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奖励办法
管理创新奖励办法

管理创新奖励办法管理创新奖励办法一、引言企业注重管理创新的推动力,通过奖励制度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管理创新活动,促进企业的发展和持续竞争优势。
本文档旨在规范管理创新奖励的相关事项,确保公平公正,并提供明确的流程和条件。
二、管理创新奖励的定义和目标1. 管理创新奖励是指对在组织管理方面提出创新建议或者实施创新项目的员工进行奖励的一项制度。
2. 管理创新奖励的目标是鼓励员工积极提出创新建议,推动组织的管理创新,提升企业整体水平和效益。
三、管理创新奖励的类型及条件1. 创新建议奖励a) 提出具体可行的管理创新建议,并经过评审认可的员工,将获得相应奖励。
b) 建议需满足创新性、实施性、可行性等条件。
2. 创新项目奖励a) 参预并促进创新项目实施,取得显著成果的员工,将获得相应奖励。
b) 实施过程中需满足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和成果的显著性等条件。
四、奖励评审和审批流程1. 奖励评审委员会的组建a) 奖励评审委员会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由公司领导任命并公示。
b) 委员会负责对创新建议和创新项目进行评审,确保评审公正、客观。
2. 奖励申请和评审流程a) 员工提交创新建议或者创新项目申请。
b) 奖励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审,并做出评审意见。
c) 领导层根据评审意见作出最终决定,并将决定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五、奖励发放和管理1. 奖励发放标准和程序a) 奖励金额和奖励形式根据创新的重要性和成果的影响决定。
b) 奖励普通以奖金形式发放,并与工资一同支付。
2. 奖励管理和追踪a) 奖励管理部门负责奖励的发放和管理,确保奖励的准确、及时发放。
b) 对于成果显著的创新项目,将进行追踪调研,并在适当时机进行宣传推广。
六、奖励的效果评估和调整1. 奖励效果的评估a) 对奖励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了解奖励制度对员工创新活动的激励效果。
b)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奖励制度,提高激励效果。
2. 奖励制度的调整a) 针对员工的反馈意见和评估结果,定期对奖励制度进行细化和调整。
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

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2016年1月修订)为进一步推广和应用管理创新成果,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推进管理创新,探索建立企业管理现代化体系,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并指导做好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工作,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96号)和《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发布暂行办法》(国管审〔2009〕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是指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在企业制度、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手段等方面提出的具有改进、创新特征,对企业提高管理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明显作用和效果的办法和措施。
其主要要求:一是具有创新性,即符合管理科学原理,能反映一定管理领域的客观规律,结构、功能明显优于原来采取的管理办法,并达到或超过北京先进水平的创造发明;应用国内已有的成果在实践中确有改进和发展的创新因素;国外先进管理技术与企业实际结合进行创造性应用。
二是具有实践性,即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法规,体现国家指导企业工作的客观需要,具有导向性、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三是具有效益性,即工作效率高,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显著。
二、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切实加强企业科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企业所面临的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可持续发展等经营环境的变化,有针对性地选择成果主题。
三、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创造单位,是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工业、交通、建筑、商贸、农林、金融、保险、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各行业企业,包括国有及其控股、集体及其控股、股份合作、有限责任、股份有限、私营和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各种类型的企业。
中央在京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可作为创造单位申报。
四、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由企业自愿申报。
由市国资委监管(双管)企事业单位、各区国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级社会团体、中央在京企业、行业和外省(市)驻京商会负责向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XX单位创新创效项目管理及考核激励办法

XX创新创效项目管理及考核激励办法为进一步调动XX广大员工的创新创效积极性,规范创新创效成果管理和考核激励,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创新驱动在企业安全生产、转型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根据《集团2020年科技创新考核办法》、《集团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公司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科技创新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及XX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推动和实现XX各项目标为核心,以创新引领推动“三大攻坚战”持续深入为任务,努力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实现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转型升级等工作取得突破,加快形成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协同创新的强大合力。
