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知识点

依法治国知识点近年来,依法治国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成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针。
依法治国,简言之就是依据法律来治理国家和社会,既是一种国家治理的方式,也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手段。
在实践中,依法治国涉及到众多方面的知识点,本文将重点介绍一些相关的知识点。
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一般需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进行。
宪法对于国家治理具有基本的指导作用,是确立法律地位、维护公民权利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法律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工具。
法律是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普遍规范,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强制力。
法律的制定应当遵循科学化、民主化和程序化的原则,充分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法律还要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行政法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行政法是国家对行政行为进行管理和控制的法律规范体系。
它主要包括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能、行政行为的准备、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行政法的制定和执行,能够保证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透明度,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刑法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法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惩处的法律体系。
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及其相应的刑罚,保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同时,刑法还规定了犯罪行为的追究的程序和原则,确保司法公正和公平。
民法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法是规范民事关系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财产权利、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的规定。
民法的制定和执行,能够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守法意识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守法意识是公民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
守法意识的形成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既包括国家机关的法治建设,也包括教育机构的法律普及和公民的法律教育。
法治文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支撑。
法治文化是社会各界对法律的尊重和崇尚,以及对法治理念的认同和践行。
依法治国(共43张PPT)pptx

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深化改革
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防止 权力滥用。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 法。
加强司法公正和权威维护
01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02
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03 。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素养
1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
2
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3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全民法治文化素养。
THANKS
感谢观看
03
依法治国核心要素
科学立法
立法先行
立法与改革相衔接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 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 推动作用。
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 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 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提高立法质量
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 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 到人民拥护。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 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 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依法治国的内涵
依法治国要求国家各项工作都必须依法进行,实现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看法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解看法一、全面依法治国的概念全面依法治国是指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基础,以司法为保障,以德治为补充,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治理方式。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二、全面依法治国的意义1. 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
全面依法治国能够确保公民享有平等、自由、公正的权利和机会,促进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的提升。
2. 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通过加强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处,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3. 促进经济发展。
全面依法治国能够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高经济效率。
4. 提升国家形象。
在国际上,全面依法治国能够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的政府管理模式和文化特点。
三、实现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注意什么?1. 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要加强立法工作,完善法律制度体系,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2. 加强司法体系建设。
要加强司法公正和独立性,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3. 推进依法行政。
要加强政府自身的法治建设,规范政府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4. 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要加强全民教育,培养公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
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1. 依据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在宪法的基础上,制定一系列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基本规则、基本方法等,并严格按照宪法实施。
2. 推进立法工作。
在各个领域逐步建立健全相应的立法体系,并不断完善现有的立法工作机制。
3. 加强司法公正和独立性保障。
通过加大对司法人员队伍建设、改革司法机构等措施,确保司法公正和独立。
4.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通过健全相关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的法治建设等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五、全面依法治国的挑战和问题1. 法律执行不到位。
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法律执行不到位,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以继续存在。
2. 司法公正和独立性受到影响。
在一些案件中,司法公正和独立性受到了质疑。
3. 政府自身的法治建设还需加强。
依法治国的含义及基本内涵和要求

依法治国的含义及基本内涵和要求依法治国的含义及基本内涵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
依法治国的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是要求国家生活、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都纳入法律的轨道,接受法律的调控和处理。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和进步,社会结构和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化,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越来越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组织和调控。
法律不再是单纯的解决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的手段,而成为组织和改革社会的重要工具。
法治国家的形成过程,其实就是法律功能日益扩展,并且大规模地向社会结构的各个方面和层次渗透的过程。
具体说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立法工作,完备法律体系完备法律体系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首要环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首先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的发展,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已基本上有法可依。
但同时,我们必须看到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首先,法律体系尚不完备,许多重要的,基本的法律如《政党法》、《监督法》、《新闻法》等尚未制定出来。
其次,已有法律普遍存在着严重“老化”情况,急需修改完善。
再次,有些法律的质量低,漏洞多,缺乏超前性,修改频繁,法律寿命短。
最后,同一层次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相互冲突的问题。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战略目标,就必须切实转变立法思想,大力加强立法工作。
(1)正确认识法律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从主要依靠提高法律数量转变到提高法律质量来完善法制的轨道上来。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内容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内容
全面依法治国是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以法治国,保证国
家治理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国家治
理的基本原则。
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治理的要求,也是社会进步和稳定的重要保障。
实施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结合我国
的具体国情,建立健全法治体系,完善法治机制。
这包括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和修订符合国家发展需要和时代要求的法律法规;加强司法体制建设,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权威性;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加强法律监督,保障法律的执行和公正。
依法治国关乎国家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关乎人民的福祉和幸福。
依法治国是推
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内在要求,是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必然选择。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下,我们要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公正、高效、廉洁的法治机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面依法治国还需要广大公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推动。
公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自己的法治维权作用,共同营造法治的社会环境。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是实现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的
重要保障。
要加快法治建设,建立健全法治体系,依法治国,提高全民法治素质,共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对全面依法治国的认识

