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业务规范

证券公司业务规范
证券公司业务规范

在追究证券经纪业务法律责任方面,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制定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证券经纪业务可分为柜台代理买卖和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两种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的指令具有权威性

证券经营机构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证券经纪商与客户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

证券经纪商要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委托事务,这是证券经纪商对委托人的首要义务

证券公司经营经纪业务的,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客户回访应当留痕,相关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3年。

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客户投诉书面或者电子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证券公司代理开立证券账户,应当妥善保管相关开户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20年

证券公司应当统一组织回访客户,对新开户客户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回访,对原有客户的回访比例应当不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不含休眠账户及中止交易账户客户)的10%。

证券营业部的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是防范技术风险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

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的且该违规人员至少2年内不得转任其他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同等职务及以上管理人员。

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当每3年至少强制离岗一次,强制离岗时间应当连续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非交易过户对于赠与情形,目前仅受理经省级(含)以上民政部门或作为受赠方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向基金会捐赠涉及的过户登记申请

客户开立资金账户时,必须签署《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风险揭示书》《买者自负承诺函》(均一式两份),以及《客户资金存管合同》(一式三份)等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审核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更改相应注册资料

证券存管,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接受证券公司委托,集中保管证券公司的客户证券和自有证券,并提供代收红利等权益维护服务的行为

投资者向证券经纪商下达买进或卖出证券的指令,称为委托。

同一证券公司在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委托人就相同种类,相同数量的证券按相同价格分别作委托买入和委托卖出时,必须分别进场申报竞价成交完成交易,不得自行对冲。

某证券公司在其经纪业务从业人员执业前,会进行专业知识、业务规则、法律法规和执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结束时对其进行测试,这样可以防范的风险有合规风险和管理风险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经纪商接受客户证券交易的委托后,应按时间优先、客户优先的原则进行申报竞价。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两种基本业务形式。

证券投资咨询是指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格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期货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分析和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为上市公司是财务顾问服务。

分别从事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五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时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十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一名取得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与报刊、电台、电视台合办或者协办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版面、节目或者与电信服务部门进行业务合作时,应当向地方证监局备案。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与其他证券业务之间的隔离墙制度,防止存在利益冲突的部门及人员利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谋取不当利益。证券研究报告主要包括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投资策略报告等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相关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相关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从事的活动之一是:为自己买卖股票及具有股票性质、功能的证券以及期货。因此,证券投资顾问及其所在公

司不持有股票。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向客户提供风险揭示书,并由客户签收确认。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要求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

证券公司的自营、受托投资管理、财务顾问和投资银行等业务部门的专业人员在离开原岗位后的六个月内不得从事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自提供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就该股票发布证券研究报告

证券公司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进行广告宣传,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将广告宣传方案和时间安排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媒体所在地证监局报备。

证券公司的研究部门将资产管理部门作为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对象时,应当将资产管理部门作为普通客户对待并向客户、资产管理部门同时发送证券研究报告上市公司在进行收购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要求聘请财务顾问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为上市公司的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股份回购等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资产和负债、收入和利润等具有重大影响的并购重组活动提供交易估值、方案设计、出具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

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二年以上经验

证券公司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公司净资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且最近3年无重大

违法违规记录;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

中国证监会及时公布和更新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名单。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具有2年以上从事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活动的执业经历,且最近2年每年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因国有股行政划转或者变更、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股份、继承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的,收购人可免于聘请财务顾问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1)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2)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

(3)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或者最近1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

财务顾问主要为企业融资及相关企业改制、并购、资产重组等活动提供方案设计、交易估值、提出专业意见等专业服务,服务对象为企业、上市公司等。

申请期间,文件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财务顾问申请人应当自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资料。

财务顾问的工作档案和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不少于10年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在前述定期报告披露后的15日内向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接受委托的,财务顾问应当指定2名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同时,可以安排1名项目协办人参与

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财务顾问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当公平竞争,按照业务复杂程度及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与委托人商议财务顾问报酬,不得以明显低于行业水平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业务。

发行人应当就下列事项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审查申请文件。对保荐机构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对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申请,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少于4人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应依照本办法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保荐机构资格

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具有良好的保荐业务团队且专业结构合理,从业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最近3年从事保荐相关业务的人员不少于20人;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少于4人;最近3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

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

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3年内在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境内证券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最近3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证券发行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的,可以采用联合保荐,但参与联合保荐的保荐机构不得超过2家

保荐机构应当指定2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1家发行人的保荐工作,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专项授权书,并确保保荐机构有关部门和人员有效分工协作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含)以下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20家

询价对象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是,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被中国证券业协会从询价对象名单中去除的,自去除之日起已满12个月。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就下列事项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保荐协议的,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应当自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

保荐期间分为两个阶段,即尽职推荐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

“双保”要求,即企业发行上市不但要有保荐机构进行保荐,还需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从业人员具体负责保荐工作

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7%,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的股份超过7%的,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时,应联合1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

自中国证监会确认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参与证券承销

承销商应当保留推介、定价、配售等承销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至少3年并存档备查

保荐机构、保荐业务负责人或者内核负责人在1个自然年度内被采取监管措施累计5次以上,中国证监会可暂停保荐机构的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责令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