聚焦制约企业安全生产、效益提升的关键环节和技术短板,依靠专业化的科研攻关和技术创新,逐步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特点的创新成果、标准规范,不断加大创新成果推广转化率,为XX的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创新活力。
二、领导机构(一)领导小组XX成立创新创效成果考核激励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创新创效成果考核激励政策,协调解决创新创效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创新创效考核方面的奖惩事项。
组长:矿长副组长:矿级领导成员:企管科、人力资源科、财务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管理科、地测科、机电科、安全监察科、纪检监察科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创新创效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办公室成员机电科、通风管理科、地测科、财务科、人力资源科,副总工程师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召集、组织和落实,以及管理创新、党建创新、政策研究类创新和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征集和评审。
生产技术科、通风管理科、地测科、机电科、安全监察科、纪检监察科、组织宣传科等科室,负责本系统分管范围内创新创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并对成果的推广转化进行跟踪指导。
人力资源科、财务科、企管科等科室,负责协调解决创新创效人、财、物等方面问题。
(二)创新专业组为提高创新创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创新创效类别,成立专业创新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指导矿管理创新、党建创新、政策研究类创新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创新创效工作,并负责创新创效成果的评审和推广转化。
管理创新奖励办法

管理创新奖励办法管理创新奖励办法一、奖励对象1.1 奖励对象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均有资格参与管理创新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等。
1.2 参评条件参与管理创新奖励的员工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特的管理创新理念或实践成果;在公司内部具有良好的工作表现;无违纪记录。
二、评奖标准2.1 评奖标准设定公司将根据以下标准评选管理创新奖励:创新性:提出的管理创新理念或实践成果具有独特性和前瞻性;可行性:管理创新理念或实践成果在实际操作中可行并产生积极效果;影响力:管理创新理念或实践成果对公司整体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2.2 评奖流程提名阶段:员工可自荐或被他人提名参与管理创新奖励;评选委员会评审:由公司指定的评选委员会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并筛选出获奖作品;公布获奖名单:公布获奖名单并进行奖励发放。
三、奖励方式3.1 奖金奖励公司将根据评选结果设立不同等级的奖金奖励,具体金额将根据获奖作品的贡献度和影响力确定。
3.2 荣誉奖励获奖者将获得公司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杯,并被列入公司管理创新奖励的荣誉榜单。
四、管理4.1 评选委员会公司将成立独立的评选委员会,负责管理创新奖励的评审工作,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和行业专家组成。
4.2 奖励执行公司将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创新奖励的申报、评选、颁发等工作,并保证奖励的公平、公正。
五、附则5.1 本奖励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5.2 公司保留对本奖励办法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5.3 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取消其参与管理创新奖励的资格。
以上为公司管理创新奖励办法的具体内容,希望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共同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管理创新奖励办法

管理创新奖励办法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管理创新已成为企业获取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管理创新,激发创造力和潜能,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创新奖励办法。
一、奖励目的设立管理创新奖励的主要目的在于:1、激励员工提出新颖、有效的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以优化企业的管理流程和决策机制。
2、营造鼓励创新的企业文化氛围,吸引和留住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
3、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促进企业的长期发展。
二、奖励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估和奖励,不偏袒任何个人或团队。
2、创新性原则:奖励的成果必须具有显著的创新性,能够突破传统的管理思维和模式。
3、实用性原则:创新成果应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应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管理效益。
4、团队合作原则:鼓励团队协作完成的创新项目,充分肯定团队成员的共同努力和贡献。
三、奖励范围1、管理模式创新: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架构优化、绩效管理体系改进、决策流程创新等。
2、业务流程创新:如生产流程再造、供应链管理优化、客户服务流程创新等。
3、管理制度创新:制定新的规章制度或对现有制度进行重大改进,提高管理效率和规范性。
4、管理工具创新:开发或应用新的管理软件、工具和技术,提升管理效果。
四、奖励对象1、企业内部的全体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2、跨部门的工作团队或项目小组。
五、奖励方式1、物质奖励奖金:根据创新成果的价值和影响力,给予不同金额的奖金奖励。
奖品:如电子产品、书籍、旅游券等。
2、精神奖励荣誉证书:颁发荣誉证书,以表彰创新成果和个人/团队的贡献。
公开表彰:在企业内部会议、公告栏等平台进行公开表彰,增强员工的荣誉感和成就感。
