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外流N种暗道:可通过地下钱庄外贸等渠道流出
合规反洗钱知识测试

合规反洗钱知识测试1、公司从事经纪业务的分支机构须设立反洗钱工作小组,负责本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该组织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员至少应由前台工作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后台运营管理人员等组成,每年至少召开 1次工作会议,对本单位反洗钱工作进行及时总结与规划。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答案解析:解析: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公司从事经纪业务的分支机构须设立反洗钱工作小组,负责本机构的反洗钱工作。
反洗钱工作小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员至少应由前台工作人员、财务人员、技术人员、后台运营管理人员等组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第二章第八条,反洗钱工作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反洗钱工作会议,对本单位反洗钱工作进行及时总结与规划。
2、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识别客户身份的,第三方应当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答案解析:解析:原文出自《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 2 号,发布 2007 年 6 月 21 日,施行2007 年 8 月 1日)第二章第二十五条,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识别客户身份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且情节严重的,对金融机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答案解析:解析:原文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通过 2006 年 10 月 31 日,施行 2007 年 1 月 1日)第六章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浅谈跨境资金流出风险及有效措施

浅谈跨境资金流出风险及有效措施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跨境资金流动已成为国际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跨境资金流出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从跨境资金流出的风险原因、影响以及有效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跨境资金流出的风险原因1.外汇市场波动外汇市场的波动是导致跨境资金流出的主要原因之一。
外汇市场的波动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本国货币价值的不确定性,从而促使他们将资金转移至其他国家,以分散风险。
2.政治和经济不确定性政治和经济不确定性也是导致跨境资金流出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些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环境不稳定,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本国投资的不确定性,从而加速资金的流出。
3.利率差异利率差异是导致跨境资金流出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国外的利率高于本国利率,那么投资者可能会将资金转移到国外,以获取更高的回报。
1.国内经济负面影响跨境资金流出可能会导致国内经济的不稳定。
大量的资金流出可能会导致本国货币贬值、经济增长放缓以及通货膨胀等问题。
2.金融市场不稳定跨境资金流出也会导致金融市场的不稳定。
大量的资金流出可能会导致股票、债券和汇率等市场的波动,从而影响到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
3.国际收支失衡跨境资金流出也会导致国际收支失衡。
大量的资金流出可能会导致本国外汇储备的减少,进而影响到国际收支的平衡。
三、有效措施1.加强监管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是防范跨境资金流出风险的有效措施之一。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管和控制,可以有效降低跨境资金流出的风险。
