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738-2007热电联产供电标准煤耗限额(2016102114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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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联产供电标准煤耗限额标准及计算

热电联产供电标准煤耗限额标准及计算

供电标准煤耗限额一、术语及定义1、总耗热量:统计报告期内汽轮机进口侧、向外供热的减温减压器进口侧及锅炉向外直供的总热量2、3、4、供热量:用于供热的热量发电量:机组总发电量供电量:向外提供的电量二、计算方法1、热电比%=(供热量GJ×1000)/(3600×供电量kW.h)×1002、3、供热比%=(供热量GJ/总耗热量GJ)×100发电厂用电量kW.h=(用于发电、供热和其它生产的电能消耗量kW.h-纯供热耗用的厂用电量kW.h-纯发电用的厂用电量,如循环水泵、凝结水泵等只与发电有关的设备用电量kW.h-按规定应扣除的电量kW.h)×(1-供热比%/100)+纯发电用的厂用电量,如循环水泵、凝结水泵等只与发电有关的设备用电量kW.h4、供热厂用电量kW.h=(用于发电、供热和其它生产的电能消耗量kW.h-纯供热耗用的厂用电量kW.h-纯发电用的厂用电量,如循环水泵、凝结水泵等只与发电有关的设备用电量kW.h-按规定应扣除的电量kW.h)×供热比%/100+纯供热耗用的厂用电量kW.h5、6、发电厂用电率%=发电厂用电量kW.h/机组的发电量kW.h*100供热厂用电率%=(3600×供热厂用电量kW.h)/(供热量GJ×1000)×1007、生产用标准煤量tce(吨标准煤)=耗用燃料总量(折至标准煤)tce-应扣除的非生产用燃料量(折至标准煤)tce8、9、供热标准煤耗量tce=生产用标准煤量tce×供热比%/100发电标准煤耗量tce=生产用标准煤量tce-供热标准煤耗量tce10、发电标准煤耗gce/(kw.h)(克标准煤每千瓦时)=生产用标准煤量tce×(1-供热比%/100)/机组的发电量kW.h×100011、供电标准煤耗gce/(kw.h)=发电标准煤耗gce/(kw.h)/(1-发电厂用电率%/100)12、供热标准煤耗gce/(kw.h)=(生产用标准煤量tce×1000/供热量GJ)×(供热比%/100)13、总热效率%={(100×供热量GJ)+(0.36×供电量kW.h)}/(29.3076×生产用标准煤量tce)三、供电标准煤耗限额(机组容量100MW以下)供电标准煤耗gce/(kw.h):2008<466、2010<426、2012<408。

燃煤机组锅炉供热综合能源消耗限额

燃煤机组锅炉供热综合能源消耗限额

4.2.7 供热水能耗
供热水能耗按公式(8)计算:
Es
=
(E1 ×α
100 + E1 ')× C1 + (E2 ×α
Qgr
100 + E2 ')× C2
.................... (8)
式中:
4
DB37/ 778—2016
Es ——供热水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吉焦(kgce/GJ); E1 ——机组软化水耗量,单位为吨(t); E1'——供热首站软化水耗量,单位为吨(t); C1 ——软化水折算系数,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E2 ——机组新水耗量,单位为吨(t); E2'——供热首站新水耗量,单位为吨(t); C2 ——新水折算系数,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ICS 27.100 F 2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 778—2016
代替 DB37/ 778—2007
燃煤机组(锅炉)供热综合能源消耗限额
2016-10-08 发布
2017-04-08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7/ 778—2016
前言
本标准5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进行修订。 本标准代替DB37/ 778—2007《供热综合能耗限额》,与DB37/ 778—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燃煤机组(锅炉)供热综合能源消耗限额; ——对供热综合能耗、总耗热量等术语进行了修订; ——增加了能耗统计范围描述; ——修订了供热综合能耗限额值; ——增加了节能管理措施; ——增加了节能技术措施。 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省燃气热力协会、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泰安市 泰山城区热力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昶、张洪峰、张延杰、苏红乡、周辉仁、朱义成、王庆峰、周乃香、赵振华、 杜洪范、王婷婷、张敬亭、艾旭、李庆磊、毕锴、王磊、曹英华。

