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 _武汉大学考研
武汉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

专门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60107授历史学学位)一、培养目标本学科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本学科研究生应该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和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和人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努力培养坚持真理的科学品质和独立的学术研究能力。
通过本专业的学习和科研实践,较全面地掌握历史学的基础理论和相关研究方法,深入了解本领域的研究成果和现状,成为基础扎实、知识完备、视野开阔、方法先进的高级专业人才,能够承担历史学及相关领域的教学、科研等工作。
二、研究方向1、南方经济开发研究2、近现代社会文化史三、学制和学分本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3年;各学科专业总学分不低于34分。
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学分,否则以结业或肄业处理。
四、课程设置(见专门史专业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同等学力和跨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入校后必须补修与研究生专业相关的4门本科主干课程,参与本科生修课和统一考试,成绩记入档案。
补修课程为非学位课程,不记学分。
五、实践环节每年完成一周的教学实践,具体内容有:为本科生或大专生讲授一门课程的个别章节;协助主讲老师辅导与答疑;主持课堂讨论与学术讲座;指导论文写作。
六、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本学科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相关的学术活动至少10次,内容包括听学术讲座、参与和组织学术讨论、做小型的学术报告。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必须以第一作者,署名为中南民族大学,在本科院校学报等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才能获得申请学位的资格。
导师必须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写作,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指导、严格把关,通过这一环节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切实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
本学科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三学期开学后二个月内提出,内容应包括:有关文献综述,课题研究的内容,意义,研究方案,预测达到目标及时间进度计划。
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_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武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为提高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水平,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课程设置要求第一条研究生课程应严格按照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关于课程设置的要求安排。
第二条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应在更高层次上反映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最新进展,而不应是本科生课程内容的简单重复。
第三条根据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要求的变化而开设的新课程,必须先由主讲教师拟定课程教学大纲,由所在单位论证通过,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后,方可正第二章课程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第四条研究生公共课的教学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专业课的教学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安排,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
第五条研究生院于每学期结束前两个月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预先安排下一学期的公共课课程表,各培养单位根据公共课表的安排,排定各自的专业课课程表,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教室,并于学期结束前印发各单位。
课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六条研究生课程一般应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主讲教师,其中,博士研究生课程一般应由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担任主讲教师。
第七条主讲教师必须按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时数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进行调整,须事前由主讲教师或教研室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
未能按教学大纲规定完成教学任务的,该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及成绩不予承认。
第八条各培养单位应经常到课堂检查本单位研究生课程的教学情况。
研究生院应做好全过程的教学检查工作,不定期检查各单位的课堂教学,对查明未能按时开课的单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第九条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开设的每一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研究生课程考核一般采用考试方式,社会调查、教学实践、专题讨论、文献综述等教学环节以及一部分实验课、选修课、补修课可以采用考查方式。
武汉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doc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攻读博士生学位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81601 授工学博士学位)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具体要求是: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诚信公正,有社会责任感;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学术修养。
2. 掌握所在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使用和阅读本专业文献,进行学术交流;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某一方向上做深入的研究,取得创造性的成果。
3. 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1、物理大地测量用物理方法测定地球形状及其外部重力场的理论与方法,主要研究重力位理论、地球形状及其外部重力场的确定理论、重力场模型的构建、重力场结构分析以及重力场在测绘科学、地球科学及国防与军事科学中的应用等。
2、卫星大地测量研究利用人造卫星及空间探测器解决大地测量学问题的理论与方法,主要研究大地测量系统与大地测量框架、卫星导航定位理论、卫星轨道确定、卫星重力及重力场时间变化、地球动力学和海洋环境变化等。
3、行星测地学利用大地测量手段和方法研究太阳系行星及其卫星的几何与物理特性、内部结构及演化规律等理论与方法。
4、测量数据处理理论与方法主要研究现代测量平差方法及其模型误差分析,大地测量反演理论与方法及大规模、高精度和多类别测量数据处理理论与方法等。
三、学习年限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直接攻博、“1+4”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一般为5-6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得申请提前毕业,申请延期毕业须按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一)课程设置参见《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直接攻博、“1+4”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外国留学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与国内博士生一致,其公共必修课程为:中国文化概论2学分,汉语综合2学分。