2.合理利用外汇储备合理利用外汇储备也是防范跨境资金流出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充分利用外汇储备,可以有效应对跨境资金流出所带来的影响,维护国内经济的稳定。
3.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合作也是防范跨境资金流出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可以有效共同防范跨境资金流出风险,维护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
4.提升金融市场透明度提升金融市场的透明度也是防范跨境资金流出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
地下钱庄知识

地下钱庄知识什么是地下钱庄?地下钱庄是指一种非法的金融机构,其主要活动是进行非法的跨境资金转移和洗钱。
地下钱庄通常不具备合法的金融牌照和监管资质,以非正规的方式进行业务操作。
地下钱庄的运作模式多种多样,常见的形式包括个体经营的小型地下钱庄、跨境网络钱庄以及通过合法企业进行的洗钱等方式。
地下钱庄的特点和危害特点1.高度隐蔽性:地下钱庄通常在秘密的网络中运作,不公开招揽客户,也不公示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
2.跨境转移资金:地下钱庄主要通过虚构贸易、假借投资等手段,将非法资金转移到国外,以逃避监管和审查。
3.低成本高效率:地下钱庄提供的服务通常手续简单、速度快,吸引了一部分需要快速转移资金的人群。
危害1.金融安全风险:地下钱庄的非法运作容易导致金融体系的不稳定,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和危机。
2.资金来源不明:地下钱庄的资金往往来自非法活动,如贩毒、走私、电信诈骗等,这些非法资金的流入会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3.逃避监管:地下钱庄的存在和发展给金融监管带来挑战,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地下钱庄的打击和预防。
地下钱庄的运作方式地下钱庄的运作方式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式:虚构贸易地下钱庄通过虚构贸易的方式进行非法资金转移。
他们可以通过假冒贸易公司或者通过与境外公司合作虚构贸易,通过虚假报关等手段将非法资金转移到境外账户。
假借投资地下钱庄也会通过假借投资的方式进行非法资金转移。
他们通常会以投资项目的名义引诱客户将资金转移到地下钱庄账户,然后再通过合法渠道将资金转移到境外。
网络钱庄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地下钱庄也开始利用网络进行非法操作。
网络钱庄通常通过虚拟货币、在线支付等方式进行资金转移,以达到洗钱的目的。
地下钱庄的打击和预防为了打击和预防地下钱庄的存在和发展,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监管政府和监管机构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的准入门槛,加强对金融业务的审查和监控,加大对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
资金流通渠道汇总

资金流通渠道汇总资金流通的渠道有好多,下面给大家分享资金流通渠道汇总,欢迎参阅。
资金流通渠道汇总1. 资本外流(1) 人民币换汇①私人财产转移:包括移民财产转移和继承财产转移;②小额积累换汇:境内个人每年凭身份证购汇上限是5万美元,向境外汇款上限是每天5万美元。
③地下钱庄:手续费约0.8%-1.5%,为非法机构④银行通道:内存外贷,例如:客户可以在国内的中行存一笔10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然后某香港银行可以在香港为这名客户发放一笔金额相当的港币贷款。
内存外贷不仅手续便捷,还能帮客户获得利差和人民币升值的收益。
⑤虚假贸易:采取借助虚假的境外贸易合同将资金转移到离岸公司,或者通过“高报进口、少报出口”等方式将资金截留在境外⑥海外并购⑦境外直投⑧虚拟货币:如比特币,由于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它可以绕开各种外汇法规的限制,又由于它没有担保资产,政府自然也很难控制它。
⑨关联交易:以国外身份在当地注册企业后,以投资形式在中国开设机构,然后以关联交易等形式转移资产。
(2) 人民币直投2. 资本流入(部分渠道分析:详见2.2)(1)经常项目: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
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
