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简答题
外国法制史简答题

外国法制史简答题一、试述楔形文字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特点:1、楔形文字法各法典结构比较完整;2、法典内容丰富,涉及面较广,特别重视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3、楔形文字各法典大多数是司法判例的堆积;4、楔形文字法出成文法之外,存在着习惯法体系;5、楔形文字法是世俗法。
历史地位:楔形文字法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形成的一个法系,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历史地位。
楔形文字法首先将习惯法成文化,开始了人类成文法的最初尝试,推动了人类法律的发展与进步。
楔形文字法诸法典,特别是《汉穆拉比法典》,内容丰富,形式完备,条文缜密,立法技术发达,表明其已达到奴隶制法发展的最高峰,对后世奴隶制立法产生重要影响。
以《汉穆拉比法典》为典型代表的楔形文字法,体现了古代东方文明的伟大成就,不仅在两河流域得到长久的应用,表现出极强的生命力,而且还通过波斯帝国的法律和希伯来法对西方法律文化沉声了一定的影响。
二、简述伊斯兰法的主要渊源(1)《古兰经》。
是伊斯兰法最根本的渊源,是伊斯兰教的最高经典。
内容十分广泛,包括教义、教法、伦理道德以及为传教所需要的故事、传说、寓言等。
可分为麦加篇章和麦地那篇章。
(2)“圣训”。
是对穆罕默德本人的言论和活动的传述,即先知的言行和默示,它是仅次于《古兰经》的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
(3)“类比”。
是指对遇到的新问题,按照《古兰经》和圣训的相似规则处断,类似于近代法律中的类推原则。
(4)“公议”。
最初是指伊斯兰公社全体一致的意见。
三、简述人格的内容及其变更内容:罗马法称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为人格。
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族权三种身份构成。
(1)自由权。
自由权是自由实现自己意志的权利,是享有市民权和家族权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没有自由权,即为奴隶,也就无其他权利可言。
(2)市民权(也称公民权)市民权是罗马公民所享有的特权,包括公权和私权两部分。
(3)家族权(也称家长权)是指家族团体内的家族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
变更:罗马法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也才属于具备完整人格的人.上述三种身份权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人格即发生变化,罗马法称之为“人格减等”丧失自由权即沦为奴隶,权利被剥夺殆尽,称人格大减等;丧失市民权但仍保留其自由人身份,称人格中减等;丧失家族权,由原来的自权人降为他权人,但仍保留自由人与公民身份,称人格小减等.四、罗马法的私诉私诉是指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涉及私人案件的诉讼.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罗马国家先后实行了三种私诉程序:(1)法定诉讼;亦称就是诉讼,是罗马国家最古老的诉讼程序,盛行于共和国前期,只适用罗马市民。
外国法制史简答题 2

外国法制史简答题复习1. 简述古代印度法典的基本特点。
1) 与宗教密不可分:2) 严格维护种姓制度:3) 法律、宗教、伦理等各种规范相混合。
2. 日耳曼法的特点及历史地位。
? 特点:以团体为本位;贯彻属人主义原则;注重形式;缺乏抽象性。
? 历史地位:1) 日耳曼法是继罗马法之后在西欧占有主导地位的第一种法律体系;2) 日耳曼法导致和直接影响了封建法的形成;3) 日耳曼法以完全不同于罗马法的制度,向人们展示了一种全新的法律观念、法律文化。
丰富了人类的法律宝库。
并提示我们多角度的来认识法律现象。
4. 雅典民主制的特点。
1) 实行直接民主制,2) 官制实行义务职和“合一制”;3) 监督制度完善而且发达。
6. 简述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
罗马私法的体系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三个部分。
