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数据表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最新)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兵团环保局:按照《关于报送20**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市20**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截止20**年末,**市建成区面积为12.5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为3.55万人(含44团团部)。
因我市成立较晚,城区面积小,环境噪声监测机构不健全,目前尚未划设噪声环境功能区,也未开展城市区域噪声监测工作,城区工业生产、社会生活、交通噪声噪声源数量少、声级小,主要噪声源是非稳态的建筑施工噪声,总体噪声水平不高,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20**年度,我市噪声扰民投诉情况在所有环境违法投诉中所占的比例较低,全市各类投诉总数为22件,其中噪声投诉仅2件,约占9%,且均为社会生活噪声。
在接到投诉后,我局立即组织环境监察大队到达现场,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两件投诉均属酒吧、商店经营中产生过大音量影响周围居民休息问题。
我局在核实情况后要求经营者采取调整营业时间、降低音量和隔声处理等措施,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投诉的群众对处理结果也比较满意。
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按照**市城市规划布局,工业生产企业均布置在工业园区内,交通干线均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目标,城区内没有明显的高声级噪声源,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的主要是一些建筑施工噪声源。
针对这种情况,我局将噪声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放在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上,主要采取的措施:一是规定城区所有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15日内向市环保局提出申报,评估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以及所采取的防治措施,方可开工;二是严格执行市政府使用商品混凝土的规定,禁止各施工现场安装使用混凝土搅拌机,杜绝了建筑施工混凝土搅拌带来的噪声污染;三是对夜间施工严格审批、加强监管,除因生产工艺或特殊工期要求外,一律不允许夜间施工;四是在学生中考期间禁止在午休及夜晚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环境监察大队和城管大队密切配合,加强巡查和监管。
噪声污染源对厂界及敏感点处噪声预测结果见表6.2-17,等值

噪声污染源对厂界及敏感点处噪声预测结果见表6.2-17,等值线图预测结果见图6.2-9。
表6.2-17 厂界及敏感点叠加值单位:dB(A)图6.2-9 昼间噪声预测等值线图根据表6.2-17及图6.2-9中的预测结果,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有效措施后,与项目所在地的背景噪声值叠加后,厂界及周边敏感点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3、偶发噪声影响项目偶发噪声来源于昼间运输车装卸货、车辆行驶及安全气囊引爆产生的噪声。
其中,运输车装卸货和车辆行驶噪声源位于室外,噪声源强分别在70~80dB(A)之间。
偶发噪声源在采取轻缓文明装卸、限速、禁鸣、车间封闭、绿化降噪等噪声综合治理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辐射到厂界噪声很小,项目运行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对于拆解过程中安全气囊引爆产生的噪声,通过安全气囊拆解后于设置的单独操作间内进行引爆,操作间设置隔音装置,风机安全消声器等措施处理后,可实现安全气囊引爆噪声降低25dB(A),有效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为尽可能减小项目生产期间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消声降噪等处理,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①将高噪声源安装在围护型结构车间内,在车间内对主要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如噪声值较大的设备尽可能布设于车间靠近厂区用地南侧;同时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尽量采用重机座——即把设备直接安装在混凝土机座块上,然后在混凝土块与地面之间安放隔振材料,隔振材料应选择阻尼较大的材料,进行柔性联接,以减小其振动影响,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对于偶发性的安全气囊引爆噪声,应设置单独操作间,车间墙面采用吸声材料,风机安装消声器等。
②主要降噪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升高。
③高噪声源的车间与厂界围墙要有一定的防护距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④加高项目厂界围墙至车间窗户高度处,且生产过程中车间窗户尽可能关闭,减轻车间内设备噪声传播至车间外。
环评:常用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表(整理)

环评:常用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表(整理)-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表(整理)1、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其他项目浓度限值环境空气中镉、汞、砷、六价铬和氟化物参考浓度限值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2)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的最大容许值。
(3)本表所列各项有害物质的检验方法,应按卫生部批准的现行《大气监测检验方法》执行。
(4)灰尘自然沉降量,可在当地清洁区实测数值的基础上增加3-5吨/平方公里/月。
2、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单位:mg/L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单位:mg/L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单位:mg/L、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3、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当场界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其室外不满足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并将表 1 中相应的限值减 10 dB(A)作为评价依据。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工业企业若位于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当厂界外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参照GB 3096 和GB/T 15190 的规定确定厂界外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并执行相应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m 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表1 中相应的限值减10dB(A)作为评价依据。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当固定设备排放的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等效声级不得超过表2 和表3 规定的限值。
9.2.2降噪措施记录表