(2)境内企业外汇贷款并结汇:典型的做法是在境内的外汇贷款通过银行离岸业务变相结汇,即境内企业利用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的离岸贷款业务,由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离岸部门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后,外方再转借给境内企业,办理结汇,从而绕开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外汇贷款不能结汇的管制。
(3)境内中外资企业自主资金调配:如购买境内企业债券,参股境内企业等(4)在华外资企业通道①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
②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
资金流通渠道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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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通渠道汇总1. 资本外流(1) 人民币换汇① 私人财产转移:包括移民财产转移和继承财产转移;② 小额积累换汇:境内个人每年凭身份证购汇上限是5万美元,向境外汇款上限是每天5万美元。
③ 地下钱庄:手续费约0.8%-1.5%,为非法机构④ 银行通道:内存外贷,例如:客户可以在国内的中行存一笔10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然后某香港银行可以在香港为这名客户发放一笔金额相当的港币贷款。
内存外贷不仅手续便捷,还能帮客户获得利差和人民币升值的收益。
⑤ 虚假贸易:采取借助虚假的境外贸易合同将资金转移到离岸公司,或者通过“高报进口、少报出口”等方式将资金截留在境外⑥ 海外并购⑦ 境外直投⑧ 虚拟货币:如比特币,由于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它可以绕开各种外汇法规的限制,又由于它没有担保资产,政府自然也很难控制它。
⑨ 关联交易:以国外身份在当地注册企业后,以投资形式在中国开设机构,然后以关联交易等形式转移资产。
(2) 人民币直投2. 资本流入(部分渠道分析:详见2.2)(1)经常项目: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
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
(2)境内企业外汇贷款并结汇:典型的做法是在境内的外汇贷款通过银行离岸业务变相结汇,即境内企业利用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的离岸贷款业务,由中资外汇指定银行离岸部门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后,外方再转借给境内企业,办理结汇,从而绕开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外汇贷款不能结汇的管制。
(3)境内中外资企业自主资金调配:如购买境内企业债券,参股境内企业等(4)在华外资企业通道① 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
② 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
扒一扒国内“富跑跑”们常用的洗钱密道

有兑换资 金,但是账 户和密码都不在 “ 富 甚至上百个个 人账户进 行划转,利用掉每 境 外 。
跑跑”手上 ; 接下去, “ 富跑跑”需 要把 本 张身份 证的 5 万美元换汇额度。这种办法,
种概率微乎其微, 在一些法律求助类网站,
由于资金不 肯脱 手, G先生的朋友给 了他一个 “ 偏方” : 去趟澳门都搞定。 据 G先生自己口述,办法一是 把钱打
那么地下的业务怎么做呢? 笔者问赌场 VI P客户 第一 种 是 “ 两 头 资金 池 ” , “ 懂 行 的” “ 换汇中介”的 “ 搬钱法” 除了 “ 地下钱庄” ,也有一些移民公司 的换筹, 然后再 通过掮客帮助安排筹码从
只能帮忙转到香 港,反正境外没有资本管
面对 这一 选项, G先生考虑再 三还 是 制, G先生自 己再 处理后续汇款 便是 ; 第二,
者问了一圈, 发现很难估算。由于 “ 地 下钱 不敢操作。他 说并非因为心疼几万块钱的 也是 G先生的焦虑所在,资金要先打给贸 庄”本身是非法行业, 各自 操作方式也不同, 手续费甩 而是犹如把钱扔进 了一个 “ 黑 易公 司。 谁也不会把资金运 作通道和盈利模式向外 洞” 。他一是怕钱被 “ 黑”掉,自 己的资金一 G先生猜测,贸易公司在境 外购置 商 人透 露, 这 就很难测算出行业 均价。经过 旦被骗到对方账上 以后,对方违约不在境 品,本有资金申请,也许是 对某 单贸易进
当然,以上 三种方法,鉴于 G先 生和
金和手续 费打给 “ 钱庄 ” , “ 钱庄 ”收款 后 很可能耽搁上好几天甚至几周。
浅谈跨境资金流出风险及有效措施

浅谈跨境资金流出风险及有效措施
随着全球化的快速发展,跨境投资和跨境资金流动的频率和规模逐步增加,但是其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跨境资金流出是指境内资金转移至外国,境外方接收这笔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1. 法律风险: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规定不同,如果无法熟悉和遵守当地的法律,可能导致违法行为。
