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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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小客车牌照规则

杭州小客车牌照规则

杭州小客车牌照规则
杭州小客车牌照规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摇号政策:根据规定,杭州市小客车数量控制增量指标,实行摇号和竞价两种分配方式。

摇号方式是指每个月摇一次,竞价方式是指通过拍卖获得指标。

对于个人用户,只能选择摇号方式;对于单位用户,可以选择摇号或竞价方式。

2.限行措施:杭州市对小客车采取了限行措施,包括区域限行和时间限行。

区域限行是指对某些区域实行小客车单双号限行,时间限行是指在工作日的高峰时段对小客车实行限行。

3.更新规定:杭州市规定,更新小客车时,需要先处理完旧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并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同时,更新的小客车必须符合杭州市的环保标准。

4.转出规定:杭州市规定,小客车在转出时需要先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并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同时,转出的小客车必须符合转入地的环保标准。

总体来说,杭州小客车牌照规则比较严格,旨在控制城市车辆数量、缓解交通拥堵、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的通知-杭政办〔2015〕2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的通知-杭政办〔2015〕2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的通知杭政办〔2015〕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29日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为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缓解交通拥堵,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府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一)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对小客车实行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

(二)单位和个人新增、更新小客车,应当申请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

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增量指标是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获得的指标。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按规定直接取得的指标。

其他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直接申领的指标。

(四)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小客车总量调控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统筹管理,组织实施本规定。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调控办)具体负责受理指标申请、归集资格审核结果、组织指标配置、出具指标证明文件等工作。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服务中心具体承担相关保障服务工作。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18.05.04•【字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滕建明委员: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桐庐、建德、淳安小客车指标的提案”收悉。

经我局主办,市公安局交警局会办,现就有关办理意见答复如下:一、限牌政策成效自2014年3月我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以来,政策实施总体平稳有序,对我市治堵治气起到积极作用。

小客车增幅明显减缓。

截至2018年3月底杭州小客车保有量为220万辆,自限牌以来共增加了30.2万辆,年均增幅为4.1%左右。

根据限牌前小客车年增加数量的静态测评,杭州市小客车保有量少增长了83.8万辆。

有效改善空气质量。

四年来,共淘汰黄标车112586辆,注销老旧车63276辆,转出杭州市204006辆,共配置新能源车指标并上牌70562辆。

2013年到2017年,我市空气污染物主要参数年均浓度逐年下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从2013年的217天增加到2017年的271天。

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杭州市机动车高峰期平均时速由限牌前的17.84公里/小时上升到2017年的24.15公里/小时,高峰拥堵延时指数由限牌前的2.82下降到1.699,下降39.75%。

高德地图发布的《2018年第一季度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分析报告》中,杭州市在全国拥堵城市中排名下降至第83位。

二、政策调整内容及相关工作调控政策四年来,社会公众逐步接受和认同在总量调控的前提下,通过摇号竞价获得车辆指标;但另一方面,由于限牌和居民用车需求之间的矛盾加剧,调控政策引起的一些问题也日渐突出。

从2017年7月开始,我局启动了调控政策调整相关工作。

当月牵头召集由公安(交警、户政)、环保等部门参加的政策调整专题研讨会,初步研究确定将单辟号段解决郊县用车需求、建立动态调节机制抑制竞价价格非理性上涨、设置阶梯中签率提高久摇不中中签率、出台无车家庭倾斜政策四大问题,作为完善调控政策的主要方向。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是为了有效控制机动车数量、改善交通运输环境、保障公众出行的需要而制定的管理措施。

以下是对该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总量调控目标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目标是通过引导公众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有效控制小客车数量,降低机动车排放,改善交通拥堵状况,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保障市民的出行需求。

二、调控措施1. 指标配额制度小客车指标将通过抽签等方式进行分配。

所有拥有居住证的市民均可参与申请,符合条件者将按等级进行摇号,获得指标配额。

2. 非机动车鼓励政策杭州市将进一步完善非机动车道建设,并提供相应奖励政策,鼓励市民选择骑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同时,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提高出行安全。

3. 限行措施根据交通拥堵情况,将对市区内小客车实行限行。

限行范围、时间将根据交通状况进行调整,市民需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方式。

4. 加大公共交通力度加大公共交通投资力度,提高公共交通设施的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提升人们对公共交通的依赖度,减少小客车出行需求。

