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5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5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为加强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列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旋臂式起重机、轻小型起重设备、机械式停车设备。
第三条在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是具有设计许可证的单位设计,具有《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并具有“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对原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起重机械必须经部里认可的检验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各施工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按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专业维修的原则向使用单位提供服务,以保证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第五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
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
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第六条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七条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含司机、司索、指挥和安全管理),必须经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方具有操作资格,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
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
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使用起重机。
第八条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记录要认真填写,齐全准确,并及时归档存放。
第九条使用单位要根据国际gb6061起重机安全规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起重机安全监察规定要求,做好起重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
第十条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钢丝绳的管理,经常检查,按规定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起重作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型起重机械包括但不限于:塔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等。
第三条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有计划性。
应制定安全使用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
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三)技术合理性。
使用大型起重机械应按照其规定的技术参数和使用条件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使用。
(四)合理配置。
应根据起重作业任务的要求,合理配置大型起重机械,确保安全和效率。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责任主体是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应对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负有主要责任。
第五条使用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管理。
第六条大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是直接负责起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和技能,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七条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和操作程序。
第三章安全控制第八条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起重作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起重作业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起重作业现场应设置合适的隔离措施,并标明禁止入内或限制通行的区域。
第十条大型起重机械应定期进行安全维护和检修,并建立相应的维护和保养记录。
第十一条在使用大型起重机械进行高空起重作业时,应设置高空安全网,确保下方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在起重作业现场应建立紧急救援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第四章安全培训第十三条大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参加经认可的起重机操作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大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以及安全意识教育。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3篇)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安全、稳定地工作,保护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1.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培训和证书,并且熟悉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2. 在操作起重机械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起重机械的各项功能正常。
如发现故障或不正常情况,应及时报修或更换设备。
3. 在操作起重机械时,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或超负荷使用起重机械。
4. 起重机械作业现场要保持整洁,防止障碍物和易燃易爆物的存在。
操作人员应清楚地了解悬挂物的重量和长度,并确保其稳定悬挂。
5. 在使用起重机械时,操作人员必须配戴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6. 在操作起重机械时,不得进行嬉戏或其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禁止酒后操作起重机械。
7. 在起重机械起重作业过程中,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未经允许的人员靠近作业现场。
8. 在操作起重机械时,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信号人员的指挥,并且与信号人员之间要保持有效的沟通。
9. 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起重机械安全知识培训,了解最新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
10. 在使用起重机械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清洁和维护,及时修复设备故障。
这些规定可以根据不同的地区和行业的要求进行调整,但整体原则是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最大程度地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是保障工作场所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进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对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的详细内容,共计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行为,维护工作场所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作场所的起重机械安全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塔吊、起重机、吊车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安全操作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的完好运行。