热电联产供电标准煤耗限额

热电联产供电标准煤耗限额
4 计算方法
4.1 热电比 机组在统计报告期内供热量与供电量所表征的热量之比。
∑ R = Qgr ×106 ×100 ………………………………………………………(1) ∑ 3600 Wg
式中:
R ——热电比,单位为百分值,%;
∑ Qgr ——统计报告期内的供热量,单位为吉焦,GJ;
∑Wg ——统计报告期内的供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1
DB37/ 738-2007
4.2 供热比 机组在gr ×100 ………………………………………………………(2) ∑ Qsr
式中:
α ——供热比,单位为百分值,%;
∑ Qsr ——统计报告期内的总热耗量,单位为吉焦,GJ。
4.3 发电厂用电量 统计报告期内用于发电的电能消耗量。
2
DB37/ 738-2007
W f ——统计报告期内机组的发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4.6 供热厂用电率 统计报告期间用于供热的电能消耗率。
∑ Lrcy =
3600Wr ×100 Qgr ×10 6
………………………………………………………(6)
式中:
Lrcy ——供热厂用电率,单位为百分值,%;
4.8 供热标准煤耗量 统计报告期内用于供热的标准煤消耗量。
式中:
Br
=
Bb
×α 100
………………………………………………………………(8)
Br ——供热标准煤耗量,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4.9 发电标准煤耗量 统计报告期内用于发电的标准煤消耗量。
Bd = Bb − Br ………………………………………………………………(9)
=
Bb
×10 3 Q gr

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

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

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ICS27.010F 10DB33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The quota & calculation method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consumption forco-generation(报批稿)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 ××××—2007 前言本标准第3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热电专业委员会、浙江长和热电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军、徐晓村、陈耀东、顾政强、周纯珊、蔡明灯。

IDB33/ ××××—2007 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热电厂在生产过程中能量消耗的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投产两年后的热电厂。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综合热效率统计期内供热量与供电量所表征的热量之和与总标准煤耗量的热量之比。

2.2热电比统计期内供热量与供电量所表征的热量之比。

2.3单位供热标准煤耗统计期内向外供热的单位供热量的标准煤消耗量。

2.4单位供电标准煤耗统计期内向外供电的单位电能的标准煤消耗量。

2.5发电量统计期内总发电量。

2.6供电量统计期内向外提供的电量。

2.7总厂用电量统计期内用于发电、供热和其它的电能消耗量。

2.8发电厂用电量统计期内用于发电的电能消耗量。

2.9供热厂用电量统计期内用于供热的电能消耗量。

2.10其它厂用电量统计期内用于热网和其它的厂用电量。

2.11总耗热量1DB33/ ××××—2007统计期内汽轮机蒸汽进口侧、向外供热的减温减压器蒸汽进口侧及锅炉向外直供蒸汽的总热量。

2.12供热量统计期内向外提供的热量。

DB37747-2007炼焦(冶金焦)综合能耗限额

DB37747-2007炼焦(冶金焦)综合能耗限额

ICS77.20H00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747-2007炼焦(冶金焦)综合能耗限额前 言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永生、李明富、周亮文、杜庆平、刘春燕、林七女、梁凯丽、金庆珍、 魏水才。

I炼焦(冶金焦)综合能耗限额1 2 3 3.1 3.2 3.3 3.4 3.5 3.6 3.7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冶金焦)综合能耗的术语和定义、能耗统计、计算方法、数值修约和限额。

本标准适用于炼焦(冶金焦)企业。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T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原料煤在统计报告期内装入焦炉的洗精煤量。

动力在统计报告期内指焦炉煤气、高炉煤气、水、电、蒸汽、压缩空气等。

焦化产品外供量在统计报告期内供外厂(车间)的焦炭、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黄血盐等数量。

余热回收外供量在统计报告期内供应外厂(车间)的余热(包括蒸汽、热水等),干法熄焦计算到蒸汽。

炼焦耗能总量在统计报告期内炼焦工艺生产系统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折标准煤量,扣除回收利用并外供的余热、二次能源、余能量折成标准煤量。

炼焦(冶金焦)综合能耗在统计报告期内每吨合格焦炭消耗的自耗能源量。

炼焦(冶金焦)综合能耗限额是对炼焦(冶金焦)综合能耗所设定的限制值。

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山东地标i)

水泥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山东地标i)