5. 制定差异化费用政策在停车费、道路收费等方面,制定差异化的收费政策,引导市民选择公共交通或绿色出行方式。

6. 强化管理措施加强对小客车使用的管理,严格执法,打击违章停车、超载等行为,提高市民对交通规则的遵守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配套措施1. 市民出行服务平台建立一个市民出行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实时交通信息、出行建议和绿色出行的推荐等服务,方便市民合理安排出行。

2. 优化交通网络布局根据调控需求,优化交通网络布局,加大城市道路建设力度,提高交通的流动性和容量,减少交通拥堵。

3. 增加停车设施增加停车设施的建设,方便小客车合理停放。

同时,加大对违规停车的处罚力度,保障道路畅通及行人的安全。

四、监督和评估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总量调控政策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及时调整和优化政策措施,以保证政策的有效实施和市民的合理需求。

五、宣传教育加大对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让市民了解政策的背景和意义,并积极参与绿色出行的实践,共同维护好交通运输环境。

杭州小客车摇号规则

杭州小客车摇号规则

杭州小客车摇号规则(最新版)目录1.杭州小客车摇号条件2.杭州小客车摇号报名3.杭州小客车企业摇号申请方法4.杭州市小客车摇号申请5.杭州汽车摇号规则正文杭州小客车摇号规则概述:在杭州,想要购买一辆小客车,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通过摇号来获取购车指标。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杭州小客车摇号的相关规则。

一、杭州小客车摇号条件想要参加杭州小客车摇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本市户籍人员;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4.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5.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 9 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二、杭州小客车摇号报名在杭州摇号服务中心和杭州市车辆调控办两个网站了解相关政策和摇号教程。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可登录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进行报名。

三、杭州小客车企业摇号申请方法企业申请杭州小客车摇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登录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进入企业申请界面;2.阅读相关规定,选择企业类型,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信息填写界面;3.准确填写企业申请人的信息,保证信息无误;4.查看信息确认页面,无误后点击确定,进入确认界面;5.系统提示申请成功后,即可下载并保存申请表。

四、杭州市小客车摇号申请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可登录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进行申请。

申请过程中,请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五、杭州汽车摇号规则杭州汽车摇号规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对符合条件的久摇不中者、人才、多孩家庭以及重点企业,可直接申领车牌;2.购车后上牌时间的限制;3.增量指标额度的跨周期配置;4.《暂行规定》实施的有效期。

总之,在杭州想要购买小客车,需要满足相应的摇号条件,并通过摇号获取购车指标。

杭州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杭州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新技术应用
• 系统应用新技术实现数据分析和挖掘 • 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未来发展趋势
• 系统将更加注重用户体验和智能化 • 系统将与其他政府部门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未来展望
• 系统将继续为杭州市民提供便捷的服务 • 为政府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提供有力支持
06
总结与展望
系统成果与价值
系统安全性设计
• 保护用户数据的安全 • 防止系统故障和黑客攻击
技术架构与实现
技术架构
• 前端采用HTML5、CSS3和JavaScript技术 • 后端采用Java EE和MySQL数据库技术
系统实现
• 指标配置与分配模块 • 摇号与竞价流程模块 • 结果公示与查询模块
数据存储与处理
数据存储
• 使用MySQL数据库存储系统数据 • 采用关系型数据库设计
数据透明度
• 系统提供数据查询功能 • 用户可以查询指标分配的相关信息
05
系统扩展与创新
政策调整与系统适应性
政策调整
• 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 • 系统需要适应政策调整
系统适应性
• 系统具有灵活的政策调整功能 • 可以根据政策调整进行系统优化和升级
新技术融合与应用
新技术融合
• 系统采用新技术如大数据、云计算等 • 提高系统的性能和可扩展性
系统成果
• 系统成功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 • 提高了市民购车指标的公平性
系统价值
• 系统为政府提供有效的政策实施手段 • 为市民提供便利的购车指标查询和使用服务
挑战与不足
挑战
• 系统需要适应政策调整和市场变化 • 系统需要保证数据安全和用户隐私

2019年杭州限牌新政策及解读_条据书信

2019年杭州限牌新政策及解读_条据书信

2019年杭州限牌新政策及解读20xx年杭州限牌新政策是什么?知道最新的杭州限牌新政策对于旧政策有什么不同之处?下文就随橙子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吧!20xx年杭州限牌政策细则第一,这个细则暂时实行一年,一年后可能会有调整,从5月1号开始到明年的4月30号。