从事自营业务的证券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达到1亿元人民币,净资本不

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上市证券的自营买卖是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相比较,根本区别是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为盈利自己买卖证券而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代理客户买卖的证券。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决策的自主性。证券公司自营买卖业务的首要特点即为决策的自主性。二、交易的风险性。三、收益的不稳定性。

证券自营业务的主要风险有三种:(1)合规风险(2)市场风险(3)经营风险证券公司必须符合的风险控制指标中: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证券公司必须符合的风险控制指标中: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应定期对自营业务投资组合的市值变化及其对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指标的潜在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

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1)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2)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

(3)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

(4)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

(5)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发现业务运作或风险监控指标值存在风险隐患或不合规时,要立即向董事会和投资决策机构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董事会是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策机构是自营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自营业务部门是自营业务的执行机构。

自营业务必须以证券公司自身名义,通过专用自营席位进行,并由非自营业务部门负责自营账户的管理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自营权益类证券以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2)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

(3)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4)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证券经营机构买入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按当日收盘价计算的总市值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流通股总市值的20%。

证券交易所要求会员按月编制库存证券报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送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应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过后的3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各家会员截止到该日的证券自营业务情况

证券公司的证券自营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目营业务原始凭证以及有关业务文件、资料、账册、报表和其他必要的材料应至少妥善保存20年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1)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6)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证券公司应当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未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不得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这是资格管理原则。证券公司可以从事下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1)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2)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3)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包括:(1)证券公司与客户必须是一对一的投资管理服务;(2)具体的投资方向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3)必须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封闭运行。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

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应当包括中国证券业协会指定的合同必备条款。

证券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只能接受货币形式的资产

证券公司办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一般规定要求: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个人可以参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不同客户的委托资产不可以集中管理。同一客户只能办理一个上海证券交易所专用证券账户和一个深圳证券交易所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公司设立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

集合资产管理不保证收益;不得对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证券公司设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

证券公司应当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始投资运作之日起6个月内,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推广,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注: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在资产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由客户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公司应当向客户如实披露其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质、管理能力和投资业绩等情况,充分揭示市场风险。无财务状况

证券公司、托管机构应当至少每3个月向客户提供一次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资产托管报告,对报告期内客户资产的配置状况、价值变动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对客户的条件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推广范围进行明确界定,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应当具备相应的金融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

证券公司、推广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经核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托管机构应当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至少每周披露一次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每季度向客户提供一次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对报告期内客户资产的配置状况、价值变动等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立的证券账户名称应当是证券公司名称—资产托管机构名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资产托管机构应当是依法可以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机构;

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于每季度结束之日起5日内,将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报注册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备案。

证券公司应当在每个年度结束之日起60日内,完成资产管理业务合规检查年度报告、内部稽核年度报告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年度报告,并报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证券公司应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情况报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合同、客户资料、交易记录等文件资料和数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证券公司未经批准,用多个客户的资产进行集合投资,或者将客户资产专项投资于特定目标产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时,使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应当具备的条件中,公司信用良好,最近3年未有违法违规经营的情形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已实现第三方存管是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条件之一。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具有证券经纪业务资格,年限没有要求

客户信用资金账户是客户在指定商业银行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是证券公司根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关规定为客户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的账户。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用于存放客户交存的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资金。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生债权的证券。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是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户的二级证券账户。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账户

客户只能与1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1家证券公司融人资金和证券投资者融券卖出证券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证券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或利息时,登记结算公司按照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实际余额派发现金红利或利息。

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证券公司应当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该期限不得超过2个交易日。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按照业务规则,对与融资融券交易有关的证券划转和证券公司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内的资金划转情况进行监督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证券公司报送的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予以公告

除证券暂停、终止交易等特殊情形外,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转融通的期限不

得超过6个月。转融通的期限,自资金或者证券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向证券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证券可以充抵保证金,但货币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应收取保证金的15%

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委托证券金融公司持有、担保证券金融公司因向证券公司转融通所生债权的证券。

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金融公司拟向证券公司融出的资金及证券公司归还的资金。

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交存的、担保证券金融公司因向证券公司转融通所生债券的资金。

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办理证券金融公司与转融通业务有关的资金结算。

证券金融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履行证监会转融通办法规定职责所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证券金融公司应当自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证监会报送年度报告

证券公司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向客户披露委托人提供的金融产品合同当事人情况介绍、金融产品说明书等材料,全面、公正、准确地介绍金融产品有关信息,充分说明金融产品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风险特征,并披露其与金融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购买力风险

证券公司介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开户的,证券公司应当将其期货账户信息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审慎监管原则,对证券公司从事的介绍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证券公司在营业场所保存有关介绍业务的凭证、单据、账簿、报表、合同、数据信息等资料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托管其证券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证券公司根据与客户签署的协议将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相关孳息返还给客户的交易

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中,直接投资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人员数量不得低于1/2,证券公司的人员数量不得超过1/3