3、职业发展奖励晋升机会:对于在管理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优先晋升的机会。
培训机会:提供参加高级培训课程、研讨会或学术交流活动的机会,提升其专业能力和创新水平。
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

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引导和促进公司管理创新工作,调动公司经营管理者及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推动公司管理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公司设立管理创新成果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并将其作为推动公司管理创新工作、检验公司管理创新成果的主要措施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管理创新成果是指借鉴、吸收和运用国内外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或成就,在企业制度、企业机制、管理方式、组织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有所创新,并经过实践验证确有明显效果,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
管理创新成果产生途径:(一)公司管理创新委员会提出的管理创新课题研究成果。
(二)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探索、总结、提炼出的管理成果。
(三)公司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针对自己管理工作难点或重点提出的管理创新理论研究成果。
第二章评审条件和范围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公司管理创新成果:(一)在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企业文化的营建等方面有独到的建树。
(二)改革企业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使企业综合效益得到显著提高。
(三)应用国内外现代化管理方法,攻克“高、大、新、难、重”项目管理难点,并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缩短施工周期,降低施工成本、增强施工安全等方面有显著效果。
(四)建立了企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包括管理流程标准化、工作内容标准化、工作要求规范化等。
(五)采用了现代化管理手段(如在管理中应用统计技术,开发中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等),提高了决策水平、工作效率、工程质量和效益,并具有全公司推广应用价值。
第六条所报管理创新成果应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效益性。
(一)创新性:符合管理科学原理,能反映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结构、功能明显优于原来采取的管理办法。
(二)实用性:申报成果确实解决了企业管理或施工生产活动中的主要或普遍问题,操作性强,对企业或项目管理的某个方面有指导作用,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
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精品
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为进一步推广和应用管理创新成果,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推进管理创新,探索建立企业管理现代化体系,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并指导做好某某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工作,参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96号)和《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发布暂行办法》(国管审(2009)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是指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在企业制度、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手段等方面提出的具有改进、创新特征,对企业提高管理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明显作用和效果的办法和措施。
其主要要求:一是具有创新性,即符合管理科学原理,能反映一定管理领域的客观规律,结构、功能明显优于原来采取的管理办法,并达到或超过某某先进水平的创造发明;应用国内已有的成果在实践中确有改进和发展的创新因素;国外先进管理技术与企业实际结合进行创造性应用。
二是具有实践性,即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法规,体现国家指导企业工作的客观需要,具有导向性、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三是具有效益性,即工作效率高,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显著。
二、某某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切实加强企业科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企业所面临的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可持续发展等经营环境的变化,有针对性地选择成果主题。
三、某某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创造单位,是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工业、交通、建筑、商贸、农林、金融、保险、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各行业企业,包括国有及其控股、集体及其控股、股份合作、有限责任、股份有限、私营和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等各种类型的企业。
中央在京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可作为创造单位申报。
四、某某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由企业自愿申报。
由市国资委监管(双管)企事业单位、各区国资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级社会团体、中央在京企业、行业和外省(市)驻京商会负责向某某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O上述推荐单位未能覆盖的企业也可以直接向某某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自行申报。
管理创新成果奖励管理办法
