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选调生考试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合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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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市普法知识考试题库(含答案)

2024年重庆市普法知识考试题库(含答案)

2024年重庆市普法知识考试题库(含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消费者王女士在某商场促销活动中购买了一台三开门冰箱,可运用两个月后,冰箱内壁便出现了裂痕。

在与商场协商不下的状况下,向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关于冰箱有无出现质量问题的举证该由哪方担当?______A.消费者协会B.商场C.王女士2.依据现行宪法,批准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生效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自治区人大常委3.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差旅人员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帮助支配的,其住宿费、餐费的担当者是______。

A.由接待单位支出B.由差旅人员按标准交纳C.由差旅人员所在单位开具介绍函可免费住宿、就餐D.由差旅人员所在单位和接待单位共同担当4.在国内,公众聚集场所的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A.至少每两年B.至少每年C.至少每半年5.新《消法》第29条对以下哪项内容进行了明确。

______A.明确个人信息爱护B.明确企业信息爱护C.明确政府信息爱护6.《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条例》提出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并将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下列不属于接待清单应当反映的内容是______。

A.接待对象B.公务活动C.接待费用D.额外开支7.现行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扰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A.提出指责的权利B.提出申诉的权利C.取得赔偿的权利D.要求赐予刑事惩罚的权利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A.遗嘱执行人B.财产管理人C.财产代管人9.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标准或者()标准。

A.国家;行业B.国际;行业C.国家;企业1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平安法》,特种设备平安工作应当坚持_______、综合治理的原则。

公务员选调生事业编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公务员选调生事业编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部分法律是公务员考试公基科目的重点,而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又是法律的重点,从历年真题来看,这部分内容比较固定,属于每年必考内容,每年有5-10分的内容,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特别是案例分析,几乎是每年都在行政法部分出题。

行政法所涉及范围概括起来说,就是始终是“两个人一件事情”。

两个人即行政主体(官)、行政相对人(民)。

一件事,就是官和民之间发生的事,也就是,“官”对“民”作出行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民”对“官”要求复议;“民”对“官”提起诉讼;“民”对“官”要求赔偿。

专题一行政组织一、行政主体资格1、行政组织的概念行政组织包括两个:第一个是行政机关,第二是行政机构。

行政机关是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组建的,能够独立行使行政权的机关。

行政机构又称内部机构,行政机关中不对外行使职权的部分。

只能够在内部行使职权。

内部机构行使内部职权,不能行使外部职权。

特殊情况例外,行政机构得到了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时候,变成了被授权组织,此时可以对外。

2、行政主体行政主体的标准有三个:名、权、责。

二、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的组成可分为六类:(一)组成部门国务院组成部门是履行国务院行政管理工作的核心机构。

组成部门都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特别要关注一下大部制改革的相关内容。

国务院机构改革情况一览表调整后的部委名称合并或包含的原部委新增下级机构隶属关系调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委(部制不变)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信息化部管理交通运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劳动和社会国家公务员外交部、国防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审计署。

2021年《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2021年《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2021年《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下面题目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题内括号内,每题0.8分,共32分)1.把可直接感知的某种具体实物看做是世界的本源,这种观点属于( A )。

A.朴素唯物主义B.形而上学唯物主义C.辩证唯物主义D.庸俗唯物主义2.事物内部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运动,从表现形式上看( C )。

A.是事物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过程B.是新事物战胜旧事物的过程C.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D.是不断周而复3.个体经济在性质上不同于私营经济,是因为( C )。

A.投资规模小B.经营方式单一C.主要依靠自己劳动和经营D.不是法人企业4.《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 B )。

A.5日B.10 日C.15日D.20 日5.“离开了心中观念的前后相承.时问是不能存在的”观点属于( B )。

A.客观唯心主义的时空观B.主观唯心主义的时空观C.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时空观D.辩证唯物主义的时空观6.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不包括( D )。

A.政治监督B.法律监督C.对行政立法.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D.市场监督7.在我国,( D )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途径.A.切实加强党的领导B.确保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C.走共同富裕之路D.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8.要约和承诺是( D )要经过的两个主要步骤.A.申请专利B.注册商标C.履行债务D.订立合同9.( A )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A.改革开放B.市场经济C.和谐发展D.科技创新10.从个人和社会统一的观点出发,人的自我价值在于通过自己的活动( D )。

A.满足个人对物质财富和社会地位的需要B.实现不受社会制约的自由选择C.摆脱社会的限制使人自由成为目的D.满足社会和自我的多方面需要1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政企分开的措施是( C )A.政府部门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B.取消政府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人.物的控制C.加强对企业投资的审批D.对国有重点企业试行稽查特派员制度12. 《行政处罚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将( B )A.免予处罚B.不予处罚C.从轻处罚D.减轻处罚13. 邓小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把“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联系起来表述,更鲜明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的开放性,体现它的( D )的统一性.A.科学性.理论性和实践性B.科学性.理论性和革命性C.理论性.实践性和革命性D.实践性.科学性和革命性14. 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周期性的物质基础是( B )。