武汉大学国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武汉大学国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国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具有研究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复合型素质,能够适应当代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的国学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1.全面、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的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全面系统地掌握国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文献,以及国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精深阅读古代文献的基本功夫,具有中西文化比较的全球视域,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毕业后能在高等学校、研究机构或党政、企业、新闻出版、文化传播、对外交往等领域胜任教学、研究、宣传、管理等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
要求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译能力和基本的听、说能力。
二、研究方向1.儒家经学研究:儒家经学主要研究儒家经典,解释其经典文献字面的意义、阐明其蕴藏的内在义理和深刻思想,研究儒家经学的发展演变历程,并发掘其在现代社会的积极价值。
2.诸子学研究:诸子学主要研究先秦诸子著作,解释其文献字面的意义、阐明其蕴藏的内在义理和思想,并发掘其在现代社会的积极价值。
3.史学研究:主要研究史部经典《春秋左传》、《前四史》、《资治通鉴》等,对孔子、司马迁、刘知几、朱熹、王夫之、章学诚等的历史思想及其历史研究进行梳理,并对梁启超、钱穆、陈寅恪等史学家进行深入研究。
4.集部研究:主要研究集部经典《楚辞》、《文选》、《古文观止》等中国古代文艺作品,从学术史角度研究传统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的社会文化内涵。
5.道教佛教研究:重点研究道教佛教在中国的发展演变,道教佛教主要宗派及重要思想;道教佛教与儒学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道教佛教在现代社会的积极作用。
三、学习年限全日制攻读国学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2年。
武汉大学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

武汉⼤学全⽇制⾦融硕⼠专业学位研究⽣培养⽅案(修订)0251⾦融硕⼠(M.F. ——Master of Finance)全⽇制⾦融硕⼠专业学位研究⽣培养⽅案培养单位:经济与管理学院(105)⼀、培养⽬标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培养胜任在各类⾦融机构从事⾦融业务,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通晓现代⾦融基础理论,具备完善的⾦融知识、⾦融分析与决策能⼒,熟练掌握现代⾦融实践技能,具有较⾼的外语⽔平的⾼层次、应⽤型、复合型⾦融专门⼈才。
具体要求: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德智体全⾯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具有积极创新的精神;2、充分了解⾦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融交易技术与操作、⾦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3、较熟练地掌握和运⽤⼀门外语;4、⾝⼼健康。
⼆、领域简介⾦融学是研究⾦融市场上不同的经济主体(家庭、企业、⾦融中介、政府)在不确定性环境下对资源进⾏跨期配置⾏为决策的学科。
其研究内容包括市场微观经济主体的家庭和企业的财务决策(个⼈理财和公司理财)、⾦融市场上的⾦融资产定价、⾦融中介的风险管理、宏观⾦融领域的货币供求及利率的决定、中央银⾏的货币政策、政府的⾦融监管等。
随着现代⾦融经济的发展,⾦融学知识已⼴泛应⽤于⼈类社会⽣活的各个领域。
相关的学科领域有: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产业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保险学、⾦融⼯程等。
三、招⽣对象与学习年限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学本科学历 ( 或本科同等学⼒ ) ⼈员。
采⽤全⽇制学习⽅式,学习年限⼀般为2年。
四、培养⽅式采⽤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相结合的培养⽅式。
1.采⽤学分制。
⾦融硕⼠专业学位研究⽣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即可进⼊专业实习及学位论⽂写作阶段;论⽂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融硕⼠专业学位。
2.教学⽅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培养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并聘请⾦融机构和监管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和熟悉⾦融的企业家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武汉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武汉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资料来源:本站发布者:管理员时间: 2010-2-1 浏览量:598 次一、培养目标(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
2、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高年住院医师的临床工作水平。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4、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1、内科学 (100201)心血管病血液病呼吸系病消化系病内分泌与代谢病肾病传染病2、外科学 (100210)普通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烧伤整形外科3、肿瘤学 (100214)肿瘤外科肿瘤放化疗妇科肿瘤4、临床检验诊断学 (100208)临床生物化学检验与诊断临床病毒学检验与诊断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与诊断遗传性疾病的检验与诊断三、学习年限学制为 5 年。
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二年,第二阶段三年。
临床研究生采取“分阶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者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进行。
研究生完成第一阶段主要培养内容 ( 学位课程学习、二级学科临床基本技能培训、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 后,在第二学年上学期中期进行阶段考核,考核成绩优秀者,可以升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考核成绩合格,但未能升入第二阶段者,完成第一阶段的全部培养内容并达到要求,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中止学习。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一)第一阶段;时间二年课程学习分散在双休日和晚上学习,第一学年内完成。
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不少于 26 学分,学位课程 16 学分。
⑴公共必修课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或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2学分英语(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 4 学分(2) 学科通开课临床流行病学 2 学分循证医学 2 学分(3) 研究方向必修课临床药理学 2 学分急诊医学 3 学分(4) 专业必修课专业课 2 学分病案讨论 ( 不少于 5 次) 10 学分公共必修课、学科通开课、研究方向必修课由研究生院、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统一组织授课并考试,上课采取双休日和晚上时间进行,第一学年内完成。