福田汽车集团管理制度—————————————★——————————————管理创新成果奖励管理办法FTOP.10002.14.0-20062006年10月11日发布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 目的为贯彻公司“高质量、低成本、全球化”的经营方针,鼓励创新,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培育、总结、提升和推广,展示企业创新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申报管理创新成果的组织、评审、申报、奖励。
3 术语管理创新成果:是指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在企业制度、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手段等方面提出的具有改进、创新因素,有明显作用和效果的办法和措施。
4 管理创新成果的管理机构4.1评审委员会主任:王金玉副主任:张夕勇、余东华执行副主任:杨国涛成员:王向银、王美臣、赵维纯、周亮、邬学斌、吴越俊、赵景光、张彬、黄鹤龄、杨秀森职责:管理创新成果的终评、预算审批及相关事宜决策。
4.2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部)主任:杨国涛成员:杨秀森、王维职责:管理创新成果的初评,申报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协调。
5 工作流程5.1每年2月份为管理创新成果申报时间,具体申报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5.2综合管理部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并报公司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
5.3每年4月底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5.4北京厂区的申报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申报及奖励工作,京外事业部综合管理部负责所在单位管理创新成果申报工作,相关申报项目及奖励工作需报评审委员会备案。
5.5各地申报流程及相关事宜登录企业管理创新网(/)查询属地承办单位联系方式咨询。
6 职能职责:6.1综合管理部6.1.1负责管理创新成果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的牵头。
6.1.2负责申报项目的初评、验收及把关工作。
6.1.3负责组织公司管理创新成果评审会议的召开。
6.1.4负责管理创新成果申报及相关工作的协调。
6.1.5负责管理创新成果项目预算制订、审批、执行,申报完成后相关费用的分解。
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办法(doc6)(1)
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办法
一、评审目的
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办法旨在鼓励和推动电力行业企业在管理方面的创新,促进行业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推动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
二、评审范围
评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行业内各企业在管理领域所取得的创新成果。
三、评审原则
1.公平公正,依据事实和数据进行评审。
2.鼓励创新,注重实效和可持续性。
3.尊重企业原创性,保护知识产权。
四、评审标准
1.创新性:评估企业管理创新的独特性和前瞻性。
2.效益性:评估创新成果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效益。
3.可持续性:评估创新成果在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潜力。
4.推广性:评估创新成果在电力行业推广应用的可能性。
五、评审程序
1.提交申请:企业提交创新成果进行评审申请。
2.材料审核:评审机构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现场考核: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现场考核评审。
4.综合评定:结合申请材料和现场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5.结果公示:公布评审结果。
六、评审奖励
对评审结果优秀的企业给予奖励和表彰,以激励更多企业在管理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就。
结语
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办法的制定将给予电力企业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动力,鼓励企业在管理方面探索创新,促进整个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愿更多企业踊跃参与评审,共同推动电力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办法
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办法
一、背景和目的
为了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
本奖励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国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
三、奖励内容
1. 奖励范围:涵盖企业在科技领域取得的创新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发明、新产品开发、创新工艺、科技服务等。
2. 奖励形式:奖励可以以财务奖励、名誉表彰、专利保护等形式给予。
四、申报和评审
1. 申报条件: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报奖励:
- 科技成果必须在申报年度内完成,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 科技成果必须在国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推广价值;
- 企业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技术文档,以证明科技成果
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评审流程:
- 企业提交申报材料;
- 奖励评审专家组进行初步评审,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进行现
场或远程核查;
- 评审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估和排名,确定获奖企业和奖励额度。
五、奖励管理和使用
1. 奖励管理:本奖励办法由企业科技创新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和
执行。
2. 奖励使用:获奖企业可以自由支配奖励,用于科技创新项目
的资金投入、研发人才培养、技术设备购置等方面。
