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是指企业在制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时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重点是针对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流程,以便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着重于加强内部控制,保障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一、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意见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是指企业在进行内部控制时所采用的管理方法和措施。
企业应该始终关注自身的经营状况,缺陷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及其完整性,以及其所依托的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
为此,企业应该对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管理。
1. 确定内部控制系统的目标和要求:企业应该在内部控制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明确其目标和要求,进一步确保企业能够全面有效地分析其经营状况和流程的偏差,并及时纠正。
2. 保障管理流程完整性:企业应该着重考虑其所有管理流程的完整性,在内部控制系统的运作中,视其为重点考虑。
3. 确定业务流程标准:企业应该为自己的业务流程制定标准,并确保这些标准得到落实。
4. 增强责任清晰度:企业应该对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明确的责任划分,并通过予以奖励和处罚来确保这些责任得到遵从。
5. 加强内部检验机制:企业应该通过定期检查和内部审核的措施来加强对内部控制系统的监督,确保各项标准有力得得贯彻执行。
二、企业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指引是企业内部控制运作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具体规范和规则,其目的在于确保企业能够按照内部控制规范性要求进行行业的运作。
企业应该在制定内部控制指引时,充分考虑其内部控制系统的特点和业务需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落实。
1. 确定目标和职责:企业应该明确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和职责,并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运作计划,确保实现其内部控制要求。
2. 强化流程控制:企业应该对所有的流程控制和应用控制实施进行深入的分析,从而加强对其流程的全面、完整、正确性的监督,确保对其所有流程遵照相应标准的操作。
3. 增加审计监督力度:考虑到内部控制自我检查和消耗的不可避免性,企业应该通过加强内部审计的监督,提升内部控制的可靠性。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pdf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pdf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是一份重要的文件,指引企业如何做好
内部控制审计。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通
过审计能够及时发现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调整管理措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需要专业的审计师,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和
专业知识,能够从不同方面去审计企业的内部控制。
一般而言,企业
内部控制审计主要包括:资产保护控制审计、会计核算控制审计、运
营效率控制审计、财务报表控制审计等方面。
在进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明确审计目的,建立审计框架,确定审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其次,根据企业业务流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和选择审计的范
围和内容。
再次,需根据审计目的,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进一步了
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实施、效果情况,确定可能存在的风险。
最后,根据收集的审计数据和得出的结论,制定有效的整改意见
和建议,为改进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参考。
虽然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是企业管理重要的一项工作,但由于审计
工作量较大,所以需要企业制定合适的审计计划,确保有序、高效地
进行审计工作。
此外,还需要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企业的合规化和风险可控化,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总之,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对于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运营结构,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达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具有重要的实际应用价值。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政策解读与操作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政策解读与操作指引》一、引言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政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企业内部控制是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和资产安全的重要手段,而审计政策则是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作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并提供操作指引,以帮助读者全面理解和应用该政策。
二、企业内部控制的概念和重要性1. 企业内部控制的概念和定义企业内部控制是指企业管理层为实现经营目标,保障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而建立和持续运作的一系列机制和制度。
它涵盖了企业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方面,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和保障。
2. 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良好的内部控制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它可以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增强企业的可持续竞争优势。
良好的内部控制也是企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合规性,为各方利益相关者提供保障。
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政策的意义和内容1.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政策的意义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政策是为了保障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运作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和监督的制度和规范。
它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加以改进和完善,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2.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政策的内容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政策通常包括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和原则、审计程序和方法、审计报告的编制和提交、审计结果的跟进和整改等内容。
它要求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审计和评价,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能够有效应对各类风险和挑战。
四、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政策的操作指引1. 制定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政策企业应当制定明确的内部控制审计政策,明确审计的范围、目标、程序和方法,以及责任人和时间安排等内容。
审计政策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特点和实际情况,确保符合企业的经营需求和管理要求。
2. 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在审计政策的指导下,企业应当组织内部或外部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系统的审计和评价。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及相关执业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第三条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为发表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提供合理保证。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下称“整合审计”)。
在整合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以同时实现下列目标:(一)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意见。
(二)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控制风险的评估结果。
第二章计划审计工作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恰当地计划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配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项目组,并对助理人员进行适当的督导。
第七条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下列事项对内部控制、财务报表以及审计工作的影响:(一)与企业相关的风险。
(二)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概况。
(三)企业组织结构、经营特点和资本结构等相关重要事项。
(四)企业内部控制最近发生变化的程度。
(五)与企业沟通过的内部控制缺陷。
(六)重要性、风险等与确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相关的因素。
(七)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初步判断。
(八)可获取的、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相关的证据的类型和范围。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附件: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下简称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提高执业质量,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在整合审计框架下,制定本意见。