关于印发《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大本字〔2016〕43号关于印发《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部门、单位:经学校研究,现将《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予以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武汉大学2016年5月4日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深入贯彻“立德树人”的教育方针,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三创”教育,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定对本单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推免生工作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推荐学院(系)均应根据本学院(系)情况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第四条推荐工作应坚持以知识能力素养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为原则,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倾向等的考核。
第五条提倡并鼓励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推免生在不同招生单位及不同学科间交流。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监察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推免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
各学院(系)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推免遴选工作。
第七条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结合实际情况,分学院(系)下达指标,各学院(系)按照本单位的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完成推免工作任务。
武汉大学研究生生培养方案

图书馆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具有高度社会主义觉悟,能从事图书馆学和编辑出版学教学与研究,并担负图书馆、信息资源管理、知识管理、编辑出版发行及其他信息管理和咨询工作的高层次、宽口径、复合型专业人才。
具体要求是: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学修养,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刻苦学习,学风端正,能够遵守科学研究规范;能够坚实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成为宽口径,复合型专业人才。
3、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运用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
4、能够坚持体育锻炼,保持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1、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与图书馆科学管理主要内容有:图书馆学原理、知识及知识增长、读者调查分析、读者阅读研究、比较图书馆学、图书和图书馆史、图书馆科学管理、图书馆公关实务、社区图书馆等。
2、现代目录学研究主要内容有:目录学基础理论、目录学史、书目情报服务、书目控制、互联网目录学,未来目录学发展等。
3、知识组织研究主要内容有:分类检索语言、主题检索语言、分类主题一体化词表、检索语言计算机化、自然语言检索、文献编目标准化、计算机编目、DC元数据、网络信息组织、知识组织前沿问题等。
4、信息管理自动化研究主要内容有:信息管理自动化系统的原理与方法、信息管理自动化系统的分析、信息管理自动系统的设计、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的发展方向等。
5、信息咨询研究主要内容有:信息咨询业管理模式研究、信息市场与服务模式研究、信息用户研究、信息咨询与信息源研究、涉外信息咨询研究等。
6、文献与出版研究主要内容有:文献理论、文献史、文献整理、文献编辑、文献出版、文献传播等。
7、信息资源与知识产权管理主要内容:信息资源原理、国家信息政策、信息安全、知识产权理论、知识产权管理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武汉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若干意见各学院: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对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需要。
根据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研办[1998]1号)以及《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科合并与调整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对我校各学科、专业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下同)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一、修订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一)正确把握各学科、专业的内涵,本着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学科特色、提高办学效益、培养高素质专门入才的原则,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反映国家、社会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体现本单位和本学科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三)遵循研究生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科学技术发展相适应,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各级各类高层次专门入才的需要。
(四)认真总结本单位、本学科的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吸取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研究成果,大胆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
培养方案的内容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应充分反映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趋势和本学科的发展走向。
(五)要努力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培养方案应为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回旋空间,使研究生的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有特色的安排。
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按照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制订。
二、修订培养方案应处理的几个关系(一)一级学科与二级学科的关系培养方案原则上应按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的二级学科制订;已获该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可以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统筹考虑,结合本单位和本学科的实际情况制订。
(二)原学科专业与相应新学科专业的关系对学科专业合并、调整或相类似的情况,培养方案原则上应按照新学科专业进行制订。
研究方向、课程设置等不应为原学科专业的简单叠加组合或删减,应从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角度,真正体现学科专业的内容和发展趋势,同时应保持原有的优势和特色。
研究方向的设置不以求全为目标。
(三)博士研究生培养与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关系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必须处理好博士、硕士在培养目标、研究方向、课程设置、培养方式及其他环节上的相互关系,不但要体现层次的区别,而且要注意两者间的联系,优化培养过程,提高研究生培养效益。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必须同时制订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培养方案。
实行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除分别制订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培养方案外,还应同时制订硕、博连读生的培养方案。
三、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培养方案是进行研究生培养的重要依据,一般应包括七项内容,即:(一)培养目标;(二)研究方向;(三)学习年限;(四)课程设置与学分;(五)学位论文;(六)其他学习项目安排;(七)培养方式。
培养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检查。