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样本

Norms for 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anagement of Securities Companies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03.25 【实行日期】.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献【法规类别】互联网 【全文】【法宝引证码】CLI.4.57905 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原则 JR/T0023—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 The criterion of IT management for securites company 3月25日发布3月25日实行 本原则由全国金融原则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原则由全国金融原则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原则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原则重要起草人:徐雅萍、陈煜涛、俞枫、金守罕、郭怡峰、陈静、沈云明、汤玉龙、彭湘林、王锦炎、刘斌、廖亚滨、万晓鹰、黄卉、徐颖。 本原则为初次发布。 为了规范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维护证券公司

合法权益,增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原则,以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优化建设和安全管理,推动信息系统建设与技术管理水平协调发展,提高证券行业整体信息技术应用水平。 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 本原则规定了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如下方面: a)信息技术管理工作中应遵循基本原则; b)信息技术管理组织架构; c)信息技术人员、项目和安全管理; d)机房和设备管理; e)网络通信、软件和数据; f)信息系统运营管理、技术事故防范与解决。 本原则合用于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工作。 下列文献中条款通过本原则引用而成为本原则条款。凡是注日期引用文献,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涉及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原则,然而,勉励依照本原则达到合同各方研究与否可使用这些文献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原则。 GB2887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8566信息技术软件生存期过程 GB9361计算站场地安全规定 GB50174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311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证券公司的业务类型和管理

第六章证券公司的业务类型及其管理第一节投资银行业务及其管理 一、投资银行及其特点 二、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资格三、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 四、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

第二节证券经纪业务及其管理 一、证券经纪业务的含义和特点二、证券经纪业务类型及其管理 (一)代理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包括开户委托、竞价成交程和结算交割三个过程。 (二)代理股份转让 1.代办股份转让的概念 2001年6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所谓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务。 因此,从基本特征看,这种股份转让并没有在证券交易所挂牌,而是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交易。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同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参与股份转让,应当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履行自律性管理职责,对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进行监督管理。我国开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的初期,主要是为解决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的股份流通的问题,以后从证券交易所退市的股票也可以进入这一系统进行转让。 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当报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证券公司申请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有20家以上营业部,并且布局合理; 有从事网上委托业务的资格; 最近2年内在证券市场没有重大违法违现行为;

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 有相应的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的设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份转让公司委托代办转让则应具备以下条件: 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健全的公司组织结构; 登记托管的股份比例不低于可代办转让股份的50%; 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股份转让公司应当而且只能委托一家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并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代办转让的股份仅限于股份转让公司在原交易场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份。 2.代办股份转让的基本规则 投资者参与股份转让,必须开立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账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负责股份账户号码的编制、股份账户卡的印制及其管理工作,并可委托证券公司为参与股份转让的投资者开设股份账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股份账户时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代办人身份证。法人投资者在开立股份账户时需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认、登记和托管后方可进行股份转让,这些工作由股份转让公司负责办理。股份转让公司股份持有者办理股份重新登记和托管时,应按规定向办理机构提交有关的材料。在重新确认股份后,股份转让公司应向股份持有人出具股份确认书。股份转让

证券公司客户关系管理信息系统及营销.

武汉金融2003年第1期总第37期11 一、营销策略的演进过程 十九世纪初期,是大众营销(M ass M arketin g 手法大张旗鼓的时候;大众营销,是指销售者重视大量生产、大量配销及大量促销一项产品给所有的购买者,以亨利福特(H enr y F ord 提供T 型汽车给所有购买者为典范(K olter ,1998。1991年,著名的行销大师 M ckenna 提出了关系营销(R elationsh i p M arketin g 的 理论,紧接着另一个革命性的营销理念“一对一营销”(One to O ne M arketin g 也随之而起(A llen ,K ania &Y aeckel ,1998。 关系营销作为对以往各种营销观念的总结和发展,指的是与建立、发展和维持成功的关系交换所进行的一切活动(M or g an &H unt ,1994。关系营销包括几个要素:以个别客户为分析单位,利用信息科技与资料库等工具建立个别客户档案,提供个性化的产品与服务,建立与客户之间长期性的结合以获取其终身价值。关系营销与传统的交易营销在观念上有许多不同之处。交易营销是指厂商着眼于单次的交换或交易,分析的单位是单次的市场交易,厂商的利润来源就是该次的交易,是一种相当短期的时间观点。 二、证券公司市场营销和客户管理的内涵 1、以智能代理人的角色重新定位证券公司 不论是传统企业也好,或是新兴的网络公司也好,都应该从服务消费者的角度来面对网络。也因为如此,证券公司往往会面临重新定位的问题。证券公司在推行一对一营销时,必须将自己定位成“可信赖的智能代理人”,以拥有强大的记忆功能为基本条件。也就是证券公司必须有能力成为消费者最信赖的咨询对象,因为通过网络科技及数据库的整合,企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有这八大类!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有这八大类! 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的主要中介机构,在证券市场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投融资服务的提供者,为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中介服务,如证券经纪、投资咨询、保荐与承销等;另一方面,证券公司本身也是证券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中间介绍(IB)业务及直接投资业务等。 下面一起了解证券公司八大主要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财务顾问业务是指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咨询、建议、策划业务。具体包括: (1)为企业申请证券发行和上市提供改制改组、资产重组、前期辅导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为上市公司重大投资、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业务提供咨询服务;

