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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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精选多篇)

浅析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精选多篇)

浅析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精选多篇)第一篇:浅析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摘要:为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贷款业务需求量,加强金融服务“三农”的力度,人民银行从1999年起开始实施支农再贷款这一新兴货币政策工具。

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生力军,在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业务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遵循贷款管理原则,拓宽支农范围,探索创新支农再贷款运用方式,真正用足用好贷款资金,更有效地发挥支农再贷款的资金反哺、政策导向、助推经济的积极作用,成为农信社值得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业务问题对策一、支农再贷款业务发展现状支农再贷款是人民银行在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村信用社扩大涉农信贷投放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对支持农村信用社提高资金实力、引导信贷资金投向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

近年来为不断完善支农再贷款管理,人民银行相继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细则,明确了支农再贷款的范围、管理原则、限额、发放对象、条件、期限、利率等。

农村信用社经过多年来的实际运用,再贷款业务管理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逐步走向了成熟和规范,但在有效发挥支农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二、支农再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尽管人民银行先后出台了对支农再贷款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矛盾、缺陷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支农再贷款利率偏高,加重了农信社和农民的经济负担。

人民银行虽几次下调再贷款利率,但支农再贷款利率水平相比同档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仍然偏高。

(二)支农扶持范围过窄,与农业多层次资金需求不相适应。

目前,人民银行限定资金投向多数为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等,客观上抑制了农户和农业的多元化发展。

(三)支农再贷款期限设置过短,与现代农业生产周期不相匹配。

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支农再贷款期限客观上违背了农业生产周期规律,进而滋生了贷款“借新还旧”的种种现象,加大了农业生产成本及信贷风险。

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管理整改报告

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管理整改报告

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管理整改报告一、引言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是我国农村金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行整改和改进。

本报告将对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管理进行整改分析和建议。

二、问题概述1. 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管理存在文件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一些信用社没有建立完善的再贷款管理制度,导致操作流程模糊,难以实现监管和风险防范。

2. 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审批流程繁琐,耗时长。

由于审批流程不明确、环节繁多,导致再贷款审批速度缓慢,无法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

3. 农村信用社对再贷款资金的监管不到位。

一些信用社未能建立有效的再贷款资金监管机制,资金流向不明确,容易产生风险。

4. 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风险评估不科学。

一些信用社对再贷款的风险评估不够全面和准确,容易产生不良借贷行为。

三、整改措施1. 建立健全再贷款管理制度。

农村信用社应制定详细的再贷款管理制度,明确再贷款的申请、审批、监管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责任人,确保操作流程规范、透明。

2. 精简再贷款审批流程。

农村信用社应通过整合审批环节、优化操作流程等方式,精简再贷款审批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3. 建立再贷款资金监管机制。

农村信用社应建立严格的再贷款资金监管制度,明确各类再贷款资金的用途和流向,加强对再贷款资金的监管和追踪,防止资金滥用和流失。

4. 加强再贷款风险评估。

农村信用社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再贷款风险评估模型,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准确评估再贷款风险,防止不良借贷行为。

四、整改效果评估整改措施的实施无疑会对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管理产生积极影响。

首先,建立健全再贷款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再贷款操作流程,提高操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其次,精简再贷款审批流程将大大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

此外,建立再贷款资金监管机制和加强再贷款风险评估能够有效防范再贷款风险,减少不良借贷行为的发生。

农村信用社支农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农村信用社支农工作的难点及建议

农村信用社支农工作的难点及建议农村信用社支农工作的难点及建建议基层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作为农村金融的主体,支持“三农”的主力军,肩负着“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增效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的重任。

但在实际工作中,基基层农信社支农中存在诸多难难点,严重影响了支农工作的的正常开展。

一、贷前调查查实施难。

贷款农户没有账目目,信贷员不能对农户进行资资信量化评估。

有的农户生产产资金来源比较复杂,多头贷贷款现象屡见不鲜。

如有的个个体户不但在户口所在地信用用社有贷款,而且在生产经营营所在地信用社也有贷款,甚甚至通过其他途径在其他信用用社有贷款。

又如不少贷款农农户既在本地有种养业基地,,又在外地从事种养业、工商商业、季节性劳务、农副产品品销售等,使得信用社对他们们的生产经营能力、经营效益益等基本情况难以全面了解,,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信贷员贷贷前调查的准确性。

二、贷贷款风险规避难。

农信社贷款款发放范围主要是广大农村,,发放对象属于弱势群体的农农民,贷款风险难以控制。

而而支农贷款主要以传统种养业业为主,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性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弱,容易形成自然风险。

加之之社会对农产品需求与农户生生产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对称,隐含着较大的市场风险险。

