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验收标准
安徽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

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验收办法(讨论稿)为指导各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皖发〔2012〕1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的安排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6〕1号),在2013、2014年度省级中心村验收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本验收办法。
第一条验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农民满意;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科学规范。
第二条验收对象。
纳入省级整治建设范围的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省级中心村和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及所在省辖市、县(市、区)党委、政府。
对原未纳入省级中心村建设范畴的市辖区,实行达标验收,不列入片区排名。
第三条验收时间。
2015年度省级中心村于2017年第一季度完成验收;2016年度及以后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省级中心村和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于次年第三季度完成验收。
第四条验收指标及分值。
美丽乡村建设验收指标体系包括建设成效类指标和组织保障类指标。
(一)建设成效类指标1、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指标。
按照“两治理一加强”的要求,分为基本指标和特别加分项,基本指标包括规划编制、治脏、治乱、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等4大类验收指标,满分100分;特别加分项包括弱电下地、污水处理、提升乡镇品位、加强乡镇综合执法等4项,最高加分为3分。
2、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指标。
按照“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要求,分为基本指标和特别加分项,基本指标包括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整治建设、产业发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群众评价等5大类验收指标,满分100分;特别加分项包括村内道路建设、雨污分流、室外体育文化场所建设、村容村貌等4项,最高加分为3分。
3、市县自主建设中心村建设成效指标。
参照省级中心村标准,开展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等5项整治建设,满分50分。
湖北美丽乡村评价标准

湖北美丽乡村评价标准湖北省作为中国湖北湖南地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拥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人文景观,这些资源为湖北美丽乡村的建设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为了推动湖北美丽乡村的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势在必行。
本文将探讨湖北美丽乡村评价的准则和标准。
首先,湖北美丽乡村的建设需要考虑自然环境的保护和修复。
湖北省地处中华水塘,水资源是湖北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要素之一。
因此,湖北美丽乡村的评价标准应包括水资源的保护与治理情况。
例如,评价标准可以包括水质状况、地下水利用情况、水资源利用率等指标,以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恢复。
其次,湖北美丽乡村的评价标准还应包括乡村环境的整治和改善。
农田景观、农村道路、房屋建设、农田林网以及公共设施等方面都需要得到充分的考虑。
评价标准可以包括乡村环境卫生情况、农田景观保护情况、生活垃圾处理情况、房屋安全状况等指标,以提高农民居住环境的质量和农村生活的舒适度。
再次,湖北美丽乡村的评价标准还应注重保护和传承乡村文化遗产。
湖北省是古老的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拥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
评价标准可以包括文物古迹的保护情况、传统民居的保护情况、民俗传统的传承情况等指标,以保护和弘扬湖北乡村的独特文化。
最后,湖北美丽乡村的评价标准还应考虑农村产业发展和乡村经济的状况。
评价标准可以包括农业生产水平、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农民收入水平等指标,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农村产业发展的良好基础将推动湖北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可持续发展。
总之,湖北美丽乡村的评价标准应该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注重乡村环境整治与改善,并重视乡村文化保护和发展以及乡村经济的状况。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可以推动湖北美丽乡村建设顺利推进,为湖北省的农村振兴贡献力量,实现乡村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美丽乡村标准

美丽乡村标准美丽乡村是我们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为了打造美丽乡村,我们需要树立一系列的标准和要求,以指导乡村建设工作的开展。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就美丽乡村的标准进行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够为乡村建设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首先,美丽乡村的标准之一是环境整洁。
乡村的环境整洁是美丽乡村的基础,只有保持乡村的环境整洁,才能让乡村更加宜居宜业。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农村垃圾处理和清洁工作的力度,确保乡村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其次,美丽乡村还需要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
乡土气息是乡村的独特魅力所在,它包括了乡村的传统文化、民俗风情、乡土建筑等。
我们要鼓励乡村保留和传承乡土文化,保护传统建筑,举办乡土文化活动,让乡村充满浓厚的乡土气息。
另外,美丽乡村还需要具备便利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它包括了道路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网络、教育医疗等方面。
我们要加大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高农村教育医疗水平,让乡村居民享受到城市化的便利。
最后,美丽乡村还需要具备可持续发展的特点。