(3)为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及相关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提供咨询服务; (4)为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计经理层股票期权、职工持股计划、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提供咨询服务; (5)为上市公司再融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资本营运提供融资策划、方案设计、推介路演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6)为上市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对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资产重组、相关的股权重组等提供咨询服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业务形式。 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的业务。由融资融券业务产生的证券交易称为融资融券交易。融资融券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资金买证券叫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证券卖出为融券交易。 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买卖有价证券的业务。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公司只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业务收入。 目前,我国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公司债券及权证等证券,在交易所以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证券公司从事经纪业务以通过证券交易所代理客户买卖证券

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

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子公司)的行为,有效控制风险,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私募基金子公司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业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规范规定。私募基金子公司不得从事与私募基金无关的业务。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突出主业,充分考虑自身发展需要、财务实力和管理能力,审慎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 第四条私募基金子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稳健经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切实履行母公司的管理责任,对子公司统一实施管控,增强自我约束能力。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当将私募基金子公司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纳入公司统一体系,加强对私募基金子公司的资本约

束,实现对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全覆盖,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第七条每家证券公司设立的私募基金子公司原则上不超过一家。 证券公司应当清晰划分证券公司与私募基金子公司及私募基金子公司与其他子公司之间的业务范围,避免利益冲突和同业竞争。 第八条私募基金子公司应当加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为协会会员,接受协会的自律管理。 第二章私募基金子公司的设立 第九条证券公司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风险管理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防范与私募基金子公司之间出现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 (二)最近六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协会的相关要求,且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后,各项风险控制指标仍持续符合规定; (三)最近一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或行政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哪些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3f3687098.html, 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哪些 1、设立证券公司要满足什么条件? 证券公司成立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经营的目的与公司名称;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有哪些?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有: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4)证券承销与保荐; (5)证券自营; (6)证券资产管理;

(7)其他证券业务。 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 000万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其注册资金必须是实缴资金。 相关知识:怎么选择证券公司? 首先,从现有的证券中举例说明。股票作为证券的一种,普通机构投资者或个人不能直接进行股票的买卖操作。需要到证券公司开户,然后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根据客户要求,代理客户管理股票。当然,这里需要支付证券公司一定的代理费用,也是所说的佣金,证券公司的部分收入来源于此。 不同证券公司的佣金率,所支付给证券公司的佣金额度不同。那么,在不同的佣金率的情况下,交易成本相差相差有多大呢?下面为大家进行计算下: 现在去证券公司开户,一般默认的佣金率为千分之一点五,即0.15%;如果开户时能和证券公司谈一下,一般能谈到千分之一,即

了解证券公司业务部门.

了解证券公司业务部门 【摘要】证券公司因为接受证监会监管,因此和银行、信托、基金、期货、保险公司一样,都分比较明显的前中后台。这区分,是按接触客户的远近(或者说业务角度)来区分的。 一、序 本人自研究生毕业起,就一直在证券行业转,券商呆过,基金公司呆过,也在市场其他机构呆过,一共10年多了。所以不敢说十分了解,但是可以给这哥们的文章提供一些补充。 二、前台业务部门 任何公司,都有前中后台之分。证券公司因为接受证监会监管,因此和银行、信托、基金、期货、保险公司一样,都分比较明显的前中后台。这区分,是按接触客户的远近(或者说业务角度)来区分的。 先从前台说起,前台一般就是纯业务部门,给公司创造价值。 从传统意义来说,证券公司业务包括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咨询业务。大家可以从《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看到对这些业务资格的定义。所以早期,证券公司一般都按照业务设了单独的部门,比如经纪业务总部、投资银行部、资产管理部、证券自营部、研究所等。 1)经纪业务 经纪业务最为广大投资者熟悉,为投资者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在公司总部一般有经纪业务总部,管着全国几十个或者几百个证券营业部,而这些证券营业部通过现场或者非现场的方式给投资者提供了股票、基金买卖的平台。证券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从中收取佣金。这块业务是证券公司较为稳定的业务来源。