三、贷款担保落实难。

目前,信用社为提高信贷资资产质量,有效防范信贷风险险,办理大额贷款一般要求提提供担保或抵押,可这又与当当前农村现实不符,因为需要要小额支农贷款的家庭一般是是经济上相对较为困难家庭,,他们多数居于社会的底层,,要找一个有经济实力的担保保人或有效担保物并非易事。

同样对大多数农村私营企业业来说,他们实力较弱,厂房房简陋、机器设备落后,产品品科技含量低,可用于抵押的的有效资产微乎其微,即使有有,变现也相当困难;同时办办理抵押担保程序复杂,费用用较高,既浪费时间,又增加加了融资成本。

由于缺乏有效效担保人或抵押物,实际上是是将最需扶持的农户和最需帮帮助的农村私营企业排除在信信用社的大门之外,这样形成成了信用社面临"两难"选择择的尴尬局面。

支农再贷款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支农再贷款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支农再贷款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农村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支农再贷款也是国家贷款政策中的重要一环。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进一步推进,农村地区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而支农再贷款的使用和管理却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和探讨这些问题。

一、支农再贷款的使用问题1. 资金流向不清晰一些中间环节的存在使得贷款资金的流向变得不可控,不利于资金的监管和使用。

2. 重点项目的建设不到位很多地方对支农再贷款的使用过于泛滥,流于表面。

如一些支农再贷款被用于修建道路、买车等非重点项目,而农村建设、农产品加工等关键领域则缺乏资金支持,造成了浪费。

3. 资金使用效益较低部分农村地区若干年来接受了不少的支农再贷款,但是建设效益并不高,很多民生工程未得到妥善解决,而一些贷款用于无关口粮和种植,对当地经济效益贡献微不足道。

二、支农再贷款管理问题1. 贷款的审批和发放机制不健全。

现在贷款审批和财政部门的耗费时间都很长,农民对于长时间的等待过程束手无策,需要在保证申请程序合法的前提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2. 贷款管理方式不规范。

农村贷款领域需要科学合理的监管及贷款使用跟踪及定向调查,以保障贷款的收回和监管数量及质量,减少贷款违规行为。

3. 收回机制不完善。

农民以房产或收获为抵押物贷款后,如果出现拖欠和贷款违约,当地的收回机制就需要优化。

目前收回机制不完善,导致资金流失和良好贷款政策无法顺利推进。

三、建议1. 贷款资金流向的透明化。

建立科学的第三方监管机构,对农村资金实行核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农村贷款资金的流失以及权力的滥用。

2. 强化贷款审批机制。

加强贷款的审批和发放机制,减少贷款过程中造成的影响,合理保护农民的利益。

3. 完善贷款管理方式。

建立规范的贷款管理方式,完善借款人的反欺诈机制,严防违法行为,加强贷款监管和稽查措施。

4. 改进收回机制。

制定完善的收回机制,明码标价收回老农民拖欠款项,严厉打击不当分配等贷款违规行为,为支农再贷款政策的顺利推动落实奠定良好基础。

支农再贷款管理使用情况的整改报告

支农再贷款管理使用情况的整改报告

支农再贷款管理使用情况的整改报告一、背景介绍支农再贷款是银行向农村及农民发放的一种专用贷款,旨在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民经营。

然而,在支农再贷款管理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资金流向不明确、贷款使用监管不规范等,影响了支农再贷款的效益和管理效果,因此需要进行整改。

二、问题分析1. 资金流向不明确:由于资金流向不明确,导致资金往往难以追溯,无法确认是否真正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民经营。

2. 贷款使用监管不规范:对贷款使用的监管不够严格,存在监管知晓不足、监管手段不完善等问题,无法有效控制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整改方案1. 加强资金流向监管(1)明确资金流向责任: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将资金流向责任明确到具体的个人和单位,并加强责任追究。

(2)建立资金流向备案制度:对每笔支农再贷款的资金流向进行备案,明确资金流向的具体路径和用途。

(3)加强资金流向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支农再贷款的资金流向进行检查,确保资金的流向真实合法。

2. 完善贷款使用监管机制(1)加强贷款使用目标的确定:在贷款审批阶段,明确资金的使用目标和用途,确保贷款真正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民经营。

(2)建立贷款使用监管体系:建立贷款使用监管体系,包括监管部门、监管人员、监管手段等,确保对贷款使用的全过程监管。

(3)加强贷款使用的监督检查:定期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

四、整改效果评估通过以上整改方案的实施,可望达到以下效果:1. 资金流向明确:通过建立资金流向备案制度和加强监督检查,资金的流向将更加明确,确保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民经营。

