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60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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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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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 中型 小型




服务人口150万以上, 建筑面积20000㎡以上; 服务人口20-150万, 建筑面积4500-20000㎡; 服务人口20万以下, 建筑面积在4500㎡以下。
文化馆规模分级



大型馆 建筑面积6000㎡以上 适用于 人口50万(含)以上的大城市的文化馆。 中型馆 建筑面积4000㎡-6000㎡ 适用 于人口20万(含)~50万的中等城市,以 及人口30万(含)以上的区文化馆。 小型馆 建筑面积2000㎡-4000㎡ 适用 于人口5万(含)~20万的小城市或县城, 以及人口5万(含)~30万的区文化馆。
总建筑面积的调整 2



根据文献资源的数量(藏书量)与品种调整 总建筑面积的方法是: 根据藏书量调整建筑面积=(设计藏书量 - 藏书量指标)÷每平方米藏书量标准÷ 使用面积系数 根据阅览座席数量调整建筑面积=(设计 藏书量-藏书量指标)÷1000册/座席×每个 阅览座席所占面积指标÷使用面积系数
规模
400以上~ 1000
0. 8~ 0. 6 0.9~0.8 0.9 0.9 1.2~0.9 1.2
320~600 135~320 90~135 45~90 24~45 12~24
0.6~0.3 0. 8~ 0.6 0.9~0.8 0. 9 1.2~0.9 1.2
2400~ 3000 1200~ 2400 900~ 1200 450~900 240~450 120~240

说明建筑面积指标所包含的项目。 凡不包括在该表内的项目,应另外增 加建设面积指标。 如附设的剧场、影院、音乐厅、餐厅、 地下停车场。
(二)公共团书馆、文化馆的 设置和指标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

街道、乡镇、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事业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五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约,以大型图书馆为骨干,以中小型图书馆为基础,立足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第六条公共图书馆应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

第七条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宜一次规划建成。

投资确有困难的可分期实施,并留有发展余地。

第八条公共图书馆的改建或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

第九条公共图书馆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规模分级、项目构成与选址第十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规模,应以服务人口数量和相应的人均藏书量、千人阅览座席指标为基本依据,兼顾服务功能、文献资源数量与品种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服务人口是指公共图书馆服务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第十一条公共图书馆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小型馆。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5 服务资源 (2)6 服务效能 (5)7 服务宣传 (6)8 服务监督与反馈 (7)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县(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

街道、乡镇级公共图书馆以及社区、乡村和社会力量办的各类公共图书馆基层服务点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74号)《文化部办公厅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四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社文发(2009)8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共图书馆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兴办,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图书馆,是具有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等功能的公益性与社会教育设施。

3.2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指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建设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设施网络、资金人才技术保障、组织支撑和运行评估为基本框架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架构,其建设原则是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体现出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捷性的发展定位。

3.3 服务资源指公共图书馆在开展服务过程中所拥有的物力、财力、人力等各种物质要素,主要包含了硬件资源、人力资源、文献资源和经费资源。

3.4 服务效能指读者和用户对公共图书馆所提供服务的期望,与公共图书馆投入的各项资源转换成直接的、技术性的业绩在读者和用户心中所产生的认知。

3.5 呈缴本根据有关法律或法令规定,著者或出版者每出版一本新书刊都要免费呈缴一定的样本给版本图书馆或其它指定图书馆,这种制度称为呈缴本制度,所呈缴的样本为呈缴本。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关于批准发布《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建标【2008】74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国土资源厅(局)、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文化局:根据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关于申请组织编制《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等三项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编制的《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业经有关部门会审,见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发布,自2008年6月1日起实行。

本建设用地指标实施的监督管理,有国土资源部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文化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08年4月16日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适应我国文化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促进公共图书馆建设和节约集约用,制定本指标。

第二条本指标是编制和审批公共图书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其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建设用地面积的尺度;也是城市规划确定公共图书馆发展用地的依据。

第三条本指标适用于公共图书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以及公共图书馆的规划布局。

规模较小的县、街道、社区或村镇图书馆建设可参照本指标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项目建设用地,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按照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心规划、设计,切实做到科学合理、节约用地。

第五条公共图书馆项目建设用地,除执行本指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第六条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应综合考虑所在城镇服务人口规模、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自然环境条件等特点,合理确定中的规模和服务半径。

(完整版)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完整版)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促进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05﹞19号)编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图书馆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立足中国现实,参考国际标准,功能优先,经济适用,使图书馆建筑能够满足体现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图书馆服务活动的开展。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规模分级和项目构成,给出了公共图书馆的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控制指标,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选址、总体布局的原则要求,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的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主编单位是中国图书馆学会,批准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