为什么说较为稳定呢,在早期大约5-10年前的时候,这几乎是证券公司几乎的业务来源,有些全牌照的公司达到收入60%以上,一些小公司甚至达到收入的90%以上。但是这从交易中收取佣金,又不太稳定。因为佣金是交易量乘以佣金费率。交易量么,你打开行情软件看看就知道了,每年都不稳定,行情好的时候交易量上千亿一天也有的,交易量不好的时候甚至只有一百亿。(记住是交易量,不是指数)。此外,佣金费率和竞争关系密切。在一些竞争密集的地方,如北上广深,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方,一个城市有上百家证券营业部,所以现在佣金都降低到万3万5很正常(国家规定上限是千分之3)。但是在一些二线或者三线城市,一家城市只有几家甚至一家营业部,既然没有竞争,因此营业部佣金直接按千分之三来收也很正常。所谓各位同学,如果你或你父母炒股还收千三的佣金,没办法,谁让你在二线三线城市呢。早年证监会不批营业部新设,所以营业部牌照价值很高。后来逐渐允许A 级券商全国或者区域设,以国信为首的券商杀入二线城市,几乎将原有的本地券商营业部杀的七零八落。现在证监会几乎全面放开,允许设立轻型营业部和非现场开户。未来的竞争会更加激烈。 当然我这个竞争是只二、三线城市的营业部,以及地方类券商。因为刚才说了,北上广深的营业部竞争已经够激烈了,几乎接近成本线了。所以证监会放开政策后,影响最大的就是地方类券商。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研究一下地方类券商的上市公司报表。地方类券商代表如:东北证券、国海证券。全国类券商代表如:海通、国泰君安、光大、国信、招商、中信等。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经纪业务的收入第一靠天吃饭,第二如果光靠佣金前景不好。当然,现在证监会逐渐会放开营业部的业务资格,目前只允许经纪业务(包括代销基金),将来会允许代销各类金融产品。营业部如果能转型为为总部提供资源和客户的场所(给投行、资管部门介绍业务),未来前景会更好。 这里再说说经纪业务管理架构,一般是公司经纪业务总部,下面可能直接管几十家营业部。也可能设立经纪业务分公司,分公司下面管当地营业部。经纪业务总部一般就负责营业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背景和主要内容简介100分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背景和主要内容简介100分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 每次参加立项审议的委员中,来自内部控制部门的委员人数不得低于参会委员总人数的()。 ? A.1/5 ? B.1/3 ? C.30% ? D.50% 我的答案: B 2 .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是指 ()。 ? A.质量控制团队 ? B.内核部门 ? C.项目组、业务部门 ? D.合规部门、风险管理部门 我的答案: C 3 . 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 投资银行类业务专职内部控制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投资银行类业务人员总数的()。 ? A.1/10

? A.专业胜任能力 ? B.执业质量 ? C.合规情况 ? D.业务收入 我的答案: ABCD 2 .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所涵盖的证 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包括()。 ? A.承销与保荐 ? B.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 ? C.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 D.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 ? E.资产证券化等其他具有投资银行特性的业务 我的答案: ABCDE

3 . 以下关于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的承做的相关要求, 正确的有()。 ? A.证券公司开展债券一、二级市场业务应当在部门设置、人员等方面严格分离,不得由同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分管 ? B.证券公司应当设立不同业务团队独立开展债券项目承做、发行定价(含簿记建档)和销售等环节的相关工作,保证相关工作的独立、公平 ? C.证券公司应当对投资银行类业务承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界定总部与分支机构的职责范围,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 ? D.非单一从事投资银行类业务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开展除项目承揽等辅助性活动以外的投资银行类业务,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除外 我的答案: ABCD 4 .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在明确相关 制度安排和执行标准时主要遵循()思路。 ? A.着力解决投资银行类业务发展和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提高规则制定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 B.统筹考虑行业现状和监管目标,实现规范和发展两者的平衡

证券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实施细则

信息系统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AA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计算 机应用的集中统一管理,规范全公司系统的计算机应 用,保证计算机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转,根据公司《信 息系统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主要包括计算机应用项目立项和审批程序、计算机设备购置和使用管理、应用软件开发管理、 计算机设备报废管理、耗材管理、网络管理、机房管 理、技术文档的管理、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网络防病 毒管理以及技术培训管理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中心及所属证券营业部(以 下简称营业部)。 第二章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申请、立项 和审批程序 第一条计算机应用项目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新建与改造、硬件设备与系统软件的购置、升级以及应用软件开发与升级等。 第二条凡单价超过五千元的计算机应用项目,须填写《AA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应用项目立项申请报告》(见附表1),并报公 司信息技术中心审批。 第三条已立项的计算机应用项目完成后,由公司信息技术中心会同有关业务管理人员组成项目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形

成《AA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应用项目验收报告》(见附表 2)。 第四条公司各部室、中心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提出本部门下一年度的计算机应用项目建设、购置及升级计划,填写《计算 机设备需求计划表》(见附表3)、《计算机设备资金需求计划 表》(见附表4)报信息技术中心。 第五条信息技术中心根据公司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各部室、中心及营业部提交的计划,汇总制定公司下一年度计算机应用 项目购建计划,报请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对于计划外的计算机应用项目,除特殊应急项目特批外,其他原则上不予审批。 第七条对于投资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涉及面广的计算机应用项目,信息技术中心将邀请业务需求部门、营业部电脑人员及有关 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和评审,原则上采用统一招标,统一推广 的方式。 第三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种技术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各 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保护条例》、《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 规范(试行)》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涉及安全管理组织建设、安全策略、系统环境安全、软件安全、设备(实体)安全、网络和通讯系统 安全、用户及权限管理、操作安全、病毒防范、系统备份、