1) 人法:又称身份法,是关于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的法律地位,各种权利的取得和丧失,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等方面的法律。
包括人和婚姻家庭两个部分。
2) 物法:是罗马私法的主体,实体法的核心,由物权法、继承法和债权法三个部分构成;3) 诉讼法:在罗马,诉讼分成公诉和私诉两种,公诉是指对于指对损害国家利益案件的审查,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个人案件的审查。
7. 伊斯兰法的特点。
1) 与伊斯兰教有密切联系;2) 法学家对伊斯兰法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3) 受外来法律影响严重;4) 具有分散性和多样性。
8. 简述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1) 议会主权原则:2) 分权原则:;3) 责任内阁制:4) 法治原则:9. 英国侵权行为责任原则的基本内容。
1) 过错责任原则:2) 比较责任原则:3) 严格责任原则:11. 试述美国宪法的主要原则。
1) 分权原则:2) 制衡原则:3) 限权政府原则:12. 法国民法典的特点。
1) 法典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早期的民法典,反映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的权利观;2) 法典比较完整的确认了资产阶级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民事权利平等、所有权不可侵犯、契约自治和过错责任原则;3) 法典是革命和传统之间妥协折中的产物,保留着旧制度的若干内容;4) 法典在体例上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内容上注重实际效用。
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一、简答题1. 请简要介绍古代罗马法制的主要特点。
古代罗马法制的主要特点包括:法律的成文化、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法律的秩序性、法律的明确性、严格的法律程序和审判制度。
2. 请说明伊斯兰法的基本原则。
伊斯兰法的基本原则是:信仰唯一真主、按照圣训和哈杰里法(穆罕默德教导)来实践、宗教和日常生活合而为一、公正及平等的原则、责任和义务的平衡、基于客观证据的推理、以和解为导向、适应性和灵活性。
3. 请简要介绍英国普通法的发展历程。
英国普通法的发展历程主要包括:威廉一世时期的斯塔福德法庭的设立(到大约1066年)、诺曼征服者威廉一世的法律改革(1066年后)、形成专门的法庭系统和设立特权法庭(1178年至1258年)、国王法庭的确立(约1258年)、法庭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成熟(约1258年至1873年)。
4. 请简要分析德国民法典对欧洲大陆法系的影响。
德国民法典(BGB)对欧洲大陆法系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它为其他国家提供了一个法典编纂的典范,许多国家在制定自己的民法典时都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
德国民法典的影响还在于其部分法条的内容被其他国家的法律所采用,从而在法律实践中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二、论述题请论述古希腊民主制度对法制发展的重要作用。
古希腊民主制度对法制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古希腊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民主政治的地方之一,其民主制度为后世的法制发展奠定了基础。
首先,古希腊民主制度体现了公民的平等和参与。
在古希腊,政治权利不再是专有的统治者的特权,所有自由人都有机会参与政治决策。
这种平等和参与的理念为法制发展提供了包容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
其次,古希腊民主制度注重法律的制定和执行。
在民主政体中,法律起着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作用。
古希腊的民主制度在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方面进行了实践和探索,从而为法制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最后,古希腊民主制度鼓励思想的自由表达和辩论。