一、关于签订业务约定书只有当内部控制审计的前提条件得到满足,并且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时,会计师事务所才能接受或保持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一)内部控制审计的前提条件在确定内部控制审计的前提条件是否得到满足时,注册会计师应当:(1)确定被审计单位采用的内部控制标准是否适当;(2)就被审计单位认可并理解其责任与治理层和管理层达成一致意见。
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包括:(1)按照适用的内部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2)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允许注册会计师接触与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的所有信息(如记录、文件和其他事项),允许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等。
(二)签订单独的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如果决定接受或保持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单独的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
业务约定书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和范围;(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3)被审计单位的责任;(4)指出被审计单位采用的内部控制标准;(5)提及注册会计师拟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以及对在特定情况下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可能不同于预期形式和内容的说明;(6)审计收费。
二、关于计划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应当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的思路,恰当地计划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制订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一)总体审计策略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总体审计策略中体现下列内容:(1)确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特征,以界定审计范围。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4.5.2获取管理层声明
注册会计师需要取得经企业认可的书面声明:
董事会认可其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 企业已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自我评价,并说明 评价时采用的标准以及得出的结论; 企业没有利用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其结果 作为自我评价的基础; 企业已向注册会计师披露识别出的内部控制所有缺 陷,并单独披露其中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4.2.2重视风险评估
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以风险 评估为基础,确定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 认定,选择拟测试的控制,以及确定针对所 选定控制所需收集的证据。 注册会计师应当更多地关注高风险领域,而 没有必要测试那些即使有缺陷、也不可能导 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控制。
4.2.3利用其他人员的工作
控制缺陷导致账户余额或列报错报的可能性; 因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导致潜在错报的金额大小。
评价控制缺陷时,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财务报表审 计中确定的重要性水平,支持对财务报告控制缺陷 重要性的评价。注册会计师需要运用职业判断,考 虑并衡量定量和5.1形成审计意见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 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 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具体就是内部控制 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 引起企业财务报告监督人员关注的一个或多个 控制缺陷的组合。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 其他缺陷。
注册会计师需要评价其注意到的各项控制缺陷 的严重程度,以确定这些缺陷单独或组合起来, 是否构成重大缺陷。可能表明企业的内部控制 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
4.1.2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 我国要求,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企业必须对本企业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 告,同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企业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应当提示投资者、债权人和 其他利益相关者关注。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及相关执业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截至特定日期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
本指引中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主要是企业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资产安全而设计和执行的内部控制。
用以合理保证资产安全的内部控制,可能涉及合理保证经营效率和效果、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的内部控制。
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或财务报表审计中实施的程序并不是企业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在企业治理层的监督下,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内部控制审计不能减轻企业管理层的责任。
第四条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资产安全提供合理保证。
如果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应被认定为无效。
即使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内部控制也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应当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为截至特定日期内部控制是否不存在重大缺陷提供合理保证,并作为支持审计意见的基础。
第二章整合审计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以下简称整合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不同。
注册会计师应当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同时实现两者的目标。
第七条在整合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计划和实施对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的测试,以同时实现下列目标:(一)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意见;(二)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内部控制的风险评估结果。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财会[2010]11号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财会[2010]11号附件32010年05月05日星期三下午 04: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及相关执业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用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第三条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为发布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提供合理保证。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以下简称整合审计)。
在整合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以同时实现下列目标:(一)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意见;(二)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控制的风险评估结果。
第二章计划审计工作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恰当地计划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配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项目组,并对助理人员进行适当的督导。
第七条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下列事项对内部控制、财务报表以及审计工作的影响:(一)与企业相关的风险(二)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概况;(三)企业组织结构、经营特征和资本结构等相关重要事项;(四)企业内部控制最近发生变化的程度;(五)与企业沟通过的内部控制缺陷;(六)重要性、风险等与确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相关的因素;(七)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初步判断;(八)可获取的、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相关的证据的类型和范围;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选择拟测试的控制,确定针测试所需收集的证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通知(会协〔2011〕66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通知(会协〔2011〕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提高执业质量,维护公众利益,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附件: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附件: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下简称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提高执业质量,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在整合审计框架下,制定本意见。