证券公司业务流程的优化

相应的监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并公布一个具体指南,给公允价值的定性和定量制定一个明确标准,使公允价值计量标准不会出现太大的差异。我们可以总体上规定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在具体的会计业务上,可以有针对性地使用,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同时要注意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的一致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已经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 —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审计》指南,所以也应该考虑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方面的会计准则。 3.加强对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与披露的监管。作 为新兴的金融市场,随着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我国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目前逐步兴起。2006年10月24日召开的中国金融衍生产品大会,标志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深入发展的大幕已经拉开。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需要各有关金融监管机构的协同作战。为推动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要做好各方面的基础性工作,比如要完善金融衍生产品的有关法规,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要制定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规 则和标准,要加强市场投资者的教育,普及金融衍生产品的有关专业知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高风险性已经造成了很多问题,其中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报告和披露不足是关键原因之一。鉴于此,在制定金融衍生产品会计准则时,我们应该以规范金融衍生产品的列报和风险披露作为重点,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全面性、准确性,向着反映经济实质的方向进行会计制度改革。例如,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企业不但要考虑现金流等经济因素,还要考虑衍生金融工具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避免给财务报表带来较大的波动。 主要参考文献 1.于永生.美国公允价值会计的应用研究.财经论从,2005;5 2.谢诗芬,戴子礼.现值和公允价值会计:21世纪财务变 革的重要前提.财经理论与实践,2005;5 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 证券公司的健康发展对于证券市场的完善与发展至关重要,但“问题券商”的层出不穷,使走过十多年风雨历程的我国证券业现状堪忧。同时,证券公司也进入到一个前所未有的过度竞争时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如何保持持续的竞争力是证券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一道难题。在此背景下很多证券公司寻求变革,但现实中的大量实例表明,公司的“文化壁垒”、既得利益阶层的阻力与旧的体制都制约了证券公司的变革。而美国的管理大师迈克尔?哈默教授所提出的业务流程再造理念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途径。 业务流程再造的含义为:有组织的活动,相互联系,为客户创造价值。业务流程再造与优化的核心思想是减少非增值活动,从而提高增值活动效率。基于这一核心思想,证券公司业务流程优化要遵循将经营组织的功能性(成本中心)观念转变为业务流程观念,通过特定的步骤使业务流程中每一个环节上的活动尽可能实现最大化客户增值,尽可能减少无效的或不增值的活动,并从整体流程全局最优(而不是局部最优)的目标出发,设计和优化业务流程中的各项活动。 一、证券公司业务流程优化目标与内容 营销视角下的证券公司业务流程优化的目的在于通过提高客户服务的质量,更快地提高经营效益,改善经营途径。事实上,业务流程的优化更侧重于为公司的长期利益做出贡献。具体来讲,就是为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整体改善,将证券公司业务流程在各营业部门、技术支持部门及客户服务部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一套整合的业务流程,将短期、中期及长远改善的机会结合起来,使证券公司实现即期利益,也为根本的长远的改善打下基础,保持公司持续的竞争力。如果将上述长远目标进行分解,进一步具体化,则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①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包括增强销售的有效性、增加新的业务机会、增加新的收费机会。②公司运营成本的削减,包括提高流程效率、提高组织机构的有效性、不做无附加价值的努力。③客户服务效率的提高,包括减少客户服务差错、改善客户沟通、发现服务机会。 证券公司营业部门、技术支持部门以及客户服务部门的最优化需要通过业务流程的整合来完成。因为三大部门中每证券公司业务流程的优化 彭明生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成都610074) 【摘要】本文基于营销视角,探讨了证券公司业务流程优化目标、内容及具体实施步骤,以使证券公司在激烈竞争中保持持续的竞争力。 【关键词】营销视角 业务流程 优化 □?86?财会月刊(理论)2007.10