2. 汇率风险:汇率变动可能导致外币资产或负债的价值变化,而资金流出可能增加汇率风险。
3. 政策风险: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和政策可能会对跨境资金流动产生影响,导致无法收回资金或遭到进一步控制和监管。
4. 信用风险:跨境资金流动涉及多个金融机构和银行之间的信用风险,可能出现资金流失和难以追回的情况。
1. 合法合规:跨境资金流动需要符合当地的法律和规定,遵守相关的监管要求和政策,避免违法风险。
2. 调整资产配置:适当调整资产组合,减少外币资产的占比,降低汇率风险,关注投资者的资产托管和管理情况。
3. 加强风险控制:严格控制风险,加强对债券、货币和股票等不同类型资产和市场的研究和监测,及时调整投资策略,降低风险。
4. 寻求专业协助:对于不熟悉境外投资环境的投资者,寻求专业的协助和指导,选择合适的金融机构和银行进行资金流动,并了解外汇交易和投资相关知识。
总之,跨境资金流出是一项具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需谨慎操作和加强风险管理。
为降低风险,投资者应该遵守当地的法律和规定,对资产组合进行分散和调整,加强风险控制和选择专业机构进行资金流动。
地下钱庄知识点

地下钱庄知识点【原创版】目录1.地下钱庄的定义和背景2.地下钱庄的运作方式3.地下钱庄的风险和影响4.我国对地下钱庄的态度和打击措施正文一、地下钱庄的定义和背景地下钱庄,顾名思义,是指在非法、非正规的金融市场上进行货币兑换、转移、借贷等业务的一种金融机构。
它的出现源于市场的需求,特别是在经济转型时期,一些企业或个人为了规避政策限制、逃避税收、洗钱等目的,会选择与地下钱庄合作。
二、地下钱庄的运作方式地下钱庄的运作方式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跨境汇款:地下钱庄可以通过境内外合作渠道,为客户进行跨境汇款,规避正常的外汇监管。
2.货币兑换:地下钱庄可以为客户提供不同国家货币的兑换服务,包括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兑换。
3.洗钱:地下钱庄可以帮助客户将非法所得通过多次转账、投资等方式,转化为看似合法的收入。
4.高利贷:地下钱庄有时还涉足高利贷业务,为客户提供非法的高息贷款。
三、地下钱庄的风险和影响地下钱庄由于其非法、非正规的性质,存在很大的风险,包括:1.法律风险:地下钱庄涉及的业务违反了我国的金融法规,参与者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2.信用风险:地下钱庄的业务往来缺乏有效的信用保障,容易导致资金损失。
3.社会风险:地下钱庄为非法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助长犯罪行为,影响社会稳定。
4.金融风险:地下钱庄可能导致资本外逃、汇率波动等问题,影响我国的金融市场稳定。
四、我国对地下钱庄的态度和打击措施我国政府对地下钱庄持严厉打击的态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加强金融监管: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查地下钱庄的合作渠道。
2.联合打击: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共同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活动。
3.完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加大对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处罚力度。
4.宣传教育: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提高公众的金融素养,从源头上遏制地下钱庄的滋生。
总之,地下钱庄是一种危害严重的非法金融活动,我国政府应继续加大打击力度,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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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地下钱庄”、外贸、境外投资、外资银行等渠道流出
《中国经济周刊(微博)》记者谈佳隆︱上海报道
一面是来势汹汹的海外热钱流入,一面是大量中国资金正通过各种渠道流向海外。
无论从哪方面看,中国外汇管理制度正越来越受到挑战,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2012年全年中国海外商业房地产直接投资额达40亿美元,较2011年增长33%,预计在今年更有可能达到近50亿美元的投资额。
”这是来自全球知名的房地产咨询服务机构仲量联行的数据。
与之相互印证的是,国际人才蓝皮书《中国国际移民报告(2012)》披露,我国正在经历第三次移民潮,2011年,中国对世界几个主要的移民国家永久性移民数量超过15万人。