四起重机械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操作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项目部起重机械操作安全管理,根据《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旳告知(京建施[2023]368号)、《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56—2023),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1、自有和租赁起重机械必须执行《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京建施[2023]368号)有关管理规定。
2、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获得特种作业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3、作业前必须检查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开关、防脱钩装置及吊索具,确认安全。
4、作业前必须理解现场旳道路、构筑物、架空电线及吊物旳状况。
起重机械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应无障碍物及无关人员。
5、作业时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信号工旳统一指挥。
6、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装置。
严禁用限位装置替代制动。
7、严禁起重机械超载作业。
严禁斜拉、斜吊和吊装埋入地下旳物体。
起吊现场浇注旳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前,必须确认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已所有松动。
8、吊装零碎物时,必须用吊笼。
9、起吊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10—30厘米,经确认安全后来方可再行提高。
对也许晃动、转动旳重物,必须拴控制绳。
10、吊装作业时,严禁人员在吊物下方穿行或停留。
11、起升和降落旳速度应均匀,严禁忽快忽慢或忽然制动。
回转动作应平稳,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操作。
12、卷筒上旳钢丝绳应联接牢固、排列整洁。
放绳时,卷筒上旳钢丝绳应保留三圈以上。
钢丝绳必须符合国标规定。
13、车辆必须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二、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1、机械停放旳地面应平整坚实。
应按安全技术交底旳规定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2、作业前应伸出所有支腿,撑脚板下必须垫方木。
调整机体水平度,无荷载时水准泡居中。
支腿旳定位销必须插上。
底盘为弹性悬挂旳起重机,放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3、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将已伸出旳臂杆缩回并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
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
4、作业中变幅应平稳,严禁猛起、猛落臂杆。
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规定(3篇)

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规定起重机械吊具是工程施工中常用的设备,其安全管理规定十分重要。
为了确保施工的安全性,以下是起重机械吊具安全管理规定。
一、起重机械和吊具的日常检查1. 受训合格的工作人员应每天进行起重机械和吊具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2. 检查吊机和其零部件的连接情况是否牢固,是否存在磨损、裂纹或其他损坏情况。
3. 检查吊具的工作性能是否正常,包括起重量、工作速度、制动器、限位器等是否正常有效。
4. 检查吊具上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如安全锁、传感器和防倾装置等是否正常工作。
5. 检查所有起重机械和吊具的标牌是否完整,包括制造商、额定载荷、使用限制等信息是否清晰可读。
6. 检查吊具的电气系统是否正常,包括开关、电缆、绝缘等是否存在问题。
二、起重机械吊具的安全操作规定1.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特种设备驾驶证,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
2. 操作过程中,禁止操作人员站在起重物体下方或接近起重机械旋转半径内。
3. 进行吊装作业前,必须对起重物体的重量和形状进行充分了解,选择合适的吊具和起重机械。
4. 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保持清醒,禁止酒后驾车或操作起重机械。
5.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时刻保持通讯畅通,避免误操作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6. 操作过程中必须保持安全距离,禁止将人员或设备靠近危险区域。
三、吊装作业的安全措施1. 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工作区域的安全检查,确保没有人员或其他障碍物存在。
2. 吊装作业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起吊方式和吊装方案。
3. 吊装作业时,必须设置合适的防护措施,如设置安全网、警示标识等。
4. 吊装作业时,必须保证起重物体的重心稳定,避免突然倾斜或滑动。
5. 吊装作业时,必须使用合适的重物固定措施,如使用吊索、栓钉等进行固定。
6. 吊装作业结束后,必须做好设备的归位和整理工作,确保设备完好并妥善保管。
四、起重机械吊具的维护保养1. 定期进行起重机械和吊具的维护保养,包括润滑、更换磨损零部件、清洁等。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3篇)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起重机械是在工业生产和建筑工程中广泛应用的重要设备,其安全操作管理是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
为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各国普遍制定了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本文将结合国内外规定和实践经验,总结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的要点,以供参考。
一、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的基本原则1. 设有专职的操作人员:起重机械的操作应有专职的操作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 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变动或违反规定。
3. 勤检查、勤保养:起重机械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定期进行保养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禁止超载:严禁超过起重机械的额定载荷进行使用,必要时应进行进行计算和验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严格禁止酒后操作:操作人员在作业前禁止饮酒,以确保操作的高度集中和安全。
二、起重机械操作的安全措施1. 操作前准备。
(1)检查起重机械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确保没有危险物品和障碍物。
(2)检查起重机械的工作设备,如钢丝绳、卷筒、制动器等,确保其完好无损。
(3)检查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是否可靠,如限位器、制动器、挡滑器等。
(4)核对操作人员的资质证书,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2. 操作中的安全措施。
(1)确认吊物的重量和重心,确保合理选择吊带、吊钩等设备,并采取安全系数合理的计算和选择。
(2)严禁超载操作,根据起重机械的额定载荷和工作条件,合理确定起重物的重量,及时进行计算和验证。
(3)操作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与指挥人员或监控中心进行联系,确保操作的协调和安全。
(4)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将作业区域设置为禁止通行区域,确保作业安全。