可持续发展是乡村建设的长远目标,我们要注重乡村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乡村生态环境,推动乡村产业的转型升级,实现乡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美丽乡村标准是多方面的,它既包括了环境整洁、乡土气息,也包括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可持续发展等方面。
我们要树立这些标准,不断完善乡村建设工作,努力打造更加美丽宜居的乡村环境,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够让更多的乡村变得更加美丽、更加宜居、更加富裕。
美丽乡村项目验收方案

美丽乡村项目验收方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美丽乡村项目的验收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与优质完成。
美丽乡村项目旨在改善农村环境、保护农村文化、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是一项重要的农村发展计划。
本方案将从项目建设目标、验收标准、验收程序等方面详细阐述美丽乡村项目的验收要求。
2. 项目建设目标美丽乡村项目的建设目标如下:•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和环境质量;•保护农村乡土特色,传承与弘扬农村文化;•发挥农村经济发展的潜力,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3. 验收标准美丽乡村项目的验收将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估:3.1 环境改善•农村环境整治情况:是否清理农村垃圾、修复污水处理设施等;•绿化覆盖率:是否有相应的绿化工程和计划,并保持合理的绿化覆盖率;•生态环境保护:是否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农村的自然生态环境。
3.2 农村文化保护•保护农村文化遗产:是否有相应的文物保护计划和措施;•弘扬乡土文化:是否开展与农村文化相关的活动,例如传统节日庆祝、文化展览等。
3.3 经济发展•农村产业发展:是否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就业和收入增加:是否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3.4 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设施完善:是否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例如道路、供水、电力等;•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是否提供更好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
4. 验收程序美丽乡村项目的验收程序如下:4.1 前期准备•制定项目验收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对验收标准的理解一致;•制定验收评估表,方便对项目进行评估和记录。
4.2 验收前准备•协调项目参与方,准备相关资料、数据和证明材料;•核实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完成情况。
4.3 验收评估•验收人员进行现场评估,并记录评估结果;•根据验收标准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
4.4 验收报告•撰写项目验收报告,包括项目建设情况、评估结果和改进建议等;•验收报告应包含数据和图片等证明材料。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评价标准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评价标准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活环境和生活品质: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噪音、良好的社区治安等。
宜居的社区应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例如道路、公园、健身设施、学校、医院等,以及便利的商业和服务设施。
2. 经济发展和创业环境:宜业的乡村需要有良好的经济环境,包括完善的产业链、优质的就业机会、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和配套设施等。
乡村应该鼓励乡村产业的发展,例如农业、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等,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
3. 自然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美乡村应该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保持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
乡村需要建立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采取环境友好型的农业和产业生产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4. 文化传承和社区建设:美乡村应该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统,并注重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社区应该鼓励社区参与和自治,注重社区的凝聚力和社会公正。
乡村也应该有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和节庆活动,以吸引人们前来体验和参与。
5. 教育和健康服务:宜居的乡村应该有优质的教育和健康服务设施,以提供良好的教育和健康保障。
乡村学校应该有良好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乡村医疗机构应该具备基本的医疗服务能力。
6. 交通和基础设施:乡村应该有便利的交通网络,方便居民出行和物流运输。
基础设施建设应该满足居民和企业的需求,例如道路、供水、电力、通信等。
综合以上几个方面的评价标准,可以综合评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水平。
每个评价标准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具体的权重和指标细节可能有所不同。
美丽乡村示范村标准

美丽乡村示范村标准美丽乡村示范村是指在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乡村,是农村全面振兴的重要载体和窗口。
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建设标准,制定以下标准:一、生态环境标准。
1. 乡村环境整洁,村庄内外无垃圾堆放,道路、河道、田间地头无乱堆乱放现象。
2. 乡村生态绿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有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3. 乡村水源清洁,无污染源,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经济发展标准。
1. 乡村产业多元化,农业生产方式科学化,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农民收入稳定增加。
2. 建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便利农民生产生活。
3. 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提升乡村经济发展水平。
三、社会文化标准。
1. 乡村教育资源充足,学校设施完善,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学生受教育水平普遍提高。
2. 乡村医疗卫生条件良好,医疗设施完备,医疗服务覆盖面广,健康教育普及率高。