2. 贷款使用监管规范:通过建立监管机制,加强监管知晓和监管手段,贷款使用情况将得到更规范的管理,有效避免滥用或挪用贷款行为。

3. 提升支农再贷款管理效果:通过以上整改措施,支农再贷款的管理效果将得到明显提升,更好地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民经营。

五、结论及建议在支农再贷款管理过程中,为解决资金流向不明确和贷款使用监管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建议加强资金流向监管,包括明确责任、建立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完善贷款使用监管机制,明确目标、建立监管体系、加强监督检查。

支农再贷款管理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支农再贷款管理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支农再贷款管理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湖南六市实证谌争勇内容摘要:本文以湖南六市为实证,深入分析了支农再贷款管理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支农再贷款问题对策支农再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自1999年开办的为解决农村信用社在发放农户贷款过程中的资金不足而对其发放的贷款。

支农再贷款政策的实施,对引导扩大涉农信贷投放、促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支农再贷款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也日益显现,与全面加强“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不相适应。

为研究完善支农再贷款管理政策,有效发挥支农再贷款在引导扩大“三农”信贷投放中的杠杆作用,为上级提供决策参考,我们对湖南益阳、娄底、邵阳、怀化、常德、湘潭六市的资阳区、汉寿县、鹤城区、溆浦县、城步县等县(区)支农再贷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湖南六市支农再贷款使用变化概况湖南地处中部地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省,农村资金需求很大,农信社金融支农的任务十分艰巨。

但从2000年至2008年湖南六市支农再贷款余额趋势变化来看,六市支农再贷款限额呈上升趋势,但支农再贷款余额和累放额均呈下降趋势,也就是说支农再贷款明显地表现为需求不足。

据统计,六市2000至2008年支农再贷款使用率分别为63.83%,69.12%,75.16%,78.06%,82.14%,42.24%,26.87%,19.31%,1.93%。

从下图可以看出,六市全辖支农再贷款的使用率除2004年达到了最高峰82.14%以外,其他年份都不同程度存在限额被闲置现象,尤以2008年为甚,支农再贷款的使用率仅为1.93%。

从全年累放也可以看出,除2003、2004两年外,其他年份的资金周转率也不高。

以邵阳市为例,该市2008年支农再贷款限额达到3.6亿元的最高峰,但支农再贷款余额均为“0”,仅在2008年初冰灾期间向邵东县农村信用联社发放过1笔3个月期限的再贷款5000万元。

支农再贷款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支农再贷款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支农再贷款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日益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支农再贷款成为了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方式。

然而,在支农再贷款的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部分贷款资金流向不明问题较为突出。

有些农村信用社在发放支农再贷款时,缺乏足够的审核和监管机制,导致贷款资金被滥用,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非农业用途,无法真正支持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其次,某些地区的支农再贷款利率过高,给农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一些地方的农村信用社或银行,将支农再贷款利率与商业贷款一样,导致贷款成本高昂,部分贫困农民难以承受。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建议:
一是加强对支农再贷款的审核和监管,确保贷款资金流向合法、合理、透明,杜绝滥用贷款资金的情况发生。

二是推动建立支农再贷款利率政策,区分不同地区、不同贷款对象的情况,制定合理的利率标准,减轻农民的还款压力,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是加强对农民的贷款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民的贷款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使农民能够更好地利用贷款支持自身的生产和生活。

总之,支农再贷款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需要加强监管和推动政策的完善,以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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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货款难点及建议

农业货款难点及建议

农村信用社在支持三农发展过程中的信贷政策建议一、农信社金融服务中当前存在的问题中央两个“一号文件”下发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热情高涨,资金需求不断增大。

而农村金融部门目前的服务还难以满足农村贷款户的需要。

(一)资金流失制约支农实力。

农村信用社结算梗阻,国家下拨的涉农资金、城市低保资金、各家保险公司、政府部门一些账户等有关部门规定不能在信用社开户,信用社失去了存款源头。

(二)社会环境抑制有效需求。

信用担保机构不健全,担保额度小、费用高,中介收费环节过多,信用环境差等社会金融环境问题严重影响投资环境,抑制信贷需求。

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建议如何把握农村金融对现代农业的支持方向,有效配置农村信用社信贷资源,需要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为农信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同时,也需要农信社不断研究探索支农对策,创新管理服务机制。

(一)拓展资金筹集渠道,缓解农业中长期贷款供求矛盾。

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农户存款,期限短、成本高,使用周期短。

因此,信用社要开拓存款市场,开发存款品种,拓展筹资渠道。

一是政府要帮助信用社解决涉农资金开户问题。

如财政预算外、社保、农业、水利、林业、国土、民政等部门的涉农专项资金数额大、成本低,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周转性,应归口信用社集中管理。