第二,杭州申请号牌没有年龄限制,只要是年满18周岁的杭州人,或者有杭州暂住证缴税满两年的都可以。

第三,第一轮摇号和竞价,5月1号开始就可以在网上报名,5月8号截止报名,5月23号公布获得资格的名单,5月26号和5月27号就要进行摇号和竞价。

总共8万个指标,摇号占6万4,竞价占1万6,个人占7万4百,企业占9千6百。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竞价系统,市民可以登录系统进行摇号和竞价申请。

第四,一人多车的情况被进一步限制。

之前一个人有三辆车以上的,有两辆可以直接更新,不用摇号竞价,现在一个人有两辆车以上的,只有一辆车可以直接更新,其他的需要通过竞价的方式拿指标。

第五,摇号,并且摇中了指标,必须在半年之内买车上牌,过期的话视为弃权,两年内不能重新申请。

摇号,如果没有中标的话,会自动在接下来的2个月划入下一个月的申请。

3个月还没中标的,需要提前申请延期或者重新申请。

1 / 4第六,二手车,3月26日之前在二手车市场登记过存量二手车的,可以连车带牌买卖。

但是如果是个人多辆车,要买卖的,只能卖车。

第七, 3月26号前在杭州市外办理了汽车转出手续的,可以转入杭州市区。

第八,杭州五县市一样限牌,外地牌照一样早晚高峰限行。

第九,企业买车的限制放宽,以前是企业的纳税总额5万起,现在只需要1万起。

即使纳税不到1万,只要上一年投资额5000万以上,都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杭州限牌细则公布 1、调整了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资格条件。

取消了个人申请指标需要驾驶证的限制,将相应条件修改为“年满18周岁”;突出了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人员在申请资格上的同等待遇。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 提高政策执行效率
• 提高市民满意度
• 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02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介绍
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与特点
01
指标管理
• 分配购车指标
• 跟踪指标使用情况
• 调控指标分配
02
限行管理
• 限行措施发布与查询
• 违章处理与罚款缴纳
• 限行政策调整与优化
03
停车管理
• 停车泊位信息查询
• 停车政策执行效果评估
信息系统对政府、企业和个人的便利性
对个人的便利性
• 简化购车手续
• 方便查询限行政策与停车信息
• 提高出行效率与满意度
对政府的便利性
• 提高政策执行效率
• 简化审批流程
• 方便政策调整与优化
对企业的便利性
• 方便购车指标申请
• 减少违章处理时间
• 提高停车管理水平
03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与运行情况
技术创新与发展
• 跟踪国际先进技术发展
• 推动交通管理技术创新
• 促进智能交通产业发展
数据共享与融合
• 交通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
• 数据分析与挖掘
• 数据应用与决策支持
系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成与协同
• 信息系统与智能交通系统集成
• 系统功能协同与互补
• 提高交通管理效率与效果
杭州市未来交通规划与信息系统的发展前景
未来交通规划
⌛️
政策调整的灵活性
• 根据交通状况调整指标
• 考虑市民出行需求
• 鼓励公共交通发展
信息系统在调控政策中的作用与意义
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
信息系统的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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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为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缓解交通拥堵,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政府治理城市交通拥堵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一)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对小客车实行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

(二)单位和个人新增、更新小客车,应当申请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

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增量指标是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获得的指标。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按规定直接取得的指标。

其他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直接申领的指标。

(四)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小客车总量调控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统筹管理,组织实施本规定。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调控办)具体负责受理指标申请、归集资格审核结果、组织指标配置、出具指标证明文件等工作。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服务中心具体承担相关保障服务工作。

市发改、建设、公安、司法、财政(地税)、国税、人力社保、商务、环保、市场监管(工商)、质监、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监察机关负责对各部门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二、指标申请(五)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指标的,应当向市调控办提出申请。

(六)单位和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可以通过指定网站办理;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到服务窗口办理。

单位和个人申请其他指标,应当到服务窗口办理。

(七)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进行变更。

三、增量指标管理(八)增量指标以摇号和竞价方式配置。

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的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月分配。

增量指标按照比例配置。

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指标占80%,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指标占20%;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