3. 乡村文化活动丰富多彩,设有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四、乡风文明标准。
1. 村民道德素质高,文明乡风浓厚,村民遵纪守法,社会和谐稳定。
2. 村民自治意识强,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自治管理规范。
3. 乡村民风淳朴,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和弘扬。
五、村容村貌标准。
1. 村庄建筑风格统一,建筑外观整洁美观,村庄整体风貌和谐统一。
2. 村庄道路宽敞平整,交通便利,交通安全设施完备。
3. 村庄绿化覆盖率高,花草树木种植有序,村庄整体绿化美观。
六、村民生活标准。
1. 村民居住环境整洁舒适,住房建筑结构安全,居住条件良好。
2. 村民生活设施完善,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备。
3. 村民生活便利,购物、医疗、教育等服务设施齐全,生活质量提高。
七、安全保障标准。
1. 村庄安全设施完善,消防、防汛、防灾等安全设施齐全。
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范标准指标表

2023年我国美丽休闲乡村范标准指标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对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美丽休闲乡村的建设成为了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和促进美丽休闲乡村的建设,各级政府已经提出了一系列的标准指标。
本文将对2023年我国美丽休闲乡村范标准指标表进行详细解读,以期为美丽休闲乡村的建设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自然环境指标1. 森林覆盖率:美丽休闲乡村必须具备较高的森林覆盖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2. 湿地保护:保护湿地是美丽休闲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乡村内有一定比例的湿地保护区。
3. 水质清洁度:乡村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标准,不得出现严重污染现象。
4. 空气质量:乡村的空气质量必须良好,不得出现严重的空气污染。
二、人文环境指标1. 乡村建筑规划:乡村建筑要符合当地的传统文化和环境特点,不得破坏风景和生态环境。
2. 文化活动设施:乡村必须配备一定规模的文化活动设施,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
3. 乡村风俗习惯:乡村风俗习惯要符合当地的传统文化,保持当地的传统风情。
4. 文化遗产保护:乡村要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保持乡村的历史文化特色。
三、基础设施指标1. 道路建设:乡村道路要保持畅通,方便游客和居民出行。
2. 水电供应:乡村必须保证水电供应的稳定和充足,不得出现供水不足、停电等现象。
3. 通讯网络:乡村要建设完善的通讯网络,确保通讯畅通便利。
4. 卫生设施:乡村必须建设完善的卫生设施,保障居民和游客的生活环境卫生。
四、产业发展指标1. 农业产业:乡村可以发展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但不得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2. 乡村旅游业:鼓励发展乡村旅游业,提供丰富多样的旅游项目和服务。
3. 扶贫产业:乡村可以发展一些扶贫产业,提高农民收入,改善乡村经济状况。
4. 生态产业:鼓励发展一些生态产业,以保护环境和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
五、管理和服务指标1. 村民自治组织:要建立健全的村民自治组织,提高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意识和能动性。
美丽乡村验收标准

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类基本指标(100分)一、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5分)1、中心村选址科学合理的,得0.5分;符合新一轮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并与产业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等相衔接的,得0.5分;2、规划人口规模达到《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规定的,得1分;3、规划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区特点的,得1分;4、在规划制定过程中,充足尊重农民意愿的,得1分;5、中心村建设规划贯彻较好的,得1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规定的酌情得分。
二、重点建设任务(75分)(一)垃圾解决(10分)1、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解决”的方式收运解决;其她村庄的生活垃圾通过“户集、村收、乡镇解决”等合适方式就近解决的,得3分;合理配备垃圾桶、垃圾房或垃圾池、垃圾收集和清运设备的,得1分;2、生活垃圾及时打扫、收集,日产日清,中心村内无暴露和积存垃圾的,得4分;3、垃圾解决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规定、成熟可靠的终端解决工艺,履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沼气解决和垃圾发电等方式的,得2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规定的酌情得分。
(二)饮水安全巩固提高(6分)1、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高工程,通过区域集中供水、小型集中供水等方式,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高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的,得4分;2、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原则》,水压水量可以较好满足生活需求的,得2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规定的酌情得分。
(三)卫生改厕(7分)1、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的,得5分,否则酌情得分;2、无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四)房前屋后环境整治(6分)1、电力、通信线路架设安全规范、无违章交越和搭挂的,得3分;2、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得3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规定的酌情得分。
(五)道路畅通(10分)1、纳入年度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村庄,实行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路宽达到4.5米的,得2分;未纳入年度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村庄,除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的,通村主干道路路宽达到3.5米的,得2分;2、村内主干道路采用水泥、沥青或者砖石等乡土材质硬化,路宽一般不低于3.5米的,得6分;3、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的,得2分,否则酌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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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中心村建设成效类基本指标(100分)
