作。

(3)负责组织受灾单位做好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6)工程部的职责
负责调动施工企业的施工机具及施工力量,组织设计院专业人员赶赴受灾单位,参加现场抢险及恢复生产工作。

7)物资装备公司的职责
筹措并组织向受灾单位调运各类救灾物资、抢险工具、通迅器材、急救医疗药械和为恢复生产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

8)财务部的职责
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后,负责安保基金和救灾资金
的应急拨款工作。

9)国际事业公司的职责
(1)负责受灾单位恢复生产急需进口设备、仪表及各类物质、材料等工作的对外联络和紧急进口等事宜。

(2)协助受灾单位组织安全撤离在该单位参与技术及商务工作的外商等工作。

10)信息中心的职责
负责建立指挥部与受灾单位的24小时热线联系。

注意在受灾单位丧失通讯能力时,及时与相邻最近地区的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取得联系。

11)石化报社的职责
负责对地震灾情、避震知识、震后防疫和集团公司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导工作。

宣传口径按国务院或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执行。

12)百川公司的职责
(1)负责提供集团公司抢险救灾工作组赴受灾单位的交通保障。

(2)负责提供指挥部的专用车辆。

(3)负责集团公司机关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办公设施安排,临时住房安排等项工作。

13)安全环保局的职责
(1)负责保持与建设部抗震办公室、中国地震局有关部门的联系。

了解地震震级、发震时间、震中位置及余震情况(有关人员见附件二)。

(2)负责组织调集医疗救护力量。

(3)负责集团公司消防力量的调动。

(4)负责组织抗震专家赴灾区协助震后灾害评估工作。

(5)负责安保基金应急拨款及受灾单位的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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