于是问题就来了,无论是海外投资也好,海外移民也罢,钱是怎么流出海外的呢?因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个人年度结汇总额为5万美元。
如此规模的配额是根本无法满足海外投资和移民需求的。
“资金外流已堵截不住”
“央行已经召集包括汇丰、花旗、渣打、星展等外资行探讨如何建立平台规范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现在资金外流的方式很多,光靠堵截已经不行了。
”一位外资法人银行高管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指出的“建立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的目的是希望让那些政府无法看到的资金跨境流动变得可以受到监控。
刘金川一家三口都从事金融相关行业,拥有6000万元人民币的家庭资产,已被金融机构视为高净值人群。
刘金川想要移民,但依照现有政策,通过正规外汇渠道向海外转移资产是非常困难的。
6000万元人民币(约976.8万美元),按照一家三口每年共计15万美元结售汇额度,需要差不多65年才能完成。
在刘金川看来,目前中国有向海外转移资产需求的是三类人:第一类是移民者,或定居、或工作、或留学,最终目的是追求海外目的地国的永久居留权或国籍;第二类是投资者、企业主、明星,主要目的是全球配置资产风险,以免国内社会动荡使得身家遭受损失;第三类是裸官或贪官,由于其财产所得非法,一旦遇到稽查或未来可能的财产申报,通过向海外转移资产以留后路。
交通银行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刘立志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我们接触到的高净值客户中,不少都有海外移民的倾向,有些考虑的是生活环境,有些则考虑的是教育环境,有些则认为签证便利很重要。
国内资产向海外转移的确是很核心的问题,实际操作办法也很多,但我们只能按照合规的办法来建议。
”
不过,刘金川认为,如果是孩子在海外读书生活,采用亲属额度凑份子蚂蚁搬家的方式是合适的,但移民显然不适用这一方法。
地下钱庄、贸易项下和投资项下的资产转移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而境外赌场洗钱和境外银行卡套现也很好地实现了绕开外管局向海外挪移外汇的行为。
“地下钱庄”仍是主流方式
在深圳市中心有很多挂着留学中介牌子的店铺,其中就隐藏着大量的“地下钱庄”。
与深圳一河之隔的香港,是世界重要的金融重镇,资金的便捷性和高度自由化备受资产转移者的追捧,资金在香港,就意味着能够顺利进出所有发达经济体。
阿迪是从事“地下钱庄”的老手,在他看来,外管局虽然能够管住大笔资金的进出,但对于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等值人民币进出的监管显然是无能为力的。
“只要客户提早半个小时告诉我,转移金额和币种,我就能按照即时兑换汇率帮客户把钱转出去,我们会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手续费,约在0.8%~1.5%。
”阿迪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一旦客户确认了价格,就可以把钱打入我们指定的若干个账号,一个小时内客户在香港开设的银行户头就能够收到相应港币或美元。
如果客户的转移资金额特别大,建议还是分批次完成,每次的汇款金额都不要大于100万人民币,这样有利于规避监管。
对于我们来说,拿现金的风险最小。
”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作人、国际贸易与投资部主任沈彦炜告诉《中国经济周刊》:“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可以说是最通常最普遍的做法,近年来通过贸易渠道和海外并购渠道实现大额资金海外转移正在越来越普遍。
”
贸易利润留在海外
在贸易项下的资金外流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国内贸易公司可以和海外贸易伙伴合作,通过报高进口价格、报低出口价格,顺理成章地把大量利润留在海外。
这在实际操作中牵涉到虚假贸易进出口合同的拟定和报价技巧。
如果是较容易识别的常见普通商品,“明显”报高进口价格比较容易被海关发现,这会增加风险。
而较难甄别的高新技术产品就比较容易虚增价格。
“在实务操作中还有一种方法比较普遍,国内贸易公司在香港设立一家贸易公司,在出口时通过平价卖出,而香港贸易公司再以市场价销售到欧美,利润就自然留在了香港。
”沈彦炜认为这是一种规避风险很好的办法,实际上也很难稽查。
在监管部门看来,这部分利润是无法回到境内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办理国际Visa或Master借记卡的方式实现在境内外资金的双边使用。
这种现象似乎已经在公开的贸易数据中有所反映。
据海关统计,今年一季度内地对香港的出口总值为1056亿美元,同比增长74.2%。
很多业内人士认为,一季度出口不仅大增,且远远高于进口,“这是反常的”。
