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与保险公司全面业务合作协议
银企合作意向协议书通用范本5篇

银企合作意向协议书通用范本5篇篇1甲方(银行):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企业):__________有限公司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的兴趣和愿望,为进一步推动双方在金融领域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银企合作意向协议:一、合作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金融领域与企业间的合作日益紧密。
甲乙双方均认识到加强合作对于促进双方发展、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性。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愿意共同探索和实施金融领域的合作模式,以实现共同发展。
二、合作目的1. 加强银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推动双方业务发展。
2. 提升甲方的金融服务水平,满足乙方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3. 建立长期稳定的银企合作关系,共同抵御市场风险。
三、合作内容1. 信贷业务合作: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全面的信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等。
乙方将优先选择甲方作为其主要融资伙伴。
2. 结算业务合作:甲乙双方将加强结算业务合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便捷、安全的结算服务,支持多种支付方式。
3. 金融市场合作:双方将在金融市场信息交流与共享、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探索金融市场的机遇与挑战。
4. 风险管理合作:双方将共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风险管理培训与支持,协助乙方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5. 其他业务合作:双方可在其他业务领域(如信用卡业务、理财业务、国际业务等)开展合作,共同拓展业务空间。
四、合作模式1. 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合作事宜的对接与落实。
2. 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合作进展及问题。
3. 双方将根据实际合作项目签订具体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细节。
五、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涉及合作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合作相关信息。
银行与保险合作协议书模板

银行与保险合作协议书模板甲方(银行):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为了推动双方的业务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全面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合作内容:甲方同意向其客户推广乙方的保险产品,并提供相关的销售支持。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适合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并协助甲方进行产品培训和销售支持。
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建立保险兼业代理关系,甲方代理销售乙方的保险产品。
乙方委托甲方通过代收、代扣、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方式代理收取保险费及相关费用。
费用及支付: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格式,向乙方提供代为收取保险费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及时与乙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权利和义务:甲方负责代理销售乙方的保险产品,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宣传和推广。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保险产品的相关资料和培训,并协助甲方进行销售支持。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争议解决:双方若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协议执行中如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能变更或终止。
协议的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双方若不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本协议期限自动展期一年,展期以一次为限,展期条件同上。
保险公司银行战略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共同开展营销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扩大双方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3.客户资源共享
甲乙双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共享客户资源,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4.技术创新与合作
甲乙双方在金融科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同推动业务创新与发展。
5.培训与交流
甲乙双方定期举办培训、座谈等活动,分享业务经验、管理心得和市场动态,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六、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如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的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实现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提高双方经济效益。
三、合作内容
1.业务合作
(1)保险业务:甲方为乙方提供保险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等,乙方优先推荐甲方产品给客户;
(2)银行业务:乙方为甲方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贷款、结算、投资银行等业务,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金融服务提供商。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自动续签。
五、合作保障
1.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合作事项的顺利推进;
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甲方:XX银行住所地: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XX保险公司住所地: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一家合法成立的银行,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代理保险业务等;乙方为一家合法成立的保险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等。
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从而全面提升双方的品牌价值,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现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范围1. 在本合作协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和费率条件下,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向乙方投保各类保险产品。
2. 乙方将利用自身资源特点,在承保的所有保险客户出险后积极引导和推荐客户至甲方办理相关业务,并在流程和环节上尽可能予以便利。
3. 甲方和乙方应本着互利互惠合作精神,在尽可能的场合及宣传上争取为对方扩大品牌知名度。
甲乙双方均应派出专门客服经理专线联系,保持随时沟通,积极解决问题,促进双方合作顺利。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将在承保和理赔流程中为甲方做好品牌推广与客户推荐工作,以确保甲方承保车辆入厂维修量的增加。
2. 乙方利用自身的经营特点,对甲方的企业形象、维修及服务质量、特色服务项目等情况协助做好宣传、介绍。
3. 甲方应积极向乙方投保各类保险产品,并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4. 甲方在办理保险业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双方的协议。