3证券公司业务规范

1.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珍视和维护保荐代表人职业声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2. 证券公司应当向客户如实披露其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质、管理能力和业绩等情况,并应当充分揭示市场风险,证券公司因丧失客户资产 管理业务资格给客户带来的法律风险,以及其他投资风险。 3. 证券投资咨询是指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和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 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4.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监管,主要包括:(1)证券公司向监管机构的报告制度。(2)信息披露。(3)检查制度。 5. 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原则上按照“董事会一业务决策机构一业务执行部门一分支机构”的架构设立和运行。 6.禁止内幕交易的主要措施是严格把关措施。 7. 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损害客户合法利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8. 证券交易对象是委托合同中的标的物。 9. 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1)单一客户定向资产管理。(2)为多个客户集合资产管理。(3)客户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 10. 证券公司提供网上查询、书面查询或营业场所公示,保证客户查询经办人员和经纪人的姓名、执业证书、经纪人证书编号等。 11.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担保证券公司因向客户融资融券所产生债权的证券。 融券专用账户主要用于证券的融出和归还,不能用于证券交易。 12.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办理年检时,提交包括:年检申请报告、年度业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13. 证券经纪业务的特点表现在四个方面:业务对象的广泛性、证券经纪商的中介性、客户指令的权威性和客户资料的保密性。 14. 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应当为客户开立资金账户, 代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首次进入证券市场的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并按规定办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手续。 15. 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内部控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尽职调查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存在重大缺陷或者未得到有效执行的,中国 证监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措施。 16. 自营买卖损失准备金除用于弥补证券自营买卖损失之外,只能用于形成非股票类高流动性资产,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7. 委托人在受托人按其委托要求成交后,必须如期履行交割手续,否则即为违约。 18. 证券公司选择客户时,要求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开设普通证券账户从事交易时间连续计算满半年以上。 19. 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0. 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要求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1.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面向合格投资者推广,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不得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对外担保、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22. 证券公司从事财务顾问业务,财务主办人不少于5人。 23. 证券公司证券自营账户上持有的权益类证券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80%。 24. 证券金融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60亿元。 25.财务顾问主办人发生变化的,财务顾问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6. 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证券从业资格,其中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从业经历的人员不少于5人。 27. 证券经营机构在取得资格证前或资格证失效后从事或变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单或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3万以上30万以下。 28. 单只转融通标的证券转融券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10%时,暂停该证券的转融券业务,并向市场公布。 29. 上市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持有证券经营机构10%以上的股份时,该证券经营机构不得自营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30. 证券自营业务原始凭证以及有关业务文件、资料、账册、报表和其他必要的材料应至少妥善保管20年。 31. 证券专营机构负债总额与净资产之比不得超过10:1,证券兼营机构从事证券业务发生的负债总额与证券营运资金之比不得超过10:1。 32. 在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时,对客户进行初次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后至少每2年根据客户证券投资情况等进行一次后续 评估,并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分类结果应当以书面或电子方式记载、留存。 33. 自营业务涉及自营规模、风险限额、资产配置、业务授权方面重大决策,应集体决策并采取书面形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34. 在签订资产管理合同之前,证券公司应当了解客户的资产与收入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及投资偏好. 35. 证券公司从事自营业务,应当遵守:(1)真实、合法的资金和账户。(2)业务隔离。(3)明确授权。(4)风险监控。(5)报告制度. 36. 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应当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的名称、认购数量及持有期限等情况。 37. 客户要求柜台在打印的对账单上加盖营业部业务用章,核对客户身份,核对对账单与电脑上的时点证券余额或资金余额是否一致。 38. 财务顾问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应公平竞争,按照业务复杂程度及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与委托人商议财务顾问报酬。 39. 证券经纪业务一般由委托人、证券经纪商、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的对象四个要素构成。 40. 客户征信调查内容一般包括:客户基本资料;投资经验;诚信记录;还款能力;融资融券需求。 41. 直投子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相关的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顾问服务。 42. 客户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要在证券公司开立实名信用资金台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在存管银行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了解证券公司业务部门,这一篇就够了!

长文扫盲:了解证券公司业务部门,这一篇就够了! 一、序 自研究生毕业起,就一直在证券行业转,券商呆过,基金公司呆过,也在市场其他机构呆过,一共10年多了。所以不敢说十分了解,但是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实际情况的补充。 二、前台业务部门 任何公司,都有前中后台之分。证券公司因为接受证监会监管,因此和银行、信托、基金、期货、保险公司一样,都分比较明显的前中后台。这区分,是按接触客户的远近(或者说业务角度)来区分的。 先从前台说起,前台一般就是纯业务部门,给公司创造价值。 从传统意义来说,证券公司业务包括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咨询业务。大家可以从《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看到对这些业务资格的定义。所以早期,证券公司一般都按照业务设了单独的部门,比如经纪业务总部、投资银行部、资产管理部、证券自营部、研究所等。 (1)经纪业务 经纪业务最为广大投资者熟悉,为投资者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在公司总部一般有经纪业务总部,管着全国几十个或者几百个证券营业部,而这些证券营业部通过现场或者非现场的方式给投资者提供了股票、基金买卖的平台。证券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从中收取佣金。这块业务是证券公司较为稳定的业务来源。 为什么说较为稳定呢,在早期大约5-10年前的时候,这几乎是证券公司几乎的业务来源,有些全牌照的公司达到收入60%以上,一些小公司甚至达到收入的90%以上。但是这从交易中收取佣金,又不太稳定。因为佣金是交易量乘以佣金费率。交易量么,你打开行情软件看看就知道了,每年都不稳定,行情好的时候交易量上千亿一天也有的,交易量不好的时候甚至只有一百亿。(记住是交易量,不是指数)。此外,佣金费率和竞争关系密切。在一些竞争密集的地方,如北上广深,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方,一个城市有上百家证券营业部,所以现在佣金都降低到万3万5很正常(国家规定上限是千分之3)。但是在一些二线或者三线城市,一家城市只有几家甚至一家营业部,既然没有竞争,因此营业部佣金直接按千分之三来收也很正常。所谓各位同学,如果你或你父母炒股还收千三的佣金,没办法,谁让你在二线三线城市呢。早年证监会不批营业部新设,所以营业部牌照价值很高。后来逐渐允许A级券商全国或者区域设,以国信为首的券商杀入二线城市,几乎将原有的本地券商营业部杀的七零八落。现在证监会几乎全面放开,允许设立轻型营业部和非现场开户。未来的竞争会更加