2024年度重庆市普法知识题库(含答案)

2024年度重庆市普法知识题库(含答案)

2024年度重庆市普法知识题库(含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依据现行宪法和法律,我国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是()A.双重领导体制B.平行领导体制C.审检合署体制D.垂直领导体制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从什么时候起先施行的?()A.2014年2月26日B.2014年4月25日C.2014年7月1日D.2014年10月1日3.按新《消费者权益爱护法》规定在保修期内______次修理仍不能正常运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A.一次B.二次C.三次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由()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确定B.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C.国务院审批D.民政部批准5.被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A.《人权宣言》B.《权利请愿书》C.《世界人权宣言》D.《独立宣言》6.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A.行政人员B.主要负责人C.后勤人员7.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个等级A.10B.8C.6D.4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下列关于劳动的说法,错误的是()。

A.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B.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C.劳动者是否应当休息,完全听用人单位的9.下列哪些变更不属于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A.数量B.质量C.履行期限D.承诺对要约附加了某些要求,如要求要约人提供交易商品的质量保证书10.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条例》规定,党政机关的经费的运用和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哪一条原则______。

A.按单位实际须要随用随支B.不得高于上一年的支出经费C.先支出,再审核D.先预算,后支出11.下列法律规范中哪种效力最高?()A.政治规则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法律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平安法》,特种设备平安工作应当坚持_______、综合治理的原则。

2024年重庆市普法知识应知应会题库(含答案)

2024年重庆市普法知识应知应会题库(含答案)

2024年重庆市普法知识应知应会题库(含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依据现行宪法和法律,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可以行使的权力是()A.选举同级人民法院院长B.监督同级人民政府C.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D.制定地方性法规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个等级A.10B.8C.6D.4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条例》提出,改革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实行以下哪种方式处理______。

A.移交给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运用B.实行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C.移交给所处企事业单位运用D.上交给上级机关运用4.下列有关电动车停放、充电的说法,错误的是()。

A.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停放和充电B.严禁在安全出口充电C.可以在安全出口停放5.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以下必须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是()。

A.电子设备制造企业B.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C.食品加工企业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平安法》的规定,负责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_______,普及特种设备平安学问,增加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平安意识。

A.特种设备平安宣扬教化B.法律法规教化C.平安生产教化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A.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B.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C.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D.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8.依据新《消费者权益爱护法》经营者违反规定,应当担当______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

A.刑事B.赔偿C.民事D.民事赔偿9.某长途货运公司注册地在某省甲市乙县,其驾驶员武某驾驶大型拖挂车行驶至临省丙市丁县境内时,因武某长时间疲劳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依法负责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是()。

(删减版)2021重庆法检《法基》真题及解析

(删减版)2021重庆法检《法基》真题及解析

2021年重庆法院、检察院招录考试《法基》真题及答案说明:试题来源于考生回忆和网络搜集整理!下载“金标尺公考APP”,在线估分及查看完整版试题解析一、判断(下列命题正确的在答题卡上涂A,错误的涂B,涂全A或全B不给分。

每小题1分、共30分。

)1、我国现行******至今已修改了******次。

【金标尺答案】A。

现行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5次解析。

故本题说法正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

【金标尺答案】A。

本题考查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行使相关权力。

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提出,并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由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对本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一)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的;(二)出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本法的严重情况的;(三)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的。

故本题说法正确。

3、在我国,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但是犯罪分子除外。

【金标尺答案】B。

本题考查选举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外。

故本题说法错误。

4、有民事行为能力******该人被宣告死亡而无效。

【金标尺答案】A。

本题考查宣告死亡。

《民法典》第四十九条规定: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故本题说法正确。

(完整版)公共基础知识易错知识点汇总公基易错知识点.

(完整版)公共基础知识易错知识点汇总公基易错知识点.

公共基础知识易错知识点汇总公基易错知识点(判断题常考1、行政责任能力:不满期14周岁———————不予以行政处罚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从轻或减轻2、民事责任能力: 满18周岁、(16到18,以自己劳动为生活来源——完全民事责任10到18——限制不到10——无民事责任3、刑事责任能力: 16周岁——完全14-16犯故意杀人等,应贡刑事责任——限制不到14——无到14不到18,应从轻或减轻4、复议机关应该在收到复议申请后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5、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6、行政领导者决策能力的强弱和决策艺术的高低主要体现在非程序性决策上。

7、“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这句话主要体现的辩证法原理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8、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主要是使市场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9、行政机关对自己制定的法律的解释是立法解释。

10、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关系表现为二者互为条件、相互依赖。

11、已生效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原行政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

12、在当代中国,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13、以汇票、支票等依法可以质押的权利出质作为债权担保的质押方式是权利质押。

