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表+审批表(城市管理资料2022新版)

数量 块
设置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为确保我单位设置的户外广告的安全,杜绝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抚州市城市建成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要求。
2、落实日常维护,防雷检测,季节性事故预防等工作,定期对户外广告进行检修、加固、防锈处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意见
窗口审批
窗口意见
分管业务局领导意见
分管窗口局领导意见
许可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备注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表
基本
情
况
工商户名称
(个人)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广告制作
单 位
经办人
联系方式
申
请
设
置
情
况
广告性质
□经营性□自设性□公益性
设置形式
制作材质
光源形式
设置地址
街(路) 侧建筑名称
广告内容
设置规格
①
长 m宽 m
高 m
面积㎡
数量 块
②
长 m宽 m
高 m
面积㎡
数量 块
③
长 m宽 m
高 m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表(附表)
序号
名称
尺寸
(长、宽、高)
面积(Leabharlann )设置地址材质和安装方式
1
2
3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表
许可类别
受理时间
组织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姓名及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办人或
南宁户外招牌标识设置申请表范文

南宁户外招牌标识设置申请表范文
南宁户外招牌标识设置申请表
申请单位:XXX公司
申请人姓名:XXX
申请人联系方式:XXX
申请人地址:XXX
申请招牌标识的地址:南宁市XXX路XXX号
招牌标识设置内容:XXX
设置地点及建筑物情况:
申请单位所在地点为南宁市XXX路XXX号,建筑物为商铺,建筑物高度为4层,共有6家商铺。
申请单位所在商铺位于一楼,门面宽度为5米,门面高度为3米。
商铺东侧相邻商铺门面高度为2.5米,西侧相邻商铺门面高度为2.8米。
所有商铺门面均朝向南侧。
商铺门前道路为南宁市主干道,车流量较大。
申请单位所在商铺门面招牌标识设置与市容整治管理规定相符,标识尺寸符合南宁市市容管理局规定。
具体招牌标识设置要求:
申请单位所在商铺招牌标识设计充分考虑了市容整治管理规定,标识的主题为“XXX”,颜色搭配明显,并配有图案。
标识尺寸为4米长,1米高,采用不发光材料。
(申请单位需在此处上传设计效果图,图片格式为jpg或png,大小不超过5M)
申请单位承诺:
1、严格按照南宁市市容管理局的规定进行设置,保证招牌标识不大于规定尺寸,不影响市容环境或居民生活。
2、如对市容环境造成任何污染或噪音,申请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修缮或迁移。
3、如因招牌标识设置引发与他人的纠纷或损失,申请单位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在申请单位的合理要求下,南宁市市容管理局有权对招牌标识进行审查或修改,以遵守相关规定或保证市容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申请人签字: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编号:
申请单位
设置地址
设置时间
设置形式
设置性质
设置规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内容 (原因、材料、设计方案、简介发布内容等)〖可另加附页〗:
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注: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及审批程序请阅申请表背面,相关内容参考填表说明。
1、《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一份(此申请表复印有效);
2、初审通过后由市政窗口交局相关部门审核(五个工作日)
审
审
审核不同意
核
同
批
意
程
3-2、一个月内办 理退件手续,否则 按作废处理
3-1、十五日内办理开工手续,并提交 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及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限于对大型户外 广告牌或经审核需提交的项目)。
序
5、竣工后凭开工手续及验
收材料清单到办证大厅市
材 5、房屋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
6、产权方(出租方)同意设置户外广告牌(含招牌)的证明或协议。
料 7、产权方(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规划许可证、建筑施
工许可证、土地证等)。
8、涉及有关职能部门(市委宣传部、气象、规划、建设、公安、园林等)
的意见.
1、将申报材料备齐交办证大厅市政窗口初审
4、一周内必须开工,
政窗口提出验收申请,验
一个月内必须竣工。
收合格换发户外注
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以隐瞒、欺骗等手段提供虚假材料所取 得的许可一律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单位承担。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制
2、设置地址的地点示意图一份 (附在设计效果图右下角处);
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一) - 法律文书

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一)-法律文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以下由申请人填写
申请人情况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请申请事项
广告媒介:
规格:
发布地点:
类别:经营性()广告主自设()发布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交证明文件目录
稿样
(可另附纸)
工商部门受理意见
有关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
(盖章)
年月日核准登记事项
单位名称:
广告媒介:
规格:
发布地点:
类别:
发布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核准人意见
登记证号:()户外广登字第号
发证日期:发证人:领证人:
附:
一、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
二、规格以米为单位;
三、发布地点要详细具体;
四、类别填写经营性户外广告或广告主自设户外广告(在括号内“√”)
五、证明文件应为真实、有效的原件或原发证机关签章的复印件;
六、发布烟草广告应提交国家工商局或省工商局批准的证明文件;
七、稿样应为16开纸或4寸照片;
八、有关部门意见是指:广告发布地的城管、公安、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同意设置户外广告的意见;
九、本表填写一式三份;
十、广告发布后报送两张4寸彩色照片备案。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书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书
(附件2)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兹有(公司)申请在区,在路处(填写具体位置)设置(新建、改建、扩建、延期等)户外广告设施()块,面积共计()平方米。
现向贵局提出设置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附后,请贵局依法审查并予批准。
附申请类型规格统计表
序号设施位置长宽高数
量
面积建筑立
面规格
建筑正
立面投
影面积
广告
面积
占比
设置
材料
备注
备注:如有委托,请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承诺:以下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
申请单位(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日期:。
江南区招牌、标识设置证