降噪措施记录表降噪措施应定期进行检查、记录,每月填写二次。
每次记录配有现场照片。
若项目施工曾受到主管部门因噪声排放超标的处罚,本条不得分。
审查降噪措施计划是否全面有效,查阅降噪措施记录表,重点包括噪声源是否全面、降噪措施是否合理有效;查阅场界噪声测量记录,以及现场照片。
上表为降噪措施记录表,表中的施工阶段分为地基与基础、结构工程、装饰装修与机电安装三个阶段。
降噪措施需要按照上表每月填写不少于一次。
施工过程中可采取的具体降低施工噪声的措施有: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进行打桩作业。
2.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
3.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
4.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
与本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第二十八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二十九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规定:4.1 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5.6 测量记录噪声测量时需做测量记录。
记录内容应主要包括:被测量单位名称、地址、测量时气象条件、测量仪器、校准仪器、测点位置、测量时间、仪器校准值(测前、测后)、主要声源、示意图(场界、声源、噪声敏感建筑物、场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间的距离、测点位置等)、噪声测量值、最大声级值(夜间时段)、背景噪声值、测量人员、校对人员、审核人员等相关信息。
噪声污染防治年度总结(3篇)

生态环境部会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等15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行动计划》,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6个地级城市印发了噪声污染管理实施方案。各地在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手段上不断创新,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共治局面。
4. 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参与度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不断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公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全国宁静小区创建数量达到1529个,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共治局面。
第1篇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噪声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对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为有效改善声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3年,我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23年,全国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紧紧围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社会共治为保障,全面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023年,我国在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加强了宣传引导,形成了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发布《行动计划》,并开展了一系列治理行动和试点项目。全国宁静小区创建数量达到1529个,有效提升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六、存在问题与展望
尽管2023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地区噪声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行业噪声排放标准有待提高等。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噪声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加强技术创新,推动社会共治,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总之,2023年我国在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改善声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实现噪声污染防治目标而努力奋斗。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制定目标
确立降低噪声污染的目标 ,设定具体的噪声降低分 贝数和时间表。
策略制定
根据噪声源特性,制定相 应的防治策略,如交通优 化、工业噪声设备改进、 施工管理规范等。
工作实施过程
交通噪声防治 • 优化交通路线,减少交通拥堵现象。 • 推广使用低噪声轮胎和车辆隔音设备。
工作实施过程
• 设立禁鸣区和限时鸣笛措施。 工业噪声防治
相关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介绍了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地位、基本原则、管理制度等内容,为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城市环境噪声标准》
详细规定了城市各类区域的环境噪声限值,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具体指标。
地方性噪声污染防治政策法规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规划、政策等,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工作目标与任务
目标
降低环境噪声污染水平,提升人们生活品质,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
任务
制定并实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噪声源头管控,提高噪声污染治理水平,增 强公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
02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回顾
Chapter
过去的防治工作概述
法规制定与执行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制定并 加强了一系列针对环境噪声污 染的法规和标准,以更有效地
Chapter
噪声源识别与评估
噪声源分类
根据噪声产生的机理和特性,将噪声源分为交通噪声、工业 噪声、建筑噪声等,为后续防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噪声源评估
通过现场监测、模型模拟等手段,量化噪声源的强度、频率 分布等关键参数,为制定针对性防治策略提供依据。
噪声传播与控制技术
噪声传播路径分析
研究噪声在空气、建筑物等媒介中的传播规律,揭示噪声传播过程中的衰减、反射、折射等现象。
图5-2-3噪声监测布点图

图5-2-3 噪声监测布点图表5-2-7 厂界噪声现状监测值5.2.3.3声环境现状评价(1)评价量以等效声级LeqA作为评价量。
(2)评价标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敏感点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3)现状评价结论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敏感点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5.2.4地下水质量现状评价5.2.4.1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1)监测点布设按照区域地下水流向,根据拟选厂址周围的实际情况,在厂址所在区域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具体位置见表5-2-8及图5-2-4。
表 5-2-8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布点情况(2)监测时间及频率地下水现状监测数据由黑龙江莱恩检测有限公司实测并提供检测报告,监测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连续监测1天,采样一次。
(4)监测项目K+、Na+、Ca2+、Mg2+、CO32-、HCO3-、Cl-、 SO42-、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
图5-2-4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5.2.4.2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1)评价因子评价因子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
(2)评价标准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3)评价方法采用标准指数法进行评价。
标准指数>1,表明该水质因子已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指数值越大,超标越严重。
标准指数计算公式分为以下两种情况:P i=C i/C s,i式中:P i—第i个水质因子的标准指数,无量纲;C i—第i个水质因子的监测质量浓度值,mg/L;C s,i —第i 个水质因子的标准质量浓度值,mg/L ; pH 的标准指数为:.70.7--=su pH pH pH P pH >7时sdpH pH pHP --=0.70.7 pH ≤7时式中:P pH —pH 的标准指数,无量纲;pH —pH 监测值;pH su —标准中pH 值的上限值; pH sd —标准中pH 值的下限值。
9月4日山东各地噪音监测报告表