(一)关于培养目标培养目标应“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根据国家对学位获得者的基本要求结合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研究生培养以及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阐明对本学科专业博士或硕士学位获得者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方面应达到的广度和深度,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木工作能力,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要求。
一般应包括下述内容: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硕士研究生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博士研究生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高深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掌握一门外国语。
硕士生应能运用该门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博士生不仅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而且还要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部分学科专业还应修习第二外国语。
4.身心健康。
(二)关于研究方向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不宜将具体的研究课题作为研究方向,数量也不宜过多。
2.应考虑本学科专业自身的优势和特点,考虑本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图书资料、实验设备等现有基础和条件,努力把握本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
3.所设研究方向应确属本学科专业范围;交叉学科或边缘学科的研究方向,可以根据其学科基础纳入其相应学科或相关学科专业。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所设置的硕士生的研究方向与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可以完全一致,也可以不完全一致。
所有研究方向均应有简略性文字对该方向的研究对象或内容作出扼要的说明。
(三)关于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至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
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至4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
硕士生实行中期考核分流制度。
在二年级下学期中期阶段由考核小组主持进行一次包括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全面衡量的水平考核;博士生是否进行学科综合考试,由博士学科专业点的导师决定。
继续实行这一制度的学科专业,一般在博士生修完学位课程进入论文写作之前由考试委员会主持进行。
硕、博连读生实行硕、博连读资格考试制度。
在第二学年下学期的中期阶段由考试委员会主持进行。
以上考核和考试,只有取得合格以上成绩才能顺利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
(四)关于课程设置与学分1.课程设置原则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外国语课程的设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重视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要结合我国国情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团结合作精神和科学品质的培养。
外国语课程应重点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有条件的学科专业要加强专业外语教学。
基础理论课程的设置应根据各学科专业、各层次、各类型的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要求,注意课程体系的优化、课程内容的合理性和整体性功能。
课程设置要体现二级学科本身的特征和学科应有的知识结构,并结合与该二级学科相关的学科专业适当加以拓宽。
专业课程的设置要体现学科发展的前沿,适应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高、精、深的要求以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反映交又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的新发展,并应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更新。
硕士生阶段的课程要注重基础性、宽广性和实用性,博士生阶段的课程要注重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又性。
面向硕士生阶段的课程内容要与本科生阶段的课程内容拉开档次,面向博士生阶段的课程内容也要与硕士生阶段的课程内容拉开档次。
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博士生、硕士生课程贯通考虑,整体优化研究生课程结构和教学过程。
课程结构要科学、合理,应与培养目标吻合。
要提高基础理论课在硕士生课程结构中的地位,重视跨学科课程在研究生课程体系中的作用。
要根据学科之间的不同特点,对课程的规模、结构和层次进行不同的安排,其中,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应加强实务课教学。
2.课程分类我校硕士生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补修课三类。
第一类;必修课(1)全校公共必修课,即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第一外国语。
硕士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包括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理、工、医科)、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文科)。
(2)专业共同必修课,即同一专业所有研究生共同修习的课程。
它可以是基础理论课,也可以是专业课;可以是按一级学科范围内容设置的课,也可以是按二级学科范围内容设置的课。
(3)研究方向必修课,即某一研究方向研究生必修的课程。
它可以是在基础理论课基础上设立的更为深入、更具针对性的专业课,也可以是指导教师结合自已的研究方向开设的专业方向课,还可以是本专业的学科前沿课、实验技术课、学术讨论课以及专业外语或部分学科专业要求必修的第二外国语课等。
第二类;选修课选修课指的是提供给研究生选修的拓宽知识面的课程,或跨学科、相关学科、交叉学科课程,或学科专业未作为必修课要求的第二外国语课程,或在导师指定下选修的其他课程。
选修课的种类应丰富多样。
第三类:补修课补修课指的是本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少数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未修过而必须补修的课程。
补修课不记学分,但有科目和成绩要求,应补修而未补修或者补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补修课一般不得少于2门。
我校博士生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其中,必修课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理、工、农、医学科各专业为“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文科各专业为“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第一外国语和专业必修课,一部分学科专业还必须修习第二外国语,硕士生学习期间已通过第二外国语学习者,可申请免修,承认其硕士期间第二外国语成绩,如第一外国语不是英语,则英语必为第二外国语,且为必修。
专业必修课的设置贯彻少而精的原则,应有利于引导博士生进入学科前沿。
3.学分我校硕士生课程学习继续推行学分制。
各学科专业硕士生应修满的学分总数,文科为33-40学分,理、工、医等学科为30-40学分。
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4学分,第一外国语6学分;专业共同必修课2-3门,5-10学分;研究方向必修课2-3门,5-10学分。
这些课构成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
研究生课程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
学位课程的学分要求以20-28学分为宜;其余学分通过选修课程取得,以达到每位研究生应修满的学分总数。
各门课程的学分应根据课程的难易程度和学生所需的平均学习时数合理折算。
除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第一外国语外,第二外国语规定为2学分,其余课程一般以18学时折算成1学分为宜。
在一般情况下,一门课程以2学分为宜,最多不超过3学分。
博士生的课程学习也实行学分制,总学分要求为15学分,必修课12学分,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学分,第一外国语3学分,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4学分,第二外国语规定为3学分。
其余学分通过选修课获得,每门选修课最多不超过2学分。
博士生的课程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