街道、乡镇、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第五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约,以大型图书馆为骨干,以中小型图书馆为基础,立足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74号)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74号)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2007年北京(建标[2008]74号)编制说明《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是根据原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和文化部《关于请组织编制<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等三项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精神,按照原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1989]国土[建]字第169号)的规范要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公共图书馆建设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了大量的现状建设统计资料,总结了我国公共图书馆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参照国内外公共图书馆建设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经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形成了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共分四章:总则、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基本术语和建设用地指标。

本建设用地指标为初次编制,在施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发现有需要修改及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反馈至文化部计划财务司(地址: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以便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07年8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 (2)第三章基本术语 (3)第四章建设用地指标 (4)第一节分类与用地构成 (4)第二节设置与选址原则 (4)第三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5)附录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用词用语说明 (8)附加说明 (9)附件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条文说明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适应我国文化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促进公共图书馆建设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定本指标。

第二条本指标是编制和审批公共图书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其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尺度;也是城市规划确定公共图书馆发展用地的依据。

文化馆建设标准78049

文化馆建设标准78049

文化馆是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文化设施,因此其建设应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社会需求,明确发展目标,依据服务人口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功能优先、高效服务的原则,以经济适用、安全环保、节能降耗为基础,统筹规划与建设,兼顾运营与管理,量力而行、合理投资。

文化馆的建设方式有两种,独立建设或联合建设。

文化馆建设规模较小时应与其他相关文化设施联合建设,特别是一些功能相同的辅助用房可以联合设置、统一管理,共享服务资源,达到节约投资、降低运行成本的目的。

文化馆在城市建设需要时也可与其他相关文化设施联合建设。

我国多年来的实践经验表明,文化馆与青少年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文化艺术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联合建设,会更有益于促进其各项活动的开展。

另外,文化馆附近500m范围内(步行不超过lOmin可以到达)建有公共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的,可不再设置阅览室、儿童活动室等用房或相应减少这些用房的使用面积。

根据文化馆群众活动的特性与需求,参照文化馆建筑用房项目设置,具备最基本功能用房的小型馆,至少应包括以下基本功能用房:多功能厅兼舞蹈排练室1个(面积300㎡)、展览厅或廊(面积150㎡)、老人活动室1间(面积60㎡)、计算机与网络教室1间(面积70㎡),小教室2间(面积60㎡×2)、独立学习室2间(面积60㎡×2)、业务用房4间(面积24㎡×4)、办公室2间(面积15㎡×2)、会议兼接待室1间(面积60㎡)以及相应的辅助用房(面积lOO㎡)。

由此对应的小型馆使用面积约为1106㎡.则需建筑面积约l500㎡。

可见,功能基本健全的小型馆,建筑面积达到1500㎡时,基本可以开展文化馆各项群众活动项目、承担相应的业务研究和管理工作。

文化馆建设资金不足时,可通过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方式,逐步完善基本功能,达到使用要求。

综上所述,本建设标准将文化馆建设规模划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和小型馆3种类型,并分别划定了建筑面积控制规模。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规模分级和分级指标;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设置原则和指标;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内容和用地指标; 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和藏书量、阅览座位数量 指标; 公共图书馆用房项目设置和分区面积指标。
二、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建设指 标体系

(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规 模分级和分级指标
千人拥有公共图书馆面积指标



千人拥有公共图书馆面积(㎡/千人)指 标,是指每一千服务人口需要的公共 图书馆建筑面积, 用于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计算和确定 其建筑规模和面积。 设定的指标为:5-27㎡/千人
人均藏书量指标
人均藏书量(册/人)即人均拥有公共 图书馆藏书,是指在一个行政区域内 各级公共图书馆藏书总和的人均数。 是计算藏书量、藏书区使用面积的依 据 设定指标为: 0.6~1.5册/人

《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 三章17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 第三章 建设用地指标 第一节 分级分类与设置原则 第二节 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二) 作用




是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 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 标准; 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 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项 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用地指标》还是编制城乡规划确定公共图 书馆、文化馆发展用地的依据。
4、合理布局和服务半径——公 共图书馆



服务半径:大型馆:9公里; 中型馆:6.5公里;小型馆:2.5公里。 大型馆覆盖的6.5km服务半径内不再设 置中型馆; 大、中型馆覆盖的2.5km服务半径内不 再设置小型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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