14、“历史只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表明:人们自己创造历史。

15、时代精神的核心是改革创新。

16、人工智能的出现表明了意识活动与其他物质运动形式的同一性。

17、私有制、阶级、国家的出现是因为生产力的发展。

1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基本的支柱是企业。

19、市场经济的三大支柱是: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

20、奴隶社会的生产关系是由当时的生产力状况决定的。

21、首先考虑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这始终关系党的执政的全局。

22、“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

23、“一国两制”的构想最早始于台湾问题。

24、主张“世界除了运动着的物质之外,什么都没有”的观点,属于:主张世界统一于物质的辩证唯物主义。

2024年度重庆市普法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

2024年度重庆市普法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

2024年度重庆市普法知识考试题库及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由()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确定B.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C.国务院审批D.民政部批准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A.五千元以下B.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C.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3.依据现行宪法,国务院总理人选的提名权属于()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B.全国人大常委会C.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4.以下关于人民陪审员的说法,错误的是()A.担当人民陪审员应当年满23周岁B.人民陪审员不得担当审判长C.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当人民陪审员D.人民陪审员没有任期限制5.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生产者实施召回,应当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规定制定召回安排,并报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________。

A.审查B.批准C.备案6.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条例》对公务用车的规定,下列车辆应当取消的是______。

A.一般公务用车B.执法执勤车辆C.机要通信车辆D.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车辆7.依法严格审查批准党政机关公务支出预算,监督预算执行状况的机构是_____。

A.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B.发展和改革部门C.人民政协D.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8.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条例》规定,接待单位在公务接待中,可以______。

A.免费支配接待对象食宿B.向接待对象收取餐费C.将接待费用于举办培训D.将接待费用于举办会议9.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个等级A.10B.8C.6D.410.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主体是________。

A.政府主管部门B.汽车产品生产者C.汽车产品销售者11.现行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A.基层政权机关B.基层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C.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D.基层事业单位1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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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21年重庆选调生考试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合集
《民法典》新修亮点之居住权:
2020年5月28日15时08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通过。

《民法典》的通过,意味着在2021年1月1日其正式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同时废止。

同时,在今后的选调生考试中,《民法典》也将变为考试热点,那么今天,小编就将《民法典》中较为热点的话题“居住权”进行基础梳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进行新考点的学习。

一、概念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

1.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或遗嘱的方式设立。

2.居住权人只能占有、使用该住宅,不享有对房屋的所有权。

3.居住权是用益物权中的一种。

二、设立
(一)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日常生活中,房产纠纷一直是一个热点话题。

由于房屋所涉及到的经济价值较大,为了尽可能避免纠纷发生时“有理说不清”的情况,因此规定书面合同的内容。

(二)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的设立,不仅能使老人“老有所居”,同时也可以令老人“老有所养”。

如何理解“老有所居”和“老有所养”呢。

比如:张三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甲银行,但是约定为张三在该房屋上设立居住权一直到其去世,在此期间,甲银行每月须支付给张三6000元的生活费,直至张三去世后,该房屋所有权就由甲银行取得。

(三)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可以设立在房屋之上,但如果在设立居住权之后,房屋发生了买卖,那如何保障居住权的实现呢?为了保护居住权的实现,《民法典》规定,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经过登记,居住权人在书面合同的保障之下,又披上一身铠甲,为自己的权利“正名”。

比如,张三在自己的房屋上为李四设立了居住权,让李
四在该房屋中无偿居住15年,之后,张三将房屋卖于第三人王二,那么问题来了:王二是否能要求居住权人李四搬离房屋?答案当然是不能!李四的居住权经过登记,不仅证明了自己有权居住,同时,第三人王二在购买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也会明确知道该房屋有居住权人。

如此,无论是对哪一方权利人,都将更有力的保护其权利。

三、人身专属性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是居住权人专属的一项权利,一般情况下,该权利不得转予他人。

比如,张三在自己的房屋上为李四设立20年的居住权,李四不可以将自己享有的居住权转送给王二,也不可以将居住权作为遗产的一部分,在其死后由其继承人居住。

但是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可以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起居住,这是民法中公序良俗原则的体现。

四、消灭
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经过对居住权概念、设立、消灭等内容的讲解,相信各位同学已经基本掌握了该知识点,希望在遇到此知识点的题目时,大家可以迎刃而解。

【篇二】2021年重庆选调生考试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合集
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离不开强制措施保障。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强制措施起到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保全相关证据,排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侦查活动的干扰,预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犯罪或可能给被害人、证人带来的威胁,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使犯罪的人受到惩罚,保障无罪的人不受追诉等作用,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中侧重对于是否适用的简单考察,借以此篇梳理相关知识点。

一、概念
刑事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二、分类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二)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在罪轻或者病孕乳的情况下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的情况下适用的。

(三)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四)拘留: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可以先行拘留。

(五)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区别
(一)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区别
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在适用条件、是否可以申请、执行地点、应遵守的规定、折抵刑期等方面是不同的。

第一,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国家安全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第二,监视居住释义及立法意义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予以监视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它在整个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中发挥着承上居下的作用,对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减少羁押,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拘留与逮捕的区别
第一,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同:1.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

2.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第二,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

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三,羁押的期限不同。

拘留的羁押期限,通常为10日,最多为14日;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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