古希腊以哲学和智慧之地而闻名,其民主制度为思想自由的表达提供了保障。
外国法制史(单选、多选、名词、简答)

单项选择题: 1.在古代罗马,被承认的习惯法属于什么法律类型?(成文法) 2.在古巴比伦,穆什凯努属于何种居民种类?(自由民) 3.罗马法的自物权是指(财产权) 4.按照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把罗马法划分为(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 5.西欧中世纪随着海上贸易的复兴和自治城市的出现,一种新的法律部门应运而生,它是(商法) 6.穆罕默德去世后,阿拉伯统治集团采取推选方式产生的新政教首脑,称为(哈里发) 7.根据古巴比伦王国的法律,国家土地的最高所有权属于谁?(国王) 8.12至13世纪研究和传播罗马法的中心在(波伦亚大学) 9.罗马的妇女不可能拥有什么样的权力(家父权) 10.不法申诉制度是希腊的哪位领袖执政时创立的(阿非埃尔特) 11.公元9世纪以后,日耳曼法(为罗马法和教会法所取代) 12.在罗马法复兴中起到最主要作用的是(评论法学派) 13.5-9世纪的蛮族法典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法典为(<萨克利法典>) 14.<教会法大全>编纂于(16世纪) 15.教会权力达到顶峰时的教皇是(英诺森三世) 16.教会法中的继承制度规则适用于(信徒的铠甲) 17.日耳曼法的属人主义被属地主义代替是(八世纪以后) 18.通过教法学来进行发展是哪种法律演进的重要方法(罗马法) 19.下面哪种法律是宗教因素极为明显的法律(日耳曼法) 20.哪一派的四大法学学派权威的确立,标志着伊斯兰法达到了其发展的顶峰(什叶派) 21.中世纪东欧的法律除罗马法外重要的还有(日耳曼法) 22.下面哪些制度是中世纪教会法所承认的制度(从抵押物中受益) 23.异端裁判所开始盛行于何时(13世纪) 24.在日耳曼氏族部落时期,最主要的土地所有制度为(采邑制) 25.与大陆法系相比,下面属于英美法的基本特点的有(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普通法系素有“法官造法”之称)。
26.美国联邦第一部反托拉斯法是(谢尔曼法) 27.美国国会在1935年颁布了一项全国性的(<劳工关系法> ),称为<华格纳法>。
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

外国法制史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罗马法中,以下哪一项不是“十二铜表法”的内容?A. 私法B. 刑法C. 宗教法D. 诉讼法答案:C2. 英国的《大宪章》是哪一年颁布的?A. 1215年B. 1225年C. 1258年D. 1297年答案:A3. 美国宪法的制定和通过是在哪个世纪?A. 17世纪B. 18世纪C. 19世纪D. 20世纪答案:B4. 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哪部法典对现代民法产生了深远影响?A. 拿破仑法典B. 法国民法典C. 法国刑法典D. 法国商法典答案:A5. 德国民法典的制定是在哪个世纪?A. 18世纪B. 19世纪C. 20世纪D. 21世纪答案:B6. 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日本法律体系主要借鉴了哪个国家的法律?A. 中国B. 英国C. 法国D. 德国答案:D7.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A. 国家主权平等B. 国家领土完整C. 国家不干涉内政D. 所有选项都是答案:D8. 联合国国际法院是依据哪项国际条约设立的?A. 联合国宪章B. 国际法院规约C. 国际法委员会规约D. 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答案:A9. 欧洲联盟的前身是哪个组织?A. 欧洲经济共同体B. 欧洲煤钢共同体C. 欧洲原子能共同体D. 所有选项都是答案:D10. 国际人权法的核心文件是?A. 世界人权宣言B.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C.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D. 所有选项都是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以下哪些是罗马法的渊源?A. 习惯法B. 市民法C. 万民法D. 教会法答案:ABC12. 英国普通法的特点包括哪些?A. 判例法B. 法官造法C. 法律的不确定性D. 法律的系统性答案:ABC13. 美国宪法的主要特点包括?A. 联邦制B. 分权制衡C. 人权保障D. 司法审查答案:ABCD14. 法国民法典的主要特点包括?A. 以个人权利为中心B. 强调契约自由C. 财产所有权的绝对性D. 法律的系统性和逻辑性答案:ABCD15. 德国民法典的主要特点包括?A. 强调法律的科学性B. 强调法律的系统性C. 强调法律的实用性D. 强调法律的普遍性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6. 罗马法中的“市民法”仅适用于罗马市民。