二是拓展代理业务面。

如为劳动保障部门代理发放城市低保资金,为民政部门代理发放农村优抚资金,为财政部门代发工资。

(二)转变支农观念。

面对现代农业和县级金融同业的特点,农信社要抢抓机遇,转变支农观念。

按萧山实际,农业信贷已从“小三农”小额农贷扶持一般农户,逐步转到“大三农”大额支持种养大户、民营企业方向上来。

而“大三农”就涉及到贷款金额大、期限长,贷款风险增大的特点。

为增强金融扶助的安全性,应由当地政府牵头,对50万元以上农业户贷款,成立农户贷款担保公司,贷款由担保公司担保,政府对担保公司进行投资,农户在担保公司入股。

另外应对农村专业大户、民企进行普查,拟定黄金客户条件,以便农信社评定信用等级,授信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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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贷款业务需求量,加强金融服务“三农”的力度,人民银行从1999年起开始实施支农再贷款这一新兴货币政策工具。

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生力军,在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业务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遵循贷款管理原则,拓宽支农范围,探索创新支农再贷款运用方式,真正用足用好贷款资金,更有效地发挥支农再贷款的资金反哺、政策导向、助推经济的积极作用,成为农信社值得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业务问题对策
一、支农再贷款业务发展现状
支农再贷款是人民银行在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村信用社扩大涉农信贷投放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对支持农村信用社提高资金实力、引导信贷资金投向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

近年来为不断完善支农再贷款管理,人民银行相继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细则,明确了支农再贷款的范围、管理原则、限额、发放对象、条件、期限、利率等。

农村信用社经过多年来的实际运用,再贷款业务管理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逐步走向了成熟和规范,但在有效发挥支农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二、支农再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人民银行先后出台了对支农再贷款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矛盾、缺陷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支农再贷款利率偏高,加重了农信社和农民的经济负担。

人民银行虽几次下调再贷款利率,但支农再贷款利率水平相比同档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仍然偏高。

(二)支农扶持范围过窄,与农业多层次资金需求不相适应。

目前,人民银行限定资金投向多数为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等,客观上抑制了农户和农业的多元化发展。

(三)支农再贷款期限设置过短,与现代农业生产周期不相匹配。

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支农再贷款期限客观上违背了农业生产周期规律,进而滋生了贷款“借新还旧”的种种现象,加大了农业生产成本及信贷风险。

(四)管理流程、方式存在一些风险隐患。

人民银行对再贷款实行“限额控制、规定用途、设立台账、到期收回、周转使用、灵活调度”的管理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难度。

(2)普遍存在不良贷款置换现象。

因支农再贷款期限较短,在实际操作中会对农户收益造成一定的影响,形成呆账,给再贷款收回增加难度,影响业务正常、合规进行。

(3)资金运作存在交叉、混合现象。

农信社无法将再贷款和自营资金完全分割使用,与“封闭运作”的管理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4)违规放贷屡禁不绝。

部分农信社存在错误认识,超越使用范围,以支农再贷款名义,发放非涉农贷款,偏离支农方向,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三、解决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业务相关问题的对策建议
在人行的政策监管下,农村信用社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在改进工作方式、细化流程上下功夫,同时,加强与人民银行的工作沟通与协高,争取更多政策支持。

(一)积极发挥发挥“窗口指导”作用
建议人民银行适时调整支农再贷款投向、投量,完善支农再贷款的期限及利率设置,便于农信社根据农业生产周期来确定合理的贷款期限,从而满足特色农业和生产的资金需求,适时降低贷款成本,降低付息压力,真正让农户享受实惠,助力国家对农业经济结构政策调整,强化支农再贷款政策的传导效应。

(二)扩大支农再贷款的用途
针对三农贷款需求,在现有范围内,争取贷款投向多样性,不局限于现行范围。

(三)增强贷款定价能力
根据区域经济运行状况及自身成本核算、效益等,制定以农业产业、行业、信用状况、期限、担保方式等为主要内容的贷款利率定价体系,对支农再贷款实行科学分类、区别对待、合理定价。

(四)规范管理流程,确保资金安全
进一步规范支农再贷款的审批、使用、检查三个关键环节的管理,在操作流程上逐步规范、合理、合规,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密切监控资金流动,确保资金运作链条畅通、安全,强化跟随踪检查,保证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五)逐步建立有效的农村信用体系
持续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通过建立信用档案、评定信用等级等一系列措施,为发放贷款提供准确、有效依据,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

四、结语
支农再贷款是一项惠民政策,如何加大调控力度,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值得监管部门深入研究,而作为具体实施的农信社更需要主动作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方式,因地制宜,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做细支农工作,更好地利用这一工具,提高使用效率,真正贷有所用、贷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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