一、关于签订业务约定书只有当内部控制审计的前提条件得到满足,并且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独立性要求,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时,会计师事务所才能接受或保持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一)内部控制审计的前提条件在确定内部控制审计的前提条件是否得到满足时,注册会计师应当:(1)确定被审计单位采用的内部控制标准是否适当;(2)就被审计单位认可并理解其责任与治理层和管理层达成一致意见。
被审计单位的责任包括:(1)按照适用的内部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2)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允许注册会计师接触与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的所有信息(如记录、文件和其他事项),允许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等。
(二)签订单独的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如果决定接受或保持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单独的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
业务约定书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内部控制审计的目标和范围;(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3)被审计单位的责任;(4)指出被审计单位采用的内部控制标准;(5)提及注册会计师拟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以及对在特定情况下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可能不同于预期形式和内容的说明;(6)审计收费。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财会[2010]11号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一财会[2010]11号附件32010年05月05日星期三下午04: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帅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及相关执业准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审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对特定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用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第三条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为发布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提供合理保证。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也可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以下简称整合审计)。
在整合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以同时实现下列目标:(一)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意见;(二)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其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控制的风险评估结果。
第二章计划审计工作第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恰当地计划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配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项目组,并对助理人员进行适当的督导。
第七条在计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下歹0事项对内部控制、财务报表以及审计工作的影响:(一)与企业相关的风险(二)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概况;(三)企业组织结构、经营特征和资本结构等相关重要事项;(四)企业内部控制最近发生变化的程度;(五)与企业沟通过的内部控制缺陷;(六)重要性、风险等与确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相关的因素;(七)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初步判断;(八)可获取的、与内部控制有效性相关的证据的类型和范围;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选择拟测试的控制,确定针测试所需收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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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的制度背景
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2006)“财务与会计一节”规定,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是发行条件之一。
内部控制审计的制度背景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 招股说明书》(2006)
内部控制审计的制度背景
随着美国安然公司、环球电信公司会计造假丑闻的披 露,暴露出美国现行公司体制中存在着弊端。 为整顿上市公司秩序、维护投资者信心,民主党参议员 萨班斯(Sar-banes)和共和党众议员奥克斯利(Oxley) 联合提出了Sarbanes-Oxley Act ,于2002年7月美国总 统布什签署获得通过.
(1) state the responsibility of management for establishing and maintaining an adequate internal control structure and procedures for financial reporting; and
Section 404
(2) contain an assessment, as of the end of the most recent fiscal year of the issuer, of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internal control structure and procedures of the issuer for financial reporting.
审计准则指南
2004年3月 PCAOB Auditing Standard No.2 2007年6月 PCAOB Auditing Standard No.5
我国原有内部控制鉴证规范
2001年中注协发布 《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 ➢最大特点是年报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独立进行。 ➢没有提出自上而下和风险导向的审计思路。
发行人应该披露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 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鉴 证意见。注册会计师指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应予 以披露并说明改进措施。
内部控制审计的制度背景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 执行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估报告,并可聘请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审计。
Section 404
MANAGEMENT ASSESSMENT OF INTERNAL CONTROLS.
(a) RULES REQUIRED.—The Commission shall prescribe rules requiring each annual report required by section 13(a) or 15(d) of 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15 U.S.C.78m or 78o(d))to contain an internal control report, which shall—
Section 404
(b) INTERNAL CONTROL EVALUATION AND REPORTING.—With respect to the internal control assessment required by subsection(a), each registered public accounting firm that prepares or issues the audit report for the issuer shall attest to, and report on, the assessment made by the management of the issuer. An attestation made under this subsection shall be made in accordance with standards for attestation engagements issued or adopted by the Board. Any such attestation shall not be the subject of a separate engagement.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
The audit of 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内部控制审计的制度背景 第二部分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PCAOB Auditing Standard NO.5
寻找答案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注册会计师需要审计所有的企业内 部控制?与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一样?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时制定的重要性与财务报表审计制定 的重要性是否一致?大于还是小于? 整合审计? Top—Down Approach ? 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控制缺陷,但同时审计范围 受到限制时,注册会计师应发表何种审计意见?
第404条款
第404条款: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评估 (a)证券交易委员会 应要求所有依照《1934年证券交易法 案》第13(a)或第15(d)条款编制的年度报告都包含一份 内部控制报告,该报告应: (1)表明公司管理层建立和维护一套充分的财务内部控制 系统及相关控制程序充分有效的责任。 (2)包含管理层最近一个财务年度年末对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系统及程序有效性的评估结果。 (b)内部控制评估与报告。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核的注册 公共会计公司对公司管理层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价进行签证, 并出具鉴证报告。鉴证应当遵守监管委员会颁布或认可的准 则。这种鉴证不应成为一项单独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2010)
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 择机,中小板和创业板 2012-1-1,沪深主板,1000多家 2011-1-1,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6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