自考《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简答题、论述题汇总

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简答题、论述题2001年10月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41、43小题各8分,42、44小题各7分,共30分) 41.简述罗马法的分类。
41.罗马法学家从不同角度,用不同标准将罗马法分为:(1)公法和私法;(2)成文法和不成文法;(3)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4)市民法和长官法(裁判官法)。
42.英国普通法是如何形成的?42.(1)普通法形成的原因:威廉征服后,为加强集权统治和缓和民族矛盾的需要。
(2)形成的过程:建立王室法院;实行巡回审判制度;巡回法官通过判案对各地分散习惯进行总结;彼此承认其判决并推向全国,从而形成全国普遍适用的共同的习惯法,即普通法。
(3)意义:普通法是判例法,成为英美法系的主要法律渊源。
43.简述法国行政法的特点。
43.法国有“行政法母国”之称,其行政法颇具特色,它们是:独立的行政法院体系,由其审理行政诉讼;行政法是判例法,其诸多原则和规范来自行政法院的判例;行政诉讼一般适用行政法或公法的一般原理。
上述特点对大陆法系很多国家有深远影响。
44.简述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及其意义。
44.美国的违宪审查权是指由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司法审判,审查一切法规的合宪性。
这一制度原无成文宪法的依据,是联邦最高法院在1803年审理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确立的。
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使司法权处于优越地位,体现了权力分立和制衡的宪法原则,完善了美国的宪政制度。
五、论述题(本大题15分)45.试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主要国家法律制度的变化与发展趋势。
45.(一)基本形势:二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进入比较平稳和迅速发展时代。
英、法失去第一流强国的地位,美国较之战前更加强大,成为超级大国。
德国、日被强制不得重新武装,但经济地位迅速上升。
(二)西方各国法律制度的变化和发展趋势:(1)各国的法律制度现出了趋于一致的苗头;①共同承认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组织章程,因而影响各国的公法和私法变化。
②两大法系相互渗透、融合的迹象日益显著。
外国法制史考试题目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摩西十诫,是犹太人法律的一部分。
根据圣经旧约记载,十诫是上帝在西奈山上授予摩西的十条戒律,是用“上帝的手指”刻在石头上传给后人的。
摩西十诫一直是教会法的中心内容,被视为“基本法”。
贝壳放逐法,又称陶片放逐法,是古希腊雅典等城邦实施的一项政治制度,由雅典政治家克里斯提尼创立,雅典公民可以在陶片上写上那些不受欢迎人的名字,并通过投票表决将企图威胁雅典民主制度的政治人物予以政治放逐。
注释法学派,西欧11世纪末到15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和发展而产生的一支与神学法学相对抗的新的法律思想派别,是罗马法复兴开始阶段占主导地位的法学学派,因采用当时西欧流行的注释方法研究罗马法而得名。
他们对《国法大全》疑难的词和条文,原则进行解释,对词的解释注在该词的下面、两行之间,对条文或原则的解释注在该条文的旁边、页的四周。
该派以研究罗马法为中心,并以意大利北部的博洛尼亚大学为中心,因而又称意大利法学派或博洛尼亚法学派。
《自由大宪章》,英国封建专制时期宪法性文件之一。
习称《大宪章》。
1215年6月15日,英国贵族胁迫约翰王在兰尼米德草原签署的文件。
文件共63条,用拉丁文写成。
多数条款维护贵族和教士的权利,少数条款涉及城市,如确认城市已享有的权利、保护商业自由、统一度量衡等。