对全面依法治国的认识一、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概念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并普遍接受的一种治国理念和治国方式。
它强调的是在国家治理中,依法行政、依法立法、依法司法必须全面展开,以法治为统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确保国家持久安定、人民幸福的根本保障。
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1.维护社会稳定:法治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全面依法治国能够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促进司法公正: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公正司法,构建公平正义的法律体系和司法机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任度。
3.推动经济发展:有法可依、依法行事,能够降低市场风险,提高经济效率。
全面依法治国能够推动市场规则的健全和落实,促进企业发展和市场经济的繁荣。
4.培养文明素质:依法治国要求公民守法,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意识,培养良好的道德和文明素养,推进社会文明进步。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1.宪法至上:宪法是最高法律,所有法律均要以宪法为依据。
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宪法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必须保证宪法的权威和有效性。
2.平等保障:全面依法治国追求的是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要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机会和待遇,消除法律实施中的不平等现象。
3.公正司法: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建立一个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
司法独立、公正、廉洁是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
4.依法行政:政府是依法行政的主体,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改革、服务百姓是政府的基本使命。
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路径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全社会参与,人民群众要具备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各级政府和法治部门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2.健全法律体系:要加强法律颁布、完善法律内容,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以适应国家发展和社会变革的需要。
3.提高法律实施能力: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法律实施和司法公正的效能。
全面依法治国意义和现实价值

全面依法治国意义和现实价值摘要:一、依法治国的概念解析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必要性三、依法治国的现实价值与应用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作用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未来展望正文: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种治理国家的方式,其意义和现实价值在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愈发凸显。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来治理国家,而非依赖个人意志或主张。
这一基本方略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原则,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以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
依法治国的意义深远,首先,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只有依法治国,才能确保国家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都依照法律进行,避免受到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其次,依法治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它可以确保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
在现实价值方面,依法治国体现为一系列具体的实践。
例如,我国积极推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此外,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执法监督,以保证法律的实施。
同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作用。
这需要我们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全面推进,形成完善的法治体系。
在这个体系中,宪法和法律是治国理政的最高依据,所有行政、立法、司法行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展望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继续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
我们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推动法治实践,以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促进国家发展。
总之,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
依法治国含义