三、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合作期满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四、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的约定,导致合作不能正常进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双方应共同努力,积极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因误解、沟通不畅等原因导致合作关系恶化。
五、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作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银行与众安保险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甲方:XX银行乙方: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保险”)鉴于甲方作为一家在中国大陆地区经营广泛的银行,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和丰富的金融服务经验;乙方作为一家专业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拥有先进的保险科技和丰富的保险产品线。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目标双方希望通过建立长期、稳定、全面的合作关系,共同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保险服务,提升客户体验,实现业务互补和共同发展。
二、合作内容1. 甲方作为众安保险的代理人,代理销售众安保险的保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车险、人寿保险、意外险、健康险等。
2. 甲方为众安保险提供客户资源,协助众安保险拓展业务。
甲方应在客户服务、业务推广等环节向客户推荐众安保险的保险产品,为众安保险提供必要的业务支持。
3. 众安保险为甲方提供保险产品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甲方业务人员熟悉保险产品和相关业务流程。
4. 双方共同推广金融保险服务,开展联合营销活动,提升双方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5. 双方在业务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其他领域的合作可能性,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三、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除非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约。
四、合作原则1. 平等自愿:双方在合作中应保持平等地位,自愿参与,不得强迫或限制对方。
2. 诚实守信:双方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损害对方利益。
3. 互利共赢:双方应共同努力,实现业务互补和共同发展,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
4. 合规经营: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规经营,确保业务合规性。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合作无法进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本协议,如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银保合作协议

银保合作协议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实现互利共赢。
二、合作范围。
1. 产品合作,双方将在产品设计、推广和销售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银行保险产品。
2. 营销合作,双方将共同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提升银行保险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量。
3. 客户服务合作,双方将共同提升客户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金融保险服务。
4. 风险管理合作,双方将共同加强风险管理,确保银行保险业务的稳健发展。
三、合作机制。
1. 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明确合作范围、责任分工、利益分配等内容。
2. 成立工作组,双方将成立联合工作组,负责具体合作事项的协调与推进。
3. 定期沟通,双方将定期召开合作会议,及时沟通合作进展情况,共同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合作机制。
1. 保持信息共享,双方将保持信息共享,及时交流市场动态、客户需求和产品创新等信息。
2. 共同营销推广,双方将共同策划营销推广活动,提升银行保险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 客户服务协同,双方将协同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共同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金融保险服务。
4. 风险防控合作,双方将加强风险防控合作,共同应对市场风险和业务风险。
五、合作成果。
1. 产品创新,双方将共同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银行保险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金融保险需求。
2. 销售增长,双方将通过合作,提升银行保险产品的销售量,实现销售增长目标。
3. 客户满意度提升,双方将共同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4. 风险控制,双方将共同加强风险管理,确保银行保险业务的稳健发展。
六、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2. 本协议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以上为银保合作协议内容,希望双方能够共同遵守,开拓市场,共创辉煌。
银行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银行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银行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银行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银行与保险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甲方:银行乙方:保险公司为了推动双方的业务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全面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业务合作原则甲乙双方自愿选择对方作为合作伙伴,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1.甲乙双方相互支持为对方业务发展提供相应资源和优质服务,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深入探讨有关业务合作形式及具体合作内容。
2.双方在《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并各自下发分支机构执行。
甲方授权其分行及直属分支机构,乙方授权其分/支公司就本协议所指合作范围进行具体内容洽谈。
双方分支机构在具体推进业务合作时,均应根据本协议条款和合作计划的有关约定,在本协议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签订具体的实施协议,推进全面业务合作的深入发展。
3.双方要强化分支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完善双方员工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共同加强对银行、保险业务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双方银保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及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银行、保险业务的长远、健康、稳健发展。
第二条业务合作范围1.保险业务合作;2.银行存款业务;3.投资理财业务;4.融资业务;5.银行卡业务;6.电子商务;7.经双方确认的其他方面合作。
第三条银行保险合作关系的管理为确保双方合作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协调各自内部相关部门对双方的全方位合作进行规范和管理,定期沟通业务合作情况、交流相关信息。
xx地区银保代理业务由乙方xx中心支公司负责落实,其它地区银保代理业务由乙方对应分/支公司负责对接落地。
具体的银保合作业务将由甲乙双方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另行专门签署针对具体业务的专项合作协议,以具体合作协议为准。
第四条履约保证保险业务针对甲方正在推进的农村金融服务、艺术品金融服务、小微金融服务、创业金融服务等金融创新方面的风控需求,乙方积极推进履约保证保险服务创新,推出适合金融市场拓展和银行避险需求的创新履约保证保险产品。
银担全面合作协议

苍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全面合作协议书协议编号:年字第号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苍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定代表人:董永礼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东段6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担保对象担保对象应依法成立、须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及其他相关政策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信贷政策,在乙方系统内网点开立结算账户,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二条担保范围(一)业务品种1.贷款担保;2.票据承兑担保;3.其他融资性担保。