文章标题:解读9月4日山东各地噪音监测报告表序最近,山东省发布了9月4日各地噪音监测报告表,这个数据让我不禁思考起了城市噪音污染的问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对这份报告进行深度分析,并共享我对这个问题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通过对噪音监测报告的详细解读,我希望能帮助读者更全面、深刻地了解城市噪音污染的现状和对策。
一、报告概况根据9月4日山东各地噪音监测报告表,全省各地噪音污染情况普遍较为严重。
其中,济南市区域的工业噪音和交通噪音是主要问题,而青岛市的商业噪音和建筑施工噪音也十分突出。
而且,报告还显示,在一些城市的夜间噪音水平明显高于白天,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这些数据使我深深地意识到了城市噪音污染的严重性,也让我开始思考如何应对这一问题。
二、影响分析城市噪音污染对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
长期暴露在噪音环境中会导致人的听觉和神经系统受损,甚至引发心血管疾病和精神障碍。
噪音还会对人的睡眠质量和心理健康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工作和生活质量。
噪音还会对动植物的生态平衡产生破坏,对城市环境造成污染。
城市噪音污染是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环境问题。
三、应对策略针对城市噪音污染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应对策略。
加强对工业、交通、商业和建筑施工等领域的噪音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和社会各界关注噪音污染治理,加强相关法规的执行力度。
提倡绿色、环保的生活和生产方式,鼓励居民减少噪音源,提高噪音污染的管理水平。
另外,还应该加强对城市夜间噪音的管理和监测,保障居民的睡眠和休息质量。
应对城市噪音污染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城市噪音污染问题,我个人认为,关键在于推动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法规意识的提高。
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和配合,才能有效地治理城市噪音污染问题。
我们也应该注重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积极探索更有效的噪音治理方法和手段,为城市居民创造一个更安静、更舒适的生活环境。
总结通过对9月4日山东各地噪音监测报告表的解读,我对城市噪音污染的严重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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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要数据表
表1 2016年颁布的噪声污染防治地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注:填报省级和所属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含地级市所辖县)、省辖县级市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表2 2016年颁布的地方环境噪声标准
注:填报省级和所属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含地级市所辖县)、省辖县级市的环境噪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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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 2016年环境噪声投诉基本情况
注:1.按省级和所属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含地级市所辖县)、省辖县级市分别填报。
2.“数据来源”指接受噪声投诉的部门,如果数据从多个部门收集应把各部门全部列出。
表3-2 2016年各类噪声投诉分类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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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省级和所属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含地级市所辖县)、省辖县级市分别填报。
2.“细类”可根据当地需要扩展,若某一类噪声在本地是投诉热点,而表3-2中又没有对这
类噪声单独分类,可在细类中自行增加该类噪声。
表4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调整工作
注:每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含地级市所辖县)、省辖县级市分别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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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绿色护考
注:1.按每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含地级市所辖县)、省辖县级市分别填报。
2.“是否开展该项工作”填“是”或“否”。
3.“覆盖考试类别”填本城市已开展绿色护考的所有考试名称,如中考、高考、公务员录用
考试等。
表6 2016年立项的噪声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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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报省级和所属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含地级市所辖县)、省辖县级市的噪声科研项目。
表7 环保部门噪声管理和监测能力建设
注:1.按省级和所属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含地级市所辖县)、省辖县级市分别填报。
2.噪声管理(监测)专职人员:指主要负责噪声管理(监测)的在编人员,噪声管理(监测)
占其工作量70%以上。
噪声管理(监测)兼职人员:指在承担其他环境要素(如:大气、水等)管理(监测)工作的同时,也参与噪声管理(监测)的在编人员。
表8 噪声自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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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省级和所属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含地级市所辖县)、省辖县级市分别填报。
2.设备应用情况,编号①~⑦分别对应:①、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全国),指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或《功
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暂行)》布设监测点位及评价,监测数据报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②、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省市),指自动监测子站按上述两项标准监测与评价,监测数据未报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③、重点噪声源监测,指对建筑施工、工业企业等噪声源进行监督性或监管性监测;④、噪声敏感区显示屏,指在人群集中、居民关心、或需要严格控制声环境质量的位置安装的噪声显示屏;⑤、科研,数据用于科研工作;⑥、机场周围区域噪声监测,指监测受机场噪声影响区域噪声情况;⑦、其他,不适用于以上6种情况。
3.设备应用情况中填写每类应用对应的噪声自动监测设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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