含义: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个人意志而改变。
依法治国的意义: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第四,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内容:一、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二、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三、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依法治国是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四、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
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
五、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各种事务。
它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六、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总之,依法治国要求各国家机关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一项战略方针和战略目标,具有以下特点:全局性全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实现法制化,都要依法治理:这一方针应成为执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广大公民的共同行为准则。
那种认为法治主要是“治民”而不是“治官”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法治有古代法治与现代法治之分。
古代法治虽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总是代表着先进的阶级、阶层以及开明的思想家政治家的利益和愿望,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但当时的统治者往往把法律当做治民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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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任务。
中国共产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权运行的基本原则。
这次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制定了清晰的路线图,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作出了系统规划和全面部署,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
这次全会作出的《决定》是对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一步深化,表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要深入理解这一战略部署,有必要回顾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总体上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形成和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孕育阶段(1978年到1997年)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
党如何执政?采用什么方略治理国家呢?在这个问题上,党经历了一个艰难而曲折的探索过程。
1954年制定了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
“文革”十年,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
十年动乱之后,在总结“文革”深刻教训的基础上,我们党开始探索治国理政的新方法。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同志强调: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段谈话,把健全法制的基本要求准确而简洁地概括为16个字,体现了邓小平同志民主与法制思想的基本精神,为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形成奠定了基本理论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同时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目标。
全会公报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十六字方针”,准确地描述了法治的基本精神内核,阐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为依法治国方略的最终提出奠定了思想基础。
邓小平同志还强调:“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
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
”这进一步指明了实施依法治国的方向。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党领导人民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立法工作。
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刑法等7部重要法律。
198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现行宪法。
该宪法第5条第1款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这是依法治国在宪法中的最早表述,初步奠定了依法治国方略的宪法基础。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对人民而言,它是基本权利的宣言书;对我们党来说,它是执政兴国的法制保证。
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机关恢复重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按照“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和方针,立法机关开始推进立法进程,先后制定了民法通则等一系列重要的民事、经济法律,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力推动了法制建设稳步前进。
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开端。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各级政府都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这是第一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提出“依法行政”,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进一步丰富了依法治国的内涵。
这一时期,国家赔偿、行政复议、公务员等法律制度相继建立,政府的行政行为逐步被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
司法机关在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权益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逐渐形成了与经济发展需要和国家治理相适应的司法体系。
在这一阶段,依法治国方略虽然尚未提出,但“十六字方针”的提出和宪法及一系列重要法律的修订出台,清晰阐释了依法治国的基本精神,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开始形成,这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础和制度基础。
第二阶段:形成和发展阶段(1997年到2012年)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十五大报告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这就正式将依法治国提升为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经验的全面总结与升华,标志着党在执政理念、领导方式上实现了一次历史性跨越,为我国此后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具有里程碑意义。
虽然“法治”和“法制”只有一字之差,但内涵却有很大差别,即不再仅仅将“法”作为一种治理工具,而是作为国家制度的依据和基础,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
自此,“法制”回归其本意,成为法律制度的总称,主要从法律规则的层面强调法律体系的完整性和统一性;而“法治”作为一种与人治相对立的治国方略,强调依法治理,不仅要求具备“依法办事”的制度安排及运行机制,而且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规范权力、保障权利、程序公正、良法之治等精神和价值。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并将这一条作为宪法第5条第1款,正式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宪法的基本原则,通过国家根本法对依法治国予以保障,使其有了宪法保障,也使“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有了长期性、稳定性的制度基础。
在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上,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坚持依法执政、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的思想,要求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将民主、法治、人权建设从以往的“精神文明”范畴中独立出来,正式提出“政治文明”的概念,这就进一步丰富了依法治国的内涵,明晰了依法治国与其他治理方式的关系。
党的十六大还提出“三统一”的法治原则,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就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原则。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理念,把依法执政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之一。
这表明,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实现执政方式的根本转变,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依法执政要求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进一步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结合起来。
“依法执政”的提出,表明我们党依法治国理念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指引下,我国立法事业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
按照十五大报告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2010年我国如期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
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也取得了明显进展。
国家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并明确提出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自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颁布之后,一批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行政听证、告知和申辩、信息公开等行政程序相继确立,标志着我们在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
适应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国家稳步推进司法建设与司法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和《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采取相应的改革举措。
这些措施致力于改革和完善诉讼程序制度,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发展。
在这一阶段,依法治国方略的正式确立,有力推动了法治观念的普及,指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我国法治建设在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就。
第三阶段:完善阶段(2012年至今)党的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十八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新任务和目标,即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这个战略目标是与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同时提出的,进一步凸显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治国目标,并将其定位为实现中国梦宏伟蓝图的重要内容。
这表明,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方略围绕着全面深化改革措施的推进而进一步展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必然要求压缩政府审批权限、明确界定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厘清政企关系、政事关系;进一步明确行政权力界限、规范行政行为与程序、加强行政信息公开,通过权力问责机制,加大对违法、失职行为的追惩力度,这为建设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法治政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为我国的司法改革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在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后,习近平同志多次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治是现代国家的重要标志,法治能力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能力,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
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目标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就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落实。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党中央首次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
这两次全会的《决定》形成了姊妹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高度评价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系统总结了依法治国的经验,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对依法治国进行总体部署和全面规划,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这次全会对依法治国方略作出进一步完善,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与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形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比较,虽然“法治体系”与“法律体系”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内容和精神实质已发生明显变化。
法律体系注重立法层面的有法可依,而法治体系则覆盖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过程,囊括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