六、其他事项
1. 本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具体的奖励细则和申报流程将由企业科技创新管理部门另行
制定并公布。
以上为《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草案,望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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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创新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引导和促进管理创新,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
和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推动公司管理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单位及公司控股企业。
第三条公司设立管理创新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并将其作为推动公司管理创新工作、检验公司管理创新成果的主要措施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管理创新成果是指借鉴、吸收和运用国内外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或成就,在企业制度、企业机制、管理方式、组织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有所创新,并经过实践验证确有明显效果,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成果。
管理创新成果产生途径:
1、公司管理创新委员会提出的管理创新课题研究成果。
2、公司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探索、总结、提炼出的管理成果。
3、各单位、各部门针对自己管理工作难点或重点提出的管理创新理论研究成果。
第二章评审条件和范围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公司管理创新成果:
1、在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企业文化的营建等方面有独到的建树。
2、改革企业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调动了职
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工作效率,使企业综合效益得到显著提高。
3、应用国内外现代化管理方法,攻克“高、大、新、难、重”项目管理难点,并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缩短施工周期,降低施工成本、增强施工安全等方面有显著效果。
4、建立了企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包括管理流程标准化、工作内容标准化、工作要求规范化等。
5、采用了现代化管理手段(如在管理中应用统计技术,开发中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等),提高了决策水平、工作效率、工程质量和效益,并具有全公司推广应用价值。
第六条所报管理创新成果应具备创新性、实用性和效益性。
1、创新性:符合管理科学原理,能反映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结构、功能明显优于原来采取的管理办法。
2、实用性:申报成果确实解决了企业管理或施工生产活动中的主要或普遍问题,操作性强,对企业或项目管理的某个方面有指导作用,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
3、效益性:已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应用,证明该成果的工作效率高,经济效益显著。
第七条技术性创新成果、QC小组获奖成果和企业工作总结性材料不属此申报范围。
第三章申报与审定
第八条成果审核、审定活动的组织工作由公司管理创新专家委员会负责。
.
第九条公司管理创新成果的申报与审定按申报、专家审核、审定、发布表彰四个步骤进行:
1、申报:由成果完成单位提出申请,申报资料如下:
①《一公局管理创新成果申报表》(附件1)。
②3000-10000字的成果申报说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
③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在每年11月1日-12月1日申报期限内办理。
2、专家审核:由管理创新专家委员会组织召开成果发布暨专家审核会,听取申报单位对成果的介绍、演示和答辩。
评审专家按照《一公局管理创新成果专家审核评分参考标准》(附件2),填写《一公局管理创新成果专家评分表》(附件3),对申报受理的成果按创新性、实践性、效益性三项标准进行打分。
专家要对成果逐项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分析和比较,独立作出评审意见。
根据每位专家给出的考核分值,以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出每项成果的最终得分,并据此确定入选成果及其等级。
审核中发现与现场实际有较大关系的问题,评审专家将根据需要进行实地考察。
3、审定:将专家的评审结果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对成果的得分及获奖情况作最终审定。
4、发布:审定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公司发文表彰应届获奖成果,并选择适当时间、地点召开成果发布推广会,颁发奖状和证书,并将优
秀成果汇编为公司管理创新成果选集。
第四章奖励、标准和等级
三等奖三个级别,二等奖、公司管理创新成果设一等奖、第十条
没有可空缺。
第十一条申报成果每一项得分均要求在20分(含20分)以上,有
一项得分少于20分的不能获奖。
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的管理创新成
果经过又一年的实际应用,效果明显的可在下一年申报上一等级奖项。
第十二条按如下对应标准决定奖励等级:
奖励等级总分数奖金额
20000 一元85 ~100
10000 元二70 ~84
5000 元60 三~69
第十三条对获公司管理创新成果奖的项目,由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颁发奖金。
第十四条管理创新成果获奖项目所在单位应将成果创建主要
人员的事迹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评选先进、考核晋级等的依据之一。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对公司管理创新获奖成果,由公司择优推荐参加国
家级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评选。
具体奖励依照公司关于职工奖励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企业规划处负责解释。
附件:1. 《一公局管理创新成果申报表》
2. 《一公局管理创新成果专家审核评分参考标准》《一公局管理创新成果专家评分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