自由大宪章是对王权的限定,国王如违背之,由25名贵族组成委员会有权对国王使用武力。
自由大宪章后来成为近代资产阶级建立法治的重要依据之一。
《拿破仑法典》,狭义仅指1804年制定的《法国民法典》,1800年拿破仑任命由波塔利斯、特龙谢、比戈·德·普雷阿梅讷和马尔维尔四位法学家组成的委员会起草《民法典》。
次年,委员会完成了全部《民法典》草案,拿破仑亲自主持审议,草案经过法国枢密院的仔细审查,还送交各法院广泛征求意见,《法国民法典》于1804年3月21日在议会最后通过。
二、简答:1、简述罗马法中市民法与万民法两个体系的形成。
外国法制史

外国法制史网上考查课作业题一、名词解释(每题10分,共40分)1.遗产信托2.日耳曼法3.普通法4.《摩奴法典》二、简答(每题15分,共45分)1.古希腊法的特征。
2.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3.法国行政法的本质、地位和特点。
三、论述题(15分)1919年魏玛宪法的发展与缺陷。
1、遗产信托常被形容是遗产委托人从坟墓中伸出来的手,可以在死后继续按其遗愿操控信托资产的安排。
比如说在遗产信托中可设定其信托期间存续至找不到其直系血亲时才中止,理论上有可能永远延续下去没有信托中止期限。
可指定遗产购置家族墓园或灵骨塔,规定后世子孙免费入祀的资格条件。
也可以规定给后世子孙的奖助学金、创业辅导金或弱势子孙生活补助金。
2、日耳曼法,是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建立早期封建王国后所颁布的法律的总称。
日耳曼法起源于日耳曼人原有的部落习惯,后来日耳曼法开始走向成熟,最终与罗马法的并存。
主要有:《西哥特法》、《勃艮第法》、《萨利克法》和《里浦尔法》。
由日耳曼习惯和罗马法相融合而成,带有氏族公社的残余。
法律适用采取属人主义原则,即日耳曼人适用日耳曼法,罗马人适用罗马法,二者相抵触时以日耳曼法为准。
3、普通法是根本法之外的其他法律。
普通法不得和根本法相抵触。
有多种含义:在中国,通常指次于宪法(根本法)的一般法律;或者指对全国一致适用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是与特别法(即仅对特定身份的人、特定事项、特定时间或特定地区适用的法律)相对称。
在西方国家的法学中,普通法是指最早在英国12世纪左右开始形成的一种以判例形式出现的适用于全国的法律。
4、摩奴法典又称《摩奴法论》。
古印度国家有关宗教、道德、哲学和法律的汇编之一。
传说是由天神之子摩奴制定,故名。
共12章,2684条。
第1章叙述了法典产生的经过,宣扬法典是基于神的教导制定;第2章规定了婆罗门应当研习的宗教及法律规范;第3—6章详细规定了婆罗门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其中宗规戒律占多数;第7章规定了国王治理国家和统率军队等的责任;第8—9章是关于债权、婚姻家庭和继承、诉讼以及刑法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第10—12章是关于各杂种种姓的法律规范和有关赎罪、布施、各种违反道德规范的罪过及报应轮回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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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英国财产法的改革①废除了对财产的封建性分类,即废除"物的财产"和"人的财产"的分类,正式采用了罗马法关于动产和不动产的分类方法;②统一了土地和动产的移转规则;③扩大了动产所有权的范围。英国财产法对所有权的限制,(所有权"合理使用"的理论)("国家所有制"的出现)。
伊斯兰债法的特点①买卖契约是普遍流行的标准契约形式②应严格履行契约③禁止利息。
伊斯兰婚姻家庭法的特点①有条件地允许一夫多妻②夫妻关系上男尊女卑③准许离婚。
伊斯兰继承法的特点①较早地赋予妇女继承权;②较早出现遗嘱继承;③在法定继承中,遗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配的比例按合法继承人人数的多少来确定。
伊斯兰刑法的特点①没有形成犯罪的一般概念,没有把民事侵权责任和犯罪明确划分开;②把犯罪分为《古兰经》规定了固定刑罚的犯罪和《古兰经》未规定固定刑罚的犯罪;③刑罚很残酷。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对封建法律的继承和发展①法官和法学家用17-18世纪的精神来解释普通法的古老原则,使其适合资本主义的要求;②通过审判以判例形式吸收适合资本主义需要的法律制度、原则推动普通法的资本主义化;③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法令和条例,作为对旧法的补充和修改,以弥补旧法的不足。