(5)在操作过程中保持机械稳定,防止晃动或抛物的发生,确保吊物安全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3. 操作后的安全措施。
(1)及时清理和整理作业现场,将起重机械和吊钩停放在安全固定的位置,并锁好起重机械的控制台和电源。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篇11. 起重设备包括天车、汽车吊、真空吊、龙门吊。
2. 起重设备的使用。
2.1. 起重设备司机,必需经有关单位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独立操作。
2.2. 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2.2.1. 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2.2. 起重机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
2.2.3. 操作应按信号进行。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2.2.4. 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至于零位。
2.2.5.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2.2.6.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台站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
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
小车轨道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2.2.7.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严禁撞车。
2.2.8.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确定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手柄。
2.2.9.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全部正常。
2.2.10.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电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龙门吊停到轨道以东并加钢丝绳锁牢,汽车吊收杆停放指定地点。
2.2.11. 龙门吊行驶时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或专人指挥监护。
2.2.12. 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标牌。
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2.3. 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2.3.1. 手势不清或错误。
2.3.2.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
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2.3.3.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5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
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1.司机守则;____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____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____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____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4.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
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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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一、新增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必须到当地设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将起重机械《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起重机械上易于工作人员注意的显着位置。
三、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严格执行,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对起重机械使用状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四、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的法规和标准;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组织紧急救援演习;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
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机械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七、一旦起重机械发生事故。
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起重机械管理人员职责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上岗,其工作职责是:1、负责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2、编制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负责起重机械的注册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
4、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并作出记录。
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
5、编制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计划,并与法定检验机构联系检验事宜。
6、负责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7、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职责一、年满18周岁,经身体检查合格,受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纵起重机的培训,经设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机械作业。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具备起重机的机构及装置的性能和用途以及电器设备的常识,具备对各机构的操作维护知识和操作技能,并熟悉各种指挥信号的涵义。
三、上班前,对起重机构作全面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合上电源总开关。
要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仔细检查各机械电器安全联锁开关和限位开头动作的灵敏性,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好记录。
四、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操作中应做到以下五点:1、稳在操作起重机械的过程中,必须做到起动、制动平稳,吊钩、吊物不游摆;2、准在操作稳的基础上,吊钩、吊具和吊物应准确地停在指定位置上方降落;3、快在稳、准的基础上,协调相应各机构动作,缩短工作循环时间,保证起重机连续不断地工作,提高生产效率;4、安全确保起重机在完好情况下可靠有效地工作。
在操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发生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5、合理在了解和掌握起重机性能的基础上,根据被吊物的具体情况,正确地操纵控制器。
五、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做到“十不吊”。
即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超载不吊;工件捆绑不牢不吊;吊物上面有人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光线阴暗不清不吊;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斜拉工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七、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八、在下班前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交给接班的人员。