《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25日中证协【】36号

附件1 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保障证券行业持续稳健运行,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证券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对公司经营中的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审慎评估、动态监控、及时应对及全程管理。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与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架构、可靠的信息技术系统、量化的风险指标体系、专业的人才队伍、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以及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当制定并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组织架构、授权体系、相关职责、基本程序等,并针对不同风险类型制定可操作的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应对、报告的方法和流程。证券公司应当通过评估、稽核、检查等手段保证风险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具体职责、程序及报告路径,建立与风险管理效果挂钩的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承担主要责任。 证券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全面了解并在决策中充分考虑与业务相关的各类风险,及时识别、评估、应对、报告相关风险,并承担风险管理有效性的直接责任。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授权管理体系,确保公司所有部门和分支机构在被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严禁越权从事经营活动。通过制度、流程、系统等方式,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并确保业务经营活动受到制衡和监督。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当指定或者任命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以下统称首席风险官)。首席风险官不得兼任或者分管与其职责相冲突的职务或者部门。 证券公司应对首席风险官履职提供充分保障,保障首席风险官能够充分行使履行职责所必要的知情权。首席风险官有权参加或者列席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会议,调阅相关文件资料,获取必要信息。证券公司应当保障首席风险官的独立性。公司股东、董事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直接向首席风险官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风险隐患时,应当主动、及时地向首席风险官报告。

C12003-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相关规则解读 -100分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按照《证券法》第127条的规定,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A. 5亿元 B. 2亿元 C. 1亿元 D. 0.5亿元 2. 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第19条的规定,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A. 0.5亿元 B. 5亿元 C. 1亿元 D. 2亿元 3. 按照《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甲证券公司如果要委托其他证券公司或者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以下关于甲证券公司的描述正确的是()。

A. 甲证券公司可以不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B. 甲证券公司必须具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 C. 甲证券公司必须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D. 甲证券公司必须具备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二、多项选择题 4. 按照《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的规定,以下关于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决策的描述,正确的有()。(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 A. 应采用三级体制即董事会—投资决策机构—自营业务部门 B. 董事会是自营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 C. 自营部门为自营业务的执行机构 D. 投资决策机构是自营业务投资运作的最高管理机构 5. 按照《证券法》第137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42条的规定,以下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的描述,正确的有()。(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 A.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使用实名证券自营账户 B. 证券公司的证券自营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C. 证券公司不得将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长城证券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系统管理 制度汇编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技术中心 前言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系统已成为证券业各项业务顺利运转的关键设施,因此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和防范技术风险,已成为证券业工作重心之一。 为了提高证券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有效地防范和化解技术风险,中国证监会于1998年3月颁布了证券业的第一个技术标准 《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将证券业的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工作纳入了规范发展的轨道。 如何使《规范》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技术管理制度化、日常操作规范化,是当前证券业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公司信息技术中心根据《规范》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公司计算机应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安全、实用、集中统一为原则,起草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系统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了公司有关部门与部分营业部的意见,最终形成这本《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汇编》(以下简称《制度汇编》)。 本《制度汇编》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共有18条,主要包括公司信息技术中心的工作职责、证券营业部(以下

简称营业部)电脑部的职责、以及有关营业部搬迁、扩租、电子设备购置等事项报批程序与管理办法等。二是公司信息系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共分12 章,主要包括计算机应用项目立项和审批程序、应用软件开发管理、计算机设备购置和使用管理、网络管理、机房管理、计算机设备报废管理、耗材管理、防病毒管理、技术文档管理以及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等; 三是营业部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共分? 章,比较详细地制定了营业部电脑部工作职责、人员管理、岗位设置、安全及风险防范、软硬件设备管理、数据管理、资料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本《制度汇编》由公司信息技术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本《制度汇编》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信息技术中心。 本《制度汇编》属公司内部资料,应妥善保管、注意保密。

证券公司业务规范

在追究证券经纪业务法律责任方面,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制定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证券经纪业务可分为柜台代理买卖和证券交易所代理买卖两种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的指令具有权威性 证券经营机构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证券经纪商与客户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 证券经纪商要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委托事务,这是证券经纪商对委托人的首要义务 证券公司经营经纪业务的,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客户回访应当留痕,相关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3年。 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客户投诉书面或者电子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证券公司代理开立证券账户,应当妥善保管相关开户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20年 证券公司应当统一组织回访客户,对新开户客户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回访,对原有客户的回访比例应当不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不含休眠账户及中止交易账户客户)的10%。 证券营业部的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是防范技术风险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 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的且该违规人员至少2年内不得转任其他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同等职务及以上管理人员。

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当每3年至少强制离岗一次,强制离岗时间应当连续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非交易过户对于赠与情形,目前仅受理经省级(含)以上民政部门或作为受赠方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向基金会捐赠涉及的过户登记申请 客户开立资金账户时,必须签署《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风险揭示书》《买者自负承诺函》(均一式两份),以及《客户资金存管合同》(一式三份)等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审核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变更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更改相应注册资料 证券存管,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接受证券公司委托,集中保管证券公司的客户证券和自有证券,并提供代收红利等权益维护服务的行为 投资者向证券经纪商下达买进或卖出证券的指令,称为委托。 同一证券公司在同时接受两个以上委托人就相同种类,相同数量的证券按相同价格分别作委托买入和委托卖出时,必须分别进场申报竞价成交完成交易,不得自行对冲。 某证券公司在其经纪业务从业人员执业前,会进行专业知识、业务规则、法律法规和执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结束时对其进行测试,这样可以防范的风险有合规风险和管理风险 在证券经纪业务中,证券经纪商接受客户证券交易的委托后,应按时间优先、客户优先的原则进行申报竞价。 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是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两种基本业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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