产业革命后英国法律制度的近代化改革和发展①整顿和改革了旧的刻板繁琐的诉讼程序;②精简和改革了旧的分散重叠的法院组织;③制定了大量成文法,革除了封建法的残余并创立了一些新的法律制度。
法兰西王国16-18世纪君主专制时期法律的变化⒈法律通过王室立法进一步统一起来而习惯法的分散性、混乱性仍严重存在;⒉王室立法成为主要的法律渊源,地位达到顶峰;⒊教会法仍占重要地位。
英国制定法的特点①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只居于次要地位,起补充、解释判例法的作用;②从效力上看在中世纪就确立了制定法优于判例法的原则;③制定法只有在审判实践中适用,"重新肯定"后才能进入英国法体系。
现代英国婚姻家庭法的变化①以感情"破裂"的离婚原则取代了过去的"过错"离婚原则,妇女获得了与男子平等的离婚权利;②废除了"夫妻一体制"的封建残余,妇女在法律上享有取得、占有和处分任何财产的能力。
现代英国继承法方面的变化⒈遗嘱继承方面的变化;(①规定妇女享有完全的遗嘱能力②对遗嘱绝对自由进行了限制)⒉无遗嘱继承方面的变化;⒊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取得平等继承权。
英国的家庭法和继承法19世纪后英国刑法有哪些主要发展变化①犯罪;②刑罚。
19世纪后英国法院组织和诉讼制度经过了哪些改革①确立了辩论式诉讼;②继续实行陪审制;③实行辩护制度。
现代英国法律发展的趋势①制定法的比重和作用上升,并逐渐趋于系统化;(法令汇编、法律编纂)②英国法律在英格兰以外地区的使用范围缩小;③欧洲共同体法对英国法的影响。
国法制史--简答
楔形文字法的主要特征①结构体系完整,分为序言、法典本文和结语三部分;②各国统治者有意将法律描绘为神的意志的体现;③法律的内容缺乏一般的抽象概念和立法原则,是习惯的记录。
《汉穆拉比法典》的制定原因①迅速消除境内法律的不统一和地方上各自为政的混乱现象;②适应私有关系的发展,调整新产生的各种关系;③缓和自由民内部的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奴隶主阶级的统治。
教会法中的家庭婚姻与继承制度①一夫一妻制;②婚姻以双方合意为成立条件;③禁止离婚;④族外通婚制;⑤夫妻之间的不平等原则。继承方面采用遗嘱继承和无遗嘱继承两种制度,但更盛行遗嘱继承。
伊斯兰法的渊源①古兰经;②圣训;③教法学(类比、公议);④其它(哈里发的行政法令、习惯法、外来法律)。
伊斯兰法的基本特点①同伊斯兰教密切联系;②具有独特的发展道路,教法学家在其中起了重大作用;③原则上的严格性和实践中的灵活性;④分散性、杂乱性与兼收并蓄。
现代英国契约法的变化①"标准式契约"出现,"契约自由"受到限制;②契约效力"阻碍"说得到发展,"契约神圣"的原则受到限制;③诚实信任原则和不可抗力条款成了契约效力的一般原则,起着指导和补充契约履行的功能。
现代英国侵权行为法的发展⒈出现了一些新的侵权行为;(类似于无过失责任)⒉侵权行为构成条件方面的变化;(强调主观恶意)⒊侵权行为责任原则方面的变化。①扩大了无过失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②出现了"比例责任制";③废除了共同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原则,代之以分摊责任原则。
《摩奴法典》的主要内容①公开确认种姓制及等级差别;②以婆罗门教教义为指导思想;③将专制君主神圣化,用神权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
古希腊法律的特点①由于自然环境,没有出现适用于全境的法律,长期分立;②成文法出现较早,从氏族转变为国家过程中许多城邦进行了立法;③从埃及和西亚邻国的法律中吸取了经验,又对罗马法有较大影响;④缺少对法律条文的理论研究,没有在理论上达到精深的程度;⑤被推广适用到各城邦在各地建立的殖民地中。
英国法律的基本特点①判例法是法律的主要渊源;②遵循先例原则和判例汇编具有重要意义;③法官和法学家对法律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④受罗马法的影响不同于大陆法。
英国宪法的基本特点①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②英国宪法渊源的多样性和分散性;③英国宪法是"柔性"宪法。