增量指标的配置额度、比例和方式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建设、公安、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环境承载能力、道路交通状况制订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九)申请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2.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3.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或者竞价。

个人只能获得一个申请编码。

单位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确定。

一个申请编码每次配置只能对应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十)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1.企业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1万元以上。

2.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者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

3.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缴纳税款总额、投资额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十一)单位在一个配置周期内申请增量指标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以下规则之一确定:1.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1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

以1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2.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

以5000万元为基数,累计完成投资额每增加5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亿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

以2亿元为基数,总投资额每增加2亿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3.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

社会组织、其他组织依法纳税的,申请编码数量可以按照第1项的规定执行。

同一个配置周期内,单位获得指标后,市调控办应当相应核减其申请编码数量。

(十二)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1)本市户籍人员;(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4)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5)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2.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3.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所有小客车在本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强制注销、“被盗抢”状态。

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被盗抢行为须在公安机关立案满1年。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且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十三)市调控办应当于每月9日之前公布当月增量指标的计划配置数量。

单位和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每月8日之前提出的,纳入当月指标配置;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纳入次月指标配置。

申请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应当退出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

(十四)市调控办归集指标申请,于每月8日24时之前将已获得申请编码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至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十五)市公安户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的本市户籍信息及居住证信息;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的身份信息和在杭居住情况;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及驾驶证信息;市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市市场监管(工商)部门负责审核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市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市发改部门负责审核企业投资额信息。

审核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市调控办。

需要上级部门或者非市属单位审核申请人信息的,审核时间不计入审核期限。

(十六)市调控办应当归集审核部门反馈的资格审核结果。

对通过审核的,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未通过审核的,应当说明原因。

市调控办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向申请人公布资格审核结果。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各审核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复核过程中,需要上级部门或者非市属单位审核申请人信息的,审核时间不计入复核期限。

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应当将其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在复核意见中说明理由。

(十七)单位有效编码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未获得指标的,自动转入次月配置。

个人有效编码有效期3个月,有效期内未获得指标的,自动转入次月配置。

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

编码有效期自资格审核再次通过起延长3个月。

申请延期不限次数。

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十八)市调控办每月26日组织摇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

单位指标和个人指标分别摇号。

摇号工作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

摇号时间或者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市调控办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

(十九)市调控办应当在摇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结果,并向取得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申请人可以到指定网站或服务窗口查询摇号结果。

(二十)市调控办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竞价机构承担竞价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十一)竞价机构应当于每月18日之前发布竞价公告。

公告应当包括投放指标数量、竞价时间、报价和缴款方式等内容。

(二十二)申请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竞买人),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参与竞价,并在提出申请后,以每个申请编码2000元的标准缴付竞价保证金。

每个竞价指标保留价1万元,最高限价为上一个月平均成交价的2倍。

(二十三)竞价机构每月25日组织指标竞价,如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

单位和个人分别竞价。

(二十四)竞价采取网上报价方式进行。

当次竞价指标投放数量内,按照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成交;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成交。

报价金额和报价时间以竞价系统记录为准。

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截止后,竞价机构应当及时向买受人公布竞价成交结果。

竞价工作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

(二十五)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竞价成交款项不予退还。

竞价机构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竞买人全额退回竞价保证金本息。

买受人未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的,竞价保证金本息不予退还。

(二十六)市调控办应当于竞价成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竞价配置结果,并向缴清竞价成交款项取得指标的买受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二十七)增量指标的摇号结果和竞价配置结果一经市调控办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

(二十八)当月未能成功配置和逾期未使用的增量指标,市调控办应当按照原配置方式纳入次月配置。

(二十九)增量指标竞价所得收入和不予退还的竞价保证金本息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拥堵治理、公共交通事业等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三十)单位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参加指标竞价。

(三十一)除常规配置外,给予县(市)一定数量的指标配额,由各县(市)自行组织配置。

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四、更新指标管理(三十二)单位和个人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更新指标可以直接取得。

但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1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三十三)小客车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不产生更新指标。

黄标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的,不产生更新指标。

(三十四)单位和个人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市调控办根据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登记信息以及原车辆登记使用的指标类型等信息完成审核。

审核合格的,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五、其他指标管理(三十五)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回国返杭自带小客车进口的,凭监管地海关出具的监管机动车进口凭证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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