对此,海关总署综合统计司司长郑跃声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其一,香港作为自由港,一直以来都是内地进出口货物的主要周转地;其二,香港是跨国公司设立全球物流配送和分拨中心的主要所在地;其三,一些跨国公司为了节省成本,把一些在香港的仓库也转移到了深圳地区,这也会增加货物在香港和内地间调拨的频次,进而推高内地对香港的出口增速。
不过,摩根大通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朱海斌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虽然海关负责人有所解释,但中国对香港出口数据的确存在一些没有解释清楚的现象,并不排除有资金以通过香港贸易转口的方式把资金和利润向境外转移的可能。
”
投资让资金“顺便”外流
除了贸易项之外,资本项下的资金流出也在兴起,其主要方式是通过海外并购渠道。
2011年,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对外投资项目新的核准权限:对资源类境外投资重大项目需要审批的金额起点从3000万美元提升到3亿美元;非资源类境外投资重大项目需要审批的金额起点从1000万美元提升到1亿美元。
一位曾经参与海外并购的某民营企业家王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境外投资项目审批起征点提高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无论是商务部还是发改委,审批更为严格了;另一方面则是可转移的资金数额也增大了。
”
目前,境外投资正常的审批程序是“外管局—发改委(中央或省级)、商务部(中央或省级)—外管局”,在寻求其他监管部门审批前,外管局会对拟使用外汇来源出具意见,同时也可以汇出一部分投资资金。
沈彦炜介绍说,在所有审批程序启动之前,企业可以向外管局申请一定的汇款额
度,用于前期的调研,一般不超过总投资金额的15%。
比如说1亿美金的项目,可以在这个时候汇出1500万美金。
王肖认为,这笔费用虽然是以特殊目的汇出的款项,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松动的空间,甚至可以通过虚报花费等方式,把一部分资金留在海外完成资产转移。
不过,这是需要一定技术含量的。
事实上,与海外投资“跑冒滴漏”实现资产转移相比,通过另一种方式转移境内资产可能更为隐蔽。
“可以在离岸地注册一家由当事人实际控制的酒店管理公司,当事人在国内的酒店每年向该酒店管理公司支付高额的管理费,直到酒店做破产了,资金也就转移出去了。
”绿野资本集团大中华区董事会主席郑晓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外资银行“内存外贷”腾挪
“严格审查与监管提供‘类地下钱庄’服务的商业银行。
”这一看法普遍存在于学界。
除了民间的“地下钱庄”,很多银行,特别是外资银行同样扮演着“类地下钱庄”的角色。
跨境银行的特殊过境服务通常被称为“内保外贷”或“内存外贷”。
内保外贷,是指总部在国内的母公司,通过向内地的银行机构提供担保,让其在境外的分支机构从这所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中获取贷款。
内存外贷,是在境内的银行存进款项,然后在境外获得贷款。
这种方法只需要提交相关资料给银行即可。
沈彦炜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我们在实务中发现,有很多客户采用这种方式实现了资金的境外周转,这在一些外资银行中采用得比较多。
”
目前,包括花旗、汇丰、渣打、星展在内的外资银行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内保外贷”或“内存外贷”这一“类地下钱庄”的运行方式,其优势在于境外的便捷网络。
外资银行之所以热衷于这种仍存争议的业务,主要是由于其在境内“揽存”压力巨大。
截至目前,国内所有外资银行的资产份额不到行业的2%。
因此,开展上述业务,有利于吸引客户把存款放在其境内法人银行,因为没有存款就没有贷款,没有贷款就没有利润。
星展中国副行长兼首席运营官梁徐雁芬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内存外贷’或‘内保外贷’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多,企业在这方面有需要。
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外汇额
度是有所控制的,大量的配额是给央企‘走出去’提供的,相较之下,民营企业‘走出去’只能采取这一方式来完成,在我们看来这是合法合规的。
”
以“内存外贷”为例,A公司在境内外资法人银行存了6200万人民币,该行的境外银行则向A公司在海外的子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贷款1000万美金,如果境外贷款不能归还,境外银行则作为坏账处理,境内公司则将存款作为利润处理,从集团层面上实现了盈利。
“内保外贷”的方式类似,如果境外贷款无法归还,境内银行则可以对其担保物进行包括拍卖、变卖等方式的处置,所得收入亦可作为利润处理。
mqjtoyz 外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