e

cl
PC Qnet ,ar Q BM PCL
− ehe
− ehu
………………………………………………(1)
式中:
ecl ——熟料综合煤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PC ——统计报告期内用于烘干原燃材料和烧成熟料的入窑与入分解炉的实物煤总量,单位为千克
(kg);
Qnet,ar ——统计报告期内实物煤的加权平均低位发热量,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窑头冷却机废气和窑尾废气用于余热电站发电时,应单独统计余热电站发电量及余热电站自用电 量。采用窑头冷却机废气和窑尾废气进行其它余热利用时,应统计余热利用总量。
2
DB37/836-2007
注: 对有部分熟料外购的水泥生产企业,计算中外购熟料消耗的燃料按购入熟料生产企业的可比熟料综合标准煤 耗计算。
4.1.2 电耗的统计范围 4.1.2.1 熟料综合电耗统计范围
q0 ——统计报告期内余热电站自用电量,单位为千瓦小时(kWh)。
4.3.1.1.2 余热利用热量折算标准煤量按式(3)计算:
式中:
ehu= H HI
− (H HE + QBM PCL
H HD )
………………………………………………(3)
H HI ——统计报告期内余热利用进口总热量,单位为千焦(kJ);
从原燃材料进入生产厂区开始,到水泥熟料出厂的整个熟料生产过程消耗的电量,不包括用于基建、 技改等项目建设消耗的电量。采用废弃物作为替代原料时,处理废弃物消耗的电量不计入综合电耗。 4.1.2.2 水泥综合电耗统计范围
从原燃材料进入生产厂区开始,到水泥出厂的整个水泥生产过程消耗的电量,不包括用于基建、技 改等项目建设消耗的电量。采用废弃物作为替代原料或水泥混合材时,处理废弃物消耗的电量不计入综 合电耗。

DB37T739-2007日用陶瓷产品能耗限额

DB37T739-2007日用陶瓷产品能耗限额

I CS81.060Y24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739-2007日用陶瓷产品能耗限额前 言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轻工业办公室、山东省硅酸盐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文和、王磊、马林慧、李伦、张儒岭、樊震坤。

日用陶瓷产品能耗限额1 2 3 3.1 3.2 3.3 3.4 3.5 3.6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日用陶瓷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能源消耗以下称能耗)限额的范围、基本要求、核算方法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日用陶瓷生产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控制和考核。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87 热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 3532 日用瓷器GB 5000 日用陶瓷名词术语GB 8222 企业设备电能平衡通则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是用于本标准。

日用陶瓷产品综合能耗在统计报告期内,日用陶瓷产品生产全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总量,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各种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不包括基建技改等项目建设消耗的、生产界区内回收利用的和向外输出的能源量。

日用陶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日用陶瓷合格品单位产量表示的综合能耗,包括直接消耗的能源量,以及分摊到该产品的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的能耗量和体系内的能耗损失量。

日用陶瓷生产界区从原料、水、辅助材料和能源经计量进入工序开始,到日用陶瓷成品入库的整个生产过程。

由主要生产系统工艺装置、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设施三部分组成。

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

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

ICS27.010 F 10DB33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The quota & calculation method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consumption forco-generation(报批稿)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本标准第3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热电专业委员会、浙江长和热电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军、徐晓村、陈耀东、顾政强、周纯珊、蔡明灯。

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热电厂在生产过程中能量消耗的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投产两年后的热电厂。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综合热效率统计期内供热量与供电量所表征的热量之和与总标准煤耗量的热量之比。