英国宪法的基本内容⒈肯定了英国的议会制君主立宪政体;①英王是世袭的国家元首;②议会是唯一立法机关;③内阁是政府的领导核心;④司法独立,法官审判只服从法律。⒉规定了臣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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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民主制确立、发展的过程⒈梭伦立法改革为民主制奠定初步基础。(前594)①以财产多寡作为参与国家管理活动的标准而不像过去依靠地位和身份;②逐步从国家政权机关中排除贵族势力使雅典政治开始民主化;③新设四百人议会和陪审法院,吸引较多的雅典公民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⒉克里斯特尼立法改革使民主制趋于巩固。(前509)"贝壳放逐法"⒊阿菲埃尔特改革使雅典民主制获得高度发展。(前462)"不法申诉制度"⒋伯里克利立法改革使民主制达到顶峰。
罗马法"复兴"的过程①罗马法"复兴"的开端,注释法学派的形成及其作用;(伊纳留--"法律之光")②罗马法"复兴"的高潮,评论法学派(后期注释法学派)的兴起及其贡献;③罗马法"复兴"在意大利以外的传播。
罗马法"复兴"的意义①有利于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②促进了法学的发展,为资本主义经济的成长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③为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反封建斗争提供了思想武器。
雅典"宪法"的局限性①民主制"宪法"的实施局限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②参加民众大会的公民虽可得到津贴,但仍有不少困难;③通过投票选举的公职人员需符合一定条件且要经过特别审查;④统治阶级采取多种措施限制民众大会的作用。
罗马法的渊源1习惯法(十二表法)、2民众大会(①贵族议会②百人团会议③平民会议)制定的法律、3元老院通过的决议、4长官的告示、5法学家的解答、6皇帝的敕令(敕谕、敕裁、敕答、敕示)、7法典编纂。
日耳曼诉讼制度的特点①实行自诉原则但后期出现了纠问主义诉讼;②诉讼证据的原始性和特权性。通常使用的证据是宣誓、神明裁判和决斗。
法兰西王国9-13世纪法律特点⒈属地主义代替了属人主义;⒉主要实行不成文的习惯法;⒊法律是分散和极不统一的,但明显划分为南北两部分。
法兰西王国13-16世纪法律的变化⒈习惯法的成文化及其分散性逐步减轻;13世纪私人著作《诺曼底大习惯法典》、《圣路易习惯汇编》、《波瓦西习惯集》16世纪官方著作《奥尔良习惯汇编》、《巴黎习惯汇编》、《不列塔尼习惯汇编》⒉王室立法的加强;①巴黎高等法院判例法的形成②国王政府直接颁布的法令也增多起来⒊罗马法复兴和商法的发展。
雅典民主制产生的条件①工商业发达农业落后,因此氏族贵族的势力相对软弱;②较早地形成了工商业奴隶主集团;③广大农民、手工业者要求改善自己的政治地位;④雅典的奴隶比自由民多数倍,缓和自由民内部矛盾可加强对奴隶的统治。
雅典"宪法"的民主性①形式上允许一切雅典公民参与国家的日常活动;②大多数国家公职人员都是选举产生,且集体职务多于个人职务;③公民能通过各种制度直接捍卫民主制度,免遭反民主势力破坏。
英国的土地所有权及其特点中世纪土地占有形式:①自由租赁;②不自由租赁(交租)。中世纪英国根据持有土地期限的长短和享有权利的大小形成了三种地产权:①终身保有的地权;②限定继承的地权;③无条件继承的地权。
西欧中世纪"复兴"罗马法的原因根本原因是社会经济关系发展的客观需要。直接原因为发现《学说汇纂》的原稿。
《汉穆拉比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特点①极力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借神权保护王权;②充分保护奴隶主对财产和奴隶的私有权;③反映阶级对立关系和自由民内部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阿维鲁、穆什凯努)④包含着大量调整手工业和商业的规范;⑤保存了若干原始公社制的残余。
古代印度法律的特征①印度宗教众多,影响到印度法律的结构、体系异常复杂;②宗教与法律紧密结合,两者互为补充;③公开宣扬社会的不平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种姓制度;④汇合法律、伦理道德和哲学为一体,法典实质是三者的混合物;⑤法典是由宗教人士和婆罗门教的僧侣贵族编纂的。
中世纪西欧城市法的形成及其表现形式(法律渊源)①特许状;②城市立法;③行会章程;④习惯和判例
中世纪西欧城市法的基本内容(为什么说城市法广泛涉及到公法和私法的各个领域?)①市民身份;②城市机关的组织;③行会组织;④所有权和债权方面。
教会法的渊源①《新、旧约全书》(俗称《圣经》)公元4世纪编纂;②教皇的教令集;12世纪格拉蒂安编《格拉蒂安教令集》官编《尼卜法八世教令集》、《克雷门五世教令集》16世纪《教会法大全》③宗教会议的决议;④从世俗法转借来的法规。(主要是罗马法,也有一些地方法包括习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