3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使用黑色水性笔填写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2、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及审批程序请阅申请表背面,相关内容参考填表说明。
2
1、 《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局招牌标识设置申请表》一份; 2、设置地址的地点示意图一份; 3、 申请单位的合法证明(营业执照或工商局所发名称预审核证明) 或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属委托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4、提交户外广告设置前的现状环境的彩图(照)(整体及局部照片各一张) ;提供对现状环 境的设计效果彩图(照) 一份;提供现状环境的彩图。 5、场地产权方的产权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土地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等) 。 6、租赁场地设置户外招牌标识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以及产权方(出租方)同意设置 招牌标识的证明或协议; 7、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和技术安全保证资料; 8、涉及有关职能部门(市委宣传部、气象、规划、建设、公安、园林等)的意见。
1、将申报材料备齐交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城市管理局窗口初审 2、初审通过后由城市管理局窗口交局分管领导负责人审核(五个工 作日) 1、第 5、6、7、8 点申报材料只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无公章则签名) 。申 报时需提供原件给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核实。 2、审批完毕后,不论许可与否,均不退回申报材料。 3、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以隐瞒、欺骗等手段提供虚假材料所取得的许可一 律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单位承担。
南宁市江南区城市管理局 招牌、标识设置申请表
编号:
姓 名 住所地址 姓 名 传真电话
手机、固定电话 邮编 手机、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招牌
□指示牌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材料和流程(附申请表)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批材料和流程(附申请表)一、办理材料
二、办理流程
三、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8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第二款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广告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建造用于发布户外广告的专用设施,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有关审批部门不得批准。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和建制镇的建成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管理工作。
附:样表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书
(区)
本单位承诺:
1.对以上填写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决定事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3.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维护、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由本单位全权负责。
4.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引起的相邻纠纷由本单位负责解决。
5.因规划调整取消该户外广告位的或相邻纠纷不能协调解决的,本单位无条件
拆除户外广告设施。
申请单位:
经办人:
年月日。
城市户外牌匾广告设置申请表

城市户外牌匾广告设置申请书设置户外匾广告的位置、效果布示图说明:1、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格、位置、结构设置,不存在擅自改变。
2、必须确保安全、稳固、经常保持完好、整洁.3、有效期满须及时拆除。
如需继椟使用,须到于期前一个月内重新办理手续.4、如城市建设需要,须按通知无条件折除,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不动。
5、不得损坏市政设施,占压地下管线。
如有损坏,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双城执字()第号双鸭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刷告知事项1、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双鸭山市声调户外牌匾广告标志设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牌匾广告管理实行一户一证一标识,即本证和年检。
2、牌匾广告设置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批准,符合双鸭山市城市市貌标准的,发放此证。
3、牌匾广告设置必须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填写《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2)户外牌匾广告效果图;(3)场地使用协议。
4、有效期满及时拆除,如需继续使用,须于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年检手续。
5、凡重新或超申请范围进行牌匾广告设置必须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批准后,方可施工.6、未办理此证的单位和个人,视为未达到《双鸭山市城市户外牌匾广告标志设置管理办法》,并依法予以处罚。
7、己办理此证的单位和个人,有不符合《双鸭山市城市户外牌匾广告标志设置管理办法》的,必须按要求重新更换或改建。
否则,依法予以处罚。
8、申请人确保安装的户外牌匾、广告安全、稳固,并保证其板面内容无误,保证板面完好整洁,如因安全问题造成人身伤害由申请人承担所有责任。
10、牌匾广告的设置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拆除时,无偿拆除。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此证自行失效:(1)未按期进行年检的;(2)板面内容变更未重新申请办理此证的;(3)未经批准重新设置牌匾广告的;(4)未按批准的位置、面积等进行牌匾广告设置的;(5)擅自损毁、涂改、转让此证的;(6)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办理此证的;(7)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8)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2、本证加盖发证机关公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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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编号:
申请单位
或个人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设置地址
姓名 住所地址 姓名 传真电话
手机、固定电话
手机、固定电话 形式
□高杆 □平面 □灯箱 □霓虹灯 □LED 电子屏 □气球 □气拱门 □柔性条幅 □其他
□广告牌 □招牌 □指示牌 □标识牌
设置位置 □门头 □墙体 □楼顶 □立地牌 □桥体 □灯杆 □车体 □其他
设置规格
申请内容 (原因、材料、设计方案、简介发布内容等)〖可另加附页〗:
单位(盖章):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制
申 报 材 料
审
1、《南宁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一份; 2、设置地址的地点示意图一份 (附在设计效果图右下角处); 3、申请单位的合法证明(营业执照或工商局所发名称预审核证明)或申请人身 份证明材料;属委托办理的,应当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材 料; 4、提交户外广告设置前的现状环境的彩图(照)(整体及局部照片各一张);提供 对现状环境的设计效果彩图(照) 一份;提供现状环境的彩图及设计效果图的电 子光盘; 5、场地产权方的产权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 土地证等),属于公开拍卖和协议出让的,则提交《南宁市户外广告设置权出让 合同》及交纳出让金的票据; 6、租赁场地设置户外广告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以及产权方(出租方)同意 设置户外广告牌(含招牌、挂浮物)的证明或协议; 7、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和技术安全保证资料; 8、涉及有关职能部门(市委宣传部、气象、规划、建设、公安、园林等)的意 见。
3、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以隐瞒、欺骗等手段提供虚假材料所取得
的许可一律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单位承担。
批
1、 将申报材料备齐交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城市管理局窗口初审
时
限
2、初审通过后由城市管理局窗口交局相关部门审核(五个工作日)
1、第 5、6、7、8 点申报材料只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无公章则
签名)。申报时需提供原件给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核实。
注 2、审批完毕后,不论许可与否,均不退回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