(二)担保的范围以《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主债务履行完毕或甲方代偿后,担保责任立即解除。
第三条担保方式甲方提供的担保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甲方承诺放弃对担保债务的抗辩权。
甲方的担保范围为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农村信用社的全部债权余额,包括本金、利息(含复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担保责任(一)担保责任的分担甲方与乙方实行担保责任风险损失分担,并在《保证合同》上进行约定。
如果甲方与乙方在单笔业务签订的《保证合同》上,未就担保责任风险损失分担进行约定的,由乙方承担债权(包括本息)损失的 / %的责任,甲方承担债权(包括本息)损失的100%的责任。
(二)担保责任的履行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者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债务人(即被保证人,下同)未按时足额履行,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甲方须在接到乙方履行保证担保责任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主动代为清偿。
否则,乙方将暂停与甲方的业务合作,并有权划收甲方及其下属公司在乙方系统内开立的所有账户中的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的款项首先用于代为清偿债务。
划收资金后,甲方应在10天内补足资本金和担保保证金缺口部分,若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补足,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乙方划收甲方及其下属公司账户资金后仍不能足以清偿应代偿债务的,有权采取其他措施保全信贷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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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与保险公司全面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乙方:公司
负责人:
地址:
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确山县范围内建立全面业务合作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合作范围
1、资金结算
2、银行存款业务
3、保费代收代付业务
4、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5、基金业务
6、电子商务
7、银行卡及其他业务
8、经双方确认的其他方面合作
第二条甲乙双方可就上述合作内容进行具体洽谈,并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签署专项业务合作协议。
第三条资金网络结算
1、甲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甲方有关规定及管理办法,为乙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提供优质、快捷、安全的结算服务。
2、乙方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应在甲方所属分支机构开设账户,其保险费收入、相关费用应通过甲方进行结算和管理。
3、甲方根据乙方资金运动特点,利用甲方网点、系统平台、结算产品、网络通信和人才的优势,为乙方提供现金管理服务。
第四条银行存款业务
1、在同等条件下,乙方的资金优先存放于甲方,甲方就此提供优质服务。
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及其分支机构优先在甲方分支机构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及其他银行结算账户,并办理资金结算业务;甲方按照《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做好支付结算服务。
第五条保费代收代付业务
(一)代理收取保险费
1.乙方委托甲方通过网上银行、代收代付系统、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代理收取保险费、保险费逾期利息及相关费用。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代为收取保险费的实务流程、业务单证和相关数据资料,并做好相应的签收管理工作;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格式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代为收取保险费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及时与乙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3.甲方分支机构应按照乙方要求,按双方约定的期限,将代理收取的保险费及相关费用划入乙方开设在甲方的指定账户。
(二)代理支付保险金
1.乙方委托甲方通过柜面支付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满期保险金、保险理赔金等支出。
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代付保险金的实务流程、票据单证和相关数据资料。
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向乙方反馈代理支付保险金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及时与乙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第六条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一)合作产品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代理推销乙方保险产品,包括但不限定于企业财产险、个人财产险、抵押物财产保险、履约保证保险、意外险、交强险、短期健康险等产品。
(二)重点合作领域
1、个人信贷资产保险。
围绕个人消费信贷客户,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按揭下的住房财产险、汽车消费贷款项下的车险等业务。
2、企业抵押资产保险。
企业在办理抵押贷款保险业务时,乙方根据被保险人的情况及时制定出承保条件和费率,并在保险单中列明甲方为保险金第一受益人。
3、柜面保险业务。
甲方可在其柜面代理销售经乙方确认的理财型财产保险产品、交强险、意外险等适合柜面销售的保险产品。
4、重大信贷项目保险业务。
甲方可就重大信贷项目的保险安排与乙方开展对口合作,有效分散信贷经营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三)甲方为乙方代理的保险产品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存续期内的保险产品,同时是乙方总部授权范围内的保险产品。
第七条代理业务收费
1、甲方代理乙方收取保险费和支付保险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
支付的标准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协商确定。
2、甲方代理销售乙方的保险产品,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协商确定。
第八条基金业务
在以甲方为主代理销售开放式基金时,在确保双方利益和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选择甲方代销的基金品种。
第九条电子商务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银行、保险业务在电子商务方面应用的研究,合作开发有关项目。
2、在条件成熟时,甲方可通过网上银行代理乙方办理网上保险业务,并通过网上银行为乙方宣传保险业务。
3、网上其它合作。
第十条银行卡业务及其他业务
1、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乙方客户和代理人员办理甲方相关银行卡产品,并通过信用卡或借记卡开展代收、代付保险费业务。
2、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开发针对双方客户共同需求的银行卡保险合作业务
及产品,提高客户的忠诚度。
3、乙方借助其营销力量,积极向其优质客户和内部员工推荐甲方的银行卡产品
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选择甲方办理代发工资业务。
第十一条其它项目的合作
甲乙双方指定有关人员共同成立银保大项目合作小组,共同进行市场拓展。
第十二条业务交流和培训
甲乙双方加强业务交流,建立定期的数据交换和信息沟通渠道,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双向培训。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商业机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在具体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内双方不得擅自更改或终止本协议。
协议期满前,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
协议履行中如需要变更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同时,为细化合作内容,双方在本协议基础上达成的《保险兼业代理协议》(附件一)和《保险兼业代理产品协议》(附件二),对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