一、建设规划编制及执行(5分)
1、中心村选址科学合理的,得0.5分;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产业发展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等相衔接的,得0.5分;
2、规划人口规模达到《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要求的,得1分;
3、规划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特点的,得1分;
4、在规划制定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得1分;
5、中心村建设规划落实较好的,得1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二、重点建设任务(75分)
(一)垃圾处理(10分)
1、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生活垃圾可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方式收运处理;
其他村庄的生活垃圾通过“户集、村收、乡镇处理”等适当方式就近处理的,得3分;合理配置垃圾桶、垃圾房或垃圾池、垃圾收集和清运设备的,得1分;
2、生活垃圾及时清扫、收集,日产日清,中心村内无暴露和积存垃圾的,得4分;
3、垃圾处理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沼气处理和垃圾发电等方式的,得2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6分)
1、结合“十三五”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区域集中供水、小型集中供水等方式,扩大农村自来水使用覆盖面,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的,得4分;
2、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压水量能够较好满足生活需求的,得2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三)卫生改厕(7分)
1、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的,得5分,否则酌情得分;
2、无露天粪坑和简易茅厕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四)房前屋后环境整治(6分)
1、电力、通信线路架设安全规范、无违章交越和搭挂的,得3分;
2、有序堆放杂物,实现村庄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得3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五)道路畅通(10分)
1、纳入年度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村庄,实施通村主干道路拓宽改造,路宽达到4.5米的,得2分;未纳入年度乡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村庄,除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的,通村主干道路路宽达到3.5米的,得2分;
2、村内主干道路采用水泥、沥青或者砖石等乡土材质硬化,路宽一般不低于3.5米的,得6分;
3、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的,得2分,否则酌情得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六)污水处理(8分)
1、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整体式粪池、三格式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生态治理;或在有条件和实际需求的地方,采用经济有效、简便易行、工艺可靠的无动力、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或靠近城镇污水集中收集系统的,接入市政、企业污水管网进行处理的,得6分;
2、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的,得2分,否则酌情得分。
对世界文化遗产地、省级以上全国历史文化名村、省级以上传统村落等古村落,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采取符合实际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措施的,视同符合以上相关要求。
(七)河沟渠塘疏浚清淤(5分)
1、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实现水体清澈的,得2分;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水面无明显漂浮物的,得2分;
2、村内加强桥涵配套的,得1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8分)
1、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在有需要的地方,利用现有设施统筹改造,或新建,或就近共享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得4分;
2、服务中心面积适当,能够统筹合理使用,具备农家书屋(图书室)、文化站(室)、便民服务功能的,得2分;
3、结合宽带支撑工程,实现宽带通村,适当提高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的,得2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九)村庄绿化(6分)
1、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围绿化,除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的,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的,得1. 5分;村庄建成区范围内道路、河渠绿化率达90%的,得1.5分;
2、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实现庭院美化的,得1.5分;
3、村庄绿化适地适树,以乔木、乡土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导自然式种植,绿化效果较好的,得1.5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十)村庄亮化(5分)
1、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安全简易路灯,进行适度亮化的,得3.5分;
2、维护到位、使用正常的,得1.5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十一)长效管护机制(4分)
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贴、住户适量付费、社会资助相结合等切实可行的经费分担机制,做到有制度、有资金、有人员,实现垃圾和污水处理、绿化、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长效管护的,得4分,没有完全达到标准的酌情得分。
三、产业发展(10分)
1、中心村所在行政村、乡镇被评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其中县级示范村镇得1.5分,市级示范村镇得2.