2.2热电比统计期内供热量与供电量所表征的热量之比。

2.3单位供热标准煤耗统计期内向外供热的单位供热量的标准煤消耗量。

2.4单位供电标准煤耗统计期内向外供电的单位电能的标准煤消耗量。

2.5发电量统计期内总发电量。

2.6供电量统计期内向外提供的电量。

2.7总厂用电量统计期内用于发电、供热和其它的电能消耗量。

2.8发电厂用电量统计期内用于发电的电能消耗量。

2.9供热厂用电量统计期内用于供热的电能消耗量。

2.10其它厂用电量统计期内用于热网和其它的厂用电量。

2.11总耗热量统计期内汽轮机蒸汽进口侧、向外供热的减温减压器蒸汽进口侧及锅炉向外直供蒸汽的总热量。

2.12供热量统计期内向外提供的热量。

2.13供热比统计期内供热量与总耗热量之比。

2.14发电厂用电率统计期内用于发电的电能消耗率。

2.15单位供热厂用电耗统计期内用于供热的单位供热电能消耗量。

2.16总标准煤耗量统计期内用于发电和供热的标准煤消耗量。

2.17供热标准煤耗量统计期内用于供热的标准煤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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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d =
Wcy - Ww - W cf - Wkc ×??1 -
α
? ?
+
Wcf
? 100 ?
……………………………………( 3)
式中:
Wd ——发电厂用电量,单位为千瓦时, kW·h;
Wcy ——用于发电、供热和其它生产的电能消耗量,单位为千瓦时, kW·h;
Wcf ——纯发电用的厂用电量,如循环水泵、凝结水泵等只与发电有关的设备用电量,单位为千瓦
1
DB37/ 738- 2007
4.2 供热比 机组在统计报告期内供热量与总耗热量的比值,即
∑Q gr
α=
×100 ………………………………………………………(
∑Q sr
式中:
α——供热比,单位为百分值,%;
2)
∑Qsr ——统计报告期内的总热耗量,单位为吉焦, GJ。
4.3 发电厂用电量 统计报告期内用于发电的电能消耗量。
tce 。
4.9 发电标准煤耗量 统计报告期内用于发电的标准煤消耗量。
式中 :
Bd = Bb - Br ………………………………………………………………( 9)
Bd ——供热标准煤量,单位为吨标准煤, tce 。
4.10 发电标准煤耗 统计报告期内用于发电的标准煤消耗率。
式中:
Bb??1 -
ηo ——机组总热效率,单位为百分值,%。
5 供电标准煤耗限额
表1 供电标准煤耗限额
机组容量 (MW)
供电标准煤耗 gce/ (kW·h) 2008 年 2010 年 2012 年
100 以下 466
426
408
4
α? ?
bf =
? 100 ? ×106
Wf
………………………………………………………………(
10)
3
DB37/ 738- 2007
b f ——发电标准煤耗,单位为克标准煤每千瓦时, gce/ (kW·h) 。
4.11 供电标准煤耗 统计报告期内单位供电量的标准煤消耗量。
bg =
bf L fcy
α
Wr = (Wcy - Ww - Wcf - Wkc )
+Ww
100
……………………………………( 4)
Wr ——供热厂用电量,单位为千瓦时, kW· h;
4.5 发电厂用电率 统计报告期内用于发电的电能消耗量与发电量的比率。
L fcy
= Wd Wf
×100
………………………………………………………(
DL/T 904-2004 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3 术语及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总耗热量 统计报告期内汽轮机进口侧、向外供热的减温减压器进口侧及锅炉向外直供的总热量 3.2 供热量 机组在统计报告期内用于供热的热量 。 3.3 发电量 统计报告期内机组总发电量。 3.4 供电量 统计报告期内向外提供的电量。

4 计算方法
4.1 热电比
机组在统计报告期内供热量与供电量所表征的热量之比。
∑ R =
Qgr ×106 ×100 ………………………………………………………(
1)
3600∑Wg
式中:
R ——热电比,单位为百分值,%;
∑Qgr ——统计报告期内的供热量,单位为吉焦, GJ;
∑W g ——统计报告期内的供电量,单位为千瓦时, kW·h。
1-
100
…………………………………………………………………(
式中:
bg ——供电标准煤耗,单位为克标准煤每千瓦时,
gce/ ( kW· h)。
4.12 供热标准煤耗 统计报告期内单位供热量的标准煤消耗量。 br = B b ×10 3 × α
∑Q gr 100
……………………………………………………
时, kW·h;
Ww ——纯供热耗用的厂用电量,单位为千瓦时, kW·h; α——机组供热比,统计报告期内机组供热的热量与总耗热量的比值,单位为百分值,%;
Wkc ——统计报告期内按规定应扣除的电量,单位为千瓦时,
4.4 供热厂用电量 统计报告期内用于供热的电能消耗量。
kW·h。
式中:
11) (12)
式中:
br ——供热标准煤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吉焦, kgce/GJ。
4.13 总热效率 统计报告期内供热量加供电量所表征的热量与生产用标准煤耗量的热量之比。
ηo
=
100ΣQgr + 0.36ΣWg 29.3076Bb
……………………………………………………(
13)
式中:
6)
式中:
Lrcy ——供热厂用电率,单位为百分值,%;
4.7 生产用标准煤量 统计报告期内用于生产所耗用的燃料折算至标准煤的燃料量。
Bb = Bh - Bkc ………………………………………………………………( 7)
式中 :
Bb ——生产用标准煤量,单位为吨标准煤, tce ;
Bh ——统计报告期内耗用燃料总量 ( 折至标准煤 ) ,单位为吨标准煤, tce ;
I CS27.100 P6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 738-2007
热电联产供电标准煤耗限额
2007-10-29 发布
2008-01-01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电力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家新、郭玉泉、丁俊齐、丁立新。
DB37/ 738- 2007
I
热电联产供电标准煤耗限额
DB37/ 738- 200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区域热电厂、企业自备热电厂供电标准煤耗的计算方法及限额。 本标准适用于区域热电厂、企业自备热电厂。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6422 企业能耗计量与测试通则
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Bkc ——统计报告期内应扣除的非生产用燃料量 ( 折至标准煤 ) ,单位为吨标准煤, tce 。
4.8 供热标准煤耗量 统计报告期内用于供热的标准煤消耗量。
Br = Bb × α 100 ………………………………………………………………( 8)
式中 :
Br ——供热标准煤耗量,单位为吨标准煤,
5)
式中:
L fcy ——发电厂用电率,单位为百分值,%;
2
DB37/ 738- 2007
Wf ——统计报率 统计报告期间用于供热的电能消耗率。
∑ L rcy =
3600Wr 6 ×100 Q gr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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