葫芦式尖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葫芦式起重机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的特点。
以地面操作为主,司机室操作的为少数,经常有未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且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进行操作。
更何况操作者往往同时担任司机、司索、指挥的任务,带来的不安全隐患势必增多。
正因为操作方便,容易出理麻痹大意、误操作、违章操作等情况,因此必须切实加强这类设备的操作管理。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载的物体从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身斜吊。
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当吊载的物体有剧烈振动时,不得进行起吊与运行作业。
9、不得在吊载的物体重量不清的情况下进行起吊,如吊拔埋置物或斜拉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葫芦式起重机上的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与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操作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4、注意在吊载作业中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止出现冲撞事故。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物的正上方。
16、不得在狭窄的场所和吊载物易倾倒的情况下,盲目操作。
17、在作业中应承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8、确认操作地点处于最佳方位后再进行操作。
19、确认手电门按钮站上的按钮标记后再进行操作。
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他物体后,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1、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应及时与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22、被吊重物接近起重机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进行正常的起升吊运。
23、当被吊重物降至距地面300毫米时,应停车确认其安全后再下降。
24、未装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
25、进行重物的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员时,再进行操作。
桥式类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起重机司机在操作前,应对起重机作全面检查,要对各机构进行空车试运转,仔细检查各机械电器安全联锁开关和限位开关动作的灵敏性,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2、起重机司机在操作中有下列情况下的,应发出警告信号:(1)起重机在起动后,即将开动前;(2)在靠近同层的其他起重机时;(3)在起吊或下降吊物时;(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5)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3、操作中,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的手段。
4、严禁吊运的物体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5、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以引起人们的重视。
6、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2)超载不吊;(3)被吊物捆绑不牢不吊;(4)被吊物上面有人不吊;(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其他设备有钩挂的不吊;(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8)有棱角的物件未采取防切割措施不吊;(9)斜拉歪拽的工件不吊;(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时不吊。
7、在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限位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8、在工作完毕后,将起重机的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滑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
大车应开到固定的停放位置。
9、电磁吸盘和抓斗式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挂。
10、下班前,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扳转至断路位置,拉下电源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11、当有大风时,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风吹跑。
12、司机在下班前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交给接班的人员。
流动式类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一、作业条件1、起重机的各类限位装置、限制装置灵敏有效;制动器、离合器、操纵装置安全有效;钢丝绳安全状况符合要求。
2、不得在高压线附近进行作业,特殊情况下应采取可靠的停电措施,或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吊臂顶端要距离高压电线(20千伏)2米以上。
3、夜间作业应保证良好的照明。
4允许的工作风力在5级以下。
5、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时,应按规定输必要的手续,对起重机的动力装置、电器设备采取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
6、在人员杂乱的现场作业时,应设置安全护栏或有专人担任安全警戒任务。
二、支腿操作1、放支腿前应当了解地面的承压能力,合理选择垫板的材料、面积及接地位置,防止作业时支腿沉陷。
2、打支腿时应注意规定顺序,一般先放后支腿、再放前支腿。
收腿时顺序相反。
3、在架设支腿时注意观察,使回转支承基准面处于水平。
4、放好支腿后应再次检查垂直支腿的接地情况,不得有三支点现象。
三、起重作业1、登机后应检查下列内容:(1)检查作业条件是否符合要求;(2)查看影响起重作业的障碍因素,特别是铁路线或公路线附近的作业更应小心;(3)松开吊钩,仰起吊臂,低速运转各工作机构。
如在冬季,应延长运转单位,液压式起重机应保证液压油的温度在15摄氏度以上,方可开始工作;(4)观察各部仪表、指示灯是否显示正常;(5)平稳操纵起升、变幅、伸缩、回转各工作机构及制动跳板,各部功能正常后,方可进行起重作业;2、变幅操作(1)变幅时应注意不得超出安全仰角区;(2)向下变幅时的停止动作必须平缓;(3)吊臂角度的使用范围,一般为30度-80度。
除特别情况,尽量不要使用30度以下的角度。
3、吊臂伸缩(1)向外伸出吊臂时,应注意防止吊臂超出安全仰角区;(2)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尽量选用较短吊臂工况作业;(3)同步伸缩起重机,若前节吊臂的行程长于后节吊臂时,则为不安全状态,应予以修正或检修。
4、起升操作(1)要严格做到“十不吊”。
即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超载不吊;工件捆绑不牢不吊;吊物上面有人不吊;安全装置不灵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棱角物件无防护措施不吊;斜拉工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吊;(2)起吊较重物件时,先将其吊离地面少许,然后查看制动、系物绳、整机稳定性、支腿状况等,发现有可疑现象应放下重物,予以认真检查。
起升操作应平稳,绝对不要使机械受到冲击;(3)在起升过程中,如果感到起重机接近倾翻状态或有其他危险时,应立即将重物降落在地面上;(4)当放下重物低于地表面时,要注意反卷事故;(5)暂时停止作业时,应将所吊物件放回地面。
5、回转操作(1)在回转作业前,应注意观察在车架上、转台尾部回转半经内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吊吊臂的运动空间是否有架空线路或其他障碍物;(2)回转速度应缓慢,不得粗暴使用油门加速,严防重物在摆动状态下回转;(3)起重物件未完全离开地面前不得回转;(4)在起吊较重物回转前,再次逐个检查支腿工况,这一点特别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