5分,省级以上示范村镇得3分;或中心村纳入粮食生产“三大行动”核心示范区或各类农业示范园区的,得3分;或中心村主导产业突出,主导产业产值占总产值50%以上的,得3分;或中心村在全省粮食绿色增产示范片、示范村范围内或村内有示范家庭农场,或落实“三推”(推广高产高效新品种、推广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的栽培技术、推进耕地质量建设)、“三控”(控肥、控药、控水)效果较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成效明显的,得3分,否则酌情得分;
2、中心村土地(包括耕地、林地、水面)流转适度规范;或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较高,得2分,否则酌情得分;
3、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得5分;达不到10万元的,按照以下方式计分:
(1)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5万—10万元的得2.5分,否则酌情得分;
(2)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年度增幅10%以上的得2.5分,否则酌情得分。
对采煤塌陷区不具备农业生产条件的搬迁安置村,计分项调整为:
1、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民技能培训任务,劳动年龄段失地农民职业
技能培训率达80%以上,对有创业愿望的失地农民开展创业培训的,得2分,没有完全达到要求的酌情得分;
2、落实促进失地农民就业政策,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安置失地农民就业的,得1.5分,没有完全达到要求的酌情得分;
3、中心村从事农村加工、运输、商贸等二三产业创业就业户数占农户比例达到30%以上的,得1.5分,达不到的酌情得分;
4、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的,得5分;达不到10万元的,按照以下方式计分:
(1)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5万—10万元的得2.5分,否则酌情得分;
(2)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年度增幅10%以上的得2.5分,否则酌情得分。
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5分)
1、培育乡村文明新风,积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或具有地方特色文明创建活动的,得1分;
2、开展道德评议活动,设立“身边好人榜”等类似评议的,得1分;
3、村规民约简约规范且群众知晓率高的,得0.5分;
4、广泛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活动的,得1分;
5、经常性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的,得0.5分;
6、挖掘整理本地本村历史文化、传承和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彰显乡村特色文化,古树古民居保护等较好的,得0.5分;
7、中心村治安状况较好的,得0.5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五、群众评价(5分)
设计问卷,在年度考核时通过入户调查方式统一开展。
1、环境卫生改善满意度,1分;
2、基础设施改善满意度,1分;
3、公共服务改善满意度,1分;
4、乡风文明改善满意度,1分;
5、是否存在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搞面子工程等问题,1分。
实地走访,酌情得分。
省级中心村加分项(2分)
1、村内次干道采用沙石等乡土材质适度硬化,实现“户户通”,便于群众出行的,加0.4分;
2、村内实现雨污分流的,加0.4分;
3、村内建有室外体育文化场所的,加0.4分;
4、直观感觉村庄房屋布局错落有致,村容村貌较好的,加0.4分;村庄和村庄周围自然景观优美